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車接送責任書(精選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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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車接送責任書 篇1

爲了確保校車接送幼兒安全無事故,明確幼兒園、校車駕駛員、幼兒家長三方責任,幼兒園與校車駕駛員、幼兒家長簽訂校車接送安全責任書。

校車接送責任書(精選15篇)

責任書明確了幼兒園、駕駛員和家庭都有對幼兒進行交通安全、文明乘車教育的責任,並引導幼兒遵守交通安全規則。現簽訂接送安全責任書如下:

一、駕駛員必需保障校車車輛狀況良好,駕駛員素質高,確保相應座位,不超載。

二、禁止幼兒乘坐過程中站立。

三、幼兒乘坐校車,在指定站點上下車,由父母(或監護人必須滿18週歲)接送幼兒。

四、早間自站點上校車後到幼兒園;下午自上校車後到指定站點下車,安全教育、檢查由園方負責;幼兒早間上車之前和下午放學回家下車以後的安全由幼兒家長(或監護人)負責。

五、乘坐車輛途中一切安全由駕駛員負責。

六、駕駛員還必須和家長簽訂安全責任書。

校車接送責任書 篇2

爲進一步明確和落實學校(幼兒園)管理接送車輛的安全責任,規範和嚴肅安全事故的責任追究,切實保障廣大學生(幼兒)的生命安全,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山西省校車管理規定(試行)》和市公安局、教育局《關於加強全市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鹽公局〔20xx〕149號)的要求,特簽訂本責任書。

一、接送車所有人、駕駛員履行下列責任

1.明確告知乘坐接送車學生(幼兒)的家長,接送車不是學校(幼兒園)的自備車,與學校(幼兒園)也沒有僱傭關係,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學校(幼兒園)不承擔任何責任。

2.接送學生(幼兒)的車輛都是非客運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不賠償營運險。

3.乘坐接送車存在交通安全危險,家長要謹慎選擇。

4.接送車按照規定參加檢測,各項指標檢測合格,安全防護、自救設施齊全。

5.駕駛員沒有受過刑事處罰、持相應準駕車型駕駛證滿三年、三年內任一記分週期內記分不超過12分、三年內未發生過交通死亡事故,經身體檢查無嚴重高血壓、心臟病和其他危及安全行車疾病。

6.接送學生(幼兒)期間服從學校(幼兒園)的管理,接送學校(幼兒園)的安全檢查。

7.接送學生(幼兒)時嚴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規,不超員超速,按規定路線行駛。接送幼兒和國小低年級學生落實好跟車監護人,杜絕幼兒、國小生失管現象。

8.教育學生安全乘車,到接送點時(家長來接的學生幼兒)必須把學生幼兒交給家長,(家長不接的學生幼兒)交待學生幼兒及時回家;如有家長因有事耽誤未按時趕到接送點的,接送車駕駛員必須多等5分鐘或電話聯繫家長;對未聯繫到家長的要把學生幼兒帶回學校(園)交給相關責任人,如果是末班車一定要把學生幼兒送到家。有特殊情況出現必須及時請示校(園)領導。

9.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按交巡警部門事故鑑定書承擔相應責任,不逃避,不推諉。

二、家長履行下列責任

1.家長知曉接送車的性質。接送車不是學校(幼兒園)的自備車,與學校(幼兒園)也沒有僱傭關係,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學校(幼兒園)不承擔任何責任。

2.家長自願將孩子委託接送車車主、駕駛員接送,所交費用由家長與車主協商確定,按時交納。

3.家長必須按時接、送孩子。

4.孩子因病因事不乘坐接送車要提前電話告知接送車車主(駕駛員)。

5.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家長要按照交巡警部門事故鑑定書承擔相應責任,不得威脅車主、駕駛員人生安全,不得聚衆鬧事。

學生所在班級姓名: 接送車所有人(簽名):

家長(簽名): 駕駛員(簽名):

校車接送責任書 篇3

爲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公安部、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國小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教育部《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強中國小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的緊急通知》明確園長做好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責任。制定以下責任書:

一、校車車輛要求。幼兒園自備或租用校車都稱爲校車,校車應及時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並經法定檢驗合格,確保其技術性能良好、安全可靠方能使用;租用車輛時必須與租用單位簽訂租用合同、安全責任書;嚴禁購買或租用故障車、拼裝車、報廢車和個人機動車等作爲校車;嚴禁超員和租用個人車輛接送學生。

二、校車駕駛人要求。幼兒園聘用的校車駕駛人員必須作風正派、舉止文明、身體心理健康、具有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且要先經公安機關交管部門審驗合格後方能聘請;幼兒園要與駕駛員簽訂聘用合同、接送安全責任書;嚴禁聘用三年內任一記分週期內累計分滿12分或者發生過交通死亡事故,並負有責任的駕駛人駕駛校車接送學生。

三、校車隨車護送人員要求。幼兒園要聘用一名或一名以上的專職工作人員或兼職教師作爲每趟接送幼兒的護送隨車人員。隨車護送人員必須作風正派、舉止文明、責任心強、思想政治覺悟高、身體心理健康,且應掌握相關的交通安全常識、應急救護常識;隨車護送人員要配合、監督駕駛員按預定路線圖接送、遵守交通規則,按時完成好接送工作,做好行車中的幼兒安全管理,以及幼兒、家長、幼兒園之間的交接工作;隨車護送人員在遇到突發事件時,必須按預定應急預案在第一時間向有關人員及有關部門上報情況,並做好幼兒安全轉移救護工作。

四、加強園內校車管理,確保幼兒接送安全。幼兒園園長、法人代表作爲交通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要負起校車管理職責。

(一)要詳細掌握園內接送幼兒的校車、校車駕駛人、隨車護送人以及校車運行時間、行駛路線等基本情況,形成方案材料並把相關材料發放到園內所有工作人員及幼兒家長手中,與幼兒監護人簽訂接送合同書、安全責任書,建立檔案;

(二)要對接送幼兒的所有校車駕駛人、隨車護送人員定期進行面對面的安全教育;

(三)堅決取締無牌無證、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的車輛接送幼兒,嚴禁用低速載貨汽車和三輪機動車、拖拉機接送幼兒;(四)要制定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車及其駕駛人、隨車護送人管理臺帳,對校車的日常運行維護與檢驗、駕駛人遵章守則及其審驗、交通事故與安全教育等情況進行跟蹤記錄,做好做細各種應急預案,切實加強幼兒園校車的日常使用管理;

(五)要定期和不定期對校車進行維護保養,隨時保證其安全技術性能處於完好狀態。幼兒園應指派專人對校車每次運載幼兒的情況進行查驗,發現超載、超速或其他交通違章行爲,應當制止。

(六)幼兒園組織春遊等需要學生集體乘車外出活動的,要嚴格辦理報批手續,且必須租用專業交通運輸部門安全性能可靠的客車、並配備具有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且對行駛路線熟悉的駕駛人員;

(七)對接送學生專用校車,應當按規定噴塗有公安廳交警總隊和省教育廳制定的統一標識。

五、幼兒園要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考覈獎懲制度,對認真履行職責,在交通安全工作中成績顯著的要給予表彰;對因管理鬆懈,責任不落實而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責任,是民辦幼兒園的予以取締。

六、要把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作爲幼兒園各項考覈的基本要素。

七、本責任書雙方簽字後正式生效。

八、責任書的要求不因責任人的更換而改變,責任人如有更換的,接任者繼續履行。

責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校車接送責任書 篇4

爲進一步明確和落實學校(幼兒園)管理接送車輛的安全責任,規範和嚴肅安全事故的責任追究,切實保障廣大學生(幼兒)的生命安全,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山西省校車管理規定(試行)》和市公安局、教育局《關於加強全市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鹽公局〔20xx〕149號)的要求,特簽訂本責任書。

一、接送車所有人、駕駛員履行下列責任

1.明確告知乘坐接送車學生(幼兒)的家長,接送車不是學校(幼兒園)的自備車,與學校(幼兒園)也沒有僱傭關係,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學校(幼兒園)不承擔任何責任。

