出兌協議書合同(通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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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兌協議書合同 篇1

甲方: 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出兌協議書合同(通用17篇)

乙方: 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甲乙雙方本着公平,等價有償,平等自願的原則,達成本協議,望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願將其自有座落於(地方),以及在租賃期內的*號,另有三間車庫約*平方米,做廚房使用,現(店名)出兌給乙方經營。

二、出兌期限爲*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賃期間如乙方飯店不能正常經營,乙方可轉租給他人。

四、租賃費的給付期限及金額:

1,合同生效後201*—201*年上述房屋的租賃費爲(大寫)萬元人民幣。

2,從第三年起,當年房屋租賃費爲上一年度房屋租賃費的基礎上遞增8%.

五、除房屋租賃費外,甲方轉兌的(店名)的裝修及相應設備款爲 (大寫)萬元人民幣。除空調,壁畫,燈具外與房屋牆體可分離但不能改變現有裝修格局的物品均歸乙方所有,即廚房中物品,桌,椅,展示櫃,檯布等可以獨立移動而不影響房屋整體的歸乙方所有。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須保證出租房屋,轉兌的物品無權利瑕疵。

2,在乙方經營期間內,自行負責水,電,衛生,物業,取暖,稅費等一切費用,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對水,電,暖出現的故障自行維修並安全用電。

3,在乙方經營期間內,注意防火,防盜,保護好房屋結構完好,如有損毀由乙方負責維修,恢復原樣,如不能恢復則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4,在乙方經營期間內,如對房屋進行局部裝修,在不改變整體結構的情況,可以進行。合同到期後,對其裝修不得拆除,如拆除必須恢復原樣。

5,乙方經營期間,對其自號,名稱,範圍有其自主權,但用途爲餐飲業不能改變,甲方對原御都食府予以註銷。

6,在本協議履行期間,甲方不得將自有的上述房屋進行出售或出租。

7,乙方在經營期間應當遵守相關法律規定,不得拖欠相關費用,如有拖欠或違法行爲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8,本協議生效後,如乙方需甲方協助辦理工商登記或其它相關證件,甲方應予以積極協助,但不得索要費用。

9,本協議生效前,上述房屋以及甲方經營原御都食府相關稅費均由甲方承擔。如發生欠費情況,甲方須於本協議生效之日起2日內全部付清。

10,在乙方經營期間,甲方不得無故終止本協議,不得干擾乙方的正常合法經營。乙方如不租房屋應提前兩個月通知甲方,否則承擔租金損失。

七、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履行期間,如因非乙方原因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甲方應全額退還乙方御都食府裝修及相應設備款,並承擔違約責任。

2,本協議履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違反本協議相關條款,如違反,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人民幣(大寫)萬元。

八、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各執一份,雙方在本協議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出兌協議書合同 篇2

轉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頂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房東(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丙方同意甲方將自己位於 市(區) 街(路) 號的店鋪(原爲: )轉讓給乙方使用,乙方享有門市房內及室外合法地段使用權,共計   平米,其中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並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

二、丙方與甲方已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 年 月 日止,年租金爲 元人民幣(大寫: ),租金爲每年交付一次,並於約定日期提前一個月交至丙方。店鋪轉讓給乙方後,丙方自此與甲方關係終止。同時,丙方與乙方建立租賃關係,保持原租金不變,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鋪租賃合同中所規定的條款,並且每年定期交納租金及該合同所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及其他各項費用。

三、轉讓後店鋪現有的裝修、裝飾及其他所有設備全部歸乙方所有,租賃期滿後房屋裝修等不動產歸丙方所有,營業設備等動產歸乙方所有。

四、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上述費用已包括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其中含有  個月房租至  年 月 日止),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五、甲方應該協助乙方辦理該店鋪的工商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等相關證件的過戶手續,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如員工工資、押金、水、電、房租、工商、稅務、採暖、話費、房產租賃稅、甲方出兌給乙方的貨物、設施、設備,如有質量問題,設施和設備出現故障等)均由甲方負責並償還,接手後的一切經營行爲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六、如乙方逾期交付轉讓金,除甲方交鋪日期相應順延外,乙方應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費的千分之一作爲違約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且乙方必須按照轉讓費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果由於甲方原因導致轉讓中止,甲方同樣承擔違約責任,並向乙方支付轉讓費的10%作爲違約金。

七、在經營中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如遇政府規劃,國家徵用拆遷店鋪,其有關補償歸乙方。

八、丙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變更、企業遷址、合併,不影響本合同繼續履行。變更、合併後的一方即成爲本合同當然執行人,並承擔本合同的內容之權利和義務。

九、所有的經營手續必須完備併合法有效。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聯繫電話:

乙方簽字:     聯繫電話:

丙方簽字: 聯繫電話:

出兌協議書合同 篇3

轉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轉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將自己位於 的店鋪(店鋪名稱: )轉讓給乙方使用,並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

