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廉潔教育思想彙報工作總結範文(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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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廉潔教育思想彙報工作總結範文 篇1

通過這次的學習,我在思想上對廉政有了更深層次的認識,同時也增強自身廉潔自律意識。

法院廉潔教育思想彙報工作總結範文(通用3篇)

人民法院只有牢固樹立了廉潔司法的理念,才能確保人民司法事業進一步健康發展,確保在司法工作中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重大決策和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才能增強維護社會主義法治的能力和保障人民羣衆合法權益的能力,才能提高法院隊伍的政治思想素質、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素質,完成黨和人民賦予的神聖職責。

作爲法院的每一位工作者都應該認真學習廉潔教育。

作爲一名剛剛踏入這支隊伍的時間還不長,很多事情還未經歷過,但是通過這次的學習,已經讓我深刻的認識到廉潔司法對我們每一名法院工作者的重要性,尤其是對我們這些青年人,面臨的外界誘惑比較大,更應該以身作則,嚴於律己,起到表率和榜樣的作用。

首先通過這次學習教育,讓我更加明確了司法廉潔的意義所在,就在不久前,在中央紀委會議上的講話,深刻闡述了新形式下全面加強領導幹部作風建設的極端重要性和緊迫性,從大量現實的例子我們可以看到,一些幹部還存在不適應新形勢新任務要求,在思想上,行爲上不符合一名國家公務人員應具備的廉政準則,嚴重破壞了國家司法人員的形象,損害了幹部與人民羣衆之間的親密關係,所以對於此類現象我們必須引起 警醒,並且抓緊加以解決。

再者通過這次學習教育,讓我樹立了廉潔司法工作作風的信念,廉政對我們每一名公務員來說是一種精神,是一種應該具備的素質,更是我們應有的信念,正如共產主義信念一樣,只有通過不斷的學習昇華,這種信念纔會慢慢的養成。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職業道德基本準則》和《法官行爲規範》等文件中,詳細規定了每一名法官應該遵守的行爲和規範,雖然我目前只是一名書記員,但是我也不能對自己放鬆要求,也應該以此標準來要求自己。通過學習我清楚的瞭解到什麼事情是我們不能做的,什麼事情是我們不應該做的,同時也爲我們樹立了廉潔司法的標準和目標。通過學習這些材料,更使我對廉政教育與建設有了非常深入和廣泛的瞭解,爲自己樹立廉潔司法的信念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通過一件件小事我已經深刻地認識到廉潔司法對於一名國家公務員,尤其對於一名法院工作人員的重要性,培養廉潔司法的信念不僅應該從早做起,更應該加強廉政教育學習,完善各項制度建設,不斷的提高自身的廉政文化素養。真正的做到司法爲民、司法公正,將廉潔二字永遠銘記心中,時時刻刻都提醒自己,教育自己,做一名清廉的人民好公僕,全心全意的爲人民服務。

通過這次的廉政學習,使我清醒的看到,我們年輕人要真正樹立正確的心態,永葆人生本色,決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

有幸的是,全黨全局都在努力建設一個良好的廉政環境,抑制腐 敗的滋生,對我們年輕人來說,這無疑是一方良土,助我們健康成長。我們應該培養和發揚艱苦奮鬥精神,不追求高消費,提高自控能力,能抵禦外面不良風氣的侵襲,經受的誘惑,耐得住寂寞。作爲一名法院工作人員,爲了自己個人與祖國的發展更應培養自己艱苦奮鬥的精神,凡事不急功近利、不追求功利,不爲了個人的一時享樂與消費而利用職權收取好處,不爲了一己私利而玷污法律這片神聖的淨土,時時刻刻提高自己的自控能力,爲社會公平正義站好最後一道防線,真正實現司法爲民、司法公正。

