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工作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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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XX年工作總結

重慶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工作總結

XX年,是我國法治建設不平凡的一年。3月,國務院公佈了《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以下簡稱《綱要》),提出經過10年左右堅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實現建設法治政府的奮鬥目標。6月28日,國務院召開全國依法行政電視電話工作會議,溫家寶總理作了重要講話。7月1日,《行政許可法》實施,加速了行政管理方式的創新。9月19日,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提出“必須堅持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不斷完善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強調依法執政是黨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

我辦適應新的形勢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在國務院法制辦的指導下,自覺接受市人大的工作監督和市政協的民主監督,按照立黨爲公、執政爲民的要求,緊緊圍繞執政方略的轉變和全市的中心工作,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四中全會精神,大力推動體制創新,全面推進依法行政,致力於“創建法治政府、完善市場經濟和構建和諧社會”三大戰略目標,各項工作取得了明顯進步,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標。

(一)貫徹中共中央《決定》和國務院《綱要》,積極構築我市創建法治政府的基本框架

出臺“4+1制度”。根據市政府的安排,起草了《重慶市行政決策聽證暫行辦法》、《重慶市政務信息公開暫行辦法》、《重慶市行政機關規範性文件審查登記辦法》、《重慶市部門行政首長問責暫行辦法》等四件規章,與市紀委、市監察局制定的《關於行政審批中違紀違規行爲責任追究的暫行規定》,被羣衆稱爲“4+1”親民制度。 “4+1”制度規範了政府工作的幾個主要方面,各有特色,均有創新,從建設公開、規範、服務、信用、責任“五型”政府着手,進一步加強了我市各級政府的自身建設。“4+1制度”出臺後,受到了人民羣衆歡迎,在國內外引起了較大反響。國務院領導對此也給予了充分肯定,國務院辦公廳刊發《政務情況交流》專題介紹有關情況。中央電視臺還就行政首長問責制採訪了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黃奇帆同志,並在《新聞會客廳》節目中專題播出。

起草“依法行政五年規劃”。根據《決定》和《綱要》精神,起草了《重慶市人民政府全面推進依法行政五年規劃》,對今後五年我市的制度建設、法律實施、科學民主決策、社會矛盾解決機制以及行政監督等作出了具體部署,進一步從全局上、戰略上加強對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導。在起草過程中,我辦徵求了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人大常委會各專門委員會、市政協各專門委員會、市政府各部門以及各區縣(自治縣、市)人民政府等100多個單位的意見,並通過市政府網站廣泛徵集市民的意見和建議,收到意見和建議上千條,有效地保證了《規劃》的現實性和可操作性。

“4+1制度”和“依法行政五年規劃”,對我市創建法治政府、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具有重要而深遠的意義。

(二)實施《行政許可法》,繼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完成行政許可清理工作。按照市政府的工作安排,我辦組織清理行政許可項目和政府規章;市編辦組織清理行政許可實施機構;市財政局會同市物價局組織清理行政許可附帶收費。以上清理工作統一由我辦牽頭彙總。在我辦組織、協調和有關部門的大力配合下,各項清理工作在7月1日前均順利完成。共清理政府規章149件,清理出其中的行政許可163項,提請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重慶市物業管理辦法>等政府規章的決定》(渝府令173號)和《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取消和調整第五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渝府令174號),廢止了5件政府規章,取消、調整了18項行政許可(其中取消16項,調整2項);清理市級行政許可實施機構100餘個,保留了69個合法的行政許可實施機構;清理行政事業性收費322項,取消了涉及行政許可的收費14項,市政府公佈了《重慶市XX年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目錄》。在清理過程中,我辦先後兩次轉發國務院法制辦《關於行政許可法問題的解答》,三次召開各部門相關負責人蔘加的專題會議,積極指導各部門開展清理工作。此外,我辦還參與了市人大常委會對地方性法規的清理(市人大常委會共清理地方性法規146件,清理出行政許可354項),起草了《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提請審議取消、調整和保留部分地方性法規中的行政許可項目的議案》(渝府函[XX]58號),經市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後取消了64項行政許可。

制定貫徹《行政許可法》配套制度。先後制定了規範性文件審查登記、行政許可受理送達、行政許可聽證、行政許可評價、行政許可統計、行政許可責任追究等配套制度,全面規範行政許可的設定與實施,保障了《行政許可法》在我市的貫徹落實。

