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生離校工作方案2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1.27W
本文目錄畢業生離校工作方案畢業生離校工作方案

做好畢業生離校工作是學校的一項重要任務,既是對學生三年學習生活的總結與評價,也是增進師生感情、培育畢業生母校情結、樹立學校良好辦學口碑的關鍵。爲把畢業生離校工作做好,使xx屆畢業生離校前的各項工作有序、順利進行,確保畢業生文明、安全、愉快地離校,學校特制定本方案,請各單位認真貫徹落實。

畢業生離校工作方案2篇

一、成立畢業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林

副組長:樑

成 員:王

李德忠 陳昇暉 吳乃專

畢業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統籌與協調學校畢業生離校工作,由林道朝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畢業生離校工作安排

(詳見附表)

三、工作要求

(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畢業生離校工作,單位負責人要到位,要親自抓,認真組織本單位工作人員,細緻安排,周密部署,落實學校工作安排和要求,做好本單位的工作方案。

(二)以服務爲理念,做到人員到位、工作到位、感情到位,不得有推諉敷衍、潦草應付的心態與行爲;要把工作消化在本崗位,使工作無界化,對畢業生的諮詢與合理要求,不應推脫,要爲畢業生順利辦理手續提供優質服務。

(三)畢業生離校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既涉及校內各單位部門協調配合,也與校外單位關係密切,學校各單位、各工作人員要積極發揮協調指導作用,增強工作主動性,遇到問題主動溝通,使工作順利有序進行。

(四)確保畢業生文明、安全、愉快地離校是工作的關鍵。對涉及證件制發、財產結算等問題要重視,既要保護學生權益,也要維護學校利益,耐心細緻做好解釋說明工作,及時反饋有關信息,避免引發畢業生羣體不良事件。

附表:

xx屆畢業生離校工作安排表

學校定於6月10日(週五)發放xx屆畢業生畢業(結業)證書,畢業生於6月12日(週日)正式離校。現將有關事項安排如下:

工作安排 時間 統籌部門 落實單位 備註

、畢業生學籍、成績、清考、評優、領取畢業(結業)證等工作安排 處理關於解除學生留校察看等處分的相關材料; 4月、5月 教學處 各學院

清理畢業生清考名單; 月日前 教學處 各學院

將畢業生領用教材費用報計財處; 教學處

安排專業課程畢業前清考; 5月16日

—5月20日 教學處 各學院

組織公共課程畢業前清考; 5月23日

—5月29日 教學處 思政部、羣工辦、圖書館、交信學院和國際學院等

完成清考成績報送和錄入系統工作;完成畢業生資格審覈,打印畢業生成績大表; 6月7日前 教學處 各學院

組織報送畢業生實習成績、先進指導教師和優秀實習生名單、優秀實習報告及各單位實習總結; 6月8日前 教學處 各學院

打印畢(結)業證書; 6月8日

—6月10日 教學處 各學院 教學處根據計財處提供的欠費畢業生名單,暫緩制發欠費畢業生的畢業(結業)證書。

發放畢業生就業報到證; 6月9日 教學處 各學院

畢業生領取畢(結)業證書; 6月10日 教學處 各學院 未辦畢業生離校手續或離校手續不完備者,不得領取畢業(結業)證書

、畢業生品行鑑定、離校教育及轉接黨團關係等工作安排 完成畢業生品德鑑定工作; 5月10日前 黨辦 各學院

完成優秀畢業生評選; 5月21日前 教學處 各學院

整理覈對因違紀不予以按期畢業或予以結業的學生名單; 5月24日前 教學處 各學院

開展畢業生文明離校教育; 5月1日

—6月1日 黨辦、羣工辦、教學處等 各學院

報送畢業生思想品德鑑定表、獎懲情況等材料,由綜合檔案室於5月26日前完成統一歸檔。 5月10日前, 教學處

校辦 各學院、綜合檔案室 離校學生的檔案暫放學校的,保管期限最長爲兩年,過期不領檔案者,學校將其檔案退回原籍。

完成畢業生團員統計和團員檔案整理歸檔; 5月25日前 團委 各學院團總支

完成畢業生黨團組織關係轉移登記和離校手續; 5月25日

—5月27日 黨辦、團委 各學院黨總支、團總支

開展畢業生歡送活動; 5月25日

—6月5日 羣工辦 各二級學院

、畢業生學雜費手續辦理 打印各二級學院xx屆畢業生欠費明細表,印發到各學院進行催繳; 5月20日前 計財處 各學院 欠費畢業生持欠費通知單自行到計財處辦理繳費手續;

