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商鋪出租合同(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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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鋪出租合同 篇1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北京市商鋪出租合同(精選3篇)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居間方:(北京)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丙方”)

一、承租區域與用途

甲方同意將其合法擁有的北京項目單元商鋪,在良好狀態下出租給乙方,建築面積爲平方米(以實際測量面積爲準)承租區域只可作爲用途,乙方在經營期間不得擅自改變使用用途。

二、租賃期

2.1本承租單元租賃期爲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2租期屆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應將房屋在良好使用狀態下(自然損耗除外)交還給甲方,若甲方認爲根據實際需要可接受乙方的已有裝修及添加設施等,乙方可不必履行恢復原狀義務(乙方要求拆除或移走添加設施的除外)。

2.3租期屆滿,乙方如要求續租,應在本租約期限屆滿前個月提出書面申請,取得甲方書面同意後,甲、乙雙方須另行簽署《租約》。

三、免租期

3.1免租期爲天,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乙方在免租期內免付租金。如乙方在免租期內違約,則應按實際使用天數向甲方繳納租金,租金費用標準按本租約第六條第一年租金規定支付。

3.2裝修期爲天,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乙方在裝修期內免付租金。

四、租金和其它費用

4.1租金條款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金爲元/月,第年後,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礎上遞增%;具體如下: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金爲元/月;

4.2租金包含物業管理費,但不含空調超時使用費、水、電、氣以及其他費用,上述費用由大廈物業管理機構按實際耗用量結算,乙方按單繳付。甲方按租約金額開具稅務發票,相關稅費由方承擔。

4.3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租金,並不包括乙方依法須向政府有關部門支付的一切稅項及其它費用,上述費用由乙方自行支付。

4.4電話網絡配備本租約有效期內,乙方負責申請電話和網絡,相關費用由乙方按電信部門的收費標準自行繳付。

五、付款方式

租金應按(月/季度/年)支付,乙方應提前日即應付款月的號之前向甲方支付下期租金。首期租金於年月日之前支付。

六、幣種和賬戶

乙方應按照甲方指定的賬戶資料支付本租約項下,所有的到期款項。所有付款以(人民幣/美金)計算,以支付。

七、租賃保證金條款(“押付”條款)

7.1自本租約簽訂之日起日內,乙方應向甲方繳付人民幣元作爲租賃保證金(相當於個月的租金)。

7.2在乙方全部履行本租約各項條款、規定和條件的情況下,並且乙方交還所租房間並交清所欠的一切費用後(包括但不限於水、電、氣及電話等費用)甲方應於乙方退房之日三天內退還乙方租賃保證金(不計利息)。

八、甲方的義務

8.1甲方應保證是有權合法出租該單元的唯一業主。因甲方違反本條規定而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均由甲方承擔。

8.2甲方應在收取乙方租賃保證金及首期租金的三日內,將該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8.3甲方須向乙方提供辦理證、照所需的相關產權文件。

8.4本租約有效期內,若甲方將該單元出售予第三方,第三方將繼續享有和承擔甲方在本租約項下的所有權利和義務。

8.5甲方同意,乙方在承租期內可將其承租區域轉租、轉借予第三方。

九、乙方的義務

9.1乙方應根據本《租約》第六、七、八、九條的規定按時繳納租金及相關費用。

9.2乙方應在甲方交付房屋後且在物業管理公司批准乙方的裝修設計方案後的個工作日內開始進場裝修,乙方必須按照物業管理公司的要求對房屋內部進行裝修。

9.3乙方自行獲取依據法律法規和政府有關部門規定應具備的所有許可、批准和證照,保證其營業活動的合法性,乙方獨立承擔經營責任及債權債務。

9.4乙方自行承擔由於乙方註冊、稅務登記、遷址等行爲所產生的各項稅、費。

9.5乙方應遵守物業管理機構制定並不時修改的物業所有管理規定。

十、違約責任

10.1甲乙雙方自租約簽定之日起,在本租約有效期內,如租約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租約中任何規定而致使另一方利益遭受損失,另一方有權在違約行爲發生後以書面形式通知違約方要求其予以糾正,在通知後三個工作日內違約行爲仍不能得到糾正的情況下有權解除並終止本租約;如租約雙方任何一方提出解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數額相當於個月租金的租賃保證金共計人民幣元作爲違約金,並賠償相應的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

10.2乙方有下列情況發生時,視同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租約》,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租賃保證金不予退還。

