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時期黨員思想行爲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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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章規定的黨員義務和權利,共同成爲黨員的具體行爲規範,成爲衡量黨員是否合格的重要尺度。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整理的3篇新時期黨員思想行爲規範,歡迎大家閱讀。

新時期黨員思想行爲規範

新時期黨員思想行爲規範一

爲切實踐行“三嚴三實”要求,規範自身行爲,樹立爲民、務實、清廉的良好形象,根據《黨章》、《公務員法》、《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環境保護部、省環境保護廳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行爲規範。

一、始終堅持講政治,自覺守紀律守規矩。嚴格遵守黨章、法律,堅定“三個自信”,保持政治定力,忠誠可靠,旗幟鮮明,堅決維護黨的權威,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必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決維護黨的團結,堅持五湖四海,團結一切忠實於黨。

二、嚴格落實首問負責、限時辦結制等效能建設制度,熱情高效爲羣衆服務;嚴格執行環境標準,遵循環境監測規範,保證監測質量,做到數據公正;自覺養成“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習慣,切實規範自由裁量權。

四、始終堅持敢擔當,自覺堅持有權不任性。堅持按本色做人、按角色辦事,權爲民所用、情爲民所繫,利爲民所謀;強化環保資金項目監管,守住資金安全“底線”和預防腐敗“紅線”;項目審批、環境執法、幹部選拔、評先樹優,重導向、守規矩、講程序,公平公正,敢於抵制各種不正之風;嚴禁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以指定、授意、暗示等方式影響環評審批、項目資金分配或干擾正常的環境監管、執法和固廢管理活動的行爲。

五、始終堅持求落實,自覺堅持務實創新。始終保持抓鐵有痕、踏石留印的勁頭幹工作,狠抓落實、善抓落實,帶頭講執行、抓落實、重實幹、辦實事、求實效,確保每項政策規定、任務要求落地見效;治庸提能、治懶正氣、治散聚力、治浮定神、治拖增效,自覺做到特別講大局、特別講奉獻、特別講紀律、特別講付出,堅持用改革的思維分析問題、用創新的舉措破解難題、求實的標準檢驗工作。

六、始終堅持重服務,自覺做到親民愛民。大力弘揚黨的優良作風和中國環保精神,忠實踐行黨的宗旨,堅持經常性走基層活動,問政於民、問計於民、問需於民,解民憂、解民怨、解民困,平等待人、以情感人、服務敬人,杜絕盛氣凌人,杜絕衙門作風,杜絕欺上瞞下,弄虛作假,爭做“信念堅定、爲民服務、勤政務實、敢於擔當、清正廉潔”的好乾部。

七、始終堅持能吃苦,自覺做到勤奮敬業。

新時期黨員思想行爲規範二

爲深入學習貫徹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切實加強和改進黨的建設,使廣大黨員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始終發揮共產黨員在各項工作中的先鋒模範作用,特制定以下行爲規範,望全體共產黨員遵照執行。

一、認真學習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堅持理論聯繫實際的學風,學政策、學科學、學技能,做勤奮學習、善於學習的模範,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質和業務工作能力。

二、堅定共產主義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信念,矢志不移地爲實現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基本綱領而奮鬥,樹立科學的發展觀,立足本職,紮實工作,做實踐“三個代表”的推動者,積極參與學校改革和知識創新,知難而進,勇於探索,做帶頭創新的先鋒,促進創新的骨幹和模範。

三、積極參加黨組織的活動,切實履行黨員義務。遵守黨的紀律,克服個人主義、自由主義,規範自己的言行,光明磊落,想大事,謀大局,幹大業,永葆共產黨人的先進性。

四、加強組織觀念,積極維護黨的團結統一,堅定地同黨中央保持一致。堅持黨和人民的利益高於一切,個人利益服從黨和人民的利益,克已奉公,廉潔自律,樹立共產黨人的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政績觀,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

五、每個共產黨員要在自己的崗位上起帶頭作用、表率作用,愛崗敬業,唯實求真,拼搏進取,創新奉獻,出色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努力創造一流業績。

六、認真宣傳黨的各項方針、政策,積極主動開展思想政治工作,維護團結穩定大局。密切聯繫羣衆,反映羣衆的意願,幫助羣衆解決困難,帶領羣衆積極投身於改革創新和各項工作。

七、積極帶頭參加學校文化建設,樹立以科教興國爲己任,以創新爲民爲宗旨的價值理念和科學求實的精神。帶頭信守職業道德規範,促進科學精神和人文精神的融合,增強崗位創新意識,做具有時代特色的共產黨員。

