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賠償起訴狀(精選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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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賠償起訴狀 篇1

原 告:張某,女,x年11月11日出生,漢族,住xx市xx區歡喜路100號,聯繫電話:。

民事賠償起訴狀(精選4篇)

被 告:劉某,男,x年11 月26日出生,漢族,住xx市xx區百宜路24號,聯繫電話:.

被 告:樓某,男,x年2月10日出生,漢族,住xx市xx區振華LU 401號,聯繫電話:.

訴訟請求:

1、請求依法判令被告劉某、樓某賠償原告人民幣共計363734.14元;

2、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及理由:

x年6月11日凌晨,二被告無視國家的法律,在xx市xx區夜市上冒充警察與原告進行搭訕,調戲原告。見原告“不領情”,二被告就對原告拳打腳踢,直接用磚頭砸傷原告的臉,造成原告身體多處受傷,全身血肉模糊。因爲傷勢過重,後送至醫學院附屬醫院爲原告提供醫療救助。

經過治療後傷口雖然結痂了,但是原告說話、吃飯臉部傷口都會疼,由於傷口是貫穿的,口水會通過傷口流出來,完全失去自控能力。原告臉上永遠留下了一條十幾釐米的傷疤,後經醫學院法醫鑑定中心鑑定,原告的傷情爲輕傷一級。二被告的犯罪行爲毀掉了原告的容顏,原告原本身體很健康,但因流血過多,直至今日原告還是很虛弱,常常覺得頭暈眼眩,三天兩頭感冒。

另外,由於原告是從事飲食服務行業,臉上的傷疤讓顧客望而止步,生意冷清,入不敷出,就連支付房租和工人工資都成問題,二被告殘暴的行爲摧毀了原告的事業、感情、容顏等。原告數月不敢出門,不敢面對外面的世界,二被告的犯罪行爲將原告逼入絕境。親朋好友到醫院去詢問,知原告傷口如果要進行微整大概需要多少錢,多家整形醫院都給出至少八萬元的答覆,而且面部的傷疤是去不掉的,這對於原本面容美麗的原告來說是極爲痛苦的。

綜上,二被告無視國家法律,膽大妄爲,用殘忍的手段傷害了原告,光天化日之下無故行兇傷人,情節惡劣。懇請法院依法判令二被告連帶賠償原告的上述損失,支持原告的訴請,以維護法律尊嚴!

此致

xx市xx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年 月 日

民事賠償起訴狀 篇2

原 告:張某,女,x年11月11日出生,漢族,住xx市xx區路號,聯繫電話:。

被 告:劉某,男,x年11 月26日出生,漢族,住xx市xx區百宜路號,聯繫電話:.

被 告:樓某,男,x年2月10日出生,漢族,住xx市xx區振華LU 號,聯繫電話:.

訴訟請求:

1、請求依法判令被告劉某、樓某賠償原告人民幣共計363734.14元;

2、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及理由:

x年6月11日凌晨,二被告無視國家的法律,在xx市xx區夜市上冒充警察與原告進行搭訕,調戲原告。見原告“不領情”,二被告就對原告拳打腳踢,直接用磚頭砸傷原告的臉,造成原告身體多處受傷,全身血肉模糊。因爲傷勢過重,後送至醫學院附屬醫院爲原告提供醫療救助。

經過治療後傷口雖然結痂了,但是原告說話、吃飯臉部傷口都會疼,由於傷口是貫穿的,口水會通過傷口流出來,完全失去自控能力。原告臉上永遠留下了一條十幾釐米的傷疤,後經醫學院法醫鑑定中心鑑定,原告的傷情爲輕傷一級。二被告的犯罪行爲毀掉了原告的容顏,原告原本身體很健康,但因流血過多,直至今日原告還是很虛弱,常常覺得頭暈眼眩,三天兩頭感冒。

另外,由於原告是從事飲食服務行業,臉上的傷疤讓顧客望而止步,生意冷清,入不敷出,就連支付房租和工人工資都成問題,二被告殘暴的行爲摧毀了原告的事業、感情、容顏等。原告數月不敢出門,不敢面對外面的世界,二被告的犯罪行爲將原告逼入絕境。親朋好友到醫院去詢問,知原告傷口如果要進行微整大概需要多少錢,多家整形醫院都給出至少八萬元的答覆,而且面部的傷疤是去不掉的,這對於原本面容美麗的原告來說是極爲痛苦的。

綜上,二被告無視國家法律,膽大妄爲,用殘忍的手段傷害了原告,光天化日之下無故行兇傷人,情節惡劣。懇請法院依法判令二被告連帶賠償原告的上述損失,支持原告的訴請,以維護法律尊嚴!

此致

xx市xx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年 月 日

民事賠償起訴狀 篇3

原告劉,男,漢族,x年4月2日生,xx省xx縣xx鎮xx村一組x號。

委託代理人:湯,律師事務所律師,權限:特別授權,電話

被告X有限公司,註冊地經濟技術開發區東三路6號,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聯繫電話:186-707

法定代表人:

案由: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

訴訟請求:

判決被告賠償原告損失138,963.46元;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原告與被告之間存在勞務關係,x年5月7日勞動時摔傷手腳,因當時手腕傷重,故對左膝傷情未予重視,後一直帶傷工作,遂於x年9月13日上午11時許,在勞動時再次摔傷,因疼痛難忍,於9月16日入院治療,並進行手術,同年10月3日出院,住院17天。後經司法機構鑑定構成九級傷殘,並鑑定誤工損失120天,護理期30天,營養期45天。

