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索具管理制度(精選4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2.11W

吊索具管理制度 篇1

本規定目的是明確吊索具管理職責、管理規定及吊索具的採購、領用、檢查、維護保養和報廢等的一般要求,使吊索具管理成爲確保裝卸生產安全、提高作業效率和降低成本的重要保證。

吊索具管理制度(精選4篇)

一、範圍:本規定適用於公司範圍內進行起重作業用吊索具的使用管理。

二、定義:

1.吊索具:用於連接起重物體的吊具和索具的總稱。

2.吊具包括:吊槓、擡槓、平衡樑、鋼板鉤、鋼板卡、電磁吸頭(盤),卡環等。

3.索具包括:鋼絲繩、鋼絲扣、起重鏈條、棕繩、化纖繩帶、纜繩等。

三、管理職責:

1.技術部:

吊索具的採購、驗收、檢驗、索賠,提供使用說明和原始臺帳建立。

吊索具的定期檢查、維護保養和報廢,使用安全色分類標示。

負責起草定期檢查和維修、報廢標準等管理方面的制度。

2.操作部:

計劃、儲存、日常檢查、使用和參與驗收。

吊索具的使用過程中借用、歸還、檢查等的管理。

負責調度、安排吊索具的使用,確保按照使用規範要求使用。

負責起草吊索具存儲、借用、使用、日常檢查等相關管理規定和工藝操作規範。

3.行安部:

根據管理規定和相關規範標準進行監督檢查。

吊索具使用中的監督、檢查。

四、管理規定:

1.採購

操作部根據作業計劃及吊索具使用情況申報購置計劃,技術部根據採購程序從資質較好的廠家實施購置。

2.驗收

新購的'吊索具,技術部須按國家標準認真核對其技術證件及產品合格證書,每件吊索具必須標識負荷、出廠日期,吊索具的證書等,並應建檔備檢;選用自制的非標準吊索具必須出具產品設計報告、強度計算書、產品試驗報告,並經檢驗合格方可入庫。外購技術性強,價值高的吊索具應當有專業技術人員參加選型和驗收。

3.保管檢查

操作部各類吊索具須設置專門存放地點,按不同類型、規格擺放在專用架上或專用場地上,指定專人管理,並做日常檢查檢查。

操作部應將吊索具妥善保管,禁止挪做他用;吊索具要分類標識,擺放整齊,禁止好壞混放;使用完畢後歸還的吊索具,吊索具管理人員應當逐件嚴格檢查,剔除已損壞吊索具,嚴格分類放置;未經過檢查的吊索具不得入庫。

吊索具管理人員必須由經過專業培訓,瞭解和掌握吊索具的使用情況和完好情況,熟悉裝卸工藝規程,掌握常用工屬於的額定負載及使用要求。

吊索具領用要認真核對數據,檢驗吊索具的質量;使用部門根據生產計劃及工藝規程借用吊索具,借用時需辦理借用手續,詳細登記名稱、作業地點、作業貨種及使用載荷等相關情況,並堅持“四不原則”,即:不符合裝卸裝卸工藝要求不借、不符合借用範圍規定不借、沒有整理上架不借、沒有修復不借。

吊索具借後要按期歸還,在歸還時如正常損壞的,由管理人員驗證後退還借條,非正常損壞,由管理領導、技術人員、安全管理人員等共同鑑定,分清責任損壞和非責任損壞,按規定處理。

4.使用

操作部制定有關使用規定,在吊索具使用前應認真進行檢查,檢查工作要經過專業培訓的專人進行。

操作部應當按照製造商的使用說明和有關標準要求正確使用工具、索具和設備,履行檢查和管理職責,確保其處於良好狀態;吊索具要根據裝卸工藝和允許負荷使用,嚴禁違規定和超負荷使用。

5.維護、保養、報廢

技術部應建立臺帳,把製造廠商、規格型號、合格證書、有效期限、數量、檢查的時間、報廢數量及檢查清單等記錄存檔,以備檢查;並建立吊索具明細卡,在各吊索具上應懸掛標有索具名稱、型號、額定載荷、投入使用日期等內容的銘牌;如吊索具負荷標記已看不清的,必須經過負荷試驗後,打上標記再使用,並根據臺帳信息隨時提醒操作部做好吊索具管理