2.接送學生(幼兒)的車輛都是非客運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不賠償營運險。

3.乘坐接送車存在交通安全危險,家長要謹慎選擇。

4.接送車按照規定參加檢測,各項指標檢測合格,安全防護、自救設施齊全。

5.駕駛員沒有受過刑事處罰、持相應準駕車型駕駛證滿三年、三年內任一記分週期內記分不超過12分、三年內未發生過交通死亡事故,經身體檢查無嚴重高血壓、心臟病和其他危及安全行車疾病。

6.接送學生(幼兒)期間服從學校(幼兒園)的管理,接送學校(幼兒園)的安全檢查。

7.接送學生(幼兒)時嚴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規,不超員超速,按規定路線行駛。接送幼兒和國小低年級學生落實好跟車監護人,杜絕幼兒、國小生失管現象。

8.教育學生安全乘車,到接送點時(家長來接的學生幼兒)必須把學生幼兒交給家長,(家長不接的學生幼兒)交待學生幼兒及時回家;如有家長因有事耽誤未按時趕到接送點的,接送車駕駛員必須多等5分鐘或電話聯繫家長;對未聯繫到家長的要把學生幼兒帶回學校(園)交給相關責任人,如果是末班車一定要把學生幼兒送到家。有特殊情況出現必須及時請示校(園)領導。

9.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按交巡警部門事故鑑定書承擔相應責任,不逃避,不推諉。

二、家長履行下列責任

1.家長知曉接送車的性質。接送車不是學校(幼兒園)的自備車,與學校(幼兒園)也沒有僱傭關係,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學校(幼兒園)不承擔任何責任。

2.家長自願將孩子委託接送車車主、駕駛員接送,所交費用由家長與車主協商確定,按時交納。

3.家長必須按時接、送孩子。

4.孩子因病因事不乘坐接送車要提前電話告知接送車車主(駕駛員)。

5.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家長要按照交巡警部門事故鑑定書承擔相應責任,不得威脅車主、駕駛員人生安全,不得聚衆鬧事。

學生所在班級姓名: 接送車所有人(簽名):

家長(簽名): 駕駛員(簽名):

校車接送責任書 篇5

爲認真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和《濰坊市校車安全管理條例》,進一步明確校車駕駛人交通安全工作責任,規範車輛運營行爲,切實維護學生交通安全,特制定本責任書。

1.校車駕駛人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① 取得相應準駕車型駕駛證並具有3年以上駕駛經歷,年齡在25週歲以上、不超過60週歲;

② 最近連續3個記分週期內沒有被記滿分記錄;

③ 無致人死亡或者重傷的交通事故責任記錄;

④ 無飲酒後駕駛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記錄,最近1年內無駕駛客運車輛超員、超速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爲記錄;

⑤ 無犯罪記錄;

⑥ 身心健康,無傳染性疾病,無癲癇、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車安全的疾病病史,無酗酒、吸毒行爲記錄。

2.嚴格按照校車覈定人數、規定線路、運行時間接送學生。嚴禁出現漏接學生、超員或者更改運行線路等情況,在接送學生過程中不得搭乘社會人員。

3. 積極主動配合安全生產監督部門、公安部門、教育部門、交通運輸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對校車進行監管;積極配合學校加強學生上下學的組織管理,科學調整接送學生上下學時間。

4.經上級有關部門批准,學校組織學生集體外出參加相關教育活動,在制定應急預案和安全防護措施後,可使用校車。除此以外,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准,不得利用校車從事一切運營活動。

5. 積極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按時參加車輛定期檢測,保證每學期開學前到車管部門進行一次安全技術檢驗,每月自行進行一次安全技術臨檢,檢驗合格後,方可投入運營。

6. 嚴格遵守校車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文件規定,積極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交通安全教育和培訓活動,認真執行校車的各類安全管理制度,確保車輛安全運行。

7. 校車駕駛人應配合校車所有人及時維護和保養車輛。在校車運行過程中,及時發現車輛存在的問題和安全隱患,並向校車所有人、服務學校和有關部門及時彙報,採取有效措施,及時整改問題,消除安全隱患。

