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調研報告4篇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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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派遣是我國人力資源市場根據社會需求開辦的一種新的人才中介服務項目。勞務派遣對於解決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促進農村勞動力有序轉移,滿足企業不同類型人員需求發揮了積極作用。爲了解我區勞務派遣行業現狀,爲進一步規範勞務派遣行業管理,促進勞務派遣行業健康發展提供參考,筆者對我區勞務派遣行業發展情況進行了專題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彙報如下。

勞務調研報告4篇範例

一、基本情況

據勞動保障監察總隊和區工商分局統計,我區目前共有勞務派遣單位18家。主要從事冶金、物流、製造等行業。通過調研,我們發現我區勞務派遣行業主要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一)工作基礎較好。調研的5家從事勞務派遣的用人單位中,涉及職工1107人,其中農民工644人,單位全部與勞動者簽訂了勞動合同,參保總人數爲1107人,其中參加養老保險678人、參加失業保險622人、參加工傷保險1100人、參加醫療保險618人、參加生育保險618人,解決、終止勞動合同均依法支付了經濟補償金,無拖欠工資侵害勞動者權益的現象發生。 (二)市場前景廣闊。江津是一個伴隨着新重慶“一圈兩翼”戰略迎來再次發展城市。近年來,區委、區政府提出了“千億工作強區”目標,隨着這幾年三大園區招商引資力度的加大,一批新項目、大項目相繼上馬並開始投產,爲勞務派遣提供了廣闊的用工市場。

(三)發展潛力較大。我區勞動力市場資源充足,以前的國有企業較多,工業基礎較好,企業改制後,大量的具有一定職業技能的企業下崗職工在家待業;隨着新型城市化的不斷推進,農村大量的富餘動力向就近城市轉移,這爲發展勞務派遣行業提供了巨大的人力資源。

二、存在的問題

我區勞務派遣行業經過近幾年的不斷探索,取得較快發展,但在實際運作過程中仍然存在一些問題。

(一)法律維權存在缺陷。隨着《勞動合同法》的出臺,爲勞務派遣行業發展提供了法律依據,對規範勞務派遣行業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勞動合同法》中涉及勞務派遣的都是一些原則性的條款,在派遣員工的社會保障、工作崗位、勞動條件、勞動時間、勞動報酬、福利待遇等方面沒有明確的詳細範圍,對勞務派遣公司和用工企業沒有具體約束措施。

(二)經濟權利難以保障。一是同工不同酬現象嚴重。一些單位部分勞務派遣工與正式工混崗上班,派遣工的工資明顯低於正式員工。據瞭解,勞務派遣工與同工種、同崗位的正式員工相比,收入水平差距一般在1倍以上,有的甚至有幾倍的差距。二是保險福利待遇低。勞務派遣工的社會保險費是從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務派遣公司的勞務費中提取的,並由派遣公司負責繳納。勞務派遣公司一般按非正規就業的比例就低不就高繳納。三是工資增長難。企業經濟效益提高時,正式職工可以通過工資集體協商或其他方式增加工資,但勞務派遣工的工資是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務派遣公司的勞務費的一部分,他們的工資增長要按勞務派遣公司與用人單位協商而定,勞務派遣工對此根本沒有發言權。四是“假派遣”侵權行爲嚴重。一些企業和單位爲了避免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將本企業的職工轉簽到勞務派遣公司,實現員工向勞務派遣工的“置換”,以達到降低成本的目的,嚴重侵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三)民主權利無法實現。由於被認爲不是用工單位的正式職工,幾乎所有的被派遣勞動者本應享有的選舉權與被選舉權、參加工會組織及會員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等民主權利都難以實現。即使在用人單位參加工會,其民主政治權利的實現也有一定困難,因爲所有涉及勞務派遣工的勞動經濟權益的問題都是勞務派遣公司與用人單位通過勞務協商決定的,用人單位的職工(代表)大會和工會不便於與用人單位研究制定或協商決定勞務派遣工的勞動經濟權益。

(四)准入審批不夠規範。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成立一家勞務派遣公司只需50萬的註冊資金。但法律對勞務派遣機構的經營資質卻缺乏統一標準,與之相配套的監管制度也很不完善。有的勞務公司只有一兩名工作人員就能開業,還有部分派遣公司甚至根本不具備相應的從業資格。如此寬鬆的准入和監管環境使得勞務派遣公司抗風險能力較低,根本無法承擔兌現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種種責任。現行的勞務派遣審批職能不統一,不僅勞動保障部門可以審批,工商部門也可以,造成審批不規範,監管難以到位

三、對策建議

勞務派遣作爲一種靈活用工方式,在我市有着極大的市場潛力和實際需求。因此,對以上分析存在的問題,要及時採用法律、經濟、行政等多種手段,從加強法制建設、強化監督管理、發揮工會作用,嚴格准入審覈等方面入手,加強勞務派遣規範運作,促進勞務派遣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一)加強法制建設,制定配套政策。勞動保障部門要針對勞務派遣實踐中出現的問題,在《勞動合同法》的框架下,制定出臺相關配套政策,對勞務派遣的一些特殊法律問題的銜接做出明確規定,細化使用勞務派遣的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工作崗位的範圍,明確勞務派遣企業和用人單位在保障派遣工各項權益中各自的職責以及發生勞動爭議後的處理程序,制定適合勞務派遣的勞動合同文本,包括在繳納社會保險、勞動條件、工作時間、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等方面與企業正式員工相同對待的條款,在法律制度上爲派遣勞動者維權提供保障。

(二)加強監督管理,維護合法權益。勞動保障部門要進一步建立健全對勞務派遣企業的監管機制,嚴格禁止企業將原有職工轉爲勞務派遣工。要加強對勞務派遣單位和用人單位的執法監察,重點監督檢查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勞務派遣協議簽訂及履行,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勞動合同簽訂、社會保險辦理情況,用工單位工資支付、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保護等情況,嚴肅查處侵害勞動者權益的違法行爲,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加大處罰力度,勞動保障部門還應對現有勞務派遣單位進行專項審查,建立相應的誠信等級評價體系,實行分類監管,對不符合要求、違法經營的,聯合相關部門依法取締。

