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縣法院刑事審判調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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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縣人大常委會XX年工作要點的安排,10月12日,縣人大內務司法工委在分管主任秦賢斌同志的帶領下,對縣人民法院XX年以來刑事審判工作情況進行專題調研。調研組先後在縣法院聽取相關庭、室、處、隊對刑事審判工作開展情況的彙報,在縣司法局召開由縣委政法委、縣檢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信訪局等部門負責人、人大代表、律師參加的座談會,採取聽取彙報、交流座談、查閱案件資料等方法,對我縣的刑事審判工作有了較爲全面的掌握。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全縣法院刑事審判調研報告

一、基本情況

近幾年來,縣人民法院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爲指導,緊緊圍繞“公正司法、一心爲民”的指導方針“公正與效率”的工作主題,在打擊犯罪、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刑事審判方式改革隊伍建設等方面,均取得了較大成績,爲我縣的改革開放、經濟發展社會諧穩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07、XX年該院刑庭榮獲全市法院系統先進集體並立集體三等功,體現了該院刑事審判工作的綜合素質整體水平。

1、從嚴把握,較好地發揮了刑事審判職能。法院領導班子歷來非常重視刑事審判工作,定期聽取刑事審判工作專題彙報,對刑事審判工作的重大問題、重要情況進行分析研究。他們堅持“嚴打”方針,突出重點,充分發揮審判委員會的職能作用,依法嚴厲打擊搶劫、xx、故意傷害等嚴重暴力犯罪多發性侵財、涉農犯罪,保護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依法懲處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犯罪,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依法懲處一些職務犯罪,加大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力度,以推動反腐敗鬥爭深入開展。

XX年以來,縣法院共受理各類刑事案件480件,審結460件,依法判處刑罰的被告人中被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05件155人,緩刑132件170人,免於刑事處罰的14件17人,單處罰金刑的22件29人。被告人不服一審判決上訴的案件共26件,經中院審理,24件予以維持,2件被部分改判爲適用緩刑;縣檢察院抗訴的案件2件,均作部分改判。

2、標本兼治,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一是認真貫徹懲辦與寬大相結合的刑事政策,對犯罪情節較輕、社會危害不大的初犯、偶犯的犯罪分子依法從輕判處有期徒刑、緩刑、管制、拘役、罰金,並協助有關單位做好監管工作。二是靈活公訴庭審方式,選擇典型案例,通過公開審判、組織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公安、菸草系統人員、社會各界羣衆參與庭審旁聽以及新聞報道等形式,深入開展法制宣傳,達到辦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目的,擴大審判工作的社會效果。三是堅持“教育爲主、懲罰爲輔”的原則,充分發揮少年法庭預防青少年犯罪的職能作用,做到當寬則寬、當嚴則嚴、寬嚴適度、罰當其罪,全力預防減少犯罪。XX年以來,縣法院共審結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0件70人,並不定期到學校、社區犯人家中跟蹤回訪,瞭解他們的改造情況,切實做到了審判一件、挽救一個、教育一批,實現了法律效果社會效果的統一。XX年至今,已審結的少年犯無一人重新犯罪。

3、積極探索,不斷創新刑事審判工作方法。縣法院高度重視刑事審判工作,不斷完善刑事審判管理機制,嚴格考覈案件的調解率、當庭宣判率、服判率、上訴率發改率等質量指標。XX年以來,該院的刑事案件當庭宣判率達75%;全面落實公開審判制度,能公開審判的案件,100%地做到審判程序公開,裁判理由公開,審判結果公開,使公正司法真正貫穿刑事審判的全過程;他們樹立司法爲民、司法便民意識,積極開展法制宣傳,增強羣衆法制觀念,收到較好的社會效果。

4、強化意識,自覺接受縣人大的監督。一是經常聯繫縣人大相關工委,虛心聽取徵求人大常委會委員及人大代表對刑事審判工作的意見建議;二是在日常工作中,認真落實司法報告制度,凡刑事審判工作中的重大事項、重大活動、重大案件,都及時向人大常委會報告;三是積極主動邀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人大代表旁聽案件審理、視察、檢查刑事審判工作。XX年以來,刑庭共6次邀請部分常委會組成人員人大代表26人旁聽刑事審判庭審,深受好評;四是認真辦理人大代表的批評、意見、建議人大信訪交辦的刑事涉訴案件,做到“高度重視,精心辦理,件件有答覆,事事有迴音”,所辦理案件均按要求及時結案上報,做到了當事人比較滿意,上級部門比較滿意。

