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調研報告(通用6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5.27K

低保調研報告(通用6篇)

低保調研報告 篇1

村低保是當前我國社會保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維護和保障困難羣體基本生存權的一項根本措施。做好農村居民低保工作,對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和社會事業健康發展起着至關重要的作用。我國自20__年全面開展的農村低保政策實踐,雖然取得了明顯成效,但在具體實際運行過程中還存在諸多問題和缺陷。這主要體現羣衆對低保的認知度較低,低保保障水平還不高,欠發達地區資金缺乏,“搭便車”現象嚴重,“假冒者”行爲被漠視,監督管理不到位,低保對象界定執行模糊等諸多方面。必須認真分析造成這種局面的原因,並採取有針對性的對策措施。

時間:20__年8月6日

地點:________________

一:調查情況簡介

20__年8月份,我來到_______進行社會實踐。在近一個月的時間裏,我多次走訪,對主管民生方面的民政部門工作人員進行採訪,以及翻閱了大量的政府對於貧困人員的幫扶文件和幫扶工作記錄,對貧困居民的生活狀況及所獲得的幫扶情況有了一定的瞭解,完成了這份調研報告。

調查地點:___________

調查對象:村莊貧困居民及低保戶

調查目的:瞭解國家低保政策在農村的推行情況以及分析低保政策對農村貧困居民的影響,分析低保政策施行過程中的不足並且爲有關部門提出相應的建議。

調查方法:文獻調查法,訪談法

二:調查內容

調查過程:

1.20__.8.1—20__.8.2爲期兩天時間走訪農村低保戶(代表)進行關於低保問題的訪談

對象一:訪談一低保戶,全家共5口人。其中戶主年事已高,其母親年齡85歲,常年臥病在牀,其妻子精神異常,無法工作。兩個兒子(不務正業)正準備結婚,需要蓋房子。家庭住房僅爲一個三間小瓦房,其收入來源爲戶主種地,所得收入不能維持家庭正常生活。其整個家庭五人一月可獲低保金600元。其家庭在村委會的幫助下在鎮民政部門申請低保,民政工作人員多次指導該困難戶填寫申請表格。爲了減少該家庭成員的四處奔波,鎮民政工作人員幫助這個家庭聯繫民政局,殘聯等政府部門,並經常電話聯繫該戶戶主瞭解他們家庭的一段時間的狀況及所需要的幫助。

對象二:___有低保村民,全家共4口人。其中戶主身體殘疾,喪失勞動能力。兩個兒子,均爲在校學生。其收入來源爲其妻子在工地打工,所得收入不能維持家庭正常生活。其整個家庭四人一月可獲低保金爲1000元。其兩個兒子中,大兒子目前就讀某重點大學,在工作人員的多次幫助申請下,獲得企業助學金每學期4000元,四年共計32000元;二兒子今年考取某大學,在工作人員的再次幫助下,獲得企業助學金每學期3000元,三年共計18000元。工作人員多次指導該困難戶填寫申請表格,幫助兩個孩子順利走進大學校園,圓他們的大學夢。

對象三:____有一低保戶,但是走進其家裏發現家裏還是比較富裕,各種家用電器都很多,吃穿住行在農村中算是中等,但是爲什麼會是低保用戶呢,調查顯示主要是因爲戶主是村委會主任,所以導致家中情況不實,從而引起國家低保政策出現陰影。

2.20__.8.3—20__.8.4爲期兩天時間走訪農村困難戶但不是低保戶進行關於低保問題的訪談

對象四:____有一村民,全家一共三口人,有一兒子。一家人身體都比較健康,但是其戶主前幾年出了車禍,雖說現在身體好了,但是看病時已經花光了全家的積蓄,現在正在家幹農活,其妻子在小工廠打工。但是他孩子正在上大學,每年需花費很多錢,家中的每年收入無法支付其各種學費。但是他家中的情況達不到申請低保的條件,因此無法得到國家的幫助。

對象五:____有一戶雖說家庭條件達到了國家的相關要求,但是因和村委會成員和有關村民有長期的家族的矛盾,爲人處世不是很好,所以相關人員一直沒通過其低保的申請,導致其低保問題一直沒有落實。

3.20__.8.5—20__.8.6爲期兩天時間訪問鎮上民政部門

A:低保政策的相關文件:

(一)申請農村低保待遇條件

申請農村低保待遇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持有本縣農業居民戶口。2、居住在農村村組,家庭承包土地的農村居民。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年純收入和實際生活水平低於當地農村低保標準(具體詢問當地民政部門)。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享受農村低保待遇

1、三年內因購買、修建或裝修住房(必要的維修除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因拆遷安置購買、修建房並進行簡單裝修的除外)。

2、好逸惡勞,有承包田(地)且有勞動能力但不耕種的。

3、家庭成員有賭博、吸毒行爲或者進行高消費娛樂活動的。

4、家庭擁用非生活所必需的高檔消費品,如手機、摩托車、空調及貴重飾品的。

5、家庭生活水平明顯高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

6、弄虛作假騙取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7、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B:關於城鎮居民享受低保的相關數據

三:存在問題及對策建議

1、最大的問題就是有些居民不配合的問題。

不是所有的困難羣衆都是低保戶,所以不是所有的困難羣衆都會在每次活動時獲得一些贊助幫助。當一部分人沒有得到共建的商業單位所提供的錢物時,就會抱怨村委會不公平。有的困難羣衆在尋求村委會幫助時態度比較差,認爲村委會爲他們服務是理所應當的,應該替他們做好一切的工作。

解決方案建議:

當碰到有一些居民抱怨不公平的時候,工作人員應該耐心向他們進行解釋,告訴居民每次發放的量都是一定的,每戶居民輪流獲得,以得到社區居民的理解。其次,每次慰問活動發放錢物時要做好詳細的登記,以防產生下次發放時重複發放的情況。

當碰到態度較差的居民時,工作人員要保持微笑和語言上良好的態度。耐心向該居民解釋,並指導他們填寫表格和辦理手續等。讓居民體會到村委會的耐心和認真的態度。

2、低保準入把關難度大

申報低保對象的收入情況很難掌握,如果他們通過隱報、瞞報等掩蓋自己的實際家庭收入,審覈部門無法鑑定。而很多專項救助,比如醫療救助、廉租房救助、法律援助、教育救助和有線電視費減免等,只有低保對象纔有資格享受,因此會有人想方設法加入低保行列,從而增加了低保的壓力和難度。

解決方案建議:

這應該加強低保的規範化建設,完善低保對象的評定標準。並嚴格按規定實行,爭取做到應保即保。還應充分發動羣衆,落實舉報監督的制度

3. 鄉村社會“權力異化”

鄉村社會權力異化會導致鄉村政權環境的變異,集中表現爲一般農民與村幹部關係較爲平淡,但同時存在並行不悖的“熟人社會”。“熟人社會”正如一張權力的關係網,基層幹部是村莊社會中的特殊角色,他們是國家政府的權力末梢,甚至可以說是村裏社會環境的“當家人”,但同時在市場經濟社會環境中,他們又是追逐自身利益的“經濟人”。他們首先考慮的是自己“熟人社會”網中的人,比如自己的親戚家屬、上級幹部的親朋故舊、村裏有頭臉的人等。村組幹部爲了籠絡住他們的心,往往主動採取利益安撫的辦法來爭取他們的支持。於是,低保就成爲了權力變質下的資源。村組幹部有可能通過控制低保資源的分配和使用,建立或鞏固私人關係網,並從中扮演“贏利型經紀人”的角色。

