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社會實踐報告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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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法學家塞爾蘇斯曾說過:“法乃善與正義之科學。”( jus est ars boni at aepui) 然而對於善與正義的把握卻離不開經驗的積累。甚至有人毫不誇張地說:法律的生命在於經驗。

法律社會實踐報告3篇

對於一個研讀法律的學生來說,只是具備了一定的理論功底還是遠遠不足以解決實踐中出現的許許多多法律問題。法學不僅僅是一門科學,它更是一種技巧,一門藝術,需要我們在實踐中不斷地摸索與積累經驗。因而,對於我們這些整天呆在象牙塔的大學生來說,暑假的實踐活動就顯得猶爲重要了。

正是抱着這樣的信念,我於今年的暑假在揭陽市榕城區檢察院開始了爲期一個月的實踐之旅。

一個月的實踐生活,說長不長,說短不短,雖無承擔過什麼重要的工作,但卻也堅守本職,勤於學習,在平平淡淡的忙碌之中學到了許多書本上學不到的東西與做人的道理。

謹小慎微——閱卷篇

還記得剛去檢察院公訴科實踐那會兒,科長曾經送了四個給我,即“耐心、謹慎”,並希望我能夠在這一個月內跟隨檢察官們熟悉業務並學有所獲。我把這四個牢牢地記在心中,也從中獲益良多。

我們知道,按照我國的法律,刑事訴訟可以劃分爲偵查、起訴、第一審、第二審和執行等階段,此外還有死刑複覈與審判監督等特殊程序。可以說,刑事訴訟從開始到結束,是一個不斷向前運動,逐步發展的過程。而在這些階段中,審查起訴階段可謂是一個承前啓後,對於刑事案件正確處理起着極爲重要作用的階段。

在審查起訴階段,偵查機關會將在偵查階段中調查、蒐集得到的各種證據材料和其他證明文件、文書製作成案卷移送到檢察院。而這些案卷又會由公訴科的其中一位檢察官進行專人審查,然後再進行集體討論,最後由檢察長決定是否起訴。在審查起訴這一短短的一個月期限中,主辦檢察官要承擔閱卷、提審、製作起訴書、公訴書等許多的工作,所以非常地忙碌。而所有的工作都需要有足夠的耐心與謹慎,不能出一點差錯,特別是閱卷這一道工作,更是如此。

閱卷是整個審查起訴階段的基礎,它是主辦檢察官全面深入地瞭解案情,弄清案件性質的前提。每一個案卷的全面審閱都要花費主辦檢察官大量的精力與時間。

正因爲這工作的繁雜,所以更需要使工作有條不紊地進行。在這個階段我主要的工作就是填寫每一個送到公訴科案件的案卡,總結每個案件的案情,而這些要根據偵查機關製作的起訴意見書以及犯罪構成四要件來填寫。我的另一個工作就是在檢察官閱卷之後確定移送法院的主要證據的清單後,按照清單的要求複印案卷。這兩件工作,對於我們這些實踐生來說,都不算很難,但卻很容易會產生厭煩的情緒,因此這個時候更需要耐心與謹慎。爲了不加重檢察官們繁重的工作以及爲了使工作不致出錯,我每一次做這些工作的時候,都會很小心謹慎地去完成,並在工作的過程中向檢察官學習對案件的定性與對主要證據的把握,從而加深對我國刑法以及刑訴法的學習與理解。

也正因爲我工作的認真與負責,使檢察官們對我的信任與日俱增,從而也使我能夠更多地參與到審查起訴的工作中,學到更多的知識與經驗。

審訊的藝術——提審篇

我們常說,要和犯罪分子鬥智鬥勇。當檢察官面對形形色色的犯罪嫌疑人時,一場對峙就這樣無聲無息地拉開了序幕。正所謂人心莫測,在檢察官們看來,每一場對峙就是一次心靈的較量。而善於把握人心,在心理碰撞中佔據主導優勢,善於設定有效的審訊提綱則是審訊的關鍵所在。這是一種審訊的藝術,沒有定式卻有規律可遁。

