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在我心中演講稿(精選4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2.63W

法律在我心中演講稿 篇1

當清晨的第一縷陽光暖在心頭,當黃昏的末一絲晚霞象我招手,時間便又匆匆而去。今天,我的心情有些沉重,因爲小偉的故事讓我震驚,讓我心痛。

法律在我心中演講稿(精選4篇)

小偉——某地一個9歲的小學生,他非常想擁有一本《十萬個爲什麼》,當他高高興興地問求媽媽的時候,媽媽卻用“考上了第一就買,考不上就比買”而冷冷地回答了他。因爲他從未考過第一,又太想看這本書了。於是他作出了一個荒唐的決定:敲詐鄰居74歲的王奶奶。他曾兩次把紙條夾到王奶奶家的門縫裏,聲稱不拿出100元錢,就讓她全家死光!大家可以想象得到:一位年過七旬的老人`會是怎樣的驚恐、焦慮與不安。很快,這個9歲的敲詐者便被警察抓捕歸案。

同學們:聽完了這個故事,你有何感想呢?也許你會氣憤地說:“應送他去少年管教所”,也許你會平淡地說:“孩子小,一個玩笑而已”也許你會怨恨說“是他媽媽不恰當的愛而激他犯錯”,也許你也會理智地說:“是因爲他缺乏法律意識而自釀苦果”。是啊,我們每個人在成長的歷程中都難免會犯錯。犯錯並不可怕,可怕的是如何面對。及時改正,我們仍是好孩子,但若執迷不悟,一錯再錯,就會葬送前程甚至生命。所以親愛的同學們:錯與不錯只是一念之差。守法與犯罪也只是一步相隔。同學們,當衝動襲來,告勸自己:衝動是魔鬼。一個意念可能導致你犯罪,一個想法可能會讓你一生流淚。讓我們心中時刻銘記法,銘記法的威嚴與壯義。

只要我們心中有法,你就會明白:什麼事情

法律在我心中演講稿 篇2

尊敬的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好!今天我國旗下講話的主題是《法律在我心中》。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無規矩,不成方圓。”這是我們總是會聽到的兩句話,它們都是描述了一個詞:規矩。對於一個家庭來說,它叫做規矩。可是,對於一個國家來講,那就是法律。

那麼,什麼是法律?在網絡上,對於法律的描述是這樣的:法律,是國家的產物,是指統治階級,爲了實現統治並管理國家的目的,經過一定立法程序,所頒佈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法律是全體國民意志的體現,國家的統治工具。通俗來講,法律就是國家領導人爲了治理國家而使用的一種工具。它,是一種無比重要的工具。

在當今的社會上,越來越多的人走上了違法犯罪的道路。殺人、搶劫、偷盜,無所不用其極。到最後,等待他們的都是法律的制裁。他們會得到懲罰,會入獄,會被判處無期徒刑,會因爲殺人而償命。試想,如果沒有了法律。社會會變成怎樣的樣子?可能街道上到處能見到諸如殺人、搶劫、放火等等手段兇殘的瘋子。可能多數的人們會終日躲在家中,惶恐的度日。可能各地的商場超市,擠滿了哄搶商品的人們,不過到了那時,商品也許就如路邊的石子一般,毫無價值。可能……不!沒有可能!因爲法律不可能消失!有人的地方就有社會,社會存在的地方就有法律。這,是亙古不變的道理。因爲有了法律,我們纔有了現在安居樂業的生活。所以,法律對於我們來說是不可缺少的,是不能缺少的!

法律對於我們的生活這麼重要,他就沒有弊端嗎?有的,因爲人是活的,而法律是死的。江歌案,我相信大家都有所耳聞,兇手在殺人之後被警方逮捕,並在經過一系列的判決之後得到了20年的有期徒刑。這與我們的想法是有衝突的,殺人不應該償命嗎?這,就是法律與人心的區別。法律是無情的,是冰冷的,它只會按照既定的事實做出已經決定的判斷,但是人不一樣,我們有着自己的想法,我們能對事情善惡做出判斷。那麼,我們要去違反法律嗎?也不是,我們依然需要遵守着法律,因爲它是前人們經歷了很多經驗教訓所得出的結晶,雖然有着很多的漏洞,但那也正是給予我們的考驗。

在此,我呼籲大家:讓我們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不去接觸違法犯罪的道路,讓我們國家的法律,讓我們的憲法更加的完善,讓以後的人們生活的更加安穩,更加幸福。

法律在我心中演講稿 篇3

尊敬的老師們,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好!