4.缺乏激勵約束機制

就大多數羣衆而言,低保未涉及到他們的切身利益,他們也不是國家的工作人員,不負有責任。與此同時,目前還沒有相關的政府文件對舉報低保“假冒者”的行爲給以獎勵,即國家缺少相應的激勵機制,使得多數村民產生不願意得罪人的心理,社會監督不能很好地發揮作用,羣衆的參與度低。就村組幹部而言,即使他們利用手中的權利爲自己的親戚朋友違規辦低保,主要是對低保“假冒者”進行清退處理,違規者不會受到相關法律法規的嚴厲懲處,致使村組幹部以及鄉鎮以上幹部行爲失範所付出的成本與所獲得的收益極不對等,一方面違規、違法的政治和經濟風險成本太低,另一方面他們所獲取的經濟和政治收益又太大。如此缺乏約束機制——可以低成本甚至零成本地牟取不當的利益,就難怪有些村組幹部以及鄉鎮以上幹部敢於“冒天下之大不韙”。特別是,那些實踐中不斷出現的違法違規者得到好處的“成功”案例,又能起到不可低估的反向激勵

解決方案建議:我國農村低保政策實踐中存在的“搭便車”現象嚴重、“假冒者”行爲被漠視等諸多問題,是由於鄉村社會“權力異化”等多種深層原因造成的,必須有的放矢地採取努力運籌制度的規劃和實施、盡力彰顯施行的嚴謹和嚴明等對策措施。

四、調查總結

我們以關注民生,出盡城鄉和諧的總體要求,結合所學專業實際,通過開展民生會談,宣傳走進農家院等活動,大力宣傳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方針政策,戰略部署和具體措施,大力宣傳社會保障制度體系,讓村民瞭解更多的國家惠民政策。實踐調研活動圓滿結束,讓我們走進羣衆家庭,瞭解了現今的農村狀況和農民思想活動,鍛鍊了自己,宣傳了自己,宣傳了社會保障制度體系,深入學習領悟重要思想,繼承和發揚了大學生勇於實踐的光榮傳統,樹立和落實了科學發展觀。這是一次實踐活動,更是一次人生經歷。

低保調研報告 篇2

農村低保制度的推出,是黨和政府高度重視“三農”工作,加大扶貧開發和社會救助力度的體現。是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是解決農村貧困人口生活問題的重大舉措。爲詳細瞭解這項惠農工程在珊瑚鎮八戶村的實際開展情況、實際操作中還存在的問題和不足、需要如何進一步完善?帶着一連串的疑問,我們深入到泰興市珊瑚鎮八戶村走訪調查,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珊瑚鎮八戶村貫徹實施農村低保工作的基本情況:

(一)低保制度實施至今,共計2729人受惠,受保人數覆蓋率爲7%。其中今年受保453戶,共計1056人。從民政辦瞭解,全鎮現行農村低保分四個等級。特等爲凡年滿90歲及以上高齡老人,每人每月享受低保金60元。一等爲共同生活成員爲一人的低保戶,每月可享受35元。二等爲共同生活成員爲2-3人的低保戶,每人每月享受30元。三等爲共同生活成員爲4人及以上的低保戶,每人每月享受25元。“低保新政”猶如溫暖的陽光照耀到貧困農民身上,爲全鎮農村貧困人羣拉起了最低生活保障的“安全網”。

(二)資金落實到位,成效顯著。

一是農村低保資金到位及時,低保戶每季度能夠到信用社按時按額領取保障金,切實解決了困難羣衆的基本生活需求。3組村民蔡可培,一家三口,本人體弱多病,勞動能力差,其妻患有精神分裂症,家庭收入微薄,日常生活艱難。這次全家都被保上了,每個季度全家可領315元。當我們到蔡可培家裏詢問情況時,能真切地看到他眼角的淚水。他說:“每個季度都能按時領到不少的錢,吃穿不愁了,感謝黨,感謝政府!”。

二是緩和了農村的社會矛盾,維護了農村社會穩定。鎮民政辦陳波主任說:“原來每到年關,是最煩心的時候,每天都有農民來辦公室哭窮訴苦,要錢要救濟。但去年年底可好了,這些人都不來了,因爲困難羣衆享受到了低保,日子好過了,也就不找我們的麻煩了”。確實,城鄉收入差距擴大的同時,農村本身的貧富差距也在逐步加大,困難羣衆因爲自身的特殊原因,收入增長非常緩慢,他們與先富裕的農民收入差距擴大也發展趨勢,農村社會也因此產生一些不穩定因素。農村低保制度的實施,增加了部分困難羣衆的收入,爲他們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對於維護農村社會穩定發揮了積極作用。全鎮呈現出“三多”“三少”的良好局面,即農村羣衆的收入增多了,爲黨和政府叫好的多了,生活穩定、安居樂業的多了;“老百姓的埋怨聲少了,要求解少決困難上訪的少了,遊手好閒、參加非法活動的少了。

二、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一)低保政策宣傳不到位,村組幹部和羣衆對農村低保工作存在片面認識。

在受訪村社幹部和羣衆中,不少人對農村低保制度法制性認識不足。認爲農村低保是黨和政府的一項福利待遇,低保金是政府白給的,可有可無,可多可少,操作隨意性大。有的幹部在審覈、確定低保名單中優親厚友,沒有樹立“低保高壓線”意識。在此次調查中,“低保不公不平”成爲原因之一。羣衆的認識也存在誤區。農村低保制度在全鎮實施之初,保障標準較低,低保覆蓋人羣少,要求進低保的人數不多。當時,拿低保的家庭是從“五保戶”變過來,周邊羣衆一直視他們爲“可憐的人”,拿低保金是悄悄的,不伸張,那時農村低保還不被羣衆廣泛重視。而這兩年,由於低保標準提高、低保制度外延的擴大,致使低保邊緣羣衆和不該享受低保的家庭競爭參保。拿不到低保還被認爲是沒有本事,或者是和幹部關係不到位。聽長輩們談起,去年一農婦領着孩子到鎮上哭窮,要求給予解決低保,不然把孩子丟在政府,理由他們家比現在大多數吃低保的還窮,調查才知男人好賭,又違法超生了5個孩子,這讓領導幹部非常無奈。農村低保已經成爲村民熱門話題,關注焦點。

(二)保障標準偏低,救助壓力增大。

農村最低生活保障主要是解決低保對象的最低生活需求,保障其基本生活。現在農村基本生活資料漲價較高,救助對象得到的補差不高,實際最高也只能領到35元/月,難以有效保障低保對象的基本生活需要,僅靠有限的低保金,是難以解決低保對象諸如大病治療、子女教育以及其他不可預料的突發原因造成的生活困難。而在這些問題的解決上目前還缺乏相應的配套制度。

(三)動態管理存在問題,保障對象 “易進難出”。

受訪村民中,大多低保對象是從低保實施開始到現在一直沒有變動的。資格未變,補助標準未變。很多幹部在對待低保戶退保問題上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消極思想,該覈銷的不覈銷,“應退盡退”還存在不少問題。經瞭解,像個別村的“五保”數據十來年未變,經取證,八廟嶺村就出現有“五保”、低保對象已死多年,卻還在領取保障金的現象。全鎮整體上還沒有切實做到農村低保動態管理,沒有完全做到保障對象 “有進有出”,補助水平有升有降。

(四)“人情保”“關係保”增加了社會不穩定因素。

在近期新聞中出現的羣衆上訪問題可以看出,由低保 “不公不平”引起佔重要比例。在經濟觀念衝擊下,有的基層幹部站不住腳,管不住手,對惠農政策的“高壓線”認識不夠,金錢價值觀不成熟,利益至上。在工作中忽視了爲民服務的宗旨,做一些見不得光的事,使社會不穩定因素增加。

三、進一步做好農村低保工作的幾點建議

(一)加強農村低保政策的思想認識和學習宣傳工作。

鎮村幹部要進一步提高對低保工作長期性、重要性的認識。低保是政府對其公民應盡的義務,是社會救濟而不是福利,更不是施捨。村組幹部要摒棄有自己爲政府,爲人民工作多年,沒功勞也有苦勞,就應該享受低保的想法。鎮黨委政府應採取多種形式的宣傳方式,有效利用新聞媒體,大力宣傳農村低保政策,讓廣大羣衆知曉農村低保政策,進一步理順羣衆情緒,消除羣衆誤解。農村低保是農村社會救助體系的主體和最後一道安全防線,作爲珊瑚鎮這樣一個農業大鎮,農村低保工作是關係到全鎮的社會穩定、社會風氣營造的重要問題,要真正做到“應保才保”,切實維護和保障農村困難羣衆的基本生活權益,才能把黨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到實處,維護一方穩定。

