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安全工作考核辦法及獎懲制度(精選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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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安全工作考核辦法及獎懲制度 篇1

1、年初各學校制訂年度安全目標,完善各項安全監督管理細則,報請校安全領導小組審定後組織實施。

學校安全工作考核辦法及獎懲制度(精選21篇)

2、學校根據每學期考核結果,給予有關人員一定獎勵。

3、學校對舉報安全事故隱患屬實者,予以獎勵。

4、學校對不符合規定的與不按規定整改的,一律進行安全告誡。

5、凡是被警示和告誡的,要及時認真總結對照檢查,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有針對性的措施,防止和減少事故的發生。

6、安全工作納入年度考核,凡發生重大事故的,年度考核可以降低一個等次。

7、學校對安全監督管理先進工作者應實行獎勵。

8、安全目標要層層分解,逐級簽定目標責任書,並切實將目標落實到每個年級、每名職工。

9、學校管理層安全管理目標考核,採用年終考評結算兌現的辦法,按年初簽訂的安全目標責任書進行獎懲。

考核辦法:

1、經考核未發生任何安全事故發的.,定為一合格等級,全額發放季度和學期安全獎。

2、對於有以下情況之一的,定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根據情節輕重扣發安全考核獎:

(1)、發生一般安全事故,夜間未關電燈、電器、鎖房門等,但未造成較大影響的,除由所在部門加強教育以外,扣除直接責任人本50元。如在一學期連續發生責任事故,繼續在學期安全獎中予以扣除。值班不到崗、擅自離崗或未履行崗位職責,扣除責任人值班費。

(2)、由於工作失職或失誤,發生火災、失竊等安全事故,造成財務較大損失(100元以上)或影響較大的,扣除直接責任人學期安全獎,同時根據情況扣除所在區域安全責任人、部門負責人季度學期安全獎;並視情節輕重程度,賠償學校經濟損失。

(3)、嚴重失職、瀆職造成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根據情況扣除直接責任人、安全責任人、安全督察員、分管領導、主要領導直至全校所有教職工的學期安全獎,並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法律責任。

3、對積極主動挺身而出、消除安全隱患,避免各種安全事故發生或為學校安全穩定工作作出顯著貢獻的師生員工,學校將予以通報表揚,並給予一定獎勵。

4、對於擔任特殊公共部位(如教師公共辦公室等)的安全責任人,並認真履行安全管理職責的,學校將在年終給予評優選先。

學校安全工作考核辦法及獎懲制度 篇2

一、分管負責人:

1、分管負責人組織活動時,事先進行安全隱患排查,活動時落實安全教育,安全管理措施,並上報。

2、分管負責人組織師生活動時發生無責任安全事故,處理要及時。

3、校務值周巡視到位,及時到崗,發生安全事故及時瞭解,處理並上報,並對值日教師進行提醒,在《校務值日記錄》上記錄。

二、各年級負責人:

1、各年級組織活動時,事先進行安全隱患排查,活動時落實教育及安全管理措施,並上報。

2、各年級組織師生活動時發生無責任安全事故,處理要及時。

3、各年級負責人要針對年級情況進行每月一次的安全隱患排查分析及安全教育,並記錄,發現安全隱患及時上報處理。

三、班主任:

1、認真組織每日學生安全教育,學生行為檢查督促工作,每週安全總結,在《班主任工作手冊》上有記錄。

2、及時調查、處理並化解學生糾紛等安全事件並記錄,學生中意外事件處理,傷害事件及時救助並上報學校。

3、參加並完成學校佈置的安全方面工作(如特異學生管理記錄),及時上交相關材料。

4、組織活動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到位不導致發生安全事件。 5、對班級學生活動場所進行安全隱患排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不能解決的及時上報學校以消除隱患。同時教育好學生,防止安全事件發生。

四、學科教師:

1、值周巡視到位,並將安全情況記錄總結在《學校值週記錄》本上。對發生的安全事件或無責任事件及時瞭解。巡視檢查學生活動行為,記錄不安全行為學生名字,並與班主任溝通的。

2、課內教學安全教育、管理到位,排除安全隱患,組織有序不發生安全事件、事故。

3、及時處理課內外意外安全事件,以救助學生為第一的原則。

4、跟班時,工作到位,協助管理認真,無安全事件、事故發生。

5、學生髮生安全事件時,在場或得知情況,應及時救助、處理,否則應負相應安全責任。

6、參加並完成學校佈置的安全管理、學習任務,及時上交相關材料。

五、重大責任事故獎懲

學校把安全管理工作納入檢查考核內容之一。作為評優的依據,對安全管理工作成績顯著的.給予表彰並給予獎勵。對安全管理工作不重視,管理不力的責任人,給予批評,對由於工作失職導致發生事故的,不得評優評先,並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學校安全工作考核辦法及獎懲制度 篇3

一、安全責任範圍劃分

(一)學校基建、房屋修繕,學生生活、學習用電的設施裝置,生活用水安全,疫情疾病預防安全,消防設施的安全執行由後勤主管。

(二)學生的安全教育,校內、校外各種學生活動安全,由德育處主管。

(三)學生上課(含室內、室外體育課及鍛鍊課)安全,學生機房、實驗室、多媒體教室的使用和防盜安全,圖書館安全,由教務處主管。

(四)會計室、財經票據及現金安全,由後勤負責人主管。

(五)教職工活動安全,由工會主席主管。

(六)全體教職工以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為安全責任範圍。

二、安全責任劃分

(一)校長白金霖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學校的安全工作負總責。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對分管工作負責。

(二)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領導全校的安全工作,制定各類人員安全責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處理學校安全突發事件。

(三)安全責任具體劃分

1、各年部負責人是所負責年部的第一責任人,應履行的安全責任有:

(1)負責擬定所轄工作人員職責和本年部部安全工作措施和辦法,

(2)負責所轄工作範圍的安全督查和責任人職責的`履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不留任何隱患。

(3)審批、回覆有關人員的請示或報告,及時解決職責範圍內的安全問題。

(4)彙報和落實安全的有關工作。

(5)安全事故發生後,在採取緊急措施的"前提下,第一時間向校長報告,並在1小時內擬出事故報告草案。

2、實驗室儀器管理人員對各實驗室的安全負完全責任。實驗室應按要求配備消防器材,對帶腐蝕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記造冊,按規定存放,責任落實到人,一旦發生失竊,應及時報告,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3、班級學生安全工作:班主任為直接責任人。班級經學校組織活動時,班主任是各班的具體責任人,活動的組織者負主要安全責任。

