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紀之交法理學面臨的雙重歷史性任務演講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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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11月5日 10:26 政治與法律 1996.5

世紀之交法理學面臨的雙重歷史性任務演講範文

處於世紀之交的中國法理學以及法理學工作者面臨着雙重的歷史性任務:一是科學地總結過去;二是妥善地規劃未來,而若從現在開始,還包括思考和籌劃“xx”期間法理學的發展戰略問題。這兩大歷史任務緊密聯繫、有機銜接。

爲了科學地總結過去,就必須站在世紀交接的歷史性高度來進行全面、系統的分析研究、概括總結,冷靜地審視中國法理學本世紀以來的歷史行程,展露其矛盾運動變化軌跡,務必求真求實,努力揭示出其中帶有規律性的東西,才能恰當地估價成績和問題,科學地總結出它的經驗和教訓,以作爲往後發展的理論準備和儲備。

爲此,我認爲,可分爲近期、中期和遠期三個時期來進行總結。

近期,即總結改革開放以來(可從1978年12月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開始)中國法理學前所未有的蓬勃發展和巨大成就,這是重點。因爲在這個時期中,中國法理學衝破了“左”的束縛,爲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和整個法學發展製造輿論,提供理論指導和依據,其功績昭著,同時也在矛盾鬥爭中倔強發展和逐漸趨向成熟,不斷完善其自身。在這個時期中,法理學發展的基本趨向是在建設社會主義商品(市場)經濟、民主政治的新的歷史條件下,努力樹立法律權威,實踐法學重心及價值功能的轉移(從階級鬥爭爲綱轉移到以經濟建設爲中心),以及建立和深化社會主義的法治理論。其矛盾運動的軌跡是尋求“堅持”和“發展”馬克思主義法學,理論和實踐,科學性和實踐性,深度和廣度,縱向和橫向,以及批評與建設,破與立的辯證統一。併爲法制現代化和法學現代化,法理學的改革、創新及理論法學學科體系和法學方法論建設作出了貢獻。爲21世紀中國法理學的發展奠定了理論基礎、思想條件和鬥爭經驗。

中期,即總結從新中國成立到改革開放這30年中我國法學基本理論曲折發展的風雨歷程,這可重在反思。在這個時期中,一方面,由於馬克思主義法學思想和理論逐步實現爲中國的社會主義法制(無產階級專政),從而爲鞏固人民政權和建立社會主義制度作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但是另一方面,這個時期的中國法理學無論在內容和形式、理論和方法、體系和結構上都曾受到“左”的影響,使前蘇聯的國家與法的理論成爲這個時期法理學的主導理論,把階級鬥爭爲綱作爲這個時期法學理論以及法律實踐所圍繞的中心。這種“左”的影響和痕跡,乃至現在也並未完全消除並時而有所冒頭,成爲影響中國法學和法理學健康發展的頑疾和走向現代化過程中的最大障礙。

遠期,是總結從本世紀初即清末的“改制”、“立憲”以來,經過民國的“憲政”、“法制”到新中國成立的近半個世紀中,西方法學思想和馬克思主義法學觀在中國逐漸傳播和艱難發展的極其複雜的過程,這還尚待探索。因爲這個時期中,佔統治地位的是封建主義法學思想以及******維護舊法統的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法學思想,這成爲舊中國****統治的一種思想支柱。但是西方資產階級法制理論的傳入,事實上也促成了中國法制近代化的進程,何況此時馬克思主義法學觀在中國的傳播和(在根據地政權)局部實現,也很值得我們認真地予以研究和進行科學闡述。

如何妥善地規劃未來以及籌劃“xx”期間法理學的發展戰略,則是更爲緊迫而光榮的任務。在此僅談談個人的一些想法和意見,以期能引起對這一重大問題的關注。 我認爲,考慮“xx”期間以及21世紀中國法理學的發展,需要把握以下一些思路。

一、社會轉型對法理學發展的深遠影響和巨大推動作用

中國社會從改革開放以來就處於一個新的社會轉型時期,即從計劃經濟轉向市場經濟,從高度集中統一的政治體制轉向適度分權和合理制衡的社會主義民主政體,從主要靠政策和行政手段轉向以憲法至尊、法律至尚、民權至重的社會主義法治國。隨着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從傳統的總攬一切的政治國家中分離出了市民社會,出現了多元的經濟主體、利益格局以及社會價值體系。標誌着中國社會從傳統型社會向現代型社會轉型中邁出了巨大步伐。這一社會轉型即從本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以來中國社會所發生並正在經歷着的深刻變革。這一轉型期至今遠未結束並將延伸到21世紀前期。與此相呼應的,在世界範圍內從兩極對立的冷戰時期轉向多極多元的以和平、發展爲主題,以綜合國力競爭和加強國際聯繫爲特徵的政治經濟新格局。社會主義制度經受嚴峻考驗後正在重新調整和集聚其生命力。

