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聲明書(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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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聲明書 篇1

共有產權人(甲方)姓名:____身份證編號:____

房產聲明書(精選3篇)

常住地址:- 一 電話:____

共有產權人(乙方)姓名:____身份證編號:____

常住地址:____ 一 電話:____

雙方鄭重聲明,同意下列事項,並承擔相應全部法律責任:

一、甲、乙雙方系____關係,兩人共同購買位於____市____區 一樓_ ___單元____號住房一套。其中甲方出資____元,乙方出資____元。

一、雙方同意甲方享有該套住房產權份額的百分之____,乙方享有該套住房產權份額的百分之____。

三、在雙方申領房產證時,由____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由____方持有房屋共有權證。

四、乙方同意甲方作爲借款申請人以兩人所購住房(坐落地點:____,樓層房號:____)爲本次貸款抵

押物。貸款期間,如借款人不能履行借款合同及相關合同約定的義務,銀行有權按照借款合同及相關合同的約定行使抵押權,對抵押房屋依法進行處置。

本聲明一式四份,國土資源與房屋管理局(即當地的房屋行政主管機關)、共有產權人、貸款銀行各執一份。

本聲明經公證後生效。

共有產權人簽字:____、____

___ _年———月 __日

房產聲明書 篇2

深圳市行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本人(即聲明人)由於個人原因,確實無法親臨貴司領取款項,特委託貴司將本人與貴司簽署的《房屋轉讓/租賃合約》(合約號: )項下之 _____物業交易款項支付予本人指定賬號:收款行名稱 (異地行請具體到支行), 開戶人 ,賬號 。

如本人臨時更改收款帳號,將於約定付款日前2日以書面形式通知貴司;若未在規定期限前通知貴司更改收款帳號,則本人認可貴司支付款項予上述聲明帳號。

本人/單位謹此聲明:因此而產生的一切法律糾紛以及造成貴公司的損失,全部由本聲明人承擔。本聲明爲不可撤銷聲明。

附:個人存摺複印件

聲明人身份證複印件(須註明此複印件作本次委託事宜使用)

聲明人簽章(指模):

日期: 年 月 日

地鋪經理確認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相關知識

放棄繼承權聲明書公證,是指公證處依法證明繼承人放棄自己享有的繼承他人遺產權利的意思表示真實、合法的活動。

我國《繼承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爲接受繼承。”因而,法律雖然允許公民自願放棄自己的繼承權,但放棄繼承權應當依法做出明確的意思表示。

放棄繼承權聲明書公證,應當由其住所地或行爲發生地的公證處管轄。當事人應當親自辦理,不得委託他人。

辦理放棄繼承權聲明書公證,當事人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當事人的身份證明,如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等;

(2)被繼承人死亡的證明;

(3)當事人享有繼承權的證明,例如本人與被繼承人關係的證明、被繼承人的遺囑等;

(4)本人簽字的放棄繼承權聲明書;

(5)公證員認爲需要的其他材料。

辦理放棄繼承權聲明書公證,應當注意的問題有:

(1)當事人的身份屬實,要有完全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爲能力;

(2)當事人放棄繼承權的意思表示真實、合法,沒有受欺詐、脅迫,沒有違反法律的規定;

(3)公證處要向當事人講明他的權利、義務以及放棄繼承權的法律後果,使當事人對自己行爲的性質和將要產生的影響有明確的認識,並將其記錄在談話筆錄中,讓當事人覈對並簽名;

(4)當事人放棄繼承權不應附帶其他條件或將自己放棄的權利轉移給他人。

房產聲明書 篇3

聲明人,性別,*年**月**日出生,現住,身份證號:。

我父親(母親)於*年**月**日因,父親(母親)於**年月日,我父親(母親)生前與母親(父親)有坐落於房產壹棟,建築面積*平方米,房產證號:。我父親(母親)(父親)生前未立遺囑,也未與他人簽訂遺贈協議,我係父親(母親)與母親(父親)婚生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相關規定,我係該房產合法繼承人之一。

現特聲明:我自願放棄對父親(母親)母親(父親)該項房產的繼承權。

以上情況均真實無誤,如有虛假,我願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聲明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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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贈與協議書

贈與人(甲方):————,身份證編號:————。

受贈人(乙方):————,身份證編號:———— 。

甲方是乙方的———— ,爲贈與房屋,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如下房屋贈與協議:

一、甲方(系 關係)自願將共有的坐落在————,產籍號:__ 號,建築面積:__ 平方米私有房屋無償贈與給乙方。甲方保證贈與給乙方的是上述房屋的全部所有權,並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

二、上述贈與房屋交接時間———— 年 ——月 ——日,贈與房屋交接前的債權債務由甲方負責,贈與房屋交接後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三、乙方自願接受上述房屋全部產權,並保證在房屋交接之日起3個月內辦理房屋產權變更登記手續。辦理上述房屋產權變更登記的稅及相關費用由 方負責。

四、其它約定事項;

五、本協議公證後生效,如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依法賠償守約方因此造成的實際損失。本協議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一致時,可以到鞍山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到房產所在地法院起訴。

甲方(贈與人)簽名:

乙方(受贈人)簽名:

協議簽訂地點:

協議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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