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交通安全的宣傳稿(通用12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2.04W

關於交通安全的宣傳稿 篇1

親愛的同學們:

關於交通安全的宣傳稿(通用12篇)

當我們背起書包,肩負着家人的希望,懷揣着對未來的美好藍圖,來到美麗的校園時,當我們漫步於人來人往的寬闊街道時,常會慨嘆美麗的家鄉發展的迅速。但你是否注意到隱藏在交通線上的危險呢?隨着自行車、機動車等各種交通工具的增多,校園內的交通事故隱患也在增加,不遵守交通規則等同於不珍愛自己的生命。

我們擁有年輕的身軀、美好的理想,卻往往會忽略交通安全這種小事;我們談理想、談報國,卻常常忽視珍愛生命這一底線。遵守交通規則不僅僅是我們所有人的義務,更是我們不可推卸的責任。爲了遠離血腥和悲痛,遠離傷痕和擔憂,我們發出如下倡議:一、杜絕不良騎車行爲。不逆向行車,轉彎時提前減速,看清四周情況,不校內騎車、不搶行猛拐;不多人並騎,不互相攀扶,不互相追逐、打鬧;不騎車帶人、並排騎車等。爲了我們自己和他人的安全,我們要從自身做起,培養良好、文明的騎車習慣,爲校園交通創造安全舒適的環境。二、注意校園駕車安全。校園內已有部分同學以電動車、作爲出行工具,我們倡議同學們行車時一定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禮讓爲先,慢行爲上,保障校園出行的祥和氛圍,注意控制駕車速度,也不隨意停車,給自行車和行人的出行締造一個安全方便的環境。三、積極反映現存問題。校園內的安全隱患關乎我們每個人的切身安危,平日在校園出行,我們要結合自身體會,積極提出校園安全問題的改進建議。爲交大校園的交通安全盡一份心,爲我們自己營造一個安全愜意的校園環境出一份力。

範文二:

各位老師同學們,大家好!我是來自四(一)班的章書穎,今天我演講的題目是《樹立校園安全意識,提高自護自救能力》。在日常生活中,我們要時刻注意安全。所以,我今天要和大家說說有關安全的話題。

每位家長、老師都希望我們高高興興上學來,安安全全回家去,交通安全是影響我們安全的重要因素。那麼,我們是否具有交通安全意識呢?上學、放學是一天中道路交通最擁擠的時候,在路上行走時,不要互相打鬧、追逐,要學會謙讓,不與機動車爭道搶行。對於騎自行車的同學來說,不騎車帶人,不騎飛車,騎車時不聽耳機等,不逆行,轉彎不搶行猛拐,都是保障我們交通安全的有效措施。隨着冬季的到來,交通安全更引起人們的重視,車胎不要充氣太足,這樣可以增加與地面摩擦,不易滑倒,同時,還要與前面的行人保持較大的距離。這都增加了我們安全係數。

另外,消防安全同樣也是十分重要的。人們的生活離不開火,但如果使用不當或管理不好,就會發生火災,它嚴重威脅了人們的生活,給人民財產和國家建設發展,造成巨大

損失。在學校,我們應注意不要把火柴、打火機等物品帶入校園;在學校不玩火;愛護消防設施等。如果在火災來臨時,我們要臨危不亂,積極自救。

在今後的學習生活中,我們要認真學習自護自救知識,鍛鍊自護自救能力,果斷的、正確的進行自護自救,機智的處置遇到的各種異常情況和危險。

親愛的同學們!在安全的問題上,我們必須要樹立高度的安全意識,防範在先、警惕在前,人人講安全,時時講安全,事事講安全。

關於交通安全的宣傳稿 篇2

隨着經濟的日益發展,我們的城市已變得越來越美麗,馬路上車輛川流不息的景象隨處可見。然而由於有些人交通安全意識的淡薄,在車水馬龍的馬路上演了一幕幕不可挽回的悲劇。當你看到一個個鮮活的生命消失於車輪之下,當你發現一陣陣歡聲笑語湮沒在尖銳的汽笛聲中,當你面對那些觸目驚心的場景時,能不感到痛心疾首嗎?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依然是各種事故領域的“頭號殺手”。 而導致悲劇發生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我們欠缺安全防衛知識,自我保護能力差,因此對少年兒童進行安全教育的形勢相當緊迫。

有專家指出,通過安全教育,提高我們小學生的自我保護能力,80%的意外傷害事故是可以避免的。爲加強對中國小生的安全教育,1996年2月,國家教委、公安部等六部委聯合發出通知,把每年3月最後一週的星期一定爲全國中國小生安全教育日,建立全國中國小生安全教育制度,敦促安全教育工作的開展。

紅燈短暫而生命長久,爲了更好地宣傳交通安全法規,增強學生交通安全意識,教育部將今年3月28日中國小生安全教育日主題定爲“增強交通安全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爲了更好地宣傳交通安全知識,更好地珍視我們生命,在此,學校向全體師生髮出倡議:

1、 我們要認真學習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規,遵守交通規則,加強安全意識,樹立交通安全文明公德;