法院廉潔教育思想彙報工作總結範文 篇2

目前,我國的政治、經濟、文化等領域都發生了較大的變革,出現了江-澤-民同志所概括的經濟成份和利益格局多樣化、社會生活多樣化、社會組織形式多樣化、就業多樣化等“四個多樣化”特點,這是我國社會生活衆多變化的突出反映,是深化改革的必然趨勢,也是社會進步的重要體現。“多樣化”爲我國的經濟和社會發展注入了生機和活力,也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包括黨風廉政建設提供了豐富的內涵,同時也提出了挑戰。特別是在社會生活方式的多樣化情形下,一些資本主義和封建主義的腐朽生活方式會乘機傳播,社會風氣遭到污染,黨的思想政治工作的難度會增加,黨風廉政建設正面宣傳教育其滲透力、輻射力會受到或多或少的削弱,監督難以到位,責任追究失之於寬,失之於軟,這些問題同樣也會在人民法院的黨風廉政建設中有所體現。因此,如何有效地應對“多樣化”對人民法院落實黨風廉政責任制帶來的挑戰,是人民法院面臨的一個重要課題。下面我將結合我院近幾年黨風廉政建設的實際情況,擬從黨風廉政建設存在的五個問題以及當前的幾點對策和思考等內容來談一下如何加強和改進法院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以此拋磚引玉,希望得到各位領導和同志們的幫助。

一、法院黨風廉政建設存在的主要問題

近幾年來,法院機關圍繞“公正與效率”主題,按照黨的五屆六中全會《決定》,以黨風廉政建設爲龍頭,不斷加強黨的作風建設,全面提高法院隊伍整體素質,取得了明顯的成效,初步形成了新世紀初法院黨風廉政建設的新格局。從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上看已基本實現了由紀檢部門“單打一”到縱橫聯動演“大合唱”的轉變;從工作思路上看,已初步實現了從重治標到重治本的轉變;從工作目標上看,已逐步實現了防腐拒腐到大興勤廉之風的轉變。但在肯定法官隊伍主流的同時,我們也該看到,法官隊伍中個別法官違紀、違法事件仍時有發生,從而對法院隊伍的整體形象、對法官的社會公信度造成了極大的損害。從我院情況來看,近5年中,先後有6名法官受到查處。這些問題的出現,暴露出法院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還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薄弱環節,經調查分析,表現爲五個方面的不夠到位:

(一)思想認識不夠到位。

有的中層領導偏面認爲抓黨風廉政建設是紀檢監察部門的事,因此,在具體工作中也就必然存在“一手硬一手軟”和“嚴下不嚴上,嚴小不嚴大”的不正常現象。少數黨員幹部認爲,我們既無人事權又無財權,更無決策權,抓黨風廉政建設是頭頭的事、領導層的事,與我們無關。還有的則存在“業務建設上去了,黨風廉政建設自然會好的”偏面認識,沒有認識到高質量地完成審判任務必須靠高素質的法官隊伍,而建設高素質的法官隊伍又離不開加強黨風廉政建設這一辯證關係。正因爲少數同志對黨風廉政建設認識不夠到位,以致出現該管的不管,該嚴的不嚴的現象。

(二)宣傳教育不夠到位。

在黨風廉政教育中,雖然取得了較大的成績,在絕大多數人的心目中,已感受到黨風廉政教育的重大意義。但也有極少數人在教育方面存在一些模糊認識:一是“教育無用論”,他們認爲黨風廉政教育年年抓、經常搞,而且教育的力度比較大,但社會上不廉政的現象還是層出不窮,因此感到教育沒有什麼作用;二是“教育過時論”,少數人感到現在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時期,經濟部門只要把經濟搞上去,我們法院只要把業務抓上去就是好的,而且現在教育都是些老套套,沒有新意,跟不上形勢,認爲教育已經過時了;三是在教育中有急功近利的思想,少數同志認爲抓一、二項教育,就可以把黨風扭轉過來,忽視了黨風廉政教育具有長期性、艱鉅性的客觀事實,有急於求成的思想,造成了思想認識方面的誤差,產生廉政教育說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落實起來不要的錯誤想法。

(三)責任分解不夠到位。

按照上級的要求,每年都層層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狀,有些部門還簽到每一位同志,但從責任制的內容看,基本都是上行下效,照搬照抄,沒有根據不同的崗位、不同的部門、不同的對象、不同的特點來設置不同的內容,缺乏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比如對中層幹部去作“不準違反規定配備小汽車,不準用公-款裝修、購買住房”等規定,是完全多餘的,毫無意義的,因爲他們根本就沒有這個權力,沒有犯這個錯誤的可能性,由於聯繫實際不夠到位,因此,所籤的責任狀內容就比較含糊、籠統,其結果往往是流於形式,不能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四)監督落實不夠到位。