與偵查階段的審訊不同,審查起訴階段的訊問重點在於通過訊問直接聽取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辯解,從而進一步覈實他在偵查期間所作的口供的可靠性,分析其口供與證據有無矛盾,查清案情,瞭解掌握犯罪嫌疑人的思想動態和認罪態度等等。而犯罪嫌疑人的訊問筆錄將爲檢察官正確認定案件性質、起草起訴書與出庭支持公訴提供非常重要的參考。

但是一般說來,犯罪嫌疑人總會存在着一種僥倖的心理,認爲只要自己什麼都不說或者把什麼責任都推給別人,自己就不會被判刑,所以犯罪嫌疑人口供不穩定或者翻供的情況其實很常見。

我記得我就曾遇到過一個姓陳的涉嫌職務侵佔罪的犯罪嫌疑人。其主要案情是這樣的:陳某是某五金塑料廠的倉庫管理員,他利用自己持有倉庫鑰匙之機,夥同黃某、沈某二人經事先密謀,於某日凌晨一點多竄到該五金塑料廠盜走該廠倉庫庫存的30包塑料粒,價值人民幣1萬多元。後又僞造被盜現場,試圖掩人耳目。經過公安機關的偵查,查明被盜現場繫有人僞造,而且在黃某與沈某二人的家中發現被盜走的30包塑料粒。在偵查階段,公安機關將持有倉庫鑰匙的陳某作爲犯罪嫌疑人,並對其進行了訊問,但陳某一直否認自己有參與其中,並時翻時供。在送到檢察院的時候,曾被退回補充偵查一次。

在我們剛訊問他的時候,陳某一直持着一種不合作的態度,把什麼責任都推得一乾二淨,推說自己與黃某與沈某不相識。這時方檢察官(本案的主辦檢察官)並沒有爲犯罪嫌疑人不合作的態度而感到不耐煩,反而不動聲色地問道:“當天晚上案發的時候,你在何處,做些什麼?”

答:我在家裏睡覺。

問:失竊之後你第二天回到廠裏爲什麼在沒有人告訴你之前你就知道失竊的是塑料粒?

答:我估計的,因爲倉庫存放的大多爲塑料粒。

問:根據我國的法律,即使沒有被告人的供述,證據充分確實的,也是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的。所以希望你慎重考慮一下你說的話。

答:清楚。

問:那該廠值班保安在當晚案發時見到你與黃、沈二人匆匆離開該廠又是怎麼回事?

答:……(陳某沉默)

問:現在偵查機關通過勘查證實倉庫的窗戶鐵桿繫有人從倉庫裏面用工具弄斷的,而倉庫的門卻沒有被撬的痕跡,能夠這樣做的只能是擁有鑰匙的人,否則是很難的。你又怎麼看待的呢?

……

一連串的發問,問得犯罪嫌疑人啞口無言,在經過激烈的心理鬥爭之後,陳某終於不得不低頭認罪,承認了自己夥同黃某、沈某作案的事實。

一場沒有硝煙的鬥爭就這樣以代表國家公訴機關勝利而告終,而作爲代書記員的我也終於舒了一口長長的氣。

寶劍鋒自磨勵出——法庭辯論篇

19世紀美國著名律師威爾曼(francis l wellman)曾說過:從事法庭辯論的律師需要有出衆的天賦、邏輯思考的習慣,對廣泛常識的清晰排氣、無窮的耐心和自制力,對與案件相關知識的精湛理解、極度的謹慎以及最重要的——質證過程中敏銳地揭露證詞弱點的能力。

威爾曼這些話雖然是對律師來說,但其實對於同在法庭上辯論的公訴人(即檢察官)與辯護律師都是同樣適用的。

是的,在法庭辯論中,公訴人與辯護律師往往會就案件中存在的事實和法律問題展開激烈的辯論。面對辯護律師的步步緊逼,面對法庭上的風雲突變,公訴人如何練就處變不驚,沉着應戰的硬功夫?

