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和農村工作的意見

來源:瑞文範文網 1.29W

在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農業、農村和農民工作一系列方針政策指導下,20*年我省各地、各部門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統籌城鄉發展,切實保護和調動農民積極性,圍繞增糧增收目標,積極推進農村“三個轉變”,堅持調整農村經濟結構,加速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努力擴大農村勞務開發,繼續深化農村改革,實現了糧食恢復性增產,農民收入快速增長,農村經濟發展加快,社會事業逐步加強,農業和農村工作取得了多年少有的好成績,呈現出持續健康的好態勢。

農業和農村工作的意見

但是,當前農業和農村發展仍然處於爬坡和攻堅階段,還存在不少矛盾和問題:農業投入穩定增長的機制尚未建立,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特別是糧食生產能力仍然不強,農民收入持續穩定增長的難度較大,農村社會事業發展滯後,穩定任務較重,保持農村發展良好勢頭的任務非常艱鉅。

今年我省農業和農村工作的總體要求是:認真貫徹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和中央1號文件精神,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統籌城鄉發展。堅持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針,圍繞“推進產業化、全面建小康”的總體思路,用抓工業的理念抓農業,大力推進農村“三個轉變”。以增加農民收入爲中心任務,加強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建設。着力於惠農政策進一步完善,農村改革進一步深化,發展措施進一步落實,有效經驗進一步推廣,農業投入進一步加大,經濟結構進一步優化,農業產業化經營水平進一步提高,保持農村經濟持續增長的良好勢頭,確保實現農民人均純收入增加120元以上、糧食生產增產30萬噸以上的目標。

一、改善增產增收基礎條件,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

(一)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集中力量抓好大中型水利重點項目,繼續開展亭子口水利樞紐等大中型項目的前期工作,加快在建的紫坪鋪水庫、大橋灌區一期工程、武都水庫3個大型項目和都江堰等8個大型灌區續建配套及節水改造工程建設步伐。繼續搞好病險水庫整治。抓緊實施產糧大縣和中小型水庫萬畝以下灌面渠系配套等項目,搞好機電提灌設施建設,力爭實現新增有效灌面20萬畝。促進農村人口飲水安全,加快丘陵地區紅層找水工程和農村水電建設。實施“沃土工程”,加快中低產田土改造,建設高標準基本糧田20萬畝。土地出讓金用於農業土地開發的比例應*到15%以上。把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與岷江、沱江、嘉陵江水系的小流域污染治理相結合,提高綜合效益。推廣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新機制,加快小型農田水利建設,繼續對“戶辦工程”給予補助,走政府補助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受益農民自願投工投勞相結合的新路子。抓好生態環境建設,加強植被保護和恢復工作,提高森林和草地覆蓋率。繼續實施天然林保護工程,穩步推進退耕還林,採取有效措施鞏固生態建設成果。搞好水土保持、退牧還草、溼地保護和沙化治理。狠抓農村道路建設。增大投資,調整投入結構,特別要加大對丘陵地區縣鄉公路建設的投入,注重出行條件極差的貧困落後鄉村的道路建設。動員引導各方面的力量參與修建農村道路,對農民自願投資投勞修建規劃內鄉村道路給予適當補助。合理使用以工代賑資金,加強資金項目監管,努力提高投資效益。繼續開展“六小工程”建設。加大農村通信、廣播、電視和市場等公共設施建設力度,搞好農村電網改造工程的後續建設。完善防災救災體系。強化農村環境污染及小流域污染治理,結合養殖大戶、養殖小區污染治理着力抓好沼氣能源建設,逐步改善農村發展和農民生活環境。

(二)推進農村小型基礎設施產權制度改革。要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加大改革力度,明晰產權,明確責任,充分調動各方面投資建設和管好農村小型基礎設施的積極性。國家和集體投資的基礎設施,可採取承包、租賃、拍賣等形式,由業主或農民承包經營,實行企業化管理和商業化運作。農戶自建或自用爲主的小微型工程,產權歸個人所有,由鄉鎮政府核發產權證。對受益戶較多的工程,可組建合作管理組織,國家補助形成的資產歸合作組織使用。對經營性工程,可組建法人實體,也可拍賣給個人經營。各級政府要鼓勵業主開發建設農村基礎設施,並規範其收費標準和服務行爲。加快小型農村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步伐。推進農村小型基礎設施產權制度改革,充分尊重農民意願,維護工程原受益者的合法權益。

