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房裝修包工合同(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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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房裝修包工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板房裝修包工合同(通用3篇)

發包人:

承包人:

第一條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

2、國家及武漢市有關工程施工管理法規和規章制度

第二條本工程施工內容及標準:

1、本工程的施工內容:按甲方提供的裝修及水電圖紙採取包工不包料進行施工。

2、本工程的質量需達到優良標準,乙方保修月。保修期從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算。

3、保修期內若工程出現問題,乙方須在接到甲方通知後小時內維修或更換完畢。

4、乙方須獨自承擔因所有用料的質量及安裝等問題導致的所有責任。

第三條工程費用及支付方法

1、本工程造價:本工程按包工不包料形式承包,按甲方提供裝修圖進行施工,工程總包價為_______元人民幣整,已含税金。

2、工程款支付方式:按乙方編制的甲方審定的施工進度計劃,乙方進場開始後,當乙方完成總計劃的__%的工程量後,甲方支付工程總款的__%;當乙方完工經甲方驗收合格後,甲方一次性支付完工程餘款。

第四條施工工期

1、簽定合同天內,乙方向甲方提交本工程的施工進度表,於____年___月___日開工,竣工日期為____年___月___日。

2、乙方必須按規定期限完成所有的承包工程,如果乙方在執行合同時,遇到不可抗力,可延長工期,其它原因均不視為可延長工期的理由。

第五條施工組織與設計變更

1、乙方在施工中必須遵照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按設計要求組織施工。

2、乙方在正式進場施工前,應向甲方提供完整的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進度計劃,並附所有現場施工管理人員的組織網絡機構圖。

3、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審定後的圖紙施工,不得隨意更改,否則甲方不辦理簽證手續及乙方必須賠償由此造成的甲方所有損失。

4、乙方嚴格執行裝修部分隱蔽工程的驗收制度,隱蔽工程驗收完畢並做好記錄,方能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凡隱蔽工程驗收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共同進行驗收並辦理驗收手續。

5、工程完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進行竣工驗收。

6、雙方須以書面形式確認工程量的增減、簽證、技術問題等,並以甲方監理籤認為準。

第六條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為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場地及電源、水源,乙方自行支付水電費。做好隱蔽工程驗收簽證及協調監督乙方工程進度。

2、乙方責任:

乙方應按質、按量地完成本合同工程項目。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施工期間,嚴格遵守甲方及總包單位有關規章制度,與甲方及總包施工管理部門簽定安全、消防協議書。

負責工地的安全、防火、保衞工作,建立完整的現場管理規章制度,一切人員安全、施工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擔經濟賠償及法律責任。

負責施工現場的一切成品及工程設施的保護和及時清理垃圾,做到文明施工。

負責保護現場甲方提供的材料,如有損壞、被盜、浪費,乙方按材料價的雙倍償還給甲方。

協調乙方承包範圍以外的各專業工種之間的技術問題。

應提前天向甲方提交材料計劃,如因不能按時向甲方提交材料計劃,導致材料進場拖後,工期不予順延。

如不能按時完工,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___元違約金。

第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其他約定

1、保密條款:雙方皆對本合同及在合作過程中知悉的對方的一切商業事務負有保密責任,若違反本條約定,則違約方必須賠償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甲方同意/不同意乙方將本工程進行分包。若同意分包,則分包的範圍_____。且乙方須與分包的第三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其它本合同未約定事宜,雙方可簽定補充協議作為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終止。

第十條、合同份數及附件

1、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附件:

3、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發包人: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賬號:賬號:

簽約時間:_____年___月___日

板房裝修包工合同 篇2

發包方(甲方): 聯繫電話:

承包方(乙方): 聯繫電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第1條 工程概況

1. 工程地點:

2. 建築面積、結構、户型:

3. 工程內容:(見工程項目表)

4. 工程承包,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餘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不包料(不含材料上樓人工費)。

5. 工程期限: 天(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6. 合同金額(人民幣大寫) (含 %營業税,税率按當地税務部門的標準執行。)