技術部要安排專人不定時抽查,每季度組織一次吊索具全面檢查和維護保養工作,做好書面記錄,並及時解決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並建立定期保養、檢查臺帳。

吊索具維修應當由技術部專業技術人員或廠家維修,保證吊索具必須符合使用要求,以保證安全生產。

技術部建立報廢流程,如正常報廢,由操作部、技術部簽字確認;非正常報廢,應由操作部、技術部、安全部共同簽字確認。技術部應嚴格執行報廢標準,如吊索具無法修復或無修復價值即做報廢;報廢按照吊索具報廢流程報廢,並做好報廢吊索具處理和核銷記錄。

吊索具管理制度 篇2

一、目的

1.1、爲了加強工機具、吊索具的安全管理,防止因設備安全性能不符合要求而造成人身傷害和設備事故,明確管理程序和職責,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適用範圍

2.1、本辦法適用於履行格洛斯鋼管廠維修業務合同所規定的中冶成工寧波檢修分公司的工機具、吊索具的安全管理。

三、術語及說明

四、相關文件

4.1、《檢修物資管理辦法》dwyj2007005

五、職責分工

5.1、綜合組是工機具、吊索具的歸口管理部門。

5.1.1負責制訂工機具、吊索具的點檢標準、給油脂標準、維修技術標準。

5.1.2負責對各類專用吊索的專業點檢、檢修和實施檢測工作。

5.1.3負責吊索具日常維護保養委託及資質審查及管理。

5.1.4負責對操作人員相關知識的`培訓。

5.1.5負責所屬員工持操作證上崗操作。

20xx年9月15日發佈20xx年9月15日實施

5.1.6負責吊索具安全監督管理。

5.2、技術組負責《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操作證》培訓計劃組織相關培訓工作。

5.3、工機具、吊索具操作人員根據分工協議負責日常維護保養,並做好日常點檢及給油脂記錄。維修工機具、吊索具,在使用前操作人員應進行檢查試驗並做好安全確認工作。

六、工作流程

6.1、各相關部門對工機具、吊索具必須加強安全管理,技術部對公司內所有行車吊夾具實行統一調配。

6.2、工具機具安全管理。

6.2.1購買工具,手持電動工具(角相磨光機、手持電鑽、手持砂輪機、電鑽、電鏟、電動搬手)時必須有質保書,合格證,ⅱ類以上機電產品,入庫必須驗收檢查,使用前試操作檢查,操作人會使用操作。

6.2.2購買起重工具,機具(卸扣、滑車、手拉葫蘆、千斤頂、鋼繩、捲揚機等)必須有質量保證書,出廠合格證,生產廠家,使用說明書,資料齊全,入庫驗收檢查,使用前試操作檢查,操作人會使用操作,各種安全防護裝置齊全可靠

6.2.3各種工具機械設備的安全防護裝置齊全,安設備總電源開關分開關,並有漏電保護器,做好接零接地保護,不準一閘多用,裝額定熔斷器。

6.2.4手持電動工具的操作電線必須是銅芯軟電纜線,電纜線中間接頭不允許超過三處,帶有電源插頭,電箱離操作點不能超過10m,接電源由電工進行,接好電,電工檢查無錯誤,方可交使用者。

6.2.5選用汽車式起重機,坦克吊時,必須按吊重量的安全荷載選用,不準以小代大,汽車起重機作業時,腿腳地堅實,不得下沉,腿不伸完不準作業。大小鉤鋼繩裝有防過卷限位器,起吊時試吊無誤方可作業,回轉半徑內無障礙物,由起重掛吊指揮者指揮,信號統一,堅持十不弔。

6.2.6捲揚機起吊作業,電源開關設機旁,單機單閘,固定捲揚機架的鋼繩拴在牢固的建築物或轉向地苗上,禁止利用動力管,電杆作固定物,設立第一道鋼繩夾角應大於90度。使用前應檢測鋼繩,捲揚機的剎車可靠,鋼繩磨損不得超過10%,所有起重機的鋼繩不得與電線,焊線接觸。

