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工資拖欠方案範文(精選21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2.21W

農民工工資拖欠方案範文 篇1

爲有效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問題,根據上級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農民工工資拖欠方案範文(精選21篇)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從穩定社會的大局出發,充分認識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實行標本廉治,綜合治理,切實開展清理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工作,確保我市社會穩定和建築市場健康發展。

二、工作目標:

到20xx年底,徹底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問題,並杜絕發生新的拖欠現象。

三、組織領導:

成立河東市清理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顧兆文,市政府副市長

副組長:孫波,市城建局局長

成員:吳吉林,市勞動保障局局長

鄭國柱,市發展計劃局局長

趙英華,市人民銀行行長

孫大偉,市財政局副局長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城建局,辦公室主任:王德軍(市城建局局長助理)

四、職責分工:

1、市城建局:負責拖欠情況的調查摸底,情況通報,擬定工作方案,並組織相關部門實施。同時,在發放工程項目規劃許可、施工許可、工程竣工備案驗收、房地產證照以及企業資質年檢覆查等方面進行把關

2、市勞動保障局:協助城建局抓好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負責因拖欠農民工工資而引發的工資爭議仲裁以及勞動合同糾紛仲裁。

3、市發展計劃局:負責審查建設項目的資本金和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到位情況;在工程項目立項方面予以嚴格把關,杜絕發生新的拖欠行爲。

4、市財政局:負責協調解決本級財政應償付的工程款拖欠問題,並在土地出讓費及基礎設施配套費收取等方面予以協調把關。

5、市人民銀行:協調各專業銀行在償付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貸款方面予以支持,並在新項目貸款上予以協調把關。

五、工作要求:

1、各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清理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工作,把此項工作納入本部門的重要工作議事日程,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確保清欠工作順利完成。

2、城建局要將拖欠情況摸準查實,及時通報,並定期召開聯席調度會議。對部分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企業和個人,要及時訴至法律程序。

3、對不按要求及時解決拖欠問題的企業和個人,有關部門不得再審批新的工程項目和承包施工工程,不予頒發有關證照,已竣工的工程項目不予備案驗收。同時,有關部門要給予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許可證等處罰,情節嚴重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農民工工資拖欠方案範文 篇2

近期來,民工工資問題有所擡頭,影響了我縣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爲保證民工工資及時足額支付,切實維護民工合法權益,縣人民政府決定,從即日起,在全縣範圍內開展清理解決拖欠民工工資專項整治行動(以下簡稱專項整治行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此次專項行動,及時清理支付拖欠民工工資,督促項目施工單位按規定繳納民工工資保障金,切實維護民工合法權益,確保社會和諧穩定。

二、整治重點

(一)用工單位依法領取證照情況,包括工商登記、稅務登記及生產許可、資質證明等;

(二)繳納民工工資保障金情況;

(三)用工單位招用民工情況,包括農民工數量、招用途徑、招用期限、資料、臺帳等;

(四)用工單位支付民工工資情況,包括工資支付標準、方式、記錄、拖欠工資數額及人數等;

(五)用工單位遵守有關法律法規情況,包括勞動合同簽訂、工程施工合同簽訂、參加社會保險等情況,以及扣押農民工證件、收取抵押金、使用童工、限制人身自由、強迫勞動等。

三、工作步驟

此次專項整治行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發動和自查自糾階段(9月20日前)

1、廣泛宣傳發動。各級各有關部門採取召開會議、專欄宣傳、送法上門、發放資料等形式,大力宣傳《勞動法》、《勞動合同法》、《貴州省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貴州省建設工程務工人員工資支付保障金實施辦法》(省政府令151號)、《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引導廣大民工增強依法維權的意識和能力。

2、各行業主管部門及鄉鎮(區)按照“行業主管、屬地協管、勞動監管”和“誰主管誰負責、誰發包誰負責、誰承建誰負責”原則,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及時整改存在問題。

(二)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階段(9月21日至10月20日)

1、各級各有關部門圍繞專項整治行動的工作重點,組織對本行業、本轄區內所有施工企業(用人單位)逐一排查,督促相關企業或單位及時糾正並妥善處理民工問題。

2、縣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聯合督查組,對各鄉鎮(區)和縣有關部門開展民工工資清欠情況進行專項督查,並隨機抽查重點企業整改落實情況。

(三)認真總結和分析提高階段(10月底前)

1、各級各部門對工作開展情況認真總結,全面分析查找原因,研究並提出下步工作措施,進一步健全民工工資支付監控機制。

2、各鄉鎮(區)及有關部門於10月25日前將專項整治行動工作總結和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分析報告報縣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縣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於10月28日前將工作開展情況和拖欠民工工資分析報告彙總後報縣人民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縣政府成立清理解決拖欠民工工資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由縣人民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縣保障務工人員工資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相關負責人爲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人社局。各鄉鎮(區)和縣有關部門要成立相應的機構,明確一名領導專門負責,並選派素質好、責任心強、業務精通的人員開展工作,確保專項整治行動取得成效。

(二)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各鄉鎮(區)人社中心、縣勞動保障監察隊設立農民工維權投訴舉報電話,設置投訴舉報信箱,進一步拓寬投訴渠道。同時,堅持有訴必查、查實必究,做到接待一起、登記一起,受理一起、查處一起。

(三)強化協調配合。縣人社、法院、公安、工商、工會等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及時查處拖欠民工工資行爲。尤其是對拖欠數額較大、時間較長且情節嚴重的用人單位及責任人,要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項目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採取強有力的工作措施,紮實開展拖欠民工工資處置工作。各級各部門對民工投訴的重大疑難案件、跨地區以及出現過激行爲的案件,要快速反應、特案特辦,及時到一線解決處置。

(四)嚴肅追究責任。各鄉鎮(區)和有關部門要督促涉及單位足額兌現民工工資和足額繳納民工保證金,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對因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具體、處置不力導致的,縣人民政府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五)建立信息通報制度。專項整治行動期間,各鄉鎮(區)和有關部門要定期將工作開展情況報縣專項整治領導小組。縣專項整治行動辦公室要對全縣農民工欠薪投訴情況、清理拖欠工資情況、各級各有關部門履職情況以及一些典型案例形成專報,定期報縣委、縣人民政府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

農民工工資拖欠方案範文 篇3

一、明確工資支付各方主體責任

全面落實企業對招用農民工的工資支付責任,督促各類企業嚴格依法將工資按月足額支付給農民工本人,嚴禁將工資發放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和個人。在工程建設領域,施工總承包企業(包括直接承包建設單位發包工程的專業承包企業,下同)對所承包工程項目的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總責,分包企業(包括承包施工總承包企業發包工程的專業企業,下同)對所招用農民工的工資支付負直接責任,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爲由剋扣或拖欠農民工工資,不得將合同應收工程款等經營風險轉嫁給農民工。

二、嚴格規範勞動用工管理

督促各類企業依法與招用的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並嚴格履行,建立職工名冊並辦理勞動用工備案。在工程建設領域,堅持施工企業與農民工先簽訂勞動合同後進場施工,全面實行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制度,建立勞動計酬手冊,記錄施工現場作業農民工的身份信息、勞動考勤、工資結算等信息,逐步實現信息化實名制管理。施工總承包企業要加強對分包企業勞動用工和工資發放的監督管理,在工程項目部配備勞資專管員,建立施工人員進出場登記制度和考勤計量、工資支付等管理臺賬,實時掌握施工現場用工及其工資支付情況,不得以包代管。施工總承包企業和分包企業應將經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的工資支付書面記錄保存兩年以上備查。

三、推行銀行代發工資制度

推動各類企業委託銀行代發農民工工資。在工程建設領域,鼓勵實行分包企業農民工工資委託施工總承包企業直接代發的辦法。分包企業負責爲招用的農民工申辦的銀行個人工資賬戶並辦理實名制工資支付銀行卡,按月考覈農民工工作量並編制工資支付表,經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後,交施工總承包企業委託銀行通過其設立的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戶直接將工資劃入農民工個人工資賬戶。

四、完善企業工資支付監控機制

構建企業工資支付監控網絡,依託基層勞動保障監察網格化、網絡化管理平臺的工作人員和基層工會組織設立的勞動法律監督員,對轄區內企業工資支付情況實行日常監管,對發生過拖欠工資的企業實行重點監控並要求其定期申報。企業確因生產經營困難等原因需要延期支付農民工工資的,應及時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工會組織報告。建立和完善欠薪預警系統,根據工商、稅務、銀行、水電供應等單位反映的企業生產經營狀況相關指標變化情況,定期對重點行業企業進行綜合分析研判,發現欠薪隱患要及時預警並做好防範工作。

五、完善工資保證金制度

在建築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設領域全面實行工資保證金制度,逐步將實施範圍擴大到其他易發生拖欠工資的行業。建立工資保證金差異化繳存辦法,對一定時期內未發生工資拖欠的企業實行減免措施、發生工資拖欠的企業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嚴格規範工資保證金動用和退還辦法。探索推行業主擔保、銀行保函等第三方擔保制度,積極引入商業保險機制,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

六、建立健全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戶管理制度

在工程建設領域,實行人工費用與其他工程款分賬管理制度,推動農民工工資與工程材料款等相分離。施工總承包企業應分解工程價款中的人工費用,在工程項目所在地銀行開設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戶,專項用於支付農民工工資。建設單位應按照工程承包合同約定的比例或施工總承包企業提供的人工費用數額,將應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費單獨撥付到施工總承包企業開設的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戶。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戶應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設項目主管部門備案,並委託開戶銀行負責日常監管,確保專款專用。開戶銀行發現賬戶資金不足、被挪用等情況,應及時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設項目主管部門報告。

七、落實清償欠薪責任

招用農民工的企業承擔直接清償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主體責任。在工程建設領域,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未按合同約定及時劃撥工程款,致使分包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以未結清的工程款爲限先行墊付農民工工資。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將工程違法發包、轉包或違法分包致使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依法承擔清償責任。

八、完善企業守法誠信管理制度

將勞動用工、工資支付情況作爲企業誠信評價的重要依據,實行分類分級動態監管。建立拖欠工資企業“黑名單”制度,定期向社會公開有關信息。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建立企業拖欠工資等違法信息的歸集、交換和更新機制,將查處的企業拖欠工資情況納入人民銀行企業徵信系統、工商部門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住房城鄉建設等行業主管部門誠信信息平臺或政府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推進相關信用信息系統互聯互通,實現對企業信用信息互認共享。

九、建立健全企業失信聯合懲戒機制

加強對企業失信行爲的部門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對拖欠工資的失信企業,由有關部門在政府資金支持、政府採購、招投標、生產許可、履約擔保、資質審覈、融資貸款、市場準入、評優評先等方面依法依規予以限制,使失信企業在全國範圍內“一處違法、處處受限”,提高企業失信違法成本。

十、嚴厲查處拖欠工資行爲

加強工資支付監察執法,擴大日常巡視檢查和書面材料審查覆蓋範圍,推進勞動保障監察舉報投訴案件省級聯動處理機制建設,加大拖欠農民工工資舉報投訴受理和案件查處力度。完善多部門聯合治理機制,深入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健全地區執法協作制度,加強跨區域案件執法協作。完善勞動保障監察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健全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間信息共享、案情通報、案件移送等制度,推動完善人民檢察院立案監督和人民法院及時財產保全等制度。對惡意欠薪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切實發揮刑法對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行爲的威懾作用。

十一、及時處理欠薪爭議案件

充分發揮基層勞動爭議調解等組織的作用,引導農民工就地就近解決工資爭議。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對農民工因拖欠工資申請仲裁的爭議案件優先受理、優先開庭、及時裁決、快速結案。對集體欠薪爭議或涉及金額較大的`欠薪爭議案件要掛牌督辦。加強裁審銜接與工作協調,提高欠薪爭議案件裁決效率。暢通申請渠道,依法及時爲農民工討薪提供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

十二、完善欠薪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

健全應急預案,及時妥善處置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突發性、羣體性的事件。完善欠薪應急週轉金制度,探索建立欠薪保障金制度,對企業一時難以解決拖欠工資或企業主欠薪逃匿的,及時動用應急週轉金、欠薪保障金或通過其他渠道籌措資金,先行墊付部分工資或基本生活費,幫助解決被拖欠工資農民工的臨時生活困難。對採取非法手段討薪或以拖欠工資爲名討要工程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爲的,要依法予以治安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十三、加強建設資金監管

在工程建設領域推行工程款支付擔保制度,採用經濟手段約束建設單位履約行爲,預防工程款拖欠。加強對政府投資工程項目的管理,對建設資金來源不落實的政府投資工程項目不予批准。政府投資項目一律不得以施工企業帶資承包的方式進行建設,並嚴禁將帶資承包有關內容寫入工程承包合同及補充條款。

十四、規範工程款支付和結算行爲

全面推行施工過程結算,建設單位應按合同約定的計量週期或工程進度結算並支付工程款。工程竣工驗收後,對建設單位未完成竣工結算或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且未明確剩餘工程款支付計劃的,探索建立建設項目抵押償付制度,有效解決拖欠工程款問題。對長期拖欠工程款結算或拖欠工程款的建設單位,有關部門不得批准其新項目開工建設。

十五、改革工程建設領域用工方式

加快培育建築產業工人隊伍,推進農民工組織化進程。鼓勵施工企業將一部分技能水平高的農民工招用爲自有工人,不斷擴大自有工人隊伍。引導具備條件的勞務作業班組向專業企業發展。

十六、實行施工現場維權信息公示制度

施工總承包企業負責在施工現場醒目位置設立維權信息告示牌,明示業主單位、施工總承包企業及所在項目部、分包企業、行業監管部門等基本信息;明示勞動用工相關法律法規、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工資支付日期等信息;明示屬地行業監管部門投訴舉報電話和勞動爭議調解仲裁、勞動保障監察投訴舉報電話等信息,實現所有施工場地全覆蓋。

農民工工資拖欠方案範文 篇4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縣的決策部署,緊緊圍繞保護農民工勞動所得,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堅持問題導向突出重點,切實保障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在今後的工作中形成制度完備、機制健全、責任落實、監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實現基本無拖欠,堅決遏制因欠薪引發重大羣體性的事件的發生。

二、工作目標

班竹鎮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各村(居)及行業主管部門要形成制度完備、機制健全、責任落實、監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拖欠民工工資問題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實現基本無拖欠,確保不發生因欠薪引發重大羣體性的事件;建設領域工程項目實行一金三制”全覆蓋,完善推進8個100%的工作任務。一金三制”:即繳納民工工資保障金、建設領域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制度、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制度、銀行代發制;“8個100%”:即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100%、實名制打卡記錄考勤100%、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率100%、存儲務工人員工資支付保障金100%、開設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實施銀行代發農民工工資100%、按時足額發放農民工工資100%、勞動維權告示牌100%。並努力推動“勞通用”對各領域行業勞動用工全覆蓋管理。

三、嚴格規範勞動用工管理

(一)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是農民工工資支付的責任主體,應依法與招用的農民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並嚴格履行,及時辦理勞動用工備案,明確約定工資支付日期,按月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在工程建設領域,堅持施工企業與農民工先簽訂勞動合同後進場施工,施工總承包企業對所承包工程項目的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總責。