(三)發揮工會作用,保障民主權利。要創新方式方法,加大組建工作力度,把廣大勞務派遣工組織到用工單位工會中來,建立派遣工代表分團或小組,讓其代表派遣工參加企業民主管理活動,切實維護好勞務派遣工的民主政治、勞動經濟等切身權益,構建和諧穩定、健康有序的勞動關係,促進企業和社會穩定,把勞動合同法保護勞動者權益的基本立法思想落到實處。

(四)實行歸口管理,嚴格准入審覈。將勞務派遣申報審批職能歸口到勞動保障部門,勞動部門要建立健全勞務派遣企業准入機制,建立相關配套制度,嚴格派遣單位的申請、許可及審查,提高勞務派遣企業履職能力。

勞務輸出調研報告2020年勞務調研報告(2) | 返回目錄

引題:近年來,東寧縣勞務輸出已成爲沿邊口岸最具有潛力、最富有活力的經濟增長點,成爲農民增收的主要渠道之一,勞務經濟已成爲縣域經濟重要組成部分。爲深入研究勞務輸出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總結經驗,分析問題和阻礙因素,按照市農委領導指示要求,東寧縣、鎮、村三級勞轉機構工作人員,採取走村入戶走訪的形式,以填寫市農委下發的《農村勞動力情況調查問卷》爲主要手段,調查範圍涵蓋6個鎮30個村,主要從學歷結構、就業意向、影響外出就業的原因等14個方面進行了問卷調查,收集有關材料,同時徵求相關部門意見,形成此報告。緊緊圍繞如何加快東寧縣富餘勞動力轉移這一課題,在總結近年來成功經驗的基礎上,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了意見和建議。供參考。

一、基本情況

東寧縣位於黑龍江省東南部,境內氣候溫和溼潤,素有“塞北小江南”之稱,區域土地面積爲7371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積73.3萬畝,地理概貌爲“九山半水半分田”。全縣現轄6個鎮102個行政村,農業人口10.2萬人,其中農村勞動力6.2萬人,農業可用勞動力2.7萬人,農村的基本情況是人多地少,農村勞動力資源相對比較豐富,按國家在農村現行計生政策,預計今後10年,農村富餘勞動力逐年增長。截至目前已經轉移1.3萬人,現有農村富餘勞動力2.2萬人。全縣農村經濟總收入21.15億元,農民人均純收入5352元,其中勞務收入1007元。

二、勞務輸出現狀

我縣勞務輸出工作正在實現着由無序流動就業向有序轉移就業、由體力型勞務轉移向體力和技能並重轉移、由政府組織向市場配置資源的轉變。富餘勞動力轉移的渠道主要有:一是通過政府部門組織轉移;二是通過中介組織介紹轉移;三是通過親朋好友、家族介紹轉移;四是通過用人企業招聘;五是農民自己外出自主擇業。

1、轉移領域由埠內向境外延伸。我縣充分發揮口岸優勢,擴大對外投資與合作,擴張農村富餘勞力就業空間。目前在俄遠東地區烏蘇里斯克市、十月區等地有勞務點300多個,承包耕地4.5萬畝,長期僱工4000餘人。爲擴大有組織輸出規模,縣政府在俄羅斯租賃土地1300公頃,興建農業技術合作基地,還在俄遠東地區創辦13家中小型農場,年輸出縣內外農民XX多人,勞務收入XX萬元。縣勞轉辦也分別與俄羅斯海參崴帝王酒店、華森木業鞋業公司、俄羅斯烏蘇里斯克鞋業在俄羅斯建立了八個對俄勞務輸出基地。

2、依託特色產業發展勞務經濟。發展袋栽木耳4.42億袋,耳農1.3萬戶,年產量達1.65萬噸幹品,成爲全國黑木耳生產銷售第一縣。全國最大的黑木耳集散中心-綏陽黑木耳批發大市場,帶動6000多名農民專門從事黑木耳銷售、運輸及其它關聯產業。縣級黑木耳標準化示範區-大城子村今年有230戶種植地栽木耳,發展1000萬袋,純收入1800萬元。

3、加強職業技能培訓,促進勞動力轉移。在全縣2.2萬名農村富餘勞動力中,國中文化程度以上有1.87萬人,佔總數的85%,他們對現代生產技術和各種新生事物具有較高的接受能力。爲加強農民職業技能培訓,5年來,我縣先後建立了農廣校、東寧駕校和農機校等11個市縣級培訓基地,可培訓專業有電腦應用、汽車駕駛、俄語翻譯、食用菌生產技術、汽車維修等專業。各培訓基地均有完善的教學設施,還擁有一批教學經驗豐富的教師隊伍,年培訓能力可單培訓。根據用人單位需求進行基本技能培訓,形成了走出去訂勞務合同-有針對性地培訓-定向有序輸出的輸出模式;二是特色培訓。根據東寧縣地域、民俗、文化特色開展技能培訓和國際勞務輸出培訓等;三是儲備培訓。根據產業結構調整需要,在部分培訓基地中開展以就業爲目的的勞務培訓,對即將成爲富餘勞動力的人羣進行超前培訓。

三、存在的問題

近五年,我縣的農村富餘勞動力輸出雖有長足的進步,但與海林、林口等勞務輸出先進縣還有一定的差距,勞務輸出總體也呈現出“四多四少”現象,即自發性務工多,長年性、穩定性務工人少;從事低收入體力型工程多,從事技術性高收入工程少;縣內、國外轉移多,縣外、國內轉移的少。主要存在的問題有:

1、思想認識不到位。雖然縣委、縣政府對農村勞務輸出轉移工作高度重視,但長期以來,一些基層幹部還沒有完全把發展勞務經濟提高到促進經濟發展、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戰略高度上來認識,對農村富餘勞動力輸出是一項投資小、見效快的富民工程認識不夠,總認爲勞務輸出對本地經濟發展的貢獻不大,只是補充家庭收入的零打碎敲。部分職能部門的幹部,也沒有真正將發展勞務經濟當作是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解決“三農”問題的重要途徑來對待,缺乏認真、深入、高效的工作作風。還有一部分農民有着濃厚的守土爲本和“小富即安”的思想,仍然抱着“在家千日好,出門一日難”的心態,不願出門務工,嚴重影響勞務輸出工作的開展。

