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法制辦公室工作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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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政府法制辦公室工作總結

政府法制辦公室工作總結

一、工作情況

(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

爲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快經濟發展軟環境建設步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縣推行陽光政務依法行政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計劃的通知》(晉政辦通〔〕29號)要求,3月中旬至4月中旬,通過一個月的努力,在各單位報送行政審批事項的基礎上,我辦對全縣346項縣級行政審批項目進行了新一輪的全面清理,經過認真研究、審查和多方徵求意見,並報經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決定保留49項,取消84項,合併43項,轉爲管理服務111項,屬於內部審批項目不再對外公佈59項,以上行政審批項目均屬省級以上、國家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的審批項目,沒有縣政府出臺的審批項目,我縣做到了零審批。爲提高行政效能,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審批時限均在法定審批時限內壓縮二分之一以上。

(二)規範性文件清理工作

爲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優化經濟社會發展軟環境建設的總體精神,維護規範性文件的合理性、統一性和時效性,進一步規範政府行政行爲,推進依法行政的進程。根據上級通知要求,我辦對截至12月31日前頒佈的現行有效的規範性文件及截至2月1日前頒佈的各類應急預案進行了全面的清理。通過近兩個月的工作,在審閱了餘份各類文件基礎上,發現共有29件規範性文件及4件應急預案因新法律、法規的頒佈或政策變化調整等原因已不再適用,報經縣政府5月5日第 12次常務會議研究決定,自5月20日起予以廢止。

通過開展規範性文件清理工作,廢止了部分內容與個別條款與法律、法規和規章相牴觸的、與國家、省、市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推進教育、衛生等社會事業改革,以及與我縣優化經濟社會發展軟環境建設不相吻合的、適用期已過或者調整對象已消失的及主要內容已被新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所代替的部分規範性文件,爲建設法治政府,優化我縣經濟社會發展軟環境奠定了堅實的法制基礎。

(三)推行“陽光政務”工作

爲認真貫徹市委、市政府關於在全市各單位和部門推行“陽光政務”工作的指示精神,根據市委、市政府在兩年內完成各縣(市)區行政執法單位“陽光政務”各項工作的總體部署。結合我縣實際,我縣於2月18日印發了《縣推行“陽光政務”、推進依法行政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計劃的通知》(晉政辦通〔〕 29號),明確了今年的工作任務和時間進度要求。我縣將用2年的時間完成全縣的“陽光政務”工作。今年在9個鄉(鎮)24個行政執法單位推進“陽光政務” 工作,餘下的單位將在明年底全部完成。目前,各單位現已完成推行“陽光政務”工作材料,材料內容主要包括:對本部門行政審批項目進行十四項細化;梳理執法依據,對執法事項進行細化;完善行政執法、行政賠償、行政複議制度;建立行政審批、行政執法內部管理制度等工作。各單位的“陽光政務”工作材料現已報經縣政府批准同意實施,已對外公佈。

(四)規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試點工作

爲確保規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試點工作的順利運行,促進嚴格執法、公正執法、保護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改善全縣經濟社會發展軟環境,加快推進現代新昆明建設,根據《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昆明市推行陽光政務、推進依法行政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計劃的通知》及昆明市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開展規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試點工作的實施方案》要求,縣政府高度重視,決定在我縣林業局、縣地稅局、縣國土局開展規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試點工作,目前,縣林業局、縣地稅局、縣國土局已完成“規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各項工作,對具備自由裁量的行政處罰事項進行了梳理細化,並已對外公佈實施。

(五)代管縣政府目督辦工作

按照縣政府領導安排,我辦自2月份至4月15日代管縣政府目督辦工作,在此期間,我辦共辦理市委目督辦、市政府目督辦及縣委目督辦、縣政府主要領導交辦的各類督辦件40餘件,下發各類督辦通知350餘件。

(六)執法檢查工作

按照《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下達雲南省行政執法檢查計劃的通知》和《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貫徹落實雲南省行政執法檢查計劃的通知》要求,經請示縣政府同意,我辦於9月8日至9月12日組織縣檢察院,縣監察局,縣政府信息產業辦、縣人勞社局、縣財政局、縣公安局等單位組成檢查組,對全縣 16家單位在推進依法行政、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工作情況進行統一執法檢查,其餘未納入此次檢查的鄉(鎮)、單位要求形成書面自檢自查報告報我辦。通過開展執法檢查,一是使全縣各行政執法單位及執法人員增強了法治觀念,強化了依法行政意識; 二是規範了執法行爲,改善了行政執法活動;三是增強了服務意識;四是增強了接受監督的意識;五是教育了執法人員,提高了執法水平;六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進依法行政。