7. 工程預算表應當以《湖南省住宅裝飾裝修一般項目參考基價》為參考依據(市、州協會可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參考基價),根據市場經濟運作規則,本着優質優價的原則由雙方約定,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2條 工程監理

若本工程實行工程監理,甲方應當與經湖南省室內裝飾協會(市、州室內裝飾裝修協會)核准的工程監理公司另行簽訂《工程監理合同》,並將監理工程師的姓名、單位、聯繫方式及監理工程師的職責等通知乙方。

第3條 施工圖紙

施工圖紙採取 方式提供。

第4條 甲方工作

1. 為乙方入場施工創造條件,以不影響施工為原則。

2. 無償提供施工期間的水源、電源。

3. 負責辦理物業管理部門開工手續和應當由業主支付的有關費用。

4. 遵守物業管理部門的各項規章制度。

5. 協調乙方施工人員與鄰里之間的關係。

6. 不得有下列行為

(1)隨意改動房屋主體和承重結構。

(2)在外牆上開窗、門或擴大原有門窗尺寸,拆除連接陽台門窗的牆體。

(3)在室內鋪貼一釐米以上石材、砌築牆體、增加樓地面荷載。

(4)破壞廚房、廁所地面防水層和拆改熱、暖、燃氣等管道設施。

(5)強令乙方違章作業施工的其他行為。

7. 凡必須涉及第6款所列內容的,甲方應當向房屋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對改動方案的安全使用性進行審定並出具書面證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門批准。

8. 施工期間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該居室的,甲方則應當負責配合乙方做好保衞及消防工作。

9. 監督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

10.合同約定的條件和方式支付工程款。

第5條 乙方工作

1. 施工中嚴格執行施工規範、質量標準、安全操作規程、防火規定,安全、保質、按期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程內容。

2. 嚴格執行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施工現場管理規定:

(1)無房屋管理部門審批手續和加固圖紙,不得拆改工程內的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不得加大樓地面荷載,不得改動室內原有熱、暖、燃氣等管道設施。

(2)不得擾民及污染環境。

(3)因進行裝飾裝修施工造成相鄰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滲漏、停水、停電等,由乙方承擔修理和損失賠償的責任。

(4)負責工程成品、設備和居室留存傢俱陳設的保護。

(5)保證居室內上、下水管道暢通和衞生間的清潔。

(6)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將垃圾運至物業指定地點。(如有其它運輸方式甲方則承擔一切費用)

3. 通過告知網址、統一公示等方式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簽訂及履行過程中涉及的各種標準、規範、計算書、參考價格等書面資料的查閲條件。

4. 遵守物業管理部門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6條 工程變更

1.工程項目及施工方式如需變更,雙方應協商一致,簽訂設計變更書,明確工程變更的相關費用及工期,口頭承諾或口頭協議均視為無效;凡甲方直接與乙方現場工作人員商定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一切後果,均由甲方承擔;

2.合同簽訂後,甲方工程減項超過總工程款5%以上時,須向乙方支付減項總額8%的變更費。若甲方減項所用的材料乙方已定購或運到現場,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來回託運、損耗及退貨費用;若甲方要求減少的施工項目已施工,甲方需支付乙方該項目的施工費、材料費、管理費及拆除費;

3. 甲方增加的施工項目,乙方需在收到甲方該增加項目100%的工程款後方予以施工。

4. 乙方施工質量不合格,甲方有權取消未做部份的裝修項目,乙方應全額退還取消項目的裝修款。

第7條 材料供應

1. 甲方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表一)

2. 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與《甲方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不符和不能及時供應到施工現場影響施工時,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3. 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應在材料運到施工現場前通知乙方,雙方共同驗收並辦理交接手續。甲方提供材料清單的內容,應該是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現場。如延期到達,施工期順延,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質量控制均由乙方負責。

4. 要求乙方負責代購的材料,甲方必須明確品牌、規格、型號及價位標準,在材料運至施工現場並經甲方驗收認定無誤後乙方需加收所購材料 20 %的採購費(運輸費、上樓費)。若施工過程中因材料質量問題造成的退貨、換貨,以及因此延誤工期,均由甲方承擔責任。

