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學校升本的通告(精選5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1.46W

關於學校升本的通告 篇1

各高等學校:

關於學校升本的通告(精選5篇)

爲做好20xx年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升本科(以下簡稱專升本)招生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生計劃

我廳依據教育部有關規定,根據招生院校辦學基本情況並結合往年專升本招生計劃確定了20xx年專升本招生學校、專業和招生人數(詳見附件)。各招生院校要嚴格招生計劃管理,按照公佈的招生計劃組織招生,不得擅自突破和減少招生計劃。

二、招生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生對象。

1.我省普通本專科院校(含高職院校)應屆普通高等教育專科(高職)畢業生;

2.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專科(高職)畢業學歷,且具有山東省轄區戶籍的退役士兵;

3.職業院校與本科高校“3+2”對口貫通分段培養20xx年轉段學生

(二)報考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及其他法律法規;

2.專科學習期間無記過及以上紀律處分和考試作弊行爲;

3.身體健康;

4.專科階段必須獲得專科畢業證書。

三、報考專業限制

報考醫學類專業專升本的考生,其專科階段學習專業須爲醫學類或醫學類相關專業。將來需要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考生,其專科階段學習專業等條件須符合醫師資格考試相關規定。其他專業招生不受考生所學專業的限制。

四、考試時間和內容

考試時間:20xx年3月26日至27日。

考試內容:考試科目爲4門,其中2門公共課,2門專業綜合課。公共課爲各類考生必考科目,其中1門爲英語(公共外語課爲俄語或日語的學生分別考俄語或日語;公共外語課爲其他小語種和報考外語類專業的學生考大學語文),1門爲計算機(報考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的學生考高等數學)。

部分職業技能和操作技能要求較高的專業要安排進行技能測試。

五、錄取規則

(一)過程性考覈。

繼續實施過程性考覈與專升本考試成績相結合的多元錄取機制,由考生畢業學校提供考生的過程性考覈結果,明確給出合格或不合格結論,招生院校依據專升本考試成績,參考過程性考覈結果擇優錄取。各生源學校要建立過程性考覈辦法,嚴格考覈程序,規範考覈管理,確保考覈結果客觀、公正、可信、可用,並將過程性考覈電子檔案數據報送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各招生院校要研究制定過程性評價的使用方法,並通過招生章程提前向社會公佈。

過程性考覈的主要內容:

1.思想品德情況:包括專科學習期間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校紀校規、社會公德的情況,參加學校或班級組織的思想教育活動、政治學習和社會公益活動的情況及其他體現學生思想品德的情況等;

2.學習情況:包括專科學習期間必修課和規定學分內應修選修課的學習情況等(含初次考試成績情況和補考成績情況);

3.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全國及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和獲得技能證書的情況等;

4.身體健康狀況;

5.其他體現學生特長和全面發展方面的情況。

在校學習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被認定過程性考覈不合格:

1.因觸犯國家法律法規,受到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或治安管理處罰的;

2.因考試作弊或其他違反學校規章制度的行爲,受到過學校記過以上處分的;或受到學校警告、嚴重警告處分尚未解除的;

3.有4門及以上課程(含必修課和規定學分內的應修選修課,下同)初次考試不及格的;或有1至3門課程初次考試不及格,經一次補考仍有不及格課程的。

(二)錄取規則。

爲保證錄取質量,設定總成績最低錄取分數線,且分專業錄取人數不超過報考人數的50%。達到最低錄取分數線者,根據考生類別和志願分專業依據考試成績錄取。探索擴大高校招生自主權,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按照一定比例投檔,考生畢業學校提供過程性評價電子檔案數據,招生院校認真審閱考生電子檔案並在一定的投檔比例內參考過程性考覈結果擇優錄取考生。

對退役士兵實行單列計劃、單獨劃線,依據專升本考試成績單獨錄取。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高校學生參軍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xx〕3號)關於退役士兵專升本錄取比例在現行的基礎上適度擴大的要求,20xx年退役士兵專升本錄取比例爲35%。

錄取過程中將根據考生成績、報考人數及招生計劃等情況,適當調整分專業招生計劃。

(三)免試政策。

過程性考覈合格、在校期間參加全國及全省職業院校相關專業技能大賽獲國家級三等獎及以上或省級一等獎的學生,在專升本報考相關專業時,可以免於專業綜合課和技能測試,其專業綜合課和技能測試的成績視爲滿分。考生所在院校要將申請免試的獲獎人員名單及材料於20xx年1月5日前經省教育廳審覈確認後,報送省教育招生考試院,作爲免於相關測試的依據。