(七)行政複議及應訴工作

今年以來,我辦共收到以信件、傳真、電子郵件和親自來辦公室報送我辦立案複議的行政複議案件4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對受案範圍的規定,屬我辦受理範圍的1件,現已辦結;其餘3件都不符合我辦受理範圍,我辦都告知當事人向有管轄權的單位反映。代理縣政府應訴行政訴訟一件、行政複議案件三件。

(八)完成縣政府法律顧問室組建及政府法律顧問聘請工作

爲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促進政府轉變職能和創新管理方式,提高政府科學決策、依法決策水平,根據《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政府關於全面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加強法律學習培訓的意見》(昆通〔〕52)“凡是沒有設立法律顧問機構和法律顧問班子的縣(市)區政府和市級行政部門,應於12月 31日以前完成本縣(市)區、本部門法律顧問機構或法律顧問班子的組建工作”的相關要求,今年年底將完成縣政府法律顧問室組建工作,法律顧問室組建後,我辦將積極、主動做好法律顧問室的工作安排、管理和服務,協調、引導法律顧問室充分發揮對縣政府的重大決策、重大行政行爲、重要的合同(協議)和法律文書、行政糾紛、民事糾紛和其他重大糾紛、行政訴訟和重要的行政複議等事宜提供法律服務的職能作用。

(九)規範性文件審查工作

一年來,我辦共審查全縣各單位報送我辦審查的規範性文件和其他類型文件16件,經審查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2件,均已備案,不屬於規範性文件的14件;起草並審查縣政府制定的各類規範性文件2件。

(十)行政執法人員培訓工作

於10月28日至30日組織一期行政執法人員培訓班,對我縣各鄉(鎮)和各單位在崗需要辦理行政執法證件人員89名及審驗執法證件人員21人進行綜合執法培訓培訓,辦理執法證件。

(十一)完成縣政府及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

我辦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積極完成縣政府領導、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按照縣政府領導安排,我辦工作人員就有關人員向縣政府所反映的問題,多次到各相關單位、人員處進行調查瞭解;配合縣政府辦其它科室、部門完成工作。接待來人來信的上訪人員,到目前爲止,我辦共接待了來人來信訪問7 次,40餘人,在與他們交談了解情況後,爲其提供法律諮詢、幫助他們解決和處理問題。

二、工作計劃

(一)認真貫徹市委、市政府在兩年內完成各縣(市)區行政執法單位“陽光政務”各項工作的總體部署,將在我縣具有行政執法權和行政審批權,而未納入、推行“陽光政務”工作單位推行“陽光政務”。

(二)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依法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起的行政複議案件。

(三)繼續做好規範性文件審查登記備案工作,不斷探索規範性文件備案工作的新路子、新辦法,建立健全科學有效的備案審查工作制度,不斷提高備案審查工作質量和水平,充分發揮備案監督的作用。

(四)加強行政執法監督檢查,開展綜合行政執法檢查工作,促進行政機關及行政執法人員依法行政。

(五)在全縣範圍內開展行政執法人員法律知識學習培訓工作。

(六)是加強自身建設,不斷提高政治理論素質和專業知識學習,全面掌握相關法律法規的精髓,爲我縣的經濟發展、社會事業的穩步推進做好參謀當好助手。

(七)是緊緊圍繞依法行政、建設法制政府這一總體目標,在今後的工作中總結經驗教訓,團結拼搏、勤奮努力、大膽探索,力爭把法制工作做得更好。

總之,,雖然我們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是離縣委、縣政府領導要求和我縣在十年內建設成爲法治政府的總體目標仍有一定差距。在今後的工作中,我辦將認真履行好工作職責,追求卓越,奮發圖強,爲我縣營造一個健康向上的行政執法環境,爲人民羣衆的安居樂業、全縣各項事業的快速發展而作出應有的貢獻。