8.校車駕駛人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嚴禁出現疲勞駕駛、酒後駕駛、超員超速駕駛或駕證不符等違法違規行爲。

9.校車駕駛人出現違法運營行爲的,由監管執法部門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和校車駕駛人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生效。如校車駕駛人有變動,應提前向學校申請備案。學校重新與新校車駕駛人簽訂《校車交通安全責任書》,在新校車駕駛人未簽字前,原校車駕駛人仍應履行本責任書所列各項責任。

責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校車接送責任書 篇6

爲了確保校車接送幼兒安全無事故,明確幼兒園、校車駕駛員、幼兒家長三方責任,幼兒園與校車駕駛員、幼兒家長簽訂校車接送安全責任書。

責任書明確了幼兒園、駕駛員和家庭都有對幼兒進行交通安全、文明乘車教育的責任,並引導幼兒遵守交通安全規則。現簽訂接送安全責任書如下:

一、駕駛員必需保障校車車輛狀況良好,駕駛員素質高,確保相應座位,不超載。

二、禁止幼兒乘坐過程中站立。

三、幼兒乘坐校車,在指定站點上下車,由父母(或監護人必須滿18週歲)接送幼兒。

四、早間自站點上校車後到幼兒園;下午自上校車後到指定站點下車,安全教育、檢查由園方負責;幼兒早間上車之前和下午放學回家下車以後的安全由幼兒家長(或監護人)負責。

五、乘坐車輛途中一切安全由駕駛員負責。

六、駕駛員還必須和家長簽訂安全責任書。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校車接送責任書 篇7

安全工作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礎,爲了確保學校學生的生命安全,確保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進一步加強學校接送學生車輛駕駛員的責任,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特簽定本責任書。

1、保持接送車車況處於良好狀態。要定期對汽車進行維護、保養和檢修,並做好相應記錄備查;

2、駕駛員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按操作規範安全駕駛,文明駕駛,嚴禁酒後開車,嚴禁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麻醉藥品後開車,嚴禁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開車;

3、遇到自然災害、惡劣天氣等嚴重影響交通安全,採取其他措施難以保證交通安全時,不得強行開車;

4、駕駛員要熟悉接送學生路線的路況,在城鎮路段上行駛時速不超過60公里,在村間路段上行駛時速不超過40公里。特別在危險路段、人羣密集的地方要減速慢行。

5、駕駛員要根據乘車學生人數合理劃分趟次,每趟載人不得超過覈定人數,不得超載;不得違反規定客貨混裝;

6、駕駛員要在每次接送學生時清點乘車學生人數,不得漏接,確保把每一位學生送到指定地點,與學生家長做好銜接。要教育學生文明乘車,安全乘車。

7、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

8、本責任書一式三份,駕駛員執一份,學校執一份,派出所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駕駛員(簽字):______ ______鎮中心國小(蓋章):

______鎮派出所(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校車接送責任書 篇8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的責任和權益:

1、合同起止時間從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提供車號爲_____,_____座 _____中(大)巴作爲甲方的專用校車,乙方同時應提供相應駕照的合格司機。

2、乙方提供的車輛必須符合國家安全標準,手續齊備,不得提供報廢車、套牌車或假年檢車或未年檢的車輛,否則所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3、乙方提供的校車必須手續齊全,須持有各種合法證件(駕駛證、行駛證、車牌、養路費、汽車各項年審及公安部門鑑定的檢測合格報告證件,缺一不可)以保證校車暢通無阻,順利接送學生,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法律、經濟責任由乙方承擔(含安全事故,車輛被扣、罰款、執照、扣留證件等),一切合法證件的複印件交學校保管;校車接送學生的時間內(車內必須有學生和跟車教師),乙方司機必須爲自己和學校着想,有交警檢查車輛時,保證學生安全的前提下,靈活、避讓,以免罰款,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4、在接送過程中,因車輛故障或其他原因而誤時,乙方必須自己找車按時接送學生,不得發給學生路費自行回校或回家,更不得甩掉學生不管,引發學生或家長投訴,否則一次扣50元,而由此引起的不良後果或經濟責任由乙方承擔。

