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生離校工作方案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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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屬各部門:

畢業生離校工作方案大綱

畢業生離校工作是學校教育與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增進師生感情、培育畢業生母校情結、樹立學校良好辦學口碑的關鍵。爲了更好的服務學生,幫助學生順利辦理好離校前的各項手續,保證xx屆畢業生離校工作有序、順利的進行,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畢業生離校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安全、文明、有序、和諧”爲總體目標,堅持“以學生爲本,用愛心服務,積極引導,文明離校”爲指導思想,全院各部門要提高認識,明確責任,要從各自工作特點出發,增強服務意識,努力提升我院教育教學質量內涵建設,制定相應措施,共同加強畢業生的教育和管理。努力營造安全文明、緊張和諧、熱烈喜慶的氛圍,讓廣大畢業生滿懷感恩、留戀之情踏上就業、創業之路。

二、組織機構

爲加強對畢業生離校工作的組織領導,指導並協調各系及有關職能部門之間的工作,確保畢業生離校工作順利進行,學院成立畢業生離校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王x

副組長:楊x

成 員:常x

三、主要時間安排(詳見附表2)

1、召開畢業生工作協調會時間(學生工作處牽頭):xx年6月20日13:30時

2、清繳學費(學生工作處牽頭、財務處、各系配合)時間:xx年6月15日-xx年6月30日

3、畢業生資格認定、出畢業生成績單時間(教務處):xx年6月17日前

4、申請辦理戶檔代理及收交學生就業協議書(招生就業處)時間:xx年6月20日前

5、辦理離校手續時間(各相關部門):xx年6月17日前,各系xx屆畢業生輔導員(班主任)到學生工作處領取畢業生離校手續單,即可以班級爲單位按離校清單所列順序到相關部門辦理離校手續。6月24日—7月6日,與學生畢業離校有關的部門在各自辦公地點設立服務站,並張貼“離校手續辦理處”字樣。各系以班級爲單位集中辦理學生離校手續。

6、畢業生備品清查時間(舍務科):xx年7月5日-7月7日

7、畢業典禮時間(各系負責):擬定於xx年7月7日以各系爲單位在教學樓601和627教室畢業生畢業典禮。

8、畢業生離校時間(各系負責):xx 年7月7日

9、各系將畢業證發放情況、學生領取證書後的簽字名單送交學生工作處時間:xx 年7月8日

四、各相關部門工作職責及組織實施

1、各系——開展畢業生文明離校系列活動、及時做好畢業生返校學生名單統計、畢業生檔案材料收交、畢業生論文收交、欠費學生告知並催繳費用、戶檔代理宣傳、領取離校手續單並辦理離校手續、統計上報就業率、畢業生離校登記、畢業典禮等具體工作,並加強系內、學生公寓值班,全面掌握畢業生的情況與動態。責任人:各系主任