(二)實行實名制用工管理。各類用人單位要加快推進現代化信息技術的運用,動態記錄農民工的身份信息、技能工種、勞動考勤、計酬標準、工作計量、工資結算等信息,實行實名制管理,並通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及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實名制管理系統動態報送用工信息,確保做到適時報送,不漏報、不延報。

四、推進企業工資支付體系建設

(一)建立工資支付臺賬歸集機制。建立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總檯賬,動態掌握本轄區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情況,並按月報送上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及行業主管部門。

(二)建立工資支付誠信評價機制。建立勞動用工領域信用評價標準和用人單位勞動保障守法誠信檔案,加強企業守法誠信管理,將勞動用工、工資支付情況作爲企業信用評價的重要依據,完善事中事後監管措施,實行分類分級動態監管。

(三)完善失信企業聯合懲戒機制。按照《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貴州省企業失信行爲聯合懲戒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黔府辦發[20xx]46號)相關要求,加強對拖欠工資失信行爲的部門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

五、依法嚴懲拖欠工資違法行爲

(一)加強建設資金監管

在工程建設領域,未按規定額度預存農民工資專戶資金的,視同建設資金不到位,有關部門在批准立項和辦理規劃、施工許可等手續時,依法予以限制。全面推行施工程結算,建設單位應按合同約定的計算週期或者工程進度進行結算並支付工程款。工程竣工驗收後,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且未簽訂剩餘工程款支付協議的,行業主管部門不予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未完成竣工結算的,有關部門不予辦理產權交易手續。(牽頭單位:財政所;責任單位:水務站、村建所、農業服務中心、交管站、鄉村振興服務站、各村(居)等有關單位)

(三)健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

行業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預案,明確責任,規範分級響應和處置流程。發生突發性、羣體性的'事件時,及時啓動應急預案。對採取堵塞交通、非法羣訪、圍堵黨政機關、跳樓、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討薪,以拖欠工資爲由討要工程款,或者虛報冒領、無理無據討要工資的,公安機關要提前介入、快速反應、控制事態,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爲的,要依法予以治安處罰,對嚴重影響社會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涉嫌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並主動向社會和公衆說明情況。(牽頭單位:派出所;責任單位:黨政辦、人社中心、水務站、村建所、農業服務中心、交管站、鄉村振興服務站、各村(居)等有關單位)

六、加強組織領導

(一)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鎮人民政府對全鎮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負總責,成立由鎮人民政府鎮長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各村居支書爲成員的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整治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附後),全面負責我鎮農民工工資支付整治工作,各村(居)、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牽頭,對本部門本轄區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具體負責。

(二)嚴肅督查問責。進一步完善目標責任制度,將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納入年度目標考覈內容,對各村(居)、各部門進行考覈,建立定期督查制度,對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高發頻發、舉報投訴量大的項目業進行重點督查。對相關政策制度落實不到位、拖久農民工工資問題嚴重的,由鎮紀委進行約談,在工作中發現的違紀違法線索及時移交紀檢監察機關,由紀檢監察機關依紀依法對有關責任人和責任單位調查處理。(牽頭單位:鎮紀檢監察室;責任單位:各村(居)、各部門等有關單位)。

農民工工資拖欠方案範文 篇5

爲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及時有效化解水利系統工程建設施工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水利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平昌縣水利局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稱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班子成員任副組長,成員由局辦公室、紀委辦、財務股、水利股、水庫股、水政股、信訪股、巴中市雙橋水庫建設管理局、巴中市友誼水庫建設管理局、巴中市牛角坑水庫建設管理局、縣江口水鄉旅遊風景區建設管理局、縣水土保持局、縣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局、平州水利投資公司等股室(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

領導小組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和縣關於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相關規定,統籌解決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落實中的重點難點問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局信訪股,負責日常工作。機關各股室、局屬各單位要建立相應機構,明確職能職責。

二、健全工作制度

(一)加強工程承包管理,規範企業用工行爲。各成員單位要適時對業務範圍內工程建設施工企業對所承包工程的分包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嚴禁不具備施工資質單位或“包工頭”進行工程建設作業。督促各建設施工企業依法與招用的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並嚴格履行,落實施工現場維權信息公示制度。督促各建設施工企業必須設立勞資專管員負責登記農民工管理臺賬,詳細記錄施工現場的農民工姓名、身份證號、工資卡銀行賬號、工資發放、聯繫電話以及進場、離場時間等信息,建立完善用工花名冊、考勤記錄冊和月工資花名冊,並且“三冊”情況要相符。

(二)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娣豆ぷ手Ц鬥絞健8鞽稍鋇ノ灰細癜湊罩貧裙娑ǎ媛涫燈笠底愣罱贍膳┟窆すぷ時Vそ鷸貧齲雜泄ぷ釋杴沸形鈉笠滌κ實碧岣囈紗奼壤7慘蜆ぷ時Vそ鶚杖〔壞轎壞賈屢┟窆すぷ飾薹ㄖЦ兜模捎κ杖”Vそ鸕慕ㄉ柘釒恐鞴懿棵鷗涸鴣鐦胱式鷯枰越餼觥6醬俟こ探ㄉ枋┕て笠登惺德男卸哉杏門┟窆さ墓ぷ手Ц噸魈逶鶉危細褚婪ńぷ拾叢倫愣鈧Ц陡┟窆け救恕8髕笠擋壞靡怨こ炭釵吹轎壞任煽絲芻蟯杴放┟窆すぷ剩壞媒賢κ展こ炭畹染縵兆薷┟窆ぁ6醬倨笠凳敵腥斯し延糜肫淥こ炭罘終斯芾碇貧齲敵信┟窆すぷ視牘こ灘牧峽畹認嚳擲搿6醬倨笠滴杏玫吶┟窆ど臧斕囊懈鋈斯ぷ收嘶Р燉硎得乒ぷ手Ц兌鋅ǎ貧笠滴幸寫⑴┟窆すぷ使ぷ鰲

(三)強化摸底排查梳理,加大治理處置力度。局班子成員要加強分管領域農民工工資保障支付工作的組織領導,各成員單位要認真對業務範圍內的在建、已成工程項目支付農民工工資情況集中進行排查。對存在拖欠問題的,要詳細查清拖欠工資的數額、涉及人員數量、拖欠時間、產生拖欠的原因等,做到準確摸清底數,建好工作臺賬。對排查發現的欠薪問題苗頭及時預警,並制定完善相關應急預案,做到一企一策、跟蹤督辦。實行聯合懲戒機制,對因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爲引發的羣體的事件、極端事件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失信企業,要依法依規列入“黑名單”,適時向社會公佈,使失信企業“一處失信、處處受限”,形成對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爲的有力震懾,從制度上防範和化解拖欠農民工工資難題。

三、相關工作要求

(一)務必高度重視。各成員單位要充分認識到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重大意義,認清當前形勢,高度重視,精心安排。提前給各工程建設施工企業打好“預防針”,念好“緊箍咒”,築牢行業領域“防火牆”,確保農民工欠薪問題得到及時處理,切實維護廣大農民工合法權益。

(二)明確工作責任。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農民工工資問題包案負責制。局班子成員要加強對分管領域農民工工資專項行動的組織領導,確保把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徹底解決好,防止因處置不當引發羣體的事件,

(三)從嚴責任追究。對不重視民工工資兌現工作、激化矛盾而導致不穩定事件發生,以及在處置過程中因工作不力造成處置不當,或因遲報、漏報甚至瞞報信息造成嚴重後果的有關股室、下屬單位責任人,根據相關規定,逗硬責任追究;涉及違法犯罪的,按程序移送司法機關查處。

農民工工資拖欠方案範文 篇6

爲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縣關於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部署要求,進一步做好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切實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維護勞動關係和諧穩定,現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作風、法治、文明”三個年建設活動爲契機,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着力規範企業勞動用工管理和工資支付行爲,建立健全工資支付保障制度,依法懲處拖欠工資的違法行爲,完善源頭預防、動態監管、失信懲戒相結合的制度保障體系,構建我鎮預防和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長效機制。形成制度完備、責任落實、監管有力的治理格局,努力實現無拖欠現象發生,切實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二、整治範圍和重點

(一)整治範圍

全鎮建築市政、交通運輸、水利、農業設施等工程建設領域和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等易發生拖欠工資問題的行業領域。

(二)整治重點

1.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拖欠工資問題。嚴查工程項目未批先建、企業帶資施工建設、隨意增加建設項目、拖欠工程款導致拖欠工資等問題。

2.化解難度大的欠薪陳年積案。嚴查停工半停工項目違反基本建設程序、工程決算久拖不決、惡意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等問題。

3.工資支付制度落實不到位問題。嚴查用工企業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工程建設項目不按規定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不設立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不落實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和工資銀行直接支付制度、不實行工程款與工資款分賬管理、撥付工程款時未及時撥付人工費等問題。

4.工程建設領域違法分包、轉包、掛靠問題。嚴查建設單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將工程發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或個人,或者肢解發包等違法行爲;嚴查施工企業承包工程後,不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或義務,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給其他單位或個人施工的轉包行爲;嚴查施工企業承包工程後,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及施工合同關於工程分包的約定,把分部、分項工程或者單位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或個人施工的違法分包行爲;嚴查單位或個人以其他有資質的施工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的掛靠行爲;轉讓、出借資質證書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許他人以本單位的名義承攬工程的出借資質行爲。

三、整治措施

(一)加強勞動合同管理。用人單位是農民工工資支付的責任主體,必須依法與招用的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建立職工名冊,並辦理勞動用工備案。在工程建設領域,施工總承包企業對所承包工程項目的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總責,並在工程承包合同中予以明確。實行先簽訂勞動合同後進場施工,明確約定工作時間、工作內容、勞動報酬、支付方式等內容並嚴格履行。鎮社保站和相關主管部門要把企業與農民工簽訂和履行勞動合同、考勤管理等用工管理情況納入監管重點,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發現不簽訂或不履行勞動合同等違法違規行爲,及時督促整改。對拒不改正的通報區勞動監察隊予以處理。

(二)實行農民工實名制管理。施工企業招用農民工必須實行實名制管理。施工總承包企業(包括直接承包建設單位發包工程的專業承包企業,下同)對所承包工程項目施工現場農民工的實名制管理負總責,在工程項目部配備勞資專管員,編制施工現場所有勞務人員計酬手冊和管理臺賬,記錄施工現場作業農民工的身份信息、勞動考勤、工資支付等信息,由農民工本人確認簽字並保存兩年以上備查。施工總承包企業要加強對分包企業勞動用工和工資發放的監督管理,實時掌握施工現場用工及其工資發放情況,不得以包代管。在處理拖欠工資案件時,施工總承包企業和分包企業應當提供花名冊、考勤及工資結算等相關記錄。

(三)實行銀行代發工資制度。逐步實現各類企業委託銀行代發農民工工資。在工程建設領域,實行分包企業農民工工資委託施工總承包企業直接代發的辦法,由分包企業按照相關規定,爲招用的農民工申請銀行個人工資賬戶,並辦理實名制工資支付銀行卡,按月考覈農民工工作量並編制工資支付表,經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後,交施工總承包企業委託銀行通過其設立的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直接將工資劃入農民工個人工資賬戶。

(四)嚴格落實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當自工程項目取得施工許可證之日20個工作日內,在銀行開立專戶並存儲工資保證金,專項用於農民工被拖欠的工資。使用過保證金的續建工程項目,要按照剩餘工程量覈定繳納額度並足額繳納。對未繳清農民工工資保證金仍在施工的項目,限1個月內繳清(期限時間不得超過),逾期未繳清的,責令停工。

(五)積極化解欠薪陳年積案。行業主管部門認真排查停工、半停工工程項目欠薪情況,建立詳實的工作合賬,明確化解欠薪陳年積案工作的責任部門。採取拍賣、融資等多種方式,精準施策積極化解。倒查工程項目違反基本建設程序行爲,對落實制度不規範的項目,由行業主管部門限期整改,確保欠薪陳年積案於20xx年7月底前全部得到有效穩妥處置。

四、時間安排

(一)集中宣傳和自查整改階段(20xx年3月1日至5月31日)

1.開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宣傳。各村委要嚴格落實責任,大力宣傳《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和《致農民工朋友的一封信》發揮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工作。

2.開展欠薪隱患自查自糾。按照“屬地管理、行業監管”的原則,各村委要負責任的對本領域在建工程項目進行摸底排查和督促整改,精準掌握項目建設單位、總承包與分包施工單位、投資規模、欠薪數量和欠薪原因等情況,做到情況明、底數清、數字準、制度實。強化欠薪預警監測和風險隱患排查,對已排除風險隱患的企業和項目,持續關注、動態監管,嚴防問題復發。

(二)深入督導和檢查階段(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1月20日)

本次專項整治行動成立督導組,督導各村開展行動。加強對制度落實和欠薪線索辦理的督導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鎮工作領導小組及專項工作組協調處置,定包案單位、定包案領導、定工作措施、定化解時限,限期整改。每季度將巡查督導結果和整改情況,呈報鎮主要領導。對逾期不整改的企業,強化聯合懲戒力度,依法依規予以限制。

(三)總結階段(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月20日)

對前期工作情況進行回頭看,跟蹤、督促企業及時補發拖欠農民工的工資。各村梳理總結各自專項整治工作情況,並於20xx年1月10日前報至鎮人社所辦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嚴格落實部門監管責任。各行業主管部門要落實行業監管責任,監督指導項目實名制管理、工資保證金存儲、專用賬戶開設使用、人工費撥付、總包代發工資、維權信息公示及建築業勞動合同簽訂等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各項制度落實,加大對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相關法律法規的普及宣傳,規範工程建設市場秩序,嚴厲打擊違法分包、層層轉包、掛靠承包等違法行爲。工程建設項目總包單位取得施工許可20個工作日內,必須按照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制度落實相關措施。已開工但尚未履行立項審批程序的政府性投資項目,由發包單位承擔監管責任。符合納入省農民工工資支付監管平合標準的工程建設項目,務必納入;未納入的,落實相應制度後納入管理。對長期拖延工程款結算或抪欠工程款的建設單位,行業主管部門不得批准其新項目開工建設。對於未履行工程款支付責任的建設單位,主管部門將其不良行爲記入信用記錄。工程建設項目違反國土空間規劃、未批先建等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行業主管部門責令建設單位清償,由職能部門依法查辦違法行爲。對領導責任不落實、部門監管責任不履行、相關工作不到位等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根據情節輕重和影響程度,依法追究責任。

(二)嚴格落實屬地責任。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村對本區域內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負責,按照《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規定的職責,加強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矛盾的排查和調處工作,防範和化解矛盾,及時調解糾紛。

(三)強化部門協調聯動。鎮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領導小組各成員實行定期例會制度,各村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有關措施,和村委做好溝通街接。各村應將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工程建設項目詳細信息及時推送至鎮人社所辦公室。