2、 當我們徒步行走於人來車往的馬路時,請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不在馬路上嬉戲打鬧;

3、 當我們時馬路時,多一份謙讓與耐心,不闖紅燈,走人行橫道,絕不能爲貪一時之快,橫穿馬路; 嚴禁12週歲以下的學生騎自行車。放學回家一定要排好路隊。

記得有一個故事。幾個學者與一個老者同船共渡。學者們問老者是否懂得什麼是哲學,老者連連搖頭。學者們紛紛嘆息:那你已經失去了一半的生命。這時一個巨浪打來,小船被掀翻了,老者問:“你們會不會游泳啊?”學者們異口同聲地說不會。老者嘆口氣說:“那你們就失去了全部的生命。” 雖然這只是一個故事,但其中蘊含的哲理卻耐人尋味。災難的發生對每個人來說,不分貧富貴賤,不論性別年齡。孩子、學子、工人、知識分子,人民公僕„„無論

咿呀學語,還是學富五車,無論幼小纖弱,還是身強力壯,如果缺少應有的警惕,不懂起碼的安全常識,那麼,危險一旦降臨,本可能逃離的厄運,卻都會在意料之外、客觀之中發生了。 遵章守紀,就是尊重生命,尊重自我。當我們能做到這一切的時候,我們的社會便向文明的彼岸又靠近了一步。重視交通安全,是我們每個人的義務,更是我們每個人的責任。讓我們攜起手來呵護這文明之花,讓我們遠離傷痛,珍愛彼此的生命吧。

今天是第十個全國中國小生安全教育日,我們希望這個日子能夠再次喚醒同學們對交通安全的重視。大地甦醒,春風又綠。我們要把平安的種子撒播進自己的心田。當它發芽開花、長成參天大樹,我們必將收穫更多的祥和、幸福和安寧。

關於交通安全的宣傳稿 篇3

老師們、同學們,早上好!

目前,交通事故正在奪去很多人的生命,爲喚起人們關注這一事實,我國把每年的4月30日定爲全國交通安全反思日。把這一天設爲交通安全反思日,意在提醒更多的人來關注交通安全,反思以往的行路或駕車的陋習,認真審視並改正不文明的交通習慣,把寶貴的生命從無情的車禍中解救出來,尊重人的生存價值和生存權利!

隨着濟的快速增長,汽車數量也相應地劇增,在石家莊,我們更能感受到這種車輛的增長速度,於是交通事故頻發也成爲社會的主要公害。中國每年因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大約是10萬人,也就是說,每天有兩百多人死於車禍。其中,未成年人佔了很大的比例,這些血淋淋的數字,無不告訴我們交通事故猛於虎。

現在讓我們想一想,當你走在馬路上的時候,是否有下列的陋習呢?隨意穿越馬路,不走人行道,對車鳴聲充耳不聞、依舊在馬路上高談闊論或者追逐打鬧,闖紅燈,未滿12週歲而騎自行車上馬路。

同學們,當我們違反交通規則的時候,是否考慮到有可能產生嚴重的不可挽回的後果呢?生命是寶貴的,對每個人來說,生命只有一次,而你們正處於成長階段,天真活潑,好奇心強,敢動敢玩,但自控能力和應變能力較差,遇到緊急情況難於應付,因而發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較大,往往要高於成人好幾倍。在馬路上行走時,要有安全意識,時時防範意外,這就要求我們不但要重視交通安全,更要自覺遵守交通規則。

在此,我向同學們發出以下倡議:

1、積極學習交通安全知識,時刻注意交通安全,自覺遵守交通規則;

2、走人行道,不在公路上嬉戲、打鬧,不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上街,不要在車前車後亂跑;

3、過馬路要看紅綠燈,紅燈停,綠燈行;如果沒有紅綠燈,要先往左看,再往右看,注意來往車輛;

4、過馬路時,不貪圖方便去翻越交通隔離護欄;

5、未滿12週歲的同學不準騎車上公路;

6、乘坐汽車時,不要把頭和胳膊伸出窗外;

7、從自己身邊做起,勸告自己的家人、親戚要珍愛生命,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安全乘車、安全走路。

同學們,自覺地遵守交通規則,從自己身邊的每一件小事做起。才能保證交通安全。只有保證安全,才能更加愉快地生活。

關於交通安全的宣傳稿 篇4

交通安全與我們的關係是十分密切的,它就像我們的朋友。日日夜夜都守在我們的身邊,教育我們,勸戒我們。

生命是寶貴的,人的一生就只有一次生命,我們就應愛惜生命。注意交通安全也是愛惜生命的一部分交通安全作文400字交通安全作文400字。此刻因爲交通事故而死於非命的人太多了,難道他們不是死的太冤枉了嗎

交通安全,我們應當牢記在心。更主要的,是要明白交通安全常識:首先,行人須在人行通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靠右邊行走;穿越馬路須走人行橫道(斑馬線);透過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遵守信號的規定;透過沒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道,要左顧右盼,注意車輛來往,不準追逐,奔跑;有人行過街天橋或地道時,須走人行街天橋或地道;不準爬馬路邊和路中的護欄、隔離欄,不準在道路上扒車、追車、強行攔車或拋物擊車。