4、重大活動或各項教育教學活動安全工作:組織者為全過程的直接責任人。

5、宿舍內學生安全工作:為直接責任人。

6、一週常規管理安全工作由主管年部工作的副校長負責。責任人要對學校公共場所的學生活動進行管理,對學生活動安全負責。

7、消防安全器材的購進、安置和管理由後勤負責。

8、防病、防疫管理工作:德育處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應履行的安全責任為:

(1)認真貫徹《傳染病防治法》,落實“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做好疫情的防治、監控和報告,防止各類傳染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和流行。

(2)班主任要對學生的出勤、健康情況進行巡查,一旦發現傳染病病人或疑似傳染病病人,要及時向學校和有關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

(3)對學生進行健康知識和傳染病預防知識的教育,培養學生養成健康的衛生習慣。

學校安全工作考核辦法及獎懲制度 篇4

學校安全,責任重大。做好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建設平安和諧校園,關係到維護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大局。根據各級各部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要求和規定,依據學校教代會通過的《關於加強學校綜合治理及安全工作的管理辦法和意見》、《關於明確學校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責任的劃分辦法》等檔案要求,結合我校安全工作實際,切實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將學校安全工作分工落實到人。做到“誰主管,誰負責”與“分工負責、相互配合、共同完成”的原則,保證落實“一崗雙責”安全責任制要求,進一步強化監管工作,防範、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全校師生員工及校產安全,特制訂學校安全工作獎懲制度。

一、安全責任範圍劃分

(一)學校基建、房屋修繕,學生生活、學習用電的設施裝置,生活用水安全,疫情疾病預防安全,消防設施的安全執行由後勤主管。

(二)學生的安全教育,校內、校外各種學生活動安全,由總務處主管。

(三)學生上課(含室內、室外體育課及鍛鍊課)安全,學生機房、實驗室、多媒體教室的使用和防盜安全,圖書館安全,由教導主任主管。

(四)會計室、財經票據及現金安全,由會計主管。

(五)教職工活動安全,由工會主席主管。

(六)全體教職工以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為安全責任範圍。

二、安全責任劃分

(一)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學校的安全工作負總責。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對分管工作負責。

(二)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領導全校的安全工作,制定各類人員安全責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處理學校安全突發事件。

(三)安全責任具體劃分

1、各年級組負責人是所負責年級的第一責任人,應履行的安全責任為:

(1)負責擬定所轄工作人員職責和本處室、年級安全工作措施和辦法。

(2)負責所轄工作範圍的安全督查和責任人職責的履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不留任何隱患。

(3)審批、回覆有關人員的請示或報告,及時解決職責範圍內的安全問題。

(4)彙報和落實安全的有關工作。

(5)安全事故發生後,在採取緊急措施的前提下,15分鐘內向校長報告,並在1小時內擬出事故報告草案。

2、實驗室儀器管理人員對各實驗室的安全負完全責任。實驗室應按要求配備消防器材,對帶腐蝕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記造冊,按規定存放,責任落實到人,一旦發生失竊,應及時報告,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3、班級學生安全工作:班主任為直接責任人。班級經學校組織活動時,班主任是各班的具體責任人,活動的組織者負主要安全責任。

4、重大活動或各項教育教學活動安全工作:組織者為全過程的直接責任人。

5、一週常規管理安全工作由本週值班教師負責。責任人要對學校公共場所的學生活動進行管理,對學生活動安全負責。

6、消防安全器材的購進、安置和管理由後勤負責。

7、防病、防疫管理工作: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應履行的安全責任為:

(1)認真貫徹《傳染病防治法》,落實“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做好疫情的防治、監控和報告,防止各類傳染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和流行。

(2)班主任要對學生的出勤、健康情況進行巡查,一旦發現傳染病病人或疑似傳染病病人,要及時向學校和有關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

(3)對學生進行健康知識和傳染病預防知識的教育,培養學生養成健康的衛生習慣。

9、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政教處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應履行的安全責任為:

(1)重視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動聯絡轄區的派出所、社群抓好治理工作。

(2)教育學生敢於與壞人作鬥爭,並教給學生方式和方法,提高學生的自護能力。

10、全體教職工是自己崗位和工作內容範圍的直接責任人:

(1)對本崗位工作(含值班)範圍內的安全工作負責。

(2)對本崗位工作範圍的安全工作,若需採取措施應及時報告主管領導。

三、安全責任追究

安全工作事關全校師生的人身安全和國家財產安全,關係學校的發展和穩定,責任重大、意義重大,各責任人務必高度重視,牢固樹立“安全第一”、“安全無小事”、“安全責任重於泰山”的思想,以對學生、對家長、對學校和對社會高度負責的態度,認真履行安全職責,切實做好安全工作。

學校發生安全事故,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組織、誰負責”,“誰失職、誰負責”的原則承擔相關責任。因不履行或不認真履行職責造成安全事故的,對負有責任的相關人員實行“一票否決制”,年度考核不合格,並按照相關規定給予黨政紀律處分;對於造成重特大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各處室、部門不履行安全職責發生安全事故時,追究處室、部門負責人責任。

(二)各處室、部門一旦發生安全事故,要在及時處理的同時,迅速將事故情況報告學校;各班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要立刻報告校長;學生曠課一天,班主任必須及時與學生家長聯絡,並將情況以書面形式上報政教處。瞞報、遲報、漏報的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不經學校同意,各班不得組織學生外出活動。擅自外出活動的,追究班主任責任。

(四)各科教師在教學活動時要嚴格按照學科教學要求保證學生的安全,上課期間,教師不得要求學生中途離開教室,對學生的實驗、實習操作,應按安全規程嚴格要求。違反的,追究該課任教師的責任。

(五)做好學校的安全保障工作,經常性地對學校的校舍、圍牆、固定設施、水電、電杆、樹木等進行檢查並作記錄,保證樓道的照明,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學校主管領導,並採取措施,及時修繕和處理。因疏於管理而發生意外時,追究管理人員的責任。

(六)學校x、做操應由學校統一指揮,保證x、做操的紀律。學校x、做操應以班為單位排隊進場,上下樓時不要擁擠,不催促學生快跑,進出會場要有序,嚴防擠壓、踩踏事故的發生。班主任要負責維持秩序、保護學生安全,避免意外事故發生。班主任管理不到位而發生意外事故,追究班主任的責任。

(七)在遭遇不可預見的洪災、火災、地震等災害時,應組織學生緊急疏散和撤離現場,並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全力保護學生的安全,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否則,組織者負全部責任。

學校安全工作考核辦法及獎懲制度 篇5

一、安全工作管理責任制度

1、實施安全工作管理責任制度,校長對學校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2、加強對安全工作的領導。學校成立安全工作領導組,由校長任組長,分管副校長任副組長,成員由相關部門負責同志組成。

