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環保立法調研演講詞(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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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環保立法調研演講詞 篇1

20xx年4月24日,全國人大會第八次會議修訂通過了新《環境保護法》,共7章70條,被稱爲“史上最嚴的環保法“,20xx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國家環境保護部也於20xx年12月19日起陸續發佈了《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按日連續處罰辦法》(環境保護部令第28號)、《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查封、扣押辦法》(環境保護部令第29號)、《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限制生產、停產整治辦法》(環境保護部令第30號)、《企業事業單位環境信息公開辦法》(環境保護部令第31號)和《行政主管部門移送適用行政拘留環境違法案件暫行辦法》,5個配套辦法也於20xx年1月1日起一併實施。新《環保法》賦予環保部門許多新的監管權力和手段,按日計罰、查封扣押、限制生產、停產整治、移送拘留等措施使新《環保法》成爲極具“殺傷力”的一把利劍,旗幟鮮明地提出“堅決向環境違法行爲宣戰”,加大了對環境違法行爲的處罰打擊力度。

加大環保立法調研演講詞(通用3篇)

下面就從5個面對新《環保法》與大家進行溝通探討。

一、 新《環保法》的出臺背景

一是適應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需要。報告將生態文明納入“五位一體”總體佈局,xx屆三中全會要求加快生態文明制度建設,指出,只有實行最嚴格的制度、最嚴密的法治,才能爲生態文明建設提供可靠保障。

二是順應社會各界期待的需要。舊環保法已經不適應當

前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的需要,環保部門的專項立法和地方立法都在等待“新環保法”出臺。近年來,各級人大代表議案、專家學者著述呼籲修訂,人民羣衆期待加快解決霧霾、飲用水、土壤等突出環境問題,新聞媒體和社會輿論的極大關注等都催生了新《環保法》的出臺。

三是解決環保領域突出問題的需要。舊環保法理念過時,對於保護和發展的關係認識不清;制度過時,不適應環保立法需要;部分內容嚴重滯後;處罰過軟,違法成本低已經成爲環保法律法規的痼疾;銜接不順,與部分後期制定的單項法等不銜接。而現行環境管理體制也存在諸多問題,橫向看,環保有關職能“條塊分割”、“各自爲政”,縱向看,一些地方政府“先污染後治理甚至不治理”的思維依然頑固,導致部分地方環保部門的執法難於落實。

二、 新《環保法》的突破

新《環保法》的修訂出臺充分體現了生態文明建設的新要求和現代環境治理體系創新的新方向,更體現了我國政府“向污染宣戰”的決心和信心,在三個領域內有重點突破:

突破一:推動建立符合環境承載能力的綠色發展模式。新《環保法》要求建立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監測預警機制,實行環保目標責任制和考覈評價制度,制定經濟政策應充分考慮對環境的影響,對未完成環境質量目標的地區實行環評限批,分階段、有步驟地改善環境質量等。這些規定將成爲推

行綠色國民經濟覈算,建立基於環境承載能力的發展模式,促進中國經濟綠色轉型的重要依據。

突破二:推動多元共治、聯防聯治的現代環境治理體系。新《環保法》在推進環境治理現代化方面邁出了新步伐,它改變了以往主要依靠政府和部門單打獨鬥的傳統方式,體現了多元共治、社會參與的現代環境治理理念。其中,各級政府對環境質量負責,企業承擔主體責任,公民進行違法舉報,社會組織依法參與,新聞媒體進行輿論監督。

新《環保法》規定,國家建立跨區聯合防治協調機制,劃定生態保護紅線,健全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國家機關優先綠色採購;國家建立環境與公衆健康制度;國家實行總量控制和排污許可管理制度。同時明確公民享有環境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鼓勵和保護公民舉報環境違法,拓展了提起環境公益訴訟的社會組織範圍。

突破三:加重了行政監管部門的責任。環保監管職權是一把“雙刃劍”,新《環保法》一方面授予各級政府、環保部門許多新的監管權力,環保部門對造成環境嚴重污染的設施設備可以查封扣押,對超標超總量的排污單位可以責令限產、停產整治。針對違法成本低的問題,設計了罰款的按日連續計罰規則,違法者受到處罰後,逾期不改的可按原處罰數額按日連續處罰,並且沒有上限額度;針對未批先建又拒不改正、通過暗管排污逃避監管等違法企業責任人,引入治安拘

留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另一方面,它也規定了對環保部門自身的嚴厲行政問責措施,履職缺位和不到位、虛報慌報瞞報污染情況、違規審批、包庇違法、發現或接到舉報違法未及時查處、違法查封扣押,篡改僞造監測數據、未依法公開政府環境信息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記過、降級、撤職、開除,主要負責人應當引咎辭職。