那麼,有紅綠燈的狀況下,該怎樣辦呢不用着急,請看:綠燈亮時,准許行人透過斑馬線;綠燈閃爍時,不準行人進入人行橫道,但已經進入人行橫道的能夠繼續通行;紅燈亮時,不準行人進入人行橫道。

只要你把這些交通安全牢記在心中,那麼它便是你最好最好的朋友。它將永久保護着你,帶給你幸福。

交通安全,我的朋友。

關於交通安全的宣傳稿 篇5

親愛的老師和同學們:

大家好!我今天演講的題目是《安全在我心中》。

安全是什麼樣的?安全就像一個忠實的保護者,日夜守護着我們,使生命之樹高大翠綠;安全是什麼樣的?安全就像一顆脆弱的心,可能在一瞬間支離破碎;安全是什麼樣的?安全就像一個警鐘,時刻提醒我們珍惜生命,注意安全。每天上學,父母總是提醒我們:安全第一,學習第二;在課堂上,老師經常教我們注意學校內外的安全。我們常常對他們的話充耳不聞,而這所謂的充耳不聞,就是在提醒我們的愛!

在往返學校的路上環顧四周,許多學生不遵守交通規則,比如在高速公路上行走、過馬路、走反方向的路,甚至在車流不息的路上追逐打鬧。多麼危險的行爲。人的生命是脆弱的,不小心就可能發生危險。所以我在這裏提出:上學路上和放學後,一定要走人行道,向右走;過馬路時,走斑馬線,注意交通;禁止在路上追逐打鬧。希望大家都能遵守,共同珍惜我們的安全!

安全似乎離我們很遠,又似乎離我們很近,遠到天邊,近在咫尺。安全在哪裏?是的,安全在我們自己心裏。人生只有一次。只有珍惜生命,時刻關注安全,才能過上平靜的生活。

我的發言到此結束,謝謝!

關於交通安全的宣傳稿 篇6

同學們,你們知道母親將你帶到這個美麗的世界,然後把你養到這麼大,花了多少心血嗎?是的,從母親十月懷胎生下我們,再培養到現在,父母操碎了心,花費了不少的心血。你們父母額上的皺紋,年紀不老頭上就長出的幾根白髮,就見證了父母的艱辛,所以我們應該珍惜這來之不易的生命。我們是父母的心頭肉,我們身體上的傷害就是對父母的傷害。要是我們愛惜父母,體貼父母,除了要好好學習,不亂花錢,聽父母的話,幫父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外,就是要愛惜自己的生命,因爲我們如果有一點傷害,父母就會很擔心和傷心。同學們,那我們是不是應該珍惜自己的生命呢?今天,我就在這裏給大家講講交通安全方面的知識。

首先,我先給大家講一下交通法規中和我們有關的一些規定:

(一)交通法規對行人的要求有哪些?

很多時候,我們上公路都是步行的,所以我們先來了解一下交通法規對行人的要求。交通法規對行人的要求有:

1、遵守車輛、行人各行其道的規定,借道通行時,應當讓在其本道內行駛的車輛或行人優先通行;

2、遵守“紅燈停、綠燈行、黃燈閃爍多注意”的原則;

3、必須遵守交通標誌和標線的規定,服從交通警察的指揮與管理;

4、不要在道路上爬車、追車、強行攔車、拋物擊車或在道路上躺臥、納涼、聚衆圍觀等;

5、不要強迫、縱容他人違反交通法規,同時對任何人違反交通法規都有勸阻和控告的權利。

(二)在放學和集體外出時應怎樣做?

在放學路上,要遵守紀律排好隊,在教師的護送下,有秩序地在人行道上行走。過馬路時,要走人行橫道。我們走路要走人行道。在沒有人行道的地方,應靠路邊行走。走路時,思想要集中,不能一邊走一邊玩耍或一邊看書,不能三五成羣並排行走,更不能追趕車輛嬉戲打鬧。

集體外出活動,要有教師的帶領,排成兩列縱隊,在人行道上行走。不要隨便離開隊伍。不要在隊伍裏你推我拉,嬉戲打鬧。不做妨礙交通安全的事,不在交通擁擠的地方集隊、停留,以免影響他人通行。過公路時,應走人行橫道。在沒有人行橫道的路段要看清路面情況,在沒有車輛行駛時,抓緊時間通過。

(三)未滿12週歲的兒童不準騎車。

爲什麼未滿12週歲的兒童不準騎車呢?因爲騎車人必須具有一定的體力、智力和騎車技術,還需要有一定的交通常識以及對各種事物的識別、分析和判斷能力,才能安全使用車輛。

根據醫學、生理學和心理學資料分析表明,一個人的發育期通常要滿十二、十三歲,才能初步達到上述最低要求。因此交通規則從保障少年兒童的安全出發,規定十二週歲以下兒童不準騎車。

(四)行人上街和橫過道路應該怎麼做?