2、農民外出打工缺乏自信心和規律性。目前農民外出就業仍然是以依託傳統血緣、地緣、人際關係網絡爲主,在轉移方式上仍然存在着相當程度的無序性和盲目性。據調查,雖然有一定數量的富餘勞動力樂於外出打工,對外出打工持肯定態度,但由於自身素質低,文化程度低,除了種植和養殖技能又沒有其它專業技能,適應能力較差,在工種選擇和酬勞方面不好定位,導致找不到自己理想的工作,只能打消了外出打工的想法。大部分農民願意參加政府組織的陽光工程技能培訓,但是又希望政府全部承擔培訓費用,對於自己承擔大部分培訓費用不是很理解,又因爲在短期之內看不到經濟效益,捨不得自己拿出錢來進行技能培訓,只能在非腦力行業找尋就業機會,一方面造成勞動力富餘,另一方面造成部分企業僱工難的現象。一些農民與外界接觸少,缺乏溝通,信息不靈,找不到掙錢門路,只能在親戚的帶領下和政府的有序組織下外出打工。大部分農村勞動力轉移仍以短期外出爲主,具有明顯的季節性。這些短期外出的勞動力絕大多數保留着對農村土地的承包經營權,每年除外出務工外,農忙季節都要回鄉從事農業生產,屬亦工亦農性轉移,季節性還體現在勞動力轉移存在一定間隔性和隨意性,今年外出而明年可能不外出。

3、專項經費投入不足。一是缺乏工作經費。縣、鎮雖然成立了農村勞動力轉移辦事機構,卻沒有專項工作經費,機構運轉困難,束縛着工作開展。二是缺乏培訓經費。XX-近百萬元的陽光工程培訓資金分攤給全縣的富餘勞動力,人均僅有450元,特別是對一些技術含量要求較高的技能培訓,如汽車駕駛、機械修理、建築工、電焊工等培訓,人均450元便顯不足。單一、少量的資金投入,造成多數培訓基地的專業設置、師資條件、辦學設施等條件與勞動力轉移培訓不相適應,又無法開設日益發展的中俄企業

製造業、加工業等所急需的新技術、新專業的技能培訓,嚴重製約着對農村富餘勞動力的培訓。培訓不到位,導致大部分農民主要從事短期的勞動強度大且工資較低行業。

4、管理服務工作比較薄弱。面對不斷擴大的勞務輸出,一是勞務市場建設滯緩。大部分農村勞動力跨地區流動是自發的,而由政府職業部門和中介組織安排外出的很少。農民怕上當受騙,擔心一些中介組織是黑市不僅收了介紹費,工作又不太理想。官方辦的職介機構,也擔心企業等用人單位不能及時兌現工資,還有人身安全問題,顧慮很多。二是服務跟不上。由於用工信息不暢、未能做到進村入戶等原因,致使部分富餘農村勞動力難以找到用工單位,只好眼睜睜地呆在家裏而有力無處使。三是監管跟不上。農民工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缺乏有效的政策措施保障,勞動保障監察執法機構和監察隊伍不健全,使得農民工合法權益時常受到侵害。

5、務工環境還存在諸多問題。國家雖然取消了許多針對農民工的不合理規定,城鄉二元結構對農民勞動力轉移的制約有所減弱,但仍然存在一些問題。一些農民進城務工,已經獲得了較長期穩定的職業和住所,但卻享受不到與城市職工和當地居民平等的待遇,如醫療、工傷保險、子女上學等其它一些公共服務。一些用工企業和單位同農民工的勞動合同達1萬人。培訓方式主要有三種:一是訂簽約率低,經常出現勞動崗位不穩定、工資不能及時兌現、發生工傷事故企業推卸責任等問題。城市大量需求技術型工人,以及城市生活成本較高、農民工工資低、相應社會保障制度不健全等原因,也導致迴流人員日益增多。據統計,我縣今年迴流人員近XX人。

四、對策、建議

今後一個時期,我縣農村富餘勞動力轉移就業的主要任務,是在擴大農民就業的同時,提高農民就業的層次。雖然,我們在工作中取得了初步成效,但還有相當數量的富餘勞動力沉積在農村,農民增收還面臨嚴峻的考驗,面對建設沿邊特色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新形勢和新要求,如何有效地解決全縣農村富餘勞動力的就業問題已成爲擺在我們面前緊迫而艱鉅的任務。在今後的工作中,必須解放思想,開拓創新,在提高認識的基礎上,按照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的思路,從多方面採取措施,把農村勞動力轉移推向一個新的發展階段。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培養新型農民,推動富餘勞動力轉移是新農村建設的主要內容。加快農村富餘勞動力向非農產業轉移,是農民增收致富的關鍵,關係到我縣建設沿邊特色社會主義新農村戰略的實施,建議各鎮村要提高認識、形成共識,進一步增強做好農村富餘勞動力轉移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把農村富餘勞動力轉移工作牢牢抓在手上。加強對農村勞務輸出開發工作的領導,調整充實縣鎮農村勞動力轉移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具體責任和工作人員,研究制定農村勞動力轉移的方針、政策、工作目標及優惠政策,特別是制定相應的獎懲機制,用以促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工作的健康快速發展。同時,加大對農村勞動力轉移先進典型經驗的宣傳力度,幫助農民拓寬思路,消除顧慮,使外出務工,增收致富成爲廣大農民的自覺行動。

2、加大專項資金投入。大力發展勞務經濟,重點是培訓,關鍵在轉移,經費是保障。增加財政對勞轉工作專項經費的投入,積極推行勞轉工作目標責任制,並將做好農村富餘勞動力的轉移培訓工作作爲相關部門經濟考覈的重要內容,年度考覈的內容之一,加強考覈、定期檢查。採取各種有效形式,抓好試點,樹立榜樣,以點帶面,積極推動此項工作。爲使縣、鎮二級勞轉辦事機構有一定的辦公經費,村級勞務聯絡員獲得適當的經濟補助,建議上級勞轉辦下撥項目管理資金,或允許我們在下撥的培訓費中按一定比例提取項目管理費。