3、安全工作領導組組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安全工作領導組副組長具體負責實施安全工作管理。安全工作領導組副組長應堅持每日督促瞭解安全工作,安全主任填寫《安全工作日誌》。

4、教職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由學校安全工作領導組直接組織實施;學生的安全教育由教務處牽頭組織實施,後勤處要主動配合;學校安全保衛工作由門衛負責。

5、學校對各部門和年級安全目標責任管理,年初由安全工作領導組組長與各部門和年級負責人簽訂《目標管理責任書》,並按責任書要求實施過程管理和年終考核。

6、堅持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定期召開專門會議,及時研究安全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特點和新問題。充分運用法律、行政和經濟手段,切實搞好本部門和年級的安全工作。

7、學校對安全工作實施專項獎勵,對在安全工作中突出成績的部門或年級負責人將結合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檢查評估情況,給予一定獎勵。

8、校對執行安全工作制度較差的部門和年級責任人要採取限期整改、通報批評、責任追究等措施,督促其全面整改。

9、對發生了重特大安全事故及其以上事件的部門和年級,在年終考核時實行“一票否決”,取消對部門和年級及其負責人的一切獎勵。對發生輕微安全事故的將作酌情扣分或降檔處理。

10、學校要加大對安全工作的投入,加強安全裝置設施建設,增強防止事故發生的綜合實力。

二、安全工作會議制度

1、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每月召開一次會議,由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主持,通報小結安全工作情況,研究解決安全工作中出現的具體問題。

2、要將研究佈置安全工作納入校長辦公會、行政會和教職工會議、學生大會的經常性內容,通過會議,讓全體師生員工提高對安全工作的認識,明確安全工作的要求,自覺遵守安全工作制度。

3、門衛室、教務處等職能部門,要將安全工作納入工作例會內容,並由各處室主任對本部門安全工作進行總結和安排。

4、每年召開一次安全工作總結會,總結全年的安全工作,表彰先進部門、年級和個人,安排下年安全工作。

三、安全教育制度

1、加強安全工作的宣傳、教育和安全工作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提高廣大師生的安全意識和學校安全檢查工作管理水平。

2、堅持每學期5節安全教育課,嚴禁任何部門、年級和個人擠佔安全教育課時間。

3、將安全檢查教育納入晨會、班會、國旗下講話的主要教育內容;在體育、心理健康等學科教學中廣泛滲透安全教育內容。

4、學校每學期向學生家長印發一封《公開信》,提出保障學生安全的有關規則和要求,取得家長對學生安全教育和管理的配合和支援。

5、學校將安全常識與學生安全保護作為學生家長學校教學內容,提高學生家長對子女安全教育的能力。

6、堅持與武警消防支隊、軍分割槽等部門開展共建活動,傳授學生安全知識。

7、結合每年“安全教育日”活動主題,開展“安全教育周”活動。集中對師生進行安全教育。

8、每年舉行一次安全知識競賽,推動安全知識的普及。

四、隱患排查整治制度

1、進一步深化對“隱患重於明火,防患勝於救災”重要性的認識,堅持標本兼治,切實加強安全隱患的排查和整治工作。

2、隱患排查由學校安全工作領導組組織,每月不少於1次(要有記載)。

3、隱患排查要既要堅持“拉網式”檢查的原則,又要突出重點,用電線路、消防通道、裝置、防盜設施、體育活動設施等隱患發生的環節和部位的檢查。加強節假日安全工作,做好節前安全檢查、隱患整改、假日值班等專案工作。

2、值班期間要作好來客登記,報刊雜誌收發,謝絕外來人員進校閒蕩、晨練、照相、借打電話,借用校園場地和財產。

3、上級的重要通知、檔案,值班人員要及時通知到有關人員。

5、值班人員須在傳達室上崗,管好門衛,保衛學校。非經學校領導批准,值班人員不能擅自調動。

學校安全工作考核辦法及獎懲制度 篇6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教育工作,強化學校安全意識,加強學校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設立領導機構。

安全工作由校長負總責及主管領導。校長是單位的第一責任人。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開展工作。

二、門衛職責。

1、嚴格執行學校的規章制度,加強對出入校門的車輛和人員的管理,認真做好來訪人員的登記工作。

2、本校學生出入由紅領巾監督崗進行監督。

3、對凡攜帶物品進出校門的人員,必須認真檢查、驗證、登記,若有來歷不明者,值班人員有權詢問或阻止進入。

4、嚴禁做生意的人及其他閒雜人員入內。

5、嚴禁學生強行出校門,杜絕翻院牆外出等行為。

6、加強對學生的自行車的管理與保管,嚴禁任何人員在校內騎車。

7、加強對教學樓及周邊設施的巡查,排查各類隱患,杜絕各種安全事故的發生。

三、組織校外活動。

1、組織師生進行校外活動,必須書面請示,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方可組織實施。

2、活動前必須組織有關人員對活動區域和路線進行實地考察,制定好活動計劃安全措施並上交學校。

四、學校內部活動。

1、教師禁止對學生進行體罰或變相體罰;嚴禁在上課期間令學生離開課堂。

2、保證學生活動安全,預防課堂安全責任事故。上課鈴響,教師及時到位,並不得隨便離開課堂;室外活動課要制定計劃、嚴密組織。

3、加強對學生食品安全的管理,強化質量,必須專人管理。

4、要制定師生在緊急情況下安全撤離預案,每學期都要定期組織好演習。

5、遇惡劣天氣,要組織好學校大門附近人員與車輛的輸導工作,保證學生安全。

6、依季節特點對學生進行防雷、防盜、防觸電、防溺水各方面安全教育;向學生家長進行宣傳;要做好各項安全工作記錄(備查);注意春秋季節傳染性疾病的預防和上報。

7、學生在校期間,教師不準讓學生出校辦事;不準讓學生做或讓學生替老師做有危險的事;不準組織集體購生食、冷飲。

8、學生在校期間,各種機動車輛不得進入校園。特殊情況特殊處理,但必須指派專人維持秩序。

五、要認真開展好交通安全宣傳活動;要與騎車上學學生的家長簽訂安全協議書。

六、校長定期組織安全工作自查。

七、學校行政、教師要高度重視校園安全,發現校園中存在得安全隱患及時彙報、及時處理。

八、加強對值班人員的教育和管理,提高責任和防範意識;帶班教師不得脫崗。

九、加強對教師師生的交通安全教育,保證交通安全。

十、財會和保管人員嚴格執行相關財務制度,保護好學校財產。出納員存取大額現金時,學校優先遣專人陪伴。

十一、依季節變化(重大節日前)及時向學生家長髮放通知書和作息時間表。

十二、強化飲食管理工作,及時消除導致食物中毒隱患。

十三、及時化解、妥善處理人民內部矛盾,防止激化。

十四、保證資訊暢通,出現問題及時彙報,及時妥善處理。

*國小

年 月

學校安全工作考核辦法及獎懲制度 篇7

為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調動公司管理人員和駕駛員搞好安全生產工作的積極性,強化公司內懲處違章違規行為,建立高效的激勵機制,確保公司規章制度的順利貫徹執行,確保乘客和從業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制定此制度。

