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話與明晰

來源:瑞文範文網 1.02W

一位大學者,如果叫他去對大學生演講,那他有極大的成功把握。可是如果要他對着一羣工人講話,那他可能要失敗;拿破崙對他祕書們最着重並且一再申明的訓令就是:“要清晰!要明白!,,我們說話,目的只是說明一些事情,感動人,並且說服人,使人因此發生行動,發生興趣。所以明晰這一條件,的確佔着重要的地位。每一篇說同均離不開下面四個要點:①悅明事理。②說服人家並使人受感動,③得到行動。④使人發生興趣。

說話與明晰

當你對聽衆講一些他們所不熟習的題材時,你希望用什麼方法使他們瞭解呢,我告訴你們,多用比喻去說明事實;用人們所知道的事物,去形容他們所不知道的事物。

英國物理學家羅滋博士,他對普通的聽衆講述原子的體積,他說:“一滴水中的原子和地中海中的水滴一樣多!”這個例子舉得真是恰到好處,因爲聽衆中有不少是從直布羅陀海峽經過地中悔而到蘇伊士運河來的,所以極易理解。但他爲了還要說得更明白些,所以另外又作一個比喻說:“一滴水中的原子數,和地球上的樹葉一樣多。”

假使你的職業是專門性質的,而你卻是和一羣普通人說話,你應該格外的小心,不但要避免專業名詞,而且對普通的名詞還得加以詳細的解釋。爲什麼我要說應該格外小心呢?因爲,我聽過了不知有多少的演說,常有人在這一點上慘敗!林肯有一次向人們解說,爲什麼自己喜歡用通俗平易的文字,他說:“記得我小時候,如果有人對我講話而我不懂,我就常常生氣,在我一生中,我再不能想起還有什麼能夠使我更生氣的,我還記得當我聽令。人和父親談了一夜的話,我回到小寢室中,就要不停地踱着,花了不少的時光去想使我不明白的話。當我要思索一件事的時候,即使我想去睡了,也是睡不着,必把那件事想出之後,才能入睡。但是,即使想出了,還不能認爲滿足,還得再三的想,把這件事用通俗平易的字句講出來,使不論那一個孩子聽了都能夠明白,這差不多成爲我的一種嗜好了。”他常常花了幾小時去思索一件事情,當他思索出來之後,還得把思索出的三句話中,揀一句最好的說出來。爲什麼人們大都不能把一件最普通的事理,說得+分明白易懂?爲了使人家徹底瞭解,你還必須反覆申說解釋。美國一位政治家柏籌安說:“如果你自己還沒明瞭那個問題,你絕對無法使人家來明瞭那個問題;反之,你對這個問題越是認識得清楚,你把這問題傳達到人家的心裏也越是容易。上面第二句話,便是第一句話的重述,但聽衆沒有工夫來細細的辨味它究竟是不是重複?反而覺得這樣一解釋,顯得格外清楚!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