5、乙方應按照指定路線和接送點接送學生,不得擅自改變路線和接送點,如有改動,當由校方主管領導決定;乙方應安全送返指定接送點,學生不得漏送漏接、不得沒到接送點提前讓學生下車,否則,一切不良後果由乙方承擔(擅自改動行車路線、接送點、漏接、漏送引起家長、學生投訴的每次扣50元)。跟車教師另行處理。

6、乙方有責任與義務處理接送期間突發事件,如遇突發事件不予理睬,聽之任之,也要追究乙方責任。

7、在合同期間內,特別是在接送時間內,尤其要注意自身言行、儀表,其思想品行不得有損學校形象,要禮貌待人,不得打罵、侮辱學生,不與學生、教師、家長爭吵,要保持車輛的清潔。

8、合同期間,特別是在校車接送時間內,乙方司機應特別注意安全行車,做到“寧停三分,不爭一秒,確保學生安全”。不準酒後開車,開車時不準抽菸,不準打電話或接電話,不準和他人交談,不準開快車。在接送過程中如司機違規或操作不當,造成事故,由該車司機或車主承擔所有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9、乙方提供的車輛每天按甲方規定的時間和線路接送學生。如發生汽車故障,乙方必須調過其它合格車輛接送。費用責任由乙方負責。乙方必須要提供與原車型相同的車輛,甲方不負責調車。

10、司機應積極管理好學生車上紀律及安全等工作,服從跟車教師的合理安排;在安全的情況下,謹言慎行停則停,該等則等,不能粗暴、隨意甩脫學生,確保安全。

11、在接送過程中,證件、手續一切齊全的情況下,違反交通規則,司機故意違章或沒帶齊有關證件的、其罰款由駕駛人(乙方)承當。若司機故意違章、造成後果一切由當事人負責(車主)。

12、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供的車輛狀況進行監督,如車輛過分殘破或不符合安全標準,甲方有權隨時終止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校車接送責任書 篇9

安全工作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礎,爲了確保學校學生的生命安全,確保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進一步加強學校接送學生車輛駕駛員的責任,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特簽訂本責任書。

1、保持校車設備車況處於良好狀態,是交通安全的重要保證,要把汽車的維護、保養和修理放在重要位置,將每次修車情況做好記錄備查;

2、駕駛員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按照操作規範安全駕駛,文明駕駛,嚴禁酒後開車,嚴禁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麻醉藥品後開車,嚴禁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開車;

3、遇到自然災害、惡劣氣象條件等嚴重影響交通安全情形,採取其他措施難以保證交通安全時,不得強行開車;

4、在道路上行使,不得超過限速標誌標明的最高時速,在沒有限速的路段,應當保持安全行使,不得強行開車;

5、載人不得超過覈定人數,不得違反規定客貨混裝;

6、隨時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

7、本責任書一式二份,駕駛員執一份,學校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駕駛員(簽字): 校長: 學校(簽字蓋章)

校車接送責任書 篇10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交通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中國小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爲了做好車輛及駕駛員的管理工作,保證乘車安全,並做到準時整點,促進“平安校園”的建設,制定本責任書。

一、駕駛校園車輛的駕駛員必須持有合法駕駛手續,具有三年以上駕駛經歷,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責任心強。

二、駕駛員在接送學生前,必須對駕駛車輛進行嚴格的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堅決不上路行駛,時刻保持車況良好。

三、駕駛員駕駛車輛接送學生堅決做到不超員行駛、不超速行駛,上下學生一律停靠在安全的地點。

四、嚴禁酒後駕駛,出車接送學生不能飲酒。學校發現酒後駕車,有權停止接送,由於飲酒造成不正常駕駛,出現人爲事故,責任自負。

五、不能超速行駛。爲了趕時間,有意加快速度,致使學生碰撞,造成人身傷害,後果責任自負。

六、由於駕駛技術不過硬等出現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害等後果責任自負,不能請人代駕。

