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管理制度(精選18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1.98W

生產管理制度 篇1

一、 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生產必須安全,安全促進生產。

生產管理制度(精選18篇)

二、各級領導在所屬職責範圍內,是安全第一責任人。

三、定期進行安全大檢查,要求做到羣管、羣防、羣查、羣治的安全工作方針,確保無安全事故。

四、新工人進廠必須堅持進行安全知識教育,考覈合格者方可上崗。

五、酒庫、酒成品倉庫、包裝材料倉庫,嚴禁使用明火燒焊,要有嚴格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明顯的禁火標誌,室內要保持良好的通風,降低空氣中的酒精濃度。

六、發現機、電設備運轉聲音異常或有異味,必須立即關閉電源、掛牌、停機檢查、維修,不得帶病運轉操作,設備運轉部位都必須要安裝防護罩。

七、車間內不準帶小孩、洗衣服。

八、車間、倉庫內嚴禁吸菸、烤火、燒飯,非倉庫人員不得擅自入內。

九、公司生產區域及倉庫各處要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並妥善保管。

十、公司的所有電器保險絲要適當,不準任意調大或調小,更不能用銅絲代替,不準用溼手溼布去擦電器設備。

十一、特殊工種必須持有特殊工種上崗證方可上崗。

十二、事故發生後“三不放過”

1、 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

2、 事故者及廣大職工不受教育不放過;

3、 沒有防範措施不放過。

質量事故處理報告制度

產品質量是企業的生命,好的產品是生產出來的,在生產過程中發現產品質量問題必須立即停產整頓,找出發生質量問題的原因,提出解決辦法,將不合格產品消滅在萌芽狀態。

一、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爲質量事故:

1、產品理化指標不合格;

2、產品外觀不合格(酒量有沉澱、酒質混濁、酒中有異物);

3、外包裝不合格,或者裝錯包裝、貼錯標籤;

4、未執行工藝操作規程,出現的不合格產品。

二、當發生產品質量事故時,應立即停止生產,維護好現場(已發出產品應立即退回,全部返工,重新生產)。

三、立即由分管質量的經理,組織質檢、車間等有關部門到現場調查處理。

四、做好質量事故分析處理,找出產品質量事故的原因,提出改進措施,並納入工藝文件中去,以防再次出現質量故障。

安全和產管理制度

1、厂部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廠長任組長,對全公司安全生產負責。

2、安全生產教育要定期對全公司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基本知識、基本教育,人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3、酒爲易燃品,公司內和倉庫要嚴禁煙火,酒庫附近嚴禁堆放易燃品。

4、安全用電,電器設備要加防護罩,線路和開關要經常檢查,杜絕各類事故發生。

5、安全生產目標,全部無火災,無重大事故,無傷亡事故

安全生產工作標準

1、消防管理:消防器材設施配置充足,完好齊全、擺放合理、定期保養;消防通道通暢,員工掌握器材使用方法。

2、用電管理:線路完好歸位;電器設施完好齊整、定期保養、負荷內使用;電工持證上崗。

3、用氣管理:管道完好歸位;氣瓶配備防震膠圈、立式放置、定期更新;氣庫設施齊全、值班記錄完整。

4、物料管理:歸類歸位擺放、標識清晰;危險品與易潮品有保護措施;現場無呆滯物料。

5、裝卸管理:不損傷產品或物料,不野蠻工作;機動叉車司機持證上崗、限制時速;裝卸設備專人保管。

6、危險工序操作管理:關鍵設備定期保養;衝壓人員佩帶耳塞、手套;焊接人員佩帶面具、眼鏡手套;噴粉人員佩帶防毒口罩、手套、絕緣鞋;打砂及清洗人員佩帶安全帽、眼鏡、手套、防塵口罩等;焊接衝壓人員定期培訓、持證上崗。

7、環境衛生管理:生產現場、辦公場所、走道樓梯乾淨整潔,無衛生死角、無不明物品;玻璃門窗、休息桌椅、陳列設施定期擦拭、無灰塵覆蓋;牆角無蜘蛛網、地面無積水;廁所無異味。

8、防護管理:各類門、窗、護欄無損壞;天花、牆壁、地面、管道無裂縫、損壞或滲漏;各類勞動防護定期更新。

9、文明生產管理:私人物品歸位擺放;員工着裝、舉止遵守車間操作行爲規範,不偷盜不禍害;無不明身份外來人員;節約用水用電;新員工入職進行安全知識培訓與考覈;老員工則單數月進行培訓,雙月數進行測試。

車間消防安全生產“十不準”

一、不準在車間內吸菸,擅自進行明火作業。

二、不準佔用疏散通道。

三、不準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四、不準在生產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大門上鎖或關閉。

五、不準隨便動用消防器材。

六、非機修人員不準擅自拆裝機器設備。

七、不準無證上崗操作危險機臺。

八、故障設備未修好前,不準使用。

九、上班時間不準怠工、滋事、打架或擅離職守。

十、不準赤膀赤腳進車間,不準帶小孩進車間。

倉庫防火制度

一、倉庫內嚴禁吸菸及使用明火,並設明顯標誌牌。

二、倉庫內部照明用燈,應使用60w以下白熾燈或大於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燈具,禁止亂拉亂設臨時電源線。

三、應根據貨物的不同性質分類存放。

四、嚴禁使用電熱器。

五、各種滅火器材,消防設施不得擅自動用。

六、倉庫保管員下班前要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在確認無問題後關閉電源,鎖門離開。

七、知道所在部門滅火器材的位置並會使用各種滅火器,能熟練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八、未經許可,無關人員不準進入倉庫。電、氣焊防火制度

倉庫防火制度

一、倉庫內嚴禁吸菸及使用明火,並設明顯標誌牌。

二、倉庫內部照明用燈,應使用60w以下白熾燈或大於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燈具,禁止亂拉亂設臨時電源線。

三、應根據貨物的不同性質分類存放。

四、嚴禁使用電熱器。

五、各種滅火器材,消防設施不得擅自動用。

六、倉庫保管員下班前要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在確認無問題後關閉電源,鎖門離開。

七、知道所在部門滅火器材的位置並會使用各種滅火器,能熟練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八、未經許可,無關人員不準進入倉庫。

電、氣焊防火制度

一、焊工應經過專門培訓,掌握焊割安全技術,並經過考試合格後,方準獨立操作。

二、焊割前按規定進行“動火作業申請”,覈准後方可進行。

三、焊割作業要選擇安全地點,焊割前要仔細檢查上下左右情況,周圍的可燃物必須清除,如不能清除時,應採取澆溼、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護。

四、盛過或盛有可燃性氣體或粉塵的易爆場所焊割,在這些場所附近進行焊割時,應按有關規定,保持一定距離。

六、焊割操作不準與油漆、噴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時間、上下交叉作業。

七、電焊機地線不準接在建築物、機器設備、各種管道、金屬道、金屬架上,必須設立專用地線,不得借路。

八、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電焊的導線不要與裝有氣體的氣瓶接觸。

九、焊割工作點火前要遵守操作規程,焊割結束或離開現場時,必須切斷電源、氣源,並仔細查現場,清除火災隱患;在悶頂,隔牆等隱蔽場所焊接,在操作完畢半小時內反覆檢查,以防暗燃發生。

十、焊割現場必須配備滅火器材,應有專人現場監護。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設備、工程建設、勞動場所

第一條 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並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二條 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並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溼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採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三條 引進國外設備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要求。

第四條 凡新建、改建、擴建、遷建生產場地以及技術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勞動保護設施的建設,並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簡稱三同時)。

第五條 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在組織工程設計和竣工驗收時,應提出勞動保護設施的設計方案,完成情況和質量評價報告,經同級勞資、衛生、保衛等部門和工會組織審查驗收,並簽名蓋章後,方可施工、投產。未經以上部門同意而強行施工、投產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六條 勞動場所佈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設施。

第七條 生產用房、建築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順,要有足夠的光線;爲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需有安全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誌。

第八條 有高溫、低溫、潮溼、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採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第九條 僱請外單位人員在公司的場地進行施工作業時,主管單位應加強管理,必要時實行工作票制度。對違反作業規定並造成公司財產損失者,須索賠並嚴加處理。

第十條 被僱請的施工人員需進入機樓、機房施工作業時,須到保衛部辦理《出入許可證》;需明火作業者還須填寫《公司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辦理相關手續。

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爲了加強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有力保障員工的人身安全,確保公司生產活動的正常進行。依據國家和上海市有關部門文件的規定,結合我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規定。

一、 生產安全管理的規定

1. 各部門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的各項制度和操作規程。

2. 對公司員工必須進行生產安全教育,填寫三級教育卡片備檔。生產員工上崗前,部門或車間必須對員工進行操作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才能獨立操作。

3. 公司爲從事作業的人員提供必要的安全條件和防護用品。

4. 杜絕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實際操作人員有權對上述行爲拒絕執行。

5. 生產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6. 設備安全防護裝置必須始終處於正常工作狀況,任何人無權擅自拆除設備安全防護裝置,違者將予以重處。爲了確保安全,設備安全防護裝置不能正常工作時,不準開機運行。

7. 爲了保證用電安全,嚴禁開啓設備的電氣箱,發生電氣故障,必須由電工進行修理,並認真執行設備檢修期間附:設備檢修期間的停送電規定

(1)設備遇大修、小修時都必須事先停電,並懸掛“設備檢修”標誌牌,示明設備處在檢修狀態,設備檢修完畢,需要送電調試前,必須認真巡視設備各部位,並通知在場操作人員和其他檢修人員,設備調試合格後交付使用同時撤走“設備檢修”標誌牌;

(2)日常維修(尤其是電氣維修)原則上要求停電檢修,除非某些部位的檢修可以或者需要帶電時,但必須確保人員和設備的安全上有保證。設備的日常維修是否需要停電,由當班檢修人員根據當時實際情況確定並通知操作工,生產車間不得強制要求帶電檢修;

(3)設備停電檢修後的送電,必須由電工執行,送電完畢後由電工通知操作工或班長,正常停機或開機不受此限制。

8.禁止亂拉電線、亂接電器設備,非專業人員嚴禁從事排拉電線、安裝和檢修電器設備。

9.動用明火必須嚴格執行《動用明火審批制度》。的停送電規定。

生產車間管理制度

第一條 生產紀律

1、 生產過程中必須嚴格按設計圖紙及有關要求生產,勤儉節約,杜絕浪費。

2、 廠區及生產車間內嚴禁吸菸。

3、 愛惜生產設備、原材料和各種包裝材料,嚴禁損壞。

4、 服從生產主管的安排,及時作業,保證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生產任務。

5、 衣着清潔整齊,按照要求穿制服上班。

6、 嚴禁私自外出,有事必須向生產主管請假。

7、 保持車間環境衛生,不準在車間亂扔雜物,禁止隨地吐痰,每次生產任務完成後要將地面清掃乾淨。

8、 當產品出現不良時應立即停工並上報,查找原因後方可繼續生產。

第二條 操作規程

1、正確使用生產設備,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非相關人員嚴禁亂動生產設備。

2、生產過程中的產品要按使用說明正確操作使用,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3、嚴格按照設備的使用說明進行生產,嚴禁因搶時間而影響產品質量。

第三條 產品質量

1、必須樹立“質量第一、用戶至上”的經營理念,保證產品質量。

2、嚴把原材料進庫關,高品質原料出高品質產品。

3、禁止使用替代原料,嚴格按圖紙配料,配好料,確保符合規範。

3、注意生產過程中的細小環節,要求包裝良好,碼垛整齊美觀。

5、檢查產品的標籤、名稱、型號規格、做到萬無一失。

6、裝車前需最後檢查、覈對(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包裝情況),做到單貨相符。

7、文明裝車,堆碼合理。

第四條 安全生產

1、生產過程中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2、嚴格按照設備使用說明操作,防止出現傷亡。

