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魯迅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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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的時代,中國的文藝差不多勉強銜接着西方十八九世紀末。人家西方十八九世紀文學史,法國人擺得出司湯達、巴爾扎克的好樣子,英國人擺得出哈代、狄更斯的好樣子,德國人擺得出哥德、席勒的好樣子,俄國人擺得出托爾斯泰或者陀斯妥也夫斯基的好樣子,印度還有個泰戈爾,也是好樣子——現代中國呢,謝天謝地,總算五四運動過後,留下魯迅先生這張臉擺在世界文豪羣像中,不丟我們的臉——大家想想看,上面提到的中國文學家,除了魯迅先生,哪一張臉擺出去,要比他更有分量?

關於魯迅的作文

而且魯迅先生非得那麼矮小,那麼瘦弱,穿件長衫,一副無所謂的樣子站在那裏。他要是長得跟蕭伯納一般高大,跟巴爾扎克那麼壯碩,便是一個致命的錯誤。可他要是也留着于右任那把長鬍子,或者像沈君儒那樣的光腦袋,古風是有了,畢竟還是不像他。他長得非常像他自己,非常地 “五四”;非常地“中國”,又其實非常地摩登……西洋人因爲西洋的強大,固然在模樣上佔了便宜,可是真要遇見優秀的中國人,那種骨子裏的儒雅凝鍊,脫略虛空,那種被彼得盧齊準確形容爲“高貴的消極”的氣質,實在是西方人所不及。好比中國畫的墨色,可以將西洋的五彩繽紛比下去;你將魯迅先生的相貌和西方文豪比比看,真是文氣逼人,然而一點不囂張。

那年蕭伯納在上海見魯迅,即稱讚他好樣子,據說老先生應聲答道:早年的樣子還要好。這不是魯迅會講話,而是他看得起蕭伯納,也看得起他自己。

我這不是以貌取人麼?是的,在最高意義上,一個人的相貌,便是他的人。但以上說法只是我對老先生的一廂情願,單相思,並不能徵得大家同意的。好在私人意見不必徵得同意,不過是自己說說而已。

中國第一好玩的人我喜歡魯迅的第二個理由,是老先生好玩,就文學論,就人物論,他是百年來中國第一好玩的人。

“好玩”這個詞,說來有點輕佻,這是現在小青年隨口說的話,形容魯迅先生,對不對呢?我想來想去,還是選了這個詞。這個詞用來指魯迅,什麼意思呢?我只好試着說下去,看看能不能說出意思來。

最近二十年,“魯迅研究”總算比較能夠將魯迅放回他生存的時代和“語境”中去,不再像過去那樣,給他塗上厚厚的意識形態塗料,比較平實地看待他。那麼,平心而論,在他先後、周圍,可以稱作鬥士、先驅、導師、革命家的人,實在很不少。譬如章太炎敢於鬥袁世凱,魯迅就很欣賞;創建民國的辛亥烈士,更是不計其數;梁啓超鼓吹共和,蔡元培首倡學術自由,胡適宣揚民主理念,梁漱溟親力鄉村建設……這些人物不論成功失敗,在中國近代史都稱得上是先驅和導師,他們的事功,可以說均在魯迅之上。

魯迅一輩子叫喊國事天下事,可是你說他熱衷政治,他既不入國共兩黨,也不做官;你說他是個文人,他卻私下和當時的“亂黨”交接甚密,還入過左聯。就拿他常被通緝這件事來說,將魯迅和政治家比較,也不算怎樣地不恰當。據說,白色恐怖時期,魯迅曾經認真地向革命者打聽嚴刑拷打究竟是怎樣的滋味,可見他是準備吃苦頭的。

老先生“迭宕自喜”

現在我這樣子單挑個所謂“好玩”的說法來說魯迅,大有“以偏蓋全”之嫌,但我不管它,因爲我不可能因此貶低魯迅,不可能抹煞喜歡魯迅或討厭魯迅的人對他的種種評價。我不過是在衆人的話語縫隙中,撿我自己的心得,描一幅我以爲“好玩”的魯迅圖像。

以我私人的心得,所謂“好玩”一詞,能夠超越意義、是非,超越各種大字眼,超越層層疊疊的價值判斷與意識形態,直接感知那個人——當我在少年時代閱讀魯迅,我就會不斷不斷髮笑。成年以後,我知道這發笑有無數祕密的理由,但我說不出來,而且幸虧說不出來——這樣一種閱讀的快樂,在現代中國的作家中,讀來讀去,讀來讀去,只有魯迅能夠給予我,我相信,他這樣寫,知道有人會發笑。

隨便舉一個微不足道的例子吧,在《看蕭與看蕭的人們》中,記錄宋慶齡通知魯迅說,蕭伯納到了上海了,正在那裏吃飯,問他願不願意去見見。魯迅於是寫道:有這樣的要去見一見,那就見一見吧。

什麼意思呢?沒有什麼意思,但這裏面有一層需要說卻又不好說、說不好就很不好玩的意思。什麼意思呢——蕭是大人物,魯迅知道自己也是大人物,不去見,或趕緊去見,看得很重,或存心看輕,都沒必要,都不恰當,都不大方。其實魯迅是想要見見的,又其實不見也無所謂。現在人家來了,邀請也來了,那麼——有這樣的要去見一見,那就見一見吧。

這意思很深,也很淺,很率性,也很得體,他當時那麼想了一想,事後這麼寫了一筆,很輕,很隨便,用了心思,又看不出怎樣地用心思,然而有這麼一筆在——後來便寫他去了,居然坐在那裏看蕭和衆人吃飯,等等等等——這就是我所謂的好玩,很不起眼的兩句話,我年輕時讀到,不注意,中年後讀到,心裏笑起來。