(三)積極構建農業投入穩定增長機制。繼續增大財政對農業的投入,提高支農資金在財政支出中的比重。省財政今年新增支農支出預算9500萬元。市、縣財政也要增加支農投入。提高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用於農業和農村的比重。土地出讓金用於土地開發部分和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要用於增加對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並增加專項補助資金安排小型農田水利建設項目。市、縣兩級政府也要加大對小型農田水利建設的投入。加大對農業科研、技術推廣、市場信息服務、農產品質量標準、質量檢測檢驗、病蟲害快速防治等體系建設和農村職業教育、科普教育的投入。建立財政支農投入議事制度,統籌整合不同渠道的政府性農業投資,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聚合導向作用。財政對鄉村建設的投資和補助項目,要實行公開公示制度,通過招投標、資金跟蹤監督和項目評估等辦法,確保項目質量、財政投入及時足額到位和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金融部門要創新金融服務方式,提高信貸資金投入農業的比重,保持農業貸款增長率高於各項貸款的平均增長率。實施《金融服務“三農”四川行動計劃》,加強銀企合作。信貸資金與財政支農資金統籌安排,有效配置。探索新的抵押擔保辦法,推廣土地承包權和林產經營權質押、動產質押、物權抵押、龍頭企業擔保、農戶聯保、擔保公司擔保貸款等方式,緩解農村中小企業和農戶的貸款困難。推廣農業保險,降低農民的生產風險。積極探索加大農業資金投入的新辦法和新途徑,加大招商引資力度,推行bot等運作方式,鼓勵包括外資在內的社會資本投資農業和建設農業基礎設施。

(四)大力推動農業科技進步。大幅度增加農業科研投入,着力支持農業關鍵技術攻關和高新技術研究,開展重大應用技術攻關和試驗研究,加強農業重點實驗室、良種繁育基地等基礎設施建設,加大對農作物和畜禽水產新品種選育、農產品精深加工、農業生物技術研製開發的支持力度。深化農業科研體制改革,以農業科技園區、農業可持續發展試驗區及龍頭企業爲主要載體,加強高等學校、科研院所與地方緊密結合,積極開展各類科技示範活動,加快實施星火富民和糧食豐產兩大科技工程。組織實施好“農業科技入戶工程”。推廣“農業科技專家大院”、“科技特派員”、“專家+協會+農戶”等農村科技服務模式,落實轉化資金,加速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廣泛開展技術培訓,加快農業先進適用技術和農機新技術、新機具的示範推廣,加強農作物病蟲害防治。按照強化公益性職能、放活經營性服務的要求,加大改革力度,逐步建立政府引導、市場主導的新型農村科技推廣服務體系。各級財政對公益性技術推廣工作要在經費上給予支持。加快農村科技信息化建設,擴大“農民科技110”覆蓋面,逐步解決農業科技信息進村入戶問題。

二、繼續調整農村經濟結構,提高綜合經濟效益

(五)切實抓好糧食生產。採取綜合措施努力實現糧食穩定增產,確保糧食安全。繼續抓好國家優質糧食產業工程和國家大型優質商品糧基地建設,啓動增糧示範工程,推進“川糧優化”工程。改革耕作制度,提高複種指數,穩定糧食播種面積。繼續實施“種子工程”,加快良種選育、引進和推廣應用,改善品種結構。要在糧食等農作物災害防治、土壤改良、培肥地力、配套技術推廣應用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努力提高糧食單產。繼續實施“三百”、“332”增糧增收工程,加強農技、農機、信息、氣象等協調配套服務,提高糧食主產區生產能力。進一步完善對種糧農民的直接補貼辦法,糧食風險基金用於種糧農民直接補貼的比例提高到50%,落實小麥、水稻良種補貼和先進適用農機具購置補貼政策。繼續落實對農業生產資料生產企業的優惠政策,確保生產質量。完善化肥等重要農業生產資料儲備制度。嚴格控制重要農業生產資料價格,限制化肥出廠價格。加強農業生產資料市場監管,嚴厲打擊製售假冒僞劣農資等坑農害農行爲。