3、生產時必須戴好防護口罩、手套,防止機械傷人。

4、注意搬運機械的操作,防止壓傷、撞傷。

5、正確使用帶電設備及電氣開關,防止遭受電擊。

6、易燃、易爆物品應單獨堆放,並樹立醒目標誌。

7、原材料、包裝物、零小的設備應佈局合理,堆放整齊,

第五條 設備管理與維修

1、大宗設備應有專人負責。

2、所有設備應定期保養,每日檢查。

3、制訂完善的設備維修及保養計劃,並做好維修保養記錄

生產管理制度 篇2

1.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賓館消防安全管理的術語和定義、消防安全職責和職責、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場所設置要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防火巡查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及滅火應急疏散演練、消防檔案等資料。

本標準適用於建築面積≥200m2的賓館。其它賓館也可參照執行。

2.規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透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爲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資料)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標準。

GBJ16-87建築設計防火規範

GBJ140-90建築滅火器配置設計規範

GB50045-95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範

GB50058-92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範

GB50084-20__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範

GB50098-98人民防空工程設計防火規範

GB50116-98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範

GB50222-95建築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範

GB50303-20__建築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

3.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標準。

3.1

賓館guesthouse

獨立建造或設置在其它建築內的營業性住宿場所,如賓館、旅館、飯店、招待所等。

注1:本標準中單層、多層賓館係指設置在9層及9層以下的住宅、建築高度不超過24m的其它民用建築及建築高度超過24m的單層公共建築內的賓館(含其地下部分及單獨建造的地下民用建築);高層賓館係指設置在10層及10層以上的居住建築及建築高度超過24m的公共建築內的賓館(含其地下部分);地下人防賓館係指設置在平戰結合的地下人防工程內的賓館。

注2:客房數≥50間的賓館屬於消防安全重點單位。

3.2

空氣調節系統airhandlingsystem

由風機、通風管道、風口等構成的中央通風和空氣調節系統,不包括獨立的箱體式空調。

4.消防安全職責和職責

4.1一般規定

賓館應建立消防安全職責體系,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

賓館應向社會公開承諾,保障消防安全疏散條件,落實消防安全措施,理解社會監督。

屬於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賓館應報當地公安消防部門備案,建立與當地公安消防部門聯繫制度,及時反映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狀況。

4.2消防安全職責人

賓館的消防安全職責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應履行下列職責:

a)組織審定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計劃和消防安全資金預算方案;

b)確定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各部門消防安全職責人;

c)組織建立消防安全例會制度,每月至少召開一次消防安全工作會議;

d)每月至少參加一次防火檢查;

e)組織火災隱患整改工作,負責籌措整改資金。

消防安全職責人應報當地公安消防部門備案。

4.3消防安全管理人

消防安全管理人由消防安全職責人指定,應履行下列職責:

a)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和消防資金預算方案;

b)組織制訂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

c)組織防火檢查,每月至少一次;

d)組織整改火災隱患;

e)組織建立消防組織,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消防宣傳教育、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f)向消防安全職責人報告消防安全狀況,每月至少一次。

未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單位,由消防安全職責人承擔本條規定的消防安全管理職責。

消防安全管理人應報當地公安消防部門備案。

4.4消防安全管理人員

屬於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賓館應確定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應履行下列職責:

a)分析研究本部門、崗位消防安全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

b)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實施日常防火檢查、巡查;

c)落實火災隱患整改措施;

d)管理、維護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

e)組織開展消防宣傳,對員工進行教育培訓;

f)編制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組織演練;

g)記錄消防工作開展狀況,完善消防檔案;

h)完成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5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

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應具有中專以上學歷,經公安消防部門培訓合格後持證上崗,應履行下列職責:

a)掌握自動消防系統的功能及操作規程;

b)每日測試主要消防設施功能,發現故障應在24小時內排除,不能排除的應報告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職責人;

c)覈實、確認報警信息;

d)發生火災時,啓動相關消防設施。

4.6其它人員

其它人員應嚴格執行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參加消防安全培訓及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熟知本崗位火災危險性和消防安全常識,發生火災時及時引導顧客疏散。

4.7承包、租賃、合作或委託經營

實行承包、租賃或委託經營、管理時,產權單位應帶給貼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築物,訂立的合同中應明確消防安全職責。

消防車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設施和其它建築消防設施應由產權單位管理。兩個以上產權單位或產權人合作經營的賓館,各產權單位或產權人應明確管理職責,可委託統一管理。

5.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

5.1消防安全制度及制度要點

5.1.1消防安全例會制度

應包括會議召集、人員組成、會議頻次、議題範圍、決定事項、會議記錄等要點。

5.1.2消防組織管理制度

應包括組織機構及人員、工作職責、例會、教育培訓、活動要求等要點。

5.1.3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應包括職責部門、職責人和職責、頻次、培訓對象(包括特殊工種及新員工)、培訓要求、培訓資料、考覈辦法、狀況記錄等要點。

5.1.4防火巡查、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應包括職責部門、職責人和職責、檢查頻次、參加人員、檢查部位、資料和方法、火災隱患認定、處置和報告程序、整改職責和看護措施、狀況記錄等要點。

5.1.5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應包括職責範圍和職責、突發事件處置程序、報告程序、工作交接、值班人數和要求、狀況記錄等要點。

5.1.6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應包括職責部門、職責人和職責、安全疏散部位、設施檢測和管理要求、狀況記錄等要點。

5.1.7燃氣、電氣設備5.1.8和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應包括職責部門、職責人和職責、設施登記、電工資格、動火審批程序、檢查部位和資料、檢查工具、發現問題處置程序、狀況記錄等要點。

5.1.9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應包括職責部門、職責人和職責、設備登記、保管及維護管理要求、狀況記錄等要點。

5.1.10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應包括組織機構和分工、聯絡辦法、預案的制定和修訂、演練程序、注意事項等要點。

5.1.11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應包括職責部門和職責人、考評目標、資料和辦法、獎懲辦法等要點。

5.1.12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

單位還應制定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倉庫管理等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

注:消防安全制度應予公佈,注:並根據實際狀況隨時修訂。

5.2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賓館應制定下列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a)自動消防系統操作規程;

b)變配電室操作規程;

c)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操作規程;

d)燃油燃氣設備使用操作規程;

e)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注:消防安全操作規程應予公佈,注:並根據實際狀況隨時修訂。

6.場所設置要求

6.1建築物的耐火等級和安全佈局

6.1.1耐火等級

賓館建築物的耐火等級不應低於二級。

注:如採用一、二級耐火等級建築有困難時,注:可採用三級耐火等級建築,注:但不注:應超過二層。

6.1.2防火分隔

附設在其它建築物內的賓館,宜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2h的不燃燒體牆和耐火極限不低於1h的樓板與其它場所隔開。

住宅建築底層設置的賓館,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2h的不燃燒體牆和耐火極限不低於1h的樓板與住宅隔開。賓館的安全出口應與住宅部分隔開。

6.2安全疏散設施

6.2.1安全出口

賓館安全出口數不應少於2個。

賓館的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應分散佈置,相鄰2個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最近邊緣之間的水平距離不應小於5m。

6.2.2疏散寬度

賓館內疏散樓梯、走道的淨寬應按實際疏散人數確定,其最小淨寬不應小於GBJ16-87、GB50045-95、GB50098-98中的有關要求。

注:單層、多層賓館樓梯和走道最小淨寬不注:應小於1.1m;高層賓館樓梯最小淨寬不注:應小於1.2m,注:走道最小淨寬不注:應小於1.3m(走道單面布房)或1.4m(走道雙面布房);地下人防賓館樓梯最小淨寬不注:應小於1m,注:走道最小淨寬不注:應小於1.2m(走道單面布房)或1.3m(走道雙面布房)。首層疏散外門最小淨寬不注:應小於1.4m。

會議室、多功能廳等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疏散出口的總寬度不應少於透過人數與百人疏散寬度指標(m/100人)的乘積。

注:透過人數爲人員密度指注:標註:(人/m2)與賓館建築面積(m2)的乘積。賓館的人員密度指注:標註:宜爲(0.75~1)人/m2。百人疏散寬度指注:標註:一般爲(0.65~1)m/100人。

6.2.3疏散距離

會議室、多功能廳等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最遠點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直線距離不應超過30m。

客房內最遠點至該房間門的最大直線距離不應大於15m(單層、多層賓館不應大於22m)。

客房門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直線距離,高層賓館和地下人防賓館不應超過30m,單層、多層賓館不應超過40m。

注:位於袋形走道兩側或盡端的房間,注:其最大直線距離應爲上述距離的一半。

6.2.4疏散樓梯間

設有空氣調節系統的賓館、設在超過5層的公共建築、建築高度不超過32m的二類高層民用建築、高層民用建築的裙房、建築面積500m2且底層室內地坪與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不大於10m的地下人防工程內的賓館,應設有封閉樓梯間。

注:高層民用建築的分類執行GB50045-95中的有關規定。

賓館設在一類高層民用建築、建築高度超過32m的二類高層民用建築及建築面積500m2且底層室內地坪與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於10m的地下人防工程內,應設有防煙樓梯間。

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的設置應貼合GBJ16-87、GB50045-95、GB50098-98中的有關要求。

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的門應採用不低於乙級的防火門。

注:多層賓館內封閉樓梯間可採用雙向彈簧門。

6.2.5其它要求

疏散門應向疏散方向開啓,不應採用捲簾門、轉門、吊門、側拉門。

疏散樓梯和走道上的階梯不應採用螺旋樓梯和扇形踏步,疏散走道上不應設置少於3個踏步的臺階。

注:踏步上下兩級所構成的平面角不注:超過10o且每級離扶手0.25m處的踏步寬度超過0.22m時,注:可不注:受此限。

安全出口處不應設置門檻、臺階、屏風等影響疏散的遮擋物。疏散門內外1.4m範圍內不應設置踏步。

6.3建築內部裝修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

6.3.1地下客房及公共活動用房

單層、多層賓館、高層賓館及地下人防賓館的地下客房及公共活動用房,其頂棚應採用A級裝修材料,牆面、地面、隔斷、固定傢俱、裝飾織物應採用不低於B1級的裝修材料。

注:A級爲不注:燃性材料、B1級爲難燃性材料。

6.3.2單層、多層賓館客房及公共活動用房

設有中央空調的賓館的客房及公共活動用房,其頂棚應採用A級裝修材料,牆面、地面、隔斷應採用不低於B1級的裝修材料。

其它賓館的客房及公共活動用房,其頂棚、牆面應採用不低於B1級的裝修材料。

注:單層、多層賓館設有自動滅火系統時,注:除頂棚外,注:其內部裝修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可降低一級;當同注:時裝有火災自動報警裝置和自動滅火系統時,注:其頂棚裝修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可降低一級,注:其它裝修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可不注:限制。

6.3.3高層賓館

設有中央空調系統的高層賓館的客房,其頂棚應採用A級裝修材料,牆面、地面、窗簾、牀罩等應採用不低於B1級的裝修材料。

建築高度50m的普通賓館,其頂棚應採用A級裝修材料,牆面、隔斷、窗簾、牀罩以及其它裝飾材料應採用不低於B1級的裝修材料。

注:其它裝飾材料系指注:樓梯扶手、窗簾盒、暖氣罩等。

建築高度≤50m的普通賓館,頂棚、牆面裝修材料應不低於B1級。

注:除100m以上的高層賓館,注:當同注:時裝有火災自動報警裝置和自動滅火系統時,注:除頂棚外,注:其內部裝修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可降低一級。