三、 新《環保法》的亮點

新《環保法》主要呈現六大亮點:

亮點一:立法理念有創新

新《環保法》立法理念有大的突破,首次將生態保護紅線寫入法律,國家在重點生態保護區、生態環境敏感區和脆弱區等區域,劃定生態保護紅線,實行嚴格保護,並明確各級地方政府要加大對生態保護的財政轉移支付力度,落實生態保護補償資金,確保其用於生態保護補償。新《環保法》還突出“保護優先”原則,將保護環境確立爲國家的基本國策,將“保護優先”列爲環保工作要堅持的第一基本原則,提出要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突出強調經濟社會發展要與環境保護相協調。同時,圍繞生態文明要求各地採取強硬的措施,建立健全環境保護制度、環保考覈制度和環境信用制度等。

亮點二:治理要求更嚴格

新《環保法》在經濟投資、教育、科技等方面,增加了

對重大投資進行環境風險調查,包括重污染企業必須全面實施環境風險評估和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等內容;確立了政府的主導責任,明確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環境質量負責”,各級政府既要對地方經濟發展負責,更要對地方的環境質量負責,讓政府在平衡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中發揮更大的作用;確立了企業的主體責任,明確規定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必須承擔“誰污染、誰治理,誰污染、誰付費”的責任,將改正違法排污、實施整治的主體責任落實到排污企業,以排污企業自律作爲責令改正、限制生產、停產整治實施的基礎,讓排污企業對自己的環境行爲負責,出現了環境損害,自己承擔責任,更加突出排污企業的主體責任,限制生產、停產整治決定的解除與否不再依賴於環保部門的核查、驗收等程序,而是取決於排污企業自身,可以極大地調動排污企業的整改積極性和主動性,要求排污企業對整改的效果負全責,加強了排污企業自律;確立了第三方連帶責任,明確規定嚴格追究環境監測服務、環境影響評價、治污設施運行維護機構等第三方連帶責任。

亮點三:監管手段出硬招

新《環保法》增加了環保查封、扣押和限產、停產等處罰措施,改變以前環保監管部門沒有執法硬招的時候遇到的尷尬境地。

加大環保立法調研演講詞 篇2

觀衆朋友大家好!

我是x公司企業負責人,新修訂的《環保法》,是1989年《環保法》實施以來的首次修改,新法條文從原來的47條增加到70條,在理念、制度、保障措施等方面都有重大突破和創新,增加了政府、企業各方面責任和處罰力度,增強了法律的可執行性和可操作性,是我國曆史上最嚴的一部環保法。

我認爲新《環保法》具有理念先進、科學民主、手段硬實、模式創新、責任嚴厲等特點,它的修改依據了我國當前基本國情和發展現狀,旨在解決當前我國環保領域的共性問題和突出問題,體現了黨和政府保護環境的堅定決心,建設生態文明的強烈願望。爲更好地宣傳貫徹新《環保法》,我公司從新法出臺之日起,便逐月、逐級對全體員工開展新《環保法》的宣貫教育活動,切實在廠區內營造人人學習《環保法》,人人遵守《環保法》的良好氛圍。

一直以來,我公司始終秉承科學發展、環保發展的理念,以科學發展觀爲指導,以“治、用、保、防、控”爲目標,全力打造“環境友好型企業”。先後投入x萬元建設“十個一工程”,完善公司環保管理體系,治污減排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x年公司被評爲x市“十個一工程”示範企業。

以“治”爲途,以“用”爲徑,以“保”爲標,全力夯實治污基礎。建設項目嚴格執行環保“三同時”制度,建有污水處理

設施、靜電除塵設施、煙氣脫硫設施等治污設施,做到各類污染物達標排放。目前,公司外排污水COD濃度一直穩定在60mg/L以下,出水水質完全達到《x省南水北調沿線水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一般保護區標準,每年消減COD排放量噸,確保完成COD總量減排任務。鍋爐煙氣SO2濃度穩定在mg/m,確保所有外排廢氣在滿足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前提下排入大氣。

以“防”除患,構建環境安全應急防控體系。建有事故應急池,應急閘門等應急設施,嚴格實施三級防控體系,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定期開展應急演練。

以“控”爲基,實現環保效益最大化。建有水質化驗室,安裝了COD、氨氮在線分析儀,並與省、市、縣監控平臺聯網,實現了生產效益和環境效益的同步提升。

今後,我公司將一如既往的高度重視環保工作,牢固樹立環保優先的理念,不斷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在此,我公司鄭重承諾:

一、牢固樹立環保意識。深入開展環境宣傳教育,倡導科學發展理念,堅持“預防爲主、防治結合”方針,切實肩負起環境保護的社會責任,促進社會、經濟和環境的可持續發展。

二、嚴格遵守環保法規。堅決貫徹落實環保政策法規和標準,嚴格執行排污申報和排污收費等制度,主動接受環境現場執法檢查和監督管理,做到無環境污染事故發生,確保環境質量改善。

