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司法所建設工作情況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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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況

基層司法所建設工作情況報告

司法所是我國基層政法部門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司法行政體系中最基層的組織結構,與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等機構共同構築起鄉鎮(街道)一級的基層政法體系,它們各司其職、優勢互補、協作聯動,共同擔負着加強基層民主與法制建設、維護基層社會主義穩定、促進經濟發展,保障法律正確實施的重要使命。司法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司法所建設的意見》(司發[XX]10號)指出:“新形勢下進一步加強司法所建設,是加強基層政權建設,鞏固黨的執政地位的客觀需要,是司法行政工作爲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服務的迫切需要,是司法行政事業發展的基礎工程,也是加強司法行政自身建設的內在要求,事關黨和國家的工作大局,事關司法行政事業的長遠發展”。

按照省司法廳、省編辦《關於加強我省基層司法所建設的通知》(川司法發[XX]104號)規定:“司法所爲縣(市、區)司法局的派出機構,實行縣(市、區)司法局和鄉鎮(街道)雙重管理,以縣(市、區)司法局管理爲主的管理體制,其行政關係由縣司法局統一管理,其機構規格按照公安派出所同等機構確定……”及 “按照司法部‘司法所應當由三名以上人員組成’的要求,根據我省實際,司法助理員可採取專職和兼職的方式解決,其中專職不少於3人”的精神,自XX年起,我縣按照省市統一部署和要求,緊緊圍繞“機構健全、人員充實、職責明確、設施完善、運作規範、協調發展”的目標,堅持實事求是,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的原則,精心謀劃、克服困難,務實工作,我縣司法所建設取得突破性進展。截止目前,按照國務院《中西部地區“兩所一庭“建設規劃》規定“鄉鎮司法所建設按每所120平方米的標準規劃,辦公用房具備所長室、工作人員辦公室、調解室、檔案室功能佈局,製作安裝統一的司法行政機構外觀標識、公示欄、宣傳欄,配備必要的辦公設備;工作人員由3名以上專(兼)職司法助理員組成”的要求,我縣堅持按照“一鄉(鎮)一所”的設置原則,全面完成了全縣56個鄉鎮司法所的建設規劃編制工作,並於XX年、XX年率先實施了新政等15個鄉鎮司法所國債建設項目;今年又採取聯建、改建、劃拔等方式啓動實施了41個新增司法所建設項目,計劃總投資339萬元、總建築面積4920平方米,目前已開工建設38個,其中已建成20個、在建18個,佔項目總數的93%。

(一)中央下達國債及預算內投資司法所建設項目實施情況。XX年中央下達我縣11個基層司法所辦公用房建設國債計劃項目,XX年又下達中央預算內投資建設司法所項目4個。縣人民政府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和國債項目管理要求,督促縣司法局認真組織實施,切實加強項目管理,使有限的資金髮揮更大效益,確保高標準、高質量、快速度完成項目建設任務。截止XX年底,全縣已完成項目投資119.4萬元(其中國債資金109.4萬元,災後建設資金10萬元),劃拔、購買業務用房58間、1530平方米,並進行維修加固和添置辦公設施,基本建成了新政、金城、土門、觀紫、先鋒、三蛟、復興、永樂、大寅、日興、馬鞍、丁字橋、柳埡、義路、立山15個鄉鎮司法所。目前,新政等11箇中心鎮司法所軟、硬件建設已基本達到省級規範化司法所建設標準。