(二)準確界定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

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應包括因缺少勞動力、低收入造成生活困難的家庭;因災、因病及殘疾致貧的家庭;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及無法定撫養義務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殘疾人等。在實際操作中,要做到完全公正公平確實較難,農村低保有別與城市低保,它的對象更接近,收入更隱蔽和模糊。可參考 “九進九出”的標準,切實做到該進的進,該出的出。

“九進”:1、因殘疾喪失勞動能力的;2、生活不能自理的弱智、重度精神病人;3、家庭主要勞動力患有癌症或重大疾病無法正常生產的; 4、家庭遭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損失嚴重的;生活困難的孤寡老人和孤兒;5、沒有納入夠農村五保範圍,但無收入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撫、扶)養人的“三無”特困人員;6、生活困難、年老體弱、農田無法耕種、無其他經濟來源的特困農戶; 7、田地面積少或因國家建設徵用全部土地,生活十分困難的無業人員;

8、家中老人常年臥病在牀或行動不便,子女盡孝照顧受到公認的;9、符合農村低保標準的其他農戶。

“九出”:1、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無故不從事生產勞動遊手好閒的;2、近期兩年內有購房、建房或其它投資行爲的;3、出資安排子女擇校讀書或留學的;4、穿金戴銀,日常生活消費水平明顯高於最低生活標準的;5、無明確家庭收入,但農戶中正在將汽車、摩托車、空調、冰箱等作爲生活消費品使用的;6、有吸毒、賣淫、嫖娼、賭博行爲或因其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 7、依法具有贍(扶、撫)養關係、且法定贍(扶、撫)養人有贍(扶、撫)養能力,但未履行贍(扶、撫)養義務的;8、違犯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定造成生活困難的。9、違法違規生育或收養兒童造成家庭困難的。力爭達到一個不錯、一個不漏,真正讓那些連溫飽都難以維持的農村貧困人口在政府的幫助下享受最基本的生存權。

(三)落實三榜公示,防止“人情保”“關係保”,實現真正意義上的陽光低保。

要始終堅持申報對象公開、家庭經濟收入公開、審批金額公開的原則,把農村低保工作置於廣大羣衆的監督之下。必須在鎮村兩級建立永久性公示欄,並將動態變化情況及時進行公開,至少做到每半年一公開,及時接受羣衆的監督,做到公正、公平、公開,實現真正的陽光低保。這點很重要,很多鎮村幹部不重視,把“公示”看做“多此一舉”、“走走樣子”。在今年的城鄉環境綜合治理中,讓人認可了曝光威力遠遠大於其他處罰的現實,只要切實落實了公示制度,就能讓不該要的人伸不出手,該得到人,從人後走到人前。從而杜絕人情低保、關係低保、混吃低保、騙吃低保等現象的發生,確保農村低保工作健康有序發展。

(四)加強動態管理,讓農村低保“進得去、退得出”。

嚴格按政策標準適時調整保障對象及補助金額,建立公平、公正、公開的動態管理長效機制,杜絕“一保定終生”和保障標準長期不變等現象,從源頭改變“養懶漢”的現象,進而提高農村低保的整體效益。與此同時,要逐步完善和實施監督的多元化管理,繼續通過民政、審計、紀檢等部門行政監督、社會輿論等手段進行全方位監督,防止濫用職權、暗箱操作、截留挪用、弄虛作假等違規違紀違法行爲的發生。

(五)增強自身“造血”機能,儘早脫貧致富。

各級政府要建立健全農村困難羣衆的長效幫扶機制,特別是低保對象在醫療、教育、法律援助等方面的優惠政策或幫扶措施,爲其提供及時必要的救助,切實增強低保戶的“造血功能”。積極扶持有勞動能力的低保對象尋求就業渠道或脫貧項目,不斷完善社會救助體系,實現救助工作從“輸血型”向“造血型”轉變,讓低保家庭早日脫貧。同時,在給予低保戶物質救助的同時,給予和城市低保對象等同的優惠政策,鼓勵、扶持他們通過其自身的努力脫貧致富。要免費培訓低保對象,幫助有勞動願望的人員進城務工;申請從事個體經營的,優先辦理營業執照,並可享受財政貼息的小額信用貸款政策等等。

低保調研報告 篇3

關於農村低保的調查報告

爲認真貫徹落實報告中提出的“完善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的要求,爲使農村低保政策在貫徹落實中準確、公正,確保國家惠民政策的陽光普照全縣貧困百姓,爲保證低收入羣體基本生活,促進社會穩定,能起到積極的作用. 我市對20__年農村低保工作情況進行了調查。

一、基本情況

多倫縣屬國貧縣,全縣總面積3773平方公里,轄2鄉2鎮,7個社區,64個行政村,398個村民小組,全縣總人口10.5萬人,其中非農業人口3.6萬人,農業人口6.9萬人。

20__年全縣啓動農村低保工作,截至20__年12月有農村低保對象4578戶,6388人;自20__年起,實施了農村低保分類施保制度,根據低保對象家庭情況將低保對象分爲1、2、3三類。20__年1類低保保障對象佔農村低保總人數的10%,補助標準由20__年的924元/人/年,增長到1200元/人/年; 2類保障對象佔農村低保總人數的70%,補助標準由20__年的600元/人/年,增長到800元/人/年;3類保障對象佔農村低保總人數的20%,補助標準由438元/人/年增長到600元/人/年。同時,高標準、嚴要求建立了縣、鄉(鎮)、村三級三類低保檔案,加大了低保對象管理力度,狠抓了農村低保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建設。健全鄉鎮、村級低保工作組織,規範了村委會接受申請、入戶調查、民主評議、複查、張榜公示上報、鄉鎮覈查公示、民政局抽查公示等一整套工作程序,使基層的低保工作有章可循、有據可依。強化了動態管理運行機制,各鄉鎮組建了農村低保審覈領導小組,全縣64個行政村均設了民政協理員,大大提高了監管力度。

此次調查要求鄉鎮民政所和村級民政協理員共同參與、積極配合。首先全面宣傳調查的目的、內容及檢查方式,村委會提前合理安排調查時間和路線,充分做好迎查準備。其次民政助理和村協理員積極參與入戶、尋訪、暗訪及低保戶家庭生活狀況、家庭實際收入、支出等相關資料的收集工作,以備調查彙總時提供可靠證據。第三調查結束後民政所及協理員負責對未查戶的複查工作,並及時上報調查組,對低保戶進行覈實認定。

調查過程中需低保戶如實申報《多倫縣農村低保對象入戶調查表》所含內容,包括低保家庭基本信息(家庭成員身份認定、健康狀況、住房、醫療報銷)、土地收入情況、家庭牲畜養殖情況、政策補貼及其他收入情況、子女基本情況等內容。調查結束後,調查組對調查記錄進行彙總,當即向村委會反饋調查結果。根據普查過程中瞭解到的情況,對不符合低保條件的低保對象立即取消救助資格,並說明原因。對於其他收入低於保障線的家庭召開座談會,並結合調查掌握的情況,與村兩委班子成員、村民代表共同討論評議,按照“應保盡保、動態管

理”的原則,公開、公平、公正的議定低保救助對象,結合實際拿出享受人員及類別調整方案。徹底解決上訪和部分村幹部優親厚友的現象。經過6個月的普查,取消了不符合條件的農村低保對象836人,新增低保對象344人,農村低保人數由4157戶,6294人,調整爲4246戶,5802人,佔農業人口的8.4%。調查結果表明:隨着低保工作的深入推進、低保戶優惠待遇的增多、低保標準的不斷提高,也引發出各種突出問題。