爲加強黨風廉政建設,上至中央下至基層黨組,對加強和搞好黨風廉政建設都制訂了一系列的制度和規定,而且隨着形勢的發展也不斷出臺許多新的規定和政策。我們法院也不例外,這些政策規定的出臺,都是維護和加強黨的領導地位,密切黨羣關係,維護-法官形象,提高法院威信的必要舉措。但從調查中發現,個別中層幹部對有關黨風廉政規定僅限於上面怎麼講,我也怎麼講,制訂制度成爲一種形式,檢查落實、執行監督則基本不到位,甚至對責任範圍內的工作往往以事務繁忙、不熟悉紀檢監察業務爲由,把工作和責任推到監察部門身上,這種“兩張皮”的現象,必然導致責任制的落實成爲一句空話。

(五)責任追究不夠到位。

嚴肅查處違紀違法案件是端正黨風,促進黨風廉政建設,提高法官隊伍建設的重要環節,但從以往情況看至少存在三種值得注意的問題,一種是對紀檢監察幹部查辦案件缺乏理解和支持,個別中層幹部認爲來實的、動真的查辦案件會影響政績,思想上有後顧之憂,因而對紀檢幹部採勸你不來問我,我也不去管你”的消極態度,甚至有牴觸情緒;另一種是責任部門對查辦案件處於應付狀態,抱着民不告、官不究的態度,即使查也只查一般案件,小的弄弄,大的不去涉及,怕過問了會影響大局;再一種是對已構成違紀違法的案件,在處理過程中,說情的多,要求降低處分檔次,存在高高舉起,輕輕落下,不痛不癢的現象,這些局面如不徹底扭轉,黨風廉政建設就無法落到實處。

二、法院落實黨風廉政責任制的對策

(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強化教育是基礎

堅持把黨風廉政教育作爲建立拒腐防變思想道德防線的基礎性工作,納入思想政治工作的總體部署,從而使廣大幹警常修從業之德,常懷律己之心、常思貪慾之害、常棄非分之想,這是我們開展黨風廉政教育的目標。通過建立起黨組、支部和職能部門“齊抓共管”、各部門協調配合的教育工作機制,切實做到“三個進一步提高”:

1、進一步提高對黨風廉政教育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認識

江-澤-民同志指出:“幾十年的歷史表明,革命也好,建設也好,要取得偉大的勝利,都離不開宣傳思想工作,這是我們黨的一條基本經驗”。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必須高度重視黨風廉政教育,要通過堅持不懈的黨風廉政教育,着力解決廣大黨員幹部在黨性黨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教育廣大幹警樹立起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遠大理想,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增強廉潔從業意識,提高拒腐防變能力。黨的xx大確立了我國今後在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的奮鬥目標,也爲法院司法改革指明瞭方向,因此建立起一支黨和人民信任的職業化法官隊伍是我們努力要實現的目標。要實現這個目標,我們有很多有利條件,同時也面臨困難和挑戰。因此,我們要旗幟鮮明地大力開展黨風廉政教育工作,充分發揮教育這個有力武器的作用,增強廣大幹警抵禦資產階級腐朽思想侵蝕的能力;要立足於教育防範工作,提高廣大幹警的思想政治素質,建立起思想道德防線和黨紀國法防線,努力使廣大幹警做到慎始、慎微、慎欲、慎權、慎獨、慎友;要通過嚴厲查處違法違紀和腐-敗現象,純潔法院隊伍,並通過反面警示教育,增強幹警的自律意識,使他們不斷提高認識,明辨是非,站穩立場,堅定方向,始終保持清醒的頭腦,經受各種挑戰和考驗。