5. 雙方提供的飾裝修材料必須符合國家發佈的《室內裝飾裝修材料有害物質限量標準》的要求。

第8條 工期延誤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遲完工,每日按人工費的1%作為違約金罰款支付給甲方,直至工費扣完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遲完工,每延遲一日,以工程價款中人工費的1%作為誤工費支付給乙方。

2.由甲方自行挑選的材料、設備,因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和工期,其返工費由甲方承擔,由於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3.在施工中,因工程質量問題、雙方意見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誤工或延遲工期論處,雙方應主動要求有關部門調解或仲裁部門協調、處理,儘快解決糾紛,以繼續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內容而延誤工期的,均需簽證,甲方須承擔全部施工費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擔責任,工期不變。

5.施工中,甲方未經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員擅自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質量問題和延誤工期,甲方自負責任。

6.不可抗力因素工期順延。(如天氣變化影響施工的因素等)

7. 乙方在上述情況發生後 2 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向甲方提出延期報告。甲方在收到報告後 2 天內予以確認答覆,愈期不予答覆,乙方即可視為延期要求已被確認。

第9條 質量標準

1. 工程驗收標準,參照市地方標準《住宅裝飾裝修驗收標準》規定。

2.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項目或特殊質量要求,雙方應確認,增加的費用,應另簽訂補充合同。

3. 由甲方自行採購的材料、設備,產品質量由甲方自負;施工質量由乙方負責。

第10條 工程驗收

1. 工程分階段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

(1)材料驗收;

(2)隱蔽工程驗收;

(3)基層處理驗收;

(4)竣工驗收。

2. 工程按實結算,工程量的核實以《全國統一建築裝飾裝修工程量清單計量規則》為依據。

3. 本工程各階段驗收前,乙方應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工程完工後,乙方應進行自檢,自檢合格後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乙方提交的竣工驗收通知單 3 天內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後3天內,雙方辦理移交手續,結清工程尾款。乙方應向甲方提交水電安裝圖。

4. 工程驗收前,乙方負責保護工程成品和工程現場的全部安全。

5.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雙方未辦理交接手續甲方不得入住,若甲方擅自入住應承擔違約責任。

6. 工程竣工驗收不合格,乙方應對不合格裝修項目進行整改。乙方無力整改或不願整改或不及時整改,甲方可另請他人整改,與整改有關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7. 竣工驗收若存在個別的不涉及較大問題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解決竣工驗收遺留問題協議”(作為竣工驗收單附件)後,甲方亦可先行入住。

第11條 工程款支付條件及方式

1. 工程款按工程進度分次支付。合同簽字生效後,甲方按下表中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 工程款全部結清後,如甲方要求乙方開具發票為工程款結算憑證甲方需支付乙方5.6%税金。

4. 甲方在應付款日期不付款是違約行為,乙方有權停止施工。驗收合格未結清工程價款時,不得交付使用。

5. 工程施工中如有項目增減或需要變動,根據本合同預算單價按項計算。乙方出示《工程項目變更表》,雙方簽字後認可,並由乙方負責開具施工變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負責人。增減項目的價款,當場結清。

6. 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期限預付工程價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價款額的3%支付給乙方。

第12條 違約責任

1. 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後,雙方必需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的內容,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後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如需終止合同,提出終止合同的一方要以書面形式提出,應按合同總價款的10%交付違約金,並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2.施工過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須向另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同意辦理清算手續,訂立終止合同協議後,可視為本合同解除。

第13條 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發生合同糾紛自行協商解決不成功時,採取下列方式解決:

1. 向湖南省室內裝協會(市、州室內裝飾裝修協會)申請調解。

2. 向消協申請調解。

3. 向有管轄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調解、仲裁。

4.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14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15條 附則