篇2:區政府法制辦2019年工作總結暨2019年工作規劃

2019年,區法制辦緊緊圍繞區委、區政府的中心工作和決策部署,以“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爲目標,堅持法律至上,強化法治理念,大力推進全區依法行政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設,認真開展迎青奧行政執法專項整治行動,全力提升涉法事務保障水平,不斷強化行政執法監督和糾錯機制,爲全區經濟社會發展創造了良好的法治環境。

一、統攬全局,全面部署,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設

今年,在深度融合的基礎上,全區依法行政工作立足新的起點,緊扣深化改革和青奧保障兩條主線,早部署、早推進、早落實,各項工作有條不紊的齊頭並進,依法行政工作呈現良好局面。

(一)召開全區依法行政工作大會。4月份,召開全區依法行政工作暨迎“青奧”行政執法專項整治行動動員部署會議,市法制辦楊以羣副主任,區領導曹路寶、周文中、車道正,全區各行政執法部門和街道辦事處的行政負責人和法制聯絡員,部分執法人員代表,共計130餘人參會。會議對去年全區依法行政工作做了簡要回顧,並對今年工作提出要求,特別是對迎“青奧”行政執法專項整治行動工作做了重點部署。會議指出:在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一是要以深化改革爲統領,嚴格規範行政審批行爲,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全面推進政府信息公開,促進政府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加快建設法治政府和服務型政府。二是要以青奧保障爲重點,深入開展行政執法專項整治,徹底查擺問題,科學制定措施,建立長效機制,還清欠帳,補上薄弱環節,提高城市管理運行水平,實現市委市政府確定的“辦賽會、建城市、惠民生”的宗旨。三是要以體制完善爲保障,進一步強化組織領導,狠抓隊伍建設,突出考覈約束,全面提高依法辦事水平,不斷增強政府的公信力和執行力。

(二)全力打造“政府法務工作室”特色品牌。2月份,組織召開了新區第一屆政府法務工作室成員座談會,周文中副區長爲10名法學專家、知名律師頒發了聘書,並就做大做強“政府法務工作室”品牌,充分發揮“智庫作用”提出了要求。專家、律師們就加強法律層面頂層設計、規範行政執法行爲、完善拆遷徵收程序等方面提出了很好的意見和建議。5月份,區法制辦代表區政府與北京大成(南京)律師事務所、江蘇真釋律師事務所簽署了法務合作協議,正式確定引進專業律師參與政府重大決策制定、重大經濟合同審查、重大複議訴訟案件代理等工作,進一步規範政府行政行爲、降低法律風險,促進全區經濟和社會事業穩步健康有序發展。

(三)積極推進行政複議規範化建設。一是根據省、市規範化建設指標的要求,結合我區的實際,制定了《鼓樓區行政複議規範化建設實施方案》,確定總體目標,對隊伍建設、保障措施、職能履行、重大報備、統計分析等五個方面工作進行了明確的規定。二是進一步暢通複議渠道,在區政務大廳設立受理點,同時依託13個街道司法所建立基層聯繫點,宣傳相關法律法規,引導公衆通過行政複議渠道解決行政爭議,化解矛盾糾紛。三是將規範化建設納入2019年度鼓樓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目標任務,作爲年終考覈的重要指標,全力保障完成。

(四)穩步開展第二階段綜合改革。一是“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方面,全面清理現有區級行政許可、非許可審批以及具有審批性質的管理事項(含審覈、批准、登記、備案等),建立並公開行政審批事項目錄清單,在目錄之外的一律不得自行增設和行使。對入駐行政服務中心辦理的行政審批事項,進一步簡化審批程序,規範審批方式,公開辦理流程、承諾時限、舉報電話,方便羣衆辦事,接受社會監督。二是“構建高效權威的城市綜合執法體制”方面,對照市級方案,將區聯動的改革任務逐項逐條地梳理出來,在此基礎上修改完善我區的實施方案。對市級方案中一些需要新制定的執法事項目錄、標準、辦法等,及時反饋修改意見或建議,待最終方案確定後,及時召開區級相關部門的工作會議,進一步細化各單位的目標任務,明確推進流程和完成時間節點,按照職責分工抓好跟進落實。

二、精心組織、協調推進,圓滿完成迎青奧行政執法保障任務

爲全面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迎“青奧”行政執法專項整治行動的要求,進一步規範行政執法行爲,明確執法任務和責任,查找問題並落實整改,確保青奧會的順利召開,我區從3月至8月份開展了迎“青奧”行政執法專項整治行動。