2、進一步提高黨風廉政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改革開放和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一場涉及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築許多領域的深刻變革,在新的形勢下,思想政治工作的環境、任務、內容、課題和對象都發生了很大變化。因此,我們要研究新形勢下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不斷探索新辦法,以增強黨風廉政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一是要結合黨中央和上級法院關於黨風廉政建設的重大決策、總體部署以及階段性工作重點來開展教育活動,現階段要認真組織廣大幹警特別是領導幹部學習xx大報告精神,學習胡-錦-濤同志在西北坡考察時所作的重要講話,學習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及實施辦法。二是要結合區域調整後幹警思想動態的變化,深入實際加強調查研究,通過談心活動,掌握分析幹警的思想動向,特別是要了解黨員幹部在黨風廉政建設中出現的各種模糊和錯誤認識,從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入手,有針對性地開展教育活動。三是要通過走訪活動了解情況,結合羣衆反映的一些“熱點”問題,開展自查自糾,抓好紀律作風專項教育整頓活動。四是要結合評先創優活動,大力弘揚思想作風、工作作風、廉潔勤政等方面的先進典型,進一步發揮好先進人物的帶動作用,增強黨風廉政教育的效果。通過豐富多彩的教育形式,起到潛移默化的作用,使教育活動具有吸引力、說服力和感染力。

3、進一步提高黨風廉政教育的整合功能

黨風廉政教育是一項系統工程,必須要依靠和整合各方面的力量來共同完成,擴大黨風廉政教育的影響力。形式上具體抓好“四個結合”:一是抓好集中式教育與經常性教育的結合,在年初制定全年思想政治工作計劃時,做到每季有安排,月月有計劃,安排一定主題的集中教育活動,同時,根據不同時期不同的階段性工作重點有計劃地開展經常性的專題教育。二是抓好形象教育與警示教育的結合。堅持正面教育爲主,樹立典型,弘揚先進,努力營造學先進、爭先進的氛圍;同時針對身邊發生的違法違紀和腐-敗現象,做好對幹部的警示教育,努力使黨風廉政教育推得深、沉到底。三是抓好組織教育與家庭教育的結合。通過組織生活、集中教育、廉政談話等有效措施,開展築牢思想防線、增強拒腐防變能力爲目標的組織教育;嘗試將廉政教育向家庭延伸,通過走訪幹警家庭、召開幹警家屬座談會等形式,號召幹警家屬爭當“賢內助、廉內助”,共同幫助幹警提高廉潔自律意識。四是抓好黨風廉政教育與法官職業道德教育的相互滲透。黨風問題說到底就是作風問題,反映到法院中來就是工作作風、審判作風問題,廉潔奉公、勤政爲民同樣也是法官職業道德教育所要解決的問題,因此兩者之間既存在區別,也有許多的相同之處,抓好兩者的結合,有利於增強教育的效果。

(二)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監督制約是保證

黨風建設所要解決的是黨員的思想作風、工作作風和生活作風問題,廉政建設所要解決的是幹部拒腐防變、廉潔奉公、勤政爲民的問題,人民法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首先要解決幹警的審判作風和廉潔辦案的問題。法官在審判工作中處於核心地位,擁有最終裁判權。如果對法官尤其是法院領導幹部運用權力監督不力,必然會產生作風不正、從業不廉的問題。實踐證明,權力失去監督就可能導致腐-敗。因此,要落實從嚴治院的方針,確保法院領導幹部和廣大幹警廉潔從業、廉潔辦案,就必須確保監督到位。

1、要嚴格規範幹警的交際行爲。

目前,隨着社會生活方式的多樣化,幹警與社會的交往也越來越頻繁、越來越多樣化。應當肯定,多數交往活動是正當的、積極的,但如果把握不好就會產生負面影響。特別是一些掌握審判權、執行權的幹警,如果交往過多、過濫,就很容易遭到“糖衣炮彈”的攻擊,發生權錢交易等問題。因此,法院幹警交友要慎,要講政治、守規矩,切實增強自控能力。我們要認真落實省高院關於八小時以外幹警行爲規範的有關規定,約束業外活動,對廣大幹警要常提醒、勤過問、多關心,權力活動延伸到哪裏,監督檢查就延伸到哪裏,確保組織管理不失控、幹警行爲不越軌,做到“八小時以內管住,八小時以外管好”。