6.3.4其它要求

賓館其它部位的建築內部裝修材料燃燒性能等級還應貼合GB50222-95中的有關要求。

6.4建築消防設施

6.4.1消火栓

設有單層、多層賓館的公共建築超過5層、住宅建築超過6層、其它民用建築體積≥10000m3的應設有消火栓系統。

高層賓館和建築面積300m2的地下人防賓館應設有消火栓系統。

6.4.2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設有空氣調節系統的單層、多層賓館應設有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建築面積≥1000m2的地下人防賓館和高層賓館應設有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注: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設置應貼合GB50084-20__中的有關要求。

6.4.3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下列賓館應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設有空氣調節系統的單層、多層賓館的客房、公共活動用房、疏散通道及門廳應設有火災自動報警裝置。

設在一類高層民用建築內的賓館和設在二類高層建築內且建築面積500m2的營業廳應設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注: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設置應貼合GB50116-98中的有關要求。

6.4.4火災應急照明

下列部位應設有火災應急照明:

a)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消防電梯間及其前室或合用前室;

b)設有封閉樓梯間或防煙樓梯間的建築物的疏散走道及其轉角處;

c)疏散出口和安全出口;

d)單層、多層賓館每層建築面積1500m2的營業廳,建築面積300m2的地下賓館及高層賓館的多功能廳;

e)消防控制室、自備發電機房、消防水泵房及發生火災仍需堅持工作的其它房間。

火災應急照明的設置應貼合下列要求:

a)火災應急照明燈宜設置在牆面或頂棚上,地上部位應急照明的照度不應低於0.5Lx,地下部位不應低於5Lx;發生火災時仍需堅持工作的房間應持續正常的照度;

b)應急照明燈間距不應大於20m;

c)火災應急照明燈應設玻璃或其它不燃燒材料製作的保護罩;

d)火災應急照明燈的電源除正常電源外,應另有一路電源供電,或採用獨立於正常電源的柴油發電機組供電;或採用蓄電池作備用電源,其連續供電時間不應少於20min(設置在高度超過100m的高層民用建築和地下建築內,不應少於30min);或選用自帶電源型應急燈具;

e)正常電源斷電後,火災應急照明電源轉換時間應不大於15s。

6.4.5疏散指6.4.6示標6.4.7志

賓館的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的上方、疏散走道應設有燈光疏散指示標誌。

疏散指示標誌的設置應貼合下列要求:

a)疏散指示標誌的方向指示標誌圖形應指向最近的疏散出口或安全出口;

b)設置在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上方的疏散指示標誌,其下邊緣距門的上邊緣不宜大於0.3m;

c)設置在牆面上的疏散指示標誌,標誌中心線距室內地坪不應大於1m(不易安裝的部位可安裝在上部),走道疏散標誌燈間距不應大於20m(地下人防賓館不應大於15m);

d)燈光疏散指示標誌應設玻璃或其它不燃燒材料製作的保護罩;

e)燈光疏散指示標誌可採用蓄電池作備用電源,其連續供電時間不應少於20min(設置在高度超過100m的高層民用建築和地下人防工程內,不應少於30min)。工作電源斷電後,應能自動接合備用電源。

6.4.8滅火器

應選用ABC乾粉滅火器等適於撲救賓館火災的滅火器。

一個滅火器配置場所內的滅火器不應少於2具,每個設置點的滅火器不宜多於5具。

手提式滅火器宜設置在掛鉤、托架上或滅火器箱內,其頂部離地面高度應小於1.5m,底部離地面高度不宜小於0.15m。

滅火器的配置還應貼合GBJ140-90中的有關要求。

6.4.9其它消防設施

賓館還應設置其它必要的消防設施。

注:單層、多層賓館消防設施的設置應貼合GBJ16-87中的有關要求;高層賓館的設置應貼合GB50045-95中的有關要求;地下人防賓館的設置應貼合GB50098-98中的有關要求。

7.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7.1一般規定

新建、改建、擴建或者變更用途、重新進行內部裝修的賓館,應向當地公安消防部門申報審覈。開業前,應向公安消防部門申報消防安全檢查,經消防安全檢查合格後使用或者開業。

7.2消防安全重點部位

賓館應將容易發生火災、火災容易蔓延、人員和物資集中、消防設備用房等部位確定爲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置明顯的防火標誌,並實行嚴格的管理。

7.3電氣防火管理

7.3.1一般規定

電器設備應由具有電工資格的人員負責安裝和維修,禁止非電工人員作業,徒工在作業時需有證電工監護。

防爆、防潮、防塵的部位安裝電氣設備,應貼合安全要求。

每年應對電氣線路和設備進行一次安全性能檢測。

7.3.2電氣線路敷設、設備7.3.3安裝的防火要求

電氣線路敷設、設備安裝應採取下列防火措施:

a)明敷塑料導線應穿管或加線槽保護,吊頂內的導線應穿金屬管或B1級PVC管保護,導線不應裸露,並應留有70cm×70cm的檢修孔1至2處;

b)配電箱的殼體和底板宜採用A級材料製作。配電箱不應安裝在B2級以下(含B2級)的裝修材料上;

c)開關、插座應安裝在B1級以上的材料上;

d)照明、電熱器等設備的高溫部位靠近非A級材料或導線穿越B2級以下裝修材料時,應採用A級材料隔熱;

e)不應用銅線、鋁線代替保險絲。

電氣設備的安裝和線路的敷設還應貼合GB50303-20__、GBJ16-87、GB50045-95、GB50098-98中的有關要求。

7.3.4電氣防火管理要求

賓館應加強電氣防火管理,採取下列措施:

a)增加用電負荷應辦理審覈、審批手續;

b)不應在客房、倉庫使用具有火災危險性的電熱器具;

c)停送電時,應在確認安全後方可操作;

d)無證電工不應進行電氣設備安裝和線路敷設。

7.4可燃物、火源管理要求

賓館應加強可燃物及明火設施管理,採取下列措施:

a)嚴格內部動用明火審批制度,落實現場監護人員和防範措施;

b)固定用火設施和大型用電設備應確定專人負責;

c)賓館內禁止帶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d)客房內禁止使用蠟燭等明火照明;

e)服務區禁止使用溶劑汽油、可燃氣體做燃料的取暖爐具;

f)在客房的明顯部位應設置禁止臥牀吸菸的警示文字和符號,制止住宿客人臥牀吸菸行爲,及時清除菸頭等雜物;

g)裝修施工現場動用電氣焊等明火時,應清除周圍及焊渣滴落區的可燃物質,並設專人監督,禁止在運行中的管道、裝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構件上進行焊接和切割。

7.5安全疏散設施管理要求

賓館應落實下列安全疏散設施管理措施:

a)防火門、防火捲簾、疏散指示標誌、火災應急照明、火災應急廣播等設施應設置齊全、功能完備;

b)應在明顯位置設置樓層安全疏散圖示,在常閉防火門上設有警示文字和符號,在客房設有疏散指示圖示;

c)持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禁止佔用疏散通道,不應遮擋、覆蓋疏散指示標誌;

d)禁止在疏散走道、樓梯間懸掛或擺放可燃物品;

e)禁止將安全出口上鎖,禁止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禁止在公共區域的外窗上安裝金屬護欄。

7.6建築消防設施、器材管理要求

7.6.1一般規定

賓館應加強建築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日常管理,保證建築消防設施、滅火器材配置齊全,並能正常工作。

賓館對其配備的滅火器應每年至少進行一次由具備資格的維修單位實施的功能性檢查。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賓館,每年應由具備資格的單位進行一次功能測試。

7.6.2滅火器管理要求

對滅火器材應加強日常管理和維護,建立維護、管理檔案,記明類型、數量、部位和維護管理職責人。

滅火器應持續銘牌完整清晰,保險銷和鉛封完好,應避免日光曝曬和強輻射熱。

滅火器材應放置在指定部位,應擺放穩固,不應被挪作它用、埋壓或將滅火器箱鎖閉。

7.6.3消火栓系統管理要求

消火栓系統管理應到達下列要求:

a)消火栓不應被遮擋、擠佔、埋壓;

b)消火栓應有明顯標識;

c)消火栓箱不應上鎖;

d)系統應持續正常工作狀態。

7.6.4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管理要求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管理應到達下列要求:

a)灑水噴頭不應被遮擋、改動位置或拆除;

b)報警閥、末端試水裝置應有明顯標識;

c)定期進行測試和維護;

d)系統應持續正常工作狀態。

7.6.5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管理要求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管理應到達下列要求:

a)探測器等報警設備不應被遮擋、改動位置或拆除;

b)不應違章關掉系統,維護時應落實安全措施;

c)應由具備上崗資格的專門人員操作;

d)定期進行測試和維護;

e)系統應持續正常工作狀態。

8.防火巡查、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

8.1一般規定

賓館應對執行消防安全制度和落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狀況進行巡查和檢查。

檢查前,應確定檢查人員、部位、資料。檢查結束,檢查人員、被檢查部門的負責人應在檢查記錄上簽字,存入單位消防檔案。

8.2巡查、檢查頻次

防火巡查應至少每2小時進行一次。班組交-班前,班組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共同進行一次巡查。賓館各部門、班組每週應至少組織一次防火檢查。賓館每月應至少組織一次全面防火檢查。賓館每季應對建築消防設施進行一次功能性檢查。

8.3巡查、檢查資料

8.3.1巡查資料

防火巡查應包括下列主要資料:

a)用火、用電有無違章狀況;

b)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c)消防設施、器材是否持續正常工作狀態,消防安全標誌是否在位、完整;

d)常閉式防火門是否關掉嚴密,防火捲簾下方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e)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是否在崗;

f)其它需巡查的狀況。

8.3.2防火檢查資料

防火檢查應包括下列主要資料:

a)火災隱患整改及防範措施落實狀況;

b)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狀況;

c)消防水源狀況;

d)消防設施正常工作狀況,滅火器材、消防安全標誌設置和功能狀況;

e)重點工種人員及其它員工消防知識掌握狀況;

f)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狀況;

g)易燃易爆危險場所及其它重要場所防爆、防火措施落實狀況;

h)消防控制室值班狀況和設施運行狀況;

i)防火巡查開展狀況;

j)其它需檢查的資料。

8.3.3建築消防設施功能檢查資料

建築消防設施功能性檢查包括下列主要資料:

a)消防水泵啓動狀況;

b)自備發電機組切換功能;

c)最不利點消火栓壓力、出水量;

d)消防電梯迫降功能;

e)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末端放水狀況;

f)手動和自動報警設施動作狀況;

g)防煙排煙設施啓動狀況;

h)其它消防設施是否處於正常工作狀態。

8.4火災隱患整改

8.4.1一般規定

對火災隱患應採取措施整改。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人員應逐級上報至消防安全職責人。

對公安消防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寫出火災隱患整改覆函,向當地公安消防部門申報檢查、驗收。

8.4.2整改要求

發現下列火災隱患,應責成有關人員立即改正,並做好記錄:

a)違章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b)使用甲、乙類可燃液體、氣體作燃料的明火取暖爐具的;

c)違章用火、用電的;

d)客房內臥牀吸菸的;

e)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鎖、遮擋、佔用,影響疏散的;

f)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或挪作它用的;

g)常閉式防火門關掉不嚴,防火捲簾下方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h)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i)違章關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j)其它能夠立即改正的行爲。

