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跳槽看職業經理人的尷尬現實(一)

來源:瑞文範文網 1.3W
在剛剛過去的一年裏,國內某些行業因高級經理人跳槽引發的公司危機已經變成企業最頭疼的事情。原微軟中國總經理吳士宏去職後一本《逆風飛揚》兜出了IBM和微軟的老底,使企業一度陷入尷尬;而科龍年初引進的空降兵副總李國明的出走則讓其主子無法面對媒體;創維原中國區營銷總經理陸強華率衆出走,通過媒介攻擊則致創維老闆非常被動。

從跳槽看職業經理人的尷尬現實(一)

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副院長張維迎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未來中國企業能否發展壯大,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職業經理人隊伍的建設,職業經理人隊伍的建設將是中國企業繼產權改革之後又一重大難題。

中國應該建立怎樣的職業經理人隊伍?職業經理人自身應具備怎樣的素質?老闆應該怎樣面對職業經理人?建立職業經理人隊伍所需要的法律和制度環境應該由誰來維護?新聞媒體應該怎樣使用“第四種權力”?12月30日首都經濟學界部分權威和主要媒體的負責人在京進行了研討。

經理人要有職業道德

張維迎(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副院長)

考慮職業經理人的問題可以從一個家庭出發,我們知道一個家庭裏面如果有矛盾不滿意自然就分開,當然分開的時候肯定有一些恩恩怨怨,離婚之後,你怎麼表現,非常重要。我們會看到有一類人,離婚之後把隱私、家底抖了個稀巴爛。另外一類人,分開以後就去追求他自己新的生活。我們希望大家在企業裏面很好的協同工作,如果不能很好的協同工作,就要分開。分開怎麼辦?這就涉及到職業經理人職業道德問題。

這不光是中國的問題,就是全世界的企業家在創業的時候,都面臨着同樣的問題。就是說他有了一種資源,有了一種想法,他要把這個資源和想法變成一個企業,他就擴大企業規模,一擴大他就要僱人,他不可能什麼事都自己幹。如果僱人他就面臨着另外一個問題,他要僱這個人,就要允許這個人享有他的資源,比如市場營銷的渠道,甚至某一個技術的祕密,他都得有。但是獲得這個技術的祕密,市場的渠道,或者其他資源的人,你怎麼能保證他不自己站出來,變成你的競爭對手。所以這個不是中國的問題。比如我們知道的著名的英特爾,英特爾的技術是哪兒來的?他的技術是從菲徹(音譯)公司偷來的。諾伊斯(英特爾公司創始人之一)當時是這家公司的總經理,摩爾(英特爾公司創始人之一)是這個公司研究部的主任,這個研究部的技術人員發明了一個一種芯片,諾伊斯和摩爾拿着這個芯片就跳出來,創辦現在的英特爾,現在英特爾變成一個很大的公司了,後來菲徹只是一個註腳了。

據500家大企業統計,71%的技術或者一些重要的資源都來自於他原來的僱主,所以在西方有一句警告的話,“不要讓你的員工幹你曾經對你的老闆曾經幹過的事”。所以我想這是一個普遍的現象。

但是爲什麼中國這個問題特別突出?第一,中國的產權制度還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那麼究竟我們老闆的產權被承認到什麼程度?物質資產比較容易解決,但無形的資產卻很難說清楚。實際上在西方有好多企業在聘用職業經理人時會有一個非競爭條款,就是你離開我這兒可以,但是離開之後,三年或者五年你不可以到我們的競爭對手那兒去,如果你去了,我可以進行法律的制裁,這個合約是受法律保護的。我不知道中國的法律能不能保護這樣的合同,所以這實際上是一個產權問題。如果這個問題不解決,那麼中國的企業很難幹大。

盛洪(北京天則經濟研究所研究員)

我覺得道德問題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嚴格來講,我對用道德解決持悲觀態度,很難去想,我們的一個企業老闆現在把精力、把資源投到道德上,在很短時間內能改變它的經理人的道德水平。

魏傑(清華大學教授)

任何法律和制度都會失效,法律不是萬能的。比如不準隨地吐痰,沒有人我就吐了,怎麼了?這時候法律就失效了。法律約束會失效,管理也會失效,那就得靠道德約束,企業裏面叫做企業文化約束,社會上叫道德約束。有一次有一個董事長到北京來開會請我吃飯,結果剛坐下來他有事要走,就讓自己的副老總陪我吃飯,我看着買單,算了2300元,結果這個副老總告訴那個服務員:"給我開9700元。"第二天我琢磨了一天,爲什麼開9700元,我想出來了,有空子可鑽,因爲董事長請我吃飯,你花了錢寫上請誰吃飯了,他也不會問我吃了多少錢,這就是制度失效了,不應該這麼幹他就幹了。後來我見到這個董事長,就告訴他你這個企業有問題,副老總都這樣幹,那還了得,乾脆把他換了。我以爲這能激起這位老闆的極大憤怒,但讓我吃驚的是老闆沒有吭聲,而且平靜地告訴我不用換,換了張三,李四來了也還是一樣的。我就深深感覺到我們缺乏道德約束,這個問題很嚴重。

老闆要假定

“人之初,性本惡”

樊綱(中國改革基金會祕書長)

我覺得真正核心的問題,就是怎麼來保護各自的合法利益。從這個角度來講,就是各種制度的設計,公共制度的設計和你企業內部制度的設計。而設計制度一個重要前提,就是假定“人之初,性本惡”,不能所謂“疑人不用,用人不疑”。我是不同意這個觀點的。你先要疑這個人,假定他會做對你有害的事情,然後你設計制度,這個制度永遠是防範小人的,有了好人有了君子,那麼更好,這個制度成本就更低,但是設計制度的時候一定要防。

盛洪:企業內部是可以進行改善的。很多經理人有這樣的經歷,掙錢多少固然重要,但是老闆要公正,這一點很重要。也可能老闆和經理人之間有一些衝突,在企業發展戰略方面、在一些做法方面可能有不同,通過董事會裁決,比老闆自己的判定會好一些。

上傳日期:2004-07-19
作者/轉載:中國經濟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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