六、組織實施

(一)認真做好過程性考覈。

考生專科(高職)期間過程性考覈工作由專科(高職)期間所在院校負責和具體實施,各院校要認真制定過程性考覈方案,對學生在校期間的思想品德情況、學習情況、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全國及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和獲得技能證書的情況、身體健康狀況和其他體現學生特長和全面發展方面的情況進行考覈。各院校要嚴格標準、嚴格程序,明確各項要求。

(二)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負責專升本報名、考試、命題、評卷及錄取的組織實施,要進一步加強考生報名資格審查,強化考風考紀,嚴格命題和評卷管理,提高試題命題質量,同時與高校共同做好招生錄取工作。各市招生考試機構和有關高等學校根據各自任務分工做好相關工作。

(三)專升本招生考試工作涉及廣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各高校要堅持標準,嚴格程序,確保選拔工作公開、公平、公正。要接受社會監督,嚴禁任何單位或個人弄虛作假,以權謀私。對徇私舞弊、違規操作等行爲要嚴肅查處。考生作弊者,一經發現,已錄取者取消錄取資格,已取得學籍者取消學籍,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四)各招生院校要根據《山東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xx年度普通高校招生章程制訂和備案工作的通知》(魯教學字〔20xx〕6號)的有關要求,專門制訂專升本招生章程,並於20xx年12月15日前報省教育廳學生處審覈,審覈通過後向社會公佈。經省教育廳審覈的招生章程作爲專升本錄取的依據,未經同意不得擅自更改。

(五)各招生院校要積極探索專升本教育教學規律,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加強實踐教學工作,制定專門的人才培養方案和教學計劃,達到培養複合型、應用型人才的培養目的。要不斷完善辦學條件,切實加強教學管理,完善教學質量保障體系,提高人才培養質量,促進我省高等教育的改革與發展。

七、相關政策

(一)被錄取的專升本學生持錄取通知書、准考證、專科畢業證等按規定時間到錄取學校報到,辦理入學手續。報到時不能提供專科畢業證書的,不得報到入學,由錄取學校取消其入學資格。錄取學校應在學生報到後3個月內,按照有關規定對學生進行復查,複查合格者予以註冊,取得學籍。複查不合格者,不予學籍註冊,由學校負責清退,並負責做好善後工作。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學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執行。

(二)專升本學生的修業年限一般爲2至4年。學生按教學計劃修完規定課程,成績合格,由學校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專升本學生畢業證書的內容須填寫“在本校專科起點××專業本科學習”,學習時間按進入本科階段學習的實際時間填寫。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相應學位。

(三)專升本學生的學費標準與普通本科相應專業學費標準相同。

山東省教育廳

20xx年12月9日

關於學校升本的通告 篇2

根據貴州省招生考試院黔招考普[20xx]16號《關於做好20xx年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升本科招生考試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爲做好我院20xx年“專科升本科”考試招生工作,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1、我院20xx屆高職畢業生(含20xx級五年制高職畢業生)

2、我院20xx屆高職畢業生中符合免試條件的學生,免試生按黔教高發[20xx]163號文件執行(見附件);

3、具有我院高職學歷的退役士兵;

4、身體健康、思想品德良好、學業成績合格。

二、資格審查

4月14日前,各系將符合參加“專升本”報名的學生名單簽字蓋章後交院招就處,並統一代收報名攝像100元/生。

三、報名時間、地點:

4月15、16日兩天,考生自帶身份證,由各系帶隊老師,按安排的時間組織學生到學院招生與就業指導處進行現場報名、攝像。

時 間系 別

4月15日上午醫藥系、經濟管理系

4月15日下午信電系、旅遊系、工程系

4月16日上午護理系、農工系

四、領准考證時間、地點

6月3、4、5日三天,考生憑身份證到學院招生與就業指導處領取。

五、文化考試

(一)考試科類

1、文化考試分文史和理工兩大科類。文史類文化考試科目爲大學語文、英語、專業課;理工類文化考試科目爲高等數學、英語、專業課。各科分值均爲150分,總分爲450分。

2、文化統一考試科目參考資料。

(1)英語爲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新編實用英語》(第三版、第二冊、孔慶炎 劉鴻章主編、書號9787040294286 ),不考聽力;