3、加強對農村勞務輸出人員的引導性培訓。緊緊圍繞“發展生產力,增加農民收入”這條主線,引導農民解放思想、更新觀念,使他們具備城鎮工作與生活所需要的各種基本能力,減少損害他們合法權益事件的發生率,提高他們的生存能力與自我保護能力。善於用典型引路,一方面用他們創業成功經驗教育和影響其他農民走出去創業,一方面用典型疏通勞動力轉移的渠道。通過典型引路,教育引導農民破除小富即安、故土難離的傳統觀念和保守思想,樹立多渠道增收、多業發展、自主擇業、自主創業的新觀念。

4、以市場爲導向,開展有針對性的專業技能培訓。將培訓導向與勞動力市場需求緊密結合起來,堅持定向培訓、定單培訓,切實提高培訓的就業率,爭取在一定地區或一定行業形成有一定知名度的特色勞務品牌。加強與用工企業、部門或單位的勞務供需聯繫,根據用工訂單需求,按照國家職業標準和對不同行業、工種、崗位的要求,做好訂單培訓,對農村富餘勞動力進行專業技能培訓,使他們能夠適應訂單崗位的要求。制定相應規定,激勵勞務輸出人員多參加培訓,多學技術,對取得相應合格證或資格證書的人員給予一定的學費減免和獎勵,並優先考慮安排就業;擴大減免特困家庭勞務輸出人員的培訓費用範圍,並適當給予參加培訓的路費和培訓中的生活補貼。同時抓好培訓基地建設,鼓勵社會力量辦學,對社會組織、機構、企業及個人對培訓的投資實行稅收優惠政策,實現辦學主體多元化。

5、實施農村勞動力“就地轉移”戰略。一是要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大力發展各類經濟園區,實施“工業興市、工業強市”戰略,使大批農村勞動力進工廠,由農民變“工人”,不斷拓寬農村勞動力轉移渠道。特別要在資金和政策上給予龍頭企業扶持,提高產品的科技含量,增強產品的市場競爭力,不斷擴大企業規模,吸納更多的農村富餘勞動力就業。二是要大力發展私營個體經濟。藉助於私營經濟的積聚效應,進一步提高私營經濟在農村經濟中的比重。引導有條件的農民從第一產業進入商貿、餐飲、旅遊、娛樂等服務行業。三是要以小城鎮建設爲依託、促進城鄉生產要素的合理流動。加快我縣經濟基礎好、地處交通樞紐和商貿集散地鎮的小城鎮建設,拉動相關產業的發展,帶動農村小城鎮的繁榮,增加農民的就業門路。四是要加大農業結構調整力度,通過龍頭企業生產基地建設,帶動千家萬戶從事專業化生產,吸收農村勞動力。同時,加快農村經紀人隊伍建設,拓展農副產品銷售,轉移剩餘勞動力。

6、建立完善的勞務供求信息網絡。逐步建立健全縣、鎮、村三級勞務信息服務網絡,及時準確地發佈勞務信息,引導農民有目的、有效益地輸出勞務,避免農村勞動力轉移的盲目性。各級勞轉辦事機構要定期調查瞭解可輸出的農村勞動力狀況,準確掌握可輸出資源的年齡結構、文化程度、技術特長、求職意向等信息,建立本地勞動力資源的有效信息庫。及時瞭解和通報勞動力需求和務工情況,發佈勞動力供求信息,暢通勞動力資源信息共享渠道。進一步提高勞動力轉移的組織化程度。各鎮和有關部門要爲勞務輸出轉移搭橋鋪路,加強對外出勞務人員的引導、服務和管理,提高農村勞動力轉移的組織性,爲擴大農村勞動力轉移搞好各項優質服務。

7、健全農民工社會保障體系。建議在尊重農民自願的基礎上,允許外出務工農戶可繼續保留承包土地經營權,也可採取轉包、轉讓、租賃、入股和託管等形式進行流轉。外出務工農戶進行土地流轉時,村集體經濟組織要及時幫助辦理有關手續,切實處理好各方面經濟利益關係,讓外出人員安心在外。認真落實《勞動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解決好失地農民和在城市打工農民的社會保障問題,給進城務工農民以市民待遇,建立健全農民工在子女上學、公共衛生、社會保險等方面的保障機制。加快城鄉一體化進程,轉移農村富餘勞動力,不僅是經濟上儘量縮小收入差距,社會保障和公共文化服務也要基本一樣,爲農村富餘勞動力就業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鄉鎮勞務經濟發展狀況調研報告2020年勞務調研報告(3) | 返回目錄

黨的十六大提出了建設小康社會的奮鬥目標,而要實現整個社會的小康,關鍵是加快發展農業和農村經濟,核心是大幅度增加農民收入,重要途徑就是把大批農民逐步從土地中轉移出去。近些年來,我鄉把發展勞務經濟作爲“三農”工作的大事來抓,勞務經濟呈現良好的發展勢頭。

一、發展現狀

(一)農村勞務經濟發展的步伐不斷加快,外出務工收入成爲農民增收的主要來源。XX年全鄉輸出勞動力5100多人,年人均收入按4000元計算,總收入可達2040萬元。勞務輸出的性質已由過去農民增收的一個項目,向牽動農村經濟發展的一項重要產業、一種重要經濟成份轉變。

(二)勞務輸出的行業已由過去單一體力型,向體力智力複合型方向轉變。過去的勞務人員大多從事建築力工、裝卸力工等體力活,從事技術工種的不多,而現在卻向體力智力複合型方向發展。目前從事裝璜、磨工、焊工、車工、鉗工、機修工等技術工種的人員已佔相當比例。

(三)勞務經濟有效促進了農村經濟結構的調整優化。農村產業結構和就業結構調整的前提是非農產業大發展,勞務輸出能夠不斷將農業勞動力吸納到非農就業崗位,不斷降低農業就業的比重,從而促進多種經營的發展,改變了農業中種植業一統天下的局面。另外,土地的集中,有利於調整農作物佈局,又使林、牧、副、漁等產業得到有效調整。近年來我鄉蔬菜產業的迅速崛起便是一個很好的例證。

