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調研報告彙編(精選4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2.8W

農民工調研報告彙編 篇1

根據團省委、團州委的工作安排,結合掛職工作要求,我利用端午假期,查閱、收集、梳理了相關資料,對*縣共青團系統開展關愛農民工子女、特別是關愛農村留守兒童的工作情況進行了調研,現彙報如下:

農民工調研報告彙編(精選4篇)

一、基本情況

*縣位於四川省西北部、阿壩州西南緣,面積5550平方公里,轄23個鄉鎮、109個行政村,有藏、羌、回、漢等14個民族,總人口7.3萬人,是一個多民族聚居、以農業爲主的高原山區縣。

近年來,隨着外出務工人員、尤其是青壯年男性務外出工人員數量的激增,留守兒童、婦女和空巢老人現象越來越突出。其中,留守兒童因父母親情缺失、隔代教育侷限等問題備受關注。我委也在團州委和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和精心指導下,結合本縣實際情況,採取了針對性的措施,開展了一系列的工作。

二、加強組織領導和工作指導情況

爲切實做好關愛農民工子女和留守兒童工作,爲他們創造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幫助他們健康成長成才,我委按照上級指示精神,着力加強組織領導,在團縣委牽頭,會同關工委、少工委、未保委等部門成立“關愛農民工子女工作組”的基礎上,下一步擬會同教育局、文體局、財政局等部門,成立“*縣關愛農民工子女和留守兒童工作領導小組”,廣泛爭取各方支持,切實加大工作力度。

同時,我委專門印發了《關於深入開展關愛農民工子女和留守兒童的通知》等文件指導鄉鎮團委、企事業單位團支部等開展工作,並將建立農村留守學生之家列入20xx年重點工作計劃和年度目標任務。爲確保建好農村留守學生之家,目前我委正在部分鄉鎮開展調研和摸底工作,選擇農民工子女和留守學生數量多、分佈集中、需求迫切的鄉鎮優先建設,併爲其他鄉鎮的後續建設工作積累經驗。

三、開展摸底及結對情況

據統計摸底,全縣共有中、國小38所,均屬教育部門備案。在已進行摸底的30所中、國小中,鄉鎮農民工子女較集中的學校爲9所,在全縣所有11所鄉鎮農民工子女較集中的學校中佔82%;已與志願者組織結對的學校25所,其中鄉鎮農民工子女較集中的學校11所;已摸底的30所學校中有農民工子女和留守學生486人,在已結對工作的25所學校中有農民工子女和留守學生459人,工作力度比較集中。

四、關愛工作開展情況

我委一方面依託各中、國小校的團委、少先隊組織,充分發動教師的力量,一方面積極組織西部計劃志願者組成服務隊,採取定期到留守學生之家開展集體關愛活動和與農民工子女和留守兒童結對子開展一對一關愛活動相結合的方式,圍繞學業輔導、親情陪伴、感受城市、自護教育和愛心捐贈等5項服務內容開展工作:留守學生之家的學業輔導以學校教師志願者爲主,入戶學業輔導則以西部計劃志願者爲主;親情陪伴以西部計劃志願者爲骨幹,以各鄉鎮本地青年志願者爲主力;擬在今年7月依託夏令營組織農村留守學生感受城市,並邀請公安幹警、武警消防中隊戰士和醫護工作中對其進行法制教育和自護自救教育;今年已開展3次針對留守兒童和農民工子女的愛心捐贈活動,並正在積極通過志願者爭取東部發達地區力量,資助家庭困難的農民工子女完成學業。

五、陣地和志願者隊伍建設情況

目前,已依託慶寧鄉中心校建成“*縣慶寧鄉留守學生之家”1個,運行情況良好,面積20平方米,總投資2萬元,其中硬件設施價值2元,其他設施由鄉政府和學校負責解決;該陣地每週集中開放一次,年運行維護費用約爲5千元,目前暫由團縣委、鄉政府和學校共同承擔。

除團縣委定期組織西部計劃志願者和學校教師志願者去開展工作外,各鄉鎮黨委也越來越重視留守學生之家在青少年教育、引導和服務方面的作用,依託各鄉鎮組建的志願者服務隊(站),積極配合團縣委做好管理和維護工作,並積極整合社會資源,爭取當地致富能手的贊助投資,努力將留守學生之家建設得更好。

志願者隊伍方面,目前參與關愛農民工子女和留守兒童活動的.志願者隊伍約24個,人數約420人,其中,大學生80人,企業人員30人,機關事業人員90人,民間組織220人。

我委高度重視對志願者進行思想教育和業務培訓,嚴格考勤考覈,對註冊志願者實行准入制度和末位淘汰,確保服務質量。擬於今年8月集中進行一次業務培訓,預計今後每年進行大規模培訓2次,上下半年各一次。近2年來,因志願服務事蹟突出,已被團州委授予先進集體2個,團省委、團州委表彰先進個人3名。