一、公司負責落實交通主管部門年度安全生產目標任務及新增安全目標任務。每年度公司經理分別與有關人員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並負責進行考核。

二、公司建立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簽約目標責任科室負責將安全目標考核等安全專專案標逐項落實,責任到人。年終對責任人進行全面考核,根據考核結果予以獎懲。

三、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的內容

1、考核貫徹法律法規、行業政策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包括駕駛員和車輛安全技術管理制度、崗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的建立和落實、緊急狀態應急預案的建立和完善;

2、考核營運過程中車輛違章及事故次數和人員傷亡等情況。

五、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的主要程式

1、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並將結果於次年1月15日前報公司;

2、考核採取100分為優,85分以上為良,85-60分為合格。當年發生一次交通事故,一律作為不合格。

3、公司安委會將審查意見提交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4、考核優秀的駕駛員獎勵500元,考核優良的駕駛員獎勵200元;

5、考核不合格的駕駛員對其進行安全告誡並將通過宣傳欄通報批評並對該駕駛員進行復訓,複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從事運營工作。

6、考核不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員對其進行復訓,複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從事安全管理工作。

六、獎勵細則

1、在一個考核月內無任何交通違法、違章行為,無投訴、無事故,按時繳納公司車輛的各種款項,按時參加公司學習、培訓可獲得每車100元的考核獎勵。

2、在一個考核年度內,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表現優秀的駕駛員在年底可參與公司年度優秀駕駛員的評選,優秀的駕駛員獎勵500元,考核為良的駕駛員獎勵200元;

3、維護社會治安,同違法犯罪分子作英勇鬥爭,保護國家、企業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被新聞媒體報道表彰的,公司獎勵300元,被市政府授予見義勇為榮譽稱號的,公司獎勵1000元。

4、駕駛員在營運服務中,為乘客排憂解難,受到乘客贈送錦旗或表揚信的,每次獎勵50元。

5、駕駛員在營運服務中,為乘客排憂解難,受到新聞媒體表彰並見報的,每次獎勵100元。

6、對一貫堅持優質服務,為企業贏得榮譽的、被上級授予市級優秀駕駛員的榮譽稱號,公司獎勵500元。被授予省級優秀駕駛員榮譽稱號的公司獎勵1000元,被授予全國優秀駕駛員榮譽稱號的,公司獎勵20xx元。

七、處罰細則

1、交通違章駕駛員在接到交通違章通知書後,一週內必須到交管部門接受處罰,將處罰單交回公司存檔。違者由安全科科長當面提出告誡,其行為記入劣跡檔案並作為年終安全生產評比一票否決依據。每年度駕駛員營運過程中有交通違章行為的,扣除當月安全獎並處違約金如下:

(1)、第一次違章公司處以50元違約金;

(2)、第二次違章公司處以100元違約金;

(3)、三次違章公司處以200元違約金並由公司提出書面告誡。

2、每年度駕駛員未按時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項安全學習、會議、培訓工作的,扣除當月安全獎並處違約金如下:

(1)、第一次未參加公司處以50元違約金;

(2)、第二次未參加公司處以100元違約金;

(3)、三次未參加公司處以200元違約金並由公司提出書面告誡。

3、駕駛員未按期對車輛及裝置進行各級維護保養及檢測審驗工作的,扣除當月安全獎並處違約金如下:

(1)、第一次未按期公司處予50元違約金;

(2)、第二次未按期公司處予100元違約金;

(3)、三次未按期公司處予200元違約金並由公司提出書面告誡。

4、駕駛員未配合公司進行回場檢查及路檢路查的,扣除當月安全獎並處違約金如下:

(1)、第一次未配合公司處予50元違約金;

(2)、第二次未配合公司處予100元違約金;

(3)、三次未配合公司處予200元違約金並由公司提出書面告誡。

5、駕駛員違反GPS操作規程的,扣除當月安全獎並處違約金如下:

(1)、私自改變線路造成GPS不能正常執行,公司處予200元違約金;

(2)、私自遮擋車內監控設施的,公司處予100元違約金;

(3)、無故報警公司處予100元違約金,導致嚴重後果處予500元違約金;

(4)、GPS發生故障,公司通知維護,超過2個工作日未維護公司處予100元違約金。

6、在一個考核年度內,被進行書面告誡經教育後未整改或被2次告誡的駕駛員一律解除勞動關係。

7、為了加強對事故處理的完善性,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在營運過程中駕駛員發生有責交通事故的處罰如下:

(1)、事故責任人在發生交通事故後必須一小時內與公司取得聯絡,未在規定時效內向公司上報事故情況的處以

200元違約金。若因駕駛員原因未及時上報或漏報、瞞報造成嚴重後果者視其情節輕重予以重處,直至解除合同關係。

(2)、為降低事故率,杜絕重特大事故發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特制訂以下交通責任事故處罰細則:

a、駕駛員交通肇事有責無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在1000元以下,扣除當月安全獎並對駕駛員處以50元違約金,停班一天學習、書面檢查、通報批評,並按事故本車保險公司定損金額15%賠償車輛加速減值費。

b、駕駛員交通肇事有責傷人,經濟損失在1000元,扣除當月安全獎並對駕駛員處以100元違約金、停班一天學習、書面檢查、通報批評,並按事故本車保險公司定損金額15%賠償車輛加速減值費。

c、駕駛員交通肇事有責無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扣除當月安全獎並對駕駛員處以100元違約金,停班學習一天,書面檢查,通報批評,並按事故本車保險公司定損金額15%賠償車輛加速減值費。

d、駕駛員交通肇事有責傷人,經濟損失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扣除當月安全獎並對駕駛員處以200元違約金,停班一天學習、書面檢查、通報批評,並按事故本車保險公司定損金額15%賠償車輛加速減值費。

e、駕駛員交通肇事有責無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在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扣除當月安全獎並對駕駛員處以200元違約金、停班一天學習、書面檢查、通報批評,並按事故本車保險公司定損金額15%賠償車輛加速減值費。

f、駕駛員交通肇事有責傷人,經濟損失在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扣除當月安全獎並對駕駛員處以400元違約金、停班一天學習、書面檢查、通報批評,並按事故本車保險公司定損金額15%賠償車輛加速減值費。

