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車管理意見(通用3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1.83W

出租車管理意見 篇1

一、 市區出租車行業現狀

出租車管理意見(通用3篇)

據有關部門提供的情況表明:目前,市區共有出租車3329輛,出租車經營企業42家;從業人員達1.5萬餘人,從業人員70%以上來自外省市;日均運載量約23萬人次。溫州市區出租車經營體制以個人經營爲主,98.8%的出租車經營權歸屬個人。其政策依據來自於1998年溫州市政府的《溫州市區出租汽車客運經營權有償使用暫行辦法》,根據這一《暫行辦法》規定,車主在有償獲得溫州市區出租汽車經營權後,可以長期有效,並可以繼承、轉讓、出租。而政府出於對城市公共道路交通規劃和車輛保有量的考慮,對出租車的數量實行適度的控制。因此,一時間,溫州市區一輛出租車經營權拍賣價最高達到120萬元,成爲全國同類城市之最。

二、溫州市區出租車行業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問題一:車容車況差。溫州市區目前投入營運的出租汽車是從20xx年開始更新的,車型以愛麗舍、富康、捷達爲主,現大部分車輛已經運行五年以上,行使公里達六、七十萬公里,車輛技術狀況接近報廢狀態。而車主出於驅利心態,大多采取“換人不停車”的方式,承包給他人,一般一輛出租汽車承包給2個人,分白班和夜班運營,每天車輛使用在20小時以上。承包者爲節省時間和成本,只要車輛能跑得動,

基本不對車輛進行清潔與保養,致使車況存在普遍髒亂差現象,安全隱患也十分突出。這一問題實際上已經影響到公衆尤其是來溫的外地客人對溫州城市形象的評價。

問題二:營運收入低。由於出租車經營權可以無限的轉讓,在出租車行業進入“門檻”相對較低的情況下,出租車經營權曾一度成爲投機行爲的炒作熱點,一個出租車營運證最高時被“炒”到一百多萬元,出租車成本隨之“水漲船高”,承包價被人爲擡高。近年來,出租車承包價上揚,加上油價一路攀高,出租車駕駛員的收入從五年前的5000元/月左右,降爲現在的1500—20xx元左右。收入的減少,使許多本地人退出了出租車駕駛員的行列。而外來駕駛員大部分來自經濟欠發達地區,受教育程度低,整體素質差,也導致了出租車形象的下降。

問題三:管理乏力。我市承擔出租車行業管理的職能部門是溫州市公路運輸管理處(公路稽徵處),該處同時承擔全市的公路規費徵收、稽查以及客貨運輸、駕駛培訓和車輛維修等管理職能,人手少,任務重,造成管理不到位、措施不落實的現象。同時,對出租車司乘人員人生安全保障設施和駕駛員服務的基礎設施投入也嚴重不足,管理方式顯得粗放。

三、建議:

1、儘快調整市區出租車的更新標準。一是縮短出租車更新年限。根據國經貿《<關於發佈汽車報廢標準>的通知》精神,“轎車累計行駛50萬公里應當報廢”,我市目前出租車每年行駛里程約爲12萬公里,按現行8年報廢顯然不合理。強制更新年限過長,是造成目前市區出租車車況髒亂差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建議市區出租車更新標準,調整爲:出租車營運年限滿五年或行駛里程滿50萬公里,必須更新。二是對新一代出租車統一增設GPS系統,增強出租車司乘人員的人身安全保障係數。

2、適度調整市區目前出租車經營權機制。 出租車既是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組成部分, 也是城市文明形象的一個窗口,被稱之爲“城市流動的風景線”。它兼有公共產品的職能,不能完全作爲私人產品來理解,政府要參與適度的調整,以彌補市場功能調整“失靈”的缺陷。 因此,建議在不改變原有出租車經營權擁有者權屬的前提下,新增加一定數量的出租車,而新增部分的出租車經營權不再拍賣,而是由國有運輸企業承擔營運管理,參與市場競爭,培育行業示範,引領出租車規範的行業新形象。

3、學習借鑑上海等城市的管理經驗,制訂出租車從業人員准入條件。上海市規定出租車從業人員必須具有上海市戶籍。上海的這一做法如能妨效,至少有三方面的正面效應:一是可以爲本地市民提供更多的就業崗位。目前市區3000多輛出租車的數量,按每輛出租車2 人營運計算,可以爲本市“4050”的下崗職工提供數千個就業崗位。二是將出租車從業人員統一納入養老保險體系,保險金由政府負擔和出租車管理公司負責按比例分擔,也是政府關注民生的一件實事。三是便於管理,就目前情況看,溫州市民整體素質遠遠高於來自經濟欠發達地區的從業人員,可以大爲減少出租車的違章違法現象。同時,強化職能部門的管理,開展重塑溫州出租車行業新形象系列活動。還可以通過制訂出租車從業者職業守則,並加強教育培訓,使出租車從業人員成爲“傳播文明、宣傳溫州”的使者,使出租車真正成爲溫州城市文明形象的靚麗的“流動風景線”和“流動廣告”。