6.2.7操作手拉葫蘆時,使用人應檢葫蘆大小鏈條無破損,焊縫無裂口,剎車應有效,大小鉤有防脫落的保險卡,不準超負荷使用。

6.2.8起重指揮由持有起吊掛鉤指揮證者指揮,可操作捲揚機,單軌的電動葫蘆。

6.2.9機械設備建立定期維護保養制度,運行記錄,出庫入庫的驗收制度,保證設備處於良好狀態,不準帶病運行。

6.2.10電焊機必須絕緣良好,安全裝置備全有效,外殼有接地保護,設立單獨的電源開關。二次線不得老化,破損嚴重,接頭不得超過三處。安放在能防雨,防潮處。不準帶電接焊線,焊機和收焊線,人離開必須斷開電源,並清除火種。

6.3、通用吊索具及手動葫蘆等簡易起重機具,由起重掛吊工負責其合理使用、日常點檢和維護保養,根據報廢標準及時報廢更新。

七、附表

7.1鋼絲繩、u型卡扣、手拉葫蘆檢查、保養記錄(dwyj2007014a1)

7.2移動式、便攜式設備檢查記錄表(dwyj2007014b1)

7.3電焊機安全技術要求和驗收表(dwyj2007014c1)

7.4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明細表(dwyj2007014d1)

7.5失準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處置記錄(dwyj2007014e1)

7.6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封存、報廢審批表(dwyj2007014f1)

吊索具管理制度 篇3

爲了加強吊索具的安全使用管理,強化員工使用吊索具的安全意識,規範正確的使用方法,特制訂本制度。

一、吊索具的管理

1、生產計劃部及其它使用吊索具部門指定專人負責吊索具管理,對領用的吊索具必須記入班組《吊索具管理臺帳》(附表1),登記吊索具額定載荷、規格長度、啓用日期、報廢日期等,並且對吊索具進行編號。

2、班長對本班內所有吊索具的安全使用負責。

3、班組兼職安全員協助班組長對吊索具的日常保存和使用情況經常進行檢查。作業人員每天上班前對吊索具進行安全檢查,並填寫《吊索具日常安全檢查表》(附表2)。檢查人將發現的隱患和問題寫在備註欄中並報告班組長,班長至少每週檢查一次作業人員吊索具日常檢查情況,並在檢查表上簽字;部門負責人至少每月檢查一次作業人員吊索具日常檢查情況,並在檢查表上簽字。

4、作業人員對本班組內出現斷裂、鬆動、斷股等問題的吊索具,根據損壞程度及時上報班組長,班組長根據情況做相應處理。

5、禁止班組私自制作、使用未有編號的不受控吊帶、吊索具。

6、對申請報廢的吊索具要及時更換,不得用其他吊索具代替。

7、生產計劃部對吊索具進行定期、不定期檢查,發現問題責令班組整改。

二、吊索具的定置放置

1、有吊索具的班組配置吊索具存放櫃,吊索具能上櫃的'必須上櫃;不能上櫃的選定合適位置存放。

2、作業場所內的吊索具存放櫃必須標識明確,位置固定,方便存取。吊索具按吊帶、鋼絲繩等吊具種類及載荷標識有序放置。

3、吊索具的放置,必須固定、專用,禁止被佔用、挪爲它用。

4、作業場地禁止擺放不使用的吊帶和其它吊索具。

5、禁止露天存放吊索具,冬季使用吊帶時應防止沾水潮溼,以免吊帶凍結被折斷。

6、對申請報廢的吊帶、吊索具做明顯記號,放到固定存放點統一集中處理,作業場所內不得出現報廢的吊索具。

三、吊索具的使用

1、嚴禁超負荷使用。

2、吊帶使用中不應有扭轉打結現象,如有應放勁抖直,在承載時,不要使之打擰。

3、使用吊帶時不允許在沒加保護套的情況下就吊裝承載有尖角、棱邊的貨物。

4、吊帶弄髒或者在有酸、鹼傾向環境下使用後,應立即用涼水清洗乾淨。

5、不能打死結將兩根吊帶連接在一起使用。

6、用於吊注水頭的吊環,如發生裂紋、螺紋鬆動或彎曲變形應禁止使用。起吊前應檢查吊環螺紋是否上滿,開口銷是否插好,一般不準吊環側向或斜向受力。帶有螺紋的吊環應在螺紋處塗上油脂、以防生鏽。