(一)加強組織領導,細化整治任務。3月份,成立工作領導小組,由周文中副區長擔任組長,區法制辦、督察辦及區重點執法部門爲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法制辦,承擔具體指導、組織協調、監督推進工作。4月份,召開了全區動員部署會議,對六個重點領域整治事項進行了逐條梳理,細化任務菜單。針對可能存在的職責不明、執法交叉的事項,進一步明確牽頭責任部門,未盡事宜一併參照去年“迎亞青”期間關於劃定管轄、指定臨時管轄、指定聯合執法相關規定執行,確保全方位、全區域覆蓋,不留任何執法空白。

(二)狠抓重點領域,開展自查自糾。緊扣六個重點執法領域,開展自查自糾整治行動。在環境保護執法方面,重點針對企業違規排放廢氣廢水、個體餐飲油煙噪音污染、施工工地和建築垃圾揚塵污染、夜間違法施工擾民、河道水體污泥處置等七大項內容開展專項整治。在城市管理執法方面,重點整治私搭亂建、佔道經營、戶外廣告違規設置、渣土車違規運輸等十二大類問題,對轄區進行全面摸排,形成整治菜單,按照問題的處置週期、難易程度、反覆情況等,逐項實施整治。在食品藥品安全執法方面,重點查處食品經營者無照經營、經銷假冒僞劣食品等違法行爲,加大對乳製品、食用油、肉類等重點品種的抽檢頻次,加強對青奧會比賽場館、簽約飯店周邊及交通沿線重點地區食品安全監測。在市場秩序執法方面,開展證照清查與規範疏導活動,集中取締重大安全隱患、破壞環境資源、影響城市形象的無照經營行爲;及時查處未經授權非法使用、銷售涉及青奧會知識產權商品行爲;發放《關於規範青奧會期間市場價格行爲的提醒函》,告誡並及時糾正標價不完整、收費不公示等價格違規行爲;定人、定崗、定責對全區農貿市場開展巡查和管控。在公共安全秩序執法方面,結合“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進一步強化“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政府監管責任、企業主體責任,嚴格責任追究制度;突出涉青奧場館安全隱患排查,主次幹道停車秩序整治,重點領域安全生產管控,重點要害單位消防安全巡查等工作。在景區窗口地區秩序執法方面,對中央門、湖南路等重點區域和部位進行定點值守和管控,其他區域實行高頻次巡查執法,杜絕出現管理空檔,制止亂搭亂建、佔道經營、亂扔垃圾、違章停車等行爲。通過自查自糾,梳理出6大類22個子項的問題,並逐一落實整改。

(三)強化工作部署,落實臨戰保障。7月底,我區制定了《鼓樓區全面加強迎青奧行政執法保障工作實施方案》,落實“條塊結合、屬地負責、分片包乾、責任到人”的執法責任制,實行每週7天、每天24小時巡查執法。7月30日和8月1日,按照市級統一部署,分兩批次組織我區主要執法部門、景區窗口地區的執法骨幹和一線人員代表參加市級培訓,對重點執法事項、聯合執法事項的責任分工,行政執法規範要求進行輔導培訓。8月10日,召開迎“青奧”行政執法保障工作再動員再部署會議,再次傳達了市區兩級關於全面加強迎青奧行政執法保障的工作要求,通報了市區兩級明查暗訪的有關情況、領導重要批示以及執紀問責的要求。

(四)加大巡查力度,提升執法標準。各單位均開通了24小時值班電話,落實24小時值班備勤和全天候巡查執法,青奧會期間由領導幹部帶班巡查執法。各單位圍繞迎青奧《重點執法事項》、《聯合執法事項》、《行政執法規範》確定的執法任務和標準,實行定人、定崗、定責、定時、定標準、定區域的全天候巡查執法。在青奧會重點時段、重點區域、比賽場館及周邊實行24小時定人、定點不間斷巡查。落實首接負責制,由首先發現違法行爲的執法部門先行立案查處,符合移送標準的依法依規及時移送;對各類違法行爲嚴格按照規定進行處罰,必要時依法對涉案人員和物品採取強制措施。