對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災隱患,應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措施、期限和人員,並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對隨時可能引發火災的隱患或重大火災隱患,應將危險部位停業整改,並落實整改期間的安全防範措施。

9.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及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9.1消防宣傳教育、培訓

9.1.1一般規定

賓館應告之旅客安全疏散、火災自救等防火安全注意事項。

春、冬季防火期間和重大節日、活動期間應開展有針對性的消防宣傳、教育活動。

對新員工應進行崗前消防安全培訓。屬於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賓館每年應至少組織一次全員培訓。

宣傳教育、培訓狀況,應做好記錄。

9.1.2宣傳教育、培訓資料

宣傳教育和培訓應包括下列主要資料:

a)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b)本單位和本崗位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c)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d)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及逃生自救的知識和技能;

e)組織、引導在場羣衆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f)其它消防安全宣傳教育資料。

9.1.3專門培訓

下列人員應理解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a)單位的消防安全職責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b)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

c)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

d)特殊工種人員;

e)其它應當理解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

9.2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9.2.1組織機構

滅火和應急疏散組織機構應包括下列組織:

a)指揮員:公安消-防-隊到達之前指揮滅火和應急疏散工作;

b)滅火行動組:按照預案要求,及時到達現場撲救火災;

c)通訊聯絡組:報告火警,迎接消防車輛,與相關部門聯絡,傳達指揮員命令;

d)疏散引導組:維護火場秩序,引導人員疏散,搶救重要物資;

e)安全防護救護組:救護受傷人員,準備必要的醫藥用品;

f)其它必要的組織。

9.2.2預案資料

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要點:發現火警信息,值班人員應覈實、確定火警的真實性。發生火災,立即向“119”報火警,同時,向單位領導和保安部門負責人報告,發出火災聲響警報。

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要點:開啓火災應急廣播,說明起火部位、疏散路線。組織處於着火層等受火災危脅的樓層人員,沿火災蔓延的相反方向,向疏散走道、安全出口部位有序疏散。疏散過程中,應開啓自然排煙窗,啓動防排煙設施,保護疏散人員安全。狀況危急時,可利用逃生器材疏散人員。

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要點:火場指揮員組織人員,利用滅火器材迅速撲救,視火勢蔓延的範圍,啓動滅火設施,協助消防人員做好撲救火災工作。

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程序要點:按預定通訊聯絡方式,保證通訊聯絡暢通。準備必要的醫藥用品,進行必要的救護,及時通知救護部門救護傷員。

善後處置程序要點:火災撲滅後,尋找可能被困人員,保護火災現場,配合公安消防部門開展調查。

9.2.3演練的組織

演練時應在賓館入口處設置帶有“正在進行消防演練”字樣的標誌牌。

演練結束,應總結問題,做好記錄,修訂預案資料。

10消防檔案

10.1一般規定

屬於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賓館應建立健全消防檔案。消防檔案應詳實、準確,並附有必要的圖表,不應漏填、塗改,應根據狀況變化及時更新。

10.2檔案資料

10.2.1消防安全基本狀況

消防安全基本狀況應至少包括下列資料:

a)單位基本概況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狀況;

b)賓館消防審覈、驗收、檢查法律文書;

c)消防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和各級消防安全職責人;

d)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e)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狀況;

f)義務消-防-隊人員及其消防裝備配備狀況;

g)與消防安全有關的重點工種人員狀況;

h)新增消防產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證明材料;

i)樓層消防安全疏散圖示、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10.2.2消防安全管理狀況

消防安全管理狀況應至少包括下列資料:

a)消防設施檢查、自動消防設施測試、維修保養記錄;

b)火災隱患及其整改狀況記錄;

c)防火檢查、巡查記錄;

d)有關燃氣、電氣設備檢測(包括防雷、防靜電)等記錄;

e)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記錄;

f)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記錄;

g)火災狀況記錄;

h)消防獎懲狀況記錄。

10.3保管

屬於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賓館應確定消防檔案保管人員。

對流動保管的巡查記錄等檔案,交接-班時應有交接手續,不應缺頁。對往年的檔案不應丟棄、毀損,應保存10年以上。對重要的技術資料、圖紙、審覈手續、法律文書等應永久保存。

生產管理制度 篇3

一、安全檢查的形式

(一)日常檢查

1、副站長隨時地對攪拌站內生產安全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副站長經常檢查施工環境,機具設備運轉情況,發現問題,立即處理並及時彙報,監督檢查攪拌機司機人員情況,確保正確操作,保障施工安全。

3、操作司機崗位持證上崗,主司機、副司機作好自檢互檢工作,及時糾正違章作業和不規範的操作行爲。

4、操作司機班長,副班長崗崗員檢查制度。每一班作業必須設一名固定的安全監督崗崗員,負責本班次攪拌機生產的監督檢查。司機班長,副班長必須由責任心強、有經驗、有技術的崗位工人兼任,主要職責:檢查本班次人員、攪拌機的安全工作情況,監督操作過程,保證混凝土質量,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定期檢查

1、副站長每月23~27日組織1次定期的安全大檢查,檢查中要求積極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處理問題並作好記錄。

(三)專項檢查

副站和攪拌機司機人員在設備、設施投入使用前進行專項檢查、驗收。

(四)節前節後和季節性檢查

節假日前後攪拌站站長,副站長進行安全檢查,特別是重大節假日、重大政治活動期間,防止從業人員紀律鬆懈、思想麻痹。

(五)開機前的檢查

攪拌機開機前,站長,副站長組織技術室試驗人員,攪拌機操作司機對開工前的安全準備工作做例行檢查,檢查是否攪拌機計量系統是準確,機械運轉過程中是否有異常。

二、檢查的依據:

相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企業施工安全技術規範、標準和安全操作規程、安全作業指導書等。

三、檢查的方法:

3. 組織領導:各種安全檢查都應根據檢查要求配備檢查人員,合理分工。 目的明確:各種安全檢查都應明確檢查的目的和檢查項目、內容及標準。 檢查記錄:檢查記錄要認真、詳細,特別對隱患的記錄要具體。隱患部位、危險程度及處理意見等要記錄清楚。

4. 整改:安全檢查的整改工作包括隱患登記、整改、複查、銷案。

安全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及時登記外,要求部門限期、定人、定方法地進行整改。對有即發事故危險的隱患,檢查人員要責令停工進行整改,只有當事故危險隱患解除後,經檢查人員確認,方可繼續生產。對於違章違章作業行爲,檢查人員應當場指出,進行糾正。安全負責人對整改的部分要進行復查,經複查合格,方可進行銷案。

二、安全生產管理教育制度

根據國家安全監督管理局所頒發的《關於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其他從業人員安全生產培訓考覈工作的意見》安監發(20xx年 123號)和《關於特別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覈工作的意見》(20xx 年124號)以及安監局(20xx年第20號)《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對相關人員的培訓要求做出的規定。

攪拌站一般工程每年接受安全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10學時

㈠、攪拌站教育內容:

①各級管理部門有關安全生產和環保的標準。

②在生產過程中的基本情況和必須遵守的安全事項。

③攪拌站生產工作概況,生產流程,工作性質及範圍。

④新工人個人從事生產工作的性質,必要的安全知識,各種機具設備及其安全防護設施的性能和作用。

⑤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⑥攪拌站內容易發生事故的部位及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要求。

⑦攪拌站站內文明施工,員工宿舍住地周圍環境保護及衛生基本要求。

㈡、教育形式

①授課教育在非作業時間,由站長主持,副站長召集全體管理人員(含班長,生活管理員)到場,由站長或副站長主講(講課或出題考試有困難時,或聘請項目工程技術,安全環保等部門去人主講,或請人講課).講課時間, 地點,主持人,講課人,講課內容,參加人姓名,必須指定人做好記錄.

②看板教育,製作和安設施工安全環保管理的各種板牌進行安全宣傳教育.提高施工隊全體員工安全技術操作能力,完善施工隊面貌和形象.

③班前講話教育.每天班前由站長或值班負責人進行本班次員工安全生產講話,講話時間5-10分鐘.

④安全生產考試.站內對各崗位工種定期進行考試,攪拌站對各崗位進行不定期考試(文盲者可本人口答,委託人代筆),考試成績不及格要重考,直到合格.

⑤自我安全教育.現場施工各工種人員,要多看多學安全技術方面的知識,熟練掌握本工種安全技術常識和規程,增強自我保護的安全防護意識,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水平.

⑥自我安全教育.各崗位人員,要多看多學安全技術方面的知識,熟練掌握本工種安全技術常識和規程,增強自我保護的安全防護意識,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水平.

生產管理制度 篇4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

1、生產部長安全責任制

2、生產組長安全責任制

3、生產工人安全責任制

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安全教育制度

2、安全環保設備、設備管理制度

三、生產部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對本部門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做好本部門的消防和安全工作,減少疾病和工傷事故,有責任使本部門人員充分理解環境、職業健康方針並使之貫徹執行。

2、結合本公司安全生產情況,制訂保證安全生產的具體方案,並組織實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和工作環境,防止職業中毒和職業病的發生。

3、負責相應業務範圍內的外部信息和本部門的信息交流,並配合其他部門做好安全的信息的交流、傳遞和處理工作,督促有關部門合理發放勞動保護用品和合理使用勞動保護用品,並及時做好防暑、防寒工作。

4、對所屬職工負責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做好新上崗的工人安全技術把關,未經考覈合格者,不得上崗。

5、對特種設備、特殊工種、特殊作業場所嚴加管理,定崗定責,做好防範措施,以免發生重大事故。

6、對事故發生後,及時組織調查分析,上報,不得隱瞞,並做好處理工作。

四、班組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執行上級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對本班組的安全生產負責。

2、並負責對新員工或換崗員工人及時進行安全教育。

3、對本班組使用的危險品,必須指定專人管理,嚴格控制,正確使用。

4、隨時檢查、督促本班組職工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有危險的臨時任務,必須有可靠的安全措施,並制定專人進行監護。

五、生產工人安全職責

1、自覺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各項規章制度,對他人違章作業有責任勸阻,對違章指揮有權拒絕執行,並及時報告。

2、自覺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和維護保養好機械設備、安全附件等,不亂開亂動非本人操作的設備和電器裝置。

3、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教育活動,服從車間和班組領導的指揮。

4、正確穿戴,愛護和合理使用勞保用品。

5、及時清除廢料,經常保持工作場所的清潔衛生,做到在製品堆放整齊,保持通道暢通。

6、班前後認真進行安全檢查,7、發生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或事故隱患時,必須及時性向領導彙報,並保護現場,積極參加並開好分析會。

六、安全教育制度

1、經常對職工進行安全思想和安全知識的教育,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和自覺性。

2、經常對職工進行安全規章制度的教育,掌握本崗位安全操作規程,養成執行制度的自覺性。

3、新員工或換崗員工考覈合格後方能上崗操作。

4、新工藝、新設備、新技術、新產品投入生產前,由技術人員負責對操作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和學習。

七、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設備驗收移交工作:製作安裝後的設備,經試機,基本符合設計要求,符合接地、排煙、除塵要求。

2、設備使用:爲了確保設備的安全運行,由技術部門編制設備安全運行操作規程,操作員工必須按安全操作規程辦事,同時操作員工必須按設備要求管理好設備。

3、設備維修保養工作:使用車間必須把安全環保設備列入正常的維修計劃。同時要加強設備保養工作,執行周掃、月清、加油、檢查制度。

八、消防安全管理

1、公司全體員工都應增強消防意識並盡安全防火的責任和義務。

2、條任何人發現火警都有義務迅速向消防隊報警(火警電話119)。

3、消防設施要完備。消防器材不準隨意作爲它用,不準擅自移動和損壞。消防器材應固定在取用方便地點,由保衛科負責管理更換和補充。每季度檢驗一次,乾粉三年換一次,其它隨用隨灌,保持完整好用。及時做好消防器材降溫,保暖工作,不放置於潮溼地方。