(二)XX年度41個新增司法所建設項目實施情況。今年以來,縣人民政府認真貫徹落實省、市有關新增“兩所一庭”建設的部署要求,陳科縣長先後4次召集縣級相關部門負責人進行專題研究,組織制定了《中共xx縣委辦公室、xx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全縣新增“兩所一庭”建設的實施意見》(儀委辦[XX]31號)、《中共xx縣委辦公室、xx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xx縣第一批新增“兩所一庭”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儀委辦[XX]32號)和《關於研究解決“兩所一庭”建設有關問題的會議紀要》四個文件,並確立了“因地制宜、科學規劃,突出重點、總體推進”的建設原則,力爭年內全面完成全縣41個鄉鎮司法所建設任務。截至目前,五福、二道、回春、三河、大寅、雙盤、中壩、鳳儀、樂興、雙慶、大風、周河、銅鼓、石佛、武棚、義門、合作、來儀、永光、柴井20個鄉鎮司法所建設已基本完工,累計改建房屋96間,建築面積1880平方米,完成投資146萬元;雙勝、賽金、文星、檬埡、大羅、龍橋、板橋、九龍、大儀、瓦子、秋埡、思德、保平、福臨、炬光、碧泉度門、老木18個鄉鎮司法所建設正加緊施工,剩餘的楊橋、張公、燈塔個鄉鎮司法所建設,我局已與相關鄉鎮充分協商,擬採取落實過渡性辦公房的方式建所,確保年底前掛牌運行。

(三)基層司法所隊伍建設管理及運行情況。按照“機構獨立、編制單列、職能強化、管理規範”的司法所規範化建設要求,XX年,縣編委進一步明確了基層司法所的機構設置和人員配置方案,XX年以來,縣人民政府先後選調、招考了13名公務員充實到鄉鎮司法所工作,符合條件的基層司法所所長可享受正科級或副科級待遇。司法局制定了基層司法所規範化建設制度及目標管理考評細則,明確了基層司法所所長及其他工作人員的工作職責,使基層司法所逐步步入了規範化管理軌道。目前,全縣大多數正式投入使用的鄉鎮司法所基本做到了規章制度上牆、人員職責明確、檔案資料齊全、工作規範有序。據統計,XX年全縣司法所共向當地黨委、政府提出司法建議36條,其中被採納25條,採納率達69.4%,協助基層政府依法依規制發規範性文件63件,開展法制宣傳24場次,調解各類民間糾紛343起,制止羣體性上訪65次、羣體性械鬥17次,落實 “兩勞”釋放人員幫教措施,重新犯罪率僅1.6%,爲基層政府依法行政起到了參謀助手作用,爲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作出了積極的貢獻。復興司法所所長何耀宗被省、市推薦爲司法部表彰的模範司法所所長人選。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強領導,健全機構。爲加快基層司法所建設進度,縣人民政府成立了由縣長任組長,常務副縣長、分管副縣長任副組長,縣紀委、政府辦、政法委、司法局、財政局、發改局、人事局、建設局、國土局、物價局、環保局等縣級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爲成員的建設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政法委分管副書記兼任辦公室主任,同時還分別成立了由縣級相關領導任組長的土地徵用、規劃設計、立項招標、項目施工管理、技術質量監督、司法助理員招錄等6個建設工作組,明確了職責,細化了舉措,規定了時限,保障了基層司法所建設工作有序、有力推進。

(二)因地制宜,統籌規劃。爲準確把握基層司法所的選址佈局、建設規模、建設方式,縣政府辦組織國土、建設、財政、政法等相關部門深入全縣各鄉鎮調查,全面掌握當地的治安維穩形勢、經濟發展水平、閒置國有資產和國有土地徵用情況,根據鄉鎮閒置國有資產的具體情況,合理確定建設方式。凡鄉鎮有閒置國有資產且符合司法所建設要求的,縣人民政府適當作價補償劃轉用於司法所建設;凡鄉鎮沒有閒置國有資產且閒置資產達不到建設要求的,儘可能與派出所統一規劃設計新建。凡屬新建的司法所,全部實行行政劃撥供地。其中有國有土地指標的鄉鎮,司法所在現有國有土地範圍內選址建設;沒有國有土地指標的,則根據轄區治安維穩情況、交通狀況、人口分佈等情況確定新建地址。