(五)組織明察暗訪,嚴格執法監督。臨戰保障期間,除了市法制辦、市督察辦及六個重點領域牽頭部門組織的明查暗訪外,我區也同步加大了區內自查力度。區法制辦牽頭組織了12次明查暗訪,由區督察辦牽頭的聯合督查組組織了10次明查暗訪。落實每日執法動態日報和週報制度,重點報送涉賽場館、景區窗口、接待酒店、定點醫院、重要道路日常巡查執法情況,履行聯合執法、協同執法情況,落實首接負責制、按法定上限處罰情況等。區法制辦對上級轉送的19起投訴舉報案件,督促有關責任單位逐一查實,限期辦理答覆;對市執法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通報的5個單位共計9名執法人員,予以暫扣執法證件1個月並組織集中培訓。至9月2日,我區迎青奧行政執法專項整治行動圓滿結束。

三、深化職能,發揮優勢,爲全區經濟社會發展做好法制保障

作爲政府的法制參謀助手,區法制辦積極發揮自身優勢,爲區政府重大決策、重大經濟活動、重點建設項目等提供法制服務和保障,依法維護好政府合法權益。

(一)抓好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今年以來,在積極推進複議規範化建設的同時,抓好行政複議日常辦理工作。1-10月份,部門作爲被申請人的複議案件7件,受理6件;目前已有5件已辦理完畢,3件維持,2件申請人自願撤回申請,還有1件仍在審理之中。區政府作爲被申請人的複議案件6件,經過充分調查和認真答覆,有4件市政府予以維持,1件駁回申請,還有1件仍在審理之中。辦理行政賠償申請2件,1件作出不予賠償決定,另1件仍在辦理中。隨着徵收拆遷力度的加大,今年區政府作爲被告的行政訴訟案件明顯增多,截止10月底,共有一審訴訟案件7件,二審訴訟案件2件和民事訴訟案件1件。區法制辦在做好應訴準備的同時,積極協調區徵收辦解決實質問題,化解矛盾糾紛,促使原告撤訴。截止目前,已有5件一審訴訟案件審結,其中3件原告撤訴、1件判決駁回訴訟請求,1件確認違法,2件二審訴訟案件均判決維持。

(二)完善規範性文件和合同管理制度。制定了《鼓樓區人民政府規範性文件管理規定》,對規範性文件的制定、合法性審查、決定發佈、評估與清理等程序進行了明確規定,特別強化了合法性審查程序,以不斷提高規範性文件的質量。1-10月份,區政府共制定出臺規範性文件5件,均已按照規定向市政府和區人大進行了報送備案。對2019年至2019年期間的區政府規範性文件進行全面清理,特別是針對區劃調整前,原兩區在政策規定方面的不一致,藉助此次清理進行統一規範,以達到政令統一、符合實際。制定了《鼓樓區人民政府合同管理辦法》,對政府合同的起草、訂立、履行和監督管理等活動進行詳細規範,特別是創新增設了合同實質性審查、審籤和權利主張等程序,細化工作流程,明確職責分工,有效防範合同風險、減少合同糾紛,以更好地維護我區公共利益和國有資產安全。1-10月份,共審覈中儲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借款合同、江蘇省廣播電視總檯借款協議、青奧會物資租賃及購買協議、青奧會盒飯服務合同等共計27件。

(三)從嚴審覈徵收拆遷項目。承擔全區拆遷徵收項目有關文書的法律審查工作,強化前置審批材料的收集審查,今年以來重點突出了“開戶資金證明”和“保障房源證明”,進一步規範徵收行爲,充分保障被拆遷人的合法權益。1-10月份,代表區政府對“幕燕金屬物流中心危舊房改造”、“慈悲社道路拓寬”等20個項目作出徵收決定(公告),對王永溯、張盛等13戶作出徵收補償決定。此外,對已經作出裁決的老舊拆遷項目,代表區政府向市住建委出具申請司法強拆立案函34件;對既不復議又不訴訟,在補償規定期限又拒不搬遷的被徵收人,下達催告書2件,向人民法院遞交強制執行申請書2件。