7、不允許吊索具懸掛貨物時間過長。

8、禁止拋擲吊索具。

9、不得采用錘擊的方法糾正已扭曲的吊索具。

10、不要從重物下面拉拽或讓重物在吊索具上滾動。

11、鋼絲繩吊索禁止與帶電的金屬接觸或被電焊、電弧等擊傷,無法避免時應採取絕緣措施。

12、吊索具使用完畢之後必須及時存放原處,禁止在吊鉤上停留放置。

四、吊索具的報廢

1、現場使用的吊帶和其它吊索具的報廢主要由各班組自檢爲主,安全主管部門在現場檢查中發現存有安全問題的吊索具有權下令停止使用或實施報廢。

2、報廢時需要班組長提出申請,填寫吊帶報廢申請表(附表3)報安全主管部門審批,經現場確認後做報廢處理。

3、現場使用的專用吊鉤、鋼絲繩、吊環等的報廢按照《起重機械吊具與索具安全規程》(附件4)實施報廢。

現場吊帶出現下列情況時,實施報廢:

(1)、吊帶出現磨損,穿孔、切口、撕斷。

(2)、承載接縫綻開、縫線磨斷。

(3)、吊帶纖維化、老化、彈性變小、強度減弱。

(4)、纖維表面粗糙易於剝落。

(5)、吊帶出現死結。

(6)、吊帶表面有過多的點狀疏鬆、腐蝕,酸鹼燒損以及熱熔化或燒焦。

(7)、帶有紅色警戒線吊帶的警戒線裸露。

4、各班組應將報廢的吊索具統一放置規定區域,報廢吊帶需剪斷。

五、吊帶的領取

申請人(班長)提出吊帶報廢申請後,安全管理部門簽字蓋章後生效。申請人憑藉此表中的上聯即領用單去庫房領新吊帶,下聯即留存單交由安全管理部門存檔。庫房人員依據簽字蓋章後的申請表辦理領取手續。班長將新吊帶的規格、編號等登記到吊索具管理臺賬中。

六、檢查與考覈

安全主管部門定期組織相關部門對吊索具的安全使用情況進行專項檢查,發現安全隱患,立即採取措施。凡發現違反以上規定的人員,依照《北京首航科學技術開發公司生產安全事故與違章處罰辦法》進行相應的處罰。

北京首航科學技術開發公司通州分部

吊索具管理制度 篇4

1適用範圍

本制度使用於公司各類用於起吊重物的吊具和所具。

包括:鋼絲繩索、普通麻繩與白棕繩索、尼龍繩索、鏈條、抓鬥、夾持吊具、單肢吊索以及多肢吊索的管理。

2吊索具的採購與自制

2.1購置吊具與索具時,必須購買已取得安全認可廠家的合格產品。

2.2自制吊具與索具製造部門應對外購件、零部件、吊具的金屬結構等質量全面負責。其它技術指標應不低於有關國家標準和專業標準的規定。

3吊索具的使用及管理

3.1公司各相關單位應建立吊索具管理辦法或規定,吊索具應有若干個點位集中上架存放,有專人管理和維護保養,存放點有選用規格與對應載荷的標籤(標牌),主要使用人員應熟悉並正確選用,報廢或不合格的吊索具不許在現場堆放或使用。