1、行人上街要走人行道,不要走車行道。

2、橫過街道和公路要走人行橫道,不要斜穿或猛跑。

行人橫過道路時,應站立在路邊,看清來往車輛後,選擇離自己最近的人行橫道通過。通過時,須先看左右方向是否有來車,確認來車距離遠、無危險後才能通過。行人橫過道路時,不要突然改變行走路線,突然猛跑,突然往後退,以防來車駕駛員措手不及,發生危險。

橫過同方向有兩條以上機動車道的道路時,要十分注意駛近或停下的車輛旁邊是否還有車輛駛來,沒有看清時不要冒險行走。

橫過未設人行橫道線的鄉鎮街道或公路時,要看清左右有無來車,千萬不要奔跑,不要同來車搶道。

3、行人橫過人行橫道信號燈的人行橫道時,必須遵守信號燈的規定:綠燈亮時,准許行人通過;綠燈閃爍時,不準行人進入人行橫道,已進入人行橫道的,可繼續通行;紅燈亮時,不準進入人行橫道。

還須注意:即使信號燈已經變成綠色,也應看清左右的車輛是否停穩,然後再穿越道路。

4、設有人行過街天橋或地道的地方,行人過街要走人行天橋或地道,不要橫穿街道和公路。

5、列隊橫過車行道時,每橫列不準超過兩人,隊列須從人行橫道迅速通過,沒有人行橫道的,須直行通過;長列隊伍在必要時,可以暫時中斷通過,待車輛過去後,再繼續通過。

以上是交通法規中和我們學生相關的一些規定。只要我們嚴格按照規定做,就可以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

接下來,我再給同學們講講國小生安全乘車方面的知識。

1、乘車學生必須提前 5-10 分鐘到達指定位置候車。候車期間注意過往車輛,保證自身安全。上學、放學候車時不得追逐、打鬧、嬉戲,上下校車時做到有序上下車,聽從駕駛員指揮。

2、學生不得攜帶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上車。上車必須要等校車停靠穩妥後方可有秩序上下車,上下車途中不可擁擠、相互推拉、嬉鬧;學生乘車時按照指定的固定座位有序入座,必須正確綁紮安全帶。有暈車的同學請提早取用車上準備的垃圾袋,不在車上吃食物、喝飲料,保持車內安靜、整潔。行駛途中不要隨意站立,有事情請聯繫駕駛員。不要隨意向車內、外拋灑物品,在車內不允許大聲喧譁,以影響駕駛員安全駕駛。不要隨意開車窗,更不能將頭、手等身體部位伸出車外。

3、不在車內寫作業、畫畫、看書,以防車輛制動時造成傷害。

4、學生乘車時要自覺愛護車輛及車輛附屬物品,不隨意在車身及車內附屬物品上亂寫亂劃,保持好自己乘坐位置的衛生及物品的完整,如損壞車輛附屬物品要照價賠償。

5、車輛到達某一目的地後學生要在車輛停穩後有秩序下車,下車途中不推拉、嬉鬧,帶好自己的物品。下車後不要急速奔跑穿越公路,要仔細觀察周圍情況,確認安全後方可穿越。

6、由於天氣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車輛晚點,學生要聽從駕駛員的指揮,確保學生安全、有序、準時到達學校。

7、學生家長(監護人)應經常對學生進行乘車安全教育。對個別違反乘車紀律,情節嚴重、屢教不改者,將取消乘車資格,嚴禁其乘坐校車。

總之,我們的交通安全,不光要靠全社會的方方面面來關心、支持,還要靠我們自覺地遵守交通法規,也只有這樣我們的道路交通才會有序、安全、暢通,我們的社會纔會更加和諧,大家的生活纔會更加美滿幸福!

今天我就講到這裏,最後祝大家平安幸福,謝謝大家!

關於交通安全的宣傳稿 篇7

各位領導、老師、同學們:

大家好!我是四五班的吳穹嶽,今天我演講的題目是《生命·安全·幸福》。

激情歲月、陽光燦爛,生命就如同這陽光一樣的美麗!我們歌頌生命,因爲生命是寶貴的,它屬於我們每個人只有一次;我們熱愛生命,因爲生命是美好的,它令我們的人生煥發出着光彩。“生命”是一個多麼鮮活的詞語;“安全”,一個多麼古老的話題;“幸福”一個多麼美妙的境界。也許在座的各位小時候都有這樣的人生經歷:在我們蹣跚學步的時候,母親會經常充滿關愛地指點:“孩子,繞過前面的石子……”;在我們要飛車上學時,父親會在身後語重心長地叮嚀:“孩子,當心路上的汽車啊!……”絲絲縷縷都是愛,點點滴滴繫着情。在人生的旅途上,祝你平安——是人們永恆的祝願,祝你幸福——是人們共同的期盼。我相信,同學們都理解“平安是福”、“平安是金”等話語所包含的對生命的思考;我斷定,同學們都曾用“平安、健康、幸福、順利”等吉祥詞語對父母、親戚、同學、朋友表達過良好的祝願。