一是少數羣衆思想觀念存在誤區。部分幹羣對農村低保的意義、運行程序和管理方式瞭解不全面,理解不透徹。有的羣衆把農村低保誤認爲是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的全部內容,對其社會功能寄予過高的期望,農村五保、身殘、生病、天災人禍、子女上學的都要求享受低保,解決不了就發出標準太低、覆蓋面太窄的怨言。少數低保對象等、靠、要依賴思想嚴重,少數羣衆不履行贍養和扶養義務,把喪失勞動能力的老人、殘疾人和未成年人推向政府。

二是隨着城鎮化建設步伐的加快和鼓勵農民進城購房定居政策的實施,城鎮周邊失地農民和進城定居農民因無固定收入來源,需要救助的人員越來越多,加之縣級財力有限,縣級配套資金不足,導致低保工作的範圍和難度越來越大。

三是調查覈實收入難,是實施“按標施保”政策的最大阻力。傳統的入戶調查工作方法無法準確覈算家庭收入,一方面由於物價上漲、務工收入不確定和個體經營者收入不固定等因素,導致家庭收入的核定難以準確把握;另一方面,不如實申報,隱瞞家庭收入現象比較普遍;再者,有些小企業、小作坊出於對工人的情感,不肯如實告知他們收入的真實情況。諸多因素的制約大大地影響了低保動態管理工作的成效,低保對象進易出難、進多出少的問題普遍存在。只靠民政部門的微薄力量很難準確掌握家庭收入。

四是動態管理動不起來。各別村村兩委班子幹部因顧及老親舊鄰、涉及選舉等問題,存在低保對象只進不出、或易進難出,新增好增、取保難取,出現動態管理動不起來的現象。

二、農村低保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一)強化了動態管理措施

第2 / 5頁

民政局本着“以民爲本,爲民解困”的工作理念,在實際工作中深入到鄉村戶瞭解低保對象的實際生活狀況,將符合條件的農村低保對象及時納入,將不符合條件的農村低保對象及時清退,並且及時掌握了低保對象致貧原因、基本信息和生活所需,使救助工作有的放矢,實施救助有理有據,分類調標合情合理,低保金額足額到位,使低保對象有進有出,標準有升有降。分類施保得以完善,使動態管理得到進一步加強。

(二)低保工作水平進一步提高

我縣的農村低保工作程序更加規範,低保工作更加“陽光透明”。民政局採取措施大力宣傳農村低保申請程序、保障標準等政策,使村民知道“應保盡保、應退則退”原則,做到“該保的一個不漏,不該保的一個不保。”鼓勵困難村民及時申請低保,對不符合低保條件的保障對象及時舉報,嚴格了個人申請、村組評議、鄉鎮政府審覈、民政局審批的三級評議、審覈、審批程序,確保低保工作健康、有序、規範運行。更好的完善了低保信息網絡管理體系,提高了低保工作效率和水平,有利於農村低保宏觀操作,進一步提升了低保工作水平。

三、當前我縣農村低保工作存在問題及對策

(一)存在的問題

1. 存在“錯保”的現象

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年齡保”現象普遍存在,個別鄉鎮爲了便於操作,以年齡長者作爲低保享受的硬性條件,嚴重歪曲了保障原則;二是保障對象屬實但常年不在本村居住,見不到本人,無法覈實家庭收入、生活狀況或無法確定是否足額領取保障金;三是“均衡保”成爲村級低保工作人員充當“和事老”的萬全之策,多表現爲將低保指標平均分配到各組或各戶,而不計貧富差別;四是低保終身制,低保對象脫貧不能及時取消,而繼續享受,嚴重違背動態管理原則;五是出現了“繼承保”,是保障對象已經死亡,有勞動能力的家屬頂替死亡低保對象繼續享受低保待遇。

2. 存在“漏保”的現象

由於農村低保制度啓動較晚、宣傳力度不夠,個別困難家庭由於不瞭解農村低保政策、低保申請的條件及程序,而不能及時得到救助,造成漏保的現象。主要存在以下漏點,一是個別村民由於平時在村組寡言少語、足不出戶,很少與他人或村組溝通,即使生活困難,在低保評議過程中,往往被排擠或遺漏,而不能被及時納入低保待遇;二是由於暫時投奔子女或親屬謀生,低保評定時沒能及時返回而被忽視和遺漏;三是村幹部不準確掌握和上報貧困人員的基本生活情況,在審覈時無法得知或者高估申請人生活狀況及收入,而得不到審批通過;四是由於“年齡保”影響,盲目認爲享受低保就必須有年齡限制,使一些因病、殘或子女上學造成家庭困難的家庭,享受不到低保待遇。

第3 / 5頁

3.家庭經濟收入覈定難

主要表現在:一是對低收入農戶的隱形收入難以合理覈定;二是農戶外出務工或臨時收入有相當的不穩定性,計算起來比較困難。

4.基層工作力量薄弱

基層低保工作人員的不足,對低保工作的開展影響較大。村級又沒有專職工作人員,人員少、任務重,沒有專項工作經費,對低保工作的進一步規範管理帶來一定的不利影響。

(二)今後農村低保工作的對策建議

農村低保工作事關農村改革發展穩定大局、事關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因此,結合此次農村低保工作調查,切實找出農村低保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在今後工作中要把農村低保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強領導,狠抓落實,加大投入,紮實推進,確保農村低保工作健康發展。

1. 強化組織領導

農村低保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工作量大,是一項複雜的社會系統工程。一要加強領導。縣人民政府要將農村低保工作納入政府工作的重要內容,將農村低保工作擺上突出位置,建立責任制,簽訂責任書,及時指導和幫助解決存在的問題和困難。二要健全組織。建立健全縣、鄉鎮、村三級農村低保評議組織,加強對低保戶的民主評議,提高低保工作透明度。三要完善機制。要充分發揮財政、審計、統計等相關部門作用,加強對低保工作的監管,確保農村低保工作健康有序發展。

2. 加大宣傳力度,增加工作透明度。

通過此次普查發現,加大了低保政策宣傳。爲了加強城鄉低保工作政策、救助程序、救助標準的宣傳,同時加強正面宣傳,建立有效的監督機制,督促基層嚴格執行好、落實好低保公開制度,對低保對象家庭收入、家庭人數,保障金額等情況採取定期的全公開,主動接受社會和羣衆監督。鄉、村兩級要設置相對固定的低保工作宣傳欄、意見箱、監督電話,將申請低保的條件、所需材料、審覈審批程序廣爲宣傳,讓廣大農村羣衆全面瞭解有關農村政策、措施和程序,增強農村低保工作的透明度,形成全社會普遍關心特困羣衆,支持推動農村低保制度建設的良好氛圍。

3. 完善操作程序

加強低保工作的規範化建設,做到制度完善、程序明確、操作規範、方法簡便,保證公開、公平、公正。一要進一步完善個人申請、村委會評議審查、鄉鎮審覈、縣級民政部門審批的運行機制以及低保對象家庭收入的核定辦法。二要實

行陽光操作,公開透明。低保對象的審覈、審批堅持村、鄉鎮、縣三級公示制度。三要實行動態管理。定期審覈低保對象家庭經濟狀況,及時調整家庭經濟條件有所變化的低保對象,做到低保對象該進則進、該出則出,低保金該增則增、該降則降。

4.動員社會廣泛參與,確保城鄉低保工作健康發展。

進一步強化動態管理,按照能進能出、能增能減的原則,用“造血”式的救助方式取代“輸血”式的救助方式,協調勞動保障、科技等部門和社會多方力量採取送崗位、送技術等形式促進有勞動能力的城鄉低保戶上崗就業,通過勞動,脫貧致富,改變家庭現狀,切實做到動態管理。同時,建立完善與低保制度相配套的就業、就醫、養老等多種社會救助制度,形成銜接配套的制度體系。

