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部規章制度(精選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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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部規章制度 篇1

一、工作時間不準做影響工作或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喝酒、吃零食、閒聊、下棋等)。

保安部規章制度(精選18篇)

二、工作時間應統一着工作服、佩戴證件,不得穿背心、短褲、拖鞋等。

三、保持制服的清潔平整,不得翻卷衣領、褲腳,上班前必須整理儀表,不得留長髮、鬍鬚,上班時要保持良好的姿態。

四、保安隊員不得說粗話、髒話、假話及不利於團結的話,推行“文明執法”,提倡“微學服務”,杜絕不良現象發生。

五、保安隊員巡邏時A至B點不安排巡邏時間,不定時巡邏A點鐘到C巡邏,B點到E點巡邏,停車場售票處安排1個人。巡邏期間不準吸菸。

六、保安隊員巡邏要做到:多查、多看、多走、多巡,必須要做到。

七、保安隊員“請假、工傷、病假”必須要做到請示主管領導,經主管領導批准後方可請假,必須做到下級服從上級,違者作扣除考覈獎。

八、每天做好交接班記錄,如實把情況寫進交接本子裏。主管領導上班前每天檢查交接記錄,有事情及時彙報上級領導。

九、值班人員用餐時必須有人員值班,不得空崗用餐,一旦發現異常情況,可以處理的處理,不能處理的彙報上級。

十、外執勤人員必須按規定經常巡邏注意位置(綠化地、停車場小賣部、路標、路牌等),發現可疑的人要查問清楚,防止盜竊、丟失情況的發生。

保安部規章制度 篇2

保安人員在公司中代表公司形象的一面旗幟,門衛保安的形象直接影響到來訪人員對公司印象的好壞;再者確保公司安全和防盜,維護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1、值班時要穿保安服並整潔,嚴禁穿短褲、拖鞋上班。

2、不遲到、不早退、不擅自離崗,上班時間不能吃零食、看書報、打瞌睡;並按月對考勤打卡機的時間進行調對。

3、嚴格按訪客登記表來執行來客登記和進出廠車輛的記錄。

4、必須對出廠車輛進行檢查防止不必要(偷盜)現象的發生。

5、人員攜帶物品出廠,經憑各部門出具的證明才予放行。

6、公司車輛、人員在上班時間外出,經過問事由並記錄出入時間。

7、負責管理公司場地的車輛停放秩序,自行車進出公司大門均應下車推行,疏導大門內外無關人員。

8、在上下班時間嚴格監督和控制員工攜帶公司內部物品出廠(嚴防員工偷盜公司物品)。

9、工人下班後要注意檢查各車間是否已關水、關電、關氣、關窗,如未關好,要及時關好,並做好登記報告上級,若發現本廠防範不足或本廠員工違規行爲,應及時報告上級。

10、定期配合生產主管進行檢查消防設施,消除安全隱患。

11、值班室內不得打牌、賭博,嚴禁無關人員在內閒聊。

12、負責做好:“防火、防盜、防爆、防破壞”的`“四防”工作。

13、負責每天員工打卡的監督工作,在每天上下班時保安應提前調好考勤打卡機,防止員工代人打卡、亂調機打卡、錯位打卡等現象的發生。

14、負責司機對內部放行單的簽署工作,如果司機沒有簽署內部車輛放行單就不給放行。

15、晚上值班保安必須按每小時一次在廠區內巡視。

16、每天應搞好廠區內衛生。

保安部規章制度 篇3

一、依照法律、法規及各項規章制度對園區治安情況進行巡視檢查。

二、保安員實行24小時全天候巡邏服務,確保每班崗位人員不少於一人,巡邏不少於一次,堵截各類違法犯罪分子,確保轄區安全。

三、巡邏過程中,須佩帶電筒、對講機等巡視器材。

四、對巡邏中發現的問題及隱患及時做出處理,並通過對講機向保安隊長或其他值班領導報告。

五、 保安隊長負責治安巡邏的檢查、監督工作,協助中心主任處理突發事件。

六、 保安巡邏員在巡邏過程中應多看、多聽、多嗅以確保完成巡邏任務。

七、 嚴格執行《保安巡邏規程》,對重點部位實施重點監控,阻止閒雜人員在園區內亂竄,阻止未經許可的人員進入園區重點要害部位。

八、 注意來往人員的動向及攜帶物品,對可疑人員應前往盤問、檢查證件,必要時可檢查所帶物品。

九、 遇有盜竊、流氓違法犯罪分子,應立即設法擒獲,並及時與有關部門聯繫。

十、 發現吵架時,應予以勸止,發現大家鬥毆等情況時應及時報警。

十一、 發現火情,應立即組織撲救並迅速報警。

十二、 接受住戶信息反饋,積極爲住戶聯繫,及時解決和協助處理入駐企業投訴和求助。 十三、 在執勤過程中,當保安隊長檢查到各崗位的保安員時,保安員應向隊長或班長敬禮並彙報巡邏情況,保安隊長應向保安員回禮。

十四、 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在接崗隊員尚未到崗時,原班隊員不得離開,可通過對講機系統向值班室或保安隊長查詢。

十五、 巡邏隊員下崗後將巡視器材進行交接,並做好相關記錄。

保安部規章制度 篇4

第一條 爲了規範保安員工着裝行爲,樹立公司良好形象,促進公司規範管理,依據公安部有關規定要求,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保安制式服裝是指本公司保安按照規 定穿着統一服裝。包括常服、訓練服、制式襯衣及保安大檐帽、棉帽、訓練帽、貝雷帽、領帶、腰帶等。

本規定所稱標誌是指本公司保安穿着制式服裝時佩帶的 專用標誌,包括帽徽、胸徽、臂章、肩章、級別標誌等。

第三條 在工作時間內,保安應嚴格按照下列規定着裝:

一、 應當配套穿着,不同制式服裝不得混穿。值勤時着 春秋服、冬服、棉大衣,必須扎黑色制式武裝帶;着夏服,必須扎制式腰帶;着兩用大衣,必須扎配套大衣外腰帶。除工作需要或者其他特殊情況外,應當穿深色鞋子。

二、 保安着裝時,除在辦公室、宿舍或者其它不宜帶帽 的情形外,應當按規定戴保安專用帽。

(一) 着常服(春秋服、冬服)或者外着制式襯衫時, 帶大檐帽(棉帽);着訓練服時,戴訓練帽。

(二) 戴大檐帽、訓練帽時,帽檐前緣應當與眉齊高; 戴棉帽時,棉帽下緣距眉1至1.5公分。

(三) 大檐帽、訓練帽的飾帶併攏整齊,並保持水平。

(四) 進入室內時,通常在脫帽後將其掛在衣帽鉤上 (帽徽朝下);無衣帽鉤,立姿時將帽夾於左腋下(帽頂向體外側,

(五) 在宿舍內,帽子統一放置在牀鋪的指定位置,具 體位置以執勤點爲單位統一規定。

第四條 保安着裝時應按照規定配戴帽徽、胸徽、臂章、肩 章、級別標誌、公司標識等,不得配戴與保安身份或執行任務無關的標誌、配飾。

第五條 在下列情形下,保安在工作時間內可以不着制式服 裝:

一、 執行特殊(種)任務不宜着裝的;

二、 從事非着裝保安服務的;

三、 按照公司和客戶單位的約定,不着制式服裝的;

四、 其他不宜着裝的。

第六條 在下列情況下,保安不得着制式服裝;

一、 非工作時間外出的;

二、 按照規定休假、探家的;

三、 因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

第七條 保安着裝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 愛護並妥善保管配發的保安制式制服、標誌,保持 清潔;不得變賣、出租、抵押;不得擅自拆改或者贈送、轉借給非保安人員。

二、 保持端正的站姿、坐姿和行走姿式。談吐文明,精

三、 隨身攜帶由公司統一配發的工作證。

四、 兩名以上保安人員着裝徒步巡邏值勤或外出時,應 當兩人成行、三人成列、威嚴有序。

五、 不得將制服與便服混穿,不得歪戴帽子,不得披衣、敞懷、挽袖、卷褲腿,着制服時內衣下襬必須扎入褲內,不得外露。

六、 不得穿拖鞋、赤腳或赤腳穿鞋。

七、 不得染指甲、留長指甲,不得染彩發;男保安不得留長髮(蓄髮不得露於帽外,帽沿以下發長不超過1.5釐米)、大鬢角、剃光頭、留鬍鬚,女保安不得燙髮、髮辮不得過肩。

八、 除工作需要或患有眼疾外不得戴有色眼睛。

九、 不得邊走邊吸菸、吃東西、扇扇子,不得袖手、背手和插手,不得搭肩、挽臂、攬腰,不得嬉笑打鬧和高聲喧譁,不得在室外席地而臥。

十、 除參加重大禮儀活動或工作需要外,不得到酒店、飯店就餐飲酒,非因工作需要不得進入營業性娛樂場所。

第八條 保安季節性換裝,由公司統一規定。參加會議、培訓或外出學習、值勤人員,由公司臨時規定着裝要求。

第九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保安部規章制度 篇5

一、職責

1、行政人員負責保安員裝備的採購與監督工;

2、倉庫管理員負責保安裝備入庫、擺放、出庫、清洗等工作;

3、財務部負責保安裝備的領用登記、發放、退回、換裝工作;

4、保安管理部負責保安裝備的日常管理;

5、保安員負責當班時期各裝備的維護和保管。

二、保安員裝備管理規定

保安員裝備是保安從業單位按照公安部規定的標準,爲保安員配備執勤所需的交通、通信、防衛、防護等準備器材並集中保管指定專人負責定期保養維護,保安裝備包括:

1、對講機及其配件;

2、電警棍;

3、強光手電筒、手提式手電筒

4、易耗品:如手套、警用雨衣、雨鞋、簽字筆等;

5、辦公用品:電腦、巡邏登記本等。

6、交通工具:電瓶巡邏車。

7、日常用品:如洗衣機、電飯煲、電磁爐、取暖器、被褥、牀單、枕頭、臉盆等 。

備註:以上物品隨時更新,列表附件1(採購物品市場指導價格明細表)爲準

三、 對講機的使用管理

對講機使用者必須隨身攜帶,嚴禁隨手亂放,下班須交接好,一旦損壞丟失責任確定必須賠償;對講機通話必須規範用語,以及使用人每天進行日常維護,發現故障需要維修的,應立即上報公司進行維修。

1、保安各崗位配置1部對講機,特殊情況試項目而定。

2、對講機只供當班保安員使用,實行"誰使用、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如有損壞,當事人需照價賠償。對講機損壞未查出責任人時,由當班班長、隊長負責維修和賠償

3、對講機備用電源由專人負責集中充電,統一調換,以保證對講機正常使用。 4、使用對講機時一律戴耳麥,對講機佩戴在右腰後,嚴禁隨手亂放 5、對講機通話必須使用規範文明用語,禁止大聲喧譁。

6、交接班時要做好交接驗收,發現問題詳細記錄並及時上報項目負責人。 7、如遇安保項目合同到期或合同終止情況下,保安裝備需退回公司。

四、電警棍的使用管理

保安員在執勤期間,應注意自我防護,保安員執勤時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可使用電警棍等防護裝備:

1、協助捕捉現行違法犯罪嫌疑人遭到抗拒的。

2、協助處理打、砸、搶、聚衆騷亂或結夥鬥毆事件的。

3、國家、集體和人民羣衆生命財產遇到正常進行的不法侵害,情況緊急的。

4、遇到違法犯罪嫌疑人襲擊,需保護自身安全的。

5、只供保安員在緊急情況下防衛使用,非當班人員嚴禁佩戴和使用。 6、嚴禁提供給他人使用,未經保安部主管批准,嚴禁攜帶警棍外出。 7、嚴禁用警棍嬉戲打鬧或交給他人玩耍。

