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分部信息披露的探討個人自傳

來源:瑞文範文網 2.04W

合併會計報表爲報表使用者提供關於整個企業集團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信息,但是合併報表同時也掩蓋了集團內不同行業、不同地區公司的經營情況,爲了彌補這種缺陷,分部報告便應運而生。我國的分部信息披露工作剛剛起步,人們對分部報告的認識還不足,有關法規還不完善,擬參照國際會計準則和美國會計準則的有關規定,對我國的分部信息披露工作進行探討。

關於分部信息披露的探討個人自傳

一、分部信息披露的必要性

國際會計準則第14號――按分部編報財務報告中將分部信息披露定義爲:按照一個企業的分部,具體說就是按企業的不同行業和經營的不同地區編報財務資料。

首先,由於各個行業分部和地區分部的利潤率、發展機會、未來前景和投資風險可能有很大差別,因此財務報表的使用者需要有分部資料來評定一個多元化經營企業的前途和風險,按分部提供資料的目的,就是向財務報表的使用者提供關於從事多種經營的企業的不同行業分部和不同地區分部的規模大小、利潤貢獻,以及發展趨勢的資料,使他們對整個企業作出更有依據的判斷。

其次,由於母公司與子公司在經營範圍和內容上相差很遠,根據合併報表計算的各種財務比率,如流動比率、存貨週轉率、淨資產收益率等,即不能代表母公司的營運效果,也不能說明子公司的盈利能力,使合併報表的有用性大打折扣。

再次,由於各地區的物價水平不一致,在不同通貨膨脹條件下,幣值也不相等,將不同幣值的報表合併在一起,並不能反映各地的購買力水平;特別是在外匯市場劇烈變動時,合併報表採用單一匯率把多種貨幣摺合成統一貨幣,這種摺合還受匯率、利率和各國經濟政策等多種因素影響。

最後,分部報告能滿足不同層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有時某些財務信息的接受者不是與整個集團有直接聯繫,而是與其中的某一分部有關係,所以分部報告對他們來說更爲相關。他們不但需要了解集團整體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而且更加關心對他們有直接影響的集團中某一分部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二、分部信息披露的基礎

1997年中國證監會公佈的《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內容與格式準則第二號(年度報告的內容及格式)》(以下簡稱準則第二號)規定上市公司應按行業披露分部信息;而國際會計準則以行業和地區作爲分部的基礎,美國會計準則要求企業披露行業分部、國外分部、出口銷售分部和主要客戶分部信息。認爲,最合適的做法應該是按行業和地區分部披露。因爲從企業集團的組織結構來看,有些從事各種經營的企業集團並不是按照行業設計管理體制和報告體系,而是按地區來設計管理體制和報告體系。此外,不同的地區和國家之間政治、經濟、法律、技術、文化等發展不平衡,由此給各個地區分部帶來的機會和風險也不相同,所以一個企業應當分別揭示不同地區的經營活動,幫助信息使用者瞭解各分部的現狀和發展前景。但是,當前,我國證券市場上跨行業的資產重組如火如荼,主營業務多元化成爲一種趨勢,因而按行業披露資料也是十分必要的。證監會不要求按地區分類編制資料,也許是因爲行業分類信息更符合我國國情,更能滿足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三、分部的劃分

1.行業分部的劃分。國際會計準則把行業分部定義爲:一個企業內可以區分的,主要是對企業外部的客戶,分別提供不同的產品或勞務,或者不同類別的相關產品或勞務的各個組成部分。美國的定義與此類似。但國際會計準則和美國會計準則都指出:行業分部的恰當確定終究歸屬於管理上的判斷。

在實務操作上,可以參照政府或其他權威機構制定的標準行業或產品分類。例如,國際標準行業分類將經濟活動分爲17個部60個類別;國際標準產品分類將主要產品分爲10個部69個大類;我國將國民經濟活動分爲16個大行業和87個子行業。企業在劃分行業時應結合實際情況,既不能分得過細,造成信息冗餘;也不能分得過粗,以至無法提供必要的信息。一般而言,企業組織上的組合,如部門、分支機構或子公司,通常是根據企業在管理上的需要來建立的,這些組合常和企業內可以確定的分部相一致,這樣做便於分部資料的編報。此外,企業可以將對外報告中所劃分的分部與向內部高層管理部門和董事會報告時所作的劃分統一起來,以節約信息成本。