加強《行政許可法》貫徹情況的監督檢查。按照市政府的統一部署,起草了《市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行政許可法貫徹實施工作情況專項檢查的通知》(渝辦發[XX]167號),要求各區縣(自治縣、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對《行政許可法》貫徹實施情況進行自查。我辦牽頭會同市政府督查室、市監察局等單位組成聯合檢查組,對渝中區、潼南縣、市環保局、市農業局等20多個區縣(自治縣、市)和部門貫徹落實《行政許可法》情況進行了專項抽查。通過明查暗訪、實地走訪、現場問答、查看資料等方式,重點檢查了宣傳學習培訓《行政許可法》的相關事宜,查處違法設定行政許可、違法收取費用、不依法履行監督職責、變相實施許可等問題,保障了《行政許可法》的貫徹實施。起草了《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行政許可法貫徹實施工作的情況報告》,及時向國務院法制辦和國務院審改辦報告我市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的情況。

做好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基礎性工作。基本完成了我市行政審批項目庫的籌建工作,爲進一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奠定了基礎;在《重慶市人民政府公報》上刊登了《國務院關於第三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和《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全面貫徹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精神,努力擴大改革的社會影響。

(三)創新行政體制,努力建設服務型政府

創新行政審批運行機制。按照鎮東書記和鴻舉市長的批示,積極探索基本建設領域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會同市發改委、市建委、市規劃局、市國土房管局等部門對基本建設領域行政審批制度進行了艱苦細緻的調研,基本摸清了相關審批事項。

繼續破除行政性和行業性壟斷。配合市監察局、市工商局等部門,探索以中介機構、行業組織與行政機關脫鉤爲突破口,進一步破除行政性壟斷;會同市工商局基本完成清理格式合同工作,並起草了規範中介機構和規範格式合同的法規,進一步破除行業性壟斷,促進創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積極推進綜合行政執法改革。一是根據《重慶市綜合行政執法改革試點方案》,協同市編辦,按照“由點到面,由下至上,由內到外”的工作要求,將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改革試點與綜合行政執法改革試點合二爲一,在七個區縣試點的基礎上,逐步擴大試點範圍;二是積極推動交通、農業、文化領域的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從體制上降低執法成本,從源頭上解決多頭執法、多層執法、執法擾民等問題。

建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機制。參與了《重慶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的起草工作,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依法管理,快速反應”的原則,建立了公共衛生、自然災害、安全生產、社會治安等方面重大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機制,配套制定了相應的工作預案和工作指引,有力地保障了廣大人民羣衆的生命財產安全。

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按照《重慶市政府信用建設工作方案》,從決策、執行、監督、服務和商務五個環節入手,提出20多條政府信用建設措施,並加以切實貫徹落實。一是配合有關部門開展了公務員信用教育、清理政府債務、規範政府擔保和招標行爲、完善政府採購制度等重要工作,全面加強政府信用建設;二是針對部分行政機關不積極履行生效法律文書,造成法院執行難而損害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問題,與市監察局、市政府督查室組成聯合檢查組,按照“摸清底數、解決個案、突出預防、加強監管”的思路,分別於5月和11月對各級政府和各部門進行了專項檢查,有效地維護了政府的良好誠信形象;三是參與了建設工程拖欠款、企業拖欠稅費和惡意逃避銀行債務等問題的清理工作,進一步改善了全市的信用環境。

(四)完善立法工作機制,進一步提高政府立法的質量

與時俱進,更新立法觀念。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改革開放深化的需要,在立法觀念上,強調樹立以人爲本、立法爲民的執政理念,更加註重集中民智,體現民意;強調樹立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的發展觀,更加註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立法;強調樹立立法精品意識,更加註重立法的質量與效益;強調樹立維權意識,更加註重保護人民羣衆的合法權益。在立法實踐中,着力處理好規範政府自身行爲與規範行政管理相對人行爲的關係;處理好中央立法與地方立法的關係;處理好事前審批與事後監督的關係;處理好處罰制約與保護調控的關係。

圍繞中心工作,突出立法重點。一年來,圍繞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突出了以下立法重點:

1.注重政府自身行爲。制定了《重慶市行政決策聽證暫行辦法》、《重慶市部門行政首長問責暫行辦法》等規章,進一步健全行政決策、執行和監督機制,切實強化對政府自身的監督和制約。

2.規範市場經濟秩序。修定了《重慶市體育市場管理條例》,制定了《重慶市經營性國有產權轉讓暫行辦法》、《重慶市經營性國有土地使用權公開交易辦法》等規章,進一步改善我市的市場運行環境。

3.強化公共安全。制定了《重慶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條例》、《重慶市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等法規、規章,進一步加強我市公共安全領域的制度建設,切實保障廣大人民羣衆的生命財產安全。

