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調查報告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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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錄低保調查報告關於我縣農村低保工作情況的調查報告

爲了全面瞭解xx縣散居社區(鄉村)困難職工享受低保待遇狀況,更好地維護職工權益,保持職工隊伍穩定,促進社會和諧,縣政協工會界委員活動小組於XX年第三季度開展了全縣破產、倒閉(或政策性關閉)、改制以及困難企業散居社區(鄉村)困難職工低保狀況大調查活動。調查期間,我組委員深入困難企業、走訪困難職工,不僅瞭解到了這部分職工的生活狀況,而且增進了與困難職工的感情。調查結束後,委員們對一些問題進行了深入的分析和思考,對今後如何落實散居社區(鄉村)困難職工低保與幫扶工作提出一些新的想法。

低保調查報告2篇

一、基本狀況

我們這次調查範圍函蓋縣屬破產、倒閉(或政策性關閉)、改制以及困難企業共計20餘家,涉及職工3600餘人。調查顯示,在這部分職工中,困難職工2600多戶,佔職工總數的72%。包括809戶特困職工,82戶單親困難職工,他們絕大多數散居在全縣各鄉鎮村組或城鎮社區,普遍存在“三難”:大部分困難職工年齡偏大,文化水平偏低,就業技能偏弱,表現爲就業難;部分困難職工家庭收入難以維持最低生計,企業的破產倒閉,單位無能力爲職工交繳醫保金,不能享受醫保待遇,表現爲就醫難;由於原企業已停產或破產,養老保險金已欠繳多年,個人部分也無力繳納,少數職工到退休年齡,退休手續無法辦理,表現爲退休難。

近幾年來,縣委、縣政府通過政策宣傳、思想引導、勞務輸出、擴大低保、實施幫扶等措施,使原有的一批困難職工擺脫了貧困,但是隨着國際國內經濟增長速度放緩,我縣傳統產業陷入困境,部分企業經營狀況每況愈下,企業職工出現了失崗位減收入的勢頭。特別是有一批年齡偏大的下崗職工,不說找工作,甚至連申報低保所必須具備的文化知識也成問題,他們的溝通、協調、交流、表達能力太差,還存在走程序的困難,缺乏辦手續的耐性,回鄉或到社區後,又不主動向鄉鎮、社區反映情況,缺乏必要的聯繫,本來符合低保條件,但至今還未享受低保戶的待遇。

二、問題及原因

我縣縣屬破產、倒閉(或政策性關閉)、改制以及困難企業的少數符合條件的困難職工未能落實低保待遇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社區(村組)人員編制少,涉及面廣,工作任務重,社會管理不到位,這是問題形成的社會原因,調查中我們也發現了職工自身存在的種種問題。

(一)依賴意識太強。職工們大都認爲,在國有(集體)企業幹了大半輩子,曾經做出過貢獻,企業政策性倒閉或破產,不是個人原因造成的,職工下崗,國家不會不管,總覺得主動向老家要糧食,向政府要低保,給工會要救濟丟人。只要等就有希望,沒有了進取心,生活態度消極,“自我造血”動力不強,這種不作爲的態度和等靠要思想,使得自己該做的沒做好,該得的得不到。

(二)觀念轉變滯後。調查顯示,一些年齡偏大的下崗職工及子女就業意向調查的結果表明,99%的只想在本地求職就業,哪怕是本地月工資低也不願外出謀業,疼兒惜女,愛妻難別,窮家難捨,撲不下身子,放不下架子,根本原因還是工人老大哥的思想沒有轉變過來,守舊的觀念沒有破除。思想觀念上的落伍,自然也就形成了物質生活上的掉隊,論文化不比農民低,論技術不比農民差,論能力不比農民弱,結果創業就業無能力,申請低保又無臉面,守着家人收穫的依然是生活上的捉襟見肘,跟不上形勢發展的需要。

(三)社會管理困難。近年來,一是由於城市拆遷、困難職工戶流動等因素使許多困難職工已不能在原址居住,造成一個社區(村組)的管理對象分佈在幾個社區(或幾個居民小組),不能適時調整;二是尚未改制(或已改制)企業的職工檔案未(或未及時)向社區(鄉村)移交,社區幹部擔心造成低保工作漏洞,出現騙保者欺騙組織的現象,給低保手續辦理與低保管理增加了難度。

