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話考試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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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選擇報考普通話是爲了可以報考教師資格證,也有一些人是爲了將來可以找到一份好的工作,那麼考生們知道普通話考試的內容有哪些嗎?今天在這裏小編就來給大家講一講普通話考試的內容.

普通話考試內容

試卷包括四個部分:

1 .讀單音節字詞100個(排除輕聲、兒化音節)

目的:考察應試人聲母、韻母、聲調的發音。

要求:100個音節裏,每個聲母出現一般不少於3次,方言裏缺少的或容易混淆的酌量增加1-2次;每個韻母的出現一般不少於2次,方言裏缺少的或容易混淆的韻母酌量增加1-2次。字音聲母或韻母相同的要隔開排列。不使相鄰的音節出現雙聲或疊韻的情況。

2.讀雙音節詞語50個

目的:除考察應試人聲母、韻母和聲調的發音外,還要考察上聲變調、兒化韻和輕聲的讀音。

要求:50個雙音節可視爲100個單音節,聲母、韻母的出現次數大體與單音節字詞相同。此外,上聲和上聲相連的詞語不少於2次,上聲和其他聲調相連不少於4次;輕聲不少於3次;兒化韻不少於4次(arurierüer),詞語的排列要避免同一測試項的集中出現。

3.朗讀從《測試大綱》第五部分朗讀材料(1-50號)中任選。

目的:考察應試人用普通話朗讀書面材料的水平,重點考察語音、連讀音變(上聲、“一”、“不”),語調(語氣)等項目。

計分:此項成績佔總分的30%。即30分。對每篇材料的前400字(不包括標點)做累積計算,每次語音錯誤扣0.1分,漏讀一個字扣0.1分,不同程度地存在方言語調一次性扣分(問題突出扣3分;比較明顯,扣2分;略有反映,扣1.5分。停頓、斷句不當每次扣1分;語速過快或過慢一次性扣2分。

4.說話

目的:考察應試人在沒有文字憑藉的情況下,說普通話的能力和所能達到的規範程度。以單向說話爲主,必要時輔以主試人和應試人的雙向對話。單向對話:應試人根據抽籤確定的話題,說4分鐘(不得少於3分鐘,說滿4分鐘主試人應請應試人停止)。

評分:此項成績佔總分的30%,即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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