g、駕駛員交通肇事有責無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在10000元以上,扣除當月安全獎並對駕駛員處以500元違約金,停班一天學習、書面檢查、通報批評,並按事故本車保險公司定損金額15%賠償車輛加速減值費。

h、駕駛員交通肇事有責傷人,經濟損失在10000元以上,扣除當月安全獎並對駕駛員處以1000元違約金、停班一天學習、書面檢查、通報批評,並按事故本車保險公司定損金額15%賠償車輛加速減值費。

i、駕駛員交通肇事有責致一人死亡,一律開除並負相應的法律責任,並按事故本車保險公司定損金額15%賠償車輛加速減值費。

j、因違規違法行為造成交通事故或其他安全責任事故或因車輛的保修質量、技術檢驗等原因引起的所有安全事故,除按以上處罰細則和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承擔其經濟處罰和其他刑事、民事責任在內的全部責任外,若造成公司停業整頓,還要承擔公司及其他出租車駕駛員的一切相關損失;同時,視其情節輕重,還要接受公司的教育及處罰;一般責任事故按公司規定強制停運並學習1-10天,運營任務照常交納。若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或其他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按公司規定強制停運10-20天,運營任務照常交納,若造成特大交通事故的,按公司規定強制停運並學習一個月,運營任務照常交納,同時公司有權單方終止勞動關係。

k、公司設立公告欄,對事故車輛,事故責任人提出公示,讓事故責任人寫下保證書並複訓經複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一年內再次發生有責交通事故將解除合同關係。

八、安全生產優秀駕駛員評比細則

1、嚴格遵守公司規定的各項制度;

2、本年度無交通事故;

3、本年度無交通違章;

4、本年度無投訴。

九、安全生產良好駕駛員評比細則

1、嚴格遵守公司規定的各項制度;

2、本年度無交通事故;

3、本年度無交通違章;

4、本年度有投訴,但投訴不成立;

5、有好人好事記錄。

學校安全工作考核辦法及獎懲制度 篇8

一、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做好各科室、各班級安全工作。

二、班主任和科室負責人作為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總責。

三、加強對師生進行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

四、建立健全門衛、值班、巡邏、守護制度。

五、重要部位的安全技術防範裝置、使用、維護、管理有效。

六、重視消防安全、消除隱患。

七、實驗教師重視實驗安全。

八、體育訓練要把安全放在首位。既注重體育訓練,又注重安全。

九、對失職導致安全問題的依法查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十、對做出突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治安巡邏及交接班制度

一、值班巡邏保證校區安全,保證工作順利進行,值班巡邏人員必須堅持政治學習,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精神,服從領導,聽從指揮。

二、堅守崗位,按規定時間上崗、下崗,不能擅自脫崗離崗、不空崗、不睡崗,工作要認真負責。

三、值班人員要提高警惕、忠於職守、確保安全,值班巡邏時發現可疑人員要認真盤查,發現問題及時向領導彙報。

四、嚴格交接班制度,交班時要交待值班記錄和值班內發生的問題,以及領導的指示,清點公物,發現公物丟失損壞要說明情況,根據責任予以賠償。

五、在節假期間對值班巡邏人員做適當調整,落實和增加值班人員,加強保衛科工作,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上崗者應及時說明情況,及時調整確保安全。

四防安全檢查制度

一、四防安全檢查要做到經常化、制度化,單位每年檢查六次;保管室、實驗室、儀器室每月一次。

二、檢查中要本著安全第一的思想,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主要查組織、查制度、查措施,及時發現和解決各種隱患和不安全因素。

三、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和不安全因素要指定專人限期整改。一時整改不了的要報告上級領導採取措施,確保安全。

四、認真填寫四防安全記錄,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逐步做出詳細記錄,由檢查負責人和被檢查單位負責人共同簽字,明確責任,以備查詢。

五、本制度由政教處負責實施。

治安巡邏及交接班制度

一、值班巡邏保證校區安全,保證工作順利進行,值班巡邏人員必須堅持政治學習,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精神,服從領導,聽從指揮。

二、堅守崗位,按規定時間上崗、下崗,不能擅自脫崗離崗、不空崗、不睡崗,工作要認真負責。

三、值班人員要提高警惕、忠於職守、確保安全,值班巡邏時發現可疑人員要認真盤查,發現問題及時向領導彙報。

四、嚴格交接班制度,交班時要交待值班記錄和值班內發生的問題,以及領導的指示,清點公物,發現公物丟失損壞要說明情況,根據責任予以賠償。

五、在節假期間對值班巡邏人員做適當調整,落實和增加值班人員,加強保衛科工作,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上崗者應及時說明情況,及時調整確保安全。

四防安全檢查制度

一、四防安全檢查要做到經常化、制度化,單位每年檢查六次;保管室、實驗室、儀器室每月一次。

二、檢查中要本著安全第一的思想,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主要查組織、查制度、查措施,及時發現和解決各種隱患和不安全因素。

三、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和不安全因素要指定專人限期整改。一時整改不了的要報告上級領導採取措施,確保安全。

四、認真填寫四防安全記錄,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逐步做出詳細記錄,由檢查負責人和被檢查單位負責人共同簽字,明確責任,以備查詢。

五、本制度由政教處負責實施。

學校安全防火制度

一、認真執行《消防監督條例》確保學校財產和全校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學校成立安全委員會和義務消防組織,依靠群眾,貫徹“以防為主”的方針,杜絕火災事故的發生。

二、各單位根據自身工作的特點、庫房儲存物質性質,制定相應的的安全防火制度。校安委員會定期檢查防火情況,發現火災隱患,立即採取措施予以消除。

三、嚴格對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消滅火種,嚴禁吸菸,重點部位必須配備消防器械,並懸掛“嚴禁煙火”醒目標誌。實習工廠、汽車隊、倉庫以及其它單位的可燃廢物(如鋸末、創花、紙屑、油漬物等),必須在工作結束後徹底清掃,按指定地點存放和清理。

四、安裝使用電器裝置和線路必須由專業電工施工,並嚴格按操作規程作業。高壓線下、電纜物上嚴禁堆放各種物品。電氣焊工的作業嚴格按操作規程工作。

五、消防裝置、器材的管理實行“三定”,即定存放位置、定專人管理、定期進行保養;“二不準”,即不準亂拿亂用,不準任何人挪用和損壞;“一追查”,即對違犯“三定”,“二不準”者追查責任。消防器材裝置存放地點周圍兩米內不得存放其它的物品。

六、發生火災和爆炸事故時,人人有責,立即報告保衛科和消防隊,並組織參加滅火救災鬥爭。對積極參加滅火的有功人員,按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隱瞞情節者從重處分。