六、遇到的主要問題和意見建議

當前,關愛農民工子女和留守兒童工作中的主要問題和困難有:留守學生之家數量少,關愛工作資金來源有限,活動覆蓋面不夠廣;留守學生之家缺乏專職、專業的管理人員,其工作效果難以得到保障;關工委等機構的人員編制和工作經費未得到落實,工作開展受到侷限。

在今後的工作中,我們將堅決貫徹上級要求,結合本地實際情況,進一步抓好工作落實,不斷提升*縣的關愛農民工子女和留守兒童工作的水平和實效。同時,希望上級團組織能會同組織、人事、財政等部門,進一步解決好縣級團委及依託其掛牌機構的人員編制、資金來源等瓶頸問題,確保在關愛農民工子女和留守兒童工作中有充足的人員、資金、時間的投入;希望加大宣傳力度,改變共青團組織唱重頭戲甚至獨角戲的局面,爭取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力量對關愛農民工子女和留守兒童工作給予更高的關注、更大的投入和更廣泛的支持,真正把這項暖人心的民心工程做成廣泛參與、齊抓共管的社會性工程,讓更多的兒童和家庭從中受益。

農民工調研報告彙編 篇2

10月24日,唐縣民工邸玉龍在一份《工會會員登記表》上籤上了自己的姓名,從此邸玉龍正式成爲了__x市第一建築公司工會的一名成員。據__x市建設工會的統計數字顯示:從10月13日至今半個月時間裏,省會像邸玉龍這樣加入工會組織的民工總共有16832名。民工加入工會,標誌着他們的身份已經從農民變成了工人,成爲了工人階級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爲了落實中國工會十四大提出的最大限度發展農民工加入工會的要求,更好地維護進城務工人員的合法權益,__x市總工會結合本地實際情況,決定首先從進城務工人員較多的建築行業入手,要求所有在__x登記註冊的建築單位組建工會、發展民工會員,並在11月中旬之前建立健全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和集體合同制度等各項維權機制。

10月13日,__x市總工會召開了建築企業組建工會發展民工會員的動員大會。之後的半個月時間裏,省會107家登記註冊的建築單位共新建了23個工會組織,吸收了16832名民工入會。目前組建工會組織、發展民工入會的工作已經接近尾聲,建立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和集體勞動合同制度等各項維權機制的工作正在緊鑼密鼓地進行。

據__x市建設工會主席張建銳介紹:發展民工加入工會,一方面有利於調動民工的積極性,促進企業的穩定和發展;另一方面民工加入工會後,一旦遇到欠薪或其他危害職工合法權益的事情,工會將出面與企業方協商解決,這樣有利於更好地維護民工的合法權益。

■民工眼裏的工會

雖然目前省會已經有1萬多名民工加入了工會組織,但在大多數進城民工眼裏,工會還是一個很陌生的字眼。

來自高陽縣的民工劉祥福還沒有加入工會,當記者把進城民工可以入工會當作一個好消息告訴他時,他沒有表現出一絲的興奮,卻反問記者:“我爲什麼要加入工會,工會是幹什麼的?”記者把隨身攜帶的資料給劉祥福看,並告訴他:“工會是工人階級的羣衆組織,是黨聯繫職工羣衆的橋樑和紐帶,是職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維護者。”劉祥福看完搖了搖頭,他沒看明白。記者解釋說:“工會是民工的孃家,爲民工撐腰、替民工說話。”雖然劉祥福對這個解釋仍不是很明白,但他對“爲職工撐腰、替職工說話”這些字眼很感興趣,他說,“加入工會要錢嗎?加入工會有什麼好處?要是老闆拖欠我們的工資不給,工會管嗎?”劉祥福的提問讓記者覺得自己不像是在採訪,而像是在接受採訪。

■工會理應爲其撐腰

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二十世紀90年代以來,大量農民工涌入城市,爲城市的經濟發展立下了汗馬功勞。據不完全統計,全國已有1億多農民工,僅__x就有60多萬進城農民工爲城市建設和發展做着貢獻。在有些行業,毫不誇張地說,撤除了民工也許整個行業都將癱瘓。事實表明,數量龐大的農民工隊伍,已成爲我國工人階級的新鮮血液和不可剝離的組成部分,在經濟發展中有着舉足輕重的作用。

雖然農民工爲城市發展做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但是他們在城裏遭遇的不公平待遇卻很多。大概可列出這麼幾項:

第一就是農民工進城務工以後遭到很多歧視,比如很多大城市都規定,有100多個工種和行業不允許農民工進入,還有就是民工進城務工必須辦理就業證、暫住證,各種收費和各種證卡等。

