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集貿市場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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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發展現狀

鄉鎮集貿市場調查報告

改革開放以來,我市集貿市場建設發展迅速,大部分農村鄉鎮告別了自然經濟狀態,市場機制逐步成爲農村資源配置的決定性因素,集貿市場已成爲商品流通和滿足城鄉居民生產、生活和消費的重要場所,成爲商品市場和商品流通的重要組成部分。

一是集貿市場總量及市場交易額迅速擴大。十五期間,儘管全市農業生產總值佔國民生產總值比重有所下降,但農村集貿市場和集貿市場的商品交易額持續擴張,由此帶來農村流通規模和農村有形市場平均規模的擴大。據調查,十五期間,全市新建和改建集貿市場達32個,比xx期間增加近1倍,使全市集貿市場總數由改革開放前的47個發展到現在的146個,增長3.1倍,其中農村集貿市場達88個,鄉鎮集貿市場平均佔有量達1.1個,高於全省0.9個的平均水平。XX年,全市集貿市場總交易額達19.5億元,佔全市社會商品零售總額的15.1%,截止XX年底全市年成交額億元以上的集貿市場有9個,成交額比XX年增長350%,其餘集貿市場成交額平均比XX年增長了290%。

二是集貿市場投資主體多樣化。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以來,按照“誰投資、誰所有、誰受益”建市場的原則,極大地調動了社會各方投資建市場的積極性,掀起了集貿市場建設熱潮,出現了多種經濟成份的市場主體。目前,全市除原工商體制改革移交的47個集貿市場由市場服務中心管理外,社會投資或其他經濟組織投資成爲市場建設的主體。

三是集貿市場建設的外部環境有所改善。近幾年來,爲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戰略舉措,完善農產品現代流通體系,商務部分別於XX年4月4日和4月30日下發了《商務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開展農產品連鎖經營試點的通知》(商建發[XX]1號)和《商務部、農業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標準委關於開展農產品批發市場標準化工作的通知》(商建發[XX]30號),XX年2月又下發了《商務部關於實施“雙百市場”的通知》(商建發[XX]42號)等一系列關於農產品市場建設的相關文件,出臺了農產品批發市場建設與改造技術規範。這些文件和規範的貫徹落實,對農產品市場發展產生了積極的影響和作用,爲集貿市場建設創造了良好的外部發展環境。

二、問題及原因

一是集貿市場佈局失衡與市場設施不足並存。據調查,全市城鄉現有佔道經營的“馬路市場”126處,其中城區(包括縣市城區)存在馬路市場58處,婁底城區存在18處,農村鄉鎮馬路市場88處,城區沿街叫賣,佔道爲市處處可見,農村鄉鎮佔道經營的現象比比皆是。新化縣部分鄉鎮由於缺乏固定的集貿經營場所,至今仍沿襲千年來逢七或逢十趕場的傳統落後的交易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農村商品流通和農村經濟發展。

二是市場主體規模普遍偏小。從全市146個農產品市場來看,年交易額1億元的集貿市場不到10個,過5億元以上的只有湘中果蔬批發大市場1家.大量的農村市場主體是個體商戶、運銷大戶和經紀人,經營條件簡陋,經營方式落後,專業化素質低,且各自爲戰,難以適應大市場、大流通的需要。

三是集貿市場建設規劃落實難。從婁底城區的情況看,我市XX年編制的《婁底市城市商業網點規劃(XX-2020年)》,該《規劃》對婁底城區集貿市場建設進行了科學合理的規劃佈局,《規劃》提出集貿市場服務面積爲1平方公里,同時規劃在秀石街以南片區新建2處農貿市場,在火車東站片區新建3處農貿市場,在漣鋼生活區新建1處農貿市場,在城南新區新建5處農貿市場,雖然該《規劃》由市政府頒佈實施已有三年多了,但上述規劃卻很難得到落實,各縣市區也同樣存在上述問題。

導致上述問題的主要原因:一是缺乏合理的規劃指導。出現了佈局不合理和重複建設現象,有的地方有市無場,有的地方有場無市。二是部門配合不到位。導致農貿市場建設用地失控。三是積極性不高。農貿市場屬準公益性事業,投資回報率低,管理難度大,對投資者吸引力不大,積極性受到影響。四是法律體系不健全,政府調控手段乏力。

三、發展對策

(一)加快集貿市場建設與改造升級步伐。集貿市場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搞好農產品流通,繁榮城鄉市場,滿足城鄉居民消費需求的重要載體,也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全面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尤其是當前國際金融危機帶來的不利影響,國務院出臺了一系列擴大內需的政策與措施。我市應抓住當前的有利時機,加快城鄉集貿市場改造升級,加快構建佈局合理、功能完善的現代農產品流通網絡體系。

(二)加強城鄉集貿市場規劃管理。商務部門要根據城市經濟社會發展現狀,結合城鄉建設總體規劃,制訂出城鄉集貿市場近期和中、長期發展規劃。特別是對婁底中心城區和縣級城市要進行科學合理的規劃佈局,防止重複建設和盲目建設。對城區已規劃的農貿市場應嚴格按規劃留足建設用地,對隨意改變集貿市場建設用地性質的部門、單位或投資者應給予嚴厲的處罰,並責令其恢復用地性質,以確保規劃的順利落實。

(三)加大政府對集貿市場建設的財政投入力度。增強政府使用財政、信貸槓桿對集貿市場建設的調控能力,加大政府直接投入和扶持力度,各級財政設立集貿市場建設引導資金,把集貿市場建設與改造納入城市和農村公益性基礎設施建設範圍,進入年度財政預算。同時,支持力度應逐步增加,也可運用財政貼息、稅收調節等措施引導商業銀行加大對集貿市場建設的投入力度。形成農貿市場建設多元化投融資渠道。

(四)優化集貿市場建設政策環境。集貿市場建設投入多,收益少,管理難度大,各級政府和各有關部門都要給予大力支持與扶植。一是對集貿市場建設用地按城市公益性事業建設用地同等對待。二是實行稅費優惠政策,對集貿市場建設前期報批報建等相關費用實行減免或減半徵收。三是要鼓勵和支持企業、農村經濟合作組織或個人投資興建農貿市場,按照“誰投資、誰所有、誰受益”的原則,對集貿市場投資者享受外商投資的一切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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