低保調研報告 篇4

關於農村低保的調查報告

爲認真貫徹落實報告中提出的“完善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的要求,爲使農村低保政策在貫徹落實中準確、公正,確保國家惠民政策的陽光普照全縣貧困百姓,爲保證低收入羣體基本生活,促進社會穩定,能起到積極的作用. 我市對20xx年農村低保工作情況進行了調查。

一、基本情況

多倫縣屬國貧縣,全縣總面積3773平方公里,轄2鄉2鎮,7個社區,64個行政村,398個村民小組,全縣總人口10.5萬人,其中非農業人口3.6萬人,農業人口6.9萬人。

20xx年全縣啓動農村低保工作,截至20xx年12月有農村低保對象4578戶,6388人;自20xx年起,實施了農村低保分類施保制度,根據低保對象家庭情況將低保對象分爲1、2、3三類。20xx年1類低保保障對象佔農村低保總人數的10%,補助標準由20xx年的924元/人/年,增長到1200元/人/年; 2類保障對象佔農村低保總人數的70%,補助標準由20xx年的600元/人/年,增長到800元/人/年;3類保障對象佔農村低保總人數的20%,補助標準由438元/人/年增長到600元/人/年。同時,高標準、嚴要求建立了縣、鄉(鎮)、村三級三類低保檔案,加大了低保對象管理力度,狠抓了農村低保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建設。健全鄉鎮、村級低保工作組織,規範了村委會接受申請、入戶調查、民主評議、複查、張榜公示上報、鄉鎮覈查公示、民政局抽查公示等一整套工作程序,使基層的低保工作有章可循、有據可依。強化了動態管理運行機制,各鄉鎮組建了農村低保審覈領導小組,全縣64個行政村均設了民政協理員,大大提高了監管力度。

此次調查要求鄉鎮民政所和村級民政協理員共同參與、積極配合。首先全面宣傳調查的目的、內容及檢查方式,村委會提前合理安排調查時間和路線,充分做好迎查準備。其次民政助理和村協理員積極參與入戶、尋訪、暗訪及低保戶家庭生活狀況、家庭實際收入、支出等相關資料的收集工作,以備調查彙總時提供可靠證據。第三調查結束後民政所及協理員負責對未查戶的複查工作,並及時上報調查組,對低保戶進行覈實認定。

調查過程中需低保戶如實申報《多倫縣農村低保對象入戶調查表》所含內容,包括低保家庭基本信息(家庭成員身份認定、健康狀況、住房、醫療報銷)、土地收入情況、家庭牲畜養殖情況、政策補貼及其他收入情況、子女基本情況等內容。調查結束後,調查組對調查記錄進行彙總,當即向村委會反饋調查結果。根據普查過程中瞭解到的情況,對不符合低保條件的低保對象立即取消救助資格,並說明原因。對於其他收入低於保障線的家庭召開座談會,並結合調查掌握的情況,與村兩委班子成員、村民代表共同討論評議,按照“應保盡保、動態管

理”的原則,公開、公平、公正的議定低保救助對象,結合實際拿出享受人員及類別調整方案。徹底解決上訪和部分村幹部優親厚友的現象。經過6個月的普查,取消了不符合條件的農村低保對象836人,新增低保對象344人,農村低保人數由4157戶,6294人,調整爲4246戶,5802人,佔農業人口的8.4%。調查結果表明:隨着低保工作的深入推進、低保戶優惠待遇的增多、低保標準的不斷提高,也引發出各種突出問題。

一是少數羣衆思想觀念存在誤區。部分幹羣對農村低保的意義、運行程序和管理方式瞭解不全面,理解不透徹。有的羣衆把農村低保誤認爲是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的全部內容,對其社會功能寄予過高的期望,農村五保、身殘、生病、天災人禍、子女上學的都要求享受低保,解決不了就發出標準太低、覆蓋面太窄的怨言。少數低保對象等、靠、要依賴思想嚴重,少數羣衆不履行贍養和扶養義務,把喪失勞動能力的老人、殘疾人和未成年人推向政府。

二是隨着城鎮化建設步伐的加快和鼓勵農民進城購房定居政策的實施,城鎮周邊失地農民和進城定居農民因無固定收入來源,需要救助的人員越來越多,加之縣級財力有限,縣級配套資金不足,導致低保工作的範圍和難度越來越大。

三是調查覈實收入難,是實施“按標施保”政策的最大阻力。傳統的入戶調查工作方法無法準確覈算家庭收入,一方面由於物價上漲、務工收入不確定和個體經營者收入不固定等因素,導致家庭收入的核定難以準確把握;另一方面,不如實申報,隱瞞家庭收入現象比較普遍;再者,有些小企業、小作坊出於對工人的情感,不肯如實告知他們收入的真實情況。諸多因素的制約大大地影響了低保動態管理工作的成效,低保對象進易出難、進多出少的問題普遍存在。只靠民政部門的微薄力量很難準確掌握家庭收入。

四是動態管理動不起來。各別村村兩委班子幹部因顧及老親舊鄰、涉及選舉等問題,存在低保對象只進不出、或易進難出,新增好增、取保難取,出現動態管理動不起來的現象。

二、農村低保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一)強化了動態管理措施

第2 / 5頁

民政局本着“以民爲本,爲民解困”的工作理念,在實際工作中深入到鄉村戶瞭解低保對象的實際生活狀況,將符合條件的農村低保對象及時納入,將不符合條件的農村低保對象及時清退,並且及時掌握了低保對象致貧原因、基本信息和生活所需,使救助工作有的放矢,實施救助有理有據,分類調標合情合理,低保金額足額到位,使低保對象有進有出,標準有升有降。分類施保得以完善,使動態管理得到進一步加強。

(二)低保工作水平進一步提高

我縣的農村低保工作程序更加規範,低保工作更加“陽光透明”。民政局採取措施大力宣傳農村低保申請程序、保障標準等政策,使村民知道“應保盡保、應退則退”原則,做到“該保的一個不漏,不該保的一個不保。”鼓勵困難村民及時申請低保,對不符合低保條件的保障對象及時舉報,嚴格了個人申請、村組評議、鄉鎮政府審覈、民政局審批的三級評議、審覈、審批程序,確保低保工作健康、有序、規範運行。更好的完善了低保信息網絡管理體系,提高了低保工作效率和水平,有利於農村低保宏觀操作,進一步提升了低保工作水平。

三、當前我縣農村低保工作存在問題及對策

(一)存在的問題

1. 存在“錯保”的現象

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年齡保”現象普遍存在,個別鄉鎮爲了便於操作,以年齡長者作爲低保享受的硬性條件,嚴重歪曲了保障原則;二是保障對象屬實但常年不在本村居住,見不到本人,無法覈實家庭收入、生活狀況或無法確定是否足額領取保障金;三是“均衡保”成爲村級低保工作人員充當“和事老”的萬全之策,多表現爲將低保指標平均分配到各組或各戶,而不計貧富差別;四是低保終身制,低保對象脫貧不能及時取消,而繼續享受,嚴重違背動態管理原則;五是出現了“繼承保”,是保障對象已經死亡,有勞動能力的家屬頂替死亡低保對象繼續享受低保待遇。

2. 存在“漏保”的現象

由於農村低保制度啓動較晚、宣傳力度不夠,個別困難家庭由於不瞭解農村低保政策、低保申請的條件及程序,而不能及時得到救助,造成漏保的現象。主要存在以下漏點,一是個別村民由於平時在村組寡言少語、足不出戶,很少與他人或村組溝通,即使生活困難,在低保評議過程中,往往被排擠或遺漏,而不能被及時納入低保待遇;二是由於暫時投奔子女或親屬謀生,低保評定時沒能及時返回而被忽視和遺漏;三是村幹部不準確掌握和上報貧困人員的基本生活情況,在審覈時無法得知或者高估申請人生活狀況及收入,而得不到審批通過;四是由於“年齡保”影響,盲目認爲享受低保就必須有年齡限制,使一些因病、殘或子女上學造成家庭困難的家庭,享受不到低保待遇。

