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建設和管理調研報告

來源:瑞文範文網 2.17W

一、保障性住房建設情況

保障性住房建設和管理調研報告

(一)廉租房建設使用情況

1.小區廉租房,位於縣城殷家溝,分兩期建設,總投資2575萬元,建設規模360套,建築面積18000㎡。該項目xxxx年底開工,xxxx年底完工。得益於縣民政局及轄區政府的大力支持幫助,在縣紀檢監察部門、縣公證處監督下,於XX年、XX年、XX年底分三批成功分房入住352戶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2.小區廉租房,位於縣工業集中發展區,共分三期建設,總投資7493萬元,建設規模952套,建築面積47600㎡。該項目xxxx年8月開工,XX年竣工。XX年完成廉租房和公租房並軌,現已安排560戶工業企業外來務工人員租住,尚空置392套。

(二)公租房建設使用情況

1.小區公租房,位於縣城新區,共分三期建設,總投資1.309億元,建設規模848套,建築面積63200㎡,爲11—25層電梯公寓。該項目於XX年11月開工,XX年底前完成主體施工和外牆裝飾裝修,目前正在進行水電氣安裝和附屬設施建設,計劃於今年安排入住。

2.小區四期公租房,位於縣工業集中發展區天驕路,總投資2060萬元,建設規模196套,建築面積10300㎡。該項目於XX年3月開工,目前已完成主體和內外牆裝修施工,正在進行附屬工程建設,計劃今年底具備入住條件。

3.教師公寓房,共修建、改建公租房60套,總投資150萬元,現已全部完工,目前已安排15戶符合條件的無住房教師入住。

(三)棚戶區改造建設情況。xxxx年以來,我縣在“福源麗景”、“玉山香林”、大南街a、b、c區拆遷安置房(又名“理想嘉園”“艾威.星河盛世”)、帝景名城、涼灣三期安置房、山水樂居安置房、財富廣場、藍谷麗苑、同心路老舊小區風貌整治等項目中完成城市棚戶區改造4083戶,在回馬園藝場完成農場棚戶區改造112戶。目前福源麗景、玉山香林、藍谷麗苑、同心路老舊小區改造等已分配羣衆入住,其他項目正在完善配套基礎設施,今年內將安排羣衆回遷入住新房。

(四)房源籌集情況。xxxx年以來,我縣還通過配建、改建和租賃等方式籌集房源1856套,發放廉租房租賃補貼4281戶,發放金額509.4052萬元。期間,制定了《縣農民工住房保障行動實施方案》,通過相關程序,將工業集中發展區羅家灣的小區廉租房952套實行廉租房和公租房並軌,並配給工業企業中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租住,目前已安排入住560套,切實解決了企業的後顧之憂。

二、保障性住房管理使用情況

(一)領導重視,機制健全。住房保障事關民生,是促進社會和諧的客觀要求,是擴內需、促增長的重要舉措。縣委、縣政府始終將其作爲促和諧、保民生、惠民利的重要工作來抓。在工作推進中,縣委、縣政府多措並舉,一是建立了強有力的領導機構。xxxx年,我縣啓動實施住房保障工作,成立了縣住房保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住建局,負責日常工作,確保了“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各負其責、統一部署、統一協調”的工作機制。縣住建局庚及成立了由縣房管局全權負責的住房保障工作小組,經過多方努力,XX年縣住房保障工作辦公室正式掛牌,辦公室設在縣房管局,負責全縣住房保障工作日常事務。二是高標準編制了住房保障規劃。從xxxx年國家實施住房保障政策以來,我縣堅持“全方位、多層次、全覆蓋、應保盡保”的原則,提出“統籌規劃、分步實施,適時調整、動態管理”的基本要求,陸續編制出臺了《縣xxxx—XX年保障性住房建設規劃》、《縣XX—XX年保障性住房建設規劃》、《縣XX—2017年棚戶區改造規劃》、《縣XX—2018年棚戶區改造規劃》等住房保障規劃。三是加強了住房保障信息公開。我縣通過縣住建局門戶網站將保障性住房項目規模、套數、建築面積、開竣工時間、投資總額、房源信息等基本信息進行公開,確保了羣衆的知情權;通過廣電網絡等媒體,宣傳了申請廉租房、公租房的條件和審批程序,公示了入住人員基本情況,確保信息公開、透明;同時多渠道對外公開監督舉報電話,方便羣衆諮詢,爲推進住保工作創造了良好的輿論環境。

