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職信忌“炫耀浮誇”

來源:瑞文範文網 3.04W

求職信忌“炫耀浮誇”

忌自吹自擂,炫耀浮誇

求職是一個自我推銷的過程。有人覺得搞“推銷”,就要有包裝,包裝的華麗甚至奢侈,總比寒酸要好。殊不知,大多數的人特別是主管人事的人,都有鑑別虛實的經驗,吹沒吹,一看便知。我的學生求職信中這樣寫道:

“我能夠適應各種工作”。

“我聽貴公司近期效益不好,我相信我有能力改變這種狀況”。

“在校四年中,我向各類電臺、報紙、雜誌投了百篇稿件”。

“我是學藝術專業的,到貴系之後,我一定能夠使貴系的學生文藝節目在各類比賽中奪魁”。

“我搞過好幾項科研課題,貴廠遇到的此類技術難題,我一定能夠解決。”

以上這些不實之詞,一眼就能辨認出來。這種過分吹噓反而讓人覺得你華而不實,對你的真實能力產生懷疑。剛出校門的大學生,雖有一定的理論基礎,但缺乏實踐經驗,切不可用肯定的口氣把自己說成是萬事通。因此,在求職信中儘量避免使用“一定”、“第一”、“絕對”、“肯定”、“完全可以”、“保證”等這一類詞。

在推薦自己的過程中,有些人唯恐對方不錄用自己,而一味的吹噓、炫耀自己博學多才,甚至貶低別人,擡高自己,似乎不錄用他,對方就會造成不可彌補的損失。這種人或使人感到鋒芒畢露,令人生畏,使人敬而遠之,或給人以誇誇其談、華而不實的感覺,都不會給人留下好印象。

寫求職信時,決不可誇大其詞,只能搞“適度推銷”。當然“適度推銷”也要根據具體情況而定。由於文化上的差異,一般對外資企業可以較充分地表現自己的能力,強調自己的特長;對國內企業,可如實介紹自己的理論基礎、特長和愛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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