(四)嚴肅查處欠薪案件。鎮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領導小組在接收欠薪線索後,按行業分類,報鎮工作領導小組,並推送至鎮行業主管部門。行業主管部門要建立欠薪工作合賬,逐一落實欠薪企業、欠薪人數、欠薪金額。對化解難度大的欠薪陳年積案,要嚴查停工半停工項目違反基本建設程序、工程決算久拖不決、惡意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等問題,做到欠薪問題不解決絕不銷賬。對制度不落實導致欠薪的企業,有關部門要依法責令其限期改正。要加強行政與刑事司法銜接配合工作,嚴厲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犯罪行爲。對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案件,行業主管部門要查清欠薪人數、欠薪金額、拖欠責任主體,並將工程項目工資支付制度落實情況相關資料、投訴人詢問筆錄和身份證複印件等有關材料、相關人員詢問筆錄和身份證複印件等有關材料、企業營業執照、調查結論報告和移交書等書面材料移交人社部門,人社部門在覈查完畢後要及時向公安機關移送,由公安機關偵辦。對欠薪違法案件,堅決做到事實不查清不放過、制度不落實不放過、整改不到位不放過、責任不追究不放過,保持對欠薪犯罪行爲的高壓態勢。

(五)加大欠薪失信懲戒力度。各村理拖欠農民工工作負責成員要進一步加強對欠薪問題的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用人單位拖欠農民工工資情節嚴重或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將該用人單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列入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在政府資金文持、政府採購、招投標、融資貸款、市場淮入、稅收優惠、評優評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規子以限制。

(六)完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發生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起的板端、羣體突發事件及網絡輿情,經村委會分析研判,按“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明確責任,並報鎮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人社所辦公室。辦公室應立即響應、協調處置,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應及時響應、共赴現場,對涉事企業負責人進行聯合約談,督促其妥善處理欠薪問題,做好現場穩控和矛盾化解工作。對發生農民工工資保證金不足、企業負責人逃匿等情況的,可以動用應急保障金,先行墊付農民工部分工資或者基本生活費。信訪部門嚴格執行輿情信訪信息的發現、報告程序,鎮領導小組辦公室充分發揮協調機制,各行業主管部門落實行業監管責任,確保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緊密銜接,特別對網絡輿情要第一時間跟蹤處置,防止事態發酵。司法行政部門和法律援助機構要將農民工列爲法律援助的重點對象,依法提供便捷的法律援助。對採取非法手段討薪或以討薪爲由討要工程款、勞務費、承包費等,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爲的,要依法予以治安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七)嚴格落實“三單”管理。行業主管部門對日常巡查中發現的制度落實問題,出具《整改通知單》,責令工程建設項目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工並嚴厲處罰;對各類違法分包、轉包、墊資施工、拖欠工程款等行爲,行業主管部門要嚴抓嚴管、頂格處罰。鎮領導小組辦公室對督導檢查發現的問題,向行業主管部門及時派發《督辦單》,限期整改。

(八)嚴肅責任追究。將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納入對各村委的考覈範圍。各村不按照要求推送工程建設項目信息,並出現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追責問責。對工程建設項目欠薪案件頻發高發、制度落實不到位問題突出的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約談相關企業負責人。對重大欠薪問題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要從工程項目入手,在立項、土地、規劃、招投標、施工許可、資金籌集使用等方面進行深入覈查,層層理清責任。對重大欠薪問題線索核處不力、政府投資項日因資金不到位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約談相關行業監管部門負責人和屬地管理地方人民政府負責人。對因工作不到位造成羣體性、極端性事件和重大負面輿情的,嚴格追究相關單位和工作人員的責任。

農民工工資拖欠方案範文 篇7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切實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問題的通知》([*]94號)、建設部《關於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切實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問題的通知)的實施意見》(建市[*)1號)和省政府辦公廳《轉發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切實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問題的通知》(粵府辦[*]1號)確定的工作任務,爲切實解決我市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問題,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與工作目標

指導思想: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堅持科學發展觀和正確的政績觀。加強領導、明確目標、落實責任、分類治理、逐年推進。運用經濟、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堅持償還欠款與杜絕新的拖欠並重,突出政府帶頭清欠,優先支付農民工工資。正確處理好清欠與發展的關係,維護人民羣衆的切身利益。通過清理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規範建築市場秩序,確保我市建設事業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工作目標:從20xx年起,用三年時間解決20xx底以前形成的拖欠工程款問題。其中,20xx完成清欠30%,20xx完成清欠60%,20xx上半年基本完成清欠,財政性投資工程要在20xx底前償清拖欠款。20xx以後開工的項目和在建工程,不產生新的拖欠。20xx當年拖欠的農民工工資在20xx9月底前解決;20xx以前拖欠的農民工工資d在20xx春節前解決。

二、組織領導及職責分工

(一)市政府建立市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聯席會議制度。由分管城建的副市長擔任召集人,成員單位包括市建委、計委、財政局、勞動保障局、規劃局、國土房管局、市政園林局、外經貿局、信息辦、交委、水利局、工商局、司法局、監察局,市中級法院等15個單位。聯席會議辦公室承擔聯席會議日常工作。各區、縣級市政府要根據轄區實際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

根據市聯席會議部署,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清理拖欠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實施方案,確保人員到位,經費到位,措施到位,全面落實本系統清欠工作。各成員單位要指派專門聯絡員,負責本部門清欠工作的督辦與信息收集、反饋,協助市聯席會議辦公室研究解決有關問題,形成齊抓共管的聯動機制。

清欠工作要按照項目建設管理權限,本着誰直接負責工程建設管理,誰負責組織清欠工作的原則,做到分工明確、責任落實。各項目業主要指定分管領導和具體工作人員組成清欠機構,負責督促、落實解決本建設項目拖欠工程款問題。

(二)市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職責分工:

1、市建委負責對全行業的清欠工作進行督察、統籌、指導、協調和統計。負責對工程項目拖欠工程款的調查摸底和認定工作;負責本市建築業企業拖欠分包企業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的償還工作;負責直屬單位實施的城建項目的清欠工作;利用房地產企業資質、建築企業資質和施工許可等管理手段督促房地產企業和施工企業解決拖欠款問題。

2、市勞動保障局負責檢查處理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違法行爲。對使用農民工的建築企業勞動合同簽定、工資支付情況進行檢查;及時受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投訴上訪;建立健全建築企業工資信用制度;仲裁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勞動爭議;查處以各種名義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違法行爲。

3、市交通、水利、工業、信息、教育、醫藥、衛生、文化、體育、科技、社會福利等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各自行業建設項目的清欠工作,並對本行業內在全市(縣級市)各區建設項目的清欠工作進行督察、指導和統計。各主管部門對拒不簽定還款協議和拒不按協議還款的單位使用財政性資金的不予辦理新的立項和相關審批。

4、市外經貿局協助有關行業主管部門開展外商投資企業建設項目的清欠工作。

5。市計委、市府辦公廳、市政園林局負責其實施的建設項目的清欠工作。

6、市國土房管局和市規劃局協助相關部門督促建設單位償付工程款工作。

對有拖欠工程款且拒不簽定還款協議和拒不按協議還款的項目業主,市國土房管局對其項目預售監控帳戶實施監控,制定措施對審覈、發放此類項目的預售款進行嚴格把關;市規劃局不予辦理規劃許可和驗收手續。

7、市財政局對財政性投資項目按投資計劃、年度預算和工程進度及時撥付資金。對已竣工驗收但未進行結算的要抓緊辦理結算評審,經評審確認後按項目概算的資金來源和年度預算安排數及時撥付工程款;對超概算項目工程款,由建設單位按基建程序辦理並落實資金來源後,市財政局據此及時撥付資金;並協助相關部門督促拖欠工程款的財政性投資項目業主單位償還工程款。

8、市工商局負責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社會其他工商企業投資工程拖欠工程款的償付工作和合同管理工作,對有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記錄的企業法人作爲不良行爲記入信用檔案。

9、人民法院對受理的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案件要依法及時審結;對已判決生效的,要加大執行力度,最大限度地保證裁判文書的執行。

10、司法行政部門要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農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幫助農民工解決拖欠工資問題。

11、監察部門負責對各相關部門的工作情況進行行政效能監察,對工作不力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對造成嚴重後果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追究行政責任。

三、工作要求

(一)解決20xx以前拖欠的工程款。

1、按照建設部、國家統計局等有關部門制定下發的拖欠工程款調查摸底報表,以及拖欠工程款認定標準(詳見建市[*]44號文件),由市聯席會議辦公室組織開展對建設項目拖欠情況進行全面清理,摸清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的底數,並將“工程項目拖欠款明細表”分行業交由各主管部門依照職責分工落實清理、償還事宜。

2、各主管部門按清欠工作的職責分工組織欠款單位按項目與施工企業協商制定還款計劃,並在20xx8月底前將所有項目的還款計劃和落實措施交市聯席會議辦公室。

3。對已竣工結算的工程項目拖欠的工程款,各責任單位要督促項目業主按照施工合同或還款協議償清拖欠的工程款;對拒不還款的項目業主,通過仲裁機構裁決或法院判決,強制其在規定期限內償清拖欠的工程款。同時,將拒不簽定還款協議和拒不按協議還款的單位名單報市聯席會議辦公室彙總後通報,並分送各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處理。

4、對已竣工驗收但未結算的工程項目,各責任單位要責令項目業主在規定期限內進行結算,並支付工程款。對不能按期支付的,依照上述工作目標的要求,按年度比例制定償清拖欠工程款計劃。

(二)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

市勞動保障局督促施工企業在20xx9月底前解決20xx當年拖欠的農民工工資;在20xx8月底前對20xx以前拖欠的農民工工資制定分期還款計劃,確保於20xx春節前全部完成兌現工作。

四、保障措施

爲建立健全長效市場監管機制,解決好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問題,切實預防和遏制發生新的拖欠現象,採取以下措施:

(一)推行工程擔保制度和規範建築勞務用工制度。今後,房地產開發項目要強制實行業主工程款支付擔保制度。同時,建築施工企業也要實行承包商分包工程付款擔保,通過實施擔保制度解決工程款拖欠問題。另一方面,要大力培育勞務分包市場加強對勞務分包企業管理,建立健全農民工工資支付監控制度完善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執法制度,凡因拖欠農民工工資而引發農民工集體上訪或造成其他社會影響並且不積極妥善處理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二)加強信用體系建設。要積極推進建設領域信用體系建設,加快建立失信懲戒機制,把按規定和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作爲重要的信用標準,對失信行爲要記八信用檔案公佈於衆。要充分發揮建築行業協會和工程監理、造價諮詢等中介機構在解決拖欠工程款糾紛中的協調作用,形成約束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爲的有效機制。

(三)嚴格項目審批、報建和施工許可管理等程序,從源頭上避免發生新的拖欠工程款現象。所有建設項目在開工建設前建設單位必須提供該工程投資規模、資金來源和當年投資的資信證明文件。建設工期不足一年、到位資金少於工程合同價50%,和建設工期超過一年、到位資金少於工程合同價30%的,不許報建和開工肄設。對於房地產企業開發建設的項目,嚴格執行項目資本金制度,項目資本金達不到規定比例或資金來源沒有落實的項目,有關部門一律不得辦理計劃備案手續。

(四)嚴格執行工程款結算制度,把好工程款結算關。加強工程造價諮詢和金融資信管理,規範工程價款審覈和銀行資信管理行爲。

(五)加強監督檢查,加大執法力度。市聯席會議將根據需要及時拉圭各有關部門和各區年度清欠計劃的執行情況。各主管部門在督促有關項目業主和工程承包人制定清欠計劃的同時,要加強監督檢查,加大執法力度,對解決拖欠問題不力的項目法人要通報批評,直接責任人要追究責任。要加大對惡意拖欠、剋扣農民工工資行爲的查處力度,依法嚴厲打擊有違法行爲的施工企業。對項目業主已按合同要求按時支付工程進度款,因施工企業原因造成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施工企業負責清還工資欠款,並由建設主管部門追究其責任。工程竣工後,施工企業不按規定及時將竣工資料送審或有意拖延工程結算,使工程無法順利結算,導致產生拖欠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的,要依法追究施工企業的責任。

(六)建立溝通渠道,加強信息交流。市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要在每季度第一個月的10日前向市聯席會議辦公室書面報告上季度清欠工作的實施情況。對實施過程中遇到的重大問題要及時報告,必要性時提請召開市聯席會議分析研究。

(七)發揮媒體作用,接受社會監督。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導向和監督作用,宣傳正面典型,對違規企業予以曝光。要建立舉報投訴制度,公佈投訴電話、網址和郵箱,形成良好的社會輿論監督氛圍,推動清欠工作全面開展。

農民工工資拖欠方案範文 篇8

根據《國務院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開展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的通知》(人社部明電〔20xx〕12號)要求,深入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依法維護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確保全區社會和諧穩定,現就做好我區20xx年度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以下簡稱“專項行動”)制定以下方案。

一、總體目標

以全面貫徹落實《條例》爲抓手,認真開展“四個全面”專項治理(全面排查欠薪風險隱患、全面提升欠薪平臺線索辦理質量、全面落實保障工資支付制度、全面強化欠薪違法行爲聯合懲戒),以零容忍的工作態勢,依法維護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堅決做到“兩個清零”(20xx年發生的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國企項目以及各類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項目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在20xx年底前全部清零,其他欠薪案件在20xx年春節前動態清零),實現“兩個確保”(確保被欠薪農民工及時拿到應得的工資返鄉過年,確保不發生因欠薪引發的重大聚集性事件或惡性極端事件)目標,切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大局。

二、專項行動內容

此次專項行動以招用農民工較多的工程建設領域和勞動密集型加工製造及其他欠薪易發多發行業企業爲重點,對欠薪問題實施集中專項治理。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全面排查欠薪風險隱患。各地要在統籌落實好自治區黨委和政府有關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前提下,積極創新監管方式,採取網絡辦公、線上調度、信息互通、數據比對、資源共享等措施,全面清查在建工程項目審批管理、工程款(人工費)撥付、資金監管情況,加強源頭治理,妥善處置建設資金不到位、工程款撥付不及時、工程結算糾紛等問題,積極化解欠薪風險隱患。繼續加大對餐飲服務、校外培訓機構、人力資源服務市場等行業領域欠薪隱患問題排查化解,健全日常監管臺賬,做到底數清,情況明。

(二)全面提升欠薪平臺線索辦理質量。各地要針對欠薪平臺線索接收不及時、線索流轉時限長、未按規定分類處置、核處結論和核查處置情況不一致、解決欠薪人數及涉及金額不清、超預警期限辦理等問題,要按照“領導負責、專人專幹”的原則,全面加快“全國根治欠薪線索反映平臺”和綜治、網信、信訪等其他渠道接收欠薪舉報投訴的分類覈實處置。對覈查屬實的拖欠工程款問題,依據有關規定及時轉送行業建設主管部門牽頭辦理;對工程結算、合同糾紛或勞動報酬爭議問題,引導通過勞動爭議仲裁或法律訴訟渠道解決,做到案結事了。根治欠薪平臺線索辦結率年底前達98%以上,春節前實現動態清零。

(三)全面落實保障工資支付制度。各地、各成員單位要結合專項行動有利契機,認真在本地區和行業系統開展保障工資支付六項制度全面排查。針對項目工地未設置出入門禁系統、農民工實名制落實不到位、無工程款支付擔保、未依法設立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未按規定繳存工資保證金、未實行施工總承包代發工資、未按進度撥付工程款、未按月足額支付工資、未按要求實現信息上傳《寧夏回族自治區建築工人實名制管理平臺》的在建項目和續建工程,人社和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等行業建設主管部門要依法加大處理處罰力度,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進一步規範勞動用工管理,確保各項保障工資支付制度落實落地。