三、思考與建議

(一)思想要重視。在堅持以人爲本、全面可持續發展的時代,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偉大進程中,各級黨委、政府及社會各界必須充分關注、高度重視困難職工。困難職工都曾經爲國家建設和企業發展做出過積極貢獻,爲了支持改革,他們也做出了巨大的犧牲--離開堅守多年的工作崗位,成爲下崗失業人員。如果他們的問題得不到及時有效的解決,就會在思想上對改革產生誤解,對政策產生懷疑,以致情緒低落,破罐子破摔,牢騷滿腹。如果忽視了這部分弱勢羣體,忽視了他們的困難和問題,在訴求渠道不暢的情況下,極易釀成集體上訪和羣體性事件,危害社會穩定。同時,改革開放的果實不能平等分享,就不能體現出黨和政府對弱勢羣體的關懷和溫暖,就不會有全面的小康社會,更不可能構建好和諧社會。各級工會組織要發揮訴求主渠道作用,反映他們的呼聲,維護他們的權益,解決他們的困難,成爲他們的代言人。

(二)措施要得力。切實解決職工困難,需要動真情,出實招。一要從建立公共財政出發,加大救助力度,努力實現“應保盡保足額保障”,爲全縣散居在社區(鄉村)的符合條件的困難職工儘快落實低保待遇。二要充分發揮駐企業“雙聯”幫扶工作隊與參聯單位的作用,繼續通過開展“一幫一”扶貧幫困活動,指導協助困難職工辦理相關手續落實低保待遇。三要建立部門合作聯動機制。由企業主管部門牽頭,會同經信、工會、民政、鄉鎮、社區等單位和部門,在政策上給予傾斜,在辦理程序上提供方便,採取集中調查摸底、集中統一辦理的方式,爲符合條件的散居困難職工辦理低保手續,落實低保待遇提供便利。真正地把困難職工低保工程,打造成爲深受困難職工和社會各界好評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

(三)政策要傾斜。在落實散居社區(鄉村)的困難職工低保待遇的同時,要適當兼顧我縣縣屬國有、集體企業的實際情況和分散居住的特點,在政策上給予傾斜。一是以社區爲單位,允許困難職工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解決困難職工醫保問題。二是最大限度地將散居社區(鄉村)的困難職工子女納入助學範圍,通過“金秋助學”等多項救助活動,讓困難職工子女也享受平等教育的權利,不因貧窮而輟學,減輕他們的生活壓力。三是擴大低保範圍,實現應保盡保足額保障。減免散居社區(鄉村)的困難職工中應退未退人員的養老統籌滯納金,讓困難職工切實得到實實在在的利益。把黨和政府對困難職工的關愛政策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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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人大常委會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員:

建立農村低保制度,是黨中央、國務院關愛民生的重大戰略決策,是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爲進一步加快我縣農村低保工作的深入開展,根據縣人大常委會20xx年工作計劃安排,5月中旬,人大常委會派出了調查組,在黃志勇副主任的帶領下,到了縣民政局,聽取了局領導班子及有關股室的工作彙報,還分別在太保鎮、禾洞鎮、永和鎮、小三江鎮、福堂鎮、吉田鎮召開了人大、政府主要負責人,分管領導,民政辦和部分村委會幹部、縣人大代表等參加的座談會,聽取了他們的彙報和意見建議,現將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我縣農村低保工作基礎紮實,成績突出。

1、領導重視,措施到位,成效明顯。近年來,縣政府對農村低保工作非常重視,自始至終把此項工作作爲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協調發展的民心工程來抓。一是成立機構。縣、鎮分別成立農村低保工作領導小組,主要領導擔任組長,做到“政府主導,民政牽頭,部門配合,基層落實”的低保工作格局;二是狠抓政策落實。認真貫徹落實《廣東省城鄉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建設實施方法》,根據有關文件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確定我縣農村低保標準,對一些特困戶還給予適當的傾斜,保障了低保對象的基本生活;三是強化管理。我縣農村低保1997年4月正式實施,經過XX年的不斷完善,農村低保總數達到3892戶10296人,基本達到了應補盡補的工作要求;四是確保資金投入。爲着力解決低保對象關注的實際問題,今年低保對象比去年2081戶8330人增加了1811戶1966人,人數增幅大,縣政府在自有財力困難的情況下,想方設法,解決了按縣級30%配套資金240多萬元,確保低保金按時發放給低保對象。大大加快了農村低保工作的進展。