(四)勞務經濟有效促進了農村的政治安定和社會穩定。以前,老百姓農閒時無事可做,賭博、打架等事件時有發生,農村社會治安狀況較差。勞務經濟發展起來,人們沒有了閒工夫,都一心想掙錢、一心想發家,擾亂社會治安、聚衆鬧事等不良行爲減少了許多,農村出現了政治安定和社會穩定的良好局面。

二、主要問題

一是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存在較大盲目性。由於當前勞動力市場體系尚未完全建立,勞務信息渠道不暢,勞務經濟中介服務主體發育滯後,使農村勞動力轉移存在無序性、盲目性和不穩定性。目前我鄉農村勞動力外出務工仍然以傳統的血緣、地緣、友緣帶動爲主,有組織輸出雖有進步,但進展不快,比例較低,主要是勞務中介組織和勞務經紀人數量偏少,沒有形成有組織、大規模的有序轉移格局。

二是對勞務輸出的服務不夠到位。鄉鎮政府在組織勞務輸出工作上沒有比較成型的組織,沒有各種健全服務機構,無法爲外出務工者提供信息。

三是外出務工者的文化程度偏低。近年來,大部分外輸人員都是國中畢業或高中畢業後就直接外出務工,沒能做到先培訓後輸出,外出務工人員沒有進行一定技能培訓,素質不高。據統計我鄉5100多外出務工者當中,國中文化程度以下者達4380多人,佔總數的86%。

三、對策建議

**鄉農村勞動力資源豐富,現有農村人口2.4萬人,農村勞動力1.68萬人。發展農村勞務經濟,還有着巨大潛力。按照全國平均水平計算(每個農業勞動力經營8畝耕地),全鄉實際所需農業勞動力約爲0.3萬人,還有0.8萬勞動力需要轉移,而且隨着農機化水平不斷提高,潛在富餘勞動力還會不斷增加。因此,必須採取得力措施,加大發展力度,儘快把這一資源優勢變爲經濟優勢。

1.要在更新羣衆的思想觀念上下功夫。首先,要教育羣衆擺脫宿命論思想的束縛。相信命運是可以改變的,克服自暴自棄的心理,培養樂觀自信的心理品質。其次,要引導羣衆樹立正確的理想。敢於追求未來美好生活,對未來充滿信心和希望。使他們認識到:要想生活好,就要挺直腰桿走出去,只要具有堅韌不拔的意志、奮發圖強的品格和敢想敢做的精神,生活就會好起來。再次,還要幫助羣衆養成艱苦奮鬥的作風。要通過誠實勞動、合法經營來發家致富,靠自己的雙手架起通向富裕的金橋,在外面廣闊的世界裏闖出屬於自己的一片天地。

2.要在暢通輸出渠道上功夫。一要變自由輸出爲組織輸出。要健全組織,明確專人負責,把勞務工作時時抓在手上,變自由輸出爲有組織的輸出。輸出的每個環節都要有人抓,有人管,使勞務輸出工作沿着健康有序的方向發展。二要變盲目輸出爲定向輸出。以前大多數勞務輸出屬於盲目輸出,聽到哪個地方有活幹、有錢賺,不考察、不瞭解,就急忙組織人員去,許多時候勞務人員去後就返回,不但沒有掙到錢還白花了路費。今後政府要多聯繫一些輸出渠道,多闢建一些勞務基地,多提供一些勞務信息,使勞務人員輸出有方向,立足有根基,掙錢有把握。三要變就地輸出爲異地輸出。本地經濟不發達,內轉人員收入較低,加之市場狹小有限,不能提供充足的就業崗位。而向發達的大、中城市輸出,活好找,錢好賺,收入遠遠超過本地。

3.要在強化務工者素質上下功夫。提高外出務工者的素質,必須大力開展勞動力轉移培訓。培訓是提高農村勞動力市場競爭力、推動勞務經濟發展的“加速器”。要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與學校或有關培訓機構搞好銜接,根據市場需求,科學確定培訓專業和培訓內容,增強針對性和實效性,減少盲目性和隨意性;堅持技能培訓與轉移就業緊密結合,積極推行“訂單培訓”、“定向培訓”、“學校墊資培訓”、“跟蹤企業培訓”、“校企結合培訓”等多種培訓模式,實行包學技能、包就業、包維權服務等“一條龍”服務的新模式。

4.要在增強就地轉移能力上下功夫。在組織農民外出務工的同時,要加快小城鎮建設,大力發展鄉域經濟,引導農民就地轉移、就地就業。一是大力發展種養業。我鄉農業資源豐富,種養業的發展潛力巨大、前景廣闊,近年來,我鄉在發展蔬菜產業、生豬養殖方面均取得了一定成效,爲農村勞動力就地消化,增加農民收入發揮了積極作用。二是大力發展農村二、三產業。把農村二、三產業發展作爲鄉域經濟發展的重中之重來抓,特別應在發展農副產品精深加工和流通服務業上花氣力,創造更多就業崗位,吸納更多農村勞動力。三是抓好小城鎮建設。我鄉城鎮化建設相對滯後。當前應借縣城移的機遇,加快小城鎮發展步伐,增強小城鎮綜合功能,提高小城鎮對農民的吸納能力。

5.要在優化服務上下功夫。一是要搞好用工信息服務。要與廣東等發達地區建立用工信息平臺,及時爲農民提供勞務信息。二搞好是政策諮詢服務。幫助外出務工者瞭解各種政,爲農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和維權服務,幫助協調解決各種勞務糾紛,保障外出務工人員的合法權益策;爲返鄉創業人員打造創業平臺,提供便利條件。三是留守後方保障服務。關注留守在家的老年人生活和兒童教育,進一步完善土地流轉機制,支持和鼓勵外出農民自願、依法、有償轉包或出租承包地經營權,解決外出務工人員的後顧之憂。