2、招生就業處——收交學生就業協議書,統計全院就業率、上報畢業生派遣信息、辦理學生報到證、辦理戶檔代理等相關工作。責任人:王巖

3、財務處——整理欠費學生名單、清理相關費用、辦理欠費學生交費手續等相關工作,將最終欠費學生名單于xx年6月30日前通知到學生工作處。責任人:王立敏

4、圖書館——認真細緻做好畢業生圖書資料歸還、收繳借書證等相關工作。責任人:郭冬霞

5、飲食中心——做好畢業生飯卡餘額清退工作。責任人:劉靜濤

6、保衛處——辦理省外畢業生戶口遷移手續,領取戶口遷移證,負責畢業生離校期間的校園安全等相關工作。責任人:李宏偉

7、黨委辦公室——辦理畢業生黨員關係等相關工作。責任人:馬貴民

8、教務處教材設備科——整理欠書費學生名單。責任人:邱宇航

9、教務處考務科——整理成績不合格學生名單、沒有技能證學生名單,打印合格學生成績單。責任人:成國力

10、院團委——負責畢業生離校期間宣傳,營造文明、和諧離校氛圍,協調畢業典禮會場,團員組織關係轉遞等相關工作。責任人:樑大卓

11、學生工作處舍務科——負責畢業生寢室備品的驗收,回收寢室鑰匙,辦理畢業生退宿手續等相關工作。責任人:田野

12、學生工作處學生科——向相關處室提供畢業生名單,組織貸款畢業生簽訂還款協議,畢業生檔案收集、整理、轉遞等相關工作,組織畢業生應徵入伍報名工作,收繳註銷學生證、學生卡,發放畢業證書、報到證,負責答疑、協調證件發放等相關工作。對離校期間違紀的學生,緩發畢業證、報到證,並按照《黑龍江生物科技職業學院學生違紀處分條例》處分裝入學生檔案。責任人:李勇

13、總務處——督查學生備品的清點、驗收工作;負責畢業生返校期間的後勤保障。責任人:靜廣利

五、工作要求:

1、各相關部門在辦理離校手續時,要以學生爲本,爲畢業生提供最優質的服務,必要時可適當延長工作時間,不能因爲班級個別學生手續不完備而影響整個班級的手續辦理,可通過輔導員(班主任)採取相應積極的措施給予解決。

2、畢業證由各系畢業班輔導員(班主任)辦理完離校手續後到學生工作處領取。凡存在違紀處分未解除、未辦理國家助學貸款還貸手續或財務手續不齊全等情況之一的學生,畢業證、報到證暫留學生工作處,待學生完善相關手續後發放,未發證原因由學生工作處告知各系,各系必須通過輔導員(班主任)及時告知畢業生,任何人不得以其它理由扣發畢業證。

3、各系將學生返校時帶回的就業協議書,以班級爲單位送交至招生就業處,招生就業處統一辦理報到證。

4、畢業證必須由輔導員(班主任)負責發放。離校手續單是學生正常離校的基本依據,因此發放時需審查離校手續單上的各項手續是否完備,凡有一項不合格者不能發放畢業證,待學生完善相應手續後方可領取。各系要做好輔導員(班主任)與學生之間的畢業證交接手續。輔導員(班主任)於7月8日將本班畢業證發放情況、學生領取證書後的簽字名單送交學生工作處保存,學生工作處統一於7月底將離校手續單及未發放的學生畢業證進行統計、造冊,並註明未領證原因後交至學院檔案室。

5、畢業證原則上由學生本人領取,確因實際困難本人未能到校,委託他人代領畢業證的,代領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複印件和學生本人親筆委託書領取,輔導員(班主任)和學生幹事覈對無誤後方可發放。

6、以下遺留問題解決後,按畢業生離校程序辦理相關手續,具體爲:

(1)7月7日—7月15日交清學費的學生,持財務處出具的該生費用已交清的手續,由輔導員(班主任)於7月15日上午統一到學生工作處審覈辦理畢業手續。7月15日後再交清學費的學生領取畢業證時間另行通知。

(2)違紀學生需待考察期滿,個人申請解除處分並交齊相關材料,本系寫出書面意見,報學生工作處審覈,學院同意後方可到學生工作處辦理離校相關手續。

(3)成績不合格准予結業的學生,可申請重修,需主動和輔導員(班主任)聯繫,在教務處規定的重修考試時間返校完成考試,待全部科目合格後,持成績單到學生工作處辦理相關畢業手續,畢業證書時間按發證時間填寫,仍有不及格者將獲得結業證書,不再換髮畢業證書。

7、學生檔案由學生工作處按照報到證上的地址,郵寄至相應省、地(市)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學生可按照報到證上的時間和地址辦理相關手續。成績不合格、畢業離校期間違紀或離校手續尚未辦結的畢業生檔案,一律不予啓動。檔案材料不完善者先補齊相關材料後,到學生工作處辦理相關手續。

8、未盡事宜可向相關部門諮詢:成績相關問題可諮詢教務處,學費相關問題可諮詢財務處,人事代理相關問題可諮詢招生就業處,畢業證相關問題可諮詢學生工作處,戶口遷移相關問題可諮詢保衛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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