8、交接班時要做好交接驗收,發現問題詳細記錄並及時上報。

9、非執勤時間不得使用保安員裝備。

10、當班人員嚴格按照規定進行使用和維護,如損壞,當事人需按價賠償。 11、如遇安保項目合同到期或合同終止情況下,保安裝備需退回公司。 五、易耗品、日常用品的使用管理

1、公司發放至各安保項目的易耗品屬正常消耗,保安員不需承擔任何費用。 2、公司本不提供日常用品的發放,如保安員需要,公司可根據實際情況安排採購員統一購買,採購費用需由保安員個人承擔。

六、生效及修訂

本制度自簽發之日起生效,之前頒佈的規定即行廢止,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制訂、負責解釋和修改

保安部規章制度 篇6

一、考勤工作以服務崗點班組爲單位進行,服務崗點負責人擔任考勤員,對崗點考勤工作負全責。

二、服務崗點的工作作息時間、勤務班次、倒班形式等,一律由公司決定。

三、請休假:

請休假及請休假的程序手續執行公司《請休假管理制度》規定。

四、違規行爲及違規行爲的處理

(一)、遲到早退:在規定的上班時間之後到崗的爲遲到;在規定的下班時間前離崗爲早退。

(二)、曠職:未經公司批准,擅自不按規定到崗上班的爲曠職。下列行爲也視爲曠職:

1、工作分配調動後不按時到崗工作的;

2、違反《請休假管理制度》規定的離崗、離職行爲;

3、睡崗、空崗、脫崗等行爲;

4、酒後上崗、當班飲酒行爲;

5、違反辭職規定的棄崗離職行爲。

(三)、對違紀行爲處理如下:

1、遲到早退:月內1次,罰款10元;月內累計2次,罰款50元; 月內累計3次,取消當月崗位績效獎。

2、曠職:1日扣發3日崗位工資,取消當月崗位績效獎或罰款100元;月內累計3天以上,扣發全部在帳存工資並予以辭退。

3、違反辭職規定棄崗離職的:扣發全部在帳存工資,如給公司或服務客戶造成經濟損失的,依法追究經濟賠償責任。

五、考勤員:

(一)、工作職責:

1、按日進行考勤並做好考勤記錄;

2、在保證完成勤務任務前提下,科學安排保安員請休假並執行《請休假管理規定》規定;

3、每月10號前向公司服務管理部報送上月《考勤表》並附上月發生的《請銷假條》;

4、確保上報的崗位考勤數據真實準確,對出現的錯誤後果承擔經濟責任。

(二)、工作紀律:

1、規範登記考勤簿,嚴禁塗改。違者,按項罰款50元。

2、如實記勤,嚴禁弄虛作假、漏記、瞞報、錯報;嚴禁越權准假。違者,按項罰款100元或取消當月職務績效獎,年內重犯,並處免職。

3、崗上出現曠職、違約離職及其它非正常減員時,必須在3小時內報告公司服務管理部,違者,按項罰款200元,並取消當月職務績效獎。 本制度自20xx年4月1日開始實行。

保安部規章制度 篇7

爲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維護企業財物和員工利益、安全以及生活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門衛(保安人員)作爲公司的形象代表,必須做到以下幾條:

1、精神飽滿,盡心盡職;

2、紀律嚴明,嚴於律已;

3、禮貌待人,誠實守信;

4、反應迅速及時,時時提高警惕。

二、門衛(保安)的主要職責

1、保障公司財產及員工財產、員工人身安全;

2、協助行政部門維護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及嚴肅性;

3、協助行政部門維護宿舍秩序和宿舍管理;

4、協助行政部門的員工招聘工作;

5、維護及監督廠區及公司大門口的清潔衛生;

6、維護公司交辦的其它保衛事務。(如:廚房用餐紀律等)

7、向行政部負責和適時高效完成行政部交付的任務;

8、協助行政部門負責廠區範圍內的消防安全等。

三、門衛(保安)值班細則和任務

1、遵守公司規章制度,態度和諧有禮,工作認真負責,不得在門衛室閒聊,保持工作精神飽滿、精力旺盛;

2、上班時間員工憑請假單外出,無單無據無相關主管人員授權批准的請假條、憑條、保安必須進行阻止其外出並作好登記;

3、下班時間及假日員工進出廠區或宿舍應佩戴員工證,對未戴員工證者,門衛必須進行阻止,對違紀且態度惡劣者,上報行政部處理;

4、門衛(保安)對在廠區亂吐痰及亂扔果皮紙屑垃圾雜物和在車間吃早餐人員必須進行阻止和糾正,對違紀且態度惡劣者,上報行政部處理;

5、被公司開除及離職人員,門衛憑批准後的出門單給予放行,並嚴格檢查行李物品並進行登記備案;

6、外來人員因公入廠,門衛應先以禮相待,先幫其聯絡,徵得受訪人同意後方可讓其進入公司;

7、公司職員上班時間進出廠大門,必須到保安室做好登記,寫清原因,如請假、曠工或因公外出、去向、時間等;

8、對提交的小件物品,信函、文件等應由保安代發,對進出的人員、車輛所攜帶的物品有疑問時,應及時詢問相關人員加以確認無誤後放行;

9、嚴禁不明身份人員或來訪人員,不能出示有效證件和不能說清被訪人員姓名的來訪者進入廠區。

10、門衛(保安人員)應認真監督廠紀、廠風、廠容、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維護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11、夜間22:30關燈後定期對員工宿舍進行巡查,發現不良行爲、風氣,及時阻止、糾止、指導。