(二)部門聯動,政策到位。近年來,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以廉租房、公租房和棚戶區改造爲重點的住房保障工作,在資金、土地和施工建設等方面給予優先安排。一是積極落實配套資金。xxxx年—XX年,住保部門向上共爭取到位中、省保障性住房補助資金3.1065億元,我縣在財政十分困難的情況下,仍多方籌集,完成了廉租房、公租房地方配套資金8613.79萬元。同時,爲減輕地方財政資金安排壓力,經省住建廳批准,我縣還積極探索廉租房產權共有模式,出臺了《縣城鎮廉租住房產權共有實施細則(試行)》,目前正在前期準備,年內將組織實施。二是積極落實土地供應。我縣在年度土地供應計劃中,優先安排保障性住房用地。xxxx年至今,共安排廉租房、公租房建設用地150多畝,棚戶區建設用地190多畝,保障性住房用地供應做到了依法、有序、充足、及時。三是積極落實優惠政策。實施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建設以來,我縣按照國家住房保障政策要求,一律免收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水電氣等要素部門也都大力支持住房保障工作,按相關政策要求降低了各項收費標準並實施了相關優惠政策,稅務部門免收廉租房、公租房租賃稅收。多年來,優惠各種費用總計2210萬元,極大地減輕了地方財政資金給付壓力。

(三)依法管理,操作規範。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必須始終堅持依法管理,規範操作,把保障性住房建設成爲民心工程、放心工程。一是科學規劃,依法管理。我縣合理規劃佈局保障性住房建設選址,用於滿足不同人羣的住房需求,在老城區殷家溝、工業集中發展區、縣城新區均建有公租房、廉租房小區,切實解決了老城區居民、工業企業務工人員、縣城低收入者、新就業大學生中住房困難者的安居問題。在建設過程中,注重加強監管,落實了項目法人負責制、嚴格公開招投標制、工程建設監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制度。在落實制度的同時,嚴把工程質量關,狠抓施工現場管理,完善質量保證體系和施工現場監督體系,有效杜絕了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同時,建立了巡查制度,高薪聘請專業技術人員加強質量、安全生產監督,委派工地全權代表組織人員定期對工程項目全面檢查。截至目前,尚未發生一例安全死亡事故,一處質量缺陷投訴,確保工程合格率達到100%。二是嚴格程序,公開透明。我縣制定出臺了《縣城鎮廉租住房試行辦法》、《縣城鎮廉租住房管理實施細則》、《縣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縣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並軌運行實施細則》等規範性文件,明確了申請對象條件,審批程序、管理與處罰等。在確定保障對象過程中,堅持公開、公平、公正三原則,嚴格審覈程序、嚴把政策標準,做到了陽光審覈、規範管理。嚴格對保障對象進行入戶調查覈實,落實“三審兩公示”;堅持每年定期年審,對保障房入住對象進行經濟收入、就業、經商等調查覈實,嚴格准入退出機制,確保社會公平、正義。對工程建設實行全過程監督管理,自覺接受各級審計、財務部門審計、檢查,定期或不定期公佈保障性安居工程有關情況,讓羣衆及時瞭解工作進展。三是規範資金管理,確保項目實施。嚴格落實法定建設流程,履行設計變更審批、項目結算、竣工決算審計程序,確保項目程序合法、結果合法、質量達標。嚴格執行財政部《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管理辦法》等財經紀律,做到了保障性住房管理專賬戶管理、分賬戶覈算、專款專用,住保工作人員做到了廉潔自律,未出現一例違規違紀行爲。嚴把安全關,加強施工人員的安全責任意識教育,強化一線工人崗前十分鐘制度,對施工全過程進行質量安全監督,確保安全生產,無事故。

(四)創新思路,探索試點。我縣積極探索住房保障工作新機制、新模式,經省住建廳批准同意我縣將率先開展廉租房產權共有試點。爲切實做好試點工作,我縣經過深入調研,按照試點工作要求,出臺了《縣共有產權廉租住房管理暫行辦法》,目前正在起草編制《縣保障性住房共有產權實施方案》。計劃XX年下半年正式啓動保障房共有產權試點工作,確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資金有保障。