正所謂萬丈高樓從地起,臺上一分鐘,臺下十年功。在跟隨檢察官辦案出庭的這段時間裏我深深地體會到了經驗積累與全面熟悉案情充分準備的重要性。

對於每一個接手的案子,檢察官都要對其進行全面地審查、把握好案件的事實關、證據關、定性關,弄清每個案件的起因,犯罪嫌疑人的動機、目的、手段,犯罪行爲的危害、後果。

當做完這些工作之後,檢察官還要精心地製作起訴書和公訴詞。起訴書是公訴人出庭活動的基礎和根據,而公訴詞則是公訴人在法庭辯論階段的先行發言,是對起訴書的補充,起到深入揭露和控訴犯罪的作用。

公訴人在出庭支持公訴,提出證據,控訴犯罪,進行法庭辯論無不緊緊地圍繞着起訴書和公訴詞有條不紊地展開。

再次,在出庭之前,公訴人還應根據提審時犯罪嫌疑人的思想動態和認罪態度作好庭前預測,將引用的法律條款準備齊全,做到有理有據,準確無誤。

做完以上的準備工作以後基本上就可比較自信地出庭了。但是庭審情況風雲突變的情況還是時有發生的,如被告人突然翻供,證人改變證言,辯護人提出了預想以外的問題和證據等等預料不到的情況。這個時候,公訴人的長期經驗積累以及對案情的熟悉就顯得非常重要了。

我記得當時一位經驗豐富的主訴檢察官曾說過這樣的一句話:膽是練出來的,只有作好充分準備,全面深入地把握案情,才能逐漸克服怯庭心理。這就是從實踐中總結出來的真知灼見,值得我們深思。

閱卷時的耐心與謹慎,審訊時的巧妙與邏輯,庭審時的充分準備與冷靜機智,這已不單單是法律知識的簡單運用,更是心理與智力的雙重考驗。

一個月的實踐,使我積累了寶貴的實踐經驗;一個月的實踐使我認識了自己的不足;一個月的實踐更使我堅定了自己前進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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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理論學習結束之後,我進入社會進行社會實踐。將自己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向實踐方面轉化,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

此次實踐,主要崗位是審查起訴科,因此主要實踐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訴訟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實踐中,我參加了幾起案件的開庭審理,認真學習了正當而標準的司法程序,真正從課本中走到了現實中,從抽象的理論回到了多彩的實際生活,細緻的瞭解了公訴起訴的全過程及法庭庭審的各環節,認真觀摩一些律師的整個舉證、辯論過程,並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適用及適用範圍。跟隨幹警提審,覈實犯罪事實,探詢犯罪的心理、動機。真正瞭解和熟悉了我國的公訴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職能,同時還配合公訴人員做好案件的調查筆錄和庭審筆錄,做好案卷的裝訂歸檔工作。

“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暫的實踐過程中,我深深的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在實際運用中的專業知識的匱乏,剛開始的一段時間裏,對一些工作感到無從下手,茫然不知所措,這讓我感到非常的難過。在學校總以爲自己學的不錯,一旦接觸到實際,才發現自己知道的是多麼少,這時才真正領悟到“學無止境”的含義。這也許是我一個人的感覺。不過有一點是明確的,就是我們的法學教育和實踐的確是有一段距離的。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需要理論的指導,但是法學的發展是在實踐中來完成的。所以,我們的法學教育應當與實踐結合起來,採用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辦學模式,具體說就是要處理好“三個關係”:即課堂教育與社會實踐的關係,以課堂爲主題,通過實踐將理論深化;暑期實踐與平時實踐的關係,以暑期實踐爲主要時間段;社會實踐廣度與深度的關係,力求實踐內容與實踐規模同步調進展。在實踐過程中,也發現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國政府爲推進法治建設而進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動,取得了很大成就。人們的法制觀念、法律意識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與廣度上還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時候,人們對有些法律條文是知道的,但卻不知道如何適用它,以至於觸犯法律;有時候人們對兩個以上不同法律對同一問題的規定不明白,不知道該適用哪一部法律。一些案例表明我們的普法活動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實際,真真正正的讓人們瞭解法律、法規的含義。並在這個基礎上,逐步確立人們對法律的信仰,確立法律神聖地位,只有這樣法治建設纔有希望。再有一個問題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實踐中所接觸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後出生的,甚至有兩個犯有搶劫罪的被告人是八七年的。不考慮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從社會大環境來說,我覺得社會也有一些責任的。從八十年代初改革開始到八十年代末,這是一個重大變革的時期。這一段時間對精神文明建設有些放鬆,也就是說,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時期就有可能已經沾染上了一些不良習氣。所以說,教育從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個口號,要真正落到實處。

