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種子管理行政科年終工作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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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種子管理行政執法科在縣農業局的領導下,遵照全局的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根據種子管理行政執法科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標任務,認真學習黨的方針政策及農業法律法規,認真開展了種子管理與執法工作,現將二OO四年上半年主要工作總結如下:

縣種子管理行政科年終工作總結

去年下半年到今年上半年,我縣有10家縣內外大公司在我縣銷售“兩雜”種子,下設種子代銷網點231個。共銷售雜交水稻種子38餘萬公斤,雜交玉米用種 20餘萬公斤。銷售的雜交水稻種子主要有Q優系列、岡優系列、II優系列、D優系列等21個品種;銷售的雜交玉米種子主要有農大系列、成單系列、川單系列、渝單系列、登海系列等16個品種。大部份經營單位和代銷網點證照齊全,行爲規範,依法經營。但是,個別經營單位經營了未經重慶市審定(認定)的“兩雜”種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進行了處理。種子管理行政執法科在種子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中主要開展了以下幾項工作:

一是形式多樣宣傳《種子法》。爲了廣泛宣傳《種子法》,讓廣大人民羣衆掌握並運用《種子法》,在宣傳《種子法》工作中,首先是在街道場鎮宣傳了《種子法》和《種子法》知識問答;其次是發放《種子法》及其知識問答1500餘份。通過對《種子法》的廣泛宣傳,提高了社會各界對《種子法》的認識和理解,營造了依法治種的社會環境,爲加強種子生產經營管理,促進種子產業健康發展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二是加強種子管理與監督。在種子管理與監督工作中,我們實施了“五個制度”。五個制度是種子經營者備案制度、種子品種監控制度、種子質量監控制度、巡迴種子銷售網點檢查制度、種子經營服務監督制度。通過對種子管理與監督,規範了我縣種子市場。

種子經營者備案制度就是根據《種子法》之規定,要求各種子經營單位和代銷種子網點提供《種子經營許可證》複印件、《種子委託代銷證書》複印件、《種子營業執照》複印件等相關手續,到縣農業局種子管理、行政執法科登記備案,審查種子經營者的經營資格。對符合種子代銷資格的經營公司和代銷網點發給自制的《備案證明》,對不符合代銷種子資格的代銷網點堅決取締。到目前爲止,已辦理登記備案的種子經營公司和代銷網點有231個。

種子品種監控制度就是根據《種子法》之規定,嚴格對我縣種子品種監控,一是堅持新品種試驗、示範、審定、推廣的程序;二是對未經審定的品種和散裝種子不準經營銷售。同時,還要求各經營單位調進的品種名稱和種子數量到縣農業局種子管理行政執法科備案。

種子質量監控制度就是爲了把住我縣種子質量源頭關,委託了種子質量監督檢驗站對全縣種子經營網點調進的種子實行抽樣檢驗。對不合格種子立即退回供種單位,這樣既加強了對種子質量的監管,又從源頭上杜絕了不合格種子進入我縣種市場,進一步保證了我縣種子質量。

巡迴種子銷售網點檢查制度就是全面加強對我縣種子經營者的管理和對種子質量的監督。種子管理行政執法人員認真開展了巡迴到各種子銷售網點檢查工作。一是檢查證照是否齊全,是否備案。二是檢查縣外調進種子是否有植物檢疫證書,是否是經過加工、分級、包裝種子,是否附有標籤。三是檢查是否建立經營檔案。四是檢查銷售種子是否出據正式發票。五是檢查是否經營散裝種子和未經審定種子。

種子經營服務制度就是爲了使不同區域的農戶選購不同品種的種子,要求各種子經營者根據《種子法》之規定,不但要向種子使用者講解和提供種子的簡要性狀、主要栽培措施、使用條件說明,還要將種子的簡要性狀,栽培措施等公佈上牆。讓農民羣衆能夠購買稱心如意並適合本地區域種植的種子。同時,要求種子經營者對所銷售種子質量負責

三是嚴肅查處違法經營行爲。在今年種子執法工作中,種子管理行政執法人員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及其有關配套文件,公正嚴明、認真檢查、嚴格執法。對各種子經營公司和代銷網點是否經營散裝種子、是否經營未經審定種子、是否建立經營檔案、是否出據銷售種子發票等進行了認真檢查。今年共查獲未經重慶市審定(認定)的“兩雜”種子案件5件,已經結案5件,罰款58000元。

今年下半年的主要工作:一是認真開展《重慶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辦法》宣傳、培訓工作;二是認真開展全縣種子工作的供銷摸底工作;三是認真開展全縣種子工作的巡迴檢查工作;四是認真開展全縣種子工作的案件查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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