四、車輛進出管理

1、自行車進入廠區必須要求推行進出、以示對公司的禮貌行爲;、

2、外來機動車輛進入,開門後引領其進入指定外來合適的停車位置,以便予通行;

3、外來車輛的進出,必須對其作好詳細記錄,進出廠時間、公司名稱、車牌號碼。

五、巡夜及遇突發事件的處理

1、在晚間應對廠區範圍進行巡視,防止公司的物品失竊,如果發現不負責造成廠裏的財物被盜,一切損失由門衛承擔;

2、發生各種警報時不必驚慌(如颱風、火警、盜警)應沉着冷靜地通知和疏散相關人員,遇有盜警時應先保護好現場,並迅速告知有關人員然後打電話報警;

3、宿舍員工之間發生糾紛或打架鬥毆等事件,知情後進行調解或勸阻,並通知行政部門及時處理;

4、員工與領導發生糾紛或打架鬥毆時,必須及時進行調解及勸阻,並儘量讓事情平穩,然後再通知上級領導處理。

六、門衛(保安)值班的權力

1、有權對不遵守公司規章制度的人員進行提醒、警告或者處罰人民幣5-15元不等;

2、有權對公司的某些不良風氣、習慣進行阻止、糾正及引導、教育等;

3、有權對外來車輛(有疑問的)進行檢查、記錄、拒絕放行並通知行政部處理。

七、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生效並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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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部規章制度 篇8

1.0 職責

1.1 保安部經理負責保安裝備的發放和保管。

1.2 各班長負責對各類裝備的日常使用管理和維護。

1.3 當班保安員負責當班時期各裝備的維護和保管。

2.0 工作要求

2.1 保安裝備包括:

a) 對講機及其配件;

b) 電警棍、警棍。

2.2 對講機的使用管理

2.2.1 保安各崗位配置一部對講機,使用“2”頻道。

2.2.2 對講機只供當班保安員使用,實行“誰使用、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如有損壞,照價賠償;對講機損壞未查出責任人時,由當班班長負責維修和賠償。

2.2.3 對講機備用電源由專人負責集中充電,統一調換,以保證對講機正常使用。

2.2.4 使用對講機時一律戴耳麥,對講機佩戴在右腰後,嚴禁隨手亂放。

2.2.5 對講機通話必須使用規範文明用語,禁止大聲喧譁。

a) 呼叫:“×××(部門/崗位)收到請講。”

b) 回答:“我是×××,收到,請講。”

c) 完畢:“收到。”或“完畢”。

d) 報告情況時應按人、地、時、事、歷、因、果七字要素報告,報告時語言要簡練,發音要清楚乾脆。例如:“我是中銀5號,9:30有一不明身份人員強行闖入,請指示。”

e) 稱呼規範:一律使用文明用語,男性稱“先生“,女性稱“女士”,小孩稱“小朋友”,領導的稱呼應是:“姓加職務”。

f) 呼叫程序規範:當有人在使用對講機,且沒有通話完畢時,其他人不得搶用。

g) 如需彙報值班情況,有情況彙報情況,無情況只需彙報:“中銀號正常”。

2.2.6 交接班時要做好交接驗收,發現問題詳細記錄並及時上報。

2.3 電警棍、警棍的使用管理

2.3.1 只供保安員在緊急情況下防衛使用,非當班人員嚴禁佩戴和使用。

2.3.2 嚴禁提供給他人使用,未經保安部主管批准,嚴禁攜帶警棍外出。

2.3.3 嚴禁用警棍嬉戲打鬧或交給他人玩耍。

2.3.4 嚴禁私自動用警具傷人,違者視情節做出警告、嚴重警告、除名等處分,後果自負。

2.3.5 交接班時要做好交接驗收,發現問題詳細記錄並及時上報。

2.4 當班人員嚴格按照規定進行使用和維護,如損壞按價賠償。

3.0 記錄

3.1 WDWY/ZY-FR-BA2401A 《保安物品發放登記表》

保安部規章制度 篇9

爲搞好校園的安全防範工作,確保教學與生活秩序正常,根據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門衛制度:

一、值班人員要忠於職守,嚴守值班崗位。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擅自離崗,不擅自託人代班;認真填寫值班記錄,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發現異常情況要及時報告。

二、上課期間,門衛一律不準私自放學生出校門,學生如有特殊情況急需外出,必須憑班主任或學生主管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的批條並登記後方可離校。

三、學校禁止外來人員隨意入內。流動攤販、產品推銷員、張貼廣告者及其它社會閒散人員不得進入校園;對來訪人員(家長)須進行身份登記,經覈實並徵得被訪者(班主任、學生)同意後,方可允許進入校內。

四、經許可進出校園的車輛,禁止鳴笛,限每小時5公里速度行駛,並在指定的地點停放。出租車及其它營運車輛禁止入內。

五、對外來人員進出校園攜帶的可疑物品應進行查驗,防止校園財物被盜。嚴禁各種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進入校園。

六、晚上必須在值班室值夜班,做好夜間大門保衛工作和校園巡夜工作。

七、值勤時,既要熱情接待,服務周到,禮貌待人,又要堅持原則,不徇私情,遵守法紀。

八、上學和放學期間,應在學校門前協助疏導師生有序進出校門,確保門前暢通。對在學校門前佔道、滋事、取鬧等行爲,應當及時制止,對不服從管理、危及校園師生人身及財產安全的行爲,應採取果斷措施並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情況嚴重的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警。

保安部規章制度 篇10

按照行爲規範的要求,對違反規定的保安人員,爲達到以懲爲戒的目的,對有下列行爲之一者,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10-20元。並對違反以下規定兩次的,除罰款以外,給予警告一次。 1、 遲到早退在半個小時以內的;

2、 對保安人員儀表形象的要求(如發蓄、蓄鬚,染髮等);

3、 執勤時不着保安服裝或着裝不整(包括服裝不清潔);