二、存在問題

一是少數案件在準確量刑、運用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方面出現了尺度把握不嚴的現象。如:XX年以來,市中院對我縣刑事上訴案件直接改判的2件中,均適用了緩刑。在檢察院提起抗訴的2件案件中,認爲不適用緩刑被改判的1件,認爲量刑畸輕的被改判1件。另外,部分案件在罰金刑運用上有一定的偏差,存在有判前商議的現象。二是少年合議庭審判工作機制制度建設有待進一步完善,對未成年人的審判工作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對少年犯罪的預防社會教育等經常性工作範圍有待進一步擴大探索,對青少年犯罪的延伸教育有待進一步加強,對已判決的青少年犯罪的回訪工作有待進一步提高。三是部分法官的司法理念還不能適應新形勢需要,就案辦案、孤立辦案,只注重法律效果,忽視社會效果的問題仍然存在。如:少數因民事糾紛引起的刑事案件,量刑時沒有充分考慮案發的原因案件執行效果,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被告人或被害人的權利,引起一些不同看法。

三、幾點建議

1、要進一步轉變刑事司法觀念,更好地執行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在刑事審判工作中,要樹立正確的司法理念,強化刑事司法領域的人權保護。既要堅持“穩、準、狠”的原則,依法嚴厲打擊嚴重刑事犯罪行爲犯罪分子,又要貫徹以人爲本的執法理念,在堅持罪刑法定、罪刑相適應適用法律一律平等的刑法原則基礎上,從有利於減少犯罪、增強羣衆安全感、促進社會諧出發,準確把握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審時度勢,區別對待,寬嚴相濟,罰當其罪,實現法律效果社會效果的統一,促進社會諧穩定。

2、要進一步加強刑事審判方式改革,確保刑事審判的質量效率。要認真落實刑事訴訟法確立的原則制度,依法公正審理好每一起刑事案件,切實保證作出的裁定、判決經得起法律衡量、經得起社會評價、經得起歷史檢驗,實現實體程序公正的有機統一。要依法保障律師充分履行辯護職責,依法保障被告人的人權,依法保障被害人蔘與刑事訴訟的權利,推進落實被害人權益的各項措施。要切實貫徹證據裁判原則,堅持證據確實、充分的法定標準,以事實爲根據,以法律爲準繩,確保裁判質量。尤其要認真研究未成年人犯罪的特點,注重將心理輔導引入少年法庭工作中,針對未成年人的心理障礙人格缺陷,幫助未成年人樹立正確的人生觀、正確面對成長過程中遭遇的曲折失敗,提高社會適應能力。要堅持公正第一、注重效率原則,在確保審判質量的前提下,進一步提高辦案效率。要做好量刑規範化試點工作,依法規範刑罰自由裁量權的正確行使,維護法制統一。

3、要進一步加強刑事審判隊伍建設,提高審判人員整體素質。要全面加強刑事審判隊伍建設,確保刑事法官隊伍政治堅定、業務精湛、作風優良、司法公正。一是加強思想政治建設,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確保政治上的清醒堅定。二是加強司法能力建設,不斷提高刑事法官掌握法律政策精神做羣衆工作的能力,增強認定事實、適用法律、釋法說理化解矛盾糾紛的能力,爭取更好的社會效果。三是加強審判作風建設,牢固樹立羣衆觀念,更加註重保障民生,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四是加強廉政司法教育,不斷完善規範刑事審判活動制度建設,健全監督管理,嚴肅查處違紀違法行爲,確保司法公正廉潔。

4、要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擴大審判的社會效果。在主動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旁聽一些社會影響大、羣衆普遍關注的案件的基礎上,嘗試對一些重大、複雜案件採取召開新聞發佈會、聽證會等形式,爭取社會各界的理解支持。要加強與新聞媒體有關宣傳單位的聯繫,依法對大案、要案進行公開審理、公開宣判深入剖析、廣泛宣傳,使其真正起到宣判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鞏固擴大審判工作的社會效果。要注重總結、推廣宣傳在刑事審判工作中的好經驗、好做法好典型,樹立法院刑事審判工作及刑事法官隊伍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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