2、要合理分權制約。

要通過合理調整權力結構,實現有效的權力制約,防止權力過於集中。具體到審判和執行工作,就是要進一步推進審判、執行流程管理機制,實行立案、裁判、執行及執行中裁決、實施、監督的合理分權制約;對於掌管人、財、物的“熱點”職位,應明確界定權限,明確所要承擔的責任,防止擴大和濫用權力;上一級不僅要管下一級的工作,還要管思想、管作風,對下一級的權力活動要充分行使管理權、檢查權和監督權;部門之間、崗位之間、班子成員之間,既要各司其責,又要相互制約,形成縱橫交錯的監督制約機制。當前,我們還要完善案件決策模式,增強審判、執行工作的透明度,嚴防暗箱操作,防止出現審判權、執行權監督的真空。

3、要加大幹部交流輪崗的力度。

實踐證明,法院幹部在一個崗位工作時間久了,社會關係也會隨之增多,難免會產生錯綜複雜的關係網,一些不正常的關係就可能成爲腐-敗現象滋生和蔓延的外部條件。因此,要加大對審判人員崗位交流的力度,推行中層崗位競爭上崗制度,適時調整院領導分管工作,切實從審判人力資源配置上有效地切斷或限制法院幹部的一些不正常的社會關係,抑制腐-敗現象的滋生與蔓延,改善法院執法的外部環境。

4、要確保各項黨風廉政制度的落實。

制度最多最好,如果不注重檢查落實,那麼這些制度就是虛設,不僅起不到任何作用,而且還會對那些自覺遵守制度的同志造成消極影響。因此,確保各項制度落到實處,以制度來保證監督的有效性,關係到監督能否到位、是否到位的問題。解決這個問題,首先要從班子成員抓起,要通過領導的率先垂範,形成落實制度的強大推動力;職能部門要加強檢查督促,嚴格執行紀律;各項制度出臺一項,就要落實一項,見效一項;對有章不循,違反制度的,要抓住典型,嚴肅處理,從而促使每一位幹警自覺遵守各項制度和規定。

5、要形成黨內監督、行政監督、民-主監督和輿-論監督相結合的立體監督體系。

要進一步發揮法院紀檢監察部門的職能作用,加強對黨員幹部和法院其他工作人員的監督工作;黨組要充分信任和支持紀檢監察工作人員正確行使職權,要配好配足紀檢監察隊伍,關心紀檢監察隊伍的思想和業務建設,使紀檢監察隊伍成爲法院內部的精兵強將;紀檢監察職能部門要全方位瞭解掌握法院各項工作,做到縱向到邊,橫向到沿,使法院各項工作、每位幹警都置於有效的監督之下,不留死角。同時,要充分發揮民-主監督的積極作用,領導幹部要自覺接受羣衆監督,善納羣言,主動讓下級來“管”自己;另一方面,要讓廣大羣衆增強行使監督權利的觀念,主動通過正常途徑和渠道,向上級領導幹部提出批評和建議。我們還要進一步強化社會輿-論監督的力度,拓寬監督渠道,將監督工作延伸到八小時以外,真正實現全天候監督。通過上下聯動、左右互通的立體監督網絡,形成人人接受監督,人人蔘與監督的良好機制。

(三)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責任追究是關鍵

從過去幾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來看,確實還存在責任不明、追究不力等問題,雖然形成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我認爲出了問題應追究而不追究或避重就輕是黨風建設所要解決的實際問題。因此,人民法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應實行“一把手”工程,而嚴格執行責任追究是關鍵。

1、應正確理解責任追究的內涵和政策界限。

責任追究是指領導幹部管轄範圍內發生了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重大問題,領導幹部雖然本身不是違法違紀當事人,但負有失職、失察責任的,就要受到追究。實際上,在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過程中,往往混淆概念,把它當成一個“筐”,什麼都往裏裝,明明不屬於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問題,也要生搬硬套,把責任追究混同於對違法違紀當事人處理。因此,要正確界定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內涵,理順與其他紀律規定的關係,明確應當追究的責任主體,細化應受追究的具體行爲,一旦出現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重大問題,職能部門要查清有關領導幹部是否負有失職責任,分清是直接領導責任還是主要領導責任或重要領導責任,並且要查明發生問題的原因,是領導幹部指使、縱容下屬造成的,還是領導幹部官僚主義、疏於管理造成的,或者純粹是下屬陽奉陰違、我行我素造成的,只有準確予以認定,才能使責任追究客觀、公正,真正達到“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目的。