三、保障性住房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我縣的住房保障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環節和不足之處。

(一)棚戶區改造工作難度大。自開展住保工作以來,我縣將農民安置房納入棚戶區改造項目,在審計和各項檢查中存在諸多問題。同時我縣城區及小城鎮危舊房棚戶區改造因拆遷難度大,耗時時間長,進展較慢。XX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要求積極推進棚改貨幣化安置,省政府要求棚戶區改造貨幣安置比例要達到40%,這和我縣長期實行的“以房還房”拆遷安置政策有很大不同,難以實施和完成任務。

(二)未來幾年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規劃選址較偏,要素保障相對較難。XX—2018年公租房選址在工業集中發展區聶家壩,離中心城區較遠,目前無任何基礎設施和公共配套設施,未充分考慮入住對象的生活、居住需求,加之市場、學校、交通、水電氣等生活要素未規劃配套,導致了目前規劃難以實施。同時部分項目主體建設完成後,水、電、氣等公用設施配套建設進展緩慢,難以達到入住要求。

(三)工作機制不完善,部門協作配合不夠。對申請對象家庭條件的核查,涉及社保、交警、工商、民政、房管、社區管委會等部門。由於沒有建立完善的信息共享機制,沒有明確住保資格審查的協調配合職責與工作權限,致使對住保申請戶的入住條件調查、審覈出現漏洞,在一定程度上制約和影響着住保工作的公平和公正。

(四)工作機構不健全,人員配置欠缺。目前的住保辦掛牌於縣房管局,爲臨時機構,與房管局合署辦公,工作人員全部從房管局現有編制中調劑使用,無專職、專業人員和辦公經費。嚴重影響住保工作推進,建議我縣學習其他區縣,成立政府工程代建中心,專職負責政府投資工程項目的建設和管理,使住房保障工作更加規範。

四、下步工作建議

(一)科學編制全縣住保綜合規劃。組織開展全縣保障性住房調查研究,科學編制涉及保障性住房的項目爭取、目標分配、項目規劃、工程建設、房源分配、住宅物管、要素配套等中長期規劃,制定完善相應的工作規定、管理制度和實施細則,建立健全全縣住房保障工作的科學推進機制。

(二)不斷優化項目規劃選址和建設管理。積極優化項目選址方案,不斷滿足各類人羣的基本住房需求。推進各類保障性住房與棚戶區改造、安置房建設、企業職工宿舍建設的深度融合,提高保障性住房的利用率,既保證住保工作目標任務完成,也緩解地方財政壓力;建立項目審批綠色通道和水、電、氣等要素配套協作機制,確保項目建設順利實施,早日達到入住標準。

(三)強化住房安居工程監督力度。進一步引入監督機制,加強保障性住房監督和分配的陽光操作。在項目招投標上,對工程造價實行招投標代理公司編制工程造價、聘請造價諮詢公司複審造價和隨機抽取一家諮詢公司再審的三級審查機制;在項目建設上,加強施工監理和現場管理,邀請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即將入住的廉租住房分配對象作爲質量監督員,全程跟蹤項目建設;在保障性住房申購上,採取個人申請、社區受理、管委會初審、部門聯合審查、媒體公示、公開搖號等程序,實行陽光操作,真正實現公開、公平、公正。

(四)推進保障性住房共有產權制度改革試點。經省住建廳批准,我縣將開展廉租房共有產權出售試點,研究實施保障性住房產權制度改革,將廉租房小區作爲試點對象,面向已入住保障對象實施產權共有出售。在進行成本覈算、召開聽證會、物價部門覈准房價後,按程序組織實施,將出售房屋回收的資金用於今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以緩解地方財政配套資金給付壓力。

(五)健全完善住保專門組織機構。我縣將深入調研,根據實際情況落實住房保障機構、編制及人員,明確工作職責,落實工作經費,爲統籌實施和協調組織項目立項、工程規劃設計、工程建設管理、保障對象審查、入住配套服務、住房退出管理等工作提供組織保障和經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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