第二,民工在打工期間其合法權益得不到保護,最明顯的例子就是工資拖欠問題,從頻頻見諸報端的跳樓事件,不難看出這個問題已經發展到嚴重地步。

第三,民工的生活、生產條件沒有得到有效的保障,衛生防疫條件,安全條件,大病、工傷問題都沒有得到合理的解決。

既然和城鎮職工一樣都在爲城市建設做貢獻,從公平角度講,對民工的歧視應該消除、民工的合法權益理所當然地應該得到切實保護。作爲中國工人階級的羣衆性組織,承擔起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任務,是中國工會不可推卸的分內職責。 另外,民工加入工會從社會穩定角度來說同樣重要。1億多的農民工在城市間流動,尤其像北京,有300萬民工在這裏,他們發生任何事情、事件都會引發社會不穩定因素。這種不穩定因素所帶來的負面影響可想而知。政府如果把民工的事情解決好,對發揮他們的積極性和創造力,激勵他們共同參與城市、企業的發展和建設,將會起到非常積極的作用。

■民工入會有好處

民工加入工會意味着他們的身份已經從農民變成了工人,加入工會意味着民工又多了一條維權的渠道。__x市總工會副主席崔秀衛這樣解釋民工加入工會之後的好處。

加入工會之後,民工的身份就成爲了職工,這也意味着,民工將享受與城鎮職工同等的待遇。假如出現欠薪等勞資糾紛,工會可以出面幫助協調解決。另外加入工會之後,民工的生活和勞動環境也將有所改善,工會還將通過組織技能培訓和豐富多采的文化娛樂活動提高民工的素質。

■工會能起多大作用

民工們似乎對自己身份的轉變看的並不是很重,“我們不在乎什麼民工和職工的身份差別,我們關心的是加入工會之後有什麼好處?如果只是加入工會卻得不到任何好處,加入工會又有什麼用?”來自定州的民工高志遠如是說。

已經被拖欠工資問題害苦了的民工們對工會在維權過程中到底能起到多大作用抱有懷疑態度。“現在工作這麼難找,如果加入工會老闆就不用我了,怎麼辦?再說以前拖欠工資勞動監察部門不是也在管嗎?但工資還不是照樣欠?多了個工會到底能起多大作用?”

__x市總工會的一位負責同志解釋說:以前拖欠工資勞動監察部門是可以管,但前提是民工必須和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否則勞動監察部門無從下手。民工加入工會以後,工會將幫助民工與用工單位簽訂集體勞動合同,這樣民工自身的合法權益就有了保障的基礎。假如再出現拖欠工資問題,工會可以同用工單位協商解決。即便是工會協商解決不了,有了集體勞動合同再找勞動監察部門解決也就相對容易多了。其他如像遭遇工傷或者死亡以後,工會都是可以出面協調的。單從拖欠農民工工資這塊來講,勞動監察部門已經做了大量的工作,如果再有工會的介入,兩家攜手共抓,可能效果會更好一些。

■跳樓還要跳多久

“弟弟在工地幹活時被砸傷一直沒有說法,哥哥情急之下爬上塔吊,以‘跳塔’要挾,直到有關負責人答應解決其弟的1000多元工錢纔下來。”(見本報10月29日C6版)這已經是10月份本報報道過的第三次跳樓事件了。

頻頻發生的跳樓事件不斷挑戰着整個社會的神經,人們對跳樓的認知,已經從最初的同情發展到了麻木,甚至有人認爲跳樓是假討工錢是真,而且跳樓嚴重擾亂了社會治安應該嚴懲。雖然以跳樓這種方式來討工錢,已經被社會輿論認定爲一種不恰當的做法,但民工們更看重的是跳樓的結果,因爲人命關天不管是誰都不敢大意,這樣就可以討到工錢。可以想象,假如拖欠工資問題找不到更合法有效的解決途徑,跳樓事件肯定還會繼續。

“民工加入工會之後,工會將擔負起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責任。除了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之外,工會還有一項重要的工作就是做好職工的思想工作。如果發生欠薪糾紛民工主動找工會解決,相信隨着工會監督機制的加強和思想工作的到位,頻頻發生的跳樓現象將有所改觀。”__x市建設工會副主席崔秀衛這樣認爲。

在以往的習慣說法中,農民往往被比作聯繫鬆散的土豆,因其組織性較差,在維護自身權益的時候,多處於不利地位。現下,農民進了城,成了“農民工”,但是,其鬆散的狀態也延續了下來,於是,我們觸目所見的,便是太多的民工被欠薪。

這樣,提高農民工組織化程度的呼聲日漸響亮———民工加入工會,在這個特定的語境下,變得格外吸引人。問題是,加入工會並非萬事大吉,更何況,在邁向工會的途路上,尚且有太多的阻隔。