①在本《租約》有效期內,違反法律法規,進行不法經營活動的行爲;

②乙方的經營範圍、經營用途與雙方協議約定不符,在甲方通知三個工作日後仍未改正;

③乙方未在租賃合同有關條款規定的時間內進場裝修和開業經營。

④乙方逾期十天未付租金且乙方在收到甲方發出書面通知五個工作日後,仍未支付租金即視爲違約,合同自然終結。並以保證金的3‰爲單位,按天賠付甲方滯納金。

十一、租約終止

11.1租賃期限屆滿;

11.2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連續六個月或更長時間確實不能履行義務的;

11.3該承租單元被查封或因可歸責於甲方的其他情形被禁止/限制使用,並於三個月內不能得到解除;甲方歸還乙方全部租賃保證金,並承擔乙方所遭受的損失;

11.4乙方在租賃期結束或提前結束(包括因乙方違約,甲方提前收回租賃房屋)遷出租賃房屋後,如乙方遺留在租賃房屋內的任何裝飾、裝備或其它任何物品在遷出租賃房屋後的三日內未處理,均視爲乙方放棄上述物品,甲方有權以任何方式處理上述物品,乙方不得有異議,也不得追究甲方責任和要求甲方賠償。

11.5如乙方在租賃期屆滿時,未獲得甲方同意而繼續佔用租賃房屋的,甲方有權按日向乙方收取兩倍租金作爲違約金,乙方須承擔甲方由此而產生的損失。

十二、附則

12.1不可抗力

①“不可抗力事件”指一方無法控制致使該方無法履行其在本租約項下義務的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政府或政府機構的禁令或行爲,暴亂、戰爭、敵對狀態、公共騷亂、罷工或其他勞務糾紛和停工,運輸或其他設施停頓或中斷、瘟疫、火災、水災、地震、風暴或其他自然現象。

②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租約所規定的義務,該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四天內書面通知另一方,雙方應盡其最大可能儘可能地減少損失。若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無需對因不能履行或損失承擔責任,並且該等履行失敗或遲延不得視作對本租約的違約。聲稱因不可抗力事件喪失履行能力的一方應採取適當措施最大限度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並在儘可能短的時間內嘗試恢復履行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義務。

③本租約的訂立、效力、解釋、執行、修訂和終止均受正式頒佈的中國法律法規的管轄。

12.2爭議的解決

①若甲、乙雙方在履行本租約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租約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②雙方訴訟開始之日,乙方人員必須停止經營並撤出經營場所等待人民法院的判決(本條只限於由於乙方未按期繳納租金等費用而引起的訴訟)。

12.3本租約的修改和變更或對其附件的修改和變更只可通過雙方或雙方授權的代表簽署中文書面協議進行。

12.4可分性

本租約任何條款的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

12.5完整協議

本租約及其附件構成雙方之間就本租約所涉事項達成的全部協議,取代雙方此前就租約事項達成的所有口頭和書面協議、合同等。各條款的標題僅爲便於參閱而設,不具有法律效力。

12.6通知

任何一方根據本租約發出的通知或其他聯繫應以中文書寫並可通過人工送遞或航空掛號郵寄(預付郵資)、公認的快遞服務或以傳真發送至另一方的下述地址。通知視爲有效送達的日期按以下方法予以確定:

①人工投遞的通知,視作於人工投遞之日送達;

②航空掛號郵寄(預付郵資)的通知,視爲於投郵日(郵戳日期)後第十天送達;

③快遞送達的通知,視爲公認的快遞服務機構發出後第五(5)天送達;

④傳真發送的通知,應視作於發送日後第一(1)個營業日送達。

12.7通訊地址

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任何一方均應依本條規定隨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更改通訊地址。

12.8附件

本租約的附件構成本租約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依其規定對雙方具有同等拘束力。

12.9生效日

本租約自甲、乙雙方簽署蓋章之日起生效。

12.10文本數量及效力

本租約一式叄份,甲、乙、丙三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11甲方附加:乙方在付款月付款日後十五天,仍未支付甲方應付租金,則視爲乙方的自行退租,合同終結。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並視爲乙方租賃房屋內的一切物品財產爲放棄,甲方有權以任何形式進行處理。

12.12乙方附加:乙方在租賃期滿後的第一年,享有優先續租權,租金遞增點爲5%,甲方在乙方同意續租的情況下,不得將物業租賃給第三方。

十三、附加條款

甲方:乙方:

(簽字)(簽字)

日期:日期:

丙方:北京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簽章)

日期:

附件

一、甲方賬戶資料銀行名稱:

賬戶名稱:

銀行帳號:

二、甲方應提供文件甲方身份證複印件(或企業營業執照複印件)

簽約代表人/委託人身份證複印件房產證複印件(或購房合同複印件)

購房發票複印件

北京市商鋪出租合同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北京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

該房屋爲:樓房_________室_________廳_________衛,平房_________間,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______平方米,裝修狀況_________,其他條件爲_________,該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 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爲第___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爲:_________.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爲:_________.