(六)大力發展畜牧業。以培育發*的畜牧業爲目標,積極推進畜牧業向優質高效型、外向型、集約化、產業化方向轉變,實現畜牧業產值佔農業總產值50%以上。優化畜牧業結構,發揮川豬優勢,大力發展牛羊草食牲畜和小家畜禽,擴大加工轉化能力,發展精深加工。抓好“畜禽良種工程”和建立“畜牧科技示範園區”、科技養殖示範戶工作,加快畜禽品種改良和應用技術推廣步伐,擴大畜禽良種化、標準化飼養規模,提高產出能力和養殖效益。加快建立安全優質高效的飼料和獸藥生產體系。抓好動物防疫體系建設,將動物防疫檢疫監督機構的人員和工作經費納入各級財政預算。加強無規定動物疫病區建設和管理,實行嚴密的預防、監控措施,確保畜牧業持續發展和畜禽食品安全。繼續抓好“三州”少數民族地區“人草畜”三配套工程建設的深化升級工作。

(七)加快發展優勢特色農產品。按照農產品提質增量的總體要求,加大對優質農產品生產基地建設的扶持力度,合理規劃實施特色產業帶建設,優化農產品區域佈局。重點圍繞優質糧油、畜牧、果蔬、中藥材及水產、林竹等優勢產業,建立具有一定規模的優質農產品基地,提升特色產品的品質和生產能力,努力打造一批有鮮明特色、上規模的知名品牌。支持龍頭企業把基地建設作爲企業發展的重要環節,從“第一車間”抓起,增加優質、專用原料生產,帶動農戶調整農產品結構。強化農產品生產的標準化管理,建設特色農業標準化示範基地和示範區。加快推行地理標誌(原產地域)產品保護制度,提升原產地特色產品的附加值。積極推進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和農業生產環境等方面的質量認證。加強農產品質量檢驗監督,建立高效的食品安全監控體系,提高我省農產品的市場競爭力。

(八)促進農村二三產業發展。堅持不懈地大力發展鄉鎮企業、中小企業。把鄉鎮企業的發展作爲推進農村經濟結構調整、擴大農民就業、持續增加農民收入、繁榮小城鎮、壯大縣域經濟實力的重要途徑。進一步優化發展環境,協調解決鄉鎮企業、中小企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定期督查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貫徹落實情況。引導鄉鎮企業、中小企業適應新形勢,明晰新思路,創新體制和機制,增強內在活力,加快技術進步,提高經營管理水平。重點發展優勢特色農產品加工業,積極參與農業產業化經營,打造名牌產品,不斷提高市場競爭能力。

三、着力培育龍頭企業,提升農業產業化經營總體水平

(九)做強做大龍頭企業。加大對龍頭企業基地建設、農產品精深加工、技術改造的扶持力度,使其在提高自身競爭力的同時,帶動農戶的規模*到1000萬戶。財政扶持資金主要用於貸款貼息,重點支持龍頭企業技術的引進、改造和創新。農業發展銀行對以農產品加工爲主的龍頭企業要給予更大的貸款支持。農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要強化對龍頭企業的信貸服務,切實解決龍頭企業原料收購資金緊張的問題。落實農產品加工企業退稅政策和增值稅完善政策。選擇部分省級龍頭企業給予重點扶持,加快培育一批覈心競爭力強、品牌知名度高、帶動作用突出的大型和外向型龍頭企業。力爭通過3年左右的努力,使省級重點龍頭企業在產品檔次、運行機制、帶動能力等方面再上臺階。積極支持中小龍頭企業發展,在做強、做大的進程中形成規模宏大的龍頭企業羣體。

(十)大力發展農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堅持“三民”、“四自”原則,遵循客觀經濟規律,鼓勵探索創新,多樣化發展。支持農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向多層次的生產經營和服務發展,實行多種形式的聯合與合作,充分發揮其聯結龍頭企業與農戶、農戶與市場的橋樑紐帶作用。鼓勵探索組建農產品行業協會。對農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及其所辦加工、流通實體減免有關稅費,爲其提供必要的技術、資金、信息、市場、人才等服務,增強市場競爭能力。繼續強化培訓工作,幫助農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逐步健全民主管理、利益聯結和風險防範機制,促進其快速健康發展。