第3 / 5頁

3.家庭經濟收入覈定難

主要表現在:一是對低收入農戶的隱形收入難以合理覈定;二是農戶外出務工或臨時收入有相當的不穩定性,計算起來比較困難。

4.基層工作力量薄弱

基層低保工作人員的不足,對低保工作的開展影響較大。村級又沒有專職工作人員,人員少、任務重,沒有專項工作經費,對低保工作的進一步規範管理帶來一定的不利影響。

(二)今後農村低保工作的對策建議

農村低保工作事關農村改革發展穩定大局、事關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因此,結合此次農村低保工作調查,切實找出農村低保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在今後工作中要把農村低保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強領導,狠抓落實,加大投入,紮實推進,確保農村低保工作健康發展。

1. 強化組織領導

農村低保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工作量大,是一項複雜的社會系統工程。一要加強領導。縣人民政府要將農村低保工作納入政府工作的重要內容,將農村低保工作擺上突出位置,建立責任制,簽訂責任書,及時指導和幫助解決存在的問題和困難。二要健全組織。建立健全縣、鄉鎮、村三級農村低保評議組織,加強對低保戶的民主評議,提高低保工作透明度。三要完善機制。要充分發揮財政、審計、統計等相關部門作用,加強對低保工作的監管,確保農村低保工作健康有序發展。

2. 加大宣傳力度,增加工作透明度。

通過此次普查發現,加大了低保政策宣傳。爲了加強城鄉低保工作政策、救助程序、救助標準的宣傳,同時加強正面宣傳,建立有效的監督機制,督促基層嚴格執行好、落實好低保公開制度,對低保對象家庭收入、家庭人數,保障金額等情況採取定期的全公開,主動接受社會和羣衆監督。鄉、村兩級要設置相對固定的低保工作宣傳欄、意見箱、監督電話,將申請低保的條件、所需材料、審覈審批程序廣爲宣傳,讓廣大農村羣衆全面瞭解有關農村政策、措施和程序,增強農村低保工作的透明度,形成全社會普遍關心特困羣衆,支持推動農村低保制度建設的良好氛圍。

3. 完善操作程序

加強低保工作的規範化建設,做到制度完善、程序明確、操作規範、方法簡便,保證公開、公平、公正。一要進一步完善個人申請、村委會評議審查、鄉鎮審覈、縣級民政部門審批的運行機制以及低保對象家庭收入的核定辦法。二要實

行陽光操作,公開透明。低保對象的審覈、審批堅持村、鄉鎮、縣三級公示制度。三要實行動態管理。定期審覈低保對象家庭經濟狀況,及時調整家庭經濟條件有所變化的低保對象,做到低保對象該進則進、該出則出,低保金該增則增、該降則降。

4.動員社會廣泛參與,確保城鄉低保工作健康發展。

進一步強化動態管理,按照能進能出、能增能減的原則,用“造血”式的救助方式取代“輸血”式的救助方式,協調勞動保障、科技等部門和社會多方力量採取送崗位、送技術等形式促進有勞動能力的城鄉低保戶上崗就業,通過勞動,脫貧致富,改變家庭現狀,切實做到動態管理。同時,建立完善與低保制度相配套的就業、就醫、養老等多種社會救助制度,形成銜接配套的制度體系。

低保調研報告 篇5

農村低保制度的推出,是黨和政府高度重視“三農”工作,加大扶貧開發和社會救助力度的體現。是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是解決農村貧困人口生活問題的重大舉措。爲詳細瞭解這項惠農工程在珊瑚鎮八戶村的實際開展情況、實際操作中還存在的問題和不足、需要如何進一步完善?帶着一連串的疑問,我們深入到泰興市珊瑚鎮八戶村走訪調查,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珊瑚鎮八戶村貫徹實施農村低保工作的基本情況:

(一)低保制度實施至今,共計2729人受惠,受保人數覆蓋率爲7%。其中今年受保453戶,共計1056人。從民政辦瞭解,全鎮現行農村低保分四個等級。特等爲凡年滿90歲及以上高齡老人,每人每月享受低保金60元。一等爲共同生活成員爲一人的低保戶,每月可享受35元。二等爲共同生活成員爲2-3人的低保戶,每人每月享受30元。三等爲共同生活成員爲4人及以上的低保戶,每人每月享受25元。“低保新政”猶如溫暖的陽光照耀到貧困農民身上,爲全鎮農村貧困人羣拉起了最低生活保障的“安全網”。

(二)資金落實到位,成效顯著。

一是農村低保資金到位及時,低保戶每季度能夠到信用社按時按額領取保障金,切實解決了困難羣衆的基本生活需求。3組村民蔡可培,一家三口,本人體弱多病,勞動能力差,其妻患有精神分裂症,家庭收入微薄,日常生活艱難。這次全家都被保上了,每個季度全家可領315元。當我們到蔡可培家裏詢問情況時,能真切地看到他眼角的淚水。他說:“每個季度都能按時領到不少的錢,吃穿不愁了,感謝黨,感謝政府!”。

二是緩和了農村的社會矛盾,維護了農村社會穩定。鎮民政辦陳波主任說:“原來每到年關,是最煩心的時候,每天都有農民來辦公室哭窮訴苦,要錢要救濟。但去年年底可好了,這些人都不來了,因爲困難羣衆享受到了低保,日子好過了,也就不找我們的麻煩了”。確實,城鄉收入差距擴大的同時,農村本身的貧富差距也在逐步加大,困難羣衆因爲自身的特殊原因,收入增長非常緩慢,他們與先富裕的農民收入差距擴大也發展趨勢,農村社會也因此產生一些不穩定因素。農村低保制度的實施,增加了部分困難羣衆的收入,爲他們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對於維護農村社會穩定發揮了積極作用。全鎮呈現出“三多”“三少”的良好局面,即農村羣衆的收入增多了,爲黨和政府叫好的多了,生活穩定、安居樂業的多了;“老百姓的埋怨聲少了,要求解少決困難上訪的少了,遊手好閒、參加非法活動的少了。

二、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一)低保政策宣傳不到位,村組幹部和羣衆對農村低保工作存在片面認識。

在受訪村社幹部和羣衆中,不少人對農村低保制度法制性認識不足。認爲農村低保是黨和政府的一項福利待遇,低保金是政府白給的,可有可無,可多可少,操作隨意性大。有的幹部在審覈、確定低保名單中優親厚友,沒有樹立“低保高壓線”意識。在此次調查中,“低保不公不平”成爲原因之一。羣衆的認識也存在誤區。農村低保制度在全鎮實施之初,保障標準較低,低保覆蓋人羣少,要求進低保的人數不多。當時,拿低保的家庭是從“五保戶”變過來,周邊羣衆一直視他們爲“可憐的人”,拿低保金是悄悄的,不伸張,那時農村低保還不被羣衆廣泛重視。而這兩年,由於低保標準提高、低保制度外延的擴大,致使低保邊緣羣衆和不該享受低保的家庭競爭參保。拿不到低保還被認爲是沒有本事,或者是和幹部關係不到位。聽長輩們談起,去年一農婦領着孩子到鎮上哭窮,要求給予解決低保,不然把孩子丟在政府,理由他們家比現在大多數吃低保的還窮,調查才知男人好賭,又違法超生了5個孩子,這讓領導幹部非常無奈。農村低保已經成爲村民熱門話題,關注焦點。

(二)保障標準偏低,救助壓力增大。

農村最低生活保障主要是解決低保對象的最低生活需求,保障其基本生活。現在農村基本生活資料漲價較高,救助對象得到的補差不高,實際最高也只能領到35元/月,難以有效保障低保對象的基本生活需要,僅靠有限的低保金,是難以解決低保對象諸如大病治療、子女教育以及其他不可預料的突發原因造成的生活困難。而在這些問題的解決上目前還缺乏相應的配套制度。