4、 執勤時看書報等刊物,收聽錄音機及做與工作無關的其它事情;

5、 私自撥打與工作無關的電話或將電話借與他人使用;

6、 執勤時私自待客或容留非執勤人員;

7、 不服從領導安排,不按時換崗,違反工作規定;

8、 工作態度不認真、散慢,執勤中相互打鬧;

9、 違反行內規範的其它情形,且情節較輕的。

對違反行爲規範要求,有下列行爲之一者,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50一100元,並給予警告一次。

1、 擅自脫崗、串崗、未造成嚴重後果的;

2、 上崗前飲用含有酒精類飲品;

3、 因工作失職,客戶提出意見或不滿的;

4、 未經允許,私自與他人串班或離開崗位者;

5、 不按時參加集體會議或集體活動者;

6、 違反行爲規範的其它情形且情節較重的。

對嚴重違反行爲規範的要求,有下列行爲之一者,按規定予以辭退。 1、 一個月內受到三次警告處罰者;

2、 執勤時睡覺及擅自脫崗造成嚴重後果者;

3、 工作時間飲酒或飲用含有酒精類飲品者;

4、 私自動用客戶物品或車輛的,對造成損失的,後果自負;

5、 不服從管理,自行其事,頂撞辱罵領導者;

6、 利用職權私自收受客戶錢、物者;

7、 執勤時與賓客發生嚴重衝突、鬥毆,給公司造成不良影響者;

8、 執勤時聚衆飲酒、鬥毆,給公司造成嚴重影響者;

9、 私自曠工兩天以上者;

10、 違反行爲規範的其它情形,且情節嚴重的。

保安部規章制度 篇11

值班、值勤換班交班時要認真做好交接工作,嚴密交接手續,交代有關未辦事宜,明確事宜要求,落實未辦事宜。

1、門衛值勤、值班人員要嚴格執行公司的制度,做好安全工作。

2、門衛人員要做到衣着整潔,講究儀表,以禮待人,語言文明。嚴禁在值班室內大撲克、下棋。嚴禁門衛以外人員進入值班室內看報、閒談。

3、嚴格執行來訪客人的登記,非本單位人員、車輛登記要嚴格手續;無合法身份證件人員要與單位內部要關人員、部門聯繫 ,經同意後方能進入單位內部;同時要積極配合政府職能部門的相關工作,對有明顯標誌的車輛(如;警車、工商、稅務、供電)等公務車輛可免於登記,提供進入單位的便利條件。

4、值勤、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值班時不得擅離職守,不得睡覺,不得從事與值班值勤無關的活動。

5、做好報刊收發工作 ,對電匯、掛號信函要及時登記,通知、交送有關部門和人員。

6、值勤、值班人員對出入單位車輛、人員有權進行必要的檢查,特別是運貨車輛應嚴格檢查手續,覈對貨單,對手續不全或單貨不符的不得放行並及時向單位保衛人員報告;對夜間出入單位車輛、人員應進行不定期的檢查,發現可疑情況應及時報告單位保衛幹部,特殊情況可直接撥打公安機關電話報警。

7、值班、值勤換班交班時要認真做好交接工作,嚴密交接手續,交代有關未辦事宜,明確事宜要求,落實未辦事宜。

8、值班、值勤人員要熟悉瞭解單位帶辦領導姓名和聯繫電話。

9、值班、值勤人員要按時開啓設防單位有關技防設施,技防設施發生故障時要及時報告單位保衛人員。

10、值班、值勤人員違反單位門衛管理制度單位將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公司門衛管理制度

門衛管理是企業管理的一個縮影,是體現管理水平的標準之一,爲強化門衛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員工和保安人員。

管理辦法

保安人員要嚴格遵守執行《保安工作條例》、《保安服務協議書》等規章制度,恪盡職守、文明執勤、禮貌待客。

保安人員要做到二十四小時輪留值勤,每兩小時巡視巡邏全公司一次。發現違紀、偷竊等行爲,要及時制止和向上級彙報並作好記錄。發生治安事件和災害事故,應採取積極有效的應變措施,並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發現員工違紀違規行爲,要及時向主管部門彙報,協助處理。

保安人員必須出門站崗值勤。

警衛室要保持乾淨和安靜,物品放置應定位規範,不能在警衛室內吸菸。無關人員不得在警衛室逗留、閒聊、嬉笑、打鬧、藉故刁難、糾纏執勤人員。違者,視情節輕重,嚴肅處理。值勤人員態度粗暴,不文明不禮貌,故意刁難員工或外來人員,一經發現,將按照雙方協議書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嚴格執行員工出入制度。當班員工原則上不得離開公司(含工程建設工地),確需外出,應如實填寫員工出入證或憑出車單出入。部門經理以下員工外出,須由所在部門經理審批;部門經理以上員工外出,須經總經理室審批;不符合上述手續者,保安不準放行。強行外出者,應立即上報人事行政部。外來人員因公務需進公司,經被訪人同意,憑有效證件,準確填寫會客單後,佩戴"來賓證"方可進公司;會客結束後,憑被訪人簽字的會客單,歸還"來賓證"後,方能離開公司。外來人員一時沒有聯繫上被訪人,可在警衛室內的會客室或指定地方等候。嚴禁閒雜或與公司工作無關人員進入公司。

公司員工上班時間不得進行私人會客,特殊情況須經所屬部門領導同意,但只能在警衛室內的會客進行。

衣冠不整、穿拖鞋、穿背心、短褲者,不得進入公司內。

嚴格執行物資管理規定,任何物資出入公司均需辦理有關手續。凡協作單位、施工單位的非本公司物資,進入公司時,需在警衛室登記,末經登記的物資不得放行;凡購買、加工、借用的材料、半成品、工具等物資運出公司須持有財務部出具的出門證,經覈對無誤後方可放行;凡節假日、上班前、下班後,因工作急需外出加工的物資,須經部門經理以上領導簽字同意後方可放行。