(十一)擴大農產品市場營銷。完善農產品市場體系,加快發展資本、技術、人才等要素市場。加強產地和銷地批發市場特別是跨地區大型農產品批發市場建設,組建區域性的農產品銷售中心、配送中心。鼓勵發展現代物流、電子商務等新型業態和流通方式。要繼續深化供銷合作社改革,加快發展社區綜合服務社,積極創新流通服務方式,開展農產品連鎖配送經營。支持農產品營銷大戶、營銷企業、行業協會等多元流通主體的發展,壯大農產品營銷隊伍。加強跨區域聯合與協作,延伸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改善農產品流通環境。支持“四川農經網”等信息網絡建設,構建便捷高效的農產品購銷信息平臺。年內舉辦一次優質農產品博覽會。

(十二)創新和完善利益聯結機制。大力推進合同、訂單收購,完備契約手續,提高履約率,形成穩定的農產品購銷關係。倡導採用利潤返還、二次結算讓利等方式,讓農民分享加工流通環節的後續效益。積極探索以土地使用權、技術、資金等要素入股,實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或託管共營等多種形式,引導龍頭企業與農民逐步建立較爲緊密的利益共同體,增強帶動功能。鼓勵支持龍頭企業建立風險基金,確保農民利益,促進自身發展。

四、擴大農村勞務開發,拓展農民增收空間

(十三)完成千萬農民工培訓任務。把勞務培訓作爲提高勞動者素質的重要手段和長期戰略,今年實現培訓500萬人次的目標。實行培訓與就業結合,訂單培訓,定向輸出;培訓與開發勞務品牌結合,逐步打造一批具有四川特色的勞務品牌;培訓與務工地再培訓和外派勞務培訓結合,擴展培訓網絡。各級財政要增加農民職業技能培訓投入,採取補助、發培訓券、報賬等方式,提高資金使用效益。鼓勵多種所有制學校和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培訓,特別要發揮民辦培訓機構的作用。今年開展一次農民工技能比賽活動,促進農民工提高職業技能水平。

(十四)開拓勞務市場。堅持農村勞動力內轉外輸並進,擴大就業領域。加強區域勞務協作,做好歷次勞務洽談會協議、訂單的追蹤落實和續簽增訂,籌辦“川浙”勞務洽談會,探索勞務輸出與經貿合作聯動發展的新途徑,提高有組織輸出比重。努力開闢海外勞務市場,擴大國際勞務輸出。啓動勞務信息工程建設,推進勞動力資源與市場有效對接。建立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進一步清理取消限制農民工進城就業的障礙,規範勞務市場,完善農民工就業服務體系,提高農民工就業率。

(十五)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對用工單位勞動合同簽訂、工資標準及支付情況、社會保險、勞動保護等依法實施有效監察。有關部門要把民工工資發放、勞動保護等納入企業年檢內容,嚴厲懲處侵害農民工合法權益的行爲。加強司法援助、勞動保障監察執法體系建設,建立和完善各駐外機構維權救助網絡,發揮工、青、婦等羣團組織和民間組織在維權救助方面的積極作用。着手製定四川省農民工維權救助的地方性法規,把農民工維權救助工作納入法制化軌道。

五、深化農村改革,增強農村經濟發展活力

(十六)完善土地承包制度。堅持黨在農村的基本政策長期不變,認真貫徹執行《農村土地承包法》,儘快制定我省《農村土地承包法實施辦法》。堅持從實際出發,穩妥推進土地流轉。依法保護、妥善協調土地承包方和受讓方的權益,及時化解土地承包糾紛。尊重和保障農戶擁有承包地和從事農業生產的權利,尊重和保障外出務工農民的土地承包權和經營自主權。堅決杜絕違背農民意願、用行政手段推行土地轉包、土地集中和租賃經營的做法。堅決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維護土地利用規劃的嚴肅性,控制非農建設佔用耕地,特別要確保基本農田總量不減、質量不降、用途不變。認真落實徵地補償和安置政策,千方百計保障被徵地農民生活水平不下降。要把經營城市收入的一部分用於補償失地農民。