七、發生火災要做到“三個不放過”,不查明原因不放過,不採取補救措施不放過,不總結經驗教訓不放過。

學校安全工作考核辦法及獎懲制度 篇9

各位家長晚上好,下面由我來介紹一下幼兒園接送安全工作。

關愛幼兒,確保安全,是我們共同的責任,為使孩子們健康、自由、快樂的成長,進一步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進一步加強幼兒園的各類安全工作,做到安全管理制度化、規範化、正常化。根據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有關精神,結合本園實際,特制定幼兒園幼兒安全接送管理制度:

一、各班及家長要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幼兒園安全工作的精神,我們將採取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永續性地開展各類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增強幼兒的安全意識和防範意識。

二、安全意識:幼兒園和幼兒家長必須要牢固樹立“安全無小事、事事是大事、安全第一“的思想觀念。家長要切實擔負起監護人的監護職責,教育好子女或被監護人平時注意上學、放學、節假日、假期的`各類安全活動。

三、接送時間:早上7:30至8:30為入園時間,9點後謝絕入園,特殊情況除外,下午4:30開始離園。幼兒家長或監護人要按照幼兒園規定的作息時間接送孩子準時入園和離園。

四、幼兒的接送家長:幼兒入園或離園,原則上由父母親或爺爺奶奶接送親自接送,如有困難委託他人接送時,應是年滿18週歲的正常人且具備完全行為能力,未成年的兄弟姐妹、親戚或精神異常者都不能接送孩子。委託他人接送的在接送前要將委託人姓名、年齡、特徵及與孩子之間的關係告知本班教師,孩子來園、離園路上及在非教學活動的一切園外安全責任均由幼兒家長或監護人負責。來園接幼兒的家長一定要憑卡接送和老師說再見方可離開。乘校車幼兒家長一定要攜帶好接送卡。

五、幼兒服藥要求:幼兒家長或監護人送孩子入園時,應自覺帶孩子接受幼兒園的晨檢,如需要喂藥,請將藥名、用量、次數如實地填在晨檢登記表上,乘車幼兒家長一定要寫明服用說明並簽名寫好日期後交代乘車老師,乘車老師將轉達班上老師給幼兒服用。

六、請假要求:幼兒不得以任何理由無故缺席、遲到,如身體不適等原因,應及時向幼兒園請假;乘車幼兒如有請假請第一時間告知校車老師。

七、幼兒入園要求:為安全起見,幼兒早上入園前家長或監護人要檢查不要讓孩子攜帶貴重物品、危險物品入園,必須將孩子親自交給本班或值班教師,以防意外事件發生。

八、門衛要求:幼兒園門衛或值班人員要認真做好安全保衛工作,對於外來人員入內校門要嚴格登記,嚴防社會不法分子進入園區,嚴禁社會閒雜人員進入幼兒園冒領幼兒,或攜帶不安全物品入園。

九、放學後要求:為防止一切意外事故發生,放學後禁止幼兒在園內逗留、玩耍。

十、為了規範幼兒的安全接送問題,請家長務必配合幼兒園做好接送的各項配合工作。

學校安全工作考核辦法及獎懲制度 篇10

為了讓每一位教師知道,當傷害發生時我們應該怎麼辦,青山中心國小近日完善了學校安全應急處理機制。

在報告制度方面,學校制定了首問負責制,即第一位知情教師應首先向學校分管安全的領導報告,非班主任的應告訴班主任教師。

應急處理機制,根據不同安全事故制訂了不同的應急處理方法,包括學生相撞輕微碰傷應急處理辦法、在活動中自行跌傷應急處理辦法、休克或者其他昏厥應急處理辦法、多人同時發病應急處理辦法、運動時骨折應急處理辦法、學生未到校上課應急處理辦法、食物中毒應急處理辦法、學生打架造成傷害應急處理辦法、校外人員進入學校擾亂教學秩序或造成傷害應急處理辦法、學生被動物咬傷處理辦法、發生火災應急處理辦法、觸電事故應急處理辦法、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辦法、學生雙休日獨自外出深夜不歸應急處理辦法等。學校還成立領導小組,對所有老師進行培訓,讓大家熟悉掌握應急程式和措施。

學校還專門邀請工程技術人員來校,對校園內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教育教學設施,進行了全面的排查。為了保證學生的人身安全,學校對已符合建築標準的樓梯護欄進行了增高處理,在窗臺上增加了防護欄杆,做到關注每一個細節,徹底清除安全隱患,明確安全工作制度,構建平安、和諧的校園。

學校安全工作考核辦法及獎懲制度 篇11

為了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使學校師生財產免受破壞和損失,切實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安全。特制定如下門衛制度:

1.學校門衛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

2.值班人員必須嚴守崗位,認真履行值班職責,恪盡職守,不得擅自離開崗位,做個人私事。

3.做好來訪人員登記和驗證。來訪人員進校園必須先徵詢被訪者的同意,經驗證登記後方可入內。未經允許外來人員不得隨意進出學校。

4. 任何人從學校內攜帶物資出門,應主動出示出門證件,否則門衛人員有權查問、檢視。對可疑物資可以暫時扣留,及時報告有關部門處理。

5、外來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校,應到規定位置停放。

6.嚴禁各種商販進入校園或在校門口擺攤叫賣。

7.本校學生出入校門須憑辦主任簽名的請假條,否則不得隨意出入校門。

8.按時開鎖大門。

9.負責校內及周邊安全防範工作,發現各種不安全隱患,採取處理措施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及時上報學校安全領導小組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學校安全工作考核辦法及獎懲制度 篇12

為進一步落實十二項育人制度,強化校園安全工作管理,嚴格落實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形成“全員參與,人人有責,統籌協調,齊抓共管”的局面,切實把學校安全穩定工作做深做細做實,確保師生員工安全和校園和諧穩定,特制定“學生安全全員目標責任”制度。

一、建立學生安全工作領導管理體系

學校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班級安全工作小組”,加強安全工作的領導、檢查和落實。

二、建立學生安全全員分工管理責任制

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層層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從領導到每位教師,都簽訂責任書。

根據“一崗雙責”,教師全員參與學校的安全工作。學校的各環節、場所、午休都分配給具體人員。

三、安全隱患排查及整改

學校成立以分管領導為組長的校園安全排查小組和級部安全排查小組定期對校園安全進行排查上報;

成立以安保幹部為組長的安全整改小組,對校園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四、上下學安全