嚴格執行車輛出入制度,外來車輛進公司需嚴格檢查,作好登記。摩托車、自行車(食堂購菜、送水車除外),一律不得入公司。本公司車輛外出須憑出車單,如無出車單,保安有權拒絕放行。副總經理以上領導除外。車內人員一律憑出門證(副總經理以上車輛除外),否則不予放行。

嚴禁代人打卡或仿造考勤或打完卡又藉故離開公司。保安要作好違紀違規人員的登記,並及時向人事行政部上報。

對違反本制度又不服從保安管理者,執勤人員有權強制執行,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本制度的解釋權屬人事行政部。

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保安部規章制度 篇12

一、目的: 爲了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維護企業財物和員工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公司所有保安人員。

三、權責: 辦公室(企管部)負責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及執行的監督;總經理覈准執行

四、值班規定:

1、各崗位保安應着制服,保持儀容整潔、精神狀態佳、態度和藹、認真負責

2、熱情接待來訪人員,總經理、領導以及貴賓來訪時應敬禮問好

3、督導員工打卡,按規定穿工衣

4、堅守崗位,不擅離職守,因事離開崗位時必須有保安人員代班,無關人員不得進入保安室

5、值班保安嚴禁睡覺、看小雜誌、酗酒、聽收音機、玩手機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發現一次罰款20元;

6、不定時巡察廠內各區域,包括各樓層水、電、電源開關及倉庫物資,保證重要區域的安全,防止意外事件的發生

7、廠內如發生民事糾紛,應及時勸阻和制止,並及時報告保安隊長或管理部處理

8、保持保安室、公告欄、打卡機及廠門的清潔衛生

9、加強對廠區、宿舍水電、消防設施的巡察,發現問題及時向上級

報告處理,對因工作失職,給公司造成損失者,追究當班保安責任。

五、門禁制度

一)人員進出管理

1、節假日及上班以外時間,如果公司生產部沒加班,保安應阻止員工進入生產部及倉庫,其它特殊情況須經相關部門審覈登記方可進入。

2、員工應自覺維護廠內及宿舍環境衛生,保安有權制止亂扔果皮、紙屑等雜物垃圾的行爲,包括在廠裏邊走邊吃東西的行爲

3、被公司開除及離職人員原則上禁止入廠,例外情況下保安應憑批准後的放行條給予放行,並嚴格檢查其行李物品,嚴禁攜帶任何具有本公司標誌的物品及其它公司財物,一經發現,立即扣留其所有物品。

4、外來人員因公入廠,保安應先幫其聯絡,徵得受訪人同意,並先登記後放訪客進入。

5、上班時間,嚴禁私訪,若有特殊情況需部門主管同意方可在前門保安室會客,會客時間不得超過20分鐘。

二)車輛進出管理

1、本公司車輛進出,須登記進出時間和駕駛員姓名。

2、外來車輛入廠應在保安室登記,出廠時須持有有效人員簽名的《車輛出入登記表》。

3、所有車輛入廠後均應在指定地點停放,自行車出入廠門,必須下車推行。

三)物品進出管理

1、員工及外來人員攜帶行李、包裹進出廠門時,須自覺接受保安的檢查與登記。

2、攜帶物料、加工零件、樣板或模具出廠,須有負責人以上審覈,在《貨物放行條》攜帶物件一欄上註明,經覈實無誤後方可出廠。

3、廠商來廠交貨,應先在保安室登記,由保安通知收貨人員接洽。

4、對人員、車輛所攜帶物件有疑問時,應及時詢問相關人員加以確認。

四)嚴禁以下外來人員進廠:

1、攜帶易燃易爆及危險品的人員及車輛

2、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員

3、推銷產品及收購廢品的人員及車輛

4、非洽談公務人員與車輛,或是洽談公務但拒絕登記檢查者

5、來訪人員報不清受訪部門及受訪人員者

6、來訪人員不能出示有效證件者

五)嚴禁以下公司員工進廠:

1、攜帶違禁物品者

2、上班穿拖鞋、短褲、背心者

3、衣帽不整者

4、未經主管覈准擅自帶客參觀者

5、已經離職者

六)嚴禁出廠的人員、車輛及物品:

1、人同與車輛出廠時拒絕檢查者

2、貨物出廠無放行條或所裝貨物與放行條不符合者

3、人員雖有《貨物放行條》,但未經負責人籤核者

七)檢查時應注意的事項

1、不可觸及人身

2、主要是檢查有無公司產品、物料半成品或工作用具等公司財物爲主

3、檢查時要謙和有禮,避免引起被檢查人的誤會與反感,必要時婉言說明,並請諒解

4、嚴禁有公報私仇、故意刁難等不妥行爲

六、突發事件的處理

1、遇火災、水災、颱風等自然災害時應勇於救護,情節嚴重應迅速向有關部門和主管彙報,如遇颱風警報,保安人員應時刻準備着

2、遇打劫、偷盜等危害廠區安全的行爲,值班保安應迅速與保安隊長及其它保安聯繫,並立即打當地派出所電話報警,處理完畢後,應將事情經過詳細記錄在保安日誌上,嚴重事件應當保護好現場