二、原有租賃合同的租金,甲方已交至 年 月 日,店鋪轉讓給乙方後,乙方履行原有店鋪租賃合同中所規定的條款,並且定期交納租金及該合同所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及其他各項費用。

三、轉讓後店鋪現有的裝修、裝飾及其他所有設備全部歸乙方所有,租賃期滿後房屋裝修等不動產歸出租方所有,營業設備等動產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原有租賃合同執行)。

四、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上述費用已包括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五、甲方應該協助乙方辦理該店鋪的工商營業執照等相關證件的過戶手續,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後的一切經營行爲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七、本合同經雙方及房屋出租人簽字後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房屋出租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日期:

乙方簽字: 日期:

房屋出租人簽字: 日期:

出兌協議書合同 篇4

甲方: 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乙方: 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甲乙雙方本着公平,等價有償,平等自願的原則,達成本協議,望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願將其自有座落於(地方),以及在租賃期內的*號,另有三間車庫約*平方米,做廚房使用,現(店名)出兌給乙方經營。

二、出兌期限爲*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賃期間如乙方飯店不能正常經營,乙方可轉租給他人。

四、租賃費的給付期限及金額:

1,合同生效後201*—201*年上述房屋的租賃費爲(大寫)萬元人民幣。

2,從第三年起,當年房屋租賃費爲上一年度房屋租賃費的基礎上遞增8%.

五、除房屋租賃費外,甲方轉兌的(店名)的裝修及相應設備款爲 (大寫)萬元人民幣。除空調,壁畫,燈具外與房屋牆體可分離但不能改變現有裝修格局的物品均歸乙方所有,即廚房中物品,桌,椅,展示櫃,檯布等可以獨立移動而不影響房屋整體的歸乙方所有。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須保證出租房屋,轉兌的物品無權利瑕疵。

2,在乙方經營期間內,自行負責水,電,衛生,物業,取暖,稅費等一切費用,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對水,電,暖出現的故障自行維修並安全用電。

3,在乙方經營期間內,注意防火,防盜,保護好房屋結構完好,如有損毀由乙方負責維修,恢復原樣,如不能恢復則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4,在乙方經營期間內,如對房屋進行局部裝修,在不改變整體結構的情況,可以進行。合同到期後,對其裝修不得拆除,如拆除必須恢復原樣。

5,乙方經營期間,對其自號,名稱,範圍有其自主權,但用途爲餐飲業不能改變,甲方對原御都食府予以註銷。

6,在本協議履行期間,甲方不得將自有的上述房屋進行出售或出租。

7,乙方在經營期間應當遵守相關法律規定,不得拖欠相關費用,如有拖欠或違法行爲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8,本協議生效後,如乙方需甲方協助辦理工商登記或其它相關證件,甲方應予以積極協助,但不得索要費用。

9,本協議生效前,上述房屋以及甲方經營原御都食府相關稅費均由甲方承擔。如發生欠費情況,甲方須於本協議生效之日起2日內全部付清。

10,在乙方經營期間,甲方不得無故終止本協議,不得干擾乙方的正常合法經營。乙方如不租房屋應提前兩個月通知甲方,否則承擔租金損失。

七、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履行期間,如因非乙方原因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甲方應全額退還乙方御都食府裝修及相應設備款,並承擔違約責任。

2,本協議履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違反本協議相關條款,如違反,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人民幣(大寫)萬元。

八、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各執一份,雙方在本協議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出兌協議書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更好提高單位房屋的使用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同意

簽訂鋪面租賃合同,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將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間面積爲___________平方米的_____(臨街或社區)鋪面租賃給乙方,作_______________經營使用。

二、租期從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三、年租金________萬元整,乙方於每年______月份一次性向甲方交清當年的租金

(或者每月多少號,付清當月的租金)

四、房屋租賃合同生效後,乙方應向甲方交付________元押金(不計利息),合同期滿押金退回。

五、乙方必須依約交付租金,如有拖欠,按拖欠額每日收取1%的違約金(自己靈活調控)。

六、承租期內乙方在不改變和影響房屋整體結構的前提下,可進行裝修裝飾;期滿若不續租,其裝修材料由乙方自行處理,若拆除,其費用由乙方自理並恢復原貌,若拆除過程中對店鋪造成損害,乙方有義務恢復原貌並賠償損失。

七、合同期內,甲方應提供水、電供應。水、電費按月按表由甲方計收。同時乙方應自覺遵守甲方的水、電管理規定,如有違反,按甲方的水電管理辦理。因甲方責任停水、停電,致使乙方損失,甲方按月租金總額1%支付違約金,並賠償乙方實際損失。如乙方需增容,其手續和費用由乙方負責。

八、租賃期間,甲方應負責房屋主體結構的正常維修,如委託乙方代行維修,費用由甲方負擔。若甲方拖延維修或不作委託維修造成房屋毀損,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賠償。其室內的各種設施(包括門窗)維修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九、租賃期間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導致毀損,本合同則自然終止。