2、部門配合、上下聯動,齊抓共管。具體負責農村低保工作的民政局,各鎮人民政府和村委會,他們在實際工作中能各負其責,相互協調,密切配合,民政部門上爲政府分憂,下爲羣衆解愁,營造良好的工作平臺。在抓好低保工作規範,業務指導,多元救助等方面做好大量卓有成效工作;各鎮人民政府認真落實責任,抓好政策宣傳;集中人力、物力做好調查摸底審報、低保金髮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各村委會幹部也積極配合,掌握好第一手資料,由於部門配合,上下聯動,確保了我縣農村低保工作健康、有序進行。

二、存在問題。

我縣農村低保工作雖然取得了明顯的成效。但在調查中,我們也發現一些存在的差距和問題。

1、宣傳不夠深入,認識不夠到位。縣政府及職能部門對農村低保工作極爲重視,但仍有少數幹部羣衆對農村低保工作認識不足,認爲農村低保是縣政府的事,在開展農村低保工作中,對政策宣傳,正面引導不夠到位,部分處於低保邊緣的羣衆爭着要低保,特別是在每年9月份調整低保期,一些低保對象怨氣連天,不願脫保,有的埋怨村幹部有人情保,到鎮、縣部門上訪,給低保工作帶來不小壓力。

2、收入覈定難,動態管理難以到位。近年來,縣政府及職能部門認真貫徹執行《廣東省城鄉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辦法》,做到嚴格把握政策,規範審批程序,使這項惠民政策落到實處,低保對象得到了實惠。但由於農戶外出務工或臨時性收入難以確定,增加收入不穩定,實際收入難以跟蹤測算,加上許多羣衆不積極配合,高收低報,造成調查情況有些失真,覈實收入失準;二是低保成份複雜,人戶分離情況較多。家庭隱性收入難以調查和掌握,加上又沒有科學的計算方法,給家庭經濟收入測算帶來困難,低保對象難確定。三是邊緣人羣難以區分。對於家庭人均純收入的保障標準附近的農戶,往往把握不準,容易造成不穩定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我縣低保工作有效開展。

3、低保農戶收入渠道不寬,農戶返貧現象突出。實行農村低保制度最根本的目的是改革傳統的社會制度,保障貧困農民基本生活,減輕貧困農民的生活危機,從而使他們能夠發展生產,脫貧致富,但由於受目前經濟條件的制約,農村保障水平比較低,農村社會保險,社會福利等保障制度不夠完善,扶持扶助政策不夠健全,相應的配套措施不到位,相當一部分農村低保戶雖然一時基本解決生活困難,但又可能因病,因子女上學或遭受自然災害,意外事故等原因而重新返貧,加上我縣屬少數民族貧困縣,農村低保對象覆蓋面也越來越廣,進入低保行列的低保戶也越來越多,我縣財力有困難,所需配套資金增幅大,明顯產生資金保障與人數增加失衡情況,無法達到應補盡補。

三、幾點建議

通過調查,我們認爲,做好農村低保工作,領導重視是前提,資金落實是關鍵,完善制度是保障,規範管理是根本,爲此,我們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1、加大宣傳力度,提高思想認識。農村低保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工作量大,社會關注度高的社會系統工程,需要社會各方大力支持、廣泛參與和監督。因此,縣政府要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努力提高農村羣衆的思想認識,不斷增強農村低保工作的透明度,使黨的惠民政策家喻戶曉,深入人心。同時,積極引導廣大羣衆樹立正確的低保觀念。讓更多的羣衆積極走出低保,切實把黨對弱勢羣體的政策關懷落到實處,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和共同監督的良好局面。

2、加強領導,完善制度措施。農村低保工作是一項複雜的社會系統工程,需要縣、鎮、村各級的共同努力。一是要進一步加強領導,層層落實責任,努力把這項德政善舉的民心工程抓緊、抓好、抓出成效。二是要準確界定家庭收入,及時掌握低保對象的家庭信息,合理確定對象;三是認真落實政策,嚴格把關,全程接受羣衆監督,最大限度地做到公平、公正、公開,杜絕“人情保、關係保”等問題的發生。

3、加大資金投入,提高低保的擴面力度。一是縣政府要加大農村低保資金的投入力度,建立自然增長機制。二是建立臨時救助制度,提高補助標準;三是爭取上級政策支持,進一步完善低保家庭的扶貧開發和優惠政策,鼓勵他們積極參與扶貧開發,通過自身努力,增加收入,讓更多貧困家庭脫離低保救助,脫貧致富。

縣人大常委會調查組

20xx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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