(十七)深化農村稅費配套改革。在落實中央關於農業稅稅率繼續降低和免徵國家扶貧工作重點縣農業稅政策的基礎上,從XX年起,在全省範圍內停止徵收農業稅及其附加。

着力推進以鄉鎮機構改革爲重點的農村稅費配套改革。建立精幹高效的行政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適度撤併鄉鎮。對規模較小、鄉鎮政府駐地相距較近的相鄰鄉鎮,政府駐地難以形成經濟、文化中心的鄉鎮,當地絕大多數幹部羣衆要求撤併的鄉鎮,環縣城鄉鎮,重點鎮的城鎮建設規劃範圍涉及到的鄉鎮,原則上應予以撤併。合理撤併村民委員會和村民小組。依照村民自治和有利於發展的要求,確保以土地承包爲基礎的基本政策不變,通過政府組織引導,經過村民委員會討論,在大多數村民自願的前提下進行撤併。轉變鄉鎮職能,調整機構設置,精簡行政編制,減少領導職數。綜合設置黨政機構或只配備必要的助理員。鄉鎮機關要嚴格按照規定的領導職數配備幹部,合理設置職位,確定職責,在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領導幹部儘量交叉任職或兼職,一般幹部實行一人多崗。嚴格按照法律法規,遵循行政區劃設置、基層政權組織和村民自治組織建設的法定程序規範運作,穩妥實施。認真解決好分流人員的安置問題。同時,要積極推進縣鄉財政體制和農村義務教育管理體制改革,鞏固稅費改革成果。

嚴防農民負擔反彈。農村稅費改革取消“兩工”負擔後,“一事一議”必須在農民自願的基礎上按村民自治辦法進行,只能用於村內公益設施建設,不能超越農民承受能力,不能超出籌資籌勞使用範圍,不能變爲固定的收費項目。實行“一事一議”,每年籌勞每個勞動力不超過10個工,其中籌資部分不超過15元。籌資籌勞的使用必須做到民主管理,財務公開。加強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和檢查,防止負擔反彈。進一步清理和規範涉農收費,堅持涉農收費公示制度。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要做好規劃,量力而行,分年實施,堅決杜絕變相向農民攤派或採取以加重農民負擔的方式進行資金配套。繼續堅持鄉村報刊徵訂資金限額規定。合理確定水費收取標準。妥善處理髮展與化解債務的矛盾,採取多種辦法積極化解鄉村不良債務。

(十八)搞好農村信用社改革。理順農村信用社管理體制,明晰產權關係,轉換經營機制,健全內控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建立與經濟發展、管理水平相適應的組織形式和運行機制。農村信用社要切實搞好增資擴股,廣泛吸收城鄉居民、企業法人等入股,逐步提高資本充足率,增強支農服務能力。加強改革期間的風險防範和處置,嚴懲逃廢債行爲,強化資金運用的監測管理,確保改革平穩運行。進一步創新信用社支農服務方式,增強服務功能,拓寬服務領域,增加服務手段。做好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和農戶聯保貸款發放,適當放寬小額信貸的抵押擔保政策,積極解決農戶和中小企業的信貸資金需求。

(十九)完善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堅持糧食購銷市場化、經營主體多元化。在繼續發揮國有和國有控股糧食購銷企業主渠道作用的同時,發展和規範多種所有制的市場主體從事糧食收購和經營活動,進行公平競爭。進一步落實糧食省長負責下的市(州)長責任制,落實地方糧食儲備,確保市場穩定。繼續對重點糧食品種實行最低收購價政策。依法做好糧食流通監督檢查工作,加強市場監管,維護糧食流通秩序,保護種糧農民的積極性,維護生產者、經營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六、加大領導力度,促進農村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二十)提高促進發展的統籌力。堅持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爲全省各項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實加強領導。各級黨委、政府要把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放到國民經濟全局中統籌安排,縣(市、區)黨委、政府“一把手”要用主要精力抓“三農”工作。實行正確的政績考覈導向,把做好“三農”工作的績效和農民的滿意程度作爲考覈市(州)、縣(市、區)黨委、政府和領導幹部政績的重要內容,嚴格獎懲。把對“三農”工作有深厚感情、富有開創精神、執行力強的幹部充實到黨政領導崗位上。今年對縣(市、區)委書記進行一次培訓,提高統籌城鄉發展、駕馭“三農”工作的能力。加大政策執行力,確保農村各項政策落實到位。加強對政策執行的督查,注意糾正政策落實中的偏差,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對政策落實不及時、不到位的要追究領導責任。加強農村工作綜合部門建設,完善並強化調查研究、綜合協調、督促檢查等項職能,發揮黨委、政府的參謀助手作用。