4.適應城市建設與管理。制定了《重慶市城市軌道交通管理辦法》、《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主城區易撒漏物質實行密閉運輸的通告》等規章,進一步規範城市建設與管理,着力提高城市現代化管理水平。

5.完善環境保護和資源再利用。制定了《重慶市市容環衛條例》、《重慶市散裝水泥管理辦法》等法規規章,進一步加強環境保護和資源再利用,努力實現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完善工作機制,創新立法模式。體現在以下2個方面:

1.加強與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協有關部門的工作聯絡和情況溝通。與市人大法制委共同研究年度立法計劃。在起草法規的過程中,積極邀請市人大相關專委會提前介入,共同研究,較好地保證了立法的質量與效率。有些法規草案與市政協進行了充分溝通協商。

2.大力實施公開立法,積極探索“媒體公示、公開聽證、委託起草、社會招標和現場論證”五大公開立法模式。一是所有立法項目均通過市政府網站或市內主要媒體向社會全文公佈,廣泛聽取市民和社會各界的意見,全年共收到反饋意見上萬條。特別值得一提的是,我辦會同市人大法制委面向社會公開徵集XX年年度立法計劃項目,在我市尚屬首例,《重慶日報》、《重慶商報》等各大新聞媒體對此給予了高度關注,均在顯著版面刊登了公告,廣大市民對此反響強烈。共收到建議400多條,較好地促進了XX年立法計劃的編制;二是對《重慶市土地房屋權屬登記條例》、《重慶市城市軌道交通管理辦法》等重大立法項目,採取公開聽證的方式直接聽取社會意見,受到廣大人民羣衆的普遍歡迎;三是對一些專業性比較強、難度較大的項目採取委託專家起草的方式,如委託市社科院起草了《重慶市促進循環經濟發展辦法》;四是對《重慶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條例》等直接關係人民羣衆切身利益的立法項目,實施現場論證聽取羣衆意見,使立法工作走進工廠,走進農村,走進社區;五是積極探索公開招標的方式,利用社會資源,努力提高立法質量。

XX年,我辦共完成起草、審查地方性法規10件,政府規章17件,規範性文件53件,進一步完善了具有重慶特色的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框架,切實加強了我市的制度建設。此外,還完成28件法律、法規徵求意見稿的徵求意見,受到了中央有關部門的充分肯定。

(五)加強行政監督,進一步建立健全行政責任體系

奠定行政執法監督的基礎。目前,已制定《重慶市行政機關規範性文件審查登記辦法》和《重慶市行政執法監督條例》,正在研究起草《重慶市行政程序條例》和《重慶市行政執法機構管理辦法》。從“主體、依據、程序、措施”四個方面入手,着力構築行政執法監督的基礎。

起草行政首長問責辦法。起草了《重慶市部門行政首長問責暫行辦法》。這是我國第一部關於高官問責的政府規章。該辦法針對政府工作的薄弱環節,圍繞依法治“官”、依法治權,創新監督制約機制,規定了18種問責情形和7種責任形式,對政府行政部門“一把手”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法定職責進行過

問和追責,着力解決決策失誤、治政失當、權力失控、政令失暢和行爲失範等問題。

創新行政執法監督體制。一是創新行政執法監督機制。建立了行政執法“四大聯席會議”制度,通過“監督信息共享、監督權力整合”,形成整體效應,進一步加大監督力度。二是探索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聯動。爲迎接XX年亞太城市市長峯會,起草了《重慶市主城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聯合行動方案》,積極探索城市管理領域的執法新體制。三是建立行政執法考覈獎勵體系。制定了《重慶市“十佳行政執法隊伍”和“百佳行政執法人員”評選辦法》、《重慶市政府法制工作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評選辦法》、《重慶市行政執法年度考覈辦法》等重要制度,進一步深化了執法監督工作。

繼續推進行政執法責任制。一是完善行政執法責任考覈制度。將貫徹行政執法責任制的情況納入各部門、各區縣(自治縣、市)的工作目標進行年終考評。二是積極探索推進行政執法責任制的新方式、新方法。在我辦的指導下,有些部門建立了執法檢查、執法年度報告等制度,有的區縣(自治縣、市)將貫徹行政執法責任制與幹部任免掛鉤,取得了較好效果。三是加大監督檢查的力度。根據市政府的工作安排,組織了對全市貫徹執行《重慶市行政執法責任制條例》情況的大檢查;參與了市人大常委會組織的《重慶市實施〈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和《重慶市禁止非法增加企業負擔條例》等專項檢查;參與和協調了整頓規範市場經濟秩序、聲訊市場、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家禽屠宰、食品安全、超限超載、易撒漏物質密閉運輸、環保淨空工程等10多次專項執法整治活動,通過加強監督檢查,進一步推進了全市的依法行政。