(三)多措並舉,綜合

施策。按照基層司法所建設項目的性質和特殊要求,縣人民政府認真研究制定了一系列優惠政策。一是凡適合改建司法所的鄉鎮閒置國有資產,一律由縣財政對劃轉資產規範評審後按評審價格三分之一的標準提出補償方案送縣人民政府審批後執行。二是對建設過程中涉及的收費項目優惠辦理,其中屬全額撥款行政事業單位的收費項目全部免收,所有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的收費項目按照最低標準收取;凡涉及中介機構收費的,將司法所、派出所、法庭建設項目打捆與中介機構協商,努力降低收費標準。三是在辦理手續時,縣級相關部門特事特辦,及時審批、辦理。同時,各鄉鎮黨委、政府主動協調解決建設中的各種具體問題,爲司法所建設營造了良好的建設環境。四是多方努力,籌措建設資金,縣發改、財政、政法、司法等部門加強銜接、溝通,及時向省、市主管部門彙報工作,積極爭取中央、省、市項目建設資金。在國家、省、市項目資金未到位前,縣人民政府積極調整支出結構,現已籌集資金300餘萬元墊資建設司法所,並已撥付70餘萬元用於前期徵地補償、地勘、“三通一平”、工程建設和改建裝修等工作,並根據工程進度及時追加撥付後續建設資金,確保了工程進度。

(四)落實責任,嚴格督查。一是建立縣級領導包片制度。按照我縣行政區劃和“相對集中、方便管理”的原則,在抓好面上整體工作的同時,縣人民政府將司法所建設督查指導任務分解落實到縣級相關領導,包乾到片,責任到人。二是簽訂目標責任書。縣人民政府將司法所建設列爲重點工程,納入年度目標管理,與各鄉鎮、縣級相關部門簽訂了目標責任書,明確了責任要求。三是強化督查督辦制度。由縣目標督查辦牽頭,從縣政府辦、紀檢監察、組織、政法等部門抽派工作人員組成督察組,不定期深入各鄉鎮、縣級相關部門分線、分片專項督查,重點督查各級各有關部門主要領導抓此項工作的情況、工程啓動及進展情況和質量檢測情況等。目前,縣目標督查辦已編髮督查通報3期。四是嚴格實行問責制度。縣人民政府對全縣司法所建設工作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制和責任倒查制,凡因領導不重視、責任不明確、措施不落實,致使建設任務不能如期完成、影響整體進度的,一律嚴追有關責任人的責任,並對單位實行年度綜合目標“一票否決”。

三、存在的問題及下步打算

尊敬的各位副主任,雖然我縣鄉鎮司法所建設正紮實、有序實施,但仍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一是司法助理員編制嚴重缺乏。按照省、市有關“鄉鎮司法所一般應配備5名司法助理員,其中專職人員不少於3人”的要求,我縣56個鄉鎮司法所至少應配備168人,而目前我縣僅有編制16個,實際配備13人,尚缺編152個,缺額155人。二是鄉鎮司法所公用經費保障難以完全到位。省財政廳、司法廳雖然制定了基層司法行政機關公用經費、人民調解經費保障標準,但目前尚未下撥這方面補助資金,在今年我縣正式實施公務員津補貼政策、義務教育績效工資制度和全面啓動災後恢復重建、南(部)巴(中)高速公路儀隴段等一大批建設項目的大背景下,縣財政收支矛盾異常突出,目前鄉鎮司法所公用經費尚不能足額到位。三是個別司法所建設還存在薄弱地方。已投入使用的司法所有的管理機制還未理順,有的辦公設施較爲滯後,不能完全符合司法所規範化建設的要求。四是辦公用房產權過戶有一定困難。少數司法所購買的基層單位辦公房,屬於國有資產或集體資產,由於歷史等諸方面原因,目前辦理產權證書還存在着一定困難。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們一定按照各位領導的指示,積極做好向省、市相關部門的彙報工作,力爭司法所建設及相關補助資金儘早到位,司法助理員儘快配齊,同時進一步加強基層司法所建設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工作,確保年內圓滿完成省、市下達給我縣的司法所建設目標任務,以優異的工作業績回報各位領導的關心、幫助與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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