■維權:怎一個難字了得

高陽縣民工田保豐去年進城打工,幹了3個月後,老闆將他辭退,沒有給一分錢。但田保豐只能把苦水往肚子裏咽,“老闆籤個合同把我給害了,規定3個月試用期,不合格就走人,一分錢沒有。”雖然白乾了3個月,但田保豐認爲比起同鄉的劉心祥自己還算是幸運的。“去年,老劉在打工時腿被石頭砸傷,落下了終生殘疾。就因爲當初合同上一句話:因本人不慎導致受傷、死亡後果自負,老闆沒有賠他一分錢,老劉只能拖着一條傷腿回了老家。”

勞動合同本是保護勞動關係雙方合法權益的武器,但由於目前的勞動力市場是買方市場,農民工找工作較難,這就導致有相當一部分民工沒有與用人單位籤合同。即使簽了合同,用人單位也常常設下重重陷阱,出現不少“霸王合同”和“生死合同”,讓農民工有苦說不出、有冤難申訴。 ———所謂的合同,也就成了用人單位逃避自身責任和義務的工具。

去年底,新華社記者一份專門針對拖欠進城民工工資問題的問卷調查結果令人心驚:在北京、江蘇、浙江等地接受調查的80位民工中,簽訂勞動合同的不足10,而且72.5的民工表示,他們的工資不同程度地遭到拖欠。最令人瞠目的還不是沒有勞動合同和整體拖欠比例,而是民工們的血汗錢被侵吞、拖欠後追討工資的'方式。60的民工選擇用反覆找老闆、直至把老闆找煩的方式來討工資;10的民工表示只能通過嚇唬等手段對老闆形成壓力;另有15的民工辛酸地表示,要不到錢就認命了;只有一名民工選擇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

這份調查不僅說明了民工在維權過程中困難重重,也說明在民工們的心目中,還沒有一個有效的、可信賴的維權機制,以致於大多數民工只能採取法律途徑之外的、成本高昂的甚至接近違法的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與那些掌握控制着民工工作機會的老闆們相比,單個民工或者少量結幫成夥的民工,都處於不對等的弱勢地位。形成這種“強弱分明”的狀況,相當重要的原因在於,許多企業特別是非公企業沒有建立工會,民工們無法通過一種組織化的方式來維護自身的權益。沒有自己的組織作爲後盾,又缺乏合理有效的維權機制,在與企業的交涉和較量中,無論民工個體還是羣體,都勢必處於不利境地。

組織民工加入工會的目的,就是爲了讓民工找到組織後盾,由工會通過行之有效的維權協調機制,出面維護民工的合法權益,改變民工在與企業交涉中的弱勢地位。

■探索:職代會和集體合同

在組建工會、吸收會員工作結束之後,__x市總工會的下一步工作就是建立、健全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和集體勞動合同制度等各項維權機制。

組建工會組織、建立健全職工(代表)大會制度,是保障民工合法權益的根本所在。__x市總工會要求:凡在__x登記註冊的建築單位,不分規模大小、人員多少,都必須依照《工會法》和《河北省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條例》,建立工會組織和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制定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實施細則。職工在25人以上的應當建立工會委員會,不足25人的,可以選舉組織員一人,組織會員開展活動,200人以上單位應設專職工會主席。各企業工會委員會由會員(代表)大會民主選舉產生。企業行政負責人及其家屬不得作爲本企業工會委員會成員的人選。要依法維護進城務工人員參加和組織工會的權利,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阻撓和限制。要堅持定期召開職工代表大會制度,每年召開1-2次職代會,要實行企務公開,規範職代會工作,抓好職權落實,提高職代會工作水平。

解決不簽訂勞動合同問題和消除勞動合同重重陷阱的有效辦法,就是依法建立集體勞動合同制度。__x市總工會的要求是:企業要依照《勞動法》和《河北省集體勞動合同條例》的規定與職工一方簽訂集體合同,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等事項,通過平等協商訂立書面協議。集體合同草案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者職工大會審議通過。企業要把職工關心的安全與健康、經濟利益及企業穩定發展的相關問題寫入集體合同,集體合同簽訂後要認真抓好履行兌現工作,每年向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報告一次集體合同履行情況,確保集體合同落到實處。

__x市建設工會的一位負責人解釋說:組建工會、建立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和集體勞動合同制度,已經成爲企業進入__x市場的必要條件。

■困局:工會面臨五大難題

雖然__x已經有1萬多名建築行業的民工加入了工會,但這只是該市乃至全省各行各業民工加入工會工作開始的試點。要把民工加入工會這項工作做好,讓工會真正成爲民工的孃家,擔負起替民工說話、爲民工撐腰的角色,還面臨着民工流動性強、維權意識差、企業牴觸組建工會和法律法規不健全等諸多困難。