3、員工之間發生糾紛或有不軌行爲時,保安人員應及時勸阻,並制止事態的進一步發展,本廠員工與外廠員工發生爭吵、鬥毆等行爲時,應協助調解,並及時報告保安隊長處理

4、員工發生急病或工傷時,應立即通知保安隊長和辦公室(企管部),以便迅速安排廠車及時送往醫院治療

七、工作交接

一)值班狀況交接

1、接班時交接班,詳細瞭解上一班次值情況

2、查看保安值班日誌,檢查需交接的公文、信件和證件

3、檢查來訪人員情況

4、上級規定或寄存物品的轉交

二)警具、警械的交接

1、交接班時,仔細檢查對講機、警棍和充電器、手電筒的使用狀態

2、接班後,警具、警械應隨身攜帶,不得交於無關人員玩耍

3、接班時警具如有人爲損壞(因公損傷除外),應追究當事人責任

4、所有交接物品,應在當面交接時清點,檢查清楚,並詳細記錄於保安值班日誌上,以保證遇緊急情況時能投入正常使用,否則,由接班保安負責

八、查勤及巡邏

1、隊長對保安崗哨及人員要堅持不定時查崗查夜,及時糾正保安人員的不規範行爲

2、查崗查夜的時間由隊長自行安排,晚上不得少於2次

3、在查看時發現有違紀行爲,應及時記錄,作爲考覈的依據

4、每日查勤情況應詳細記錄於查勤日報告上,次日交管理部審查

5、查勤內容: 保安儀容儀表;當班保安日誌;物件簽收事宜,人、車、物出廠稽查;異常事件的處理;保安巡邏的內容。

6、保安巡邏內容: 員工着裝及廠證佩帶;上班員工有無睡覺、抽菸、閒聊、串崗等違紀現象;員工的上下班打卡;滅火器位置掛放是否移動,壓力是否夠,有無超過有效期;消防栓是否供水,防火標誌、疏散方

向標誌是否正確;消防通道是否暢通,作業現場有無隱患;水電設施是否正常,門窗安全及衛生,有無其它異常情況等。

九、本制度由辦公室(企管部)制定、修改、解釋,由總經理批准頒佈執行。

保安部規章制度 篇13

目的:爲了規範保安的着裝和秩序,樹立良好公司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範圍:全體保安。

第一條 工作服制度基本流程

本制度規定了公司保安制服的定製、發放、領用及折舊標準,着裝要求、服裝維護等。

第二條 工作服管理部門職能

管理部負責保安制服的各項管理,包括工作服的購買及驗收、工作服的保管與發放、領用核籤、檢查考覈等工作。

第三條 工作服的定製及領用

1、彙總保安人員信息:管理部依照公司在崗保安人數,對制服的數量、尺寸等進行彙總;

2、制服的購買:管理部負責制服的選購、運輸和保管;

3、制服的領取:管理部按照保安人員信息彙總名單核實後發放,並做好登記;

4、制服的盤點:管理部負責人要定期盤點制服,根據保安人員入職離職情況和庫存情況,及時進行申購,備足數量以便使用,並根據使用年限和季節變化及時組織更換。

第四條 工作服的發放標準及使用期限

1、保安制服包括春秋裝、夏裝、冬季大衣及配件。

2、保安人員進入公司後,配發春秋裝、夏裝各二套,大衣一件及必備標誌物。

3、保安人員夏裝的使用期爲一年。春秋裝及帽子、領帶、肩章、臂章等標誌物的使用期爲兩年。冬季防寒大衣無固定使用年限。

第五條 制服的收回與折舊標準

1、如果保安自動離職或被公司辭退的,服裝無需歸還(大衣除外),但需要按規定繳納折舊費。

4、保安冬裝大衣由管理部統一管理,不列入折舊標準。如果丟失或損壞,則需按照原價賠償。若冬裝大衣損壞不能繼續使用,則由管理部統一報損,並重新購買。

5、折舊時間從領用當天開始計算。

第六條 着裝的要求

1、保安人員上班時必需穿着制服,配飾應佩戴齊全。 2、保安應愛護並妥善保管配發的制服、標誌、配飾等。

3、制服不得變賣、出租、抵押,也不得擅自拆改或者贈送、轉借給非保安人員。 4、身着制服時,保安需配帶工作證。保持端正的站姿、坐姿和行走姿式。談吐文明,精神振作。

5、保安制服不得與便服混穿,帽子不得歪戴,不得有披衣、敞懷、挽袖、卷褲腿等不得體行爲,穿着制服時內衣下襬必須扎入褲內,不得外露。 6、保安應定期對使用的制服做清洗及修補,保證着裝整潔。(注:制服自行清潔)。

第七條 着裝的檢查與考覈

1、管理部負責人組織着裝檢查與考覈工作: 2、未按公司要求穿着制服者罰款50元/次;

3、將制服借給非本公司人員穿着者給予通報批評及罰款100元的處罰。若造成4、其他不良後果的,視情節嚴重程度進行處理;

本制度解釋權歸管理部,未盡事宜由管理部負責修訂。本制度經公司覈准後由管理部實施,修改時亦同。

保安部規章制度 篇14

第一條 本公司保安值班其時間規定:

6:50—18:50 18:50—6:50 吃飯:30分鐘

第二條 保安崗位安排:

1、大門崗:白班:蘇仁團(領班)、王玉攀、周澤綿夜班:張森林(領班)、羅光勇、朱達輝

2、新裝車臺:鍾洪根(領班)、白班:葉智燦、王寬仁、夜班:劉保和、龍昌鴻

第三條 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擅離職守,不做與值班無關的事項。

第四條 熟悉業務、認真鑽研、提高業務水平、文明值班、積極妥善地處理好職責範圍內的一切業務。

第五條 重大緊急和超出職責範圍內的業務,應及時向上級業務指揮部門、公司領導彙報和請示,以便把工作做好。

第六條 加強安全責任,保守機密,不得向無關人員泄露有關公司內部的情況。

第七條 維護好室內秩序,做到整潔衛生,禁止在工作時間大聲喧譁,無關人員不得隨便進入該室,愛護公物,杜絕浪費。

第八條 堅持批評與自我批評,團結互助,互相尊重。

第九條 遇有特殊情況需請假或代班者,必須經部門主管同意,否則責任自負

第十條 按規定時間交接班,不得遲到、早退,並在交班前寫好值班紀錄以便分清責任。 第十一條 值班保安在值班時間內擅離職守或睡崗,應給予記大過處分,因情節嚴重造成公司損失者從重論處。