第三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爲:_________.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審覈批准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第四條 交驗身份

(一)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_________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二)乙方應向甲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_________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第五條 房屋改善

(一)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日內對該房屋做如下改善:_________,改善房屋的費用由(□甲方/□乙方)承擔。

(二)甲方(□是/□否)允許乙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範圍是:_________,雙方也可另行書面約定。

第六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計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期限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_________日向甲方提出(□書面/□口頭)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如乙方繼續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有效,租賃期限爲不定期,雙方均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口頭)通知對方。

第七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____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總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該房屋租金_________(□年/□月)不變,自第_________(□年/□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

(二)租金支付時間:_________.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爲房地產經紀機構的,乙方應在_________銀行開立賬戶,通過該賬戶支付租金,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_________銀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產經紀機構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交_________銀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第八條 房屋租賃保證金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爲: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 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爲:

(一)乙方承擔(□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_________)等費用。乙方應保存並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二)房屋租賃稅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商鋪出租合同 篇3

出租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願意將產權屬於自己的商鋪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詳細情況如下:

第一條商鋪基本情況

甲方將坐落於_________,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另附配套設施有_________的商鋪出租給乙方。用途_________(以乙方營業執照覈准的經營範圍爲準)。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商鋪及其相關設施交付乙方驗收使用。

第二條租期

租期共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零時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24時止。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交納期及條件

1.租金:共_________元。租賃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2.支付時間、方式:租金每_________個月交一次,第一次租金於合同生效後_________天內交給出租人,第二次租金於______交清,以後交付方式以此類推。

3.乙方必須按照約定向甲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租金,甲方給予乙方_________天的寬限期,從第_________天開始甲方有權向乙方每天按實欠租金_________%加收滯納金。

4.在簽署本合同時,乙方向甲方交納_________元的押金。合同期滿或終止,在乙方交清租金、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和違約金等相關費用並對有損失的部分進行賠償後,甲方即可無息退還乙方押金。

第四條租賃期間商鋪的修繕

由甲方維修的,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後_________日內維修好。如甲方未盡維修義務,乙方可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甲方負擔。

由乙方維修的,修理費由_________負擔。

甲方(是/否)允許承租人對商鋪進行改善或增設他物。合同期滿,櫃檯的改善或增設他物的處理是:_________。

第五條各項費用的繳納

1.物業管理費:乙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2.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水錶表底數爲_____度,電錶表底數爲_____度,此度數以後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3.使用該商鋪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請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4.甲方、乙方必須按有關稅收規定,按期交付各自所依法負擔的納稅金額。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期交付租金。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上報各種報表,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是否合法、是否遵守相關紀律和有關規章制度等進行監督。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擅自改變商鋪的使用性質;

(2)擅自轉租、轉讓商鋪或利用商鋪從事非法經營活動;

(3)逾期交納租金,經甲方限期交納後仍拒不交納者;

(4)乙方嚴重違反相關紀律的有關規章制度不聽規勸者。

4.甲方必須尊重乙方的經營權利,不得以監督爲名干涉乙方的正當經營活動。

5.甲方必須給予乙方以同本店商鋪平等的一切經營條件,爲乙方的經營活動提供方便。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在經營範圍所從事的經營活動,不受甲方干預。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一切開展正常營業活動所必需的條件。

3.乙方對於租用的商鋪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不準以任何形式進行轉租,轉讓(個體工商戶的承租經營人員必須是營業執照上覈准的人員)。

4.乙方不得利用商鋪從事非法經營,其經營活動不得超出其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範圍,也不得超出甲方的經營範圍。

5.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必須亮證經營。乙方的商品銷售活動必須實行現貨交易,不準開展預收款式的預售或代購、代銷業務。