(四)全面強化欠薪違法行爲聯合懲戒。針對欠薪問題協調處理多立案查處少、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爲應公佈未公佈、拖欠工資“黑名單”未做到應列盡列等問題,各地要組織相關部門加大聯合執法力度,對符合立案標準條件的.,嚴格按規定程序依法查辦;對經責令改正而逾期仍不改正的,依法予以處罰;對涉嫌欠薪犯罪的,及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要進一步強化欠薪違法聯合懲戒,用好用足行政、刑事、信用等懲戒手段,從嚴從重懲處惡意欠薪和非法討薪行爲,加大欠薪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爲和拖欠工資“黑名單”公佈力度。各級人社部門要對今年已辦理的欠薪案件進行一次“回頭看”,重點檢查欠薪隱患問題是否得到全面解決,拖欠工資是否已經全部支付到位。

三、時間安排

(一)集中宣傳階段(20xx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貫徹《條例》賦予的法定職責,嚴格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採取形式多樣的普法宣傳方式,深入企業、工地、社區,大力宣傳《條例》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發揮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切實提高企業依法支付農民工工資的自覺性,增強農民工依法理性維權的意識,營造全區維護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的良好輿論環境。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大專項行動宣傳力度,通過單位門戶網站、微信公衆號、新聞報紙等方式,向廣大勞動者宣傳推廣使用我區根治欠薪線索反映二維碼,做到每個項目工地、基層社區(街道)勞動者維權窗口全覆蓋,確保線上線下勞動維權渠道暢通。

(二)全面自查階段(20xx年11月15日至11月30日)。各地各部門要圍繞本次專項行動重點,開展好“四個全面”治理自查。一是對本地區本行業在建工程項目開展一次全覆蓋自查,指導用人單位對欠薪問題自查自糾,精準掌握本轄區企業和在建工程項目欠薪隱患及制度落實情況底數,及時組織對本地區自查情況進行分析,並結合實際,採取多種方式化解欠薪隱患,做到早發現、早解決,把問題解決在萌芽階段。二是要結合本地區欠薪形勢特點,聚焦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項目,及早開展隱患排查化解。加強欠薪預警監測和智慧監管,結合企業經營狀況、企業信用等級評定情況和歷史欠薪舉報投訴情況,確定重點行業企業,進行精準摸排。三是對發現的風險隱患,分類精準施策,強化部門聯動,定人定責、盯住不放,防止隱患“發酵”。對已排除風險隱患的企業和項目,進行“回頭看”,持續關注、動態監管,防止問題復發。

(三)執法檢查階段(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春節前)。各地區要加強統籌協調,組織相關部門集中開展執法檢查。各相關成員單位要進一步暢通欠薪維權綠色通道,確保欠薪案件快立快處。對欠薪線索,嚴格落實首問負責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迴音。對基層難以化解的複雜疑難欠薪案件,採取領導包案的方式。對涉及人數較多、金額較大、造成一定社會影響的重大欠薪案件,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成立專案組,掛牌辦理,一查到底,堅決做到欠薪問題不解決不銷賬。對政府項目、國企項目欠薪的,嚴查制度落實、責任落實情況,適時進行通報,實現查處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各地區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統籌協調,抽調執法人員,配強工作力量,確保欠薪案件能夠及時接收、有效處置。自治區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對各地工作進展情況實行定期調度,對重大典型欠薪案件掛牌督辦。

(四)整改提高階段(20xx年2月8日至20xx年2月28日)。各地各部門要認真總結梳理專項行動中發現的問題和不足,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採取有效措施解決存在問題。主要領導要親自過問、親自部署、親自調度,責任單位要主動擔當、敢於較真碰硬。要堅持問題導向,設定整改標準和期限,不斷夯實本地區根治欠薪工作基礎。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臨近年終歲末,工程建設領域將迎來工程款結算高峯期,欠薪問題也將進入高發期,各地要充分認識做好春節前根治欠薪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堅決扛起根治欠薪政治責任,將此次專項行動作爲黨史的學習教育的成果檢驗,作爲“我爲羣衆辦實事”的具體實踐,強化組織領導,加強統籌協調,在落實當前疫情防控責任的同時,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行動方案,凝聚各方力量、抽調專業骨幹、成立工作專班,層層壓實責任、精心組織實施、強化督促檢查,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二)強化部門聯動。各地要強化大局意識、系統觀念,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根治欠薪工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進一步暢通線上線下舉報投訴渠道,嚴格落實首問負責制,加大監察執法力度,及時查處欠薪案件,爲農民工提供高效的維權服務。發展改革、財政、國資等成員單位要積極履行監管責任,落實《條例》有關規定,強化政府投資項目、國企項目全方位、全流程監管,紮緊制度“籠子”,從源頭上消除欠薪隱患。工程建設行業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行業監管職責,加強建築用工實名制管理,督辦相關領域欠薪違法案件。公安機關要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案件的接受和及時審查,對符合立案條件的,快立、快審、快結。人民銀行要加強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資金監管,確保預警及時、專款專用。其他成員單位要根據職責分工,積極配合做好根治欠薪工作。

(三)保持高壓態勢。各地各部門要用好用足《條例》規定的各項監管懲戒措施,對欠薪積案採取領導包案、一案一策、掛牌督辦、約談辦理等措施限時化解。對查實的違法行爲,要加大違法懲戒力度,形成有效震懾。加強對工程建設領域各項工資支付制度落實情況的檢查,責令限期整改違法行爲,督促企業履行法定義務,逾期不改的,依法嚴肅懲處。對欠薪裁決判決“執行難”問題,各地區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要統籌協調同級司法機關實施集中執行活動,推動裁決判決執行到位。

(四)強化風險防控。各地要牢固樹立底線思維、風險意識,堅持事前預防、系統治理、定向化解、精準治欠,對羣衆反映強烈、風險隱患較大的重點行業企業,要及時組織風險評估預判,落實欠薪應急處置機制。對重大欠薪輿情和欠薪引發的聚集性事件或極端事件,要從速查清事實,穩妥處置化解,堅決防止事態蔓延擴大。對企業一時難以解決拖欠工資或企業主欠薪逃匿的,要通過及時動用工資保證金、應急週轉金或其他渠道籌措資金,清償欠薪或墊付部分工資(基本生活費),幫助被拖欠工資農民工解決臨時生活困難,確保社會穩定。同時做好網絡輿情監控和輿論引導工作,加強宣傳、網信、信訪等部門間的溝通,對各類新聞媒體特別是互聯網反映的欠薪問題,要及時覈實處理,主動向社會公佈相關信息,澄清相關事實,掌握輿論主動權,堅決防止負面輿情蔓延。

(五)強化督促指導。各地各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對照《條例》要求和專項行動方案,採取超常規舉措,組織定期集中接訪,領導包片包案,確保重點地區欠薪問題得到有效遏制、重大案件得到妥善處置。對整治不積極、效果不明顯的地區,各地級市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可採取隨機抽查、明察暗訪等方式督促指導,確保工作責任落實到位。對工作進展緩慢縣(區)和欠薪案件長期得不到解決的項目,要及時派員實地指導;對監管責任不落實、組織工作不到位引發聚集性事件或極端事件,以及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拖欠工程款導致欠薪的重大案件,各地各部門要啓動落實約談、問責機制,依法依規嚴肅處置。自治區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適時組織力量,對部分地區根治欠薪工作進行抽查,對問題突出的地區開展專項督導。

請各地各單位及時將專項行動工作經驗做法報自治區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各地級市和寧東管委會請於20xx年12月31日(星期五)12時前報送專項行動進展情況及統計表,20xx年1月28日(星期五)12時前報送專項行動總結及電子版。自治區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20xx年1月28日(星期五)前報送本部門根治欠薪專項行動總結。

農民工工資拖欠方案範文 篇9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縣的決策部署,緊緊圍繞保護農民工勞動所得,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堅持問題導向突出重點,切實保障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在今後的工作中形成制度完備、機制健全、責任落實、監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實現基本無拖欠,堅決遏制因欠薪引發重大事件的發生。

二、工作目標

班竹鎮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各村(居)及行業主管部門要形成制度完備、機制健全、責任落實、監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拖欠民工工資問題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實現基本無拖欠,確保不發生因欠薪引發重大事件;建設領域工程項目實行一金三制”全覆蓋,完善推進8個100%的工作任務。一金三制”:即繳納民工工資保障金、建設領域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制度、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制度、銀行代發制;“8個100%”:即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100%、實名制打卡記錄考勤100%、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率100%、存儲務工人員工資支付保障金100%、開設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實施銀行代發農民工工資100%、按時足額發放農民工工資100%、勞動維權告示牌100%。並努力推動“勞通用”對各領域行業勞動用工全覆蓋管理。

三、嚴格規範勞動用工管理

(一)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是農民工工資支付的責任主體,應依法與招用的農民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並嚴格履行,及時辦理勞動用工備案,明確約定工資支付日期,按月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在工程建設領域,堅持施工企業與農民工先簽訂勞動合同後進場施工,施工總承包企業對所承包工程項目的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總責。(牽頭單位:鎮人社中心;責任單位:水務站、村建所、農業服務中心、交管站、鄉村振興服務站、各村(居)等有關單位)

(二)實行實名制用工管理。各類用人單位要加快推進現代化信息技術的運用,動態記錄農民工的身份信息、技能工種、勞動考勤、計酬標準、工作計量、工資結算等信息,實行實名制管理,並通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及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實名制管理系統動態報送用工信息,確保做到適時報送,不漏報、不延報。(牽頭單位:鎮人社中心;責任單位:水務站、村建所、農業服務中心、交管站、鄉村振興服務站、各村(居)等有關單位)

四、推進企業工資支付體系建設

(一)建立工資支付臺賬歸集機制。建立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總檯賬,動態掌握本轄區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情況,並按月報送上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及行業主管部門。(牽頭單位:鎮人社中心;責任單位:水務站、村建所、農業服務中心、交管站、鄉村振興服務站、各村(居)等有關單位)

(二)建立工資支付誠信評價機制。建立勞動用工領域信用評價標準和用人單位勞動保障守法誠信檔案,加強企業守法誠信管理,將勞動用工、工資支付情況作爲企業信用評價的重要依據,完善事中事後監管措施,實行分類分級動態監管。(牽頭單位:鎮人社中心;責任單位:水務站、村建所、農業服務中心、交管站、鄉村振興服務站、各村(居)等有關單位)

(三)完善失信企業聯合懲戒機制。按照《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貴州省企業失信行爲聯合懲戒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黔府辦發120xx146號)相關要求,加強對拖欠工資失信行爲的部門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牽頭單位:鎮人社中心;責任單位:水務站、村建所、農業服務中心、交管站、鄉村振興服務站、各村(居)等有關單位)

五、依法嚴懲拖欠工資違法行爲

(一)加強建設資金監管

在工程建設領域,未按規定額度預存農民工資專戶資金的,視同建設資金不到位,有關部門在批准立項和辦理規劃、施工許可等手續時,依法予以限制。全面推行施工程結算,建設單位應按合同約定的計算週期或者工程進度進行結算並支付工程款。工程竣工驗收後,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且未簽訂剩餘工程款支付協議的,行業主管部門不予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未完成竣工結算的,有關部門不予辦理產權交易手續。(牽頭單位:財政所;責任單位:水務站、村建所、農業服務中心、交管站、鄉村振興服務站、各村(居)等有關單位)

(三)健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

行業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預案,明確責任,規範分級響應和處置流程。發生突發事件時,及時啓動應急預案。對採取堵塞交通、非法羣訪、圍堵黨政機關、跳樓、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討薪,以拖欠工資爲由討要工程款,或者虛報冒領、無理無據討要工資的,公安機關要提前介入、快速反應、控制事態,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爲的,要依法予以治安處罰,對嚴重影響社會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涉嫌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並主動向社會和公衆說明情況。(牽頭單位:派出所;責任單位:黨政辦、人社中心、水務站、村建所、農業服務中心、交管站、鄉村振興服務站、各村(居)等有關單位)

六、加強組織領導

(一)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鎮人民政府對全鎮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負總責,成立由鎮人民政府鎮長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各村居支書爲成員的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整治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附後),全面負責我鎮農民工工資支付整治工作,各村(居)、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牽頭,對本部門本轄區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具體負責。

(二)嚴肅督查問責。進一步完善目標責任制度,將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納入年度目標考覈內容,對各村(居)、各部門進行考覈,建立定期督查制度,對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高發頻發、舉報投訴量大的項目業進行重點督查。對相關政策制度落實不到位、拖久農民工工資問題嚴重的,由鎮紀委進行約談,在工作中發現的違紀違法線索及時移交紀檢監察機關,由紀檢監察機關依紀依法對有關責任人和責任單位調查處理。(牽頭單位:鎮紀檢監察室;責任單位:各村(居)、各部門等有關單位)。

農民工工資拖欠方案範文 篇10

爲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及時有效化解水利系統工程建設施工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水利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平昌縣水利局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稱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班子成員任副組長,成員由局辦公室、紀委辦、財務股、水利股、水庫股、水政股、信訪股、巴中市雙橋水庫建設管理局、巴中市友誼水庫建設管理局、巴中市牛角坑水庫建設管理局、縣江口水鄉旅遊風景區建設管理局、縣水土保持局、縣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局、平州水利投資公司等股室(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

領導小組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和縣關於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相關規定,統籌解決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落實中的重點難點問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局信訪股,負責日常工作。機關各股室、局屬各單位要建立相應機構,明確職能職責。

二、健全工作制度

(一)加強工程承包管理,規範企業用工行爲。各成員單位要適時對業務範圍內工程建設施工企業對所承包工程的分包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嚴禁不具備施工資質單位或“包工頭”進行工程建設作業。督促各建設施工企業依法與招用的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並嚴格履行,落實施工現場維權信息公示制度。督促各建設施工企業必須設立勞資專管員負責登記農民工管理臺賬,詳細記錄施工現場的農民工姓名、身份證號、工資卡銀行賬號、工資發放、聯繫電話以及進場、離場時間等信息,建立完善用工花名冊、考勤記錄冊和月工資花名冊,並且“三冊”情況要相符。

(二)落實企業主體責任,規範工資支付方式。各成員單位要嚴格按照制度規定,全面落實企業足額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對有工資拖欠行爲的企業應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凡因工資保證金收取不到位導致農民工工資無法支付的,由應收取保證金的建設項目主管部門負責籌措資金予以解決。督促工程建設施工企業切實履行對招用農民工的工資支付主體責任,嚴格依法將工資按月足額支付給農民工本人。各企業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爲由剋扣或拖欠農民工工資,不得將合同應收工程款等經營風險轉嫁給農民工。督促企業實行人工費用與其他工程款分賬管理制度,實行農民工工資與工程材料款等相分離。督促企業爲招用的農民工申請銀行個人工資賬戶並辦理實名制工資支付銀行卡,積極推動企業委託銀行代發農民工工資工作。

(三)強化摸底排查梳理,加大治理處置力度。局班子成員要加強分管領域農民工工資保障支付工作的組織領導,各成員單位要認真對業務範圍內的在建、已成工程項目支付農民工工資情況集中進行排查。對存在拖欠問題的,要詳細查清拖欠工資的數額、涉及人員數量、拖欠時間、產生拖欠的原因等,做到準確摸清底數,建好工作臺賬。對排查發現的欠薪問題苗頭及時預警,並制定完善相關應急預案,做到一企一策、跟蹤督辦。實行聯合懲戒機制,對因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爲引發的聚集性事件、極端事件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失信企業,要依法依規列入“黑名單”,適時向社會公佈,使失信企業“一處失信、處處受限”,形成對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爲的有力震懾,從制度上防範和化解拖欠農民工工資難題。