出租車管理意見 篇2

各市人民政府:

現將建設部、交通部、財政部、國家計委、公安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城市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工作的意見》(建城〔20xx〕43號)轉發給你們,並結合我省實際,提出以下意見,請一併貫徹執行:

一、加強宏觀調控,統一市場監管。各市人民政府要按照省政府辦公廳《轉發建設廳、交通廳等部門關於清理整頓城市公共客運交通實施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號)要求,加快城市公共客運交通專業規劃的編制和報批工作,堅持優先發展大運量公共交通戰略,對小公共汽車、出租汽車總量進行嚴格控制。實行在統一城市統一規劃,統一市場準入制度,統一財稅、經濟和技術政策,統一執法尺度,統一服務質量標準的方針,切實加強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工作,保持行業穩定。

二、嚴格規範經營權有償出讓轉讓。經請示省政府同意,省財政廳正在會同省物價局、省建設廳和省交通廳聯合制定《安徽省城市公共客運交通經營權出讓審批暫行辦法》,進一步規範城市出租汽車、小公共汽車線路等經營權出讓和轉讓行爲。今後未經省政府審批,各市一律不得自行實施經營權有償出讓和轉讓,對擅自實行經營權有償出讓和轉讓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經營權出讓的全部收入、按規定比例的轉讓費增值部分上交地方財政預算,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專項用於城市道路和城市公共客運交通的場(廠)、站、點與管理設施的建設等。

三、認真總結清理整頓工作,進一步鞏固清理整頓成果。國辦發〔〕94號、國辦發明電〔〕22號和(皖政辦〔〕20號)文件下發後,各地對城市出租汽車等公共客運交通市場進行了認真清理整頓,取得了一定成效。按照本《通知》要求,各市應於4月15日前,將本地清理整頓工作總結材料上報全省清理整頓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省清理整頓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阿4月底前,對各市清理整頓情況進行重點抽查,通報各市清理整頓結果,並及時向全國領導小組上報我省清理整頓結果。

出租車管理意見 篇3

爲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我市城市客運管理工作,促進客運行業健康有序發展,方便廣大市民提供優質的公共交通環境,積極推進醴陵的文明城市建設,最近我工商三組全體委員對我市交通局及城市客運及出租車管理中心進行詳細調查研究,如何規範醴陵摩托車與出租車管理具體情況作出介紹:

目前我市出租車市場比較混亂,出租車公司管理較鬆散,管理部門執法力度薄弱,出租車從業人員職業道德差,服務質量低,不打表,亂喊價,損害乘客,行業嚴重違章,違規現象普遍存在,雖然政府近年打擊非法營運做了很多工作,但非法營運“黑車”400~500臺,有經營權出租車400臺,城區從事摩托車出租20xx~3000臺,嚴重侵害合法經營者切身利益,形成交通隱患,廣大乘客的利益無法得到保障;擾亂運輸市場正常秩序。

加速推進規範摩托車與出租車的士管理刻不容緩,爲此特提出以下建議:

建議一、出租的士恢復打表計程,調整起步價格4元+1元,確保出租車業主及乘客的利益,堅決取締“黑車”非法營運,以及充當“黑車”保護傘等違法違紀行爲,應建立專項整治行動,隨時檢查,一經發現,嚴厲查收、打擊等。

建議二、加大打擊摩托車營運力度,及其專項部門管制,對瓷城路、青雲南北路及主要街口禁止摩托車停駐待客。城管部門應組織其

它部門聯合執法,確保城市文明窗口形象。

建議三、科學規劃公交路線,以便市民出行。

目前城市擴容加速,急需增加公交路線,調整不合理路線及延伸擴展的路線,建議規劃1、2、5路進行延伸調整,3、4路應增加更多的公交車路線,確保市民方便需要。

我市城市客運管理工作是長期艱鉅的工作,需要各部門齊抓共管,社會人人蔘與管理,集思廣益,優化思維,科學決策,規範摩托車及出租車的管理有序進行,相信市委、政府儘快落實我們意願。

政協工商三組集體提案

20xx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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