(四)強化與相關部門的良性互動。配合區政府辦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1-10月份,代區政府起草依申請信息公開回復19件,嚴把法律關,確保回覆內容依法合規。參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培訓,對目前依申請公開中的存在問題、爭議類型、答覆要件、工作程序等內容進行了輔導培訓,提高了各部門對依申請公開的重視。與區法院聯合制定出臺了《鼓樓區關於建立行政執法、行政複議與行政審判聯繫機制的意見》,通過定期和不定期的會議交流、通報復議和訴訟案件情況,強化良性互動。就市運輸管理處履行法定職責一案,組織我區16個執法部門和13個街道進行了公開庭審觀摩,提高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的意識和水平。充分發揮專業優勢,對區政府及部門一些重大、疑難涉法問題提供法律意見或建議。在鳳凰山莊危舊房修繕、中海房地產項目投訴舉報、江東街道中保村西苑房屋拆除等事項中深入調查研究,全面收集證據材料,多次到省、市相關部門走訪取證,確保提出的法律意見或建議切實可行,得到區領導和部門的充分認可。

四、求真務實,多措並舉,不斷加強行政執法監督力度

認真履行行政執法監督職責,在完善執法人員教育培訓的同時,強化案卷評查和重處備案審查,加大對重點領域執法的監督力度,不斷規範行政執法行爲。

(一)完善案卷評查與重處備案審查制度。2月份,根據市法制辦關於調整重大行政處罰案件備案標準通知的精神,結合我區近幾年來案件報備情況,重新調整了重大行政處罰案件備案標準,進一步明確報備要求,規範備案提交材料。1-10月份,我區重大行政處罰案件報備18件,已按規定審查完畢。6月,南京市召開重大行政執法決定備案審查工作會議,通過專家考評,我區獲得2019年度重大行政決定備案審查工作先進單位的稱號。10月份,按照上級統一部署,對全區重點執法部門1-9月份辦結的一般程序案卷進行了初步評查,並從中選送部分優秀案卷參與市級評查。今年的評查突出了三個特點:一是指定部分單位提供案卷目錄,由市考評委隨機抽取檢查;二是在往年只評查許可和處罰案卷的基礎上,增加了強制和徵收案卷;三是被抽查單位爲零案卷的,取消當年度行政執法評優資格。下一步,區法制辦將結合市考評委反饋結果,針對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通報、提出整改措施,促進部門規範執法。

(二)逐步建立執法管轄爭議解決機制。一是根據人大代表關於取締無證照餐飲的建議,召集相關部門座談,梳理法律依據,明確職能部門取締,擬出臺《關於加強餐飲安全執法監管聯席制度的意見》,結合迎青奧環境綜合整治的契機,加快推進餐飲行業的規範管理工作,提高公衆合法維權意識。二是針對現代快報曝光龍園南路公廁污水直排景觀河一事,對涉及的行政執法部門進行了權力事項確認,收集相關法律依據,參與區監察局牽頭的協調會,明確相關部門職能。三是針對中央門地區和幕府山風景區執法邊界不清問題,依據三定方案及相關文件規定,進一步釐清職能,明確管轄事項和範圍。四是依據《關於調整玄武湖周邊地區綜合管理範圍的通知》(寧政發〔2019〕220號)精神,在年底前將中央門地區、南京火車站北廣場相關行政執法管理權正式移交給南京市玄武湖周邊地區綜合管理辦公室。

(三)積極協調推進兩法銜接機制。認真貫徹上級關於完善健全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機制的有關要求,在兩輪徵求意見的基礎上,制定出臺了我區實施方案,經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向全區執法部門下發。兩法銜接作爲強化依法行政、推進公正司法、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舉措,有助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行政執法,加大對各類違法犯罪活動的打擊力度,維護良好的法治環境。

(四)其他執法監督情況。3月份,根據省人大常委會關於開展行政處罰法執法檢查通知精神,收集近三年來我區複議、訴訟和行政處罰的相關數據,對貫徹實施《行政處罰法》情況進行了梳理,撰寫自查報告並上報。9月份,根據省法制辦《關於開展全省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的通知》和市法制辦通知精神,指導督促區城管執法局(執法大隊),對2019年1月至2019年8月期間辦結的一般程序行政處罰案卷進行了自查,並將有關情況上報。今年,針對工程質量監管的實際需要,區住建局收回了部分行政處罰權,區法制辦指導質量監測站開展行政執法工作,對案件受理、辦理流程、執法文書等進行規範。在迎青奧行政執法保障活動結束後,爲區城管局新招錄的116名執法隊員辦理了行政執法證件。