3.2使用者應熟知各類吊索具及其端部配件的本身性能、使用注意事項、報廢標準。

3.3所選用的吊索具應與被吊工件的外形特點及具體要求相適應,在不具備使用條件的情況下,決不能對付使用。

3.4作業前,應對吊索具及其配件進行檢查,確認完好,方可使用。

3.5吊掛前,應正確選擇索點;提升前,應確認捆綁是否牢固。

3.6吊具及配件不能超過其額定起重量,吊索不得超過其相應吊掛狀態下的.最大工作載荷。

3.7作業中應防止損壞吊索具及配件,必要時在棱角處應加護角防護。

3.8使用完畢的吊索具必須及時放回存放點,不得隨意放置或直接置於起重設備的吊鉤上。

4吊索具的選用要點

4.1鋼絲繩可編接或卡接。選用鋼絲繩時,編接的長度應>15倍的繩徑且≥300mm,連接強度≥抗拉強度的75%,卡接繩卡間距應≥6倍的繩徑,壓板應在主繩側,繩徑7~18mm的繩卡爲3個,19~27mm的繩卡爲4個,28~37mm的繩卡爲5個。

4.2普通麻繩與白棕繩。常用於重量較輕的物件捆綁和吊運。使用時不許超載,有斷股、割傷、磨損嚴重應報廢。

4.3尼龍繩。有柔軟質輕、耐腐蝕且強度高等優點。尼龍繩允許拉力P=20d2(N)。吊運時應遠離火源,防止暴曬,棱角物體應墊好。其收縮性大,應防止斷裂後回抽傷人。

4.4鏈條。鏈條有下列情況之一應報廢:裂紋;塑性變形,伸長達原長度的5%;鏈環直徑磨損達原直徑的10%。

4.5其它吊索具。吊具可參照吊鉤和鏈條的報廢標準,重點檢查有無裂紋、塑性變形和磨損超標。索具重點檢查磨損或腐蝕、嚴重變形、斷股或斷絲超標等。

5吊索具管理

5.1使用單位,對新購置、自制或修復的吊具、索具在使用前,應由專職人員按本制度相應條款要求進行檢查,確定能否投入使用。使用單位對投入使用的吊索具應建立臺帳,進行編號管理。

5.2日常使用人員對吊具、索具進行經常性(含使用前、使用間歇時間)目視檢查,當發現有影響安全使用性能的缺陷時,應停止使用,並按定期檢查要求進行檢查。

5.3使用單位每月進行一次定期檢查。使用單位應指定專職人員,按吊具與索具安全技術要求,對其做出安全評價,並做好檢查記錄。

6檢查內容

6.1標記有無丟失、損壞或因污損使其內容辨認鑑別不清;

6.2螺栓、螺母等緊固件有無鬆動;

6.3金屬結構主要受力構件磨損、腐蝕、裂紋(含焊縫)、塑性變形等異常情況;

6.4主要零部件,如吊鉤(含直柄吊鉤螺母防鬆裝置)、吊耳(耳軸)、捲筒、鋼絲繩及繩端固定連接、夾持吊具鉗臂(含爪、吊牙)、開式齒輪、滾子鏈等磨損、腐蝕、塑性變形、裂紋等異常情況;

6.5吊索(含吊具)的鏈環、鋼絲繩(含纖維、吊帶及索眼端部固定連接)及端部配件的磨損、腐蝕、塑性變形、裂紋、斷絲、燒熔、纖維製品的燒焦、老化等;

7吊索具存放

吊具與索具閒置時,應有相應的保護貯存措施,不得受鏽蝕、腐蝕或潮溼、高溫等有害影響。保護措施應符合下列要求:

a.易鏽蝕的機械部件,如活塞桿外露部分,應塗上黃甘油再用碎布等物品包好;

b.迴轉、搖動部位的軸承、銷軸應注滿潤滑脂;

c.吊鏈、鋼絲繩吊索應清洗、乾燥後再擦上油脂;

d.纖維製品吊索應存放在遠離熱源、通風乾燥、無腐蝕性化學物品場所;

e.重物不得壓在吊具與索具上;

f.不得受橫向載荷作用的吊具,當直接着地放置會產生橫向載荷或變形時,應放置在專用吊具框架上;

g.抓鬥應呈開口狀態,爪子或刃口與地面接觸處應墊上橡膠板或方木料。

8吊索具的報廢

使用的吊索具符合報廢標準要求時,由使用車間提出報廢申請,報主管部門審批後統一回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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