八、始終保持堅持不懈的奮鬥精神,樹立科學的世界觀和爲國富民強作貢獻的高尚人生觀,保持共產黨人崇高的道德情操。自覺遵守黨紀國法,保守黨和國家機密,模範地執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九、堅持原則,實事求是。積極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勇於糾正工作中的缺點和錯誤,敢於同各種不良風氣和腐敗現象做鬥爭。

新時期黨員思想行爲規範三

新時期的共產黨員標準,就是黨章規定的第一、二、三、四條。

(1)黨章第一條規定:“年滿十八歲的中國工人、農民、軍人、知識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承認黨的綱領和章程,願意參加黨的一個組織並在其中積極工作、執行黨的決議和按期交納黨費的,可以申請加入中國共產黨。”這一條是申請入黨的條件,也是對共產黨員的起碼要求。這一條包含了四層意思:

第一,年滿十八歲的中國工人、農民、軍人、知識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纔有資格申請入黨,這裏一是要求申請入黨的必須年滿十八歲;二是申請入黨的人必須是具有中國國籍的公民;三是申請入黨的人必須是工人、農民、軍人、知識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

第二,必須承認黨的綱領和章程。我們黨不是單個黨員簡單相加的鬆散團體,而是根據黨的綱領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組織起來的統一整體,是思想上政治上高度一致的革命組織。黨的綱領,規定了黨的奮鬥目標和實現這個目標的行動路線,是統一全黨思想和行動的最高準則。黨的章程,是黨的最高行爲規範,是黨內政治生活和處理個人與組織、上下級組織之間關係的基本準則。因此,黨員承認黨章黨綱,是黨保持思想和組織一致的前提。

第三,必須參加黨的一個組織並在其中積極工作、執行黨的決議。參加黨的一個組織,是指黨員必須編入黨的一個支部、小組或特定組織,並在其中參加組織生活,接受領導和監督。

積極爲黨工作,是指黨員除了積極從事自己的社會職業外,還有義務擔負黨組織分配的其他工作。每個黨員都要自覺接受並盡心盡力地完成黨組織分配的任務。黨的決議一經形成,每個黨員都必須毫無例外地執行。如有不同意見,可以保留,也可以向上級黨組織直至中央反映,但在行動上必須執行,不得采取各取所需和陽奉陰違的態度,不得各行其是。這對維護黨的團結統一,提高黨的戰鬥力是十分必要的。 第四,必須按期交納黨費。這不僅是從物質上、經濟上幫助黨的一種行動,是黨員關心黨的事業的表現,而且是檢驗黨員組織觀念的標誌。因此,黨員必須按期自覺地交納黨費。

(2)黨章第二條規定:“中國共產黨黨員是中國工人階級的有共產主義覺悟的先鋒戰士。中國共產黨黨員必須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不惜犧牲個人的一切,爲實現共產主義奮鬥終身。中國共產黨黨員永遠是勞動人民的普通一員。除了法律和政策規定範圍內的個人利益和工作職權以外,所有共產黨員都不得謀求任何私利和特權。”這一條是共產黨員的基本條件。這一條包含三層意思:

第一,共產黨員必須爲實現共產主義制度奮鬥終身。實現共產主義社會制度,是黨的最終奮鬥目標。共產主義理想是共產黨人的靈魂和精神支柱,是共產黨員堅強的革命意志和進取精神的力量源泉。作爲共產黨員,一是要有爲共產主義事業奮鬥終身的信念。這是衡量其是否有共產主義覺悟的中心內容和根本標準。共產黨員只有牢固樹立堅定的共產主義信念,才能不被任何困難所壓倒,纔會產生驚人的毅力和最大的勇氣,爲實現共產主義奮鬥不息。二是要把崇高理想和現實行動緊密結合起來。作爲共產黨員,既要有偉大理想和奮鬥目標,同時也必須具有腳踏實地的精神和最切實的工作。如果只是理想而不做實際工作,是空想家、空談家;相反,如果只有埋頭於事務而沒有共產主義理想,則是庸庸碌碌的事務主義者。所以,共產黨員要把實現遠大目標和完成現實任務結合起來,腳踏實地幹事業。

第二,共產黨員必須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是黨的根本立場和唯一宗旨,是黨一切行動出發點和歸宿。因此,對於共產黨員來說,一是必須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的思想。努力做到服務不是外在的、強制的和被動的,而是內在的、自覺的和主動的;不是虛假的、三心二意的、半心半意的。而是不帶任何條件的、真心實意的、全心全意的。二是必須在行動上堅持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自覺堅持黨的宗旨,立黨爲公,大公無私,公而忘私,自覺抵制資產階級個人主義、享樂主義思想,真正做到革命第一、工作第一、他人第一。在物質利益面前,做到吃苦在前、享受在後,克已奉公,把方便讓給羣衆,困難留給自己;不以權謀私,不假公濟私,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羣衆的利益。在一切困難和危險的時刻,都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奮不顧身,挺身而出,甘願做自我犧牲。