4、凡是專用消防龍頭周圍,不得堆放異物,防止通道阻塞,以保證隨時可用。

5、人力資源部對新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和環境保護培訓,使員工掌握滅火器的使用方法及使用後處理方案。新工人上崗前要進行三級消防教育,不合格者不得上崗。

6、各部門利用班前會、例會加強對員工培訓,提高員工安全、環境保護意識。

7、明確任務,落實責任,逐級簽訂安全防火責任書,按照 誰主管,誰負責的工作原則,真正把消防工作落實到實處。

生產管理制度 篇5

場長是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第“責任者,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負總的責任。即要支持分管安全生產工作副場長開展安全工作,又要督促分管其他工作的副場長做好分管範圍的安全生產工作。

(1)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標準;組織制定、審定、頒發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提出本單位安全生產目標並組織實施;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會議,研究、部署安全生產工作。

(2)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3)審定本單位改善勞動條件的規劃和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及時解決重大隱患。對本單位無力解決的重大隱患,應按規定權限向上級有關部門提出報告。

(4)在安排和審批生產建設計劃時,將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納入計劃,按規定提取和使用勞動保護措施費用:在審定新的建設項目時,遵守和執行安全衛生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和同時驗收投入生產和使用的“三同時”規定。

(5)組織對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羣衆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制定出防範措施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並對所發生的傷亡事故調查、登記、統計和報告的正確性、及時性負責。

(6)組織有關部門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和考覈。堅持新工人入廠後的廠、車間、班組三級安全教育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7)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競賽、評比活動,對安全生產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予以表彰或獎勵。

(8)接到隱患整改指令後,應在限期內妥善解決問題。

(9)有權拒絕和停止執行上級違反安全生產法規、政策的指令,並及時提出不能執行的理由和意見。

(l0)主持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定期向從業人員代表大會報告安全生產工作情況,認真聽取意見和建議,接受羣衆監督。

(l1)搞好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工作,抓好從業人員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生產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爲加強集團安全生產工作管理,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建立和完善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規範化、標準化、程序化,實現企業穩定、和諧、良好的生產經營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省、市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集團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集團公司安全生產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按照“企業負責、行業管理、國家監督、羣衆監督、勞動者遵章守紀”的原則,從嚴、從細、從實地建立“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主體安全生產管理責任體系。

第二章 組織與職責

第三條 各集團行政正職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集團安全生產工作。

第四條 各集團應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統一協調指導下屬企業生產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和職業健康等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任主任委員,其他成員由分公司經理(部門負責人)及相關人員組成。

第五條 安委會以下分設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各分公司均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由企業經理(負責人)擔任。

第六條 安委會主要職責:

(一)審定本集團安全生產年度工作計劃,並督促落實;

(二)監督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三)組織、協調安全生產大檢查,組織、協調調查處理安全事故;

(四)組織重大事故隱患評估,並督促立項整改;

(五)審查重大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

(六)審定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單位和先進工作者,決定表彰事宜;

(七)討論決定安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及應採取的措施;

第三章 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七條 各集團、企業應制定各級領導幹部、管理人員、崗位員工和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責任制應做到“一職一責,一崗一責”。

第八條 安全生產責任制應簡練、實用,符合崗位要求,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第九條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級領導幹部、管理人員、崗位員工和部門必須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

第十條 企業應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考覈辦法,定期進行考覈,公示考覈結果。

第四章 安全教育培訓

第十一條 各企業應採取各種途徑,定期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提高員工安全技術素質,保證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技能和防範事故的能力。

第十二條 企業和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分管領導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第十三條 應堅持新入廠員工、轉崗工人的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安全教育檔案,“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於4學時。

第十四條 要加強對臨時僱用人員的安全培訓、考覈工作,開展對外來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 第十五條 企業要加強安全繼續教育,不斷提高員工的操作技能和防範事故的能力,每季度必須進行一次全員安全培訓,並對培訓內容進行書面考覈。

第五章 安全檢查

第十六條 各集團、企業應制定安全檢查制度,制定相關檢查表格、記錄表,堅持日常檢查,要落實崗檢、巡檢、交接班檢查,並記錄檢查結果。各集團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綜合安全檢查,企業每月至少進行一次綜合安全檢查。

第十七條 企業應根據季節變化、節假日生產特點,以及特殊作業要求,組織開展專項安全檢查或專業安全檢查。

第十八條 各集團應建立幹部安全生產聯繫點制度,定期對關鍵生產裝置和要害部位(單位)安全生產聯繫點進行安全檢查和指導。

第十九條 企業應完善安全檢查手段,依據標準、規範及安全檢查表進行檢查。檢查人員應將檢查的時間、地點、內容、發現的問題及其處理情況,做出書面記錄,並由檢查人員和被檢查單位的負責人簽字;檢查人員應將檢查情況記錄在案,並向上級報告。整改情況應有回執記錄。

第二十條 企業應制定違章處罰辦法,加大對違章檢查、監督和處罰力度。對檢查中發現的“三違”行爲(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應當場予以糾正或要求限期改正,對嚴重違章行爲要從嚴懲處,絕不姑息。

第六章 應急管理

第二十一條 各集團應監督下屬企業制定處置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制度。應急管理要貫徹“以人爲本”的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基本方針,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第七章 事故管理

第二十二條 企業應加強事故管理工作。對發生的各類安全事故均應報告,並按照規定統計。 第二十三條 發生事故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態擴大,減少人員傷亡。

第二十四條 各類事故都必須及時逐級上報。發生重大事故,企業必須立即按照管理權限,上報集團公司或總公司,並按照規定報當地政府主管部門。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銷燬有關證據。

第二十五條 發生事故後,應按照分管權限成立事故調查組,及時認真的調查事故。事故調查處理應當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準確查清事故原因,重點查找設施設備、工藝技術、規章制度缺陷、安全管理漏洞等方面的原因,明確事故性質和責任,總結事故教訓,提出整改意見和防範措施,並依據有關規定,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根據事故分類和分級,由企業及有關部門、人員向上一級單位或主管部門彙報事故情況。

第二十六條 按規定時間做好事故的結案工作,並建立健全事故管理檔案。

第八章 考覈與評比

第二十七條 各集團對企業實施安全生產目標管理,按年度下達安全生產考覈指標。

第二十八條 各集團對企業實施安全生產年度考覈評比。對安全生產考覈指標達到先進要求,且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經考覈優秀,經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審定,授予安全生產先進企業稱號,發給獎牌或證書。

第二十九條 企業應制定所屬單位的安全生產年度考覈指標,並報所屬安全生產委員會討論審批。 第三十一條 各集團及下屬企業應制定違章處罰規定,對查出的違章行爲進行處理。

第九章 事故管理

第三十二條 事故按人員傷亡程度和經濟損失情況劃分爲小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

(一)重大事故:係指一次死亡1-2人,或者3-9人中毒(重傷),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事故。

(二)一般事故:係指造成輕傷、急性工業中毒,但沒有死亡的事故;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事故。

(三)小事故:係指只有輕傷但沒有重傷和死亡,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不足1萬元的事故。

第三十三條 企業發生事故時,企業或所屬二級單位領導應及時趕赴事故現場,協調、指揮搶險救災工作,並視情況立即決定啓動上報程序。

(一)當發生重大及以上事故,或已經發生一般事故並可能造成次生事故時,集團主要領導應趕赴事故現場。

(二)當發生一般事故,或已經發生小事故並可能造成次生事故時,企業領導或業務分管領導應趕赴事故現場。

(三)發生其它生產安全事故,由企業分管安全領導決定是否派人趕赴現場。

(四)發生重大及以上事故時,企業主要領導不在單位的,應在第一時間返回單位,在事故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期間不得擅離職守。

第三十四條 事故處理責任劃分:直接責任人、直接管理人、企業負責人(安全生產領導組長)、集團負責人(安委會主任委員)。

一、行政處分依據事故等級確定:

(一)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降級、撤職處分;

(二)發生重大事故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記大過、降級或撤職處分;

(三)發生一般事故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警告、記過、記大過或降級處分;

二、經濟處罰依據事故造成損失確定:

(一)造成公司損失5萬元以上的,扣發直接負責人、直接管理人當月工資,並分別處罰損失額的10%,企業負責人、集團負責人視情節輕重分別處罰不低於損失額的10%;

(二)造成公司損失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扣發直接負責人當月工資,並處罰損失額的20%,直接管理人處罰損失額的15%,企業負責人視情節輕重處罰不低於損失額的10%;

(三)造成公司損失不到1萬元的,直接責任人處罰損失額的30%,直接管理人處罰損失額的20%;

三、實行“一票否決制”:

(一)發生損失額在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責任事故,直接責任人和部門負責人(直接管理人)以及所在班組取消評優、晉級資格;年終獎金一票否決。

(二)發生損失額在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責任事故,企業負責人級所轄公司取消評優、晉級、獎金資格;年終獎金一票否決。

(三)發生損失額在10萬元以上的責任事故,集團負責人及所轄集團取消評優、晉級、獎金資格;年終獎金一票否決。

第十章 附 則

第三十五條 各集團、企業應根據本規定製定實施細則。

第三十六條 本規定自20xx年1月23日起執行。原《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同時廢止。 

第三十七條 本規定由集團總公司總裁辦負責解釋。

生產管理制度 篇7

1、目的:規定安全會議內容、形式和會議責任人要求,確保各項安全生產工作的落實

2、範圍:班組以上部門

3、責任者:班組長以上人員

4、程序:

4.1爲了及時瞭解、掌握各時期的安全生產情況,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積極知道、主動地做好預防措施,確保安全生產,必須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4.2會議內容以安全生產爲主,具體包括以下幾方面:

4.2.1瞭解前段時間、前一班的安全、生產、工藝情況,存在的問題和注意事項,佈置下一步安全、生產和工藝操作等工作。

4.2.2學習安全生產標準、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知識,傳達上級部門的有關通知、文件精神。

4.2.3通報違章違紀、先進事蹟。不良現象和不安全行爲。

4.3會議形式和會議責任人

4.3.1班前、班後會由班長或車間主任(部門主管)負責召開,在每天上班前15分鐘開始,時間一般5—10分鐘,地點由各車間部門自定。在各班組交接班記錄中進行記錄。

4.3.2部、車間(部門)級安全會議要求每月一次,由部長、車間主任(部門主管)負責召開,時間不限,地點由召集人決定。並在部、車間(部門)安全記錄中進行會議記錄。

4.3.3公司級安全生產會議,由付總經理決定,每月至少一次,由安全部負責記錄。

4.3.4各專業性安全會議由各主管職能科室領導負責,根據需要召集有關人員召開,由召集人負責記錄。

4.3.5緊急會議視情況由部門領導決定召開。

4.4會議召集者在開會之前,應做好有關資料準備工作,會議上要討論研究解決的問題應列出,重要會議會後要下發會議紀要。

4.5通知參加會議人員時,要把會議主要內容、開始時間、大約需要多長時間、會議地點交代清楚。

4.6被通知需要參加會議的人員,都應按時參加會議,做到善始善終,確實不能參加的要在開會之前和召集人說明情況,並得到允許。

4.7會議上決定的情況各部門和責任人,必須不折不扣的認真執行,及時完成。

4.8對未經允許擅自不參加或遲到、早退的人員,會議召集人有權對其進行經濟處罰。

生產管理制度 篇8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一)每次購入食品,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繫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二)採取賬簿登記、單據粘貼建檔等多種方式建立進貨臺賬。食品進貨臺賬應當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該種食品購入之日起不少於2年。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定期查閱進貨臺賬和檢查食品的保存與質量狀況,對即將到保質期的食品,應當在進貨臺賬中作出醒目標註,並將食品集中陳列或者向消費者作出醒目提示;對超過保質期或者腐敗、變質、質量不合格等食品,應當立即停止銷售,撤下櫃檯銷燬或者報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處理,食品的處理情況應當在進貨臺賬中如實記錄。