七、學生從上車到下車這時間段生命由司機負責,請務必嚴格遵守交通法規,開車時不接不打私人電話,確保學生的生命安全。

八、雨雪天氣和大霧天氣特別注意行駛安全,不能行駛時,及時告知家長和學生。

九、嚴格按學校作息時間和放假時間行校車,確保準點到校,不影響正常的教學秩序。

十、積極聽取跟車教師的建議。

十一、違反上述規定的,對駕駛員按有關規定處理,造成安全事故的,司機承擔所有責任。

校長簽字: 司機簽字:

爲了加強對幼兒園及校園車輛的安全管理,堅決杜絕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特簽訂此責任狀。

一、駕駛校園車輛的駕駛員必須由有合法駕駛手續,具有三年以上駕駛經歷,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責任心強。

二、駕駛員在接送幼兒前,必須對駕駛車輛進行嚴格的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堅決不上路行駛,時刻保持車況良好。

三、駕駛員駕駛車輛接送學生和幼兒時堅決做到不超員行駛、不超速行駛,上下幼兒一律停靠在安全、寬闊的地點。

三、嚴禁酒後駕車,出車接送學生不能飲酒。學校發現酒後駕車,有權停止接送,由於飲酒造成不正常駕駛,出現人爲事故,責任自負。

四 、不能超速行駛。爲了趕時間,有意加快速度,致使學生碰撞,造成人身傷害,後果責任自負。

五、由於駕駛技術不過硬等出現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害等後果責任自負,不能請人代駕。

八幼兒從上車到下車這段的生命安全由司機負責,請務必遵守交通法規,確保幼兒的生命安全

十 雨雪天氣和大霧天氣特別注意行駛安全

十一 開車時不接不打私人電話

四、違反上述規定的,對駕駛員按有關規定處理,造成安全事故的,司機承擔所有責任。

校車接送責任書 篇11

爲切實加強我校學生接送車的安全管理工作,預防和杜絕安全事故,保障學生乘車安全,根據江華縣《關於切實加強中國小校幼兒園接送學生幼兒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各級部門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結合我校(以下簡稱甲方)實際特與校車方(以下簡稱乙方)簽訂此交通安全責任書。

一、參與我校校車的車主即是車輛所有人及駕駛人員(校車方,以下簡稱乙方)。

二、乙方提供車輛號爲:

(1)、有相應準駕車型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

(2)最近3年內任一記分週期內沒有累計記滿12分的記錄;

(3)未發生過致人死亡且負有責任的交通事故;

(4)駕駛證依法經公安部門審驗合格;

(5)身心健康,言行文明,無嗜酒等不良習好,無傳染性疾病,無癲癇、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車安全的病史;

(6)無犯罪或嚴重違法記錄)

三、乙方提供的校車不能是報廢車、套牌車或假年檢車或未年檢的車輛。車輛必須符合國家安全標準,手續齊全,須持有各種合法證件,以保證校車暢通無阻,順利接送學生。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法律、經濟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含安全事故,車輛被扣、罰款、執照、扣留證件等)。另乙方一切合法證件的複印件交學校保管。

四、乙方必須配備隨車人員1-2名,每天隨車,負責學生上下車、過馬路和行車過程中學生的秩序與安全。(注:隨車人員必須認真填寫隨車記錄交由值日老師覈實後方能行車走人)。

五、在接送過程中,因車輛故障或其他原因而誤時,乙方必須自己找車按時接送學生,不得發給學生路費自行回校或回家,更不得甩掉學生不管,而由此引起的不良後果或經濟安全責任由乙方承擔。

六、乙方應按照指定路線和接送點接送學生,不得擅自改變路線和接送點。如有改動,當由校方主管領導決定;乙方應安全送返指定接送點,學生不得漏送漏接、不得沒到接送點提前讓學生下車,否則,一切不良後果由乙方承擔。

七、乙方有責任與義務處理接送期間突發事件。(1)、在接送學生過程中發生侵害學生人身、財產安全的違法行爲時,及時採取措施對學生進行保護,並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2)、發生車輛交通事故時,及時採取救助措施,保護現場,並向相關部門報告。如遇突發事件不予理睬,聽之任之,將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八、接送時間內,乙方司機文明行車,安全駕駛,不得打罵、侮辱學生,不與學生、家長爭吵。保持車廂內外整潔,確保車輛設備、設施齊全有效,必需配備有效的滅火設備。