“千里之行,始於足下”,這近一個月短暫而又充實的實踐,我認爲對我走向社會起到了一個橋樑的作用,過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經歷,也是一個重要步驟,對將來走上工作崗位也有着很大幫助。向他人虛心求教,遵守組織紀律和單位規章制度,與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處世的基本原則都要在實際生活中認真的貫徹,好的習慣也要在實際生活中不斷培養。這次實踐也讓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關係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學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與人相處是現代社會的做人的一個最基本的問題。對於自己這樣一個即將步入社會的人來說,需要學習的東西很多,他們就是最好的老師,正所謂“三人行,必有我師”,我們可以向他們學習很多知識、道理。

學習法律的最終目的是要面向羣衆,服務大衆,爲健全社會法治,爲我們的依法治國服務的。高等法學教育在推進法治建設過程中擔當着重要的角色,其培養的具備一定基本理論知識,技術應用能力強、素質高的專業技能人才,將在社會上起到重要作用。現代的社會是一個開放的社會,是一個處處充滿規則的社會,我們的國家要與世界接軌,高素質法律人才的培養必不可少。因此,對人才的培養,應當面向實際,面向社會,面向國際。法學教育本身的實踐性很強,所以採用理論聯繫實際,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辦學模式是比較可行的,大學的法學院應當與公、檢、法、律師事務所等部門建立良好的關係,定期安排學生見習,讓學生更好的消化所學的知識,培養學生對法學的興趣,避免畢業後的眼高手低現象,向社會輸送全面、合格、優秀的高素質法學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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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次的暑期社會實踐確實讓我增長了不少見識,讓我認識到了社會的一面,認識到了自己的渺小,短短的兩個星期對我來說真是受益匪淺啊。

我所實習的單位是我家鄉的一個xx區人民法院所屬的一個基層法院——xx人民法庭。在實踐老師的教導下,讓我深深感到作爲一民法官是多麼的令人驕傲,在這裏我不僅找到學術理論體現和驗證,更能找到一種神聖的使命感。

通過實習,我在我的專業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鞏固並檢驗了自己2年來來本科學習的知識水平。實習期間,我瞭解了大量庭審案件從立案到結案的全過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過程中我還擔任了具體的案卷整理工作,並且對部分參與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間,我進一步學習了相關法律知識,對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時注意在此過程中將自己所學理論與實習實踐有機結合起來。實習結束時,我的工作得到了實習單位充分的肯定和較高的評價。

實習期間我主要對以下案件進行了深入研究,參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審判的過程,並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見。

一、 買賣合同起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

這是我第一次看見簡易程序在審理案件中的具體運用。這個案件案情清晰,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爭議不大,xx人民法庭屬基層法院,符合簡易程序的條件。在整個審理過程中,只有一名審判員,我們趁之爲法官,原告和被告的當事人都沒有到場,雙方都由各方的代理律師出席,法庭還有一名書記員,負責記錄法庭審理整個案件過程。我便出席了這一場法庭審理。先讓我敘述一下案件的梗概。

原告:製造機動車公司(公司名稱不是記得很清楚,下面只好用原告被告來代替了)