三、相關工作要求

(一)務必高度重視。各成員單位要充分認識到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重大意義,認清當前形勢,高度重視,精心安排。提前給各工程建設施工企業打好“預防針”,念好“緊箍咒”,築牢行業領域“防火牆”,確保農民工欠薪問題得到及時處理,切實維護廣大農民工合法權益。

(二)明確工作責任。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農民工工資問題包案負責制。局班子成員要加強對分管領域農民工工資專項行動的組織領導,確保把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徹底解決好,防止因處置不當引發聚集性事件,

(三)從嚴責任追究。對不重視民工工資兌現工作、激化矛盾而導致不穩定事件發生,以及在處置過程中因工作不力造成處置不當,或因遲報、漏報甚至瞞報信息造成嚴重後果的有關股室、下屬單位責任人,根據相關規定,逗硬責任追究;涉及違法犯罪的,按程序移送司法機關查處。

農民工工資拖欠方案範文 篇11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縣的決策部署,緊緊圍繞保護農民工勞動所得,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堅持問題導向突出重點,切實保障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在今後的工作中形成制度完備、機制健全、責任落實、監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實現基本無拖欠,堅決遏制因欠薪引發重大事件的發生。

二、工作目標

班竹鎮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各村(居)及行業主管部門要形成制度完備、機制健全、責任落實、監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拖欠民工工資問題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實現基本無拖欠,確保不發生因欠薪引發重大事件;建設領域工程項目實行一金三制”全覆蓋,完善推進8個100%的工作任務。一金三制”:即繳納民工工資保障金、建設領域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制度、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制度、銀行代發制;“8個100%”:即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100%、實名制打卡記錄考勤100%、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率100%、存儲務工人員工資支付保障金100%、開設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實施銀行代發農民工工資100%、按時足額發放農民工工資100%、勞動維權告示牌100%。並努力推動“勞通用”對各領域行業勞動用工全覆蓋管理。

三、嚴格規範勞動用工管理

(一)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是農民工工資支付的責任主體,應依法與招用的'農民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並嚴格履行,及時辦理勞動用工備案,明確約定工資支付日期,按月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在工程建設領域,堅持施工企業與農民工先簽訂勞動合同後進場施工,施工總承包企業對所承包工程項目的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總責。

(二)實行實名制用工管理。各類用人單位要加快推進現代化信息技術的運用,動態記錄農民工的身份信息、技能工種、勞動考勤、計酬標準、工作計量、工資結算等信息,實行實名制管理,並通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及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實名制管理系統動態報送用工信息,確保做到適時報送,不漏報、不延報。

四、推進企業工資支付體系建設

(一)建立工資支付臺賬歸集機制。建立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總檯賬,動態掌握本轄區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情況,並按月報送上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及行業主管部門。

(二)建立工資支付誠信評價機制。建立勞動用工領域信用評價標準和用人單位勞動保障守法誠信檔案,加強企業守法誠信管理,將勞動用工、工資支付情況作爲企業信用評價的重要依據,完善事中事後監管措施,實行分類分級動態監管。

(三)完善失信企業聯合懲戒機制。按照《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貴州省企業失信行爲聯合懲戒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黔府辦發120xx146號)相關要求,加強對拖欠工資失信行爲的部門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

五、依法嚴懲拖欠工資違法行爲

(一)加強建設資金監管

在工程建設領域,未按規定額度預存農民工資專戶資金的,視同建設資金不到位,有關部門在批准立項和辦理規劃、施工許可等手續時,依法予以限制。全面推行施工程結算,建設單位應按合同約定的計算週期或者工程進度進行結算並支付工程款。工程竣工驗收後,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且未簽訂剩餘工程款支付協議的,行業主管部門不予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未完成竣工結算的,有關部門不予辦理產權交易手續。

(三)健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

行業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預案,明確責任,規範分級響應和處置流程。發生突發事件時,及時啓動應急預案。對採取堵塞交通、非法羣訪、圍堵黨政機關、跳樓、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討薪,以拖欠工資爲由討要工程款,或者虛報冒領、無理無據討要工資的,公安機關要提前介入、快速反應、控制事態,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爲的,要依法予以治安處罰,對嚴重影響社會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涉嫌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並主動向社會和公衆說明情況。

六、加強組織領導

(一)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鎮人民政府對全鎮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負總責,成立由鎮人民政府鎮長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各村居支書爲成員的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我鎮農民工工資支付整治工作,各村(居)、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牽頭,對本部門本轄區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具體負責。

(二)嚴肅督查問責。進一步完善目標責任制度,將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納入年度目標考覈內容,對各村(居)、各部門進行考覈,建立定期督查制度,對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高發頻發、舉報投訴量大的項目業進行重點督查。對相關政策制度落實不到位、拖久農民工工資問題嚴重的,由鎮紀委進行約談,在工作中發現的違紀違法線索及時移交紀檢監察機關,由紀檢監察機關依紀依法對有關責任人和責任單位調查處理。

農民工工資拖欠方案範文 篇12

區綜治辦要將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評內容。區公安分局要嚴厲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依法查處以討要工資名義擾亂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爲。司法行政部門支持引導法律服務機構和法律援助機構爲農民工追討欠薪開闢綠色通道,確保提供及時有效的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區財政局要加強對政府投資項目建設全過程的資金監管,按規定及時撥付財政資金。區總工會要加強對企業工資支付情況的監督檢查,協助做好拖欠工資問題查處和爭議調解工作。其他相關部門要根據職責分工,做好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

一、指導思想

根據市委、市政府針對解決好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的要求和部署,有效預防和快速查處因農民工工資拖欠引發的突發事件,切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依法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確保勞動關係和諧,維護社會穩定。

二、工作目標

建立預防和解決我鎮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長效機制,切實解決好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

三、 組織機構

爲保障我鎮預防和解決拖欠民工工資工作的順利實施,加強對該項工作的領導與協調,成立陸坪鎮解決清理拖拖欠民工工資工作小組,具體負責我鎮解決清理拖欠民工工資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勞動監察中隊,由彭菊敏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四、職責分工

各部門要在預防和解決拖欠民工工資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各司其職,做好預防和解決拖欠民工工資問題。按照各部門的工作實際,具體職責如下:

綜治辦,負責做好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羣體性突發事件處置的組織協調工作,督促各部門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妥善處理上訪事件。

勞動監察中隊,負責受理拖欠民工工資的舉報投訴工作,要堅決依法從嚴從快查處。加強勞動監察日常巡查範圍,規範用人單位勞動用工管理。聯合各部門開展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全面掌握清欠工作動態,做到反映迅速、措施果斷、處置穩妥。建立健全應急工作機制,發揮農民工資保障金德保障作用。

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全面拖欠民工工資工作問題的實施意見》(黔府辦發[20xx]32號)有關規定,分管各村(居)領導按照“屬地管理、分級管理、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定期或不定期走訪排查可能引發農民工工資拖欠事件的隱患,明確並落實農民工工資拖欠工作的信息報告人,及時上報相關信息;組織、協調相關部門處理農民工工資拖欠工作;落實上級部門下達的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工作任務。

農民工工資拖欠方案範文 篇13

按照自治區、盟根治欠薪工作要求,針對當前根治欠薪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在全縣範圍內開展貫穿全年的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專項整治行動。爲抓好專項行動的組織實施,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認真落實自治區黨委、政府,盟委、行署和縣委、縣政府關於根治欠薪工作部署要求,以貫徹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爲重點,堅持源頭治理、預防爲主、防治結合、標本兼治的工作要求,持續強化落實屬地管理責任、行業監管責任、企業主體責任,切實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二、工作任務

(一)抓好制度落實。嚴格貫徹落實《條例》規定,加強勞動用工管理,持續強化政府屬地責任、部門監管責任,相關行業工程建設主管部門按照職能職責,堅持“誰審批、誰負責”原則,切實抓好工程建設項目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兩金三制”等制度落實,對工程建設項目和農民工用工信息進行動態分析,對未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制度的工程建設項目持續跟蹤,確保制度執行到位。

牽頭單位:人社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發改委

配合單位:縣根治欠薪工作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

(二)加強政府、國企投資項目源頭監管。全面落實《政府投資條例》,對包括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項目在內的政府投資項目資金安排撥付情況進行全面排查,堅決糾正企業墊資施工、不按進度撥付資金等問題。督促指導國有企業加強欠薪源頭治理機制建設,規範用工管理,完善拖欠農民工工資維權渠道。貫徹實施《保障中小企業賬款支付條例》,建立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與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協調聯動機制,清償賬款中優先支付所拖欠的農民工工資。

牽頭單位:財政局(國資委)、工信局

配合單位:發改委、人社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鄉村振興局及縣根治欠薪工作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

(三)加強社會投資項目源頭監管。開展工程建設領域市場秩序整頓專項行動,嚴厲打擊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掛靠行爲,全面推行施工過程結算,落實工程款支付擔保制度。督辦因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掛靠、拖欠工程款等導致的欠薪案件,對制度未落實的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依法給予行政處理(處罰)。

牽頭單位: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

配合單位:縣人社局及縣根治欠薪工作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

(四)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加大查處力度。全面暢通欠薪維權渠道,落實首問負責制,規範欠薪線索辦理流程,強化接訴即辦,提升欠薪案件線索受理和轉辦效率。加大“12333”舉報投訴熱線的宣傳推廣,形成實時受理、及時交辦、快查快處、督辦調度、質量回訪的工作閉環。以全國根治欠薪線索反映平臺、領導批示、信訪交辦、網絡輿情、實地受理案件線索爲重點,建立全口徑欠薪案件線索查處臺賬,對反映的欠薪線索第一時間對接屬地和行業主管部門,盯辦核處情況,提高辦理質效。

牽頭單位:人社局

配合單位:縣根治欠薪工作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

(五)夯實“兩網化”監管。進一步做好“網格化”“網絡化”監管工作,勞動保障監察執法人員和基層各行業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工作人員要採取工作重點前移、工作重心下移的監管模式,包片包項目監督,依法對制度落實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做好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全過程動態監管。

牽頭單位:人社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

配合單位:縣根治欠薪工作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

(六)嚴厲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人社局要及時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案件,公安局對符合立案條件的及時立案偵查,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人民法院依法公正審判,提高案件辦理效率。按照多倫縣統一部署,開展集中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違法犯罪百日攻堅行動,督辦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典型案件,起到“打擊一個、震懾一片”的效果。

牽頭單位:公安局、人社局、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

配合單位:縣根治欠薪工作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

(七)嚴格履行司法保障職能。開闢涉農民工工資執行“綠色通道”,加大強制執行力度,解決執行難問題。落實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資金和工資保證金不得因支付農民工工資以外的原因被查封、凍結或者劃撥的規定。探索建立涉農民工欠薪案件常態化類案分析監督機制,加大對欠薪案件支持起訴和訴訟監督的力度。

牽頭單位: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

配合單位:縣根治欠薪工作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

(八)加強欠薪失信懲戒、社會公佈力度。嚴格落實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爲社會公佈制度,要貫徹落實《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管理暫行辦法》,推動規範化開展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管理工作。推進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部門間情況通報、信息共享和聯合懲戒機制,在政府支持、政府採購、招投標、融資貸款、市場準入、稅收優惠、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規予以限制,實現“一處違法、處處受限”。

牽頭單位:人社局、發改委、市場監管局

配合單位: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自然資源局、鄉村振興局縣根治欠薪工作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

三、工作安排

(一)安排部署(4月份)。按照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各鄉鎮、各部門要壓緊壓實工作責任,進一步細化工作任務,建立工作臺賬,明確專人負責,確保專項行動落細落實。

(二)專項督查(5月中下旬、9月中下旬)。組織兩次全縣範圍的專項督查檢查,對在建工程項目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制度落實情況進行實地核查,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整改。

(三)調度抽查(全年)。針對案件線索覈查處置情況,將對全縣進行定期調度和不定期隨機抽查,採取月調度、月通報機制,隨機抽查比例不少於30%。

(四)整改落實(全年)。結合盟根治欠薪工作考覈指出的問題及專項督查抽查發現的問題,切實抓好整改工作。整改落實要貫穿專項行動全過程,堅決立行立改,確保整改到位。

(五)健全機制(全年)。針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及時調整工作機制,進一步壓實各鄉鎮各部門工作責任,確保工作規範有序、高效推進。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各部門要準確把握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進一步增強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凝聚形成工作合力。各鄉鎮政府、行業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屬地政府、主管部門第一責任人責任,層層傳導壓力、壓實責任,組織制定本部門具體實施方案,統籌抓好組織落實,確保專項行動抓出成效。

(二)壓實工作責任。人社局要充分發揮組織協調、管理指導和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監督檢查的職能作用,加大案件查處力度,及時掌握本地區專項工作進展,協調落實專項行動有關工作。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行業監管責任,安排部署本行業領域專項行動具體工作,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負責”的原則,緊盯本行業領域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制度落實、工資支付情況,加強分析研判,及時監管督辦,防範化解風險隱患。

(三)狠抓工作落實。縣根治欠薪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對在建工程項目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制度落實情況、案件線索覈查處置情況進行實地核查。請縣根治欠薪工作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於每月25日前向縣根治欠薪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本部門單位專項行動推進落實情況。調度、抽查及各項工作推進落實情況,一併納入年度考覈予以統籌考慮。

農民工工資拖欠方案範文 篇14

一、工作目標

以“作風、法治、文明”三個年建設活動爲契機,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着力規範企業勞動用工管理和工資支付行爲,建立健全工資支付保障制度,依法懲處拖欠工資的違法行爲,完善源頭預防、動態監管、失信懲戒相結合的制度保障體系,構建我鎮預防和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長效機制。形成制度完備、責任落實、監管有力的治理格局,努力實現無拖欠現象發生,切實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二、整治範圍和重點

(一)整治範圍

全鎮建築市政、交通運輸、水利、農業設施等工程建設領域和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等易發生拖欠工資問題的行業領域。

(二)整治重點

1.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拖欠工資問題。嚴查工程項目未批先建、企業帶資施工建設、隨意增加建設項目、拖欠工程款導致拖欠工資等問題。

2.化解難度大的欠薪陳年積案。嚴查停工半停工項目違反基本建設程序、工程決算久拖不決、惡意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等問題。

3.工資支付制度落實不到位問題。嚴查用工企業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工程建設項目不按規定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不設立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不落實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和工資銀行直接支付制度、不實行工程款與工資款分賬管理、撥付工程款時未及時撥付人工費等問題。

4.工程建設領域違法分包、轉包、掛靠問題。嚴查建設單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將工程發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或個人,或者肢解發包等違法行爲;嚴查施工企業承包工程後,不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或義務,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給其他單位或個人施工的轉包行爲;嚴查施工企業承包工程後,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及施工合同關於工程分包的約定,把分部、分項工程或者單位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或個人施工的違法分包行爲;嚴查單位或個人以其他有資質的施工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的掛靠行爲;轉讓、出借資質證書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許他人以本單位的名義承攬工程的出借資質行爲。