九、在接送過程中如司機違規或操作不當,造成事故,由該車司機或車主承擔所有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嚴禁酒後開車,開車時不準抽菸,不準接打電話,不準和他人交談,不準開快車。

十、乙方提供的車輛每天按甲方規定的時間和線路接送學生,保證學生正常上下學的時間。接送過程中,如發生汽車故障,乙方必須調過其它合格車輛接送,費用責任由乙方負責。

十一、在接送過程中,證件、手續一切齊全的情況下,違反交通規則,司機故意違章或沒帶齊有關證件的、其罰款由乙方承當;發生超載,被交警部門扣證、罰款,均由乙方承擔。

十二、乙方應交人民幣3000元(¥叄仟元)給甲方爲風險保證金,乙方當爲學校接送校車身份期間不遵守此責任書,甲方不予退還乙方風險保證金。

責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校車接送責任書 篇1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中國小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爲了做好車輛及駕駛員的管理工作,保證乘車學生安全,並做到準時整點,促進“平安校園”的建設,制定本責任書。

一、駕駛校車的駕駛員必須持有合法駕駛手續(A1駕駛證),具有三年以上駕駛經歷,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責任心強。

二、駕駛員在接送學生前,必須對駕駛車輛進行嚴格的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堅決不上路行駛,時刻保持車況良好。

三、駕駛員駕駛車輛接送學生堅決做到不超員行駛、不超速行駛,上下學生一律停靠在安全的地點。

四、嚴禁酒後駕駛,出車接送學生不能飲酒。學校發現酒後駕車,有權停止接送,由於飲酒造成不正常駕駛,出現人爲事故,責任自負。

五、不能超速行駛。爲了趕時間,有意加快速度,致使學生碰撞,造成人身傷害,後果責任自負。

六、由於駕駛技術不過硬等出現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害等後果責任自負,不能請人代駕。

七、學生從上車到下車這時間段生命由司機負責,請務必嚴格遵守交通法規,開車時不接不打私人電話,確保學生的生命安全。

八、雨雪天氣和大霧天氣特別注意行駛安全,不能行駛時,及時告知家長和學生。

九、嚴格按學校作息時間和放假時間行校車,確保準點到校,不影響正常的教學秩序。

十、服從教育局和學校的領導,積極聽取跟車教師的建議。

十一、違反上述規定的,對駕駛員按有關規定處理,造成安全事故的,司機承擔所有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______鎮中心校 司機簽字:____________

法人簽章: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校車接送責任書 篇1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的責任和權益:

1、合同起止時間從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提供車號爲_____,_____座 _____中(大)巴作爲甲方的專用校車,乙方同時應提供相應駕照的合格司機。

2、乙方提供的車輛必須符合國家安全標準,手續齊備,不得提供報廢車、套牌車或假年檢車或未年檢的車輛,否則所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3、乙方提供的校車必須手續齊全,須持有各種合法證件(駕駛證、行駛證、車牌、養路費、汽車各項年審及公安部門鑑定的檢測合格報告證件,缺一不可)以保證校車暢通無阻,順利接送學生,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法律、經濟責任由乙方承擔(含安全事故,車輛被扣、罰款、執照、扣留證件等),一切合法證件的複印件交學校保管;校車接送學生的時間內(車內必須有學生和跟車教師),乙方司機必須爲自己和學校着想,有交警檢查車輛時,保證學生安全的前提下,靈活、避讓,以免罰款,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4、在接送過程中,因車輛故障或其他原因而誤時,乙方必須自己找車按時接送學生,不得發給學生路費自行回校或回家,更不得甩掉學生不管,引發學生或家長投訴,否則一次扣50元,而由此引起的不良後果或經濟責任由乙方承擔。