被告:代理銷售機動車公司

原告與被告系合作伙伴關係,在去年就將原告公司製造的機動車運輸給被告,被告訴稱資金週轉不靈,希望原告能晚些要求付清貨物的全部貨款,可是直至今年,被告還未將貨款付清,幾經原告的追討,被告仍然沒有全部償還,還有

1萬6千元的貨款,原告認爲被告沒有合作誠意,便提起訴訟。

雙方爭論的焦點是,被告曾還了XX元給原告,原告稱沒有收到。被告還提出原告的貨物不符合雙方訂立合同的質量標準,所以才遲遲未將貨款付清。

經過法庭的審理:被告所稱曾匯款給原告XX元,事實上,收款人的姓名不是原告並且是一個與原告素不相識的人,可見被告提供的證據並不符實。第二個焦點是產品的質量問題,在這件事情上,被告拿出了許多信件稱是客戶反映質量出現問題,要求退貨,被告還稱曾致函給原告要求退換有質量問題的產品,原告對被告的這些證據提出質疑,因原告當事人沒有出席法庭不能確認事實真僞,要求與當事人求證後給予答覆。

在整個審理過程中,審理時限很短,而且感覺開庭審理只是走下過場,法官對於此案如何判早有結論。

通過這起適用簡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審理,我看到雖然審理時限很短,必備的程序卻很完備的,法院在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認爲法院在庭審制度方面還是存在一些缺陷的,就拿這起案件來說,被告拿出的證據並不充分,法官亦認爲如此,這樣的民事經濟案件很大程度上是可以雙方調解的,並不必弄得要上法庭,在場的兩爲律師也希望雙方當事人能夠各退一步。儘管這次法官沒有作出判決,但是後來的一些場面上的事情還要繼續下去,也就是我上面所說的走下過場。不過從案件的側面來說,我發現現在的人都懂得用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利益,說明現代社會的文明程度高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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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次的暑期社會實踐確實讓我增長了不少見識,讓我認識到了社會的一面,認識到了自己的渺小,短短的兩個星期對我來說真是受益匪淺啊。

我所實習的單位是我家鄉的一個濱湖區人民法院所屬的一個基層法院——太湖人民法庭。在實踐老師的教導下,讓我深深感到作爲一民法官是多麼的令人驕傲,在這裏我不僅找到學術理論體現和驗證,更能找到一種神聖的使命感。

通過實習,我在我的專業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鞏固並檢驗了自己2年來來本科學習的知識水平。實習期間,我瞭解了大量庭審案件從立案到結案的全過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過程中我還擔任了具體的案卷整理工作,並且對部分參與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間,我進一步學習了相關法律知識,對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時注意在此過程中將自己所學理論與實習實踐有機結合起來。實習結束時,我的工作得到了實習單位充分的肯定和較高的評價。

實習期間我主要對以下案件進行了深入研究,參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審判的過程,並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見。

一、 買賣合同起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

這是我第一次看見簡易程序在審理案件中的具體運用。這個案件案情清晰,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爭議不大,太湖人民法庭屬基層法院,符合簡易程序的條件。在整個審理過程中,只有一名審判員,我們趁之爲法官,原告和被告的當事人都沒有到場,雙方都由各方的代理律師出席,法庭還有一名書記員,負責記錄法庭審理整個案件過程。我便出席了這一場法庭審理。先讓我敘述一下案件的梗概。

原告:製造機動車公司(公司名稱不是記得很清楚,下面只好用原告被告來代替了)

被告:代理銷售機動車公司

原告與被告系合作伙伴關係,在去年就將原告公司製造的機動車運輸給被告,被告訴稱資金週轉不靈,希望原告能晚些要求付清貨物的全部貨款,可是直至今年,被告還未將貨款付清,幾經原告的追討,被告仍然沒有全部償還,還有