健康、平安是生活賜給每一個懂得它意義的人的最好禮物,這就是幸福!安全重於泰山,它歷來都是個人、家庭、集體、社會最基本的生命線,更是維繫個人享受生活和集體保持穩定的最重要的保障線。

記得有一個故事。幾個學者與一個老者同船共渡。學者們問老者是否懂得什麼是哲學,老者連連搖頭。學者們紛紛嘆息:那你已經失去了一半的生命。這時一個巨浪打來,小船被掀翻了,老者問:“你們會不會游泳啊?”學者們異口同聲地說不會。老者嘆口氣說:“那你們就失去了全部的生命。”

關於交通安全的宣傳稿 篇8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道路交通迅速發展,爲經濟、社會發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動作用。但從總體上看,我國的道路交通發展與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還不相適應,道路交通安全形勢嚴峻,城市道路擁堵問題日趨嚴重,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經濟、社會的進一步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20xx年10月28日,十屆全國人大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簡稱《道路交通安全法》),20xx年4月28日,與之配套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經國務院第49次常務會議通過,20xx年5月1日,一法一規同步實施。20xx年12月29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了《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20xx年4月22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這部法律的頒佈實施,是我國道路交通法制建設歷程中的一座里程碑,是我國道路交通事業全面走向法治時代的嶄新開端。

二、主要內容

《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立法指導思想,是以人爲本,強調保護人的生命安全。從這個指導思想出發,確定了它的根本出發點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核心是保護交通參與人的合法權益,基本原則是依法管理、方面羣衆。

《道路交通安全法》共八章一百二十四條,一萬五千多字,分總則、車輛和駕駛人、道路通行條件、道路通行規定、交通事故處理責任、執法監督、法律責任和附則八章。它從我國道路交通的實際出發,在總結歷史經驗和借鑑發達國家成功做法的基礎上,對道路交通活動中交通參與人的權利義務關係進行了全面規範。

(一)交通管理和安全教育責任

道路交通管理是一個複雜而龐大的系統工程。多年來,由於體制的原因,在車輛牌證管理、駕駛員技能考試和道路安全暢通保障等方面,存在職能交叉、政出多門、矛盾突出的問題。《道路交通安全法》本着“精簡、統一、高效”的行政管理原則,明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唯一的執法主體,避免了道路交通安全執法的混亂。同時,根據現代大交通的要求,明確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的職責,如交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職責,主要是道路的規劃、設計、施工、維護、保養及交通信號、交通標誌、交通標線的規劃、施工、維護等。上道路行駛的拖拉機,由農業(農業機械)主管部門發放牌證,實行管理。

考慮到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宣傳的普及性、廣泛性和長期性、全民的道路交通安全素質、公民人身安全、財產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義務,義務主體包括各級人民政府、機關、部隊、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教育行政部門、學校、新聞、出版、廣播、電視等有關單位,而不再是以往那樣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完全是公

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責任,由交通警察“單打獨鬥”的局面。

(二)機動車登記、檢驗、報廢制度

機動車作爲高危運輸工具,在參與道路交通活動中,相對行人、非機動車,扮演的無疑是強者的角色。機動車的安全性能,直接影響到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後,方可上道路行駛,准予登記的機動車應當符合機動車國家技術標準,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根據用途、載客載貨數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況,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實踐證明,實行登記制度和檢驗制度,對減少道路交通事故隱患,發現走私、盜搶及拼組裝車,促進駕駛人對車輛的保養和維修,以及減少環境污染,有着重要作用。報廢汽車上路嚴重危害公共安全,是造成交通事故的重大隱患之一,在經濟不發達地區和農村,這個問題普遍存在。《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確國家實行機動車強制報廢制度,達到報廢的機動車不得上路行駛,上道路行駛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強制報廢。

(三)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制度

要求機動車必須投保第三者責任險,主要是考慮到交通事故的多發性和危險性。交通事故發生後,善後處理工作難度較大,作爲責任方的機動車所有人往往無力承擔第三者的賠償責任,使受害方得不到合理的經濟補償,影響到社會的穩定。據統計,《道路交通安全法》頒佈前,我國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約有三分之一未參加第三者責任保險。在這種情況下,面對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大量出現,保險公司要負擔交通事故受傷人員的搶救費用和事故賠償費用,不僅力不從心,而且也損害了投保人的利益。確立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制度,有利於及時處理交通事故,保護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消除社會矛盾和不安定因素。目前,世界大多數國家已經建立了機動車第三者強制保險制度,通過浮動保費減少交通安全違法行爲和交通事故。

設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主要是用於對以下情況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救助:一是已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但保額不足,二是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三是肇事後逃逸。這樣就保證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傷者得到及時救助和賠償。目前,國務院關於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條例和設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的有關法規尚未出臺,因此在實際工作中如何執行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如何應對交通事故發生後面臨的一系列問題,是當前執法中的一個難題。