作者系**鄉人民政府鄉長

農村勞務輸轉工作調研報告2020年勞務調研報告(4) | 返回目錄

按照工作安排,近期,我們利用一月時間,深入原安、靈芝、城川、雷大、治平和賈河6鄉18村,採取走訪農戶、座談交流、聽取鄉村彙報及覈算對比等點面結合、歸納梳理的方式,對XX年以來農村勞務輸轉情況進行了調查。爲確保調研結果的準確性和實效性,分別選擇縣域內位於北、中、南不同區域的好、中、差村進行了調查,共走訪農戶414戶,填寫調研資料432份。現將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勞務輸轉現狀

所調查的6鄉18村共有109個村民小組,4106戶1.9萬人,現有勞動力8270人,耕地6.1萬畝,人均3.2畝,現有果園1.7萬畝,飼養大家畜3930頭。調查顯示,,18村共輸出勞動力2030人,佔農村勞動力資源總量的24.5%,戶均輸出0.5人,實現勞務純收入1442萬元,農民人均增收757元,佔當年全縣農民人均純收入的36.4%。

(一)勞務輸轉規模。調查村XX—三年來輸出勞動力分別爲2264人、2147人和2030人,整體上人數呈現小幅下降趨勢,年均遞減3.6%,輸出人員主要集中在西北部和中南部山區貧困村。但靈芝鄉苗堡、原安鄉喬岔、水股、雷大安樂、曹河等果品產業發展滯後的部分山區村勞務輸轉人數幾乎沒有發生變化,勞務仍然是實現其增加收入的主導產業,佔其家庭收入的70%以上。

(二)勞務輸轉人員構成和輸入區域。外出務工人員中,男性佔81.3%,女性佔18.7%;年齡構成上,18—35歲佔52.6%,35—45歲佔38.5%,45歲以上佔6.1%,18歲以下佔2.8%,整體上中青年男性勞力是勞務輸出的主流,但45歲以上務工人員主要來源於山區貧困村;從文化程度上看,國中及以下文化程度佔86.5%,高中(含中專)及以上佔13.5%;從就業地點看,主要分佈在省外寧夏、新疆、內蒙、北京和長三角、珠三角地區及省內蘭州、靜寧等地。

(三)勞務輸轉方式和從事的行業。經過近幾年的發展,勞務輸轉從自發無序的流動,逐步開始向有組織、上規模、有序化、市場化的輸轉方式轉變。有組織輸出和縣內“北勞南移”的勞務輸轉人員比例開始增長。據調查,,有組織輸出佔輸出人數的5.2%,較XX年的3.1%提高了2個百分點。但自發性輸出和親朋介紹輸出仍是我縣目前勞務輸轉的主要方式,分別佔輸出人數的61.2%和33.6%。在務工行業種類上,輸出人員主要從事建築、工業、加工、餐飲、家政、汽車駕駛、社會服務等行業爲主,以泥瓦工、技術工、縫紉工、服務員、保安、保姆、司機等職業爲主。調查數據顯示,建築行業佔73%,工廠技工和服務行業佔14.7%,其它行業佔12.3%。

(四)勞務輸轉人員培訓、就業時間和維權情況。在就業時間上,,在外就業6—12個月的佔輸出總數的57.7%,務工兼務農,就業時間在6個月以下的佔27.2%,一年以上的佔15.1%(含整戶外出打工者)。其中,源自中南部鄉鎮的務工人員就業時間普遍在6—12個月內。在就業培訓方面,培訓後輸出的不到輸出總數的2%,主要以職教中心等機構培訓的初高中畢業生爲主。在權益維護方面,勞務人員法律意識比較淡薄,約有90%的務工人員就業時僅簽訂了口頭合同,書面合同簽訂者僅10%左右,在勞動保障上始終處於被動的劣勢地位,合法權益得不到有效保障。調查中出現的5位工傷人員中,用工方僅爲他們開銷了醫院費用,補全了工傷期間工資,對於後期治療和勞動保障等一系列問題並沒有得到合理的解決。

二、取得的成效

近年來,農村勞務輸轉工作對城鄉經濟發展產生着越來越深刻的影響。就我縣西北部、中南部山區兩大貧困片帶的勞務輸轉工作而言,在幹部羣衆的重視下,一年一度頗具規模的勞務輸轉隊伍,正在拓寬農村生產力發展領域,成爲有效增加農民收入的支柱產業。調查顯示,勞務輸轉對推動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勞務收入明顯增加。近年來,勞務輸轉已成爲農民增收的“短平快”項目,是貧困山區農民增收的一條捷徑,勞務收入已是農業和農村收入的半壁江山。被調查的18村,XX—三年分別實現勞務純收入1164萬元、1258萬元和1442萬元,務工人員人均勞務純收入分別爲5141元、5859元、7103元,無論總收入還是人均收入均實現了不同程度的增長,當然,務工收入增長的主要因素與勞動力市場供求關係發生變化,用工單位普遍提高工資待遇有關,據統計,近三年農民工工價依次爲30—50元/天、40—60元/天、40—80元/天。所調查的靈芝、原安、雷大3鄉9村勞務輸出1264人,實現勞務純收入829.4萬元,農民人均勞務純收入1095元,接近所在鄉村農民人均純收入。從收入水平看,基於外出就業時間長短,中南部較西北部務工人員人均勞務純收入高出1000元左右。

(二)農民生產生活條件有了改善。近年來,許多農民靠勞務收入修建了新房、購置了家電傢俱和生產工具,生產生活條件有了明顯的改善,勞務收入彌補了農業投入的不足,大部分農戶實現了勞務脫貧,推動了貧困地區經濟發展,加快了脫貧致富步伐。城川鄉陳馬村勞務輸出260人,勞務收入200多萬元,63%的農戶依託勞務收入修了新房或對舊房進行了改造,擁有手機200多部、安裝固定電話78部,有摩托車、三輪車、旋耕機等140多輛(臺),通過勞務脫貧50多戶、232人。該村五社李世軍一家8口人,2人長期在外打工,近年來年均勞務收入3萬元左右,近年翻修房屋10間,購置摩托車1輛、手機2部,家電一應俱全,引進基礎母牛3頭,新發展果園4畝,依託勞務收入改善了生產生活條件,夯實了發展載體。