首先,由於進城務工人員滲透到各行各業,加上人員流動性強、臨時性強,基本上出於鬆散、混亂狀態,很難統一組織管理。一個民工上半年在這個建築公司打工時加入了工會,下半年他就可能流動到另一個建築公司,這樣一來他的會籍就要跟着流動,這給工會的會籍管理工作增加了難度。

其次,進城務工人員對工會的認識還很陌生,甚至可以說沒有多少人明白工會是個什麼樣的組織,更不明白工會的作用。“加入工會有用嗎?”對入不入工會抱着無所謂的態度,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民工加入工會的積極性,也加大了工會吸收民工入會的難度。

第三,民工缺乏正確的維權意識,一旦發生拖欠工資等勞資糾紛,民工們一般都會採取直接找包工頭,甚至是採取跳樓威脅的方式去解決,而想不到去找工會協調解決。

第四,很多中小型非公有制企業都沒有工會,民工要加入工會必須先組建工會,而這些企業的負責人一般都認爲民工都是臨時性的,流動性強,不必組織他們入會。甚至有的企業負責人認爲工會就是爲維護工人的利益而建,種種片面的理解導致他們對組建工會有牴觸情緒。

第五,這也是很重要的一點,目前關於民工入會法律法規不健全,各級地方政府沒有相應的法律法規爲民工入會提供法律依據。

■出路:外地經驗可以借鑑

事實上,組織民工加入工會,各地已有不少成功的做法和經驗。

近幾年,一些地方的工會組織開風氣之先,創造了許多行之有效的辦法,把民工組織到工會中來,同時有力地保護了他們的利益。

福建省泉州市實行流動會員制,任何一家工會的會員證在全市都通行、有效;組織鄉鎮、村級和企業三種工會,覆蓋所有用工單位。如今,泉州市鎮鎮有工會、村村有工會,不論民工在哪裏工作,都能就近找到工會的大門。

河南省信陽市總工會想方設法與本市外出務工人員比較集中地方的工會取得聯繫,建立雙邊或多邊維護機制,目前已與全國40多個城市的工會建立了進城務工人員工會聯合會,今年以來就有10萬民工申請加入工會組織。

另外,南方沿海地區非公有制企業工會的大量建立和大規模吸收進城務工人員入會,也爲各地提供了值得借鑑的經驗。

農民工調研報告彙編 篇3

我國農民工正在經歷代際轉換,“新生代”農民工儘管文化程度較父輩高,競爭意識、平等意識、自我保護意識增強了,但由於缺乏相應的技術能力,他們難以擺脫低層次的打工狀態,於是就有了職業期望值較高與素質較低的矛盾。因此,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亟須——

“新生代”農民工的思想狀況

現時社會普遍認爲,我國農民工正在經歷代際轉換,於是就有了“新生代”農民工”的說法。

“新生代”農民工有如下幾個特點:

一是與其父輩即第一代農民工相比,基本上沒有從事過農業生產,對土地的眷戀、依賴程度大大下降,在城市打工若干年後回到農村從事農業生產的生活預期很低,反之,對城市的認同,對城市生活的預期很高。

二是雖然文化程度依然較低,但具有國中文化程度已超過60%,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超過10%,且約有30%以上的人接受過就業培訓。儘管他們在城市從事的職業還是屬於勞動密集型工作,但就業結構有所改變,更多的人進入工廠和第三產業,在相對好的環境中工作。

三是更重尊嚴、健康與發展。儘管掙多的工資仍是他們到城市務工的主要動力之一。但他們在挑選工作時,往往追求人格平等。對那些具有濃厚排外色彩的企業與城市,即使工資較高,待遇較好,不少農民工也會選擇跳槽或離開。這是“新生代”農民工的鮮明特色,也是社會進步的標誌。

四是融入城市生活和共享發展成果的願望更強烈。“新生代”農民工進城務工,更多的是爲自己尋找更大更好的發展空間,分享現代城市文明成果。

五是追求精神文化生活的願望更強烈,表現出比其父輩明顯得多的文化氣息。超過30的農民工在工作之餘選擇學習,有高達56%的人希望當地有關機構組織開展技能培訓;他們不滿足於簡單的、低層次的活,希望能夠在工作之餘,享受豐富多彩、貼近實際、健康進步的精神食糧。

六是競爭意識、平等意識、自我保護意識的增強。他們不堪忍受被城市排擠、被城市人輕視,在自身人格和切身利益長期被忽略甚至損害的情況下,他們會表現出逆反心理。

七是面臨“技術困境”。“新生代”農民工儘管文化程度較父輩高,但隨着城市對高技術勞動力需求越來越強,他們現有的技術水平和工作能力滯後於社會發展的需要,他們由於缺乏相應的技術能力,難以擺脫低層次的打工狀態,於是就有了職業期望值較高與素質較低的矛盾。因此,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維護農民工權益工作亟須改進乃至創新,立足點和落腳點,就是適應“新生代”農民工的思想實際。