十、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房屋租給第三方,或改變用途,租期屆滿或解除合同時,乙方需按時歸還房屋給甲方,如需續租,須提前3個月與甲方協商。

十一、租賃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藉故解除合同,如甲方因改建、擴建要收回房屋,必須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並取得乙方同意,如乙方需退還也必須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甲方,並取得甲方同意,如甲方違約,除退還押金外另賠償違約金x元,並賠償不足部分損失;如乙方違約不得要求返回押金,並賠償不足部分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乙方如需續租,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優先乙方。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糾紛,應通過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訴請人民法院處理。

十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兩份,乙方兩份,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兌協議書合同 篇6

轉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頂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房東(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丙方同意甲方將自己位於 市(區) 街(路) 號的店鋪(原爲: )轉讓給乙方使用,乙方享有門市房內及室外合法地段使用權,共計   平米,其中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並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

二、丙方與甲方已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 年 月 日止,年租金爲 元人民幣(大寫: ),租金爲每年交付一次,並於約定日期提前一個月交至丙方。店鋪轉讓給乙方後,丙方自此與甲方關係終止。同時,丙方與乙方建立租賃關係,保持原租金不變,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鋪租賃合同中所規定的條款,並且每年定期交納租金及該合同所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及其他各項費用。

三、轉讓後店鋪現有的裝修、裝飾及其他所有設備全部歸乙方所有,租賃期滿後房屋裝修等不動產歸丙方所有,營業設備等動產歸乙方所有。

四、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上述費用已包括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其中含有  個月房租至  年 月 日止),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五、甲方應該協助乙方辦理該店鋪的工商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等相關證件的過戶手續,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如員工工資、押金、水、電、房租、工商、稅務、採暖、話費、房產租賃稅、甲方出兌給乙方的貨物、設施、設備,如有質量問題,設施和設備出現故障等)均由甲方負責並償還,接手後的一切經營行爲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六、如乙方逾期交付轉讓金,除甲方交鋪日期相應順延外,乙方應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費的千分之一作爲違約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且乙方必須按照轉讓費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果由於甲方原因導致轉讓中止,甲方同樣承擔違約責任,並向乙方支付轉讓費的10%作爲違約金。

七、在經營中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如遇政府規劃,國家徵用拆遷店鋪,其有關補償歸乙方。

八、丙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變更、企業遷址、合併,不影響本合同繼續履行。變更、合併後的一方即成爲本合同當然執行人,並承擔本合同的內容之權利和義務。

九、所有的經營手續必須完備併合法有效。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聯繫電話:

乙方簽字:     聯繫電話:

丙方簽字: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出兌協議書合同 篇7

轉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轉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將自己位於 的店鋪(店鋪名稱: )轉讓給乙方使用,並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

二、原有租賃合同的租金,甲方已交至 年 月 日,店鋪轉讓給乙方後,乙方履行原有店鋪租賃合同中所規定的條款,並且定期交納租金及該合同所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及其他各項費用。

三、轉讓後店鋪現有的裝修、裝飾及其他所有設備全部歸乙方所有,租賃期滿後房屋裝修等不動產歸出租方所有,營業設備等動產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原有租賃合同執行)。

四、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上述費用已包括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五、甲方應該協助乙方辦理該店鋪的工商營業執照等相關證件的過戶手續,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後的一切經營行爲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七、本合同經雙方及房屋出租人簽字後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房屋出租人各執一份。

附件:一、原房屋租賃合同

甲方簽字: 日期:

乙方簽字: 日期:

出兌協議書合同 篇8

甲方:(貸款銀行)

乙方:(借款人)

丙方:(擔保人)

1、甲方已與乙方、丙方共同簽署編號爲_______《______________教育助學擔保借款合同》,本協議爲上述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甲方根據上述合同約定及乙方的提款要求發放貸款。

3、現乙方在自願的前提下授權甲方在乙方畢業前收押乙方的《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原件(均爲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_______大學頒發),直至上述合同約定之助學貸款本息全部還清後,由甲方一次性返還乙方。在乙方畢業時,甲方收押乙方的《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原件時,無須再次事先通知乙方。

4、乙方同意在自甲方取得上述合同項下的助學貸款時,委託甲方將該貸款金額的_______%直接劃入甲方爲乙方開立的個人專門帳戶,作爲該助學貸款的保證金交由甲方和乙方所在學院共同保管、使用(具體保管、使用方法以甲方與乙方所在學院簽署的《<_______銀行、_______大學_______助學貸款合作協議>補充協議》爲準)。

5、如乙方出現貸款本息逾期不能按時歸還情況時,則甲方有權在產生逾期貸款後_______日內,以上述保證金墊付逾期貸款本息及罰息,待mba借款學員歸還所欠款項後,由甲方負責劃回保證金帳戶。上述合同項下助學貸款結清時,甲方將收押的《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原件退還乙方。