(四)對非機動車性質的界定

電動自行車作爲一種新型的交通工具,近年來在我國發展很快,特別是一些大中城市通過地方立法或政府規章的形式限制摩托車上路以後,作爲普通自行車的延伸產品,電動自行車受到廣大交通參與者的青睞,迅速發展起來,在一些地方,已有取代普通自行車的趨勢。《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確將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歸類於非機動車,在設計時速、行駛速度上作了限制,從而解決了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的屬性問題。同時,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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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地區特點,授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本着實事求是的原則,充分考慮當地的實際情況,自行決定此類車輛是否需要登記。

(五)交通事故賠償責任的分擔原則

《道路交通安全法》將第三者責任保險與交通事故賠償責任聯繫起來,通過保險制度轉移、分散機動車高危險性所造成的損失,對於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限額內予以賠償。當責任限額不足以賠償實際損失時,根據交通事故情況的不同,規定兩種原則: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發生交通事故,由機動車一方承擔民事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機動車駕駛人已經採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機動車駕駛人之間屬於平等的主體,不存在強弱的區別,負有同等的義務,根據過錯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是民法過錯責任在處理交通事故中的體現。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的責任承擔,是過錯推定責任的適用,這樣規定,是在實行嚴格責任原則的前提下,本着公平、公正的民法原則精神,有條件地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

(六)監督制度

專設“執法監督”一章,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一個特色,在目前我國現有專門法中是絕無僅有的。雖然憲法、人民警察法、公務員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對如何依法行政和加強執法監督,保證執法公正,都作了明確的規定,但出於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交通警察的嚴格要求和關心愛護,立法過程中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決定增加此內容。它從組織建設、職權、執法程序、禁止性條款、監督、處罰和處分等方面做了系統規定,以解決社會和羣衆普遍關心的亂扣、亂罰問題,有利於監督我們的執法工作和加強執法隊伍建設,體現了執法爲民和依法接受監督的重要原則。

(七)法律責任的規定

隨着社會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機動車數量迅猛增長,機動車駕駛人的數量增長更是驚人,機動車違法和交通事故居高不下,由此引發的社會矛盾也越來越多,必須採取相應的措施予以整治。而對交通違法行爲的處罰,如不按規定停車、違反交通信號(闖紅燈)、違反交通標誌標線規定,尤其是超載、超速行駛、酒後駕駛、無證駕駛等嚴重違反交通管理的行爲,原法規都是罰款5元,處罰明顯偏低,收不到懲戒的效果。綜合考慮處罰的懲戒效果、人們的承受能力、與其他法律罰款設定的協調以及全國各地的差異等因素,《道路交通安全法》將罰款的幅度調整爲:對一般違反道路通行規定的罰款處罰,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處5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機動車駕駛人一般違法行爲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對酒後駕駛機動車、超載超員、無證駕駛、駕駛拼裝車報廢車上路、超速等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爲,處2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罰款。罰款的具體執行標準,授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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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典型案例

1、20xx年10月5日6時許,陳海某(20歲)駕駛無號牌的三輪摩托車(發動機號616154××)搭載陳某、謝某在江濱堤路由東往西行駛,行至出事地點越過道路中心線超越前方車輛時,與由西往東李某(18歲)駕駛的無號牌兩輪摩托車(發動機號061032××)發生碰撞,造成兩車損壞及李某受傷的交通事故。經過公安局交警支隊第一大隊交管股事故處理民警林某、馮某的現場勘查及調查材料綜合分析證實:陳海某未依法取得駕駛證駕駛未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的機動車,在道路上沒有按照交通信號越過對方車道行駛。李某未依法取得駕駛證駕駛未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的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

本案中陳海某和李某是否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如何處理?

點評:陳海某未依法取得駕駛證駕駛未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的機動車,在道路上沒有按照交通信號越過對方車道行駛,其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條(國家對機動車實行登記制度。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後,方可上道路行駛。尚未登記的機動車,需要臨時上道路行駛的,應當取得臨時通行牌證)、第十九條第一款(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及第三十八條(車輛、行人應當按照交通信號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現場指揮時,應當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揮通行;在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上,應當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的規定,是造成此事故的主要原因;其次,李某未依法取得駕駛證駕駛未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的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其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條及第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因此,交警部門應依法確定陳海某承擔此事故主要責任,李某承擔次要責任,對陳海某處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對李某處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2、吳某某被通州市某紡織有限公司錄用工人,20xx年3月15日,吳某某在下班途中與單某某駕駛的機動車發生碰撞受傷。爲賠償問題,吳某某將單某某及其投保的保險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兩被告賠償。經法院審理,雙方達成了調解協議,由保險公司賠償醫藥費、護理費、誤工費等損失37000元,單某某賠償1500元。事故發生後,吳某某同時向某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經某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認定,吳某某因交通事故受傷構成工傷。吳某某受傷情況經某某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鑑定爲九級傷殘。由於市某紡織有限公司未爲吳某某交納工傷保險金,吳某某遂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某市某紡織有限公司承擔工傷保險責任,並終止勞動關係。通州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裁決後,通州市某紡織有限公司不服,認爲仲裁裁決未扣除吳某某在交通事故賠償案件中已獲賠的醫療費等費用,遂向通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勞動者在獲得交通事故肇事者的賠償後,是否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法院應如何判決?