第三,共產黨員必須永遠把自己置於勞動人民普通一員的地位。共產黨員永遠是勞動人民的普通一員,不管黨齡有多長,地位發生多大變化,都不要忘記做“普通一員”。共產黨人在政治、經濟上和社會地位上同人民羣衆一律平等,沒有任何特權,沒有任何特殊利益特殊享受。但決不是說讓黨員把自己降低到普通羣衆的水平和位置,不去發揮模範帶頭作用。如果共產黨員自視特殊,高居羣衆之上,那就得不到羣衆的信任、擁護和支持,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就將成爲一句空話。

(3)黨章第三條、第四條規定了黨員的義務和權利,這是共產黨員的具體標準。八項義務,是黨員應盡的責任,也是黨對黨員行爲的規範和約束。八項權利,是黨賦予黨員在黨內的權力和應當享有的利益,黨員應當珍惜和正確行使這些權利。 爲什麼黨員權利也是共產黨員的條件呢?這是因爲權利和黨員義務是統一的,是互相聯繫、互相依存、相輔相成的,是不可分割的辯證統一整體。黨員如果在黨內不享有應有的權利,也就難以切實履行自己的義務,黨員只想享受權利,不肯履行義務,也就失掉了自己的權利。黨員要想很好地履行義務,就必須正確行使權利;同樣的道理,黨員要想充分享有自己的權利,也必須忠實地履行黨員義務。所以把黨員權利作爲黨員條件,看一個黨員是否認真行使黨章賦予自己的權利,也可以衡量其覺悟和對黨的事業的責任心。因此,黨章規定的黨員義務和權利,共同成爲黨員的具體行爲規範,成爲衡量黨員是否合格的重要尺度。

二、掌握黨員標準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1)要突出政治標準。黨作爲工人階級的先鋒隊,是以共同理想和信念、共同政治目標爲基礎建立起來的政治組織。因此,黨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吸收新黨員都要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這一點不能有絲毫的動搖。目前,一些地方在發展黨員中存在着忽視政治標準的傾向。在考察發展對象時,有的認爲政治標準比較抽象,不能量化,用不着考察了;有的覺得思想覺悟是虛的,不好把握;有的只看能否積極參加社會活動,是否響應黨的號召等一些表面上的東西,而沒有考察思想深處的想法;有的把黨員的政治標準理解爲沒有明顯的錯誤就可以了,等等。這些都是我們在考察入黨積極分子,掌握黨員政治標準上應該注意的問題。

(2)必須克服降低標準的傾向。有些人認爲,現在是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發展黨員的標準也不應那麼高。這種認識是完全錯誤的。對於共產黨來說,黨的性質、奮鬥目標和宗旨並沒有因爲歷史階段的變化而改變。在和平建設時期,如果再降低黨員標準,就等於降低對共產黨員先進性的要求。當然,在發展黨員的實際工作中,也不能要求發展對象十全十美。人無完人,金無足赤,世界上沒有任何缺點毛病的人也是不存在的。但是,發展對象必須符合黨章規定的基本條件。

(3)不用能生產力標準代替黨員標準。一些同志認爲,現在我國的中心任務是搞好經濟建設,發展社會生產力,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因此,只要能賺錢,創造的經濟效益多,就是先進生產力的代表,就應該吸收入黨。這種認識是片面的。作爲共產黨員,首先應該承認黨的綱領,堅持黨的性質,身體力行黨的宗旨。在這個前提下要在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生活中發揮先鋒模範作用。所以,衡量一個人是否具備黨員條件,要全面歷史地看,不能只看一時一事。我們黨現階段的中心任務是搞經濟建設,考察一個人能否入黨,當然要看他對發展社會生產力所作的貢獻,但僅僅憑這一點,並不能表明他就完全具備了黨員條件。他們可以被評爲“勞動模範”、“先進生產者”、“先進工作者”,但“勞動模範”、“先進生產者”、“先進工作者”並不一定都具備黨員條件,這是我們必須把握好的一點。

(4)不能用“比較標準”來代替黨員標準。在實際工作中,有些同志往往在掌握黨員標準時,與身邊的黨員作比較,認爲他比某些黨員強,就具備了黨員條件,就應該發展入黨。這種做法也是不對的,發展某人入黨與身邊黨員相比是允許的,有助於把黨員條件具體化、形象化。但實際上我們有些同志往往把不具備或不完全具備黨員條件的同志作爲標杆,結果把黨的標準比低了,造成了吸收入黨的同志不具備或不完全具備黨員條件。因此,衡量一個同志是否具備黨員條件,不應以身邊的黨員作標準,而應按黨章規定的黨員條件去衡量。這纔是科學的,可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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