(三)羣衆觀念和素質得到轉變和提高。農村富餘勞動力離開家鄉進入城鎮務工,增長了見識,拓寬了視野,進而則增強了商品意識、市場意識、法制意識和勞動技能,最終將改變過去“死守一業、死守一家、死守一方”的傳統觀念。在此過程中,通過市場經濟的洗禮和現代文明的薰陶,他們的行爲方式、思維方式和價值取向都隨之發生重大變化,並逐步成長爲與市場需求相適應的新一代勞動者,其結果自然是減輕土地生態負荷,使勞動力資源得到合理配置和利用。調查統計,64%的家庭自覺履行計劃生育的政策措施,如早婚、早育、超生現象明顯減少;勞務人員法制意識明顯增強,自覺遵紀守法,當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主動求助有關機構進行維護,儘量減少違法違紀行爲的發生;適應能力明顯提高,調查村約有186戶整戶外出就業家庭,勤學苦幹,掌握一定技能後,在外站穩了腳,帶着家屬、親戚、朋友務工創業,過上了殷實的異地生活。

(四)促進了特色產業發展和農民工的再次創業。一是促進了果、畜、薯等特色產業的發展,加快了農業產業結構調整的步伐。據統計,隨着全縣產業結構調整步伐的加快,調查村有71%的務工家庭新發展了果園和洋芋產業,43%的家庭加大了養殖規模,依託勞務收入,加大了對農業的投入,培育了持續增收的支柱產業。同時,調查村186戶整戶外出務工後,騰出耕地2100多畝,通過反租倒包、協商代耕等方式實行土地適度規模經營,30%的栽植了果園,60%的發展了洋芋等產業,使農業結構得到了合理調整,爲土地流轉、實施規模化生產、產業化經營創造了條件。二是促進了再次創業,加快了勞務人員的資本積累和資金運轉。據統計,近年來,調查村約有69名務工人員實現了再次創業,在縣城及所在鄉鎮創辦了建築工隊、商品銷售、飯店、運輸等個人企業和經營實體,帶動了當地經濟發展,使農村富餘勞動力走出了一條“勞務輸出—返鄉創業—發展農村經濟—加快奔小康步伐”的良性循環的路子。尹岔一社村民張愛學,外出打工20多年,利用勞務收入,在縣城開辦商品批發和品牌鞋業專賣店已有6年時間,從曾經的農民工發展成如今的小老闆,年收入8萬元以上。

(五)維護了農村社會穩定,爲構建和諧社會發揮極大作用。勞務輸轉通過解決大多數農村剩餘勞動力就業問題,消除了不安定因素,維護了社會穩定。據統計,18村農村富餘勞動力達2113人,通過勞務輸轉使大多數人找到了適合自己的謀生崗位,喝酒、打牌、滋事的人明顯減少。同時,部分務工創業人員多年來在捐資助學、濟困救窮、扶助弱疾、修橋鋪路及城建環保等事業中慷慨解囊,造福於民,通過捐獻資金給當地公益事業,在一定程度上加快了貧困地區公益事業的發展,如段黨斌等。實踐證明,農村富餘勞動力的輸轉就業,對創建平安鄉村,構建和諧社會,建設新農村發揮了重要作用。

(六)“北勞南移”縣內輸轉創建了就地輸轉的新模式。針對我縣北部農村富餘勞動力較多,南部果園勞動力缺口較大的情況,在縣鄉各級組織的協調指引下,圍繞果園施肥、疏花蔬果、果實套袋、採摘、銷售及相關產業鏈發展的機遇,採取了“北勞南移”農村勞動力就地轉移的新模式,取得了勞務就地轉移的初步成效。據調查,雷溝村XX年輸入的短期勞力400人左右,主要來自通渭縣及縣內甘溝、紅寺、四河、新店、雷大、古城、威戎等周邊鄉鎮,做工1萬多個,用工支出達40萬元,戶均支出1060元,勞務人員人均收入1100元左右,其中男工約30元/工時(一天),女工25元/工時。按照鄉政府的統計,治平鄉全年輸入短期勞力達4800人(次)以上,其中與古城等鄉鎮聯繫協商實施有組織輸入300人(次)。全鄉用工支出300萬元,常津公司等氣調庫用工支出150萬元,農戶支出150萬元。通過“北勞南移”工程實施,積極、科學地引導縣內西北部富餘勞動力向縣中南部果品大鄉轉移,實現離土不離鄉,做到了長期輸轉與季節性輸轉相結合,縣外輸轉與縣內輸轉相結合,闖出了在縣內就地輸轉的新路子。

三、存在的問題

1、富餘勞動力整體素質偏低。主要表現爲:文化程度低,國中及其以下文化程度的佔86.5%;專業技能水平低,73%以上的務工人員從事的工種僅侷限於各種粗重的體力勞動和機械性勞動,與當前勞動力市場由體力型向專業型、技能型轉變的要求很不適應;部分富餘勞動力安於現狀,寧可在家閒散受窮也不外出務工,既影響了農村富餘勞動力的有效轉移,也制約了貧困山區經濟社會發展的步伐。

2、勞動力市場和管理機制不健全。勞動力市場還不夠健全和完善,縣、鄉(鎮)勞務機構工作還處在起步階段,管理體制,工作機制未完全理順,勞務信息的蒐集、整理、發佈覆蓋面窄,時效性差,工作效率低。專業中介組織稀少,爲農民外出務工服務的中介服務、信息反饋和跟蹤管理工作微弱。勞務市場和管理機制中存在的問題與當前勞務工作需求極不對應。

3、農民工合法權益難以有效維護。農民工維權方面的體制和政策還不完善,管理不到位,農民工權益得不到保障的現象普遍存在。由於勞動力轉移的自發行爲較多,缺乏跟蹤管理。農民工法制意識比較淡薄,用工單位沒有認真執行勞動合同法,不簽訂正式的用工合同,拖欠剋扣農民工資、延長工作時間、增加勞動強度的現象仍然存在,農民工的生產、生活條件較差,工傷和職業病得不到有效防治,勞動糾紛時有發生。