6、上述保證金帳戶按其存款餘額計算儲蓄存款活期利息,甲方以該助學貸款結清日爲準退還乙方全部保證金本息。丙方作爲保證人對上述協議內容並無疑義。

7、本協議自甲、乙、丙三方全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出兌協議書合同 篇9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原則的基礎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屋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按房屋所有權證填寫)

1、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嘉興市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結構爲__________,房屋用途爲__________,房屋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車庫面積_____平方米。

2、該房屋所有權證號爲_____(共有權證號爲_____)。土地使用權方式爲_____,土地使用權證號爲__________。

3、隨該房屋一併轉讓的附屬設備、設施:_______________。

4、該房屋租賃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房屋轉讓價格

按建築面積計算 該套房屋轉讓價格爲[人民幣] [ 幣]

總金額(小寫)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億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萬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第三條 付款方式、時間

雙方約定按以下第_____項以(現金、支票、其他 )方式支付房款:

1、一次性付款:

本合同鑑定之日起_____天內,乙方一次性將購房款支付給__________。

2、分期付款:

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幾天內,房屋及相關權屬證明交付時,權

屬證明過戶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交房方式:

甲乙雙方約定採用下列第_____種方式交房:

(1)自本合同簽定之日起_____天內,甲方將房屋及房屋鑰匙、房產證、土地使用證等相關權屬證明一併交付給乙方。

(2)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時間付款,甲方有權按累計應付款向乙方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最後期限之第二天起至

實際付款之日止,月息按_____利率計算。逾期付款超過_____天,甲方有權按下述第 種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共計_____元整,合同限期繼續履行。

若乙方在 天內仍未繼續履行合同,遵照下述第(2)條處理。

(2)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共計_____元整,合同終止,乙方將房屋退還給甲方。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甲方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時間交房的,乙方有權按累計已付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按 計算。逾期交付超過_____天,乙方有權按下述第 種約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共計_____元整,合同繼續限制履行。

若甲方在 天內仍未繼續履行合同,遵照下述第(2)條處理。

(2)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共計_____元整,合同終止。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3) 。

第七條 甲方保證該房屋交接時沒有產權糾紛和拖欠任何費用(如水電、煤氣、有線電話、物業管理費等相關費用),保證已清除該房屋原由甲方設定的抵押權。如交接後發生該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轉讓該房屋之前,確認該房屋承租人已放棄優先購買權,並取得房屋權共有人同意。(乙方對該房屋的各項基本情況均做了充分了解。該房屋轉讓後,如發生破漏、開裂等問題由乙方承擔維修責任。)

第八條 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在三個月內向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房地產權屬轉移手續,甲方積極給予協助。如因甲方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 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視爲甲方違約,乙方有權退房。甲方必須在乙方提出退房之日起 天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整。

第九條 該房屋轉讓交易發生的各項稅費由甲乙雙方承擔。

第十條 房屋轉讓後該房屋所屬土地使用權利、義務和責任依法

隨之轉讓。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部門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三條 甲、乙一方或雙方爲境外組織或個人的,本合同應經該房屋所在地公證機關公證。

第十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同意採用以下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由[嘉興仲裁委員會] [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________之日起生效。

1、甲、乙雙方簽字。

2、經__________公證(涉外房屋轉讓必須公證)。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其中甲乙雙方、房屋權屬登記部門及契稅部門各執一份。合同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

(簽章) (簽章)

簽定日期:_____年__月__日

簽定地點:

出兌協議書合同 篇10

甲方:,女,納西族,雲南省xx市人,現居住。身份證號:。

乙方:,女,納西族,雲南省xx市人,現居住於。身份證號:。

20xx年11月27日,甲方購得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售出的房屋(寫明合同上房屋基本情況)住宅一套,共付款人民幣貳拾陸萬貳仟柒佰捌拾陸元整(¥262786.00元)。現鑑於多種原因,爲明確上述房屋產權,以免以後發生糾紛,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1、該房屋產權由甲方全部持有,甲方借用乙方名義以便申請銀行貸款。

2、該房屋產權屬於甲方個人財產,在甲方付清貸款後,乙方無理由將產權變更到甲方名下,乙方在遇到任何情況下都不得以任何形式對該房屋產權進行處理。

3、該協議由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屬於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

4、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有效,不得撤銷。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

本協議當事人簽字:

甲方:乙方:

(手印)(手印)

簽訂時間:年月日

出兌協議書合同 篇11

當事人(甲方)家庭住址:聯繫方式:身份證號碼:

當事人(乙方)家庭住址:聯繫方式:身份證號碼:

爲促進家庭和諧,保持家庭和睦,防止家庭糾紛,甲、乙雙方就位於房屋(房產證編號爲今後的分配歸屬問題,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1、甲乙雙方確認位於的一套房屋是由於年月日,以付款方式購得。共付款人民幣元整(¥萬)元,甲方未支付任何費用,不享有此份額。2、雙方確認該房屋現登記在乙方名下,甲乙雙方爲該房屋實際所有人,甲方爲購房合同簽署人,後續直屬債務債權問題由甲方負責(如該房屋按揭本息等)。3、甲乙雙方共有使用權,對該共同共有房屋應盡善意使用,任一方不得隨意處分(包括出賣、抵押、贈與等)該房屋。否則處分行爲無效。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擅自處分方賠償。4、婚姻(戀人)關係存續期間,因外力(雙方父母)導致甲乙雙方婚姻(戀人)關係破裂,後續直屬債務債權問題由甲方負責(如該房屋按揭本息等),甲方放棄對該房屋所有權益。5、婚姻(戀人)關係存續期間,因出軌、背叛等原因導致甲乙雙方婚姻(戀人)關係無法持續,後續直屬債務債權問題由過錯方負責(如該房屋按揭本息等),過錯方主動放棄對該房屋所有權益。6、婚姻(戀人)關係存續期間,甲乙雙方婚姻(戀人)關係無法持續並協議離婚,後續直屬債權債務由該協議劃分。7、繼承發生之日起甲乙方應根據繼承方案及時辦理產權變更程序,因拖延造成對方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8、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有效,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本協議當事人簽字:甲方(手印)

時間:地點:

乙方(手印)

時間:地點:

出兌協議書合同 篇12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及單位:

電話: 電話: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甲、乙、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____市相關地方性法規的規定,在合法、平等、自願、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承諾共同遵守,

個人租房安全協議

一、出租物業坐落地點及設施情況:

1.甲方將其位於____市__________區 __________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租給乙方使用,用途爲__________,房屋面積爲__________平方米。

2.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情況見附件。除雙方另有約定外,該附件作爲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的驗證依據。

二。租賃期限

1.該房屋租賃期限共____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未經協商一致均不得提前解約。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若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內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訂立租賃合同。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租金爲人民幣____元整/月(此價格不含相關稅費),乙方應同時交納首期租金____元給甲方。

2.該房屋租金按____支付,支付時間爲____ ,以甲方實際收到爲準。

3.乙方若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則乙方需按月租金的5%支付滯納金。拖欠租金超過一個月,甲方有權收回此出租房,乙方須按實際居住日交納租金並承擔違約責任。

四。租賃條件

3、乙方不得在該房屋內進行違反法律法規及政府對出租房屋用途有關規定的行爲。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他人。若擅自轉租,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由乙方承擔對甲方及丙方的違約責任。

6、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或其內部設施出現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及時聯絡進行維修並負擔所發生的費用。7、租賃期內乙方因使用需要對出租房屋或屋內設施進行裝修或改動,須經甲方同意並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甲方有權對裝修或改動情況進行監督。合同期滿時乙方不得移走自行添加的結構性設施,甲方也無須對以上設施進行補償。

五。合同的終止

1.租賃期限屆滿或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終止。

2.乙方應在期滿當日將房屋鑰匙及正常使用狀態下的附件中所列物品交給甲方。房屋留置的一切物品均視爲放棄,甲方有權處置,乙方絕無異議。

3.若乙雙方中的一方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向對方提出賠償要求,

六。違約的處理

1.乙方違約的處理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借,擅自拆改結構或改變用途的;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拖欠房租壹個月以上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年租金20%的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另行據實賠償,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2) 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及物業管理費等有關費用達壹個月時,甲方有權用押金支付上述費用,乙方承擔造成的一切後果。

(3) 租賃期限屆滿,若乙方未能將設施完好的房屋及時交給甲方,乙方應按原日租金的貳倍按實際天數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 租賃期內若乙方中途擅自退租,所預付的租金及押金甲方不予退還。

九。特別約定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出兌協議書合同 篇13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甲方提出給乙方繳納社會保險,乙方由於個人原因自願放棄購買社保,雙方協議,甲方按天津市社保繳費標準給予乙方一定的社保補貼,社保補貼每月隨本人工資一同發放,如日後員工反悔要求單位補繳社保的,單位有權不予辦理,已發放的社保補貼單位有權全額收回,如員工已領取社保補貼而未參加其他形式的社保或商業保險,造成社保無法享受的後果由員工自行承擔。員工已仔細閱讀並充分理解說明內容的,請簽字確認。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簽章: 簽字:

日期: 日期:

出兌協議書合同 篇14

甲方: (簡稱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廣東省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守信的原則,訂立此協議,作爲勞動合同(合同編號: )的補充條款以其共同遵守,並確認爲解決雙方爭議時的依據:

一、協議前提:

1.乙方願意成爲甲方員工,將其智慧貢獻給甲方事業,受僱於甲方不違反其任何約定或法定義務,並具備完全民事行爲能力,能夠訂立本合同。

2.甲方已告知乙方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規章制度以及乙方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

3.乙方知曉其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規章制度、錄用條件、崗位要求以及其他相關的情況。

4.乙方保證其向甲方提供的與應聘有關的材料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並保證其執照、證件或資格在受僱期間的維持。

二、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甲方因工作需要,在合法的前提下有權對乙方工作崗位和工作地點,進行適當調整,乙方應當服從。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臨時(期限不超過3個月)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應當服從,雙方無需重新簽訂新的勞動合同。

2.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等各方面的能力和表現,經考覈乙方不勝任原工作崗位的,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應當服從,否則,甲方可根據《勞動合同法》及甲方規章制度依法視乙方爲曠工,直至解除勞動合同。調整工作崗位後,工資待遇亦根據崗位實際作相應調整。

三、工作時間

雙方約定實行計時工作制的,如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的,甲方將安排乙方補休或按國家規定支付加班費用;乙方自行加班的,根據甲方管理制度和具體工作安排,乙方屬完成正常工作任務,甲方不再作加班處理。

四、教育培訓:

甲方有爲乙方提供學習條件的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乙方有義務參加甲方提供的各項培訓,以提升自身素養與職業技能/乙方自願參加甲方提供的培訓,正常工作時間外安排的培訓不計入加班時間。

五、規章制度:

1.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合理規章制度(見《員工手冊》);遵守職業道德;履行所從事職位的職責;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遵守工作規範;愛護財產;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職業技能。

2.乙方應自覺遵守勞動法律法規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如有違反,甲方有權依據本公司規章制度的規定對乙方作出相應處罰(包括罰款、警告、記小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3.乙方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依法向乙方要求賠償。

4.乙方在勞動合同解除(含試用期解除)或終止後三日內,應當按照誠實信用原則及甲方規定和合同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5.乙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或公司規定履行交接義務的,或者拒不辦理工作交接手續、不辭而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工資、補償中予以扣除,工資、補償尚不足以彌補損失的,乙方仍需賠償損失。

6.乙方正常離職的,甲方應依法爲乙方辦理離職手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致使甲方不能及時爲乙方辦理相關手續,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1)未按甲方規定辦妥離職手續;

(2)拒不辦理離職手續的;

(3)因無法聯絡致使甲方無法將有關離職資料送達乙方的。

六、送達條款:

1.甲乙雙方向對方送達的任何文件,對方均應配合簽收,否則發送方以可確認收悉的方式,郵寄至勞動合同首部載明的甲方地址、乙方現住址或戶籍地址,郵件一旦發出,即視爲送達。

2.乙方被證實確實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應在處分通知上簽名確認,拒絕承認犯錯的,可由人事部門主管會同其上級、同事證明人簽字,處分仍然生效,處分通知並將在甲方公告欄公告,乙方認可上述方式的法律約束力。

以上內容爲勞動合同補充內容,是勞動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與法律、法規相牴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的變更而不一致的,以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爲準。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兌協議書合同 篇15

畢業生

用人單位

學校名稱

教育部高校學生司製表

按《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的要求,爲維護國家就業計劃的嚴肅性,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簽訂如下協議:

一,畢業生應按國家規定就業,向用人單位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瞭解單位的使用意圖,表明自己的就業意見,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若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需徵得用人單位同意.

二,用人單位要如實介紹本單位的情況,明確對畢業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圖,做好各項接收工作.凡取得畢業資格的畢業生,用人單位不得以學習成績爲由提出違約,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結業生,本協議無效.

三,學校要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畢業生的情況,做好推薦工作,用人單位同意錄用後,經學校審覈列入建議就業計劃,報教育部批准,學校負責辦理派遣手續.

四,學校應在學生畢業前安排體檢,不合格者不派遣,本協議自行取消,由學校通知用人單位.如用人單位對畢業生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原則上應在簽訂協議前進行單獨體檢,否則,以學校體檢爲準.

五,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如有其它約定,應在備註欄註明,並視爲本協議的一部分.

六,本協議經各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三方都應嚴格履行本協議,若有一方提出變更協議,須徵得另兩方同意,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各執一份,複印無效.