存在的主要問題

總體上看,我區依法行政暨行政執法成效明顯,同時,我們也應該清醒地認識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主要表現在:一是依法行政意識有待於進一步提高。全員學法工作需要常抓不懈;重大行政決策的程序還需完善;公衆參與、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等關鍵環節有待於強化。二是法制人才隊伍有待進一步健全。法務工作室專家學者的作用還沒有充分發揮;部分重點執法部門未設法制科室,沒有專職法制工作人員。三是執法水平有待於進一步提升。少數執法人員能力不強、業務水平不高;部分與人民羣衆生活密切相關的重點執法領域,仍然存在職責不明、邊界不清的現象,容易導致執法交叉或執法空白,需要上級機關統籌協調或立法解決。四是權力規範運行有待於進一步加強。權力事項網上運行不全面、執法程序不到位、執法文書不規範等現象依然存在。五是徵收拆遷工作有待於進一步規範。當前,徵收拆遷難度不斷加大,如何妥善處理羣衆利益訴求,實現城市品位提升與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之間的有機協調,確保每個拆遷徵收項目法律適用得當、補償補助到位、執行程序合法、善後問題妥處,需要進一步研究探索。

下一步工作打算及具體舉措

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任重而道遠,我區將以黨的xx屆四中全會確立的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爲指導,進一步提高依法決策水平,規範行政執法行爲,積極探索區級政府運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組織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新舉措、新機制,推動我區法治政府建設再上新臺階,重點做好以下幾個方面工作:

一是健全政府全員學法機制。進一步落實領導幹部學法制度,組織區政府領導班子每年集體學法不少於2次,落實非人大任命領導幹部任前法律知識考試製度,考試結果作爲任職基本依據,強化領導幹部法治意識,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工作的能力水平。通過集中培訓、專題講座、網上學習等多種形式,對行政執法人員進行法律知識學習培訓,適時開展網上法律知識考試。

二是完善政府依法決策機制。政府把公衆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確定爲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確保政府規範性文件、重大決策、重大工程、重要合同(協議)合法性審查環節落實到位。

三是建立依法行政考覈指標體系。合理設置具有共性特點的評估指標,突出可量化及操作的具體內容,堅持日常評查和年終考覈相結合,真正發揮考覈制度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導向功能、評價功能、監督功能。

四是完成行政複議規範化建設達標任務。通過規範機構人員、硬件設施、辦案程序、事後監管、法律文書等方面的工作,促進我區行政複議工作達到市級規範要求;做好政務大廳和街道受理點的指導服務工作,使行政複議救濟渠道更貼近便利羣衆。

五是加強行政執法全程監督工作。進一步劃清執法管轄事項與責任,確保各司其職、各盡其責,消除執法邊界不清、推諉扯皮和監管空白,選擇重點執法部門進行執法過程全程監督,確保執法程序到位,執法文書規範,爲區政府中心工作提供堅強有力的執法保障。

六是完善行政執法與行政審判的聯動機制。完善出庭應訴提前通知、訴訟審理結果及時反饋、定期信息交流溝通等工作制度;適時開展出庭應訴培訓和現場庭審觀摩等活動,進一步提高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和應訴水平;樹立行政審判的權威性,進一步糾正執法偏差,強化問責機制,規範執法行爲。

七是推動行政調解的實體化運作。推動重點執法部門先行先試,加強醫患糾紛、勞動爭議、徵地拆遷等重點領域的行政調解工作,充分發揮行政調解在化解行政爭議和民事糾紛中的積極作用,最大程度維護行政管理相對人的合法權益,減少行政爭議糾紛。

八是強化拆遷徵收法律文書的審覈把關。確保政府出具的徵收決定(公告)、徵收補償決定、申請司法強拆立案函等法律文書實體合法、程序合法;加強對維穩評估、司法強拆等方面的法律研究和形勢研判,努力減少因拆遷徵收引發的複議訴訟案件,樹立政府決策的權威性和公信力。

九是落實第二階段綜改確定的執法改革任務。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城市綜合執法機制改革等,加快建立完善職責明確、運作高效、監督有力的行政執法工作體系;強化聯合執法行爲,充分發揮聯合執法在解決重大疑難問題方面的作用,推進行政執法責任制全面有效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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