三、整治措施

(一)加強勞動合同管理。用人單位是農民工工資支付的責任主體,必須依法與招用的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建立職工名冊,並辦理勞動用工備案。在工程建設領域,施工總承包企業對所承包工程項目的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總責,並在工程承包合同中予以明確。實行先簽訂勞動合同後進場施工,明確約定工作時間、工作內容、勞動報酬、支付方式等內容並嚴格履行。鎮社保站和相關主管部門要把企業與農民工簽訂和履行勞動合同、考勤管理等用工管理情況納入監管重點,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發現不簽訂或不履行勞動合同等違法違規行爲,及時督促整改。對拒不改正的通報區勞動監察隊予以處理。

(二)實行農民工實名制管理。施工企業招用農民工必須實行實名制管理。施工總承包企業(包括直接承包建設單位發包工程的專業承包企業,下同)對所承包工程項目施工現場農民工的實名制管理負總責,在工程項目部配備勞資專管員,編制施工現場所有勞務人員計酬手冊和管理臺賬,記錄施工現場作業農民工的身份信息、勞動考勤、工資支付等信息,由農民工本人確認簽字並保存兩年以上備查。施工總承包企業要加強對分包企業勞動用工和工資發放的監督管理,實時掌握施工現場用工及其工資發放情況,不得以包代管。在處理拖欠工資案件時,施工總承包企業和分包企業應當提供花名冊、考勤及工資結算等相關記錄。

(三)實行銀行代發工資制度。逐步實現各類企業委託銀行代發農民工工資。在工程建設領域,實行分包企業農民工工資委託施工總承包企業直接代發的辦法,由分包企業按照相關規定,爲招用的農民工申辦了銀行個人工資賬戶,並辦理實名制工資支付銀行卡,按月考覈農民工工作量並編制工資支付表,經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後,交施工總承包企業委託銀行通過其設立的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直接將工資劃入農民工個人工資賬戶。

(四)嚴格落實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當自工程項目取得施工許可證之日20個工作日內,在銀行開立專戶並存儲工資保證金,專項用於農民工被拖欠的工資。使用過保證金的續建工程項目,要按照剩餘工程量覈定繳納額度並足額繳納。對未繳清農民工工資保證金仍在施工的項目,限1個月內繳清(期限時間不得超過),逾期未繳清的,責令停工。

(五)積極化解欠薪陳年積案。行業主管部門認真排查停工、半停工工程項目欠薪情況,建立詳實的工作合賬,明確化解欠薪陳年積案工作的責任部門。採取拍賣、融資等多種方式,精準施策積極化解。倒查工程項目違反基本建設程序行爲,對落實制度不規範的項目,由行業主管部門限期整改,確保欠薪陳年積案於20xx年7月底前全部得到有效穩妥處置。

四、時間安排

(一)集中宣傳和自查整改階段

1.開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宣傳。各村委要嚴格落實責任,大力宣傳《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和《致農民工朋友的一封信》發揮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工作。

2.開展欠薪隱患自查自糾。按照“屬地管理、行業監管”的原則,各村委要負責任的對本領域在建工程項目進行摸底排查和督促整改,精準掌握項目建設單位、總承包與分包施工單位、投資規模、欠薪數量和欠薪原因等情況,做到情況明、底數清、數字準、制度實。強化欠薪預警監測和風險隱患排查,對已排除風險隱患的企業和項目,持續關注、動態監管,嚴防問題復發。

(二)深入督導和檢查階段

本次專項整治行動成立督導組,督導各村開展行動。加強對制度落實和欠薪線索辦理的督導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鎮工作領導小組及專項工作組協調處置,定包案單位、定包案領導、定工作措施、定化解時限,限期整改。每季度將巡查督導結果和整改情況,呈報鎮主要領導。對逾期不整改的企業,強化聯合懲戒力度,依法依規予以限制。

(三)總結階段

對前期工作情況進行回頭看,跟蹤、督促企業及時補發拖欠農民工的工資。各村梳理總結各自專項整治工作情況,並於20xx年1月10日前報至鎮人社所辦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嚴格落實部門監管責任。各行業主管部門要落實行業監管責任,監督指導項目實名制管理、工資保證金存儲、專用賬戶開設使用、人工費撥付、總包代發工資、維權信息公示及建築業勞動合同簽訂等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各項制度落實,加大對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相關法律法規的普及宣傳,規範工程建設市場秩序,嚴厲打擊違法分包、層層轉包、掛靠承包等違法行爲。工程建設項目總包單位取得施工許可20個工作日內,必須按照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制度落實相關措施。已開工但尚未履行立項審批程序的政府性投資項目,由發包單位承擔監管責任。符合納入省農民工工資支付監管平合標準的工程建設項目,務必納入;未納入的,落實相應制度後納入管理。對長期拖延工程款結算或抪欠工程款的建設單位,行業主管部門不得批准其新項目開工建設。對於未履行工程款支付責任的建設單位,主管部門將其不良行爲記入信用記錄。工程建設項目違反國土空間規劃、未批先建等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行業主管部門責令建設單位清償,由職能部門依法查辦違法行爲。對領導責任不落實、部門監管責任不履行、相關工作不到位等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根據情節輕重和影響程度,依法追究責任。

(二)嚴格落實屬地責任。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村對本區域內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負責,按照《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規定的職責,加強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矛盾的排查和調處工作,防範和化解矛盾,及時調解糾紛。

(三)強化部門協調聯動。鎮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領導小組各成員實行定期例會制度,各村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有關措施,和村委做好溝通街接。各村應將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工程建設項目詳細信息及時推送至鎮人社所辦公室。

(四)嚴肅查處欠薪案件。鎮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領導小組在接收欠薪線索後,按行業分類,報鎮工作領導小組,並推送至鎮行業主管部門。行業主管部門要建立欠薪工作合賬,逐一落實欠薪企業、欠薪人數、欠薪金額。對化解難度大的欠薪陳年積案,要嚴查停工半停工項目違反基本建設程序、工程決算久拖不決、惡意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等問題,做到欠薪問題不解決絕不銷賬。對制度不落實導致欠薪的企業,有關部門要依法責令其限期改正。要加強行政與刑事司法銜接配合工作,嚴厲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犯罪行爲。對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案件,行業主管部門要查清欠薪人數、欠薪金額、拖欠責任主體,並將工程項目工資支付制度落實情況相關資料、投訴人詢問筆錄和身份證複印件等有關材料、相關人員詢問筆錄和身份證複印件等有關材料、企業營業執照、調查結論報告和移交書等書面材料移交人社部門,人社部門在覈查完畢後要及時向公安機關移送,由公安機關偵辦。對欠薪違法案件,堅決做到事實不查清不放過、制度不落實不放過、整改不到位不放過、責任不追究不放過,保持對欠薪犯罪行爲的高壓態勢。

(五)加大欠薪失信懲戒力度。各村理拖欠農民工工作負責成員要進一步加強對欠薪問題的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用人單位拖欠農民工工資情節嚴重或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將該用人單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列入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在政府資金文持、政府採購、招投標、融資貸款、市場淮入、稅收優惠、評優評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規子以限制。

(六)完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發生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起的板端、羣體突發事件及網絡輿情,經村委會分析研判,按“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明確責任,並報鎮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人社所辦公室。辦公室應立即響應、協調處置,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應及時響應、共赴現場,對涉事企業負責人進行聯合約談,督促其妥善處理欠薪問題,做好現場穩控和矛盾化解工作。對發生農民工工資保證金不足、企業負責人逃匿等情況的,可以動用應急保障金,先行墊付農民工部分工資或者基本生活費。信訪部門嚴格執行輿情信訪信息的發現、報告程序,鎮領導小組辦公室充分發揮協調機制,各行業主管部門落實行業監管責任,確保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緊密銜接,特別對網絡輿情要第一時間跟蹤處置,防止事態發酵。司法行政部門和法律援助機構要將農民工列爲法律援助的重點對象,依法提供便捷的法律援助。對採取非法手段討薪或以討薪爲由討要工程款、勞務費、承包費等,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爲的,要依法予以治安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七)嚴格落實“三單”管理。行業主管部門對日常巡查中發現的制度落實問題,出具《整改通知單》,責令工程建設項目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工並嚴厲處罰;對各類違法分包、轉包、墊資施工、拖欠工程款等行爲,行業主管部門要嚴抓嚴管、頂格處罰。鎮領導小組辦公室對督導檢查發現的問題,向行業主管部門及時派發《督辦單》,限期整改。

(八)嚴肅責任追究。將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納入對各村委的考覈範圍。各村不按照要求推送工程建設項目信息,並出現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追責問責。對工程建設項目欠薪案件頻發高發、制度落實不到位問題突出的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約談相關企業負責人。對重大欠薪問題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要從工程項目入手,在立項、土地、規劃、招投標、施工許可、資金籌集使用等方面進行深入覈查,層層理清責任。對重大欠薪問題線索核處不力、政府投資項日因資金不到位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約談相關行業監管部門負責人和屬地管理地方人民政府負責人。對因工作不到位造成羣體性、極端性事件和重大負面輿情的,嚴格追究相關單位和工作人員的責任。

農民工工資拖欠方案範文 篇15

爲了積極穩妥地處理好因拖欠剋扣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突發事件,切實維護農民工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根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公司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堅持以項目部爲主,實行項目經理負責制。堅持預防爲主,糾防結合,在項目經理領導下,各有關部門“快速反應、趕赴現場,協調配合、控制局面、妥善處理”,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態擴大,儘快恢復生產、生活和社會秩序,減少或避免經濟損失和不良影響,確保社會穩定。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工程區域內因用人單位拖欠剋扣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突發事件的應急響應,包括:

1、罷工、停工、怠工事件;

2、圍堵項目部辦公室、場區交通要道事件;

3、羣毆、致人重傷或死亡事件;

4、自殺、自殘等事件;

5、造成農民工生活困難、危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影響社會穩定的事件;

6、其他因拖欠剋扣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突發事件等。

(三)組織體系及相關機構職責

項目部成立解決拖欠剋扣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協調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項目經理擔任,成員由工程部門、技術部門、材料部門、安全部門、財務部門等協調處理拖欠剋扣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

領導小組工作職責:全面負責拖欠剋扣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拖欠剋扣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發生後,在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根據情況,工程部門、技木部門、材料部門、安全部門、財務部門等應同時到場組成現場處理小組進行應急處理。

工程技術部門:協助做好現場勞資雙方當事人的調解工作,積極引導農民工通過訴訟等正常渠道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負責召集用人單位相關負責人到場,協助調查覈實,責成支付農民工工資。協助項目經理對突發事件處置和恢復生產秩序。

財務部門:負責調查覈實欠薪事實及數額,責令欠薪單位立即支付。協助做好拖欠剋扣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農民工工資覈實工作,責令用工單位立即支付農民工工資。

安全部門:暢通職工訴求表達渠道,及時瞭解並報告用人單位欠薪情況。負責維持現場秩序,預防、制止違法犯罪行爲必要時撥打110。

材料部門:負責宣傳、教育並引導農民工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四)應急響應和處置程序

信息報告:發生拖欠剋扣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後,應當在20分鐘內上報領導小組,重特大事件應在10分鐘內報告分公司領導小組。

報告內容爲:

1、突發事件發生的基本情況,包括時間、地點、規模、涉及人員、破壞程度以及傷亡等情況。

2、突發事件發生的起因分析、性質判斷和影響程度預測。

3、突發事件發生的用人單位和有關部門已做工作和採取的措施及處理情況。

4、其他已掌握的情況。

啓動預案:拖欠剋扣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發生後,領導小組根據實際情況,由領導小組下令啓動應急預案。

應急處置:各部門在接到預案啓動指令的20分鐘內,根據案情投入應急處理工作。各部門在接到通知後,應快速趕赴現場,在領導小組統一指揮下,瞭解情況,進行初步分析研究,按各自職責果斷處置。如案情擴大或可能會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可請求分公司領導小組給予指導和幫助。

①處理突發事件時要注意運用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認真聽取羣衆訴求,穩定羣衆的情緒,避免矛盾的進一步激化;要通過開展耐心細緻的宣傳解釋和思想政治工作,控制事態發展,動員、疏導農民工返回崗位,儘快恢復生產、生活。

②現場協商和調解不成的,各部門應在摸清情況的基礎上提出切實可行的處理意見。對嚴重侵犯農民工合法權益的用人單位,責令改正。必須通過仲裁和司法程序的,要引導當事人通過勞動爭議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時處理。

③當出現暴力破壞活動苗頭時,必要時撥打110請公安部門依法採取防範措施,防止辜態進一步擴大和惡化。對無理取鬧、違反治安處罰法的人員,依法處理。

④必要時,應啓動欠薪保障應急資金和欠薪墊付特別程序,公司設置了一個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用於欠薪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在農民工生活確實困難或用人單位確無財產可供執行等緊急情況下,先行墊付已查實的所欠農民工工資或生活費,及時平息事態,解決農民工生活困難。財務部門要對欠薪保障應急資金給予保障。

(五)後期處置

拖欠剋扣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發生後,領導小組應做好預案的後期處置、協調、監督,有關部門應督促、幫助用人單位儘快恢復生產秩序,完善勞動用工管理,及時向分公司領導小組報告後期處置工作進展情況。將發生拖欠剋扣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用人單位列入誠信系統黑名單。

拖欠剋扣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結束後,領導小組要組織相關人員對事件進行分析,評估事件後果,總結經驗教訓,進一步鞏固成果,防止事件反彈,並對事件處理情況進行上報。

項目領導小組要在事件結束後的10個工作日內向分公司領導小組提交處置報告。內容包括:發生突發事件單位的基本情況、導致突發事件的原因、事態發展趨勢、處理經過、處理結果、進度、形象影響評估等。

在預防和處置拖欠剋扣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中,部門歿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1、對本工程區和所屬單位開展拖欠剋扣農民工工資預警預報工作不重視,不負責,情況不明,措施不力,造成勞動糾紛不斷,拖欠剋扣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多發,社會影響惡劣的;

2、對農民工反映的可能引發突發事件的問題不關心,或推諉、敷衍,長期得不到解決,致使問題和矛盾越來越多,趨向激化,多次發生突發事件等現象的;

3、對拖欠剋扣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苗頭不及時,發生突發事件後,緩報、謊報、瞞報或未採取積極有效措施進行調查處理。在調查處理工作中推諉扯皮、處置不力,以致延誤時機,造成不良影響和後果的。

各部門之間應建立應急聯繫工作機制,保障信息暢通,做到信息共享;按照各自職責管理和實施。並對本預案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檢查,以提高應急處理能力。

(六)違約經濟處罰

施工中若不按應急預案措施履行的,承擔相應的經濟處罰。

(七)其它應說明的事項

我們承諾:在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我公司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1、採取必須的衛生防護措施,經常保持現場及其駐地整潔和衛生,以保護職員和工人的健康,並應與當地衛生部門合作,根據要求在整個合同執行期間配備醫務人員,防止傳染病和準備常用的急救藥物。在炎熱的高溫條件下施工時,應注意採取防暑降溫措施。同時還應負責爲其僱用的員工供應清潔的飲用水和合格的施工用水。