把農民工問題放在中國工業化、城市化進程中加以考量

中國的工業化、城市化帶來了農民工問題,解決農民工問題貫穿於中國工業化、城市化的始終。

從過去近30年的工業化、城市化歷程來看,農民工進城務工,不僅爲工業發展、城市發展作出了貢獻,而且在務工中逐漸接受了城市文明,使之能更容易、更自然地融合到城市之中。這種通過解決農村剩餘勞動力逐漸推進城市化的進程,是目前切實中國國情的工業化、城市化的.方式與途徑。

從今後工業化、城市化發展趨勢來看,農民工的非農化和產業工人化及其整體素質的提高是我國工業化、城市化健康發展及其升級的基本條件。有學者認爲,在中國勞動力在很長時間裏豐裕的條件下,現實的道路可能只能是製造業立國。而中國要從一個製造業大國升級爲製造業強國,則取決於勞動者整體素質的提高。因此,解決農民工問題,提高包括農民工在內的中國職工隊伍的整體素質,就成爲中國工業化、城市化發展過程的一個關鍵問題。要提高農民工素質,當然要切實搞好農民工培訓教育。但如果不能讓農民工安居樂業,農民工的培訓效果就可能大打折扣,因爲一個流動狀態的農民工接受任何技術技能培訓都將是臨時的不確定的,這種狀態不僅會使農民工接受技術技能培訓的積極性、主動性受到挫傷,而且將使技術技能培訓很難取得真正成效。因此,搞好培訓、提高素質與改革戶籍制度、讓農民工融入城市、安居樂業是相輔相成、互相制約的。所以,我們必須從中國工業化、城市化的大局出發,調整現在的法律和政策,才能不斷推進農民工問題的解決。

解決農民工問題必須着眼於制度建設

“新生代”農民工凸顯出來的問題,相當程度是制度造成的。因此,解決農民工問題,調整現有法律和政策,必須着眼於制度建設。

農民工權益問題是社會結構和制度上的缺陷造成的。這種制度性的因素不是一個或若干制度,而是一整套制度的設計和安排,諸如勞動就業制度、城市用工制度、教育制度、醫療制度、人口遷移制度、社會保障制度、人事制度、財政制度、組織制度乃至政治制度等造成的,這些制度從總體上使農民工在城市社會中受到整體排斥,致使農民工權益缺乏制度性的長效保護機制的維護。十多年來,各級政府對農民工權益的維權,多是非穩定、非持續的政策、措施或檢查。因此,有必要建立制度性的維護機制,使農民工權益保護規範化、法制化和長效化。概括地說,一要政府牽頭統籌規劃、合理引導,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立足當前、着眼長遠,加大工作力度,採取綜合措施在全社會形成理解、關心、維護農民工權益的良好氛圍。二要通過多種途徑,使法律成爲保護農民工勞動權益的最有效手段。而不是僅僅靠政策性措施和臨時性突擊檢查來維護農民工權益。三要建立城鄉一體化勞動力市場,建立城鄉平等就業准入制度,改革勞動人事制度和管理制度,促使勞動力的充分流動,構建城鄉一體、競爭有序、高效公平的勞動力市場體系。四要積極推進多層次全方位的社會保障體系,切實解決農民工的工傷、醫療、失業、退休養老以及社會救助問題。五要構築保護農民工權益的社會支持系統。政府、工會、社區、用人單位、血緣和地緣等六個層次的力量要相輔相成,有機結合在一起,構成城市農民工完整的社會支持系統。六要增強農民工羣體的維權意識和組織能力,特別要把農民工從地緣和血緣組織轉移到正式的工會組織中來,使其信息傳達和利益訴求渠道合法化、制度化,從根本上依法有序地維護農民工權益。用社會主義先進文化教育農民工農民工既需要工會在其經濟、勞動權益上的維護,更需要在文化上的引領教育。這樣更符合其長遠利益和中國工業化、城市化的內在要求。因此,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應想方設法豐富農民工的文化體驗,使他們在體驗城市文化之中,在與城市文化互動之中加速其農民工角色與身份的轉換。要圍繞提高農民工隊伍的思想道德素質,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榮辱觀和“愛國、守法、誠信、知禮”的現代公民教育。在開展這些教育活動的時候,應突出三個方面:一是規範。行爲規範是優秀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農民工自覺遵守各種規範是素質高低的外在體現。二是道德。道德或道德取向的背後是人生觀、價值觀、審美觀、倫理觀等,是素質高低的核心所在。應對農民工加強榮辱觀教育引導,提高其思想道德水平。三是參與。讓農民工成爲職工代表,組織農民工參與到企業的經營管理中去,讓農民工感到,工人階級對國家、企業事務的參與,不是個人的參與,而是組織的參與。要把思想道德教育與各種各樣的羣衆性文化活動結合起來,最大限度地組織農民工參與,讓農民工在參與活動中實現自我教育、自我約束、自我提高,在參與中逐步形成良好的行爲規範,形成知榮棄恥、褒榮貶恥、揚榮知恥的道德風氣和道德價值取向,達到用社會主義先進文化教育農民工的目的。切實提高農民工的科學文化素質,充分發揮工會的大學校作用農民工文化素質普遍較低,這不僅制約他們在城市的生存能力、權益享有和實現能力,而且也制約我國工業化、城市化的推進。政府、工會、企業、社會各方都有責任切實提高農民工的科學文化素質。要發揮工會組織的優勢,搞好企業培訓和工會集中培訓。中國工會上百萬個基層工會,應協助、監督企業按照法律規定,提取職工培訓經費,用於職工在職教育培訓。當前在職教育培訓,要突出農民工羣體,有計劃有步驟地提高其文化、技能水平,使之適應企業發展和城市發展需要。農民工達到一定數量的地區,工會應設立農民工學校。辦學模式應根據各地情況採取多樣化形式。要做到多元化多渠道多層次提高農民工的科學文化和技術技能素質。