2、應嚴格責任追究程序和形式。

在責任追究程序方面,要嚴格按規定的立案、檢查、處理程序進行,要注意正確區分和處理責任追究與一般違紀的關係,分清主客觀原因,分清是集體責任還是個人責任,在此基礎上確定要不要追究領導責任,追究到什麼程度。追究領導責任,按黨風廉政建設分級管理,一級抓一級的實際情況,原則上上追一級,問題嚴重的可上追二級,特別重大的問題,責任到哪裏,就追究到哪裏。在責任追究形式上,可以採取誡勉提醒、組織處理和黨紀政紀處分三種形式。對責任人不認真履行責任制規定的職責,檢查考覈評定爲不合格且情節較輕的,可實行誡免談話、通報批評、責令書面檢查、限期整改或取消評先資格等;對被評定爲不合格且情節較重的,可會同組織部門對其責令辭職、停職、免職處理;對被評定爲不合格且情節嚴重的,按有關黨紀政紀條觀對責任人進行黨紀政紀處分。從客觀情況看,如果被追究的領導幹部不是因爲自己違犯黨紀、國法,而是因管理不嚴致使所主管部門出現重大問題,這種情況下,對其採取責令停職、免職、調離原崗位等組織處理形式,這樣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震動和警示其他領導幹部,意義更大,效果更好。因此,組織處理作爲一種程序簡便、效果明顯的追究形式,應是人民法院責任追究中可廣泛採取的一種有效形式。

3、應完善責任追究工作機制,加強對責任追究的監督檢查。

實踐中,對出現黨風廉政建設方面重大問題負有責任的領導幹部的責任追究往往會出現誤區,有的對應予追究的案件視而不見,沒有組織力量予以調查,對上級有關部門的督辦也故意迴避,有的甚至捂蓋子;有的“一把手”故意“攬過”,盡力爲班子成員開脫,或在量紀方面避重就輕,故意從輕處罰了事,或將應有個人承擔的責任由集體共同來背,結果是誰也不予追究;有的對黨風廉政建設目標責任沒有細化分解,責任不明確,出了問題要追究責任無從下手,結果只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因此,必須要完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責任追究的有效工作機制,從制度上保證責任追究落到實處。要建立上下級法院紀檢監察部門、法院與同級黨委紀檢部門的工作協調機制,完善信息網絡,拓寬信息渠道,避免責任追究案源的流失。同時,要加強對責任追究情況的監督檢查,堅決防止應追究而不追究或追究過於寬軟的情況發生,完善對監督部門、監督人員的監督檢查,如發生應追究而不追究或追究寬軟的情況,應追究職能監督部門和責任人的責任。對於領導幹部任期內發生的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重大問題,不論何時暴露出來,也不論其崗位是否發生變化,都應追究其責任。

嚴格執行責任追究,有利於促使法院領導班子和其他領導幹部增強抓好職責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自覺性和責任感,有利於落實“一崗雙責”,各級領導幹部也會由過去單純抓業務建設而轉變爲“兩手抓、兩手都硬”,職能部門也會大大增強抓工作的內在動力,變不敢抓爲敢於抓,變不願抓爲積極抓,從而有效地促進黨風廉政建設治表治本、綜合治理目標的實現,真正將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各項要求落到實處

法院廉潔教育思想彙報工作總結範文 篇3

當前,全國政法系統正在廣泛深入地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活動。這是黨中央從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全局出發,着力加強政法隊伍思想政治建設,推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作出的一項重大決策。認真學習和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人民法院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入貫徹“公正司法,一心爲民”指導方針的一項重要任務。