2.地區分部的劃分。國際會計準則對地區分部下的定義是:一個企業內可以劃分的,在根據企業特定情況確定的特定地區區域內的國家或國家集團中,經營業務的各個組成部分。地區分部可以根據企業營業的地點或者銷售市場確定,也可以根據這兩者共同確定。美國會計準則對地區分部的界定與此相似。我國公佈的《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制度》把地區分部表述爲:公司所在的省、自治匹、直轄市,這一限制明顯太狹隘。對跨國公司而言,其國外經營既可以整體作爲一個分部,也可以分國別或分區域報告,其具體劃分仍然依賴於管理人員的判斷。

四、報告分部的確定

根據重要性原則,並不是所有的分部信息都要披露。企業應根據實際情況確定需要單獨披露的分部、合併披露的分部以及可以不予披露的分部。我國的《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制度》對此未作規定,準則第二號也只有行業分部的重要性判斷標準。我們可以參照國際慣例完善這方面的法制規範。

1.國際會計準則規定對分部的重要程度可以採用一定的標準,並且合理地限制分部的數目,以免過於繁雜。這些標準可以是佔企業合併收入、或營業利潤、或資產總額的10%。不過這些標準並不是確定編報分部信息的唯一因素。

2.美國會計準則的規定比較詳細:

①對營業額、利潤或可辨認資產佔全公司的營業額、淨收益、或總資產的10%的行業分部應當披露;

②對營業收入或可辨認資產佔全公司營業收入或總資產的10%以上的國外經營分部應予披露;

③如果某一分部不符合上述條件,但管理者認爲需要單獨報告以提高各期報告之間的可比性時,該分部仍可予以單獨報告;

④應報告分部的收入合計應占企業對外銷售收入總額的75%以上,若未能達到這項要求,應加入其他分部,直到達到要求;

⑤單獨報告的分部個數不應超過10個。

3.準則第二號規定“行業收入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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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營業務收入10%(含10%)以上的,應按行業類別披露有關數據。”認爲單一指標可變性強,易於操縱,管理當局容易根據需要,只披露對企業有利的信息;採用多項指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此類現象的發生,保證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在確定可報告分部的界限時,有人建議採用絕對數額,也有人建議將絕對數額與相對數額相結合,即首先規定一個相對較低的百分比,然後劃定一個絕對額下限。認爲分部的重要與否決定於分部指標在總公司指標中的權重,而不是其絕對數額的大小,因此不應採用絕對數指標。同時,爲了防止信息冗餘也可以借鑑國外的做法,規定分部信息的披露數量。

五、分部信息的內容

1.國際會計準則區分重要分部和次重要分部分別規定披露要求。對重要分部提出的要求非常高:企業必須揭示收益、經營成果、資產現值、負債、取得資產成本、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的成本與折舊、每股收益、合資企業投資情況。對次重要分部則要求揭示收益、資產和取得資產的成本。

2.美國會計準則要求對各應報告部分和不單獨報告的合併分部揭示如下信息:①收入,包括向外界客戶的銷售;分部之間的銷售或轉移,以及這類銷售或轉移的核算基礎,覈算基礎變更的性質及其對分部營業利潤或虧損的影響;分部收入調節爲合併損益表上的收入;

②獲利能力信息,包括每個分部的營業利潤或虧損;分部之間營業費用分攤方法變更的性質及對分部營業利潤或虧損的影響;分部營業利潤或虧損調節爲合併損益表上的稅前收益;

③可辨認資產信息,包括折舊、折耗及攤銷費用總額;資本支出;按權益法計帳的投資;會計原則變更對應報告分部營業利潤或虧損的影響。

3.我國《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制度》規定的分部信息包括營業收入、營業成本、營業毛利、折扣與折讓、稅金及附加、存貨跌價損失、營業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營業利潤、資產總額、經營活動現金流量、投資活動現金流量、籌資活動現金流量等指標。準則第二號要求企業披露行業分部的營業收入、營業成本、營業毛利的上年與本年對比數。認爲,前者規定的內容過於寬泛,企業不易準確確定分部各數據;後者規定的過於狹窄,信息披露不充分。

結合國外的做法,認爲,分部信息應披露以下內容:

①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及營業收益,其中營業成本要揭示共同費用的分攤方法,披露這一信息是爲了防止管理當局通過分攤方法的選擇,操縱分部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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