5、乙方應按照指定路線和接送點接送學生,不得擅自改變路線和接送點,如有改動,當由校方主管領導決定;乙方應安全送返指定接送點,學生不得漏送漏接、不得沒到接送點提前讓學生下車,否則,一切不良後果由乙方承擔(擅自改動行車路線、接送點、漏接、漏送引起家長、學生投訴的每次扣50元)。跟車教師另行處理。

6、乙方有責任與義務處理接送期間突發事件,如遇突發事件不予理睬,聽之任之,也要追究乙方責任。

7、在合同期間內,特別是在接送時間內,尤其要注意自身言行、儀表,其思想品行不得有損學校形象,要禮貌待人,不得打罵、侮辱學生,不與學生、教師、家長爭吵,要保持車輛的清潔。

8、合同期間,特別是在校車接送時間內,乙方司機應特別注意安全行車,做到“寧停三分,不爭一秒,確保學生安全”。不準酒後開車,開車時不準抽菸,不準打電話或接電話,不準和他人交談,不準開快車。在接送過程中如司機違規或操作不當,造成事故,由該車司機或車主承擔所有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9、乙方提供的車輛每天按甲方規定的時間和線路接送學生。如發生汽車故障,乙方必須調過其它合格車輛接送。費用責任由乙方負責。乙方必須要提供與原車型相同的車輛,甲方不負責調車。

10、司機應積極管理好學生車上紀律及安全等工作,服從跟車教師的合理安排;在安全的情況下,謹言慎行停則停,該等則等,不能粗暴、隨意甩脫學生,確保安全。

11、在接送過程中,證件、手續一切齊全的情況下,違反交通規則,司機故意違章或沒帶齊有關證件的、其罰款由駕駛人(乙方)承當。若司機故意違章、造成後果一切由當事人負責(車主)。

12、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供的車輛狀況進行監督,如車輛過分殘破或不符合安全標準,甲方有權隨時終止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校車接送責任書 篇14

爲了加強對接送車輛的安全管理,堅決杜絕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特與司機簽訂此責任書。

一、駕駛校園車輛的駕駛員必須由有合法駕駛手續,具有三年以上駕駛經歷,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責任心強。 二、駕駛員在接送學生前,必須對駕駛車輛進行嚴格的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堅決不上路行駛,時刻保持車況良好。

三、駕駛員駕駛車輛接送學生時堅決做到不超員行駛、不超速行駛,上下學生時車輛一律停靠在安全、寬闊的地點。

四、嚴禁酒後駕車,出車接送學生不能飲酒。學校發現酒後駕車,有權停止接送,由於飲酒造成不正常駕駛,出現人爲事故,責任自負。 五、不能超速行駛。爲了趕時間,有意加快速度,致使學生碰撞,造成人身傷害,後果責任自負。

六、由於駕駛技術不過硬等出現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害等後果責任自負,不能請人代駕。

七、學生從上車到下車這段的生命安全由司機負責,請務必遵守交通法規,確保幼兒的生命安全

八、雨雪天氣和大霧天氣特別注意行駛安全

九、開車時不接不打私人電話

十、未列出的責任與追責按《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執行。

校長(簽字): ___________ 責任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學校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校車接送責任書 篇15

安全工作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礎,爲了確保學校學生的生命安全,確保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進一步加強學校接送學生車輛駕駛員的責任,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特簽訂本責任書。

1、保持校車設備車況處於良好狀態,是交通安全的重要保證,要把汽車的維護、保養和修理放在重要位置,將每次修車情況做好記錄備查;

2、駕駛員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按照操作規範安全駕駛,文明駕駛,嚴禁酒後開車,嚴禁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麻醉藥品後開車,嚴禁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開車;

3、遇到自然災害、惡劣氣象條件等嚴重影響交通安全情形,採取其他措施難以保證交通安全時,不得強行開車;

4、在道路上行使,不得超過限速標誌標明的最高時速,在沒有限速的路段,應當保持安全行使,不得強行開車;

5、載人不得超過覈定人數,不得違反規定客貨混裝;

6、隨時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

7、本責任書一式二份,駕駛員執一份,學校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駕駛員(簽字): 校長: 學校(簽字蓋章)

簽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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