計財處將經催繳後仍然欠費的畢業生名單送交教學處; 5月27日前 計財處

組織無欠費的畢業生,以班級爲單位到計財處辦理費用結算手續; 5月31日

—6月3日 計財處 各二級學院 每個班級指定辦理離校費用結算的學生代表2-3人,並將學生代表姓名、學號、聯繫方式等,加蓋印章後送計財處。

、畢業生圖書歸還、戶籍遷移、就業報到證等工作安排 辦理畢業生圖書清還和交款手續; 6月4日前 圖書館 各學院 有專人在借還書檯或技術部負責。

組織畢業生班級的班長(或專人),收集全班同學借書證,持全班同學的《畢業生離校手續辦理清單》到圖書館辦理蓋章手續; 6月7日 圖書館 各學院

畢業生如需在畢業離校時遷移戶口的,須繳納戶口遷出費(6元/人,代公安部門收取),由後勤處到公安部門統一辦理戶口遷出手續;己考取專升本學生憑錄取院校發放的錄取通知書辦理; 6月1日 後勤處 各學院 根據公安部門的戶籍管理政策,學生戶口在畢業後可在校保存兩年,兩年後,必須親自或委託他人來校辦理戶口遷出手續。爲儘快辦完戶口遷移手續,建議海南籍學生可暫緩辦理戶口遷出手續,以後隨時可到校辦理;

、畢業生就業報到證領取 提供第一批畢業生就業證明材料及就業率; 6月1日前 教學處 各學院 第二批畢業生就業證明材料提供時間另行通知

編制《xx年畢業生就業方案》報省大中專畢業生指導中心,辦理《報到證》; 6月2日前 教學處

從省大中專畢業生指導中心領回《報到證》後,組織畢業生領取; 6月9日前 教學處 各學院

、畢業生生退宿等工作安排 不住宿學生(走讀生和已辦理退宿手續的實習生)憑有關證明到後勤公司辦理離校手續; 6月7日-8日 後勤公司 各學院

住宿學生以寢室爲單位,持《學生退寢手續辦理表》到後勤公司辦理離校手續; 6月8日-9日 後勤公司 各學院

清理畢業生宿舍 6月13日 後勤公司 畢(肄)業生原則上不再安排住宿。

、其它工作安排 學校舉行畢業典禮 6月9日 校辦、團委 各學院 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做好畢業生活動經費預算,經費到位。 5月20日前 計財處 各學院

各學院、相關部門要結合學院國家示範校建設和堅持“文明、愉快、安全、有序”主題教育活動對學生進行文明離校教育。

1.舉辦畢業生聯誼活動。各二級學院通過畢業生座談會、畢業生酒會等形式,廣泛徵求對學校工作的建議、意見,聽取畢業生對學院的建設、發展、教學、人才培養、後勤服務等方面建設性意見。同時編制畢業生聯繫表,完善校友錄資料和相關信息,爲今後加強學校與校友的聯繫創造條件;

2.黨團組織要組織開展“我爲母校獻愛心”等活動;

3.組織黨員義務勞動。在校生黨員幫助畢業生整理物品,送畢業生離校;號召每一位畢業生離校時把自己所在的寢室衛生及走廊衛生打掃乾淨,將文明留給母校。

注:1、表中“各學院”指今年有畢業生的二級學院;

2、有關畢業生工作安排中的未盡事宜,各學院可向相關部門諮詢,由各相關部門負責進一步解釋,做出安排。

畢業生離校工作方案畢業生離校工作方案(2) | 返回目錄

院屬各部門:

畢業生離校工作是學校教育與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增進師生感情、培育畢業生母校情結、樹立學校良好辦學口碑的關鍵。爲了更好的服務學生,幫助學生順利辦理好離校前的各項手續,保證xx屆畢業生離校工作有序、順利的進行,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畢業生離校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安全、文明、有序、和諧”爲總體目標,堅持“以學生爲本,用愛心服務,積極引導,文明離校”爲指導思想,全院各部門要提高認識,明確責任,要從各自工作特點出發,增強服務意識,努力提升我院教育教學質量內涵建設,制定相應措施,共同加強畢業生的教育和管理。努力營造安全文明、緊張和諧、熱烈喜慶的氛圍,讓廣大畢業生滿懷感恩、留戀之情踏上就業、創業之路。

二、組織機構

爲加強對畢業生離校工作的組織領導,指導並協調各系及有關職能部門之間的工作,確保畢業生離校工作順利進行,學院成立畢業生離校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王x

副組長:楊x

成 員:常x

三、主要時間安排(詳見附表2)

1、召開畢業生工作協調會時間(學生工作處牽頭):xx年6月20日13:30時

2、清繳學費(學生工作處牽頭、財務處、各系配合)時間:xx年6月15日-xx年6月30日

3、畢業生資格認定、出畢業生成績單時間(教務處):xx年6月17日前

4、申請辦理戶檔代理及收交學生就業協議書(招生就業處)時間:xx年6月20日前

5、辦理離校手續時間(各相關部門):xx年6月17日前,各系xx屆畢業生輔導員(班主任)到學生工作處領取畢業生離校手續單,即可以班級爲單位按離校清單所列順序到相關部門辦理離校手續。6月24日—7月6日,與學生畢業離校有關的部門在各自辦公地點設立服務站,並張貼“離校手續辦理處”樣。各系以班級爲單位集中辦理學生離校手續。

6、畢業生備品清查時間(舍務科):xx年7月5日-7月7日

7、畢業典禮時間(各系負責):擬定於xx年7月7日以各系爲單位在教學樓601和627教室畢業生畢業典禮。

8、畢業生離校時間(各系負責):xx 年7月7日

9、各系將畢業證發放情況、學生領取證書後的簽名單送交學生工作處時間:xx 年7月8日

四、各相關部門工作職責及組織實施

1、各系——開展畢業生文明離校系列活動、及時做好畢業生返校學生名單統計、畢業生檔案材料收交、畢業生論文收交、欠費學生告知並催繳費用、戶檔代理宣傳、領取離校手續單並辦理離校手續、統計上報就業率、畢業生離校登記、畢業典禮等具體工作,並加強系內、學生公寓值班,全面掌握畢業生的情況與動態。責任人:各系主任

