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易離婚協議書範文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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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離婚制度是我國婚姻法中至關重要的組成部分,是保障婚姻自由,維護婚姻家庭關係穩定健康的重要渠道。你想知道簡易離婚協議書怎麼寫嗎?接下來就一起分享本站小編爲大家整理的20xx簡易離婚協議書吧!

簡易離婚協議書範文大綱
簡易離婚協議書【一】

男方:×××,漢族,25歲,××省××縣××鄉××村人,住本村。

女方:×××,漢族,23歲,××省××縣××鄉××村人,住本村。

男女雙方××××年9月1日結婚,××××年××月生一女孩×××,現就離婚事議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遵照執行:

1、男女雙方都同意離婚。

2、婚生女×××跟隨男方×××共同生活,女方肖××每月給付生活費300元,以現金形式每月5日前給付,男方保證女方每月至少可探望女兒一次,時間定爲每月最後一個星期日,由女方負責接送。

3、中電視機一臺(康佳29#),冰箱一臺(新飛雙門210L),洗衣機一臺(小鴨全自動)、組合音響一套歸女方李××所有;組合傢俱一套(牀、牀頭櫃、大衣櫃、梳妝檯)、沙發一套、茶几一個、牀上用品一套、廚具一套(包括鍋、碗、液化汽竈及抽油煙機)歸男方所有;各人衣服歸個人所有,個人生活用品(女方首飾、化妝品、男方剃鬚刀等)歸個人所有。無共同債務。

4、夫妻雙方不存在生活困難需要幫助的情況。

5、此協議一式三份,男女雙方各持一份,交婚姻登記機關一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男方:×××(簽字,按手印)女方:×××(簽字,按手印)

20××年×月×日20××年×月×日

簡易離婚協議書【二】

協議人:張XX,女,1988年8月8日出生,住廣西貴港市幸福路XX號。

協議人:李XX,男,1988年9月9日出生,住廣西貴港市幸福路XX號。

協議人張小雨、李志明雙方於20xx年8月8日在貴港市港北區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登記手續。20XX年3月6日婚生女兒李小明出生。因雙方性格不合,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決定協議離婚。現雙方協議如下:

一、張XX與李XX自願離婚。

二、女兒李小明由張小雨撫養,另李志明每個月支付600元的撫養費。

1、撫養費包括生活費、醫療費、教育費用等。如果子女撫養期間產生一次性大額支出的,雙方再協商解決;

2、撫養費支付時間和方式,如果一方不能夠按時支付的,每天加收3%的賠償金。

3、撫養費支付到子女年滿18週歲,超過18週歲以後,確實由必要支付撫養費時,雙方協商確定數額和支付時間;

4、離婚後一年內子女戶口遷到一方,另一方應協助辦理,如果不協助,則賠償損失50000元人民幣。

5、離婚後另一方戶口一年內遷出,如果超過該時間的,按日支付補償金50000元。

6、離婚後,一方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不得改變子女的姓氏,擅自改變的,應及時恢復原來的姓氏,並一次性支付賠償金20xx0元。

三、雙方夫妻共同財產清單如下:

1、房屋,分割辦法;

2、存款,分割辦法;

3、傢俱電器,分割辦法;

4、股票、基金,分割辦法;

5、汽車,分割辦法;

6、其他投資、財產,分割辦法。

四、夫妻共同債權及債務:

1、雙方共同債權,分割辦法;

2、雙方共同債務,分割承擔辦法。

五、探望權行使辦法:

1、探望子女的時間;

2、探望子女的方式;

3、探望子女的地點;

4、爺爺、奶奶探望權的行使;

六、其他問題約定:

七、本離婚協議一式叄份,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在雙方簽字,並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相應手續後生效。

協議人:

協議人:

協議簽訂日期:

簡易離婚協議書【三】

男方姓名:XXX出生年月:XX年XX月XX日民族:XX身份證號:XXXXXXXXXXXX住址:XXXXXXXXXXXX

女方姓名:XXX出生年月:XX年XX月XX日民族:XX身份證號:XXXXXXXXXXXX住址:XXXXXXXXXXXX

雙方於XX年XX月XX日在____區人民政府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結婚證號碼XXXXXXXXX),並生有1名婚生女(,19XX年XX月XX日出生)

現因雙方性格不合無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就自願離婚一事達成如下有小孩的離婚協議書條款:

一、雙方自願解除夫妻關係。

二、婚生女由女方直接撫養。撫養期間,男方承擔婚生子的撫養費(包括醫療費、教育費、保險費)XXXXXXXX元;

女方應悉心撫養婚生子,不得有虐待、遺棄、家庭暴力行爲;

男方每個月可以探望婚生女X次,也可以到學校探望,每週可與婚生女共同居住X天,寒暑假可以共同居住X天,女方有協助的義務;

探望權的行使以不影響學業爲準。

任何一方對婚生女身心健康有損害行爲的,將視爲放棄撫養、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另一方有權要求變更直接撫養權或中止、取消探望權;

三、財產分割

(1)雙方認可婚後分開居住期間各自收入歸各自所有的約定;

雙方認可婚後個人隨身物品歸個人所有。個人隨身物品中包含衣物、首飾、個人用品、手機、化妝品等個人專用物品。

婚前財產:

婚前個人債權債務:

婚姻存續期間個人債權債務:

(2)女方自離婚證領取之日起,取得下列夫妻之間共同財產的所有權:彩電一臺、冰箱一臺、洗衣機一臺、空調一臺、傢俱一套、組合音響一套、生活日用品X件,總計約XXXX元;

銀行存款XXXX元,歸女方XXXX元,男方XXXX元;運營出租車,作價XXXX元,歸女方XXXX元,男方XXXX元。

(3)雙方確認無其它共同債權、無共同債務。

四、男方確認給女方經濟補償XXXX元;

五、離婚後,一方不得干擾另一方的生活,不得向第三方泄漏另一方的個人隱私和商業祕密,不得有故意損壞另一方名譽的行爲,否則承擔違約金元。

六、雙方確認對方是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人,能夠自行處分自己的行爲和財產。

七、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待有效的法律文書生效時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承諾對該協議書的字詞義非常清楚,並願意完全履行本協議書,不存在受到脅迫、欺詐、誤解情形。

八、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部門保留一份。在雙方簽字,並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相應手續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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