生產管理制度 篇9

1、繫上布袋同時檢查布袋有無破裂和小孔,如有必須修理。裝上噴槍,噴槍的噴咀要垂直於原料容器底,將原料容器及噴霧室旋入對正,接通蒸汽。

2、啓動空氣壓縮機及電櫃電源開關,啓動控制面板上的總電源開關,按下容器升按鈕,升起原料容器及噴霧室,待輔風入口對接完備(聽到鐺的聲響後)按下程序按鈕及乾燥按鈕,打開熱風門及輔風門,依次按下鼓風機啓動按鈕、加熱按鈕、主加熱按鈕、輔加熱按鈕。使機器空載運轉5~10分鐘,觀察壓縮空氣表(1)和表(2)(略)的壓強是否達到霧化的要求,檢查機器運轉是否正常。

3、上述操作後如果無異常情況,按鼓風機停按鈕使鼓風機停機,按下容器降按鈕,使原料容器降下,將事先稱量好的輔料倒入原料容器,升上容器,啓動鼓風機,對原輔料進行預熱。

4、當物料達到所需溫度後,按下噴霧按鈕,調節至所需的噴霧速度噴入事先加熱並過濾好的藥液。

5、在噴霧過程中通過原料容器兩側的視孔及取樣口隨時觀察噴霧的情況,並隨時調整噴霧、乾燥、鼓譟之間的轉換,保持物料的流動性。

6、當定量的藥液噴完後應加入少許的溫水再噴霧,以便對輸液泵,輸液管及噴槍進行清洗,避免噴槍出現阻塞現象。保持機器處於乾燥狀態15~20分鐘,使顆粒充分乾燥。

7、關掉鼓風機、輔風機及程序按鈕、各種加熱按鈕,降下原料容器,將製成的`顆粒過篩、裝桶、稱重、貼籤。

8、徹底清洗設備的內、外部及噴槍、布袋及輸液管,準備下次再用。

注意事項:

1、嚴禁鼓風機未停或程序未關的情況下對機器內部進行修理。

2、在容器升降過程中嚴禁將手指伸入容器底部及原料容器與噴霧室之間的`空隙中。

生產管理制度 篇10

庫房管理制度

(一)食品與非食品應分庫存放,不得與洗化用品、日雜用品等混放。

(二)食品倉庫實行專用並設有防鼠、防蠅、防潮、防黴、通風的設施及措施,並運轉正常。

(三)食品應分類,分架,隔牆隔地存放。各類食品有明顯標誌,有異味或易吸潮的食品應密封保存或分庫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時冷藏、冷凍保存。

(四)貯存散裝食品的,應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繫方式等內容。

(五) 建立倉庫進出庫專人驗收登記制度,做到勤進勤出,先進先出,定期清倉檢查,防止食品過期、變質、黴變、生蟲,

及時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倉庫應經常開窗通風,定期清掃,保持乾燥和整潔。

(七)工作人員應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衛生。

生產管理制度 篇11

1 目的

爲切實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執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強化各部門、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保障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2 範圍

適用於企業主要負責人、各級領導、各類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重點是企業、車間、工段、班組一把手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3 引用法規、文件

《安全生產法》

4 管理職能

在公司總經理的領導下,由生產安全部負責安全生產責任制的監督執行與考覈工作。

5 管理原則

5.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堅持安全生產一票否決的原則。

5.2執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各職能部門、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並嚴格實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確保公司安全目標的實現。

5.3 貫徹“分級管理、分線負責”的原則,總經理是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各二級部門的行政一把手是所在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各級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督促檢查各副職、各部門按職責範圍做好安全工作;各級副職應在各自主管的業務工作範圍內負責相應的安全生產工作,做到各負其責、各盡其職。

5.4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有崗必有責。公司的每個員工都必須在自己崗位上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實現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5.5安全生產責任制在整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中處於核心地位,是其它各項安全生產製度實施的基本保證。安全生產責任制分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5.6公司實行班組級、部門級、公司級三級安全管理。

5.6.1公司級:公司設生產安全部,在公司總經理和生產副總經理的領導下,負責全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5.6.2部門級:各生產部門設兼職安全員,在部門主管領導的領導下,做好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在業務上同時接受公司生產安全部的指導。

5.6.3班組級:各生產班組的班組長是所管班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班組的安全管理工作。各班組應設班組安全員,在班組長的領導下,協助班組長做好本班組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業務上接受單位安全員的指導。

6 各類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6.1總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6.1.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制度,加強對員的行安全教育培訓,接受安全培訓考覈。

6.1.2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其他工作時,要包括安全工作。

6.1.3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負責建立並落實公司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對公司安全工作負總則。

6.1.4審定安全生產規劃和計劃,制定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簽發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技術規程,批准重大安全技術措施,保證安全生產資金投入。

6.1.5檢查並考覈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

6.1.6負責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充實安全管理人員和安全技術人員。

6.1.7組織每季度召開一次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研究解決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

6.1.8主持對重大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6.1.9組織制訂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督促定期演練和改進。

6.1.10指定部門和分廠年度安全工作規劃,並落實工作安排。

6.1.11做好女工特殊保護工作,抓好員工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6.2 生產安全副總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6.2.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及上級有關部門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制度,組織制訂、修訂各部門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技術規程和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並認真組織學習。

6.2.2負責具體安排公司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協助總經理做好安全生產工作,按照總經理指令,組織協調和監督各業務口的安全生產工作。對公司的安全生產負領導責任。

6.2.3貫徹“五同時”的原則,即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的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監督檢查各部門對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執行情況,及時糾正失職和違章行爲。

6.2.4組織生產單位的安全生產大檢查,落實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

6.2.5組織分管部門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工作的先進經驗,獎勵先進單位和個人。

6.2.6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專題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6.2.7對公司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及時向上級報告,組織或安排安全部門調查分析和處理,本着“四不放過”的原則,採取防範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

6.2.8佈置檢查各單位對員工的安全教育與考覈工作。

6.2.9組織實現公司的均衡生產,貫徹勞逸結合,儘量避免突擊生產,控制隨意加班加點。

6.2.10對較大危險作業負責審批。

6.3技術部長安全生產職責

6.3.1組織開展技術研究工作,積極採用先進技術和安全防護措施,組織研究落實重大事故隱患整改方案。

6.3.2在組織新廠、新裝置以及技術改造項目的設計、施工和投產時,做到安全衛生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

6.3.3審查公司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項目,保證技術上切實可行。

6.3.4負責組織制訂生產崗位塵毒等有害物質的治理方案、規劃,使之達到國家標準。

6.3.5參加公司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從安全技術方面提出防範措施。

6.4 總會計師安全生產職責

6.4.1 在編制企業長遠發展規劃,安排生產經營財務計劃時,把改善員工生產作業環境、提高安全技術水平作爲一項重要內容予以統籌規劃和安排。

6.4.2按照國家和上級有關規定,合理安排安全技術措施、勞動保護用品、保健津貼、防暑降溫、安全宣傳教育等項費用和資金,切實保證對安全生產的資金投入,並監督其合理使用。

6.4.3對影響公司生產工作正常進行、危及員工生命安全的突發性重大隱患,及時調整、追加計劃費用,監督有關部門(單位)儘快予以解決。

6.5班組長安全生產職責

6.5.1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各項制度,制定本班(組)有關安全生產製度,帶領全班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對本班(組)人員在生產中的安全負責,做到杜絕違章指揮生產。

6.5.2根據生產任務、生產環境和員工思想狀況等特點,有針對性的佈置安全工作,對新入廠的或變換崗位的員工進行現場安全教育,並在其熟悉工作環境前,指定專人負責生產活動中的安全。

6.5.3組織本班(組)員工不定期學習安全生產規程或安全守則,隨時檢查執行情況,堅決杜絕違章作業,發現違章作業立即制止,並採取防範措施,不允許本班(組)出現違章作業。

6.5.4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必須堅持班前佈置、班中檢查、班後總結安全生產製度,做好安全生產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對暫時不能解決的問題,要採取有效控制措施,並立即上報單位。

6.5.5生產作業前要對作業場所進行認真檢查,找出不安全因素,整改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

6.5.6發生事故要組織搶救、保護現場、詳細記錄,向調查組如實提供有關情況,組織本班(組)員工舉一反三,吸取教訓,提出防範措施。

6.5.7對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及時表揚,把安全工作列入考覈項目進行考覈。

6.6 崗位操作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6.6.1認真學習、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各項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並對他人違章作業加以勸阻和制止。

6.6.2正確操作,精心維護設備,保持作業環境整潔,搞好文明生產,做好各項記錄,交接班必須交接安全情況。

6.6.3 生產作業前要熟悉作業場所,掌握作業中的安全措施和要求,不斷總結和提高安全操作水平。

6.6.4 積極參加安全技術知識學習,堅持崗位安全檢查,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崗位練兵和事故預案演練。

6.6.5 從事危險作業必須嚴格履行審批手續,無證不準動用機動車輛、起重設備、鍋爐、壓力容器、電氣等特種設備和設施。

6.6.6 發生或發現工傷事故、未遂事故應立即向領導報告,並保護好現場,積極參與傷員搶救,如實向事故調查人員反映情況。

6.6.7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用具,妥善保管、正確使用各種防護器具和滅火器材。

6.7 班組安全員安全生產職責

6.7.1 協助班組長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督促員工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做到“三不傷害”。對違章作業有權制止,並及時報告。

6.7.2 協助班組長做好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對新入廠和變換工種員工進行班組級安全教育,組織崗位練兵和開展事故預案演練。

6.7.3 協助班組長開展好各種安全活動,調查、分析班組的安全文明生產情況,發現問題,協助班組長及時解決,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的意見和建議。

6.7.4檢查監督本班組、崗位人員正確使用和管理好勞動保護用品、各種防護器具及滅火器材。

6.7.5發生工傷事故和未遂事故,協助班組長進行現場保護和組織搶救,及時瞭解情況,參與事故調查分析工作。

6.7.6 認真做好班組各項安全記錄和臺帳。

6.8專(兼)職安全員安全生產職責

6.8.1 在行政一把手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本單位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在業務上接受生產安全部的指導,對班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指導。

6.8.2 具體組織並參與編制本單位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並督促其貫徹執行。負責編制本單位安全技措計劃和隱患整改方案,及時上報和檢查落實。

6.8.3 每天進行安全生產檢查,時間不少於1小時,制止違章作業,發現各類不安全隱患並提出整改措施。對作業現場出現嚴重危及員工生命和國家財產安全的現象時,有權責令停止作業,並提出處理意見。

6.8.4 按公司有關規定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行考覈,督促開展班組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工作,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者給予經濟處罰,對在安全生產工作中作出貢獻者給予獎勵。

6.8.5 負責組織和監督單位開展各種安全教育工作,宣傳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制止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和未經三級安全教育人員上崗。