以*同志爲的黨中央,在認真總結我國法治建設實踐經驗,借鑑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礎上,了社會主義法治理念這一重大命題,這標誌着我們黨對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規律和黨的執政規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認識和把握。社會主義法治理念體現了黨的領導、人民當家做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爲我國的社會主義法治建設進一步指明瞭方向。人民法院只有牢固樹立了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才能確保人民司法事業進一步健康發展,確保在司法工作中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重大決策和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才能增強維護社會主義法治的能力和保障人民羣衆合法權益的能力,才能提高法院隊伍的政治思想素質、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素質,完成黨和人民賦予的神聖職責。社會主義法治建設離不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指導。人民法院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就是要用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武裝人民法官的頭腦,保證人民法院隊伍永遠忠於黨、忠於國家、忠於人民、忠於法律的社會主義政治本色。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基本內涵是“依法治國、執法爲民、公平正義、服務大局、黨的領導”。依法治國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核心內容,執法爲民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本質要求,公平正義是社會主義法治的價值追求,服務大局是社會主義法治的重要使命,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保證。要通過深入的學習教育活動,全面準確地理解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本質要求和深刻內涵。要密切聯繫法院隊伍的思想實際,有針對性地教育廣大法官用社會主義法治理念防止西方法治理念的負面影響,清除極左思想和封建殘餘思想,在思想上真正搞清應該堅持什麼、反對什麼、防止什麼。

從當前人民法院工作的實際來看,還存在一些與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不相適應的問題。主要表現爲:一是司法爲民的宗旨觀念淡薄,特權思想較爲嚴重。少數司法人員以管人者自居,“以法治民”思想嚴重,高高在上,在司法過程中要求服務對象爲司法活動種種條件,滿足司法機關和人員的工作需求,一味服務對象的對其服從服務,造成了司法活動中主僕地位顛倒。二是司法效率不高,審判質量較差。少數審判人員不負責任,辦事拖拉,造成少數案件久拖不決,久執不結,使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得不到及時有效的保護。有的審判人員不注重學習,專業素質較差,導致案件經常出現差錯。三是服務大局意識不強,辦案的社會效果不夠好。有的辦案人員就案辦案,或偏離了法治的軌道,或忽視了保護人民羣衆的根本利益,不適應客觀情況的變化,沒有很好地考慮羣衆的訴求,沒有做到與時俱進,導致辦案社會效果不佳。四是地方保護主義和部門保護主義較爲嚴重。地方保護主義、本位主義的執法觀,損害了法制的統一。由於司法機關現行的人、財、物管理體制受制於地方,有的司法機關往往以地方利益和部門利益爲重,在涉及重大經濟利益的案件中爭取管轄權,對一些執法難度大、無經濟利益的案件又相互推諉,或者爲“保護”本地企業及本系統部門不顧司法公正,偏袒一方當事人。五是執法不廉、司法不公的的現象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少數審判人員辦關係案、人情案,對當事人吃、拿、卡、要,嚴重損害了人民法院的形象。

上述問題的存在雖然在形式上表現不同,但根源還是沒有牢固樹立正確科學的執法觀,這些問題的存在,導致一些司法人員的執法思想、執法觀念產生混亂,執法工作出現偏差,嚴重阻礙了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樹立,制約和阻滯了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建設步伐。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指導司法實踐、推動司法工作的強大思想武器。人民法院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必須充分發揮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指導作用,在結合實際、解決問題、推動工作上下工夫,確保教育活動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要把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同社會主義榮辱觀教育結合起來,同鞏固和擴大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成果結合起來,使廣大法官牢固樹立科學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要緊密聯繫“規範司法行爲,促進司法公正”專項整改活動的實際,牢牢抓住容易發生問題的重點崗位和重點環節,切實解決人民羣衆反映突出的問題,建立起比較完善的規範體系;要緊密聯繫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的實際,確保人民法院改革向縱深推進,突破長期影響和制約法院工作的體制性障礙、機制性束縛和保障性困擾;要緊密聯繫法院工作實際,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依法及時解決人民羣衆通過訴訟途徑表達的利益訴求,最大程度地維護全社會的公平與正義。具體而言,我們在司法活動中要始終做到“五個堅持”。

一是要堅持公正司法。公平正義是社會主義法治的價值追求。人民法院是維護社會公平與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公正司法是對人民法院最根本的要求。黨的xx大“社會主義司法制度必須保障在全社會實現公平與正義”,賦予了司法機關光榮而艱鉅的歷史使命。最高人民法院在*年就明確“公正與效率”是21世紀人民法院工作的主題,把公正作爲人民法院工作的首要