這一切均給法理學的發展以深遠影響和巨大的推動,要求面臨世紀之交和跨向21世紀的中國法理學和法理學工作者應以高度的時代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緊迫感和積極變革、勇於創新的精神奮發努力,大膽探索和開拓,以實現和完成法理學的轉型。具體而言:

1.以建設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現代法理學爲戰略目標,以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爲實踐基礎和客觀依據,對法理學的理論、體系和方法的深化、發展、更新及完善取得重大進展和突破,從而爲我國法制現代化和法學現代化作出重大努力和貢獻,徹底擺脫“註釋法學”、法學“幼稚”、“落後”的狀態,使21世紀的中國法理學以嶄新的姿態和麪貌屹立於學術之林,爲中國完成社會變革、建成社會主義法治國提供優異的法學智慧。

2.進一步實現法學重心以及法的價值功能的轉換和轉移,使法律從階級鬥爭、政治統治的得力工具轉變爲組織經濟建設和調整整個社會生活的有效手段,從強調義務轉變爲也重視權利,以實現權利和義務的高度統一,從重禁止、限制、束縛、制裁轉變爲重促進、引導、教育、預測,從公法一統轉變爲私法亦優位,從單純地突出階級性轉變爲重視法的社會性、民主性、文明性、科學性,從着眼於變革、鞏固和發展生產關係轉變爲促進、保護和發展生產力,從對政治及經濟領域的調整擴展到對科學技術和文化發展的調整。

3.法理學的轉型、更新以及變革都不是割斷歷史,而是在其以往發展狀態基礎上的一種質變和否定之否定。因此法理學發展中已存在的一系列重大主題和難題都將繼續展現,而“xx”期間和21世紀前期法理學的成就很大程度上就取決於對這些問題的解決程度。所以,法理學的轉型也必然會在正確處理批評與建設、繼承與創新、堅持與發展馬克思主義以及中國特色與國際化趨向等對立統一關係中進行。

二、走向實踐——法理學的生機和活力所在

實踐永遠是推動法理學發展的動力,法理學的科學性很大程度上就寓於它的實踐性之中,即只有在正確地回答、概括和總結現實生活及時代發展所提出的課題的基礎上,法理學才能完善自身。因此,面臨世紀之交的中國法理學當然不會對下列重大問題袖手旁觀:建立和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及現代企業制度,經濟增長方式從粗放型轉向集約型,處理好改革、發展、穩定等一系列重要關係,以使經濟和社會協調發展,進一步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設,加快政治體制改革和廉政步伐,實現“一國兩制”,實施科教興國,加強國際競爭的實力和加速各種相關體制的國際接軌等。只有積極走向實踐、深入實踐,以努力增強其實踐性,法理學才能爲處於偉大變革和社會轉型期中的我國各部門法學的發展、繁榮及法制實踐的科學化、現代化提供充分、有力的理論指導和依據,也才能增強法學的參與性和理論地位,使法學能象經濟學一樣充分發揮其在國家決策和戰略發展中的重要作用。

三、增強科學性——法理學急需完善自身

走向實踐、增強實踐性,不等於搞實用主義,機械地追隨形勢的發展,甚至盲目地充當政治的工具;也不等於把實踐中的問題簡單地翻譯成法學的概念或用語。而需通過理性的提煉、加工、改造、製作,使之上升爲科學、嚴密的理論體系和邏輯體系,具有可證性(經過證僞)和不矛盾性。以便從理論思維的高度和深度,體現和把握現實生活和時代發展的本質、特徵、規律性,才能形成科學的理論。若從這種意義上說來,真正以馬克思主義爲指導的,立足於中國社會主義法制實踐的,又吸納世界法律文化精華,並體現當代時代精神的法理學理論還並未形成。我國法理學從理論和方法到體系和結構,都還沒有完全擺脫舊的思維習慣和方式的影響,不同程度地帶有以往時代的痕跡和烙印。例如,關於法學應實現現代化和努力學習國際經驗,以擺脫其落後和封閉狀態這一關係到我國法學發展戰略的重要問題;法應該反映經濟發展和社會生活的客觀規律;必須具有科學性這一現代法的基本要求;以及不僅應從生產關係,而且應深入到生產力即從經濟發展的根源性來更深入地認識法產生、發展的規律及社會主義法的本質、特徵;並應重視對法進行利益分析等符合時代要求的新的思維方式和方法論。堅持理論的科學性就是求實、求真,就是堅持理論的徹底性,而只有徹底的理論才能說服人,才能掌握羣衆並轉化成物質力量推動社會前進。因此,只有堅持與增強法理學的科學性和理論的徹底性才能不斷完善其自身,保持其理論銳氣而與時代精神相合拍。