1萬6千元的貨款,原告認爲被告沒有合作誠意,便提起訴訟。

雙方爭論的焦點是,被告曾還了xx元給原告,原告稱沒有收到。被告還提出原告的貨物不符合雙方訂立合同的質量標準,所以才遲遲未將貨款付清。

經過法庭的審理:被告所稱曾匯款給原告xx元,事實上,收款人的姓名不是原告並且是一個與原告素不相識的人,可見被告提供的證據並不符實。第二個焦點是產品的質量問題,在這件事情上,被告拿出了許多信件稱是客戶反映質量出現問題,要求退貨,被告還稱曾致函給原告要求退換有質量問題的產品,原告對被告的這些證據提出質疑,因原告當事人沒有出席法庭不能確認事實真僞,要求與當事人求證後給予答覆。

在整個審理過程中,審理時限很短,而且感覺開庭審理只是走下過場,法官對於此案如何判早有結論。

通過這起適用簡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審理,我看到雖然審理時限很短,必備的程序卻很完備的,法院在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認爲法院在庭審制度方面還是存在一些缺陷的,就拿這起案件來說,被告拿出的證據並不充分,法官亦認爲如此,這樣的民事經濟案件很大程度上是可以雙方調解的,並不必弄得要上法庭,在場的兩爲律師也希望雙方當事人能夠各退一步。儘管這次法官沒有作出判決,但是後來的一些場面上的事情還要繼續下去,也就是我上面所說的走下過場。不過從案件的側面來說,我發現現在的人都懂得用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利益,說明現代社會的文明程度高了啊。

二、 一起離婚案

本案中被告在結婚之前就懷有身孕,通過欺詐騙婚。婚後不久就有一女嬰,原告對此懷有疑慮,認爲不是自己的小孩,就帶着自己的孩子到上海一家醫院進行親子鑑定,結果證明該女確實不是本人所生。原告繫於被告的欺騙行爲便起訴,要求與被告離婚。財產均分。

法庭判決同意離婚,在分割財產時,照顧到女方的利益,作出了公平的判決,可是女方的父親認爲法庭的判決有失公正,不斷的到法院進行干擾,法院工作者告之正確的解決途徑他不採用,給法院工作帶來了很多的不便。

通過此案不由得聯想起新實行的《婚姻登記條例》在簡化婚姻登記程序給人們帶來方便的同時,又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婚姻的風險,一系列的問題也將隨之而來。政府和個人誰該承擔婚姻風險?個人在婚姻風險中如何自我保護?政府又如何加強管理降低婚姻風險?我想,這些問題應該是新條例所做的改革出臺後,作爲法律工作者和行政工作者應該考慮的問題。

在實習過程中還有些其它的案件也讓我學到了很多東西。在兩個星期的實習時間裏,我基本上掌握了案卷的整理、清卷、訂卷、貼封條等工作具體操作細節,這一系列的事情可都是要認真細緻的,目錄上要寫好案號,原告,被告,事由等等,判決還是調解不能寫錯,案卷一定要分正卷副卷,並且案卷的內容還要按照證據材料,法庭材料整理好,將它們裝訂好,貼上封條。看着自己的案卷整理好真是很高興。

在實踐中我鞏固了一些司法文書如執行通知書、換押證、上訴函、開庭公告、提押票、傳票等的書寫;進一步鞏固了一些具體的司法程序知識如: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庭審的簡易程序、普通程序。

同時我還主動要求參與外調工作和法院工作人員一起進行送達,還參與財產保全。

這次實習是我大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經歷,其收穫和意義可見一斑。通過實習,我將自己所學的知識應用於實際的工作中.理論和實際是不可分的,在實踐中我的知識得到了鞏固,解決問題的能力也受到了鍛鍊;本次實習開闊了我的視野,使我對法律在現實中的運作有所瞭解,也對專業用語有了進一步的掌握;此外,我還結交了許多法官和律師朋友,我們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進,從他們身上我學到很多爲人處世的方法,這些都是在書上學不到的。在整個實習過程中,作爲一個淮師學生,我竭力成爲一名淮師文化的使者,向社會各界的朋友們介紹淮師,使他們走近淮師,瞭解淮師。

最後,我想借此機會,再一次向爲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濱湖區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及我的實踐老師,在實習過程中幫助我的朋友、我的同學致以衷心的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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