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民辦黃山學校的調研報告

來源:瑞文範文網 1.97W

朱成凌

關於民辦黃山學校的調研報告

尊敬的張開南主席、各位領導、各位委員:

按照市政協的統一部署,近期對我市民辦教育特別是民辦學校的現狀作了調研。下面就展開調研的對象——黃山學校的有關情況向與會的各位作一彙報。

一、概況

黃山學校創辦於1998年,是黃山市第一所以英語教育爲特色,集國小、國中、高中爲一體的十二年一貫制的寄宿型市直民辦學校。創辦以來,在市委、市政府的關心扶持、上級教育部門直接領導和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長足的發展,現有師生1500餘人。

學校以陶行知教育思想爲指導,以“爲民辦學、爲國育才”爲宗旨,以“正品行、健身心、求真知”爲校訓,堅持“質量立校、特色興校”,堅持“優質高中”、“品牌國中”、“精品國小”的發展策略,業績顯著。學校先後獲得“全國社會力量辦學先進單位”、“中國陶行知研究會實驗學校”、“中國陶行知研究會先進集體”、 “市文明單位”等榮譽稱號,XX年被北京奧組委、國家教育部、安徽省政府共同命名爲“北京XX奧林匹克教育示範學校”,XX年被評爲“安徽省綠色學校”。

學校積極擴大對外交流,吸收國外先進辦學理念,先後與澳大利亞昆士蘭州西莫頓學院、新加坡聖尼各拉女校、花菲衛理學校、瑞典瓦拉市拉各曼中學和日本藤井寺市國小等多所國外學校,建立教育交流與合作關係,成爲黃山市對外教育交流的窗口之一。

學校教學業績顯著。僅以XX年爲例,XX年的大學聯考,我校600分以上尖子生率爲2.9%,位居黃山市民辦學校第一,黃山市第三;一本上線率爲12%,位居黃山市民辦學校第一,黃山市第三;二本上線率爲30%,位居黃山市民辦學校第一,黃山市第四;本科上線率爲43%,位居黃山市民辦學校第一,黃山市第三。會考成績又創新輝煌,九年級考生以699分位居市直第二,全市第四,九年級總分平均分比全市平均分高出100多分,遙居前列。辦學十年來,先後爲中國科技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北京體育大學、浙江大學、上海交大、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師範大學、中國農業大學、同濟大學等全國一流名牌大學送去一批批優秀學子。

最近三年中,每年報考我校七年級的學生數都是我校錄取人數的兩倍多,但學校以“做精、做強、不貪大” 的思想爲指導,收優生,辦精品,絕不濫收學生,使學校品位迅速提升。

今年的教育教學工作中,學校一如既往的注重過程管理,認真踏實的做好每一項細節的工作,讓細節的完美構築整體的輝煌,從本學期全市高三的一、二、三模考試成績看,我校尖子生率、一本率及本科率都名列前茅、高三藝體生專業考試成績已全部通過。目前,學校整體工作運行良好。

二、學校的發展現狀

我校現有32個教學班,學生總數1400多人,其中義務教育階段有19個教學班,870多人,高中13個教學班530多人。義務教育階段辦學條件基本達標,素質教育、陽光體育等全面開展,學生成績在教育局的考覈評估中絕大多數學科名列前茅。

我校共有教職員工150人。其中教師90人,學歷都在大專以上,學歷合格,其中35歲以下的教師佔50%,他們都是從師範大學一畢業就在我校工作,有些教師的教齡和黃山學校的校齡一樣長,他們正是黃山學校教育教學的棟樑。還有一些老教師和中年教師,他們一起構成了黃山學校老中青結合的較合理的教師隊伍,年輕教師的職稱正步入正軌,中年教師的職稱由於受多種因素的制約,還停留在離開公立學校時的職稱。黃山學校從辦學初期開始就逐步爲教職員工辦“五險”,到XX年元月開始給所有教職員工都辦了“五險”。依法爲教職員工解除了後顧之憂,使教職員工的穩定性大大提高。

目前,學校正在市教育局和區教育局的正確領導下,規範辦學,健康發展,正逐步享受法律賦予的全部權力和義務。

三、學校發展中的問題及成因分析

學生是民辦學校的生命線。招生受阻將直接影響民辦學校的發展。我市教育主管部門規定接受義務教育的畢業生,會考時必須回報考學校的戶籍所在地考試,否則不準報考相應的省示範高中,這一規定無形之中爲民辦學校學生的就學和學校招生設置了障礙,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明確規定:民辦學校有不受區域限制的自主招生權,自由錄取權,我市的相關文件明顯與《促進法》相牴觸。

公、民辦學校教師流通不暢、養老保險不平等成了民辦學校發展的又一桎梏。這一問題在中心城區表現得尤爲明顯,許多優秀教師,被民辦學校的感情、待遇和事業所吸引,心嚮往之,但財政編製成了一道“緊箍咒”,教師由公辦學校進入民辦學校,則意味着放棄了“有保障”的“財政編”,因爲由民辦學校返回公辦學校,則是一條“不歸路”,優秀教師對民辦學校的“望而卻步”,直接影響了民辦學校的健康永續發展。甚至求取公辦學校教師到民辦學校兼課,也只能“暗渡陳倉”。

民辦學校學生的“兩免一補”沒有享受,這與《民辦教育促進法》中公民辦學校的學生享有同等的待遇不符。

四、建議

1、建立合理的教師流通渠道。呼籲政府及相關部門出臺類似政策:凡從公辦學校招聘到民辦學校帶有財政編制的教師,其公辦教師身份不變,工資關係保留在原單位,教師工資由民辦學校給付。教師調離民辦學校由教育部門重新安排。在民辦學校工作的教師,在考覈、職評、晉級、評優等方面享有公辦學校教師同等待遇,建立一條公辦、民辦學校教師流通的順暢渠道。

2、民辦學校教師依法享有與公辦學校教師同等的權利和義務。民辦學校的教師和公立學校的教師一樣從事義務教育事業,民辦學校與公立學校一樣是不以盈利爲目的的事業單位,在教師的養老保險上不應與企業同等待遇,應該與公立學校教師同等待遇。

3、以黃山市市直國中學校爲例,民辦學校數已佔33.3%,民辦學校的學生數有2211人,佔總學生數的29%,民辦教育爲社會做出的貢獻和爲政府分擔的責任是顯而易見的。但民辦學校學生的義務教育保障經費有嗎?在哪裏?如果沒有的話,爲什麼不能享受黨和國家的陽光雨露?請求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門在規劃“優先發展教育”的決策時,把民辦學校納入教育統籌的盤子,在資金和政策方面,依法給予相應的兌現、扶持和獎勵。

4、取消招生中的任何保護,完全由市場選擇,由學生選擇,由家長選擇,讓適者生存的自然法則在教育競爭中普遍遵守,讓黃山市的教育發展更快。

5、民辦學校的收費受學校質量的制約,受市場的制約,受學生家長的制約,受物價上漲的制約。放寬民辦學校的收費自主權,嚴格按《民辦教育促進法》的規定,只需報主管部門備案和物價部門批准備案公示。

6、民辦學校的校產屬於民辦學校,可以作爲學校發展時的貸款抵押,以促進民辦教育的發展和規避辦學風險。

XX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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