畢業生情況及意見

姓名

性別

年齡

民族

政治面貌

培養方式

健康情況

專 業

學制

學歷

家庭地址

應聘意見:

畢業生簽名: 年 月 日

用人單位情況及意見

單位名稱

單位隸屬

聯繫人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通訊地址

所有制性質

全民,集體,合資,其它

單位性質

黨政機關,科研事業單位,學校,商貿公司,廠礦企業,部隊,其它

檔案轉寄詳細地址

用人單位意見:

簽章

年 月 日

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意見:

(有用人自主權的單位此欄可略)

簽章

年 月 日

學校意見

學校聯繫人

林豔斌

聯繫電話

06338170098

郵政編碼

276826

學校通訊地址

山東日照學苑路677號

院(系,所)意見:

簽章

年 月 日

學校畢業生就業部門意見:

簽章

年 月 日

出兌協議書合同 篇16

甲方:

乙方:世紀海馬科技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世紀海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自願誠實、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就乙方授權甲方在指定區域內獨家代理金海馬餐飲管理系統軟件產品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授權代理商資格及內容

1.甲方具有獨立享有權利並獨立承擔義務的企業法人。

2.甲方需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貳萬元人民幣作爲獨家代理押金。

3.乙方授予甲方爲金海馬餐飲管理系統軟件產品在地區的獨家代理商資格,授權甲方在該區域內尋求銷售合作伙伴及負責該軟件產品的合法銷售業務推廣並承擔售後服務。

4.獨家代理授權期限爲個月(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滿後協議無異議自動延續,有一方提出終止時,協議期滿後終止。

二、代理級別

1、一般代理

1.1可以是個人和公司,具有軟件銷售維護能力。

1.2願意做代理的個人和公司,只需向我公司提出代理申請,並提供詳細介紹資料和聯繫方式,即可成爲一般代理商。

1.3可以籤代理協議,也可以不籤代理協議;代理商可以獲取代理證書;個人代理商可以獲取我公司授權的法人委託書。

1.4享有一般代理商的價格優惠。

1.5我方提供軟件試用光盤和宣傳資料,代理商應繳納相應的資料費和郵資費。

1.6如果能夠實現月銷售10套軟件的業績,本月的代理軟件可以享受總代理的價格優惠。

1.7如果在該代理地區有公司申請總代理,甲方有權終止代理協議;但如果乙方此時也申請總代理,甲方應優先滿足乙方的申請。

1.8款到發貨。

2、地市級總代理

2.1必須是與電腦相關的公司,並具有相應的軟件銷售維護能力。代理商應提供詳細的介紹資料和聯繫方式。

2.2必須簽訂代理協議;代理商可以獲取代理證書。

2.3享有總代理商的價格優惠,獨家享有在代理地區的經營權。

2.4必須先按售價購買代理軟件至少1套,如果今後確實未能賣出去,可以按代理價格退貨,退貨的同時終止代理關係。

2.5剛開始代理的2個月內,應達到3套軟件的銷售業績。從開始代理的第3個月起,應達到每月3套軟件的銷售業績。

2.6如實現了超過3套軟件的月銷售業績,則在該月份銷售的軟件可以享有40%的優惠;如月銷售業績低於3套軟件,則在該月份銷售的軟件按一般代理商的價格計算。

2.7如果在該代理地區有公司申請總代理,甲方有權終止代理協議;但如果乙方此時也申請總代理,甲方應優先滿足乙方的申請。

2.8款到發貨。

3、省級總代理

3.1必須是與電腦相關的公司,並具有相應的軟件銷售維護能力。代理商應提供詳細的介紹資料和聯繫方式。

3.2必須簽訂代理協議;代理商可以獲取代理證書。

3.3享有總代理商的價格優惠,獨家享有在代理地區的經營權。

3.4必須先按售價購買代理軟件至少各2套,如果今後確實未能賣出去,可以按代理價格退貨,退貨的同時終止代理關係。

3.5剛開始代理的2個月內,應達到6套軟件的銷售業績。從開始代理的第3個月起,每月應達到10套軟件的銷售業績。

3.6如實現了超過10套軟件的月銷售業績,則在該月份銷售的軟件可以享有40%的優惠;如月銷售業績低於10套軟件,則在該月份銷售的軟件按一般代理商的價格計算。

3.7款到發貨。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合格產品並要求乙方確保所提供產品知識產權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2.甲方應在其授權區域內開展乙方產品的銷售與宣傳推廣工作,按進貨要求進貨並完成銷售指標。負責所發展用戶的技術服務並及時以認真負責的態度向客戶提供優質的售後服務工作,對於軟件本身的bug可以要求乙方第一時間予以解決。

3.甲方有責任維護市場穩定、嚴格遵守乙方的營銷價格體系,確保向最終用戶的銷售價格不低於全國市場統一價格的80%,不得爲短期利益進行低價傾銷。因促銷活動等特殊情況引起的價格變動應提前得到乙方書面認可。

4.甲方應自覺維護乙方權益及品牌形象,不得從事有損乙方及產品形象的行爲;積極配合乙方的整體市場推廣宣傳活動;甲方有權在許可範圍內按規定使用乙方品牌進行市場推廣與宣傳,未經允許不得隨意更改乙方產品的標誌及文字。