2、我公司應自行僱用當地的民工投入到施工生產中,以增加當地的民工收入。僱用員工應完善勞務註冊手續,並與僱用的員工訂立勞務合同,以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同時爲其僱員安排食宿並提供各種必需的生活設施,並應採取合理的衛生防護措施以保護其僱員的健康和安全。在處理勞務事宜時,應充分考慮和尊重法定的節假日和公認的農忙季節,尊重宗教習慣和風俗習慣。

農民工工資拖欠方案範文 篇16

20xx年元旦、春節臨近,欠薪問題進入易發高發期,爲進一步貫徹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和社會和諧穩定,本鎮將於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春節前,在全鎮範圍內開展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以下簡稱“專項行動”)。具體工作方案如下:

一、行動內容

此次行動以貫徹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爲抓手,以招用農民工較多的工程建設領域和勞動密集型加工製造、快遞物流等行業爲重點,對欠薪問題進行集中專項整治,主要包括:一是全面加快“全國根治欠薪線索反映平臺”和其他渠道接收欠薪舉報投訴的分類覈實處置,做到案結事了;二是全面排查用人單位依法按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情況;三是工程建設領域關於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實名制管理、總包代發工資、工資保障金等制度落實情況;四是依法處置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行爲,對欠薪違法行爲依法依規實施信用懲戒。

二、行動目標

認真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依法維護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對查實的欠薪問題要在20xx年春節前全部辦結,讓被欠薪農民工及時拿到應得的工資返鄉過年,確保不發生因欠薪引發的重大羣體性的事件或惡性極端事件,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大局。

三、組織機構

鎮成立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具體人員名單如下:

組長:

常務副組長:

副組長:

鎮規建辦、社發辦、平安辦、信訪辦、司法所、xx地區社會事務管理中心、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及各村居、鎮屬公司負責人爲領導小組成員。

領導小組在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主任兼任。

四、專項檢查安排

(一)宣傳和自查階段

各村居、鎮屬公司和行業主管部門要堅持早預防、早發現、早介入、早化解,深入企業、工地、社區,結合實際開展普法活動,大力宣傳《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和相關勞動用工法律法規,切實提高企業依法支付農民工工資的自覺性,增強農民工依法理性維權的意識,營造維護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的良好輿論環境。各村居、鎮屬公司和行業主管部門要指導本行業或轄區內的用人單位對其20xx年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開展自查,對存在的問題主動予以糾正,並結合企業實際,採取多種方式協助化解隱患,把問題解決在萌芽階段。

(二)預警和排摸階段

各村居、鎮屬公司和行業主管部門要聚焦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項目,及早開展隱患排查,對可能存在的矛盾糾紛認真梳理,實行“臺賬式”管理,做到底數清、情況明。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要加強對用工企業的日常巡查,嚴格落實上報制度,及時掌握企業欠薪動態;鎮規建辦、水務局、徵收辦等對各自行業內的建設工程項目進行排查,督促總包及時撥付工程款,規範工資支付保障制度落實;鎮經發辦對快遞物流行業企業進行排查,對獨立運營的小微快遞企業要重點關注,對可能存在的欠薪隱患及時彙總。各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預警檢查、梳理排查工作、做好相應臺賬記錄。

(三)執法和化解階段

各單位要集中力量開展檢查,並做好相關檢查臺賬記錄。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負責對全區實體性用工企業進行檢查,發現欠薪企業,立即上報進入執法程序,迅速查清欠薪事實。鎮規建辦、水務局、徵收辦等負責對各自行業內的在建工程項目工資支付保障制度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責令整改。各部門要成立聯合檢查組,對轄區內的用工企業和建設工程項目工資支付情況進行檢查,對檢查出的問題,逐一制定化解整治方案和落實責任領導、責任人員,確保在20xx年春節前全部化解。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

各單位要進一步提高站位,充分認識做好春節前根治欠薪工作的重要和緊迫性。要成立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凝聚各部門的力量,層層壓實責任,精心組織實施、強化督查檢查,確保專項整治行動高效有序開展。

(二)加強指導督查,履行監管責任

各單位要不斷完善工作方案,靠實工作職責、暢通維權渠道、細化排查任務、突出化解效果,密切保持與上級部門聯繫,加強排查化解工作的銜接,落實矛盾糾紛逐級化解,統籌推進欠薪工作的監管責任。

(三)樹立防範意識,提高維穩能力

要牢固樹立風險防控意識,健全欠薪應急處置機制,完善工作方案。出現因欠薪引發的羣體性的事件或極端事件,要迅速啓動應急預案,快速介入,查明情況,督促企業或建設工程項目儘快解決欠薪問題,防止事態蔓延擴大。對企業一時難以解決拖欠工資或企業主欠薪逃匿的,及時上報適時動用欠薪保證金或其他渠道籌措資金,清償欠薪或墊付基本工資,幫助被拖欠工資農民工解決臨時生活困難,確保社會和諧穩定。

(四)健全工作臺賬,落實信息報送

各單位要嚴格按照方案的工作部署要求,努力形成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協調聯動、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落實專人負責檢查臺賬和報表,對重要工作信息,及時上報,確保信息溝通渠道暢通。聯繫人: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農民工工資拖欠方案範文 篇17

爲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意見》(國辦發〔20xx〕1號)和《關於本市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實施意見》(滬府辦發〔20xx〕35號)精神,結合浦東新區實際,現就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明確目標任務

以建築、市政、交通、水務等(包含土木工程、建築工程、裝修工程、園林綠化工程等,下同)工程建設領域和勞動密集型加工製造、餐飲服務等易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行業爲重點,形成源頭預防、動態監管、失信懲戒相結合的制度保障體系。用一到兩年時間,在工程建設領域全面落實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及工資支付臺賬等制度;用三年時間,力爭實現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按月支付。到20xx年,基本形成制度完備、責任落實、監管有力的治理格局,努力實現新區農民工工資基本無拖欠,確保不發生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重大羣體性的事件,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經濟健康發展。

二、全面規範勞動用工行爲

(一)嚴格規範勞動用工管理。各類企業要切實規範勞動用工行爲,依法與招用的農民工簽訂、履行勞動合同,建立職工名冊並辦理用工備案。

(二)全面實行實名制管理。在工程建設領域,施工總包企業要在工程項目部配備勞務(資)員。工程項目施工現場實行實名制管理。施工總包企業要按照“先進場登記再施工作業、先退場登記再進入下一施工現場登記”的原則,使用施工現場作業人員實名制系統進行農民工進退場登記;並利用實名制登記信息,記錄農民工每日考勤。建設單位要在招標文件或承發包合同中,明確施工總包企業負責現場實名制登記。對未按規定實施實名制登記或實名制登記不到位的,由建設行政管理、環境保護和市容衛生管理、科技和經濟管理等部門(以下簡稱“行業監管部門”)要求限期整改;未按期整改的,可採取責令停工整改等措施。

(三)全面建立工資支付臺賬制度。在工程建設領域,施工總包企業要在項目現場建立工資支付臺賬,保存至工程竣工驗收後半年。工資支付臺賬人員名單必須與實名制登記人員一致。用工單位(施工企業)要按月考覈農民工工作量、支付工資和編制臺賬,並經農民工本人簽收。施工企業將臺賬提交施工總包企業,由施工總包企業在每月10日前,錄入實名制系統。對未按照規定建立或編制工資支付臺賬、未按月錄入工資支付臺賬的,由行業監管部門要求限期整改;未按期整改的,可採取責令停工整改等措施。

(四)明確工資支付、清償主體責任。要依法將工資支付給農民工本人,嚴禁將工資發放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和個人。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由招用農民工的企業承擔直接清償主體責任。在工程建設領域,建設單位負責確保工程款按時結算和支付,施工總包企業對所承包工程項目的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總責,分包企業對所招用農民工的工資支付負直接責任。監理單位要負責監督施工企業落實實名制管理、工資支付臺賬、工資專戶、人工費支付臺賬等制度。積極推進施工總包企業和分包企業實現按月支付工資,推行委託銀行直接向農民工個人銀行卡發放工資制度。施工總包和分包企業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爲由剋扣或拖欠農民工工資。建設單位或施工總包企業未按照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工程款或存在工程款支付結算糾紛,致使分包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建設單位或施工總包企業以未結清的工程款爲限先行墊付農民工工資。建設單位或施工總包企業將工程違法發包、轉包或違法分包致使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建設單位或施工總包企業承擔清償責任。

三、完善工資支付監控制度

(五)健全工資支付監控機制。加強基層勞動保障網格化基礎建設,依託街道(鎮、鄉)勞動關係協調員和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員等,對轄區內企業工資支付情況實行日常監控,落實工資支付信息採集、企業經營狀況動態調查、欠薪矛盾排查化解等管理職能。提升勞動保障監察網絡化管理水平,根據勞動用工誠信記錄健全分類監管機制,對發生過欠薪的企業實行重點監控並要求其定期申報。根據區羣體性勞資矛盾月度例會彙總反映的企業經營狀況重點隱患,努力實現重大欠薪問題早發現、早介入、早化解。(牽頭單位:區人社局;參與單位:區總工會、區建交委;完成時限:20xx年底)行業監管部門依託實名制管理、工資支付臺賬、工資專戶、人工費支付臺賬等,全面防控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欠薪問題。

(六)健全工資支付託底保障制度。在非工程建設領域,依法有序用好欠薪保障金制度。對企業因破產、解散或經營者隱匿等情形無力支付欠薪的,依規及時啓用欠薪保障金先行墊付部分工資或基本生活費,幫助解決被欠薪農民工的臨時生活困難,有效緩解羣體性欠薪矛盾。(牽頭單位:區人社局;完成時限:20xx年底)不斷完善工程建設領域工資保證金制度。探索推行業主擔保、銀行保函等第三方擔保制度,積極引入商業保險機制,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

(七)建立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戶制度。在工程建設領域,實行人工費用與其他工程款分賬管理制度。建設單位、施工企業在招標投標、承發包合同中要單列人工費和結算條款,專業工程人工費參考行業監管部門發佈的費率計算。施工總包企業要開設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戶(以下簡稱“工資專戶”),作爲人工費收支專用賬戶,專項用於支付農民工工資。

(八)建立工資專戶備案報告制度。建設單位在申報工程施工許可時,將工資專戶賬號一併提交。(牽頭單位:區建交委;完成時限:20xx年底)工資專戶應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管理部門、建設行政管理部門以及項目主管部門備案,並委託開戶銀行負責日常監管,確保專款專用;開戶銀行發現賬戶資金不足、被挪用等情況,要及時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和項目主管部門報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和項目主管部門要及時會同相關監管部門進行覈查處理。對經查實人工費支付不到位或被挪用的,由行業監管部門要求限期整改;未按期整改的,可採取責令停工整改等措施。

(九)建立人工費支付臺賬制度。在工程建設領域,建設單位、施工總包企業和專業工程分包企業要按照合同或按月結算並支付人工費;建設單位要將人工費支付到施工總包企業開設的工資專戶,施工總包企業收到後,要按照規定支付給分包企業。有勞務分包的專業工程分包企業在收到人工費後,要按照規定支付給勞務企業。相關企業在收到或支付人工費後10日內,要將收支情況錄入本市建設工程合同信息報送系統,收支雙方確認並簽名。施工總包企業要建立人工費支付臺賬,彙集支付清單和支付憑證,形成支付臺賬備查,並保存至工程竣工驗收後半年。對未按合同或按月支付人工費的項目,施工總包企業、分包企業或勞務企業等要及時向行業監管部門報告。對未按規定建立人工費支付臺賬、未按合同或按月支付人工費的,由行業監管部門要求限期整改;未按期整改的,可採取責令停工整改等措施。(牽頭單位:區建交委;參與單位:區人社局;完成時限:20xx年底)

(十)加強對政府投資項目的管理。加強對政府投資工程項目的管理,對建設資金來源不落實的工程項目不予批准。政府投資項目一律不得以施工企業帶資承包的方式進行建設,並嚴禁將帶資承包有關內容寫入工程承包合同及補充條款。全面推行施工過程結算,建設單位要按照合同約定的計量週期或工程進度結算並支付工程款。

四、完善聯合處置工作機制

(十一)強化欠薪矛盾處置聯動機制。加強工資支付勞動監察執法,擴大日常巡視檢查等主動監察覆蓋範圍,加大欠薪舉報投訴受理和案件查處力度,強化跨區域案件執法協作。完善多部門綜合治理機制,採取聯合檢查、聯合辦案、聯合督查等方式,提高欠薪案件查辦效能。(牽頭單位:區人社局;完成時限:20xx年底)在工程建設領域全面落實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工資支付臺賬、人工費與其他工程款分賬管理、人工費支付臺賬、工資保證金等制度的基礎上,對因掛靠承包、違法發包、分包、轉包、拖欠工程款等糾紛造成的欠薪案件,由行業監管部門牽頭處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公安、工商等部門協助配合;(牽頭單位:區建交委;完成時限:20xx年底)對非因違法發包、分包、轉包、拖欠工程款等糾紛造成的欠薪案件,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牽頭處理,行業監管部門和公安、工商等部門協助配合。

(十二)完善欠薪案件執法與司法銜接機制。依法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案件移送工作,定期召開工作例會,健全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公安部門、檢察機關、審判機關間信息共享、協商溝通、案情通報、案件移送等制度,繼續完善公安部門提前介入、全程參與和人民檢察院立案監督等制度,進一步落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建設行政管理等部門啓動工程建設領域惡意欠薪用工單位和個人刑事責任追究程序,切實發揮刑法對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行爲的威懾作用。

(十三)完善行業監管懲處工作機制。要定期對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實名制、工資支付臺賬、工資專戶、人工費支付臺賬等制度落實情況進行監督管理及聯合檢查。對未按照要求實行前述制度,特別是發生兩次以上違規行爲或未按期整改,或惡意拖欠工程款、人工費,或因掛靠承包、違法發包、分包、轉包、拖欠工程款、工程款支付結算等糾紛導致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或以拖欠農民工工資爲名討要工程款,或不積極配合有關部門處置等行爲的,行業監管部門要根據情節對相關企業和個人進行處理處罰,採取記入企業誠信手冊、列入不良企業名單、暫停資質升級和增項、限制在本市承接工程、責令停工整改、降低或吊銷資質等措施,對其市場準入、資質審批、招標投標、施工許可、信用評價等依法依規進行限制。對因拖欠工程款引發欠薪問題的建設單位,在欠薪問題解決前,項目主管部門或審批部門停止審批其新的建設項目。

(十四)完善欠薪爭議案件調解工作機制。切實發揮街道(鎮)化解勞動人事爭議的主體責任,完善街道(鎮)調解組織爲主,企業、行業調解組織爲輔,律師事務所等社會力量參與的勞動爭議調解組織體系。拓展調解仲裁部門主動服務的維度和力度,爲欠薪農民工開通綠色通道,積極探索引導先行調解、先行裁決等辦案機制,實行“快立、快審、快裁”。對已造成較大負面社會影響的集體欠薪爭議或涉及金額較大的欠薪爭議案件,各級領導要高度重視並督辦處置。完善與綜治部門、法院等多部門的集體爭議案件聯動處置機制,推動工會和企聯、工商聯等企業代表組織進一步提高化解勞動人事爭議的能力,爲農民工提供法律服務。