魯迅真正的可愛處,是他的“迭宕自喜”。

“迭宕自喜”什麼意思呢?也不好說,這句話我們早就遺忘了,我只能粗暴而庸俗地翻譯成“好玩”。然而“迭宕自喜”也罷,“好玩”也罷,都屬於點到爲止的說法,領會者自去領會,不領會,或不願接受的,便說了也白說。我今天要來強說魯迅的“好玩”,先已經不好玩,怎麼辦呢,既是已經在這裏裝成講演的樣子,只好繼續做這吃力不討好的事。我們先從魯迅的性格說起。

先生的性格

最近我弄到一份四十多年前的內部文件,是當年中宣部爲了拍攝電影《魯迅傳》,邀請好些文化人的談話錄,當然,全是文藝高官,但都和老先生認識,打過交道。幾乎每個人都提到魯迅先生並不是一天到晚板面孔,而是非常詼諧、幽默、隨便、喜歡開玩笑。

我有一位上海老朋友,他的親舅舅,就是當年和魯迅先生玩的小青年,名叫唐弢。唐弢上世紀五六十年代看見世面上把魯迅弄成那副兇相、苦相,就私下裏對他外甥說,哎呀魯迅不是那個樣子的,還說,譬如老先生夜裏寫了罵人的文章,隔天和那被罵的朋友酒席上見面,互相問起,照樣談笑。除了魯迅深惡痛絕的一些論敵,他與許多朋友的關係,絕不是那樣子黑白分明。

在回憶老先生的文字中,似乎女性比較地能夠把握老先生“好玩”的一面。近年的出版物,密集呈現了相對真實的魯迅,看下來,魯迅簡直隨時隨地對身邊人、身邊事在那裏開玩笑。連送本書給年輕朋友,也要順便開個玩笑———給剛結婚的川島的書:我親愛的一撮毛哥哥呀,請你從愛人的懷抱中伸出一隻手來,接受這枯燥乏味的《中國文學史略》。那種親暱!那種仁厚與得意!

我猜,除了老先生遇見什麼真的憤怒的事,他醒着的每一刻,都在尋求這種自己製造的快感。

好玩的人懂得自嘲,懂得進退,他總是放鬆的,豁達的,遊戲的。“好玩”,是人格乃至命運的龐大的餘地、豐富的側面、寬厚的背景,好玩的人一旦端正嚴肅,一旦憤怒激烈,一旦發起威來,不懂得好玩的對手,可就遭殃了。

先生的遊戲文章

依我看,歷來推崇魯迅那些批判性的、匕首式的、戰鬥性的革命文章,今天看來,大多數是魯迅先生只當好玩寫寫的,以中國的說法,叫做“遊戲文章”,以後現代的說法,就叫做“寫作的愉悅”——所謂“遊戲”,所謂 “愉悅”,直白的說法,可不就是“好玩”——譬如魯迅書寫的種種事物,反禮教、解剖國民性、鼓吹白話、反對強權等等,前面說了,當時也有許多人在寫,其激烈深刻,並不在魯迅之下,時或猶有過之。然而九十多年過去,我們今天翻出來看看,五四衆人的批判文章總歸及不過魯迅,不是主張和道理不及他,而是魯迅懂得寫作的愉悅,懂得調度詞語的快感,懂得文章的遊戲性。

可是我們看他的文字,通常只看到犀利與深刻,不看到老先生的得意,因爲老先生不流露。這不流露,也是一種得意,一種“玩”的姿態,就像他講笑話,自己不笑的。

我們單是看魯迅各種集子的題目,什麼《而已集》啊、《三閒集》啊,《準風月談》啊、《南腔北調集》啊,真是順手玩玩,一派遊戲態度,結果字面、意思又好看,又高明。他給文章起的題目,也都好玩,一看之下就想讀,譬如《一思而行》、《人心很古》、《馬上支日記》等等等等,數也數不過來。想必老先生一起這題目,就在八字鬍底下笑笑,自己得意起來。《花邊文學》中有兩篇著名的文章:《京派與海派》、《南人與北人》,竟是同一天寫的,顯然老人家半夜裏寫得興起,實在得意,煙抽得一塌糊塗,索性再寫一篇。

中國散文中這樣子到末尾一筆宕開,宕得這麼懇切,又這麼漂亮,真是隻有魯迅。大家不要小看這結尾:它不單是爲了話說回來,不單是爲了文章的層次與收筆。我以爲更深的意思是,老先生看事情非常體貼,他既是犀利的,又是厚道的,既是猛烈的,又是清醒的,不會將自己的觀點與態度推到極端,弄得像在發高燒——一個憤怒的人同時是個智者,他的憤怒,便是漂亮的文學。

有這樣渾身好玩的態度,魯迅的文章便可以儘管嚴肅、儘管深刻,然後套個好玩的題目,自己笑笑——他曉得自己的文章站得比別人高,更曉得他自己站得比他的文章還要高—— 站得高,看得開,所以他好玩得起,遊戲得起。所謂“嘻笑怒罵皆成文章”,其實古今中外,沒幾個人可以做到。

他的語氣和風調,哪裏只是激憤犀利這一路,他會忽兒深沉厚道,如他的回憶文字;忽兒辛辣調皮,如中年以後的雜文;忽兒平實鄭重,如涉及學問或翻譯;忽兒精深蒼老,如《故事新編》;忽兒溫柔傷感,如《朝華夕拾》;而有一種非常絕望、空虛的況味,幾乎出現在他各個時期的文字中——尤其在他的序、跋、題記、後記中,以上那些反差極大的品質,會出人意料地揉雜在一起,難分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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