5.甲方在代理的周邊地區進行的銷售業務時,應先向乙方諮詢該地區是否有代理商,如該地區已產生代理商,甲方應退出該區域的一切銷售活動,不得出現串貨現象。如未經諮詢就向該區域進行銷售業務,視爲違約,要立即退出該區域銷售活動。同時要對已經發生的業務承擔售後服務。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自覺保護將乙方產品的自主知識產權,並將產品被侵權或用戶意見及時反饋給乙方;軟件中顯示的公司及其聯繫方式爲甲方的公司及聯繫方式。

2.乙方負責產品技術更新、升級工作。爲甲方提供完整產品。(光盤版包含:安裝光盤、使用說明書電子版)。併爲甲方提供部分宣傳資料。

3.乙方負責用戶的授權與管理工作,及時爲甲方提供真實的有效的註冊文件或者加密狗。乙方負責甲方本身的技術支持工作,對於客戶所提出的新功能,應協商解決比如支付一定修改費用。

4.乙方負責產品的全國性宣傳工作。確保產品有一定的市場知名度。同時有積極宣傳和維護甲方聲譽的義務。在市場推廣期間,乙方在市場價格、促銷政策、升級政策等涉及到乙方產品市場推廣的相關信息有所變更時,乙方確保及時通知甲方。

5.乙方承諾如在甲方代理區域內另有申請成爲獨家代理商的,同等條件下,首家代理商享有優先權。但獨家代理商未完成銷售任務,被取消獨家代理資格的除外。

6.有代理商區域的商家提出申請成爲經銷商並且符合條件者,代理商可以受理,如果代理商不受理該區經銷商,本公司有權以經銷商的價格受理。並將區域獨家代理商與經銷商之間的價格差額利潤轉給該區域獨家代理商,以保護其在該區的獨家代理權益。

7.乙方在公司網站上對甲方的聯繫方式做相應宣傳。

8.銷售的軟件產品品牌使用乙方指定的品牌如技雄等,甲方不可更改軟件品牌進行宣傳或出售。

五、進貨要求與銷售指標

1.二年的軟件銷售總額必須達到25萬元,否則乙方不退還押金。

2.每季度軟件費銷售額至少達到3萬元以上。

六、價格、結算方式

1.結算方式爲款到發貨,甲方所有款項的匯付均以有效方式匯至乙方的銀行賬戶中。

2.如甲方連續2個季度未完成銷售指標,乙方可以就協議的繼續履行事項與甲方進行磋商,有權將甲方降級爲授權經銷商。

附:系統功能

金海馬餐飲管理系統(豪華版)

含所有餐飲管理系統的功能(前臺收銀,後臺統計管理,庫存管理,無線點菜,後廚打印)

七、違約責任

1.甲方在合約期間未能履行本協議的部分或全部條款,乙方有權取消授權代理商資格;

2.沒有乙方的許可,甲方不可傳播、非法銷售此軟件;甲方不能組織或指使任何人破解乙方任何軟件,更不可銷售盜版軟件;否則乙方有權取消甲方的代理權和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並且甲方賠償乙方20萬元整。

3.如果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內容,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違約的一方需承擔全部損失賠償責任,並且承擔適用法律責任。

八、附則: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各執一份。未盡事宜,或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若協商不成,提交本合同簽約到石家莊人民法院仲裁。

甲方:乙方:世紀海馬科技有限公司

蓋章(簽字): 蓋章(簽字):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出兌協議書合同 篇17

發包方:王懷金,男,湖北當陽市人,系店埡金帝賓館負責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肖平,男,湖北荊州區馬山鎮雙龍村三組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興建有金帝商務賓館,餐飲、娛樂、住宿爲一體,餐飲系列乙方承包經營,爲互利共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權利義務關係,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所有的金帝賓館一樓餐廳6間,廚房1間(面積約180平方米),附屬設施及裝飾齊全一併交與乙方經營使用,餐具、餐桌、餐椅、空調等相關用具設備由乙方自己籌備(詳見乙方自籌財產清單)。

二、乙方承包經營期限自20xx年10月1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止,共3年,承包期外本合同自行終止。

三、乙方承包經營期內,每年向甲方交承包費人民幣叄萬元整。

四、乙方承包費交付與甲方時間爲每年10月1日一次性付清。(以收據爲準)

五、乙方在承包經營期內,工商、稅務、衛生等相關部門應辦的各種執照證件及應繳的稅、費由乙方自辦自繳與甲方無關。

六、水、電甲、乙雙方共同用一總表,乙方按月分別承擔三分之一的水、電費。

七、乙方在承包經營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轉包或轉讓他人經營,同時對甲方交付與乙方的各種設施和財產進行保養與維修。

八、乙方承包期滿後,雙方自願的情況下可另續簽合同,若甲方不再發包或乙方不再承包,單方必須在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告知對方。

九、甲、乙雙方終止合同後,乙方自籌備的餐具等相關設備(見財產清單)可自行處理,也可與甲方協商作價一致後轉與甲方。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後可另行補充條款,補充後的條款與本合同生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條款若單方違約付對方違約金5000元。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十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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