價值目標。對此,要進一步加強隊伍建設,推進法官革命化、職業化建設,着力提高廣大法官的政治素質、業務素質。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建立和完善保障公正司法的各種有效的監督防範機制。切實加強對審判工作的管理,加強案件質量評查和執法檢查,嚴格落實執法責任制和錯案責任追究制。進一步加大公開審判力度,不斷完善司法公開的內容,豐富司法公開的手段和形式,增強司法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度,依法保障人民羣衆對司法活動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以公開促公正。

二是要堅持爲民司法。執法爲民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本質要求。去年,根據指示,人民法院確立了“公正司法,一心爲民”的指導方針。由此可見,司法爲民是人民法院工作的出發點和最終落腳點。爲此,要切實加強廣大法官的思想教育,解決“爲誰掌權,爲誰司法,爲誰服務”的問題,做到慎用權力,心繫羣衆,把司法崗位作爲爲人民服務的平臺,把司法活動作爲保護和實現人民利益的途徑,真正帶着對人民羣衆的深厚感情執法,本着對羣衆利益高度負責的精神辦案。要堅決克服和糾正司法領域的官僚主義作風,切實解決羣衆參與訴訟中遇到的困難和民事判決執行難問題。認真落實各種司法便民、利民、護民措施,實行網上立案、上門立案、巡迴審判、預約開庭、司法救助等各種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制度,方便羣衆訴訟。要貫徹羣衆路線,實行專門機關與人民羣衆相結合,加強和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充分發揮人民陪審員熟悉民情、瞭解民意的作用,促進司法公正,真正做到“人民司法,司法爲民”。

三是要堅持高效司法。司法公正不僅體現在程序公正和實體公正上,還有重要的一點就是體現在效率上。“遲到的正義也是不正義”。當前,人民羣衆反映司法不公的一個重要方面就是審判效率低,辦案週期長。有的官司雖然打贏了,但由於拖的時間太長,當事人遭受的損失已無法彌補。因此,提高司法效率是當前審判工作的一項重中之重。要積極推進審判方式改革,建立和完善高效快捷的審判運行機制。加強案件審限的管理,建立有效的激勵機制,提高案件在審限內的結案速度。擴大簡易程序適用範圍,建立案件繁簡分流機制,縮短辦案週期。加強網絡信息化建設,充分運用計算機網絡信息系統開展審判工作,逐步實現網上立案、網上審案、網上批案,提高辦案效率。

四是要堅持文明司法。黨的xx大把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確定爲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一個重要目標,司法文明是政治文明的重要內容之一。弘揚司法文明,關鍵就是要做到文明司法,堅持法治與德治並重,自覺克服態度粗蠻、方法簡單、居高臨下的做法,以人道的、人性化的方式對待當事人和羣衆,充分體現法治的人文精神和司法的人文關懷,努力把人民法院建設成爲“最講理、最文明的地方”。要認真執行《法官職業道德基本準則》和《法官行爲規範》,大力倡導司法禮儀,規範法官言行,切實做到嚴肅執法,熱情服務。加強和改進信訪工作,多渠道、多形式接待上訪羣衆和當事人,努力化解矛盾糾紛。加強和改進執行工作,嚴格執行紀律,做到依法執行,文明執行。堅持實行訴訟引導制度、訴訟風險告知制度,引導當事人和羣衆依法、有序訴訟。加大訴訟調解和執行和解力度,切實轉變審判作風和工作作風,爭取審判工作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五是要堅持廉潔司法。司法不廉是導致司法不公的一個重要因素。人民法官作爲公平與正義的化身,應該做到清正廉明,一塵不染,讓人民滿意,讓羣衆信任。在當前形勢下,加強法官廉政建設,純潔法官隊伍,提高人民法官和人民法院的社會公信度是一項長期而艱鉅的任務。要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逐步形成法官對貪贓枉法行爲不願爲、不必爲、不敢爲、不能爲的激勵、保障、懲處和制約機制。不斷加大監督和查處力度,主動接受法律監督、社會監督、輿論監督和民主監督,嚴肅查處利用審判權、執行權徇私舞弊、貪贓枉法等損害當事人利益、傷害人民羣衆感情的人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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