第十二條 各值班人員認真把關,嚴格按照所在崗位職責及作業指導書履行職責。大膽管理,

敢於同壞人壞事做鬥爭,並提報公司處理。

第十三條 做到有理、有利、有節,按章辦事,嚴禁用污言穢語相待員工。

第十四條 上班時間着裝整齊,佩戴一致,不得卷褲腳、袖子等有損保安形象。

第十五條 認真執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及重點部位巡邏排查工作,確保安全。

保安部規章制度 篇15

1、農藥存放必須有專用陰涼倉庫房,並密閉封存,以防藥品蒸發失效或對人產生有毒影響。

2、操作人員在操作之前必須閱讀農藥性質、藥理以及施用目的和施用方法。

3、農藥選擇中儘量選用低毒高效性農藥(如敵敵畏)或生物製劑,少用慎用劇毒性和殘留性強的農藥。

4、施藥操作人員必須配戴專用防毒工作服、口罩和手套等設施。

5、施藥操作人員必須注意施藥方法,如農藥配製濃度不要太高(一般不超過1:500),施操人員儘量選擇上風向施藥,儘量避免直接接觸。

6、施藥人員完畢之後必須立即用香皂、流動清水認真清洗,如有不適感覺,立即去醫院檢查。

7、注意機械保養,不違規操作。

保安部規章制度 篇16

爲了使保安人員衣裝整齊、精神抖擻,既向衆人展示大辰保安隊員的精神風貌,同時也促進保安隊員增強責任意識,謹記工作職責,規範自身行爲,特爲保安隊員配備上崗服裝,並就上崗服裝的穿戴作如下規定:

一、公司爲六名保安隊員提供上崗服裝各一套:春秋裝一套、長袖裝兩件、長褲兩條、領帶一條、大沿帽一頂、帽徽一個、胸章一個、肩章一付、臂章一個。

二、保安隊員必須愛護自己的服裝,穿戴規範,做到經常清洗,以很好的樹立公司和小區形象。

三、保安隊員必須保證此服裝只作上崗服,不得隨心所欲,不得隨意損壞,更不得轉借他人,否則公司將扣回全部服裝款,直至追究責任。

四、保安隊員不得穿此服裝招搖過市,不得穿此服裝去酒吧、網吧、公園、超市等娛樂場所或商業網點,更不得穿此服裝打架鬥毆、從事違法活動,否則一切後果自付。

五、保安隊員如人爲造成服裝、帽子等損壞,必須按價賠償。

六、保安員不得擅自更改服裝的款式,破壞服裝的統一性,影響保安隊整體形象。

七、如保安隊員因違反公司規定的保安守則被公司解聘,公司將扣回全部服裝款。

八、如保安人員自動辭職,配備上崗服裝未滿一年者公司將扣回全部服裝款;配備上崗服裝滿一年但未滿兩年者公司將扣回一半服裝款;配備上崗服裝滿兩年者公司不予扣服裝款。

保安部規章制度 篇17

一 、服裝款式與配置:

1、保安服配置爲:秋冬、春夏制服各2套、大蓋帽1頂(含帽徽)、腰帶和領帶各1條,肩章1對,臂章一副,皮鞋一雙(自備)

二、服裝的使用管理:

1、保安人員正式入職起,由人事行政部統一發放保安服裝。

2、保安服裝的使用期限爲2年。保安人員應對服裝應愛護並妥善保管,如發生遺失和非因工作造成的破損, 應按折舊交納折舊費。因救災、搶險、擒罪犯等造成的破損,可視破損程度進行更換。

三、服裝的製作與尺寸設定標準:

保安人員服裝製作的尺寸按加大、大、中、小號爲製作標準,除特

別情況外,一般不進行量身訂做。

四、保安人員服裝摺舊費計算:

1、保安人員入職後,不收取服裝押金,但因個人原因提出辭職,或因工作表現 違反公司規定被辭退的,應扣減服裝摺舊費用。【保安人員入職服務不足6個月(含)的,離職時扣回全部服裝費的100%;服務滿6個月,不滿24個月的,按服務月數計算減扣服裝摺舊費用。超過24個月的,按新發的標標準和繼續服務月數計算減扣服裝摺舊費用】。

2、保安服裝自發放之日起計算,保安遞交離職書時,連同保安服一齊遞交到人事行政部。服裝摺舊費用由人事行政部在員工離職的結算工資中扣除。

五、服裝價格參考標準

1、冬裝:125元/套,普通藍襯衣30元/件。

2、夏裝:85元/套。

3、棉襖大衣:85元/件。

4、佩飾:大蓋帽 (含帽徽)35元/頂、腰帶12元/條,肩章8元/對,臂章10元/對。

注:以上價格標準如有變動,按程序報請批准後實施。

保安部規章制度 篇18

1、門衛要忠於職守,不得離崗脫崗,不得做與值班無關的事項。

2、門衛要對進出校門人員進行嚴格的查詢、登記和控制,嚴防社會閒散人員進入學校。

3、門衛有對學校財物進行看護的職責,學校財物出校,務必持有相關部門的證明方可放行。加強對校園重點要害部位的夜間巡查。

4、禁止未經同意的機動車輛入校,經同意入校的車輛應明確指出限速限道行駛和禁鳴喇叭等要求,並在指定地點停放,相關人員要履行登記手續。

5、上課期間,不準學生隨意出校,如有特殊狀況要求離校,門衛應在檢查學生持有老師簽署意見的證明後纔可放行。

6、門衛要協助學校做好學生上學、放學期間校門口的安全疏導工作。

7、門衛值班室應有報警電話,持續通信暢通,遇有緊急或突發事件,要及時報告學校和相關部門。

8、值班室內不準酗酒、娛樂,不準長時間接待來訪人員或堆放寄存雜物,持續值班室及其周圍整治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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