根據《侵權責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司法解釋》規定賠償項目及相關統計數據計算標準,原告損失共計138,963.46元,因原告年老體弱,加之受傷後,被告未安排其治療和休息,令帶病工作,終致原告受傷,故原告本身無明顯過錯,被告過錯明顯,應對原告的全部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因協商無果,特訴至貴院,請判如訴請。

此致

xx縣人民法院

具狀人:劉

x年8月 日

民事賠償起訴狀 篇4

原 告:×××,男,x年11月6日出生,住址:xx省x市x區x鄉x村x組x號,現住所:xx市xx村

第一被告:×××,女 ,住址:xx市xx區xx村第二看守所旁,聯繫電話:

第二被告:×××,男,系第一被告的丈夫,住址:xx市秀英區向榮村第二看守所旁,聯繫電話:

訴訟請求:

一、依法判令由兩被告共同支付原告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等共計:25040.38元;

二、依法判令兩被告承擔本案件的訴訟費。

事實和理由:

原告擁有駕駛證和貨物運輸從業資格證,受僱於第一被告從事貨運工作,於x年3月13日晚駕駛第一被告所有的《十通》牌中型自卸車(車牌號爲瓊),前往位於xx市北部的月亮灣去拉黃土。該地點具體位於世紀大橋對面,美麗沙工地後面。同行的還有第一被告的另一車輛(車牌號爲瓊x5),司機王。晚9:30左右當第一趟裝車完畢後,受僱於兩被告的工地負責人汪對原告說:可以出發,卸土目的地是新埠島別墅區。同行的除瓊x5外,還有另一僱主的瓊自卸車。晚上10:00左右到達卸土地點。因原告駕駛的自卸車上部被蓬布蓋住,需要將其拿掉後纔可以卸土。 因此原告就站在車頂上把蓬布從後往車前部摺疊起來,疊完後在用繩子固定左部分蓬布時,繩子突然斷裂,原告身體隨即失去平衡從車頂上摔落到地面,造成左手骨折。江就用自己的越野車送原告去了xx市人民醫院。CT拍片顯示:傷勢嚴重。因該醫院無住院牀位,需到其他醫院就診。隨後原告又被聞訊趕來的兩被告送到了海南省人民醫院。X片顯示:1、左尺骨冠狀突骨折並肘關節脫位;2、左橈骨遠端骨折。CT顯示:左月骨骨折。經省人民醫院醫治,並用石膏將原告左手骨折處固定後,發現還有一片碎骨卡在關節裏,需做手術纔可以治癒。而第一被告不同意進行手術,不得已原告只能回家靠針、藥來治療。在隨後的3月15、16、17、18日的四天時間裏,原告先後分別去了xx市府城、秀英區及定安縣三處就醫,所到之處,醫生都認爲只有進行手術纔可以治癒。而第二被告認爲原告所受人身損害只需做個小手術就可以了,並建議原告去他的老家去做手術。因此不同意在xx市進行手術醫治。在此期間,原告與第二被告就手術費分擔之事進行過多次協商,也未果。無奈之下,在用完第一被告預付購買的五天針、藥水後,於3月19借款在省人民醫院做了手術,住院共十天。3月29日出院時,醫生告訴原告還得需要二次手術。對此,兩被告均置之不理。作爲僱主的兩被告,在其僱員爲其工作,發生人身傷害後,應當積極地爲其提供治療,不能以醫治費用過大爲理由,拒絕對原告所發生的骨折負賠償責任。而第二被告與第一被告系夫妻關係,屬於家庭式經營模式,應該承擔共同連帶賠償責任。參照《20xx—20xx年度海南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項目和計算標準的通知》(瓊公交警【】160號)及海南省交警總隊20xx年8月30日公佈的新道路交通事故人身賠償項目和計算標準,兩被告應賠償原告損失如下(含二次手術):

1、 醫療費:8126.88元+8000.00元=16126.88元

2、 誤工費:17503元÷365×(100+30)天=6233.50元

3、 護理費:6206.00元÷365天×(100+30)=2210.00元

4、 交通費:270元+200元=470元

四項合計:25040.38元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一條之規定:“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十八條之規定,原告決定訴請法律裁決,懇請貴院責令兩被告履行以原告訴訟請求所列各項之義務,以保護原告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此致

xx市秀英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x年 月 日

附:1、本訴狀副本二份。

2、證據目錄一份

損害賠償的標準按照下列規定計算:

(一)醫療費:按照醫院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創傷治療所必須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結案後確需繼續治療的,按照治療必需的費用給付。

(二)誤工費: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於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營同行業的平均收入計算。

(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四)護理費:傷者住院期間,護理人員有收入的,按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無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

(五)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賠償二十年。但五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不少於十年;七十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六)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製補償功能的器具的,憑醫院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七)喪葬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的喪葬費標準支付。

(八)死亡補償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補償十年。對不滿十六週歲的,年齡每小一歲減少一年;對七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均不少於五年。

(九)被扶養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者殘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的、沒有其他生活來源的人爲限,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居民生活困難補助標準計算。對不滿十六週歲的人撫養到十六週歲。對無勞動能力的人扶養二十年,但五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不少於十年;七十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對其他的被扶養人扶養五年。

(十)交通費:按照當事人實際必需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十一)住宿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參加處理交通事故的當事人親屬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參照有關規定計算,按照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分擔,但計算費用的人數不得超過三人。

因交通事故損壞的車輛、物品、設施等,應當修復,不能修復的,折價賠償。牲畜因傷失去使用價值或者死亡的,折價賠償。

在事故處理中,財產損失,還應包括現場搶救(險)、人身傷亡善後處理的費用,但不包括停工、停產、停業等所造成的財產間接損失。

職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殘疾喪失勞動能力的,按照本辦法的規定處理後,職工所在單位還應當按照有關部門的規定給予撫卹、勞動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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