“法不容情”“執法如山”,這是古人流傳下來的“法”,確實是智慧的結晶。但在我心中,法治又是怎樣的呢?

我不得不說,在大人們眼中,中學生是青澀的,懵懂的,世界觀還沒成熟,怎麼知法執法呢?事實卻不是這樣,時代的巨輪在推動,中學生也在思想與境界上較上代人有了蛻變。屢上頭條的中學生吸毒,打架鬥毆,不都是在大人不完全的法律教育下的慘劇嗎?

我身邊的同學,都熟背社會核心價值觀,卻有幾個人真正瞭解其中“法治”這個詞?作爲老師口中的“先進分子”,我也常常與幾個朋友聊聊時事。當涉及到“法”時,我先發制人:“你們認爲‘法’是什麼?”令我詫異的是,竟然沒人談到它的嚴厲,全部大發多好多好的談論。

我不能否認他們的看法,但我認爲,法律應當不僅僅是美好的。也許那些年紀輕輕就走上歧路的人,也天真地認爲《青少年保護法》是他們的擋箭牌吧。錯,大錯特錯。法的意義,在於讓人更有“德”。德,也就是高尚的品德。德與法本是一家人,卻總有心懷叵測的人,以法來作惡。差以毫釐,謬以千里!

大人總教孩子生活中的尺度,規矩,但他們自己真正做到了嗎?未必。草坪邊倒下的小花,水泥上突兀的腳印,景區裏到此一遊的字跡,不都是因爲德行的缺失嗎?有“德”,還需要監控,需要攝像?還需要罰款,需要扣分?這是個發人深省的問題。

近來熱映的《戰狼2》,劇中的情節讓我很憤慨:那些僱傭兵,明明清楚自己效命的主人是誰,爲什麼還要收下罪惡的鈔票,繼續草芥人命?當紙幣上的華盛頓凝視着他時,不覺一絲心虛,一絲慚愧嗎?當機關槍的轟鳴聲穿透冰冷的胸膛時,手不曾發抖嗎?正是道德的淪陷,傾倒了法律的大廈。

法律在我心中,在我心中,德與法是相輔相成的。我們尊崇儒教,因爲孔聖人弘揚禮儀,弘揚美德,被人們所認可,“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現在它卻鬆動了,乏力了,有不少真善美已淡出了人們視線,被這樣的環境濡染着,所教出的子孫又能怎樣呢?所以——

我們應該改變,行動起來,讓德法同行,伴隨我們成長!

法律在我心中演講稿 篇4

尊敬的老師們,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好!

法律在心中,我們生活的地方處處需要法律,處處需要遵法、守法,俗話說得好,沒有規矩不成方圓。

我經常看關於法律的書籍,學習法律,不能成爲一個法盲,因爲法盲惹事經常發生,而且後果嚴重。

去年發生在北京八達嶺動物園的老虎傷人事件,一個家庭來到北京八達嶺動物園,買了開車進動物園的門票,門票上附着一張法律合同,上面其中有一點要求:把門窗關緊,如果無法做到此要求,一旦出事,動物園不承擔法律責任。但那個家庭連看都不看一眼,就簽了字,開車進去了。

結果女兒在遊園時下了車,被老虎叼走了,她媽媽爲救女兒也下了車,與老虎搏鬥,最後女兒獲救了,媽媽卻被老虎咬死了。

後來,爸爸向法院起訴動物園,雙方在法庭上各執一詞,原告說被告沒有及時來救人,釀成了這場悲劇,要求賠償,被告也不甘示弱,說原告已經在合同上簽字,動物園已盡到了告知義務,活動過程中下車被老虎傷害與他們無關,雙方在庭上各不相讓,大吵大鬧。

結果,法官給出的結果令人在跌眼鏡:雙方都有一定的法律責任,因爲原告已經在合同上籤了字,相當默認應當遵守不開窗不下車的規定,所以原告對此事有責任。而被告搞了一個如此危險的活動,又不加強防禦措施,出狀況後不能及時來救人,所以要接受法律的處罰,並關閉此活動。

這件事告訴我們要遵法守法,首先要學法知法,不要成爲一名法盲,因爲規則無處不在,法律無處不在。

法律在我心中,時刻提醒自己遵法守法。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