“創建學習型組織,爭做知識型職工”活動應不斷地向非公企業延伸,最大限度拓寬活動的覆蓋面,把儘可能多的農民工涵蓋進去。據調查,“新生代”農民工深知自己融入城市的“資本”——文化、技能不足,因此,最希望掌握的知識是與工作相關的知識、計算機和經營管理知識,這樣不僅可以找到自己較爲滿意的工作,將來還可以有更大的發展空間。“創爭”活動應把農民工這樣的願望與企業願景相結合,引導他們把學習、提高的願望持續發展,以關心、鼓勵的態度動員、組織他們主動學習、自覺學習、不斷學習。“創爭”活動必須立足現實,着眼長遠,不能滿足樹立、表彰了少數先進典型,而是要堅持不懈地把提高農民工素質,以文化教育農民工,使之融入城市作爲自己的戰略任務,只有這樣,才能真正體現出“創爭”活動的文化價值。

農民工調研報告彙編 篇4

每年進入我市的農民工人數約90萬人左右,其中建築業28.8萬人、製造業25.2萬人、飲食服務業14.4萬人、其他行業21.6萬人,分別佔農民工總數的32%、28%、16%和26%。農民工在爲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做出重大貢獻的同時,其自身的權益保障卻存在諸多問題。

一、農民工權益保障工作存在的問題

(一)工作環境較差,影響農民工身心健康。一是勞動條件差。絕大多數農民工分佈在製造業、建築業、住宿和餐飲等行業,工資較低,工作環境多爲險、髒、難,且容易發生工傷事故。二是工作時間長。農民工平均每週工作6.4天,每天工作9.4小時,最長平均每天工作時間在12小時以上。三是居住條件簡陋。農民工大多居住在集體宿舍或者是臨時搭建的工棚,缺乏廚衛設施和必要的衛生設施。

(二)保障條件較差,無法有效保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一、是勞動合同或協議簽約率低。大部分農民工沒有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協議,一方面是用人單位爲逃避給農民工辦理社會保險而不願簽訂勞動合同或協議,另一方面是有些農民工認爲有活幹就行,籤不籤合同關係不大,缺乏自我保護意識。

二、是辦理社會保險比例較低。一些用人單位除按《xx市失業保險辦法》和《xx市城市基本醫療保險辦法》爲農民工辦理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外,沒有爲農民工辦理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女職工生育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多數用人單位沒有給農民工辦理社會保險。

三、是缺乏醫療保障。儘管農民工是以青壯年爲主的羣體,但由於缺乏醫療保障,不能及時就醫,小病釀成大病,甚至喪失勞動能力,導致剛剛脫貧或已走上小康之路的農民工“因病返貧”、“因病致貧”現象時有發生。四是勞動技能培訓少。有不足一半的農民工參加過職業技能培訓,但大多也只是臨時、短期的崗前培訓,而不識字或識字很少的農民工則很少參加職業技能培訓。

(三)生活環境壓力大,難以保障農民工生活水平穩步提高。

一、是子女在城市接受教育難。由於現行戶籍制度與人口流動需求不相適應,導致農民工子女就地接受教育需要支付高昂費用,一般情況下農民工子女就學只能選擇價格低、條件差、師資弱的學校就學,有的甚至輟學。