(二十一)堅持分類指導。充分考慮地區差異,統籌區域發展。採取區別對待的政策措施,幫助不同地區突出特色和優勢加快發展步伐。在推進工業化、城鎮化、農業產業化進程中加快發展縣域經濟,突出發展農產品加工業,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加快小城鎮建設步伐,支持國家和省級重點小城鎮基礎設施建設,注重完善城鎮在加快城鄉一體化進程中的產業聚集和人口吸納功能。年內召開一次丘陵地區經濟發展經驗交流會,推廣試點示範區經驗,促進丘陵地區經濟社會協調發展,使其逐步成爲全省經濟增長的重要推動力量。採取更加有力的綜合措施幫助民族地區增強自我發展活力,立足資源優勢發展特色產業,實現產業聯動。

繼續增加扶貧投入,加大農村扶貧開發工作力度。搞好新村扶貧、勞務扶貧、產業扶貧、移民扶貧、衛生扶貧“五項扶貧工程”,同時抓緊完成“三州”農村通信扶貧工程。堅持“整村推進”扶貧計劃,新村扶貧資金主要用於改善貧困村、貧困戶的生產生活條件及增加收入的扶貧項目。將當年信貸扶貧資金總額的20%投到扶貧重點村內,對貧困村的農戶增收項目給予直接到戶到項目支持。加大社會扶貧對口幫扶工作力度。全年解決15萬特困人口的溫飽問題,改善60萬低收入貧困人口的生產生活條件。

(二十二)發展農村社會事業。新增教育、衛生、文化、計劃生育等事業經費主要用於農村,其中用於縣以下的比例不得低於70%。加大對農村教育的投入比例,不斷改善農村教育的辦學條件。嚴格執行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收費“一費制”。落實農村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家庭學生免書本費、免雜費、補助寄宿生生活費政策。繼續實施民族地區教育發展十年行動計劃。

擴大農村職業高中教育,加強對高中畢業生的職業培訓。加大對職業技術學校的政策扶持,辦好農廣校、農機化技術培訓學校、鄉鎮農民文化學校,形成多層次、多渠道的農村職業技術教學網絡體系。加強農村醫療衛生機構基礎設施建設和衛生技術隊伍建設,改善醫療衛生條件,提高公共衛生服務水平和處置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能力。擴大農村新型合作醫療試點,逐步建立醫療救助制度。做好預防保健,特別是重大傳染性疾病和地方病的防治工作。全面推進人口計劃生育綜合改革,繼續做好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工作,建立健全縣鄉人口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網絡,切實穩定農村低生育水平。完善農村公共文化服務體系,鞏固農村宣傳文化陣地。深入開展文化先進鄉鎮、文明村、“五好文明家庭”等羣衆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和文化、科技、衛生“三下鄉”活動。

(二十三)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按照“舉旗幟、抓班子、帶隊伍、促發展”的思路,加強縣、鄉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黨員隊伍和村民委員會建設。認真開展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深入開展“三級聯創”和“萬村建設”活動,增強農村基層黨組織的凝聚力、戰鬥力和創造力,充分發揮農村基層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建立健全村黨組織領導的充滿活力的村民自治機制,發揮村級組織的作用。擴大農村基層民主,完善鄉鎮政務公開和村務公開。加強基層工作力量,探索縣級機關幹部駐村指導制度。保護和調動基層幹部的積極性,關心基層幹部的生活和工作。加強對基層幹部的培訓,強化爲民服務、廉潔自律意識,增強貫徹執行農村政策、帶領羣衆發展經濟、民主管理、依法辦事、建設文明和諧社會的本領。大力宣傳表彰基層幹部中的先進典型,樹立基層幹部的良好形象。

(二十四)營造和諧社會環境。各級黨委、政府要切實擔負起維護農村社會穩定的重大政治責任,爲農村經濟繁榮、社會進步營造和諧的環境。黨政主要領導要心繫羣衆,時刻把羣衆利益放在首位,爲羣衆辦實事、辦好事。正確分析、妥善處理新形勢下的各種社會矛盾,及時消除各類不穩定因素。高度重視並認真解決水利重點工程移民補償、道路建設土地補償、合作基金兌付、森工企業離退休人員醫療保險等關係羣衆切身利益的問題。積極推進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設,千方百計解決農村特殊困難羣體的實際困難。推進農村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妥善解決傷殘軍人、烈屬、農村“五保戶”等特殊困難羣體在住房、醫療等方面的問題。主動關心受災羣衆的生產生活,及時落實救濟資金和物資。推進農村法制建設,堅持依法行政,積極開展農村普法教育和法律服務。提高農業綜合執法水平,加強對涉農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搞好農村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依法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確保農民羣衆安居樂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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