(三)動態管理存在問題,保障對象 “易進難出”。

受訪村民中,大多低保對象是從低保實施開始到現在一直沒有變動的。資格未變,補助標準未變。很多幹部在對待低保戶退保問題上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消極思想,該覈銷的不覈銷,“應退盡退”還存在不少問題。經瞭解,像個別村的“五保”數據十來年未變,經取證,八廟嶺村就出現有“五保”、低保對象已死多年,卻還在領取保障金的現象。全鎮整體上還沒有切實做到農村低保動態管理,沒有完全做到保障對象 “有進有出”,補助水平有升有降。

(四)“人情保”“關係保”增加了社會不穩定因素。

在近期新聞中出現的羣衆上訪問題可以看出,由低保 “不公不平”引起佔重要比例。在經濟觀念衝擊下,有的基層幹部站不住腳,管不住手,對惠農政策的“高壓線”認識不夠,金錢價值觀不成熟,利益至上。在工作中忽視了爲民服務的宗旨,做一些見不得光的事,使社會不穩定因素增加。

三、進一步做好農村低保工作的幾點建議

(一)加強農村低保政策的思想認識和學習宣傳工作。

鎮村幹部要進一步提高對低保工作長期性、重要性的認識。低保是政府對其公民應盡的義務,是社會救濟而不是福利,更不是施捨。村組幹部要摒棄有自己爲政府,爲人民工作多年,沒功勞也有苦勞,就應該享受低保的想法。鎮黨委政府應採取多種形式的宣傳方式,有效利用新聞媒體,大力宣傳農村低保政策,讓廣大羣衆知曉農村低保政策,進一步理順羣衆情緒,消除羣衆誤解。農村低保是農村社會救助體系的主體和最後一道安全防線,作爲珊瑚鎮這樣一個農業大鎮,農村低保工作是關係到全鎮的社會穩定、社會風氣營造的重要問題,要真正做到“應保才保”,切實維護和保障農村困難羣衆的基本生活權益,才能把黨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到實處,維護一方穩定。

(二)準確界定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

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應包括因缺少勞動力、低收入造成生活困難的家庭;因災、因病及殘疾致貧的家庭;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及無法定撫養義務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殘疾人等。在實際操作中,要做到完全公正公平確實較難,農村低保有別與城市低保,它的對象更接近,收入更隱蔽和模糊。可參考 “九進九出”的標準,切實做到該進的進,該出的出。

“九進”:1、因殘疾喪失勞動能力的;2、生活不能自理的弱智、重度精神病人;3、家庭主要勞動力患有癌症或重大疾病無法正常生產的; 4、家庭遭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損失嚴重的;生活困難的孤寡老人和孤兒;5、沒有納入夠農村五保範圍,但無收入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撫、扶)養人的“三無”特困人員;6、生活困難、年老體弱、農田無法耕種、無其他經濟來源的特困農戶; 7、田地面積少或因國家建設徵用全部土地,生活十分困難的無業人員;

8、家中老人常年臥病在牀或行動不便,子女盡孝照顧受到公認的;9、符合農村低保標準的其他農戶。

“九出”:1、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無故不從事生產勞動遊手好閒的;2、近期兩年內有購房、建房或其它投資行爲的;3、出資安排子女擇校讀書或留學的;4、穿金戴銀,日常生活消費水平明顯高於最低生活標準的;5、無明確家庭收入,但農戶中正在將汽車、摩托車、空調、冰箱等作爲生活消費品使用的;6、有吸毒、賣淫、嫖娼、賭博行爲或因其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 7、依法具有贍(扶、撫)養關係、且法定贍(扶、撫)養人有贍(扶、撫)養能力,但未履行贍(扶、撫)養義務的;8、違犯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定造成生活困難的。9、違法違規生育或收養兒童造成家庭困難的。力爭達到一個不錯、一個不漏,真正讓那些連溫飽都難以維持的農村貧困人口在政府的幫助下享受最基本的生存權。

(三)落實三榜公示,防止“人情保”“關係保”,實現真正意義上的陽光低保。

要始終堅持申報對象公開、家庭經濟收入公開、審批金額公開的原則,把農村低保工作置於廣大羣衆的監督之下。必須在鎮村兩級建立永久性公示欄,並將動態變化情況及時進行公開,至少做到每半年一公開,及時接受羣衆的監督,做到公正、公平、公開,實現真正的陽光低保。這點很重要,很多鎮村幹部不重視,把“公示”看做“多此一舉”、“走走樣子”。在今年的城鄉環境綜合治理中,讓人認可了曝光威力遠遠大於其他處罰的現實,只要切實落實了公示制度,就能讓不該要的人伸不出手,該得到人,從人後走到人前。從而杜絕人情低保、關係低保、混吃低保、騙吃低保等現象的發生,確保農村低保工作健康有序發展。

(四)加強動態管理,讓農村低保“進得去、退得出”。

嚴格按政策標準適時調整保障對象及補助金額,建立公平、公正、公開的動態管理長效機制,杜絕“一保定終生”和保障標準長期不變等現象,從源頭改變“養懶漢”的現象,進而提高農村低保的整體效益。與此同時,要逐步完善和實施監督的多元化管理,繼續通過民政、審計、紀檢等部門行政監督、社會輿論等手段進行全方位監督,防止濫用職權、暗箱操作、截留挪用、弄虛作假等違規違紀違法行爲的發生。

(五)增強自身“造血”機能,儘早脫貧致富。

各級政府要建立健全農村困難羣衆的長效幫扶機制,特別是低保對象在醫療、教育、法律援助等方面的優惠政策或幫扶措施,爲其提供及時必要的救助,切實增強低保戶的“造血功能”。積極扶持有勞動能力的低保對象尋求就業渠道或脫貧項目,不斷完善社會救助體系,實現救助工作從“輸血型”向“造血型”轉變,讓低保家庭早日脫貧。同時,在給予低保戶物質救助的同時,給予和城市低保對象等同的優惠政策,鼓勵、扶持他們通過其自身的努力脫貧致富。要免費培訓低保對象,幫助有勞動願望的人員進城務工;申請從事個體經營的,優先辦理營業執照,並可享受財政貼息的小額信用貸款政策等等。

低保調研報告 篇6

村低保是當前我國社會保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維護和保障困難羣體基本生存權的一項根本措施。做好農村居民低保工作,對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和社會事業健康發展起着至關重要的作用。我國自20xx年全面開展的農村低保政策實踐,雖然取得了明顯成效,但在具體實際運行過程中還存在諸多問題和缺陷。這主要體現羣衆對低保的認知度較低,低保保障水平還不高,欠發達地區資金缺乏,“搭便車”現象嚴重,“假冒者”行爲被漠視,監督管理不到位,低保對象界定執行模糊等諸多方面。必須認真分析造成這種局面的原因,並採取有針對性的對策措施。

時間:20xx年8月6日

地點:

一:調查情況簡介

20xx年8月份,我來到進行社會實踐。在近一個月的時間裏,我多次走訪,對主管民生方面的民政部門工作人員進行採訪,以及翻閱了大量的政府對於貧困人員的幫扶文件和幫扶工作記錄,對貧困居民的生活狀況及所獲得的幫扶情況有了一定的瞭解,完成了這份調研報告。

調查地點:

調查對象:村莊貧困居民及低保戶

調查目的:瞭解國家低保政策在農村的推行情況以及分析低保政策對農村貧困居民的影響,分析低保政策施行過程中的不足並且爲有關部門提出相應的建議。

調查方法:文獻調查法,訪談法

二:調查內容

調查過程:

1.20xx.8.1—20xx.8.2爲期兩天時間走訪農村低保戶(代表)進行關於低保問題的訪談

對象一:訪談一低保戶,全家共5口人。其中戶主年事已高,其母親年齡85歲,常年臥病在牀,其妻子精神異常,無法工作。兩個兒子(不務正業)正準備結婚,需要蓋房子。家庭住房僅爲一個三間小瓦房,其收入來源爲戶主種地,所得收入不能維持家庭正常生活。其整個家庭五人一月可獲低保金600元。其家庭在村委會的幫助下在鎮民政部門申請低保,民政工作人員多次指導該困難戶填寫申請表格。爲了減少該家庭成員的四處奔波,鎮民政工作人員幫助這個家庭聯繫民政局,殘聯等政府部門,並經常電話聯繫該戶戶主瞭解他們家庭的一段時間的狀況及所需要的幫助。

對象二:有低保村民,全家共4口人。其中戶主身體殘疾,喪失勞動能力。兩個兒子,均爲在校學生。其收入來源爲其妻子在工地打工,所得收入不能維持家庭正常生活。其整個家庭四人一月可獲低保金爲1000元。其兩個兒子中,大兒子目前就讀某重點大學,在工作人員的多次幫助申請下,獲得企業助學金每學期4000元,四年共計320xx元;二兒子今年考取某大學,在工作人員的再次幫助下,獲得企業助學金每學期3000元,三年共計18000元。工作人員多次指導該困難戶填寫申請表格,幫助兩個孩子順利走進大學校園,圓他們的大學夢。

對象三:有一低保戶,但是走進其家裏發現家裏還是比較富裕,各種家用電器都很多,吃穿住行在農村中算是中等,但是爲什麼會是低保用戶呢,調查顯示主要是因爲戶主是村委會主任,所以導致家中情況不實,從而引起國家低保政策出現陰影。

2.20xx.8.3—20xx.8.4爲期兩天時間走訪農村困難戶但不是低保戶進行關於低保問題的訪談

對象四:有一村民,全家一共三口人,有一兒子。一家人身體都比較健康,但是其戶主前幾年出了車禍,雖說現在身體好了,但是看病時已經花光了全家的積蓄,現在正在家幹農活,其妻子在小工廠打工。但是他孩子正在上大學,每年需花費很多錢,家中的每年收入無法支付其各種學費。但是他家中的情況達不到申請低保的條件,因此無法得到國家的幫助。

對象五:有一戶雖說家庭條件達到了國家的相關要求,但是因和村委會成員和有關村民有長期的家族的矛盾,爲人處世不是很好,所以相關人員一直沒通過其低保的申請,導致其低保問題一直沒有落實。

3.20xx.8.5—20xx.8.6爲期兩天時間訪問鎮上民政部門

A:低保政策的相關文件:

(一)申請農村低保待遇條件

申請農村低保待遇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持有本縣農業居民戶口。2、居住在農村村組,家庭承包土地的農村居民。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年純收入和實際生活水平低於當地農村低保標準(具體詢問當地民政部門)。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享受農村低保待遇

1、三年內因購買、修建或裝修住房(必要的維修除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因拆遷安置購買、修建房並進行簡單裝修的除外)。

2、好逸惡勞,有承包田(地)且有勞動能力但不耕種的。

3、家庭成員有賭博、吸毒行爲或者進行高消費娛樂活動的。

4、家庭擁用非生活所必需的高檔消費品,如手機、摩托車、空調及貴重飾品的。

5、家庭生活水平明顯高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

6、弄虛作假騙取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7、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B:關於城鎮居民享受低保的相關數據

三:存在問題及對策建議

1、最大的問題就是有些居民不配合的問題。

不是所有的困難羣衆都是低保戶,所以不是所有的困難羣衆都會在每次活動時獲得一些贊助幫助。當一部分人沒有得到共建的商業單位所提供的錢物時,就會抱怨村委會不公平。有的困難羣衆在尋求村委會幫助時態度比較差,認爲村委會爲他們服務是理所應當的,應該替他們做好一切的工作。

解決方案建議:

當碰到有一些居民抱怨不公平的時候,工作人員應該耐心向他們進行解釋,告訴居民每次發放的量都是一定的,每戶居民輪流獲得,以得到社區居民的理解。其次,每次慰問活動發放錢物時要做好詳細的登記,以防產生下次發放時重複發放的情況。

當碰到態度較差的居民時,工作人員要保持微笑和語言上良好的態度。耐心向該居民解釋,並指導他們填寫表格和辦理手續等。讓居民體會到村委會的耐心和認真的態度。

2、低保準入把關難度大

申報低保對象的收入情況很難掌握,如果他們通過隱報、瞞報等掩蓋自己的實際家庭收入,審覈部門無法鑑定。而很多專項救助,比如醫療救助、廉租房救助、法律援助、教育救助和有線電視費減免等,只有低保對象纔有資格享受,因此會有人想方設法加入低保行列,從而增加了低保的壓力和難度。

解決方案建議:

這應該加強低保的規範化建設,完善低保對象的評定標準。並嚴格按規定實行,爭取做到應保即保。還應充分發動羣衆,落實舉報監督的制度

3. 鄉村社會“權力異化”

鄉村社會權力異化會導致鄉村政權環境的變異,集中表現爲一般農民與村幹部關係較爲平淡,但同時存在並行不悖的“熟人社會”。“熟人社會”正如一張權力的關係網,基層幹部是村莊社會中的特殊角色,他們是國家政府的權力末梢,甚至可以說是村裏社會環境的“當家人”,但同時在市場經濟社會環境中,他們又是追逐自身利益的“經濟人”。他們首先考慮的是自己“熟人社會”網中的人,比如自己的親戚家屬、上級幹部的親朋故舊、村裏有頭臉的人等。村組幹部爲了籠絡住他們的心,往往主動採取利益安撫的辦法來爭取他們的支持。於是,低保就成爲了權力變質下的資源。村組幹部有可能通過控制低保資源的分配和使用,建立或鞏固私人關係網,並從中扮演“贏利型經紀人”的角色。

4.缺乏激勵約束機制

就大多數羣衆而言,低保未涉及到他們的切身利益,他們也不是國家的工作人員,不負有責任。與此同時,目前還沒有相關的政府文件對舉報低保“假冒者”的行爲給以獎勵,即國家缺少相應的激勵機制,使得多數村民產生不願意得罪人的心理,社會監督不能很好地發揮作用,羣衆的參與度低。就村組幹部而言,即使他們利用手中的權利爲自己的親戚朋友違規辦低保,主要是對低保“假冒者”進行清退處理,違規者不會受到相關法律法規的嚴厲懲處,致使村組幹部以及鄉鎮以上幹部行爲失範所付出的成本與所獲得的收益極不對等,一方面違規、違法的政治和經濟風險成本太低,另一方面他們所獲取的經濟和政治收益又太大。如此缺乏約束機制——可以低成本甚至零成本地牟取不當的利益,就難怪有些村組幹部以及鄉鎮以上幹部敢於“冒天下之大不韙”。特別是,那些實踐中不斷出現的違法違規者得到好處的“成功”案例,又能起到不可低估的反向激勵

解決方案建議:我國農村低保政策實踐中存在的“搭便車”現象嚴重、“假冒者”行爲被漠視等諸多問題,是由於鄉村社會“權力異化”等多種深層原因造成的,必須有的放矢地採取努力運籌制度的規劃和實施、盡力彰顯施行的嚴謹和嚴明等對策措施。

四、調查總結

我們以關注民生,出盡城鄉和諧的總體要求,結合所學專業實際,通過開展民生會談,宣傳走進農家院等活動,大力宣傳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方針政策,戰略部署和具體措施,大力宣傳社會保障制度體系,讓村民瞭解更多的國家惠民政策。實踐調研活動圓滿結束,讓我們走進羣衆家庭,瞭解了現今的農村狀況和農民思想活動,鍛鍊了自己,宣傳了自己,宣傳了社會保障制度體系,深入學習領悟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繼承和發揚了大學生勇於實踐的光榮傳統,樹立和落實了科學發展觀。這是一次實踐活動,更是一次人生經歷。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