6.乙方必須愛護商鋪設備,在租賃期間如損壞所租賃商鋪設備,必須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7.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店堂紀律,端正經營態度,文明經商,禮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規則,維護店容衛生。

第八條擔保方的權利、義務

1.擔保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情況進行了解,有權要求乙方依法經營和遵守相關紀律、規章制度,要求乙方按期向甲方交納租金。

2.乙方如不按期、按規定數量交納租金,並經甲方催交仍拒不交納時,甲方有權要求擔保方代爲交納租金。擔保方對此承擔連帶經濟責任。擔保方代交納後,有權要求乙方償付代交租金。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租賃期滿未能續租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當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_________日內將租賃的商鋪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拒不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在租賃期內確需中途退租,應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乙方須繳清應繳費用,乙方所交保證金無償歸甲方。

第十條續租

1.乙方若要求在租賃期滿後繼續租賃該處商鋪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當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作出書面答覆。如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當重新訂立租賃合同。租賃期滿前甲方未作出書面答覆的,視爲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爲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爲的,則享有同等條件下對商鋪的優先租賃權。

第十一條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爲甲方違約,按甲方解除合同之日起到合同期滿之間租金的_______%作爲違約金支付給乙方。

2.若乙方拖欠租金____天以上,視爲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乙方從拖欠租金的第二天起到合同期滿之間租金的___%作爲違約金支付給甲方。

第十二條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甲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乙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三條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四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爲等。

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有關部門徵用等原因,確需收回商鋪時,甲方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乙方應無條件按甲方要求交還商鋪,所繳的保證金在扣清乙方應繳的費用後,將餘額退回乙方(不計息),如保證金不足抵繳乙方所應交的費用,則由乙方補足差額。

第十五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爲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八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商鋪出租簡單合同範本4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___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證號:___營業執照號:___註冊或居住地址:___郵編:___電話:___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___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證號:___營業執照號:___註冊或居住地址:___郵編:___電話:___

合同條款

甲方願意將產權屬於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經協商,訂立本合同(合同樣本可到信法網下載):

第一條

甲方出租的商鋪坐落地址______,建築面積_____m2(使用面積____m2)

第二條

租期_______年,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及條件:

1.每月租金爲人民幣______元______(大寫),乙方每個月繳納一次租金。乙方可以支票或現金形式支付租金。

甲方開戶銀行:

收款人名稱:

帳號:

2.本合同一經簽署,乙方即應交納相當於_個月租金的押金。合同終止,乙方交清租金及水電、煤氣,電話等相關費用後,甲方即可退還乙方押金。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視爲違約,押金不予退還。若乙方在承租期間給甲方房屋和相關設備造成損害,甲方有權從乙方押金中扣除維修和賠償費用。

第四條

水電費、管理費、電話費、清潔費和維修費的繳費辦法

第五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符合國家有關房產轉讓規定,不必乙方同意。但甲方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乙方,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後,該第三方即成爲本合同的當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權利,承擔原甲方的義務。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爲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乙方的義務。

第六條

乙方的職責:

1.乙方必須依約繳納租金及其他費用,如有無故拖欠,甲方有權向乙方加收滯納金,滯納金爲實欠租_%。如拖欠租金大,視爲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並不退還乙方押金。

2. 甲、乙雙方在合同終止前,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是否終止合同。

3.乙方在租賃期間,必須以合理防範措施,保護租賃期內設備和設施的完好無損(自然折舊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及用途,如確需要變更用途,需經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乙方造成租賃房屋及其設備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如乙方在租賃期滿不負責恢復原狀,甲方有權自行恢復原狀,費用從乙方押金中扣除。

甲方在租賃期內:

(1)對本合同約定期內設施進行維修保養,包括_______;

(2)對本出租房所屬的大廈或小區的安全和管理負責;

(3)負責租賃房屋的結構性維修。

(4)甲方保證乙方在本合同期內合法經營不受干擾。

第七條

合同期滿,如甲方的租賃房屋需繼續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可隨社會物價指數變動而適當調整)。

第八條

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若雙方同意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無法修復使用,本合同可自然終止,互不承擔責任,甲方須將所有押金及預付租金無息退還乙方。

第九條

甲方配備的室內電器、傢俱的數量、型號和裝修的標準,以附件確認爲準。

第十條

本合同如有不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當地工商管理部門或人民法院裁決。本合同經過雙方代表簽章後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___ 承租方:___

法定代表人蓋章:___ 法定代表人蓋章:___

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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