點評:用人單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權造成勞動者損害的,侵權人已對勞動者(受害人)進行了賠償,並不影響受害人享受工傷待遇,因此對通州市某紡織有限公司提出吳某某享受工傷待遇時應扣除交通事故侵權人已賠部分的主張本院依法不予支持。因通州市某紡織有限公司沒有爲吳某某繳納工傷保險費,故吳某某享受的工傷待遇應當由通州市某紡織有限公司直接支付。用人單位被判決承擔醫療費、護理費、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等。

關於交通安全的宣傳稿 篇9

親愛的老師、同學們:

大家好!

“紅燈停,綠燈行,黃燈亮了等一等。”這些是一、二年級的小同學都知道的關於交通安全的順口溜。其實我們每一個人都需要遵守交通安全。因爲生命重於泰山,且只有一次。

由於國民經濟收入迅猛發展,汽車的數量也在與日俱增。每天,幾乎每條公路上都有川流不息的車輛快速行駛着。再加上有些人交通意識淡薄,也有些人只圖方便,無視交通信號燈,隨心所欲地橫衝直撞,進而釀成了殘不忍睹的車禍,導致原來幸福的家庭家破人亡。不過,還是有好些人是嚴格遵守交通規則的。

那天,我到成都去玩,在過斑馬線時,我看見一位阿姨明明看見亮的是紅燈,卻還是試圖牽着女兒強行過馬路。小女孩見自己的媽媽要闖紅燈,馬上大聲對她媽媽說:“媽媽,老師說過,不能闖紅燈,闖紅燈是不道德的,而且闖紅燈容易造成車禍。”衆目睽睽之下,小女孩的媽媽臉紅了,厲聲對小女孩說:“小孩子,懂什麼!”說完也自覺站在路口等綠燈亮。過了一會兒,綠燈亮了,母子倆說笑着從斑馬線上走了過去。看着那小女孩的背影我不禁對她油然而生出敬佩之情。雖然她只有五六歲的樣子,但是她卻有着比大人還強的交通安全意識感,這是多麼難能可貴啊!

作爲國小生的我們也必須具備一些交通安全知識。如:上學和放學時,正是一天中道路交通最擁擠的時候,馬路上車多人多,千萬不要隨意在道路上穿行、猛跑。過馬路時要左右都看一看,必須要車輛離我們有一定的安全距離時才能過去。騎自行車不可以攀附其他車輛行駛,不可以在馬路上表演車技,如雙手離把、一手打傘,一手扶車把等。

希望大家都能自覺遵守交通安全,儘可能將車禍的發生率減小爲零。同時我也想對司機們說:“生命在你手中,安全在你腳下,駕車時請不要超速,超載,不要闖紅燈,不要再讓一些無辜的生命之花過早凋零!讓我們大家攜手遵守交通法則!珍視安全,珍視生命!

關於交通安全的宣傳稿 篇10

各位朋友們:

你們好!

朋友,生命誠可貴,對每個人來說,生命也只有一次,所以人們都百倍的愛惜生命,然而生命是茫茫人海中的個體,要使之生存,就要與周圍發生關係,有所依存。

衣、食、住、行,是人們生活中的四件大事,是生命得以存在的前提。行就是交通。隨着社會的高速發展,時代的進步,交通與我們的生活已越來越密切了。不可否認,交通給我們帶來了極大的方便,但也給我們帶來很大的不幸,而這不幸是不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交通安全知識的貧乏,交通安全意識的淡薄惹的禍。

交通安全知識的貧乏,交通安全意識的淡薄總是能讓我們看到聽到一幕幕血的教訓:有的因開快車,而失去了寶貴的生命,有的因車禍而至傷至殘,這悲劇既他人帶來不幸,也給自己,家人帶來極大的痛苦。上學期,我校就因有的同學不注意安全,或做奇車英雄在上學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其後果小到影響了學習,大到送進了醫院。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提供的調查統計資料表明,進入九十年代以來,全國每天至少有10多名學生在車輪下喪生,30多名學生因交通事故受重傷致殘,相當每天傷亡一個班的學生。中國小生交通事故增多,一方面事因爲車輛驟增、道路狹窄、交通環境複雜等諸多不利因素。另一方面,則是一部分學生交通安全意識不強,甚至缺少起碼的交通安全意識,其交通行爲既不願,也不懂得受交通法規的約束,結果違章肇事。交通法規是人們行車、走路應共同遵守的法律規範。中國小生從小就應該學習和掌握交通安全常識,養成遵守交通法規的良好習慣,自覺培養對自己生命安全、家庭幸福的責任心。

朋友們!一樁樁車禍不僅給國家和集體造成了損失,給個人帶來了災難,而且給家庭帶來了痛苦。"前車之鑑,後事之師",我們應該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按規定的路線方向行駛,不闖紅燈,不超速,不隨便橫穿馬路,讓我們養成文明騎車、文明乘車、文明走路,的良好習慣吧,這樣才能確保我們生命的安全。

人是離不開交通的,人一離開交通,就會寸步難行。交通安全牽連着千家萬戶的幸福和歡樂,關係到每一位公民的健康,關係到我們每一位同學的生命。生命是寶貴的。我們是祖國的希望,祖國的未來。

爲了祖國的明天,我們每一個人都要增強交通安全意識,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珍惜和愛護我們的生命,讓我們這個世界少一點哭聲,多一些笑聲。我的演講完了,謝謝大家!