四、法治論——經久而常新的重大理論課題

社會主義法治論應該是我國法理學中最富有生氣的一種核心理論,它經久而常新,具有永不衰竭的生命力,對我國法學理論和法制實踐的發展具有重大的意義。它包括社會主義法治意識和觀念的培養和樹立,社會主義法治各類制度的建設和完善,社會主義法治秩序的形成和維護,社會主義法治環境的創設和優化等理論課題,堪稱是一宏大的社會系統工程。

我國實現社會主義法治的焦點在於樹立和增強法律的權威,其難點是法的實現。由於轉型期中制度和體制建設的複雜性和滯後性,法制的不健全和人治習慣勢力的頑固,以及市場經濟的負面效應未得到有效的抑制,特別是腐敗現象的擴散和侵入執法、司法領域,使社會主義法制的尊嚴和法律的權威受到嚴重削弱,權對法的抗衡、錢對法的引誘、情對法的消融,已成爲經濟和社會健康發展的一種阻力。而法律效果不佳,立法目的難以實現,法律的有效實施受到種種因素的制約,已成爲順利實行社會主義法治必須着力解決的主要矛盾。這些都需要從實現社會全面進步的戰略高度來妥善地予以解決。

五、法制現代化和法學現代化——法學理論和實踐發展的總趨勢

我國社會轉型期的整個法制發展和法學發展的基本趨勢和總體目標都是爲了實現法制現代化和法學現代化,即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現代法制和法學。在法制現代化和法學現代化的旗幟下,可以調動和匯聚法制和法學發展中的一切積極因素,可以很好地回顧過去、反思現在、展望未來,也可以縱覽橫析中外以取其精要。法制現代化和法學現代化都是一個持續不斷的動態的過程,它們由社會變革所引起,同社會變革相伴而行,是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宏偉事業中的一個組成部分。法制現代化以法學現代化爲理論指導,法學現代化以法制現代化爲依託和載體,法學現代化所帶來的直接社會效果就是法制的現代化。

法學現代化包括應具有現代化的觀念、形成現代化的理論,構建現代化的結構和體系、運用現代化的方法和手段等,而且現代化進程將涵蓋法學的各個領域和部門,對整個法學發展產生全方位的影響、改造和推進作用,進而帶動法制實踐的科學化、現代化。

法制和法學的現代化都必然導引其國際化,即努力借鑑和學習國外法制建設和法學發展的有益經驗,並在一些必要的場合和部位實現其國際接軌,以充分利用人類法律文化的共同財富,吸納世界的已有成就,從而收到簡約我國法制和法學現代化的歷史行程之功效,使其一開始就站在一個比較高的起點上。顯然,這對於加速我國的法制現代化和法學現代化是非常必要的,而且是一種必然的趨勢。

六、法制改革和法學改革——法制現代化和法學現代化的途徑和動力

法制現代化和法學現代化是法制改革和法學改革的總體價值選擇和目標指向。在社會轉型期中,隨着中國社會各方面的深刻變革,法制改革和法學改革是不可避免的,而且已經掀起。如律師制度的改革,訴訟制度的改革,仲裁製度的改革,立法體制的改革和完善,法律監督制度、社會主義憲政制度的改進和完善,以及行政訴訟制度、國家賠償制度、審判責任制度、產品質量制度、消費者權益保障制度、社會保險制度等的建立和完善,都具有法制改革的意義。隨着政治體制改革步伐的加快,法制改革還必將向縱深和廣度上拓展。至於法學觀念的更新,法學理論、體系和方法的改革,以及法學教育體制和科研體制的改革等也已熱烈開展或被提上重要日程。

在法制改革中,如何體現社會主義法律的民主性、公正性、科學性以及實效性;在法學改革中,如何樹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民主政治相適應的法學觀念,探尋和培育現代法的精神,科學地界定社會主義法的本質及特徵,拓展法的價值功能,構建符合時代發展要求的法學理論模式、結構體系、學科羣落,更新法學研究方法,發展法學新學科,倡導和培育法學流派,以及建立適應“一國兩制”的法制體系和法學體系等,都受到了相當的注意和引起過較熱烈的討論。儘管這種改革的浪潮曾一度平寂,但面臨世紀之交和跨入21世紀的時代車輪將需要把它推向一個新的高潮,其成效將建樹起我國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新高峯和帶來中國法學的新繁榮。

世紀之交法理學面臨的雙重歷史性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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