(2)語文爲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大學語文》(第二版、孫昕光主編、書號9787040225365);

(3)數學以各校所用的理工科數學教材爲參考,考試範圍爲“一元函數微積分”。

3、購買資料聯繫方式。貴州新知專業圖書有限責任公司,地址:貴州省貴陽市中華北路3號國藝大廈20樓,聯繫電話: 0851—86831297、0851—86814052。

(二)文化考試時間

考試時間考試科目

6月7日9:00--11:30大學語文

9:00--11:00高等數學

15:00--17:00英 語

六、志願填報:

1、網上志願系統網址:

2、考生登錄網上填報志願系統查詢文化考試成績,文化成績上線的考生才能填報志願,同時參加專業考試。

3、填報志願時間:與普通大學聯考填報志願時間同步進行,考生(含免試生)通過網上填報志願系統填報。

4、考生可填報一所院校1個專業志願。

5、志願填報要根據《20xx年貴州省“專升本”分校分專業招生計劃(代碼)表》填報,填報的專業應符合招生院校對畢業專業的要求,請仔細閱讀各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按要求填報。

七、專業考試

1、4月5日前招生學校在本校網站上向考生公佈專業課的考試科目、參考書籍和諮詢電話等有關內容。

2、文化成績上線的考生於7月4日持二代身份證、高職(專科)畢業證(畢業院校證明)、准考證在報考院校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審查。

3、專業考試時間爲7月5日。

八、錄取查詢

錄取工作於8月30日前完成,請考生憑準考證和身份證登錄網上填報志願主頁查詢錄取情況。

附件:《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xx年普通本科高校招收高職院校免試生工作的通知》(黔教高發[20xx]163號文)

招生與就業指導處

20xx年4月8日

關於學校升本的通告 篇3

各位考生、家長:

根據《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xx年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升本科工作的通知》(黔教高發〔20xx〕68號)文件精神,爲做好我院20xx年專科升本科(以下簡稱“專升本”)招生報名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請遵照執行。

一、報名時間:

4月15日-17日。

二、報名地點:

黔西南民族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

三、報名條件:

(一)我省高等職業院校(及普通專科學校)20xx年應屆畢業生;

(二)具有我省高職(專科)學歷的退役士兵;

(三)身體健康;

(四)思想品德良好;

(五)學業成績合格。

四、報名辦法:

(一)符合報名條件的應屆畢業生在畢業院校報名,畢業院校負責審查考生報名信息以及畢業專業是否符合招生院校的報考要求,同時組織本校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到當地市(州)招生辦指定的報名點辦理網上報名手續。考生填報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並對其負責。

(二)退役士兵憑高職(專科)畢業證和《退出現役證》到畢業院校辦理報名手續,畢業院校負責審查其相關證件和報名信息,具體要求按黔教高發[20xx]68號文件執行。

(三)符合以下免試條件的學生,在畢業院校報名,未參加報名的學生,視爲放棄免試資格,具體要求按黔教高發[20xx]68號和黔教高發〔20xx〕163號文件精神執行。

1、20xx年9月後獲教育廳牽頭主辦的貴州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團體或個人)或教育部牽頭主辦的全國職業技能大賽三等獎(團體或個人)及以上的20xx屆我院高職畢業生;

2、在義務服兵役期間榮立三等功以上獎勵的,在完成高職(專科)學業後,可免試入讀普通本科。

(四)報名時須持本人戶口簿、身份證、學生證等有效證件;

(五)報名時須按規定繳納報名費100.00元整。

五、要求:

各系應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將文件精神通知到每一位畢業生;

黔西南民族職業技術學院

20xx年3月30日

關於學校升本的通告 篇4

各縣、區教育(教科)局,市直屬中國小校:

根據國家課程計劃及教育部、省教育廳有關規定,現將20xx至20xx學年度我市中國小開學放假時間及有關要求通知如下,請遵照執行。

一、開學及放假時間

20xx年秋季,全市中國小8月31日開學,20xx年1月15日放寒假。20xx年春季,全市中國小2月13日開學,義務教育學校7月8日放暑假,高中學校7月15日放暑假。上述時間均指學生開學到校和放寒暑假離校的時間。

二、工作要求

(一)除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特殊安排外,學生在校期間不得隨意停課或放假,充分保證學生在校學習時間。縣區教育(教科)局、教研部門和學校不得提前安排考試、提前放假,如有特殊情況需變更開學和放假時間,須報請市教育局批准。