6.8.6參與制定本單位負責的臨時和檢修任務的安全措施,嚴格落實安全管理制度,並深入作業現場檢查指導安全工作。

6.8.7參與有關建設項目“三同時”工作。

6.8.8指導和監督檢查單位的安全防護裝置、滅火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正確合理的使用,掌握單位塵毒情況,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6.8.9參加單位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會議,認真開展安全性評價工作,推行現代安全管理方法,研究分析本單位傷亡事故發生規律,找出有效的防範措施,經常組織事故演習。

6.8.10監督檢查單位易燃易爆三級危險點的管理工作。

6.8.11具體組織、參與單位各類事故調查和處理工作,負責統計分析,按時上報有關材料。

6.8.12按規定及時填報各類安全報表,完成各項上級佈置的安全生產工作。

6.8.13認真做好各項安全生產工作記錄,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基礎資料,做到齊全、實用、規範化。

6.9其他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6.9.1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工作的法律、法規、標準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6.9.2 認真履行本崗位安全責任,把安全生產“五同時”貫徹到每個具體環節中去,做到安全生產經常化、制度化、標準化。

6.9.3 深入現場時應穿戴好勞保用品,不違章指揮,認真解決有關安全問題,及時糾正違章作業。

6.9.4 在本職工作範圍內,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建立健全各類安全管理檔案資料。

6.9.5 發現工傷事故和未遂事故,要立即報告,協助有關部門和人員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7 公司職能部門安全生產職責

7.1 生產安全部

7.1.1宣傳、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法規和規程,監督檢查本單位各部門的執行情況。

7.1.2組織制定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並按規定進行表彰、獎勵和處罰。

7.1.3組織制定公司傷亡事故管理制度、特種設備管理制度、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對重大危險源登記建檔,編制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

7.1.4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有嚴重事故隱患應及時制止其作業,並制訂防範措施。

7.1.5負責制定各部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審查安全操作規程,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7.1.6根據現場職業安全衛生狀況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並監督計劃按期完成,要求有檔案資料。

7.1.7會同人力資源部及員工所在單位,對員工進行入廠三級安全教育和員工的安全技術培訓。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會同有關部門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考覈,簽發安全操作合格證。

7.1.8加強基礎建設,注意資料積累,研究分析員工傷亡事故的發生規律,提出防範措施。

7.1.9參加員工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調查處理事故。

7.1.10參加新建、改建、擴建、技術改造等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7.1.11建立生產安全應急救援體系,建立應急救援預案和生產安全預警機制。

7.1.12繪製有害作業點分佈圖,且應標明全部有害作業點的位置和種類。

7.1.13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調度會應有安全生產內容,佈置生產任務的同時要佈置安全。

7.1.14組織好均衡生產和文明生產,嚴格控制加班加點,搞好勞逸結合,確保安全生產。

7.1.15正確處理生產進度和安全生產的矛盾,做到安全爲了生產,生產必須安全,不安全不能生產。

7.1.16建立設備的檔案及管理帳卡,應按安全技術規範定期對設備進行檢查、維修和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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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管理制度 篇12

1目的

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能力,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確保生產順利進行。

2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下屬生產單位。

3安全生產教育

3.1每年由生產單位自行組織對員工專門進行一次安全知識培訓。

3.2特種作業人員必須通過專業技術培訓,並取得崗位操作證後,方可上崗。

3.3新進公司的員工必須接受安全培訓教育,經考覈合格後方能上崗。

3.4安全教育培訓主要內容是: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和公司安全規章制度、規範、操作規程等。

3.5生產單位必須建立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檔案。沒有接受安全教育培訓的員工,不得在生產現場從事作業或管理活動。

3.6公司辦公室對生產單位安全教育培訓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沒有履行安全教育培訓規定的,將追究單位負責人的責任。

4安全管理小組

4.1生產單位必須成立安全管理小組,單位負責人任小組組長。

4.2安全管理小組職責:

4.2.1對各本單位的安全工作進行檢查、評價。

4.2.2落實公司有關安全管理的各項制度、措施。

4.2.3有權對有關安全措施及有關安全管理的制度進行審定。

4.2.4組織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對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爲進行採取處理措施。

5安全生產檢查

5.1按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和公司安全規章制度、規範、操作規程進行。

5.2定期檢查:每月組織一次安全大檢查,由安全管理小組組長主持,安全管理小組成員參加。

5.3經常性檢查

5.3.1班組進行班前、班後崗位安全檢查。

5.3.2安全員及各班組兼職安全人員進行巡迴檢查。

5.3.3各級管理人員在檢查生產的同時檢查安全。

5.4自檢、互檢、交接檢

5.4.1自檢:班組作業前、後對自身的作業環境和工作程序進行進行安全檢查,及時消除不安全隱患。

5.4.2互檢:交叉作業時,班組之間相互檢查監督,共同遵章守紀。

5.4.3交接檢:上道工序完成的設施移交下道工序前,由上道工序班組進行自檢明確人無誤時方能移交下道工序班組;下道工序班組在使用前,應同上道工序班組共同進行安全檢查驗收,確認無誤後,下道工序班組方可使用。

5.5發現隱患的部位,可視問題的嚴重程度簽發隱患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

5.6定期檢查及專項檢查要有檢查記錄,並對整改情況進行檢查驗證。

6安全管理

6.1下列能夠引起人身及火災、爆炸事故的直接因素,都必須列入管理對象:

6.1.1各類機械設備,手動、電動工具,電路、電力設施,堆置物、建築物,油庫、倉庫等。

6.1.2易爆炸物,如鍋爐、壓力容器、火藥、炸藥等。

6.1.3強酸、強鹼及亞硝酸鈉等有腐蝕、有毒有害的化學物質。

6.1.4與地面位置相差較大的作業如登高、高溫、熱蒸汽、超低溫物體等。

6.2重點部位的管理

6.2.1要求對存有危險作業部位(工段)、不安全狀態(因素)和國家、行業有規定的防範對象進行掛牌警示、作安全標誌、劃重點防護區或安全警戒區,並建立重點部位檔案。

6.2.2重點防護區、警戒區內不得從事以下活動:

a)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存放雜物、施工、攜帶火種。

b)在警戒區域附近實施明火作業或爆破作業前,必須通知安全員,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後才能進行。

c)機動車輛在警戒區域不得超速行駛與停留,人員不得在警戒線內逗留;

d)警戒區域內,未經分管領導允許並由專門人員陪同不得到現場參觀。

6.2.3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移動、摘除警示和安全標記。

6.3個人及設備的管理

6.3.1生產個人有接受安全知識培訓和教育的義務。

6.3.2生產個人應遵守安全生產的各項管理,遵守有關設備及工藝的安全操作規程和有毒、有害物等的管理規定。

6.3.3生產個人應做好個人安全防護措施,特種作業必須持證上崗。

6.3.4設備管理部門應制定設備技術操作規程,並確保這些操作規程得到有效實施和執行。

6.3.5設備管理及使用部門應制定對機械設備的定期維護、保養和檢修制度,檢修應包括影響設備及安全的所有部位、部件、各種儀器儀表等。

6.3.6對設備的檢修情況應形成記錄,存檔備查。

6.4消防安全

6.4.1對存有火災隱患的地點、部位、場所,必須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確責任,設置防火標誌或標語,並配備消防器材、器具。

6.4.2應建立明火作業及安全用電制度。電器線路除專業人員外其他人嚴禁亂搭亂接。從事電氣焊、烘烤作業時,應做好周圍的防護措施。

6.4.3使用、貯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按其性能安全使用、貯存,並嚴格管理。

6.4.4所有倉庫內貯存物品應分類、分垛、分堆存放並留出間隔和通道,庫內必須保持清潔,倉庫內嚴禁吸菸,嚴禁使用明火。

6.4.5消防器材的管理維護要責任到人,經常檢查、維修和保養,保證完整、性能良好。

6.4.6水防器材應每一年、乾粉滅火器每半年進行一次質量標準檢查,並做好記錄。

6.4.7消防器材應按規定放置,除檢驗救災用於滅火外,嚴禁亂動、挪作他用。

6.4.8生產單位負責對本單位所有消防器材的管理、維護、檢查、保養。

7班前安全活動制度

7.1全體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國家政策、法令、遵守安全生產各項制度。加強組織紀律性,服從管理。

7.2班前班組長要對員工進行安全思想和安全知識教育,加強自我安全保護意識和對他人人身安全的防護意識。

7.3各班組長根據員工身體狀況分配生產任務。特種作業人員生病不得從事特種作業。

7.4作業人員有權拒絕執行違章指揮命令。

7.5嚴禁不瞭解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的員工和未持證上崗證的特種作業人員進入生產現場作業。

7.6進入現場作業必須執行自檢、互檢、交接檢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規程,聽從指揮,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行爲。

8安全責任目標管理

8.1生產單位必須與公司簽訂安全責任書,按責任中安全管理目標,細化分解,並於各部門及生產車間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

8.2安全目標責任書必須明確事故指標、安全指標和安全生產達到的標準,及獎罰硬指標。

9安全管理考覈

9.1爲確保安全生產無事故,生產現場達到安全文明衛生標準,按安全管理目標對生產單位管理人員每半年進行一次考覈。

9.2考覈成績納入個人工作業績並與個人工資掛鉤。

生產管理制度 篇13

(一)消防規章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務必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職責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並複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並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狀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狀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持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佔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範設置貼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持續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於正常狀態,並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誌關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並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狀況、事故處理等狀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並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菸、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7、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並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並報告部門主管。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持續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瞭解消防設備的運行狀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持續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狀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於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並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並指定專人負責。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並將隱患狀況書面下發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狀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範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潛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職責人報告,並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並寫出隱患整改的覆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後,該關掉的電源應予以關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範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並向保衛部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後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向作業點所在單位經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申請部門需派人現場監督並不定時派人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務必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辦理“動火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者,本單位人員予以記小過二次處分,嚴重的予以開除。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務必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牴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佔地面積不宜大於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於一米,垛與牆間距不小於零點五米,垛與樑、柱的間距不小於零點五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於二米。

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6、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範要求採取防火防爆措施並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九)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覈應到達規定的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並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覈,考覈優秀給予表彰。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潛力。

(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貼合本單位實際狀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後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狀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十一)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務必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並經維修部確認後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並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並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狀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准,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用心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後投入使用。

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色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並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採取防範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嚴禁吸菸並張貼禁菸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菸的規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1、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職責人,將依據所造成後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到達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職責的事故職責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單位的規定,對下列行爲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狀況與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

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b、在禁菸場所吸菸或處置菸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c、未及時清理區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d、未經批准,違規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e、謊報火警;

f、未經批准,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後果的;

g、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誌等未造成嚴重後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爲它用的;

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操作的管理人員;

e、發現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狀況處理程序處理的;

f、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帶給虛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導致事故發生(損失輕微的),但能主動坦白並用心協助相關部門處理事故、挽回損失的肇事者或職責人可視狀況予以減輕或免予處罰。

生產管理制度 篇14

一、總則

爲了保護公司員工在工作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經營活動能夠順利的開展下去,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公司所有員工必須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實現公司的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外出作業員工的績效考覈與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行爲直接嚴格掛鉤,必須嚴格按照本安全制度的要求執行。