積極開展規範性文件審查工作。爲貫徹《重慶市行政機關規範性文件審查登記辦法》,配套制定了《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全市規範性文件審查登記公文運行程序的通知》和《重慶市行政機關規範性文件審查登記工作規則》。全年共審查規範性文件119件,有效地維護了法制統一。

此外,我辦還承辦了第三次全國政府法制監督工作協作會議,與兄弟省、市廣泛交流了執法經驗,進一步拓寬了執法監督工作的思路。

(六)強化行政複議工作,充分發揮複議監督的功能和作用

加強行政複議制度建設。制定了《市政府行政複議規則》和《行政複議案件公開審理程序規則(試行)》,建立了重大複雜案件專家諮詢制度、行政複議公開聽證制度等重要制度,進一步規範了行政複議案件的辦理程序。

提高案件辦理的質量和效率。面對案件多人手少的實際情況,按照辦黨組提出的“探索規律、創新方法、講究策略、注重效果”的指導思想,通過舉行復議聽證會、召開專家論證會、嚴格辦理時限、簡化辦理程序等方法,使案件審理的質量和效率比XX年有了明顯的提高。XX年,共收到行政複議申請488件,其中受理複議申請269件,加上XX年結轉的17件,共受理複議申請286件,結案270件,結案率爲94.4%,比去年提高了2.4個百分點。

加大複議案件協調力度。在案件辦理過程中,進一步加大協調力度,努力化解複議申請人與行政機關之間的矛盾,有效地維護了社會穩定。XX年,申請人自願撤回申請的案件達到71件,比XX年多出53件,增長了近3倍。

加強複議工作的指導和交流。建立了區縣(自治縣、市)政府和市級部門行政複議工作機構聯席會議制度,舉辦了3次複議工作座談會,向有關行政機關提出“行政複議建議”5件,制發有關行政複議事項的批覆4件。通過加強工作指導與工作交流,進一步提升了我市行政複議工作的整體水平。

此外,我辦還代理市政府參與行政訴訟案件20件,民事訴訟案件2件,有效地維護了市政府依法辦事的良好形象。

(七)開展宣傳與培訓工作,進一步強化依法行政的基礎

強化《行政許可法》的宣傳與培訓。一是提請市政府召開了全市貫徹行政許可法電視電話會議,奇帆常務副市長到會做了重要講話,有力地推動了行政許可法在我市的貫徹實施。二是先後舉辦了4期行政許可法培訓班。在全市分管政府法制工作領導學習行政許可法專題研討班上,特別邀請了國務院法制辦副主任汪永清同志到渝作專題講座。各區縣(自治縣、市)在我辦指導下也分期分批地開展了行政許可法培訓工作。三是通過報刊、電視、電臺、網站以及工作簡報等多種形式,廣泛、持久地宣傳行政許可法,全年共編髮《貫徹行政許可法快訊》20期,印發其他宣傳材料10萬多份。

加強依法行政的宣傳。一是爲貫徹《決定》和《綱要》,承辦了市政府“推進依法行政”、“提高依法執政能力”的兩次專題座談會,一些區縣(自治縣、市)、市級部門的領導和知名的專家、學者參會發言,周慕冰副市長到會做了重要講話,市內各大新聞媒體對兩次座談會均作了深度報道,爲我市推進依法行政創造了良好的輿論氛圍。二是按照中宣部《關於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宣傳報道意見》和國務院法制辦《關於加強依法行政宣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在市委宣傳部的指導下,召開了依法行政宣傳工作座談會,與市內各大新聞媒體建立了比較固定的工作聯繫,宣傳網絡基本形成。三是積極宣傳我市推進依法行政的工作成績與工作經驗,全年共編髮《政府法制工作簡報》16期,在國務院辦公廳工作簡報、國務院法制辦工作簡報和網站、市政府辦公廳《昨日簡況》刊登簡報信息23條,在《重慶日報》、《重慶行政》、《企業權益》等報刊發表專題文章3篇。其中,我辦上報XX年全國依法行政工作會議的彙報材料,受到了國務院有關領導的好評,國務院法制辦《政府法制工作簡報》專題介紹我市推進依法行政的基本情況。