三、切實加強污染防治。加強企業節能減排投入和技術改造力度,確保節能減排目標全面實現。加強污染治理設施的運行管3

理,確保廢水、廢氣、噪聲和固廢達標排放。主動淘汰落後的生產設備和工藝,積極實施清潔生產,發展循環經濟,提高資源的綜合利用率,減少污染物的排放。制訂科學可行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並組織應急演練,確保環境安全。

四、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加強企業環境管理,強化誠信意識,恪守環保信用,將誠信理念貫穿於企業生產經營全過程,全力打造“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企業品牌。紮實推進企業環境信息公開工作,主動處理好廠羣關係,自覺維護好羣衆的環境權益,自覺接受社會公衆和新聞媒體監督。

這是我們向社會作出的莊嚴承諾,敬請社會各界予以監督。我們將進一步加強自律意識,視環保爲企業生命,做誠信守法企業。

謝謝!

加大環保立法調研演講詞 篇3

尊敬的各位評委、親愛的同事們:

你們好!

我曾聽過這麼一個故事,池塘裏有一朵百合花,它每天按兩倍速度生長,如果不受限制,30天內它會覆蓋整個池塘,悶死水中的其它生命形式。直到第29天,人們才意識到這個危險——因爲百合花已經覆蓋了大半個池塘。這時你還有幾天來挽救你的池塘呢?只有一天!如果池塘好比地球,生長的百合好比發生變化的自然環境,那麼,作爲人類的我們將走向哪裏?

同蒼穹共命運,我們與地球上所有的生命形式共同生活在一個穹頂之下,熱愛她、保護她是我們義不容辭的責任。而對於作爲擁有環境保護執法權的我們來說,更應明確自己的使命,扛起自己的責任,所以我今天演講的題目是《貫徹新法 “我們”有責》。

當前,我國環境污染已相當嚴重,從大氣來看,PM2.5已成爲困擾北方城市的主要元兇,據相關統計,因大氣污染使冬季發生呼吸系統疾病死亡的情況明顯增加。從水體來看,地下水硬度增高,水位下降,地表水污染嚴重,水資源緊張已成爲制約生產發展的嚴重問題。此外,自然資源的破壞也日益嚴重,長江上游因植被受到破壞,引起嚴重的水土流失,每年衝入長江的泥沙達6億多噸。環境保護已迫在眉睫,形勢刻不容緩。

今年是新環保法開始正式施行的第一年,對於環保執法者來說這注定是充滿挑戰的一年,也是開始改變的一年。新《環境保護法》被專家稱爲“史上最嚴的環保法”它歷時20個月,經歷4次審議,打破了“三審通過”的立法常規。它從政府、企業、公民三方面入手,增加建立跨行政區域的重點區域、流域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聯合防治協調機制,劃定生態保護紅線,完善污染物總量控制、環境與健康監測及影響評價,並將環境違法信息記入社會誠信檔案,向社會公佈違法者名單等一系列舉措。

新法賦予公權力的執法能力是前所未有的,然而權力越大責任就越大。環境保護部門作爲政府的一個行政執法機構,需要依法調整各種關係。作爲環保執法者一方面要強化使命意識和職業意識,提高自身素質,堅決糾正和嚴厲打擊環境違法問題,嚴肅追究違法者的責任。另一方面,在內部管理上應當堅持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以三嚴三實爲標準,遵循明晰職責、權責相當的管理原則,加大處罰和監督的力度,杜絕隱性腐敗,營造良好執法氛圍。

我們同在藍天之下,我們是保護環境的衛士,如果由於我們的疏忽沒有把好關,守好崗,導致環境污染進一步加重。那麼,我想我們不僅對不起羣衆對我們的殷切期望,更對不起子孫後代。倘若有一天天空不再蔚藍,河流不再清澈,空氣不再清新,你是否會感到害怕?惡劣的自然環境帶來的不會是安逸的生活,而是各種自然災害的頻發。我們還沒有窮

途末路,我們還有改正的機會,如果之前你對工作敷衍,那麼,從這一刻起,請忠於職守,積極作爲,嚴格依法行政,做好人民的公僕,大自然的衛兵。

我相信,通過我們大家的共同努力,積極貫徹新法,承擔起職業賦予我們的責任,齊心協力保護環境。我們頭頂的天空會因我們的努力而變得更加湛藍透亮、山會更加鬱鬱蔥蔥、河流會變得更加清澈見底,森林會鳥獸成羣,大自然母親會變得更溫和、美麗,給予我們更多的恩惠。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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