對學生及家長簽訂交通安全責任書,保證學生的交通安全。

五、加強食品、衛生安全

由安保幹部做好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確保不出現安全問題。

六、做好防意外事故安全預案及演練

學校成立防意外事故應急預案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校園防意外事故實施預案;成立安全演練指揮小組,定期對師生進行防震、防火等安全演練,提高師生的安全防範及逃生能力。

七、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學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小組,定期對學校重點部位進行消防檢查,對消防設施進行檢查維護。

八、大型活動備案、申報制度

學校舉行的各種校內常規性大型活動,如運動會、文藝匯演等活動,要將申請連同安全預案上報教管辦,批准後方可組織實施。

九、加強校舍安全管理

學校有校舍安全管理員,建立校舍安全管理檔案,將校舍安全排查包到每一位教師,定期排查,加強校舍安全管理。

十、落實領導帶班、值班教師值班工作

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盡職盡責。每天要領導帶班、值班教師值班、門衛人員認真檢查和巡查,做好交接班,詳細記錄值班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及時報告。

十一、建立安全資訊上報制度

學校成立安全資訊報告工作小組,有安全資訊員及時將安全資訊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學校鼓勵教師、學生對所發現的安全問題進行舉報,並對舉報者進行獎勵。

十二、加強師生的安全教育

學校開設安全課,利用安全課、法制講座、牆報、主題班會、應急演練等形式對師生進行防火、防震、防暴力、防雷電以及食品、交通、傳染病等各方面的安全教育。

每班設立安全資訊員,及時將班級內安全資訊上報班主任,班主任上報學校安全資訊員。

十三、考核評價

1、學校對各安全責任人實行考核評價。

2、由學生和家長代表對學校的安全穩定工作進行滿意度測評。每學期在期中前後各組織一次滿意度測評,評價分“滿意、基本滿意、不滿意”三個等級。並讓家長提出建議。

十四、建立責任追究制度

對安全管理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教職工給予表彰獎勵,對於玩忽職守,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而導致安全事故的,要根據有關規定,實行責任追究,在年度考核中實行“一票否決”。

對於工作不到位、管理疏漏、瀆職等造成的重大責任事故,移交司法機關,按法律規定,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學校安全工作考核辦法及獎懲制度 篇13

為提高教學質量,突出教育科研工作的重要地位,實現幼兒園總體發展規劃和人才培養目標,保證教科研經費及時、足額投入到教育科研工作中,特制定本制度。

1.幼兒園教科室在每學年初,向行政提出科研工作所需的器材、裝置、資料的購置計劃,學校科研室、圖書室必須配備一定數量的教育科研理論書籍、雜誌,供組織教師學習或教師選學,以保證科研的順利進行。

2.為提高教師的素質,鼓勵教師採用多種渠道進行再學習。幼兒園提供教師外出學習、參觀、聽課的費用。

3.每年幼兒園應對科研提供專項經費,對已立項承擔課題的課題組長及相關成員給予一定的資料費補助。

4.每學期對教師進行教科研獎勵(詳見教科研獎勵方案)

5.對於參與課題研究並獲課題成果的教師,除物質獎勵外,還在評優、評先、晉級、評職等方面作出傾斜。以資鼓勵教科研活動的深入開展。

6.為確保教學經費足額投入到教育科研工作中,學校將加大教科研經費的監督力度,建立完善的監督機制,保證分配到各教學單位的教學經費能夠足額、充分、高效地使用,嚴禁擠佔、挪用。學校分管教學經費的.負責人應於每年底向教師代會議彙報經費的使用情況。會計人員應提高業務水平和責任意識,對每筆支出認真稽核,嚴格把關,杜絕不合理,不合規的支出。

學校安全工作考核辦法及獎懲制度 篇14

l、課間不追打、不進行危險性的活動或遊戲。

2、不攀爬扶手、欄杆、足球門、籃球架;不在滑梯上爭搶推擠;在老師保護下,才能進行平梯、助木、爬竿等活動。

3、認真做好體育課準備活動和放鬆活動,穿好運動鞋,不帶小刀、鑰匙等危險品上體育課,聽從老師指導,遵守體育課堂紀律,注意安全和自我保護,積極上好體育課。

4、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不強行穿越馬路、街道,橫穿馬路先看左後看右,行走靠右,走人行道,不騎自行車上下學。

5、自覺遵守路隊紀律,不插隊、不中途散隊,服從路隊長管理。

6、上下樓梯靠右行,進出教室不擁擠。

7、注意用電、用火安全,不用手觸模電源插座、裸露的電線等,不準玩火、煙花、鞭炮等。

8、注意飲食、飲水衛生,不買過期及“三無”食品,不到小攤擔上購買食物,防止病從口入。

9、準時離校,按時回家,自覺遵守清校紀律,中午按校規定時間到校,不提早到校在校門外逗留吵鬧。

學校安全工作考核辦法及獎懲制度 篇15

1、幼兒安全教育“五不”。不觸控各種電器開關;不亂食花、草、種子、藥物、食品;不把小物件銜在口中;不把髒東西和危險品放在口袋裡;不隨便離開老師。

2、上課及活動時間教師不得與人聊天,不得離開幼兒,要時刻關注每個孩子,讓所有孩子始終處於老師視線之內。一般情況下,不接電話和會見客人。

3、活動前做“三檢查”(即檢查場地、裝置、幼兒情緒和衣著):“一交代”(向幼兒交待紀律與玩法);活動時注意觀察幼兒活動內容和方式;活動後清點幼兒人數並總結講評。

4、拿飯、拿水時要打招呼,要躲開幼兒走。剛煮沸的湯和水要放在幼兒碰不到的地方。開飯時,飯菜、湯不燙手時才能讓幼兒端,飯、菜、湯不能從幼兒頭上過。

5、不讓幼兒接觸電源開關、刀器、滾水和火

6、下班前要仔細核對幼兒人數;關好門窗;關閉電器並關閉開關;鎖好貴重物品。

7、幼兒受傷後,帶班老師要冷靜沉著,耐心詢問,仔細檢視傷口。如果是燙傷要迅速離開熱源,是骨折要固定好傷口位置,再迅速護送到醫院。

8、發生事故後,要立即報告園長。

學校安全工作考核辦法及獎懲制度 篇16

一、值班巡邏保證校區安全,保證工作順利進行,值班巡邏人員必須堅持政治學習,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精神,服從領導,聽從指揮。

二、堅守崗位,按規定時間上崗、下崗,不能擅自脫崗離崗、不空崗、不睡崗,工作要認真負責。

三、值班人員要提高警惕、忠於職守、確保安全,值班巡邏時發現可疑人員要認真盤查,發現問題及時向領導彙報。

四、嚴格交接班制度,交班時要交待值班記錄和值班內發生的問題,以及領導的指示,清點公物,發現公物丟失損壞要說明情況,根據責任予以賠償。

五、在節假期間對值班巡邏人員做適當調整,落實和增加值班人員,加強保衛科工作,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上崗者應及時說明情況,及時調整確保安全。