二、高處作業人員要求

1、相關技術人員必須掌握高空作業工種專業技術及規程。

2、凡參加高處作業的人員應進行體格檢查,經醫生診斷患有不宜從事高處作業病症的人員不得參加高處作業。

3、從事高空作業的人員必須持有高空作業操作證,並嚴禁高空操作人員在精神不佳、熬夜或酒後、身體不適等情況下作業。

4、高處作業時防護用品要穿戴整齊,必須將衣袖、褲腳紮緊,需佩戴安全帽,穿軟底防滑鞋,嚴禁赤腳或穿高跟鞋、拖鞋進入施工現場,高處作業不準穿硬底鞋或帶釘易滑的鞋靴(女同志需將頭髮放進安全帽內,不得穿裙子)。2米以上登高作業,須繫好安全帶,安全帶應掛在上方的牢固可靠處,懸掛端長度不大於1m。

5、新入職員工,必須經過公司安全培訓,經考覈合格後方可上崗。

6、作業人員初次上崗前,須由部門經理或小組長對其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7、作業人員需定期對所有的.登高工具和安全工具(如安全帽、安全帶、梯子等)進行檢查,確保安全可靠。嚴禁冒險作業。

8、高處作業人員應佩帶工具包,所有的工具、零件、材料必須裝入工具包。運送設備時須使用專用保險繩,並對保險繩定期檢查,發現有安全隱患時及時報廢;登高時手中嚴禁拿物件,並必須從指定路線上下;傳遞物品時嚴禁拋擲,嚴禁高處向底處拋擲材料、工具及雜物。

9、高處作業人員不得在無遮攔處休息,防止墜落。

10、非相關技術人員不得攀登高處,登高參觀的人員應由專人陪同,並嚴格遵守有關安全規定。

三、高處作業環境要求

1、遇四級以上強風、大雨、雷電、雪霧等惡劣天氣,應停止露天高處作業。

2、特殊高處作業應與地面設聯繫信號或通信裝置,並由專人負責。

3、在夜間或光線不足的地方進行高處作業必須設置足夠的照明設施,否則禁止施工。

4、在氣溫高於35度進行露天作業時,應給技術支持人員配備防暑降溫藥及飲料。

5、高處作業點的物件不得隨便移動,施工材料應放置在牢靠的地方或用鐵絲扣牢並有防止墜落的措施。

四、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進入施工現場,需戴好安全帽,穿公司統一工作服,着防滑鞋。

2、在與司機配合過程中,要確保相互通訊順暢,在司機啓動塔機操作前,確保塔上人員均處於安全位置。當人員處於或者可能處於塔機運行的不安全位置時,嚴禁塔機啓動。

3、進行接線操作時,需切斷電源開關,並經測試確保無電時方可操作;駕駛室內安裝操作時,需按下塔吊急停開關,防止塔吊誤動作。

4、嚴禁私自爲項目部開動塔機,併爲工地吊裝物品。

5、在塔上行走過程中,需繫上安全帶,嚴禁在沒有安全防護情況下,在塔上行走。

6、在進行設備安裝過程中,需要塔機司機配合,不得隨意開動塔機,不得隨意觸動塔機按鈕。

生產管理制度 篇15

第一條目的

爲了進一步提高公司安全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安全方針,建立強有力的安全生產經營指揮系統和良好的安全會議持序,隨時對公司的安全動態管理進行分析和指導,經公司安全委員會決定,在公司實行安全會議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範圍

公司所有生產安全會議

第三條職責

1、總經理負責主持召開公司級安全會議、重特大事故相關會議。

2、安全部負責公司級安全生產會議的召集、記錄和管理,並對各部、室的安全生產會議和現場安全生產會議進行監督。

3、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的安全生產會議的召集、記錄和管理,並對所屬班組的安全生產會議進行監督。

4、各班組長負責本班組安全生產會議的召集、記錄和管理。

第四條會議分類

1、公司級安全會議:公司或公司指派職能部門組織召開的安全會議。包括安全部會議,安全生產監督、環保部門在本公司的工作會議等。

2、部門、班組級的安全會議:部門、班組組織召開的安全會議。包括部門、班組的安全例會,事故報告會等。

3、班組級安全會議:班組級召開的安全會議。包括例會,事故分析會等。

第五條會議內容

1、公司級安全會議內容包括:集中學習新的安全生產法規、條例,總結前期安全工作任務,上級主管部的指示傳達,重大事故案例分析、佈置和落實安全生產工作,通報違紀違章等。

2、部門、班組級安全會議內容包括:集中學習新的、安全生產法規、條例、公司規章制度,總結部門、班組前期

安全工作,安排下期部門、班組安全工作任務,公司最新指示,事故案例分析等。

3、班組級安全會議內容包括:集中學習新的安全生產法規、條例、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公司最新指示,事故案例分析等。

4、一般安全生產會議內容包括:學習、貫徹安全生產政策法規、標準、文件精神;佈置、落實安全生產工作;通報違紀違章等。

5、安全事故會議內容:調查事故原因、落實整改措施、處理責任者、教育相關人員。

6、緊急會議:針對緊急任務、事情進行安全工作佈置。

第六條會議形式

1、公司級安全會議由總經理主持召開,安全部記錄每月不少於一次。

2、各部門安全會議由各部門負責人主持召開,一般由召集人記錄,每月不少於一次。

3、生產班組安全會議由各單位班組長主持召開,由主持人作記錄,每月不少於一次。

4、緊急會議根據實際情況由相關部門負責人主持召開。

第七條會議要求

1、會議要求講求實效,主持人要在會前充分準備,確定議題,提出意見。

2、發言和交換意見要內容具體,語言簡明扼要。

3、會議內容要有記錄,形成決議的問題要有相關部門迅速付諸實施。

4、會議組織單位應邀請相關安全管理人員列席參加安全工作會議。

5、公司安全部、各部門、班組、班組應定期組織安全生產例會。公司安全委員會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全生產例會,部門、班組每月召開一次,班組每週召開一次,部門、班組和班組的安全工作例會可以和其他會議和並召開。

6、會議主持人由管生產的人員擔任。公司及安全會議和調度會議主持人由生產副總經理擔任,部門、班組級安全會議主持人由分管領導擔任,班組級安全會議主持人由班組長擔任。

7、安全部、各部門、班組級個班組應做好各自召集的安全生產會議的記錄。

8、參會人員應準時到會,因有事不能倒會的(或不能準時到會)應提前向會議組織部門請假。會議組織人員應在召開前5分鐘到達會議地點,與會人員應在開會前3-5分鐘到達會議地點。

生產管理制度 篇16

1、目的:

建立獎勵、懲罰方法

2、範圍:

全體員工

3、責任者:

安全部

4、程序:

4.1獎勵

4.1.1對認真執行上級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公司頒佈的各項安全生產製度,防止事故發生和職業病危害作出貢獻的車間、部門、個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給予適當獎勵:

.對安全生產有所發明創造、合理化建議被採用有明顯的效果者。

.制止違章指揮、制止違章作業避免事故發生者。

.及時發現或消除重大事故隱患,避免重大事故發生者。

.對搶險救災有功者。

.積極參加公司、部門組織的各種形式的安全生產活動,被評爲先進車間、部門、班組、個人。

.被評爲省、市、局、總公司的安全生產積極分子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消防、安全工作和其它方面做出特殊貢獻者。

4.2獎勵程序

4.2.1安全生產先進班組和個人,由車間(部門)彙總材料上報部長審覈後報安全部,經審覈後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通過。

4.2.2先進車間、部門、科室由安全部門提出意見,交公司安全生產小組討論,審覈通過。

4.2.3對4.1有關人員和單位的獎勵,有車間和部門提出,經安全部門審查,抱公司領導批准。

4.3懲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懲罰:

4.3.1事故責任者。

4.3.2違章指揮或強令職工冒險作業導致事故發生者。

4.3.3違章違紀,情節嚴重,性質惡劣者。

4.3.4破壞或僞造事故現場隱瞞或謊報事故者。

4.3.5事故發生後,不採取措施,導致事故擴大或重複事故發生者。

4.3.6對堅持原則,認真維護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人員打擊報復者。

4.3.7其它各種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造成嚴重後果者。

4.3.8對提出的整改意見有條件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責任人。

4.3.9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損壞消防器材者。

4.4懲罰類型

4.4.1經濟處罰根據危害程度和損失情況、責任大小,可處以罰款20-500元、賠償損失的3-50%、降低工資、扣除獎金、沒收押金。

4.4.2行政處罰根據危害程度和損失情況、責任大小可處以警告、辭退警告、降職、降級、留用查看、辭退、開除。

4.43性質特別嚴重、情節惡劣,觸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責任。

4.5處罰程序

4.5.1經濟處罰由有關部門提出,報分管付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4.5.2行政處罰由有關部門提出,按公司有關規定參照任命程序,報有關領導批准後執行。

生產管理制度 篇17

用電安全

1、安全檢查。必須按規定進行電氣安全檢查。檢查內容包括:電氣設備的絕緣是否破損;絕緣電阻值是否合格;設備的裸露帶電部分是否有保護;保護接地、接零是否正確、可靠等;

2、自覺提高安全用電意識和覺悟,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思想,確保生命和財產安全,從內心真正地重視安全,促進安全生產。

3、要熟悉自己工作現場主空氣斷路器(俗稱總閘)的位置,一旦發生火災觸電或其它電氣事故時,第一時間切斷電源,避免造成更大的財產損失和人身傷亡事故。

4、不能私拆燈具、開關、插座等電器設備,不要使用燈具烘烤衣物或挪作其它用途,當設備內部出現冒煙、拉弧、焦味等不正常現象,應立即切斷設備的電源,並通知電工人員進行檢修,避免擴大故障範圍和發生觸電事故;當漏電保護器(俗稱漏電開關)出現跳閘現象時,不能私自重新合閘。

5、確保電器設備良好散熱(如電腦、音響等),不能在其周圍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雜物,防止因散熱不良而損壞設備或引起火災。

6、珍惜電力資源,養成安全用電和節約用電的良好習慣,當要長時間離開或不使用時,要確定切斷電源(特別是電熱器具)的情況下才能離開。

7、帶有機械傳動的電器、電氣設備、必須裝護蓋、防護罩或防護柵欄進行保護才能使用,不能將手或身體進入運行中的設備機械傳動位置,對設備進行清潔時,須確保切斷電源、機械停止工作並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才能進行,防止發生人身傷亡事故。

消防安全

1、營業期間安全出口門禁止上鎖,嚴禁用其他物品將防火門卡住。

2、嚴禁在疏散通道里堆積物品。

3、禁止客人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到營業場所;

4、服務員要隨時注意客人划着火柴和未熄滅的菸頭是否落在菸灰缸外,用水將未熄滅的菸頭澆滅;

5、營業場所發現異味,煙燒焦味,電器燒焦味要及時檢查處理並通知相關部門;

6、每班的班後檢查,要對沙發的每一個角落仔細檢查是否遺留火種,電器,電源是否關閉自查無誤後由本部門值班人員隨從檢查.確認安全後雙方在班後檢查記錄上簽名,最後關閉電源總開關,鎖好門方可離開。

發現問題及時上報改正,避免安全生產事故發生。

生產管理制度 篇18

爲了進一步搞好安全生產工作,強化安全生產意識,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及各項目部。

二、 每次例會各科室和項目部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參加,無故不參加者,將根據公司有關制度給予罰款,並納入年終單位評先評優考覈指標。

三、會議內容

1、由公司安全經理主持會議,宣讀當次會議的主要內容。

2、傳達上級部門有關文件及會議精神。

3、針對生產狀況,學習有關安全規程和安全技術等。

4、各科室和項目部介紹本月的安全生產情況及事故情況,每次大型活動後交流經驗。

5、佈置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動內容。

四、發放有關文件及材料:建築施工安全有關文件、技術刊物、安全簡報、各類報表等。

五、每月30日上午8:00時爲安全生產例會時間。例會時間、地點如有臨時變動,由公司安全科負責提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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