4、勞動力培訓和組織輸轉不到位。勞動、農業、教育等部門沒有形成有效的資源整合,農民工培訓資源管理比較分散,投入少,規模小,與農民工培訓的需求相差懸殊。有組織輸出規模小,組織輸轉工作不到位,致使務工保障和跟蹤服務等一系列工作無法到位。

5、勞務輸出致使潛在矛盾出現。勞務輸出產生“空巢家庭”,孩子監護教育出現空檔,爺爺奶奶隔代教育,溺愛多於管教,“留守兒童”的管理教養存在很大風險,不利於農村下一代人的健康成長,並且老人撫養不能到位,耕地出現不同程度的荒蕪,新農村建設主體力量也顯得不足。

四、對策及建議

(一)加大培訓力度,形成人力資本,提高輸出質量。農村勞動力整體素質偏低是影響農村勞務輸出質量和效益的重要因素。爲此,提高農村外出務工人員的就業能力,加大培訓力度,是一項十分必要和及時的重大措施。要以勞務市場爲導向,加大投入,充分利用現有教育資源,發揮勞務培訓中心、職教中心、靳寺職中、農廣校、農業機械化學校、黨校及社會力量辦學的培訓能力,採取定向培訓、聯合培訓、委託培訓,代培代訓,技術培訓,業務培訓,長短期結合培訓等多種形式,開展多層次、多形式的培訓活動;要按市場化、社會化的要求,積極動員社會力量,大力興辦民營職業技能培訓基地,重點進行汽車駕駛、電焊、建築、縫紉、電子裝配、廚師、護理、家政服務、保安等市場急需專業崗位技能培訓;要根據市場變化和用工單位的需求,加強與各技校、技術學院的聯繫,加大“訂單”培訓規模,不斷調整培訓重點使輸出的勞動者都有一技之長,增強市場競爭力,努力把人力包袱轉變爲人才優勢,促進人力資源向人力資本轉變;要加大農村“兩後生”技能培訓的投入,整合師職資源,爭取農村初高中貧困畢業學生輟學不返鄉。通過培訓提高勞務人員的綜合素質,推動農村勞動力由“體力型”逐步向“技能型”、“智能型”、“專業型”轉變,提高輸出質量,樹立地方勞務品牌,使勞務輸出持續、健康、穩定發展奠定良好基礎。

(二)積極拓展勞務輸轉空間,圍繞產業開發,促進農村勞動力就地轉移。一要在鞏固現有勞務基地的基礎上,瞄準沿海發達地區和周邊勞動力需求量大的省區,積極開拓新的勞務基地,加大有組織輸出規模,鼓勵“技能型”、“智能型”、“專業型”勞務人才大規模輸出,切實提高輸出質量,增加勞務產業效益。二要充分結合我縣實際,圍繞產業開發,積極開展“北勞南移”工程,擴大縣內輸轉規模。要促進“北勞南移”規模,必須加大果品標準化生產規模,拓展延伸果品專業村、專業鄉和專業經濟帶區域,大規模引導農戶進行果品標準化生產,提升果品質量,標準化生產規模加大的同時勞動需求量相應增加,縣內勞動力輸轉就業空間增大,無疑會帶動周邊鄉鎮富餘勞動力的就近轉移,有利於果品和勞務兩大產業的共同發展,有利於促進農村潛在問題的有效解決。同時,要積極推進農業產業化發展步伐,培育壯大龍頭企業和種養業基地建設規模,拉長產業鏈條,增加就業機會,爲農民爭取更大的就業空間和利潤空間,促進農村勞動力就地轉移。三要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大力發展工業和第三產業。引進勞動密集型企業,加快發展多種所有制形式的經濟組織,爲農村勞動力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

(三)強化職能,提高效益,加快勞務輸出服務體系建設。一要加強各級勞務機構建設,強化工作職能,提高工作效益,搭建信息平臺,儘快形成縣、鄉、村三級上下聯通、覆蓋面廣的勞務信息網絡,及時準確地把各種勞務信息傳輸到基層和農戶,引導農民按市場需求開展勞務輸出和搞好產業結構調整,切實形成三級聯動、齊抓共管的勞務輸出工作網絡。二要扶持建立和完善勞務協會等中介組織。鼓勵和支持涉農部門、經濟實體和社區積極興辦各類中介機構,鼓勵創業人員、農村能人、勞務經紀人和大中專畢業生創辦集信息收集、技能培訓、職業介紹和有序輸出爲一體的農村勞務輸出組織,健全政府推動、市場運作、中介機構和民間組織積極參與的勞務輸轉體系。通過政府的主導和市場運作的方式,加快建立和形成勞務組織化輸出格局,提高勞務效益。

(四)積極維護農民工權益,不斷完善農民工社會保障體系。嚴格執行勞動合同制度,以宣傳和貫徹《勞動合同法》、《就業促進法》爲切入點,加強對縣內勞動用工單位的監察執法力度,提高勞動合同的簽訂率。認真執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加大對農民工工資的清欠力度,爲全縣經濟社會穩定發展做出積極貢獻。建立農民工社會保障制度。督促用工單位依法將務工人員納入工傷保險範圍,並積極參加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同時,政府主導,中介組織、民間組織及羣衆積極參與,加大對外出務工人員的權益維護和保障力度。

(五)發揮勞務機構的主動性,進一步抓好返鄉創業工程。加強與外出務工人員特別是成功人士的銜接溝通,大力宣傳靜寧優惠政策,利用多種方式,鼓勵和引導他們獲取資金後回鄉“落地生根”,創辦、經辦企業和經濟實體,帶動地方經濟的發展。使返鄉創業在勞務輸轉工作中有新的突破。

總之,勞務輸轉工作量大面寬,各級組織和職能部門要充分認識勞務輸轉對農村經濟工作產生的深遠意義,要看到勞務輸轉有利於解決本地經濟發展缺資金、缺技術、缺管理人才等方面的困難,應把此項工作作爲農村工作的戰略任務,常抓不懈,切實抓出成效,爲構建小康靜寧、和諧靜寧、活力靜寧,爲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做出更大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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