2、招生就業處——收交學生就業協議書,統計全院就業率、上報畢業生派遣信息、辦理學生報到證、辦理戶檔代理等相關工作。責任人:王巖

3、財務處——整理欠費學生名單、清理相關費用、辦理欠費學生交費手續等相關工作,將最終欠費學生名單于xx年6月30日前通知到學生工作處。責任人:王立敏

4、圖書館——認真細緻做好畢業生圖書資料歸還、收繳借書證等相關工作。責任人:郭冬霞

5、飲食中心——做好畢業生飯卡餘額清退工作。責任人:劉靜濤

6、保衛處——辦理省外畢業生戶口遷移手續,領取戶口遷移證,負責畢業生離校期間的校園安全等相關工作。責任人:李宏偉

7、黨委辦公室——辦理畢業生黨員關係等相關工作。責任人:馬貴民

8、教務處教材設備科——整理欠書費學生名單。責任人:邱宇航

9、教務處考務科——整理成績不合格學生名單、沒有技能證學生名單,打印合格學生成績單。責任人:成國力

10、院團委——負責畢業生離校期間宣傳,營造文明、和諧離校氛圍,協調畢業典禮會場,團員組織關係轉遞等相關工作。責任人:樑大卓

11、學生工作處舍務科——負責畢業生寢室備品的驗收,回收寢室鑰匙,辦理畢業生退宿手續等相關工作。責任人:田野

12、學生工作處學生科——向相關處室提供畢業生名單,組織貸款畢業生簽訂還款協議,畢業生檔案收集、整理、轉遞等相關工作,組織畢業生應徵入伍報名工作,收繳註銷學生證、學生卡,發放畢業證書、報到證,負責答疑、協調證件發放等相關工作。對離校期間違紀的學生,緩發畢業證、報到證,並按照《黑龍江生物科技職業學院學生違紀處分條例》處分裝入學生檔案。責任人:李勇

13、總務處——督查學生備品的清點、驗收工作;負責畢業生返校期間的後勤保障。責任人:靜廣利

五、工作要求:

1、各相關部門在辦理離校手續時,要以學生爲本,爲畢業生提供最優質的服務,必要時可適當延長工作時間,不能因爲班級個別學生手續不完備而影響整個班級的手續辦理,可通過輔導員(班主任)採取相應積極的措施給予解決。

2、畢業證由各系畢業班輔導員(班主任)辦理完離校手續後到學生工作處領取。凡存在違紀處分未解除、未辦理國家助學貸款還貸手續或財務手續不齊全等情況之一的學生,畢業證、報到證暫留學生工作處,待學生完善相關手續後發放,未發證原因由學生工作處告知各系,各系必須通過輔導員(班主任)及時告知畢業生,任何人不得以其它理由扣發畢業證。

3、各系將學生返校時帶回的就業協議書,以班級爲單位送交至招生就業處,招生就業處統一辦理報到證。

4、畢業證必須由輔導員(班主任)負責發放。離校手續單是學生正常離校的基本依據,因此發放時需審查離校手續單上的各項手續是否完備,凡有一項不合格者不能發放畢業證,待學生完善相應手續後方可領取。各系要做好輔導員(班主任)與學生之間的畢業證交接手續。輔導員(班主任)於7月8日將本班畢業證發放情況、學生領取證書後的簽名單送交學生工作處保存,學生工作處統一於7月底將離校手續單及未發放的學生畢業證進行統計、造冊,並註明未領證原因後交至學院檔案室。

5、畢業證原則上由學生本人領取,確因實際困難本人未能到校,委託他人代領畢業證的,代領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複印件和學生本人親筆委託書領取,輔導員(班主任)和學生幹事覈對無誤後方可發放。

6、以下遺留問題解決後,按畢業生離校程序辦理相關手續,具體爲:

(1)7月7日—7月15日交清學費的學生,持財務處出具的該生費用已交清的手續,由輔導員(班主任)於7月15日上午統一到學生工作處審覈辦理畢業手續。7月15日後再交清學費的學生領取畢業證時間另行通知。

(2)違紀學生需待考察期滿,個人申請解除處分並交齊相關材料,本系寫出書面意見,報學生工作處審覈,學院同意後方可到學生工作處辦理離校相關手續。

(3)成績不合格准予結業的學生,可申請重修,需主動和輔導員(班主任)聯繫,在教務處規定的重修考試時間返校完成考試,待全部科目合格後,持成績單到學生工作處辦理相關畢業手續,畢業證書時間按發證時間填寫,仍有不及格者將獲得結業證書,不再換髮畢業證書。

7、學生檔案由學生工作處按照報到證上的地址,郵寄至相應省、地(市)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學生可按照報到證上的時間和地址辦理相關手續。成績不合格、畢業離校期間違紀或離校手續尚未辦結的畢業生檔案,一律不予啓動。檔案材料不完善者先補齊相關材料後,到學生工作處辦理相關手續。

8、未盡事宜可向相關部門諮詢:成績相關問題可諮詢教務處,學費相關問題可諮詢財務處,人事代理相關問題可諮詢招生就業處,畢業證相關問題可諮詢學生工作處,戶口遷移相關問題可諮詢保衛處。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