關於交通安全的宣傳稿 篇11

那天晚上,我打開電腦,想看看新聞。忽然,我發現了一行小字,“惠州:失魂攪拌車連撞7車傷4人”。我連忙點開看了看。

圖中的車已經爛得不成樣,可想而之,這場車禍是多麼的嚴重。肇事者解釋,此事故是由於剎車失靈導致。但我覺得,這場車禍不單單只是剎車失靈導致的,還可能是司機的注意力分散了,沒有專心開車。

據我所瞭解,此刻有些學生,過馬路不看紅綠燈,亂衝馬路。還有些司機酒後駕車、疲勞開車,而導致一連串的車禍發生。許多人就是命喪在汽車司機的手裏。而讓他們失去了一個美滿的家庭,失去了正在怒放的生命。要換作是你,你會覺得孤獨嗎?會覺得無助嗎?你想讓你的家人、朋友爲你流下悲痛欲絕的眼淚嗎?一個個鮮活的生命消失在車飛馳的瞬間,他的家人不是跟着痛苦一瞬間,而是痛苦一輩子!生命不是兒戲,生命僅有一次!我們要珍惜生命!那些血腥的事實讓我們體會到痛失親人的痛,也明白了交通安全的重要性。難道你要到那個時候才清醒過來,明白什麼是安全,什麼是生命嗎?

所以,我在此呼籲大家牢記交通安全順口溜:紅燈停,綠燈行,交通安全要牢記。街頭標誌要遵守,警察手勢要看懂。拐彎時,要打燈,街頭巷尾要慢行。酒後駕駛真不好,賠了車子又蹲獄。高速路莫超車,切記車速要控好。客車貨車忌超載,交通安全你我他。

關於交通安全的宣傳稿 篇12

尊敬的呂校長、各位老師、同學,大家早上好!

我今天演講的主題是:文明交通,安全你我。

兩年前,在我當時居住的小區門口,36中七年級的一個孩子在騎自行車時被從身邊行駛的卡車掛倒並被碾於車輪之下,當場喪生。一條鮮活的生命在瞬間像流星一樣隕落。頻頻發生的交通事故給人世間留下了無數的苦痛,也給社會留下了無盡的隱患。目前我國每年發生交通事故平均50萬起,因此而死亡的人數超過10萬人,平均每天就有300人左右死於車禍。20xx年4月19日,世界衛生組織發佈報告稱,交通事故已成爲全世界範圍內10—24歲青少年死亡的主要原因。真可謂“車禍猛於虎”。

生命安全是人們實現人生價值的最基本條件。如果人身安全都難以保障,一切社會價值和個人抱負都將無從談起。我們年輕的生命不僅擔負着艱鉅的社會責任與重要的歷史使命,同時還承載着父母的情感寄託和家庭希望。因此,安全意識和文明交通是我們每個人都必須要面對的話題。

我校許多安全保衛老師在值班過程中發現,我們有不少的同學交通安全意識淡薄。比如,在義井路與穎上路交叉口,無視紅路燈,肆意橫穿;又如,有的同學騎自行車卻行駛在快車道上;有的騎車帶人還與他人說話;有的甚至雙手放把高速飆車等等,這些行爲都是對自己及他人的嚴重不負責任;而面對即將進站的公交車,許多同學一擁而上,追隨車輪奔跑的場景更是讓人憂心忡忡;校門口放學時,汽車、自行車和行人的擁堵我們更是有着切身感受。爲了讓我們遠離交通傷害,在此,我向大家鄭重倡議:騎車時再小心一點;公交站臺候車時再文明有序一點;十字路口和斑馬線前等候時再耐心一點。嚴格遵守《SC中學學生守則》第十二條的規定:遵守交規,不闖紅燈,不亂穿馬路。同時,希望我們今天回家後就動員父母,每天來接送我們時將車有序停放在校門口南北兩側的警戒線之外,並服從校門口值班老師的統一安排,共同營造一個文明、有序、安全的校門口交通環境!這也是一種對自己和他人負責的行爲。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交通爲首。豆蔻年華在大家的手中還是一雙寫滿理想與信念的有待放飛的翅膀,請熱愛與珍惜自己寶貴的生命,別讓不法的交通隱患和淡薄的安全意識攜手扼殺我們美麗的青春,引起夢想的折翼,造成終身悔恨的人間悲劇。

文明交通,安全你我!讓我們自覺增強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防範能力,並希望所有同學在今天下午的班會課上積極參與合肥市關於交通安全常識的競答活動!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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