1.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 本合同簽訂後工程不得轉包。

3. 合同履行完畢後除保修條款外其餘條款自動終止。

4. 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板房裝修包工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規範》,甲方與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室內環境質量保證合同》作為《_________》裝修工程合同附件。

一、本室內環境質量保證合同內容和範圍

1.達標要求:乙方在室內環境質量驗收期內,按照《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要求,保障本次裝修工程室內環境質量達到國家驗收標準。

2.建材保證:甲方保證本工程涉及自購建材達到《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要求,乙方對因甲方自購建材造成的室內環境質量超標不負責任。

3.甲方保證:本次室內環境質量檢測工程涉及的室內空間在驗收時無其他甲方自置的裝飾和傢俱等污染源。

4.驗收時間:檢測依據《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之6.0.1條款規定:民用建築工程及室內裝修工程的室內環境質量驗收,應在工程完工至少7天后、交付使用前進行,定為完工後_________日內進行,具體日期由甲乙雙方約定。

5.檢測機構:甲乙雙方共同認可具有資質的機構福建省分析測試中心進行本次室內環境質量檢測。

6.驗收監督:甲乙雙方共同監督檢測過程,並對檢測結果簽字確認。

7.甲/乙方為本次檢測的委託方。甲方檢測監督人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乙方檢測監督人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

8.通知到場:本次檢測的委託方應提前2天通知雙方的授權監督人攜委託書到場監督檢測過程。

此等通知可以普通信函或掛號信函或特快專遞或者傳真,雙方的授權監督人接到通知後應當到場;甲乙雙方有任何一方不到場的,視為自願放棄相關現場監督權利,檢測驗收照常進行,測量結果視同雙方認可。

9.驗收證書:由合同第5款所確定之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為檢測結果證明文件,甲乙雙方認可其合法性和證據力,如無充分理由不得提出再次檢測的要求。

10.責任承擔:依據本合同指定的檢測證書,不達標的,乙方必須在_________天之內重新裝修或治理達標,並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和其他損失,包括:_________。如第二次檢測仍不能達標的,甲方有權選擇:□由乙方更換建材重新裝修;□由乙方治理直至檢測達標;□解除裝修合同;□扣裝修款_________%共計_________元。

11.檢測費用支付:應由_________方一次性墊付,事前在裝修工程款中預留。事後按以下原則由甲乙雙方分別承擔:初檢所有項目達標,由甲方承擔;不達標則_________;由不達標項目引起的治理和複檢費用,由乙方承擔。

12.雙方約定的其他有關事項:_________。

13.本《室內環境質量保證合同》作為裝修工程合同附件,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主要依據條款説明:

1.《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之3.1.1;3.1.2;3.1.3條款規定:

民用建築工程所使用的無機非金屬建築材料,包括砂、石、磚、水泥、商品混凝土、預製構件和新型牆體材料等,其放射性指標限量應符合表3.1.1的規定:

測定項目

限量

內照射指數

≤1.0

外射指數

≤1.0

民用建築工程所使用的無機非金屬裝修材料,包括石材、建築衞生陶瓷、石膏板、吊頂材料等,進行分類時,其放射性指標限量應符合3.1.2的規定:

測定項目

限量

內照射指數

≤1.0

≤1.3

外射指數

≤1.3

≤1.9

空心率大於25%的建築材料,其天然放射性核素鐳-226、釷-232、鉀-40的放射性比活度應同時滿足內照射指數不大於1.0、外照射指數不大於1.3。

2.《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之表6.0.4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和濃度限量:

污染物

ⅰ類民用建築工程

ⅱ類民用建築工程

≤200

≤400

遊離甲醛

≤0.08

≤0.12

≤0.09

≤0.09

≤0.20

≤0.5

總揮發性有機物

≤0.50

≤0.60

3.《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第五章第二十九條裝修人委託企業對住宅室內進行裝飾裝修的,裝飾裝修工程竣工後,空氣質量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標準。裝修人可以委託有資格的檢測單位對空氣質量進行檢測。檢測不合格的,裝飾裝修企業應當返工,並由責任人承擔相應損失。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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