學校安全工作考核辦法及獎懲制度 篇17

1、外出看電影及春遊要有明確的目的,要注意動靜交替,注意運動器具要適合幼兒的年齡特點,時間不宜過長,沿路乘車、過馬路要確保幼兒的安全,上下車、進出口要清點人數,以免遺失幼兒。

2、要向幼兒進行安全教育增強幼兒自我保護能力,不要亂奔亂跑,進園後不能擅自離開幼兒園,教會幼兒知道幼兒園的名稱、家庭地址、父母的名字等,不能隨意地支差幼兒到別處替老師取物,防止出意外事故。

3、教育幼兒不帶危險品到幼兒園(如:別針、鈕釦、夾針、小刀等物)防止異物落入口腔、鼻腔等,每天晨檢時要注意幼兒帶的物品。

4、園內煙燻、廚房火種等要有人負責。

5、衛生老師負責保管幼兒園的藥物,內服藥,外服藥要有名字,有明顯的標誌,過期變質的藥物及時處理。有毒藥物要謹慎保管。防止服藥或注射發生錯誤。

6、發現有不安全因素要及時處理。

7、廚房嚴禁幼兒入內。熱湯、熱菜、熱開水要放在安全的地方,開飯時一定要注意幼兒安全,防止事故傷人。

8、凡是幼兒經過的地方及活動場所要經常檢查,不準亂放雜物。

9、在園內不私自使用電器用具,錄音機用好切斷電源。

10、外出活動隨手關燈、關電扇、關水龍頭,錄音機平時鎖在櫥內。

學校安全工作考核辦法及獎懲制度 篇18

安泰學校安全工作獎懲制度

一、學校各部門一定要貫徹國家有關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定期對教室、食堂、廁所、圍牆、禮堂、圖書館等場所和照明設施進行安全檢查,檢查合格者可以取得年度評優資格,否則將取消年度評優資格,並視情節輕重予以處分,輕者予以批評,重者(未有財產損失和人身傷亡)予以記過處分。

二、學校各班級對學生要加強安全教育,在安全工作中,凡是無事故者,可以取得年度評優資格,並對班級加量化分5分,如有事故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取消年度評優資格,並扣量化分5分。

三、全體教師要嚴格遵守師德規範要求,不準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每發現一次扣量化分2分,品質惡劣者取消年度評優資格,造成情節嚴重者直接定為倒數2%或予以記過處分,表現優秀者,可以取得年度評優資格。

原出處所有。

四、學生要嚴格遵守學校的一切安全規章制度,表現優秀者,可評為年度“安全小衛士”,否則,將取消年度評優資格,並扣班級量化分1分。

五、教師違反規定或者安全教育不到位的,導致安全事故,與教師績效考核掛鉤,按照分配方案扣除。

學校安全工作考核辦法及獎懲制度 篇19

為保證幼兒園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幼兒健康成長,確保國家(園產)不受損失,杜絕或儘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範、自救互救、確保平安、減少損失”的原則,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1、園長是幼兒園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幼兒園安全工作由園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各室向領導小組分管領導負責,實行責任追究制。

2、幼兒園每月要對幼兒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班每週應有針對性的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幼兒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有重大事故立即上報。園內外幼兒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報告教育局;幼兒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一式二份,一份報教育局,一份報公安派出所,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4、建立健全領導值日;加強幼兒園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幼兒園的教學秩序正常;負責幼兒園安全保衛的人員要經常和轄區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絡,爭取公安派出所對幼兒園安全工作的支援和幫助。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幼兒心理變化,防患於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幼兒,不得將幼兒趕出教室、幼兒園。

6、外單位或部門借用幼兒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社會工作,未經鎮教管中心領導批准、園長辦公會同意,不得擅自組織參加。不得組織幼兒參加救火、救災等。

7、幼兒園還要教育幼兒遵守幼兒園規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8、幼兒園要定期對園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並上報鎮政府和教育局。

9、幼兒園要經常檢查校內圍牆、欄杆、扶手、門窗、樓梯以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學校安全工作考核辦法及獎懲制度 篇20

為了加強學校門衛管理,做好校園安全防範工作,特制訂外來人員進出入登記制度:

1、認真做好來訪人員登記工作,並填寫登記單。來訪本校教職員工請與被訪用內線電話聯絡,確認後方可進校。

2、上級部門或有關單位來校檢查、聯絡工作,門衛應認真驗看其工作證(介紹信),做好登記,並與相關部門或行政值班人員聯絡。

3、嚴格把守校門,拒絕一切外來推銷人員進入校內。

4、教師不得帶外來人員進校,會客一般安排在門衛或校門口。

5、學生在校期間不得隨意自由進出校門,如遇特殊情況,應憑班主任和年級主任或分管安全的副校長開具的出門證方可外出。

6、重大節假日,外來人員未經行政值班人員允許,不得進入校園。

7、被允許進校車輛必須按指定位置停放。

8、攜帶公物出校必須主動出示有關部門的證明,門衛做好記錄後,方能離校。

學校安全工作考核辦法及獎懲制度 篇21

牢固樹立“穩定壓倒一切”的思想,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理學校暑期的各類突發事件,建立統一、規範、科學、高效的突發事件防範、指揮、處置體制和機制,進一步提高有效應對影響校園安全穩定的能力,確保學校財產和廣大師生員工的生命安全以及暑期施工人員的安全。

財產:

1、 學校財產為教師建立一人一卡制度的,該財產有其教師個人負責保管和使用,不得以其他名義借給他人。

2、 學校所有電腦的主機、液晶、印表機以及攝像機等貴重物品全部搬入二樓和四樓的電腦房內。

3、 對於教師個人的貴重物品,教師自己個人保管好,儘量不要放在辦公室內。

4、 學校的其他財產沒有經過總務處和財產管理人員的批准的不的帶出學校,一經發現追究責任,數目大的將報警處理。

安全:

1、 對於在暑期內進入我校施工隊伍的人員管理服從學校統一佈置,在學校內不得進行等違法行為,如發生情況及時與施工方負責人取得聯絡。

2、 晚上十點以後不得施工。

3、 施工隊伍將財產在帶出學校之前應經門衛和總務處驗收以後方可帶出學校。

4、 門衛值班制度按照突發事件的管理制度執行,在暑期內學校有行政人員和門衛負責值班,16:30點以後有門衛負責值班,如由突發事件及時與學校行政人員或總務處取得聯絡。

5、 門衛無權將社會閒散人員帶入校內,一經發現及時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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