二、是報酬被剋扣、拖欠問題依然存在。農民工被拖欠工資、獎金的現象經常發生,其中被拖欠報酬時間短的有1個月,長的.達2年以上;有一半的農民工拿不到加班補貼,八成女職工無法享受帶薪休產假制度。

三、是職業不固定,失業率高,缺乏必要的生活保障。農民工多數有過失業經歷,近30%的農民工失業時間長達半年以上,且工種變換頻繁,沒有長期的固定工作。由於農民工多數是年輕人,有時失業時間比就業時間長,無事可做,可能造成不安定因素。

二、主要原因

(一)制度設計上存在缺陷

一、是費率過高。企業繳納的基本養老、醫療和失業、工傷4項保險費平均約爲工資總額的32.5%,其中個人繳費爲11%,用人單位和農民工個人普遍感到負擔過重。

二、是社會保險關係接續難。目前我國的養老、醫療等主要社會保險被分割在多個統籌單位內運行,各統籌單位之間政策不統一,難以互聯互通。按現行規定,職工跨地區流動時只轉移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不轉移社會統籌資金,城鎮職工的社會保險關係轉移因此難以落實,而農民工的社會保險關係轉移則更爲困難,因此農民工在流動時多選擇退保,退保使農民工只參保,不受惠,不僅損害農民工享受社會保障的對等權益,而且反過來又影響用人單位參保的積極性。

(二)制度執行上存在薄弱環節。《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必須依法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但實際上,許多用人單位根本不與外來民工簽訂勞動合同。由於勞動力市場供大於求,使得農民工處於弱勢地位,爲保住“飯碗”,不敢主張自己的權益。而勞動保障監察部門由於執法力量等原因,對違法用工行爲的查處無法做到全方位覆蓋。

(三)思想觀念落後。一些觀念認爲農民工仍與土地保持着一定的權屬關係,農民工在城鎮打工是暫時性的,土地可以作爲其生存保障的兜底性載體。農民工流動性強,在目前的政策下跨省市就業勞動無法轉接保險關係,農民工參加社會保險實質意義不大。

(四)用人單位和農民工雙方都抵制社會保險。作爲用人單位一方則因繳納社會保險增加成本,因而不願給農民工繳納社會保險。而農民工由於流動性大,他們擔心享受不到繳納社會保險帶來的利益,不參加社會保險可能得到相對較高的工資,因而不願參加社會保險。

三、解決農民工權益保障問題的對策與建議

(一)加強農民工就業扶持與職業機能培訓。加大對農民工外出務工的組織力度,組織開展農村轉移職業技能培訓和引導性培訓,建立健全勞務輸入輸出工作機構、駐外勞務服務機構和勞務信息網絡建設。同時,勞動部門、用人單位應加強對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公共職業介紹機構應免費提供政策諮詢、就業信息等服務,政府對參加培訓和職業技能鑑定的農民工給予補貼。

(二)加強農民工各項保障工作的管理。

一、是加強勞務合同的監督管理。用人單位與農民工建立勞動關係,應當依法訂立書面形式勞動合同,政府部門加強對用人單位訂立和履行勞動合同的指導和監督。

二、是加強對農民工生活和工作條件的管理。用人單位爲農民工提供飲食或者安排宿舍的,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衛生和安全條件。用人單位必須爲農民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職業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農民工,按照規定組織職業健康檢查,並將結果告知本人。

三、是加強對用人單位對農民工工作時間的管理。用人單位安排農民工的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8小時,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農民工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的,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四是建立工資支付監控制度。推行建設領域信用制度、企業勞動保障誠信制度,加強對用人單位工資支付行爲的監督管理。勞動部門要開展經常性的工資清欠工作或設立農民工投訴熱線電話,及時維護農民工權益。

(三)積極解決農民工社會保障方面存在的問題。

一、是逐步建立適合不穩定就業農民工特點的過渡性養老保險制度。先建立農民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待時機成熟後再研究如何進入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繳費實行低費率,由用人單位和農民工雙方負擔,全部繳費進入農民工個人賬戶,併發放個人賬戶卡。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的按規定折算繳費年限,回農村的達到規定退休年齡時,允許轉移個人賬戶進入農村社會保險。實現農村社會保險與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制度的接軌和社會保險關係的接續。

二、是依法將農民工納入工傷保險範圍。所有用人單位必須及時爲農民工辦理參加工傷保險手續,並按時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加快推進農民工較爲集中、工傷風險程度較高的建築行業、煤炭等採掘行業參加工傷保險,建築施工企業同時應爲從事特定高風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三、是切實解決好農民工看病就醫難和子女就學難問題。醫療衛生部門對僱傭農民工比較集中的企業加強公共衛生檢查。教育部門明確以全日制公辦中國小爲主接收農民工子女入學,並積極扶持民辦農民工學校,在辦學場地、教學設備和辦公經費等方面給予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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