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限行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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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行制度是爲了緩解城市交通壓力而催生的一種交通制度。下面本站小編給大家帶來車輛限行通告,供大家參考!

車輛限行通告

車輛限行通告範文一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工作日高峯時段區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爲有效降低汽車污染物排放和確保首都交通安全順暢,市政府決定自20xx年4月11日至20xx年4月10日,繼續實施工作日高峯時段區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中央國家機關,本市各級黨政機關,中央和本市所屬的社會團體、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的公務用車按車牌尾號每週停駛一天(0時至24時),範圍爲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有關規定,除上述第一條範圍內的機動車外,本市其他機動車實施按車牌尾號工作日高峯時段區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行時間爲7時至20時,範圍爲五環路以內道路(不含五環路)。

三、按車牌尾號工作日高峯時段區域限行的機動車車牌尾號分爲五組,每13周輪換一次限行日。20xx年4月11日(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車牌尾號爲:5和0(含臨時號牌,機動車車牌尾號爲英文字母的按0號管理,下同)。輪換從20xx年4月14日起,具體如下:(一)自20xx年4月14日至20xx年7月12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車牌尾號分別爲: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二)自20xx年7月13日至20xx年10月1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車牌尾號分別爲: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三)自20xx年10月12日至20xx年1月1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車牌尾號分別爲: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四)自20xx年1月11日至20xx年4月1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車牌尾號分別爲: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

四、非本市進京機動車的交通管理,按照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北京市環境保護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有關規定執行。

五、以下機動車不受上述措施限制:(一)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二)公共電汽車、省際長途客運車輛及大型客車、出租汽車(不含租賃車輛)、小公共汽車、郵政專用車、持有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核發的旅遊客車營運證件的車輛,經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覈定的單位班車和學校校車;(三)車身噴塗統一標識並執行任務的行政執法車輛和清障專用車輛;(四)環衛、園林、道路養護的專項作業車輛,殯儀館的殯葬車輛;(五)懸掛“使”字頭號牌車輛及經批准臨時入境的車輛。

車輛限行通告範文二

成都市車輛限行通告

從20xx年4月26日到20xx年7月30日,成都將在二環路全線及7條放射性主幹道,對所有川A和外地籍號牌汽車實施工作日按車牌尾號限行措施,每天限行2個尾號,每車每週限行1天。對於違反限行措施駛入限行路段的車輛,交管部門將依法予以罰款100元、記3分的處罰。

一、“尾號限行”時間和路段(一)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的7:30至22:00,對二環路全線實施“尾號限行”措施。(二)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的7:30至9:30、17:00至19:30,對解放路(新華大道成都旅館路口至三環路川陝立交橋)、蜀都大道東段(東風大橋東口至三環路成渝立交橋)、蜀都大道西段(人民西路口至三環路蘇坡立交橋)、紅星路北段(新華大道紅星橋路口至三環路成綿立交橋)、紅星路南段(錦興路口至三環路桂溪立交橋)、川藏路(一環路高升橋路口至三環路川藏立交橋)、老成灌路(一環路西門車站路口至金科北路路口)等7條放射性幹道實施早晚交通高峯時段“尾號限行”措施。

二、“尾號限行”規則(一)所有川A及外地籍號牌汽車按照機動車號牌(含臨時號牌)的最後一位阿拉伯數字分爲五組,每兩個號碼爲一組,每個工作日禁止一組在上述限行時間和限行路段上通行。尾號組合及對應規則分別爲:星期一爲“1”和“6”;星期二爲“2”和“7”;星期三爲“3”和“8”;星期四爲“4”和“9”;星期五爲“5”和“0”。(二)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如果恰逢星期六、星期日而變更爲工作日的,按對應工作日實施“尾號限行”。

車輛限行通告範文三

廣州危化品車輛限行通知

險化學品車輛限行規定將延期5年。18日,14屆231次廣州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了《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管理的通告》(以下簡稱修訂《通告》)。《關於加強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管理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原本於今年12月31日後失效,修訂《通告》將其有效期延長5年。

據介紹,廣州市自20xx年開始實施危險化學品限行措施,目前在用的《通告》有效期至今年12月31日。鑑於《通告》中的相關措施適應當前社會環境和安全管理的實際需要,對維護廣州市公共安全起到積極作用,有必要繼續實施,按照《廣州市行政規範性文件管理規定》的規定,將對《通告》進行5年續期。

根據修訂《通告》,廣州市中心區全天禁行本市籍危險化學品運輸車。具體範圍爲廣州市東至大觀路、東環城市快速路(不含東環城市快速路),南至南環城市快速路(不含南環城市快速路),西至西環城市快速路(不含西環城市快速路和佛山市行政區域),北至廣汕路(大觀路路口以西)、華南快速路(龍洞出入口至春崗立交至沙太出入口段)、沙太路(華南快速路至大源南路)、大源南路(黃莊南路路口以南)、黃莊南路(大源南路路口以南至廣州大道北)、廣州大道北(黃莊南路至同泰路路口)、同泰路、白雲大道(同泰路路口以南)、黃石路、機場路(黃石路路口以南)、石沙路(石豐路路口以南)、石豐路、增槎路(不含廣清高速連接線)、北環高速公路(廣清立交以西,不含北環高速公路)的範圍內,以及廣州大學城(小谷圍島,含小洲便橋、赤堪橋)、華南快速路(土華互通立交路段至春崗互通立交路段、春崗互通立交路段至朝陽收費站路段(均不含立交))。確需進入禁行範圍者,須先向公安機關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按公安機關指定的時間和路線行駛。嚴禁一切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在內環路、東濠涌高架路、人民路高架路和過江隧道行駛。

廣州市區全天禁行外市籍危險化學品運輸車,具體範圍是廣州市東至東環城市快速路、大觀路(廣深高速公路至中山大道段)、廣深高速公路(廣氮立交至火村立交段),南至南環城市快速路,西至廣清高速公路(北二環高速公路龍山互通立交以南)、增槎路(不含廣清高速連接線)、北環高速公路(廣清立交以西)、西環城市快速路(不含佛山市轄區內道路),北至北二環高速公路的範圍內(不含本範圍內的高速公路、東南西環城市快速路),以及廣州大學城(小谷圍島,含小洲便橋、赤堪橋)、華南快速路(土華互通立交路段至春崗互通立交路段、春崗互通立交路段至朝陽收費站路段(均不含立交)。以上路段除特別註明外,均含所指的道路。

廣州警方表示,將按照《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以及廣州市《關於加強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管理的通告》相關規定,持續加強對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的管控力度,對不按規定時間、路段行駛的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將嚴格執法,爲廣大市民出行的安全、暢通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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