完善行政執法培訓體系。一是起草了《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行政許可法培訓工作的通知》,下發了《重慶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關於做好XX年行政執法人員培訓及換髮執法證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指導全市行政執法培訓工作。XX年,我辦直接組織培訓12期,共計培訓執法人員1623人。二是認真組織好“四證”的辦理工作。全年共辦理“四證”62859個,其中《行政執法資格證》10392個、《行政執法輪訓證》8440個、《行政許可工作資格證》22685個、《行政執法證》21342個。

(八)充分發揮綜合辦事職能,努力當好市政府領導的參謀和助手

認真完成市領導交辦事項。完成市領導交辦事項233件,做到了件件落實,如江津市政府平調陽石等8家小水電站資產爭議、重慶冠忠公司請求保護

企業自主經營權、南岸區農轉非建制撤消問題等都依法予以了妥善解決。

妥善化解社會矛盾。辦理羣衆來信507件,做到登記率100%,辦理率100%;接待人民羣衆來訪150多次,做到了熱情接待、耐心解答、認真處理;參與處理了“6.30老軍人問題”、“江北城拆遷安置”等重大信訪、集訪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協調處理了市級部門、區縣政府的執法爭議29件,如高速公路管理體制的溝通協調等,較好地維護了正常的行政管理秩序。

認真辦理議案和提案。共完成了76件市人大代表的議案、建議、市政協委員的提案的回覆工作,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協委員均表示滿意;收到人民羣衆立法建議200多件,執法建議350多件,根據具體情況分別予以了口頭答覆或者書面回覆。

(九)注重自身建設,進一步提高幹部隊伍的綜合素質

健全機關黨建工作。年初,按照法定程序民主選舉產生了第一屆法制辦機關黨委書記、副書記和委員,統一領導法制辦、仲裁辦的黨建工作。同時,成立了機關黨委辦公室和5個黨支部,負責開展日常的事務性工作。機關黨委先後開展了“七一入黨宣誓”、“學習十六屆四中全會精神”等活動,紮實有效地推進了黨建工作,進一步提高了兩辦黨員幹部的政治思想覺悟。

建立政府法制網站。開通了重慶政府法制公共信息網,初步搭建了法制信息平臺,爲收集、管理、整合、發佈法制信息提供了技術支撐和物質載體。

完善機構設置。市政府複議辦公室下設2個處,在人手少、任務重的情況下,對外有效運轉,實現了行政複議應訴工作的歷史性突破;根據工作需要,成立了“維護穩定辦公室”,專門辦理羣衆來信來訪,有效的化解了社會矛盾。

強化制度建設。按照規範化、現代化的標準,制定了公文運轉、財務支出、後勤保障、學習培訓等10多項基本制度,確保了機關內部高效運轉。

加強理論研究。一是完成了《京津滬渝行政複議典型案例彙編》的編撰工作;二是參與了市委組織部“加強執政能力建設”、市政法委“加強社會管理,促進社會長治久安全”等課題研究;三是進一步完善了政府法制工作調研製度,深入基層開展了10多次專題調研,就目前政府運行中存在的問題進行了研究,進一步提升了政府法制工作的理論層次,承辦了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年會,開闊了理論研究視野。

狠抓隊伍建設。強調“加強學習、加強修養、加強紀律”,積極倡導和營造做人、做事、做官的良好風氣,“團結、奉獻、務實、創新”的氛圍基本形成, “語言上基本無閒言碎語,思想上基本無私心雜念,行爲上無歪門邪道”3項要求基本做到。同時,進一步加大幹部的培養、選拔和使用力度,按照《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規定,報請市委提拔了1名廳級幹部,辦內提拔了3名處級幹部,選派了1名幹部到美國深造,選派了1名幹部到北京外國語學院學習,安排了7名區縣幹部到我辦掛職鍛鍊。

做好後勤保障。進一步改善了辦公、交通、住房等條件,爲幹部職工承擔繁重而艱鉅的工作提供了較好的物質保障。積極關心照顧退休同志的生活,努力使老同志感受到集體的溫暖。

一年來,我辦的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是,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當前的工作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主要是:在推進依法行政方面,對基層依法行政的工作指導還比較薄弱,工作交流還不夠;在立法方面,立法質量還需要進一步提高,工作方式、方法還需要進一步創新;在執法監督方面,未形成有效的社會效應,監督力度還有待進一步加強。同時,我市級行政複議案件量大面廣、逐年遞增,複議工作人員顯得嚴重不足。

以上問題和困難的存在,既有客觀原因,也有我們的工作觀念、方式和方法問題,對此,在今後的工作中,需要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努力加以改進和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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