(二)必須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廳頒發的課程計劃,不得隨意增減課時和提前結束新課,確保完成教學任務,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三)各縣區和學校要切實指導學生安排好假期的學習和社會實踐活動,並採取多種形式開展安全教育、法紀教育,確保學生度過平安而有意義的假期。

(四)幼兒園參照上述開學放假時間執行。

年月日

關於學校升本的通告 篇5

各系學生工作辦公室:

爲進一步加強學院學風建設,營造良好的育人氛圍,促進良好校風、學風的形成,學院決定在全院開展學風建設月活動,現將活動內容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爲根本任務;以新生入學教育爲抓手;以完善制度建設爲基礎。堅持學風建設與考風建設相結合,積極營造良好的育人氛圍,引導學生明確學習目的,端正態度,規範行爲,養成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促進學生健康成長。

二、活動目的

圍繞學風建設存在的問題,結合學院學生實際,充分發揮教師、輔導員、班主任的主導作用和學生的主體作用,本篇文章來自資料管理下載。對學生加強引導,開展針對性強、受益面廣、內容豐富、形式多樣、活動效果好的系列活動,提高學生主動學習、自主學習的積極性,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努力培養學生成人、成才。

三、活動時間

總體安排:11月至12月

第一階段:11月中旬,爲活動宣傳發動階段;第二階段: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爲活動全面展開階段;第三階段:12月中旬到12月底,爲活動鞏固總結階段。

四、活動內容

(一)立思想、正學風

1、由團委牽頭向全院學生髮出活動倡議書;通過校園網、奧藍學生版、宣傳欄等陣地廣泛宣傳;各系學辦、輔導員要強化對學風建設月活動重要性的宣傳、引導工作,做到人人知曉、人人蔘與,統一全體師生認識,爲活動營造良好氛圍。

2、增強工作透明度,及時公示學風建設工作方案、規章制度、檢查結果及整改措施等內容。

3、輔導員、班主任負責組織召開以“學風建設爲主題”的主題班會,針對班級學風、班風存在的問題,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

4、按照20xx級新生入學教育計劃安排,切實加強新生學風建設,抓好“一早一晚”早操晚自習工作,培養學生良好學習生活習慣的形成。

(二)學先進、助幫扶

1、以上學年評獎、評優活動爲契機,在學生當中廣泛宣傳優秀學生、先進班集體事蹟,倡導全院學生爭先、創優,開展爭創新學年省級、校級先進個人、先進集體活動。

2、各系通過舉辦學習經驗交流、座談會等形式,引導學生積極向上,勤奮學習、刻苦鑽研。

3、關心學習有困難學生,通過採取重點關注、同學幫扶等活動,幫助他們樹立信心,轉變學習態度,改進學習方法,科學合理安排時間,激發學生學習熱情。

(三)強管理、抓落實

1、加強日常管理檢查:重點檢查學生上課遲到、早退、曠課等現象。

2、加強課堂管理:學辦人員、輔導員、班主任聽課制度,通過學辦人員、輔導員、班主任深入課堂聽課,及時瞭解課堂情況與任課老師溝通,開展有針對性的思想教育工作。

(四)明考紀、肅考風

1、各系學辦要廣泛開展考風、考紀教育,組織學生認真學習《學生手冊》會考試紀律相關規定,引導學生自覺遵守考試紀律,誠信考試。院學辦組織20xx級新生《學生手冊》考試,強化校紀、校規教育。

2、本學期期末考試前以主題班會、動員大會、簽訂承諾書等形式強化考風考紀教育。

3、進一步強化考試過程管理。輔導員、班主任配合任課教師認真履行監考職責。

五、活動要求

1、各系學辦要高度認識學風建設的重要性,按照通知要求制定工作方案,認真開展工作。

2、充分發揮學生黨員、學生幹部的作用,有效促進學風建設。各學生黨總支要要根據各總支、支部學生實際開展有針對性教育活動,把學生黨員、積極分子的教育、培養和學風建設結合起來;本篇文章來自資料管理下載。要重視學生黨員在學風建設活動中的先鋒模範作用的發揮。

3、爲了確保學風建設月活動的效果,鼓勵各系學辦創新學風建設活動形式和內容,不斷探索學風建設新途徑。

4、學風建設是學校永恆的主題,活動結束院學辦組織對活動進行總結、交流,對活動中好的做法、經驗給予表彰,並在全院推廣。

學院學生工作辦公室

201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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