(十五)健全欠薪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加強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起的突發性、羣體性的事件應急處置,完善應急預案,規範指揮權限、分級響應和處置措施,落實區、街道(鎮)分級分工負責、上下聯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公安、綜治、司法行政和工會、產業(系統)等相互協同的處置機制。(牽頭單位:區人社局;參與單位:公安分局、區建交委;完成時限:20xx年底)對採取非法手段討薪或以拖欠農民工工資爲名討要工程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爲的,要依法予以治安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牽頭單位:公安分局;參與單位:區人社局、區建交委;完成時限:20xx年底)

(十六)健全欠薪失信行爲聯合懲戒機制。建立欠薪企業“不良名單”制度,健全欠薪等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爲社會公佈機制。(牽頭單位:區人社局;完成時限:20xx年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及行業監管部門要建立企業違規用工、拖欠農民工工資等違法信息的歸集、交換和更新機制,將違法信息統一納入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加強對欠薪失信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等直接責任人員的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在政府資金支持、政府採購、招投標、生產許可、履約擔保、資質審覈、融資貸款、市場準入、評優評先等方面依法依規予以限制,使失信行爲人“一處違法、處處受限”,提高失信違法成本。(牽頭單位:區人社局、區科經委;完成時限:20xx年底)

(十七)落實屬地監管考覈工作機制。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統籌推進街道(鎮)欠薪處置工作的監管責任。要完善欠薪治理目標責任考覈制度,將街道(鎮)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納入政府目標責任、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建設)考覈指標。加強對治理欠薪問題的督查工作,發現監管責任不落實、工作措施不到位的,嚴格責任追究;對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拖欠工程款並引發欠薪問題的,追究項目負責人責任。(牽頭單位:區人社局;完成時限:20xx年底)

(十八)加大宣傳及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加強普法宣傳,充分發揮新聞媒體宣傳引導和輿論監督作用,綜合運用送法上門宣講、組織法律培訓等方式,大力藉助現代傳媒手段,不斷增強宣傳效果,引導企業依法誠信用工和農民工依法理性維權,營造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的良好法治氛圍。(牽頭單位:區人社局;完成時限:20xx年底)司法行政部門、工會組織要把農民工列爲法律援助的重點對象。對農民工(包括本市農村戶籍人員)申請法律援助,要簡化程序,快速的辦理。對申請支付勞動報酬和工傷賠償法律援助的,不再審查其經濟困難條件。工會組織和行業協會應引導法律服務機構和從業人員積極參與涉及農民工的訴訟活動、非訴訟協調及調解活動。鼓勵、支持律師和相關法律從業人員接受農民工委託,並對經濟確有困難而又達不到法律援助條件的農民工適當減少或免除律師費。(牽頭單位:區人社局、區司法局、區總工會;完成時限:20xx年底)

農民工工資拖欠方案範文 篇18

根治欠薪是事關廣大農民工切身利益的大事要事,是重大民生工作。根據區委、區政府工作要求,爲切實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力爭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態擴大,結合我辦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深入貫徹落實省、市相關會議精神,按區委、區政府關於做好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的決策部署,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工作原則,進一步壓實責任,細化措施,分類施策,全面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確保不發生因欠薪引發重大羣體性的事件。

二、組織領導

成立東關辦事處拖欠農民工工資及工程款排查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蔡豐羽兼任辦公室主任,胡鄒麗娜兼任辦公室副主任。成員由人社中心、經發辦、信訪辦、綜治辦、農業服務中心、村管站、各村第一書記、村支兩委人員及各項目組組長組成。

領導小組下設五個組開展轄區的企業、項目的走訪和摸排工作。

(一)重點項目、企業走訪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走訪對象:

(二)黃果樹大街沿線項目工作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走訪對象:

(三)虹山湖項目工作組

組長:

成員:

走訪對象:

(四)大小龍潭項目工作組

組長:

成員:

走訪對象:

(五)脫貧攻堅項目工作組

組長:

成員:

走訪對象:

工作職責:負責在20xx年3月15日前完成對轄區內在建工程的拖欠農民工工資及工程款的情況進行走訪和摸排,按要求將走訪情況填寫《西秀區東關街道辦事處拖欠農民工工資及工程款排查臺賬》,對走訪中發現的問題做好解釋和協調,及時將走訪情況上報區委、區政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拖欠情況的清查、支付等工作。

三、工作原則

(一)堅持“預防爲主,防患於未然”。要堅持以人爲本,充分維護農民工和中小企業的根本利益,從源頭上防範和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和工程款問題。對因拖欠可能引發的羣體性的事件要及時進行分析、預測,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及時消除羣體性突發事件的各種誘因。

(二)堅持依法處置,防止矛盾激化。要針對羣體性的事件的性質、原因、規模、危害程度和事態發展,採取相應的措施,堅持依法處置。要以教育疏導爲主,堅決防止因處置失當而激化矛盾。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要加強組織領導,明確任務分工,實行領導包保責任制,按照誰包保,誰負責的原則,結合實際工作任務、工作措施和時間安排,切實把拖欠農民工工資及工程款排查工作落到實處。

(二)加強檢查督查。要根據區委、區政府安排,結合實際對轄區內、行業內和公司承建的工程建設項目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開展檢查,適時進行工作調度,確保工作得到有效落實。

(三)加強部門配合協作。各部門要進一步加強配合協作力度,充分發揮各自職能職責,在保障農民工工資及工程款支付工作中形成分工協作、齊抓共管、綜合治理的整體合力,推動工作有效實施。

農民工工資拖欠方案範文 篇19

根據《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貴州省20xx年根治欠薪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黔府辦發電〔20xx〕32號)、《遵義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遵義市20xx年根治欠薪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遵府辦函〔20xx〕48號)精神,按照《中共仁懷市委辦公室仁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的通知》(仁辦發〔20xx〕11號)具體要求,結合實際,制定仁懷市“工程無欠薪”(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按照省、遵義市對根治欠薪工作的安排部署,以整治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爲重點,堅持“消化存量、遏制增量”目標,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拖欠誰償還”的原則,深入開展“工程無欠薪”專項整治行動,全面治理欠薪尤其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爲,確保不發生因欠薪引發突破底線的事件和網絡輿情,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等手段,加快形成制度完備、責任落實、監管有力的治理格局,力爭拖欠案件、金額和涉及人數比重逐步下降,最終實現“工程無欠薪”。

二、目標任務

(一)20xx年4月底前,完成全市脫貧攻堅領域所有欠薪項目的徹底化解。

(二)20xx年5月1日前,完成全市所有政府性拖欠工程款項目償還方案的制定,並接續督辦、限時銷號。

(三)20xx年6月10日前,完成全市所有政府性欠薪項目的徹底化解。

(四)20xx年10月底,完成全市所有非政府性欠薪項目的徹底化解。

(五)20xx年底前,實現根治欠薪長效機制基本建立,全市“工程無欠薪”。

三、組織領導

爲順利開展我市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最終實現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零拖欠,成立“工程無欠薪”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汪能科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市長

常務副組長:賈旭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務副市長

副組長: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鎮長(主任)主要領導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陳光琦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陳川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負責日常事務和牽頭落實領導小組交辦的工作。定期彙總和通報各鄉鎮(街道)、各部門工作開展情況,研究解決工作推進中的困難和問題,及時提請領導小組研究工作中的重大事宜,督導欠薪問題化解和穩控。

四、重點任務

(一)開展全面排查,動態建實臺賬。一是建實欠薪項目臺賬。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要持續以易地扶貧搬遷項目、鄉村建設(含道路、水務、房屋等基礎設施建設和改造)、農業產業、扶貧車間等脫貧攻堅領域欠薪問題排查爲重點,全面摸清政府性項目(含國企項目和各類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項目)、非政府性項目等欠薪情況及信訪、輿情線索反映的欠薪問題進行全面徹底覈查,對信訪反映、網絡輿情、投訴登記、行業部門彙總等各種渠道收集的欠薪信息進行回訪、甄別,將仍然未化解的欠薪問題在20xx年4月23日前如實納入本轄區、本行業、本單位欠薪臺賬,並動態更新,同時報送市農民工工作暨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彙總形成全市欠薪臺賬。各單位要認真核實、認真區分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對上報臺賬中有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混淆不清的,市領導小組將予以通報,並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二是建實拖欠工程款項目臺賬。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要突出房屋市政、道路交通、文化旅遊、移民搬遷、教育衛生、水務水電等重點領域,迅速對拖欠工程款項目進行全面徹底排查,建實本行業、本領域、本單位拖欠工程款項目臺賬,於20xx年4月23日前報送市財政局,由市財政局梳理彙總形成全市拖欠工程款項目臺賬。三是規範臺賬報送工作。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要嚴格彙總、審覈數據,排查中嚴格區分拖欠工資與拖欠工程款問題,工資要精準覈實到農民工本人,拖欠農民工工資臺賬要同步整理欠薪人員工資清冊等印證資料備案備查,嚴防數據造假和瞞報漏報行爲發生。20xx年5月1日前,各鄉鎮(街道)、經開區(園區)、市級相關政府性工程項目業主單位和市屬國有企業完成所有政府性拖欠工程款項目償還方案的制定。(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扶貧辦、經開區、名酒工業園區、市農業農村局、市水務局、市交通運輸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文體旅遊局、市扶貧辦、市教育局、仁懷供電局等市直有關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二)突出工作重點,加快清欠進度。一是對於本方案工作目標明確的欠薪項目,各有關部門要始終盯緊抓牢、強化工作措施、加快分類化解進度,堅決做到心中有數、手裏有招、肩上有責,確保按時高質量完成既定目標任務。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全程跟蹤督辦和統籌調度,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全面落實行業監管責任,加強統籌協調,積極解決資金問題。二是對移交司法程序的欠薪項目,涉及部門和單位要持續跟蹤,加強與司法部門的案情銜接,加快查處進度,確保儘早執行到位、案結事了。三是對已清欠了的項目,要綜合採取欠薪線索專查、隨機隨訪巡查、覈查支付憑證等方式,動態開展清欠“回頭看”,發現問題立即整改到位,持續鞏固清欠成果。(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責任單位:市直各行業主管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

(三)強化執法檢查,加大震懾力度。市發展改革、財政、人社、住建、交通、水務、審計、工業商務等有關部門要對本行業在建工程項目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實名制管理“8個100%”情況持續開展監督檢查,做到對所有在建工程項目執法檢查全覆蓋,並做好執法檢查文書的保管,確保在建工程項目全面落實“8個100%”;發展改革、財政、住建、交通、水務、工業商務等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大建築市場秩序清理整頓力度,依法嚴厲查處和打擊建設工程項目未批先建、墊資建設、違法發包、違法分包、層層轉包、掛靠承包等違法行爲和違規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勞務分包企業等,督促在建工程項目嚴格落實《條例》各項規定和實名制管理“8個100%”制度。對未按規定完成“8個100%”制度以及違法分包轉包的,立即責令整改,對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要依法處理。法院、檢察院、公安等司法機關依法對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用人單位及責任人嚴厲打擊,並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對接發改等部門將其納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實施聯合懲戒,形成強有力震懾。(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局、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審計局、市工業商務局、市法院、市檢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場監管局等)

(四)加強監測預警,做好風險穩控。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快推進勞動用工大數據綜合服務平臺的運用,將全市在建工程項目全部納入平臺監管,依託平臺對建設工程項目實名制管理、農民工工資專戶使用、施工總包代發農民工工資等情況進行動態監管、監測預警和及時處置,並推行電子勞動合同管理,規範企業用工行爲,有效推進源頭治理。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大對平臺建設和運用的統籌推進力度。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要動態建立重大欠薪問題和敏感項目臺賬,並納入本轄區、本行業、本單位重大風險防控責任清單,確保重大欠薪問題和敏感項目發現及時、處置得當、穩控有力、化解到位。網信、人社等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加強協調聯動,充分發揮欠薪輿情聯動處置機制作用,強化正面引導和負面輿情管控,嚴防和妥善處理各類輿情風險隱患。發現欠薪網絡輿情或收到其他單位通報輿情的,要在12小時內組成聯合工作組,開展調查覈實,掌握證據材料,查明案件真相,以問題的及時處理促進欠薪網絡輿情化解。對社會和媒體關注的欠薪網絡輿情,在輿情發生後12小時內主動發聲、做到權威發佈、口徑統一,加強正面宣傳和輿論引導,避免事態擴大。(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責任單位:市直各行業主管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

(五)全面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建立長效機制。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要按照“標本兼治、防治結合、預防爲主”的原則,全面貫徹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着眼於遏制增量欠薪,強化欠薪源頭治理,進一步健全完善和全面落實“8個100%”等各項長效制度措施,確保儘早實現“工程無欠薪”的既定目標。要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報刊、網絡平臺等資源,加強對《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等法律法規政策的學習、公益宣傳及先進典型的報道,依法加強對拖欠農民工資違法行爲的輿論監督,引導用人單位增強依法用工、按時足額支付工資的法律意識,加強對農民工依法維權意識的培育,引導農民工依法維權。(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責任單位:市直各行業主管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

五、部門職責

(一)強化行業部門監管主體責任。住建、交通、水務、工業商務等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認真履行《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規定的法定義務,落實好行業監管的主體責任,規範建設市場秩序,督促各類企業嚴格依法按月支付農民工工資。要加大宣傳和監督力度,明確專人對本行業建設項目實名制“8個100%”制度落實情況進行指導和檢查,實現“8個100%”全覆蓋。對不落實“8個100%”制度的,行業主管部門要視其情節採取通報、限期整改、限制招投標、記載不良行爲、降低資質、清出市場等方式予以處罰。對工程建設領域出現的違法分包、違法轉包問題,各行業主管部門要依法進行打擊。發改部門按照職責負責政府投資項目的審批管理,依法審查政府投資項目的資金來源和籌措方式,按規定及時安排政府投資,對資金不到位的項目不予審批。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組織對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依法依規予以限制和懲戒,並將評價結果應用到企業資質評定和建設項目招投標等環節。對拖欠工資的失信企業,在政府資金支持、政府採購、生產許可、履約擔保、資質審覈、融資貸款、市場準入、評優評先等方面依法依歸予以限制,使失信企業在全市範圍內“一處違法、處處受限”。財政部門負責政府投資項目資金的預算管理,根據經批准的預算按規定及時足額撥付政府投資資金,積極籌措資金保障欠薪項目農民工工資支付。公安機關負責及時受理、偵辦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刑事案件,依法處置因農民工工資拖欠引發的社會治安案件。(責任單位:市直各行業主管部門)

(二)強化人社部門綜合監管職責。人社部門要履行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協調、督查調度、綜合監管職責,組織各行業職能部門通過“貴州省勞動用工大數據綜合服務平臺”,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臺賬歸集彙總管理,進一步完善保障農民工工資工作聯動機制,統籌協調相關部門對重點工程領域、重點區域進行專項整治,開展常態化巡查督查,形成齊抓共管合力,及時查處有關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對不按要求落實“8個100%”制度、惡意欠薪、惡意討薪的行爲,要依法從重從嚴打擊,對情節惡劣的要納入黑名單制度。整合各部門資源,將農民工維權窗口調整設置在仁懷市羣衆工作中心,從相關行業部門抽人辦公,實現“一窗受理、綜合辦理、案結事了”。(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三)強化相關職能部門監管職責。司法、自然資源、人民銀行、審計、國有資產管理、稅務、市場監管、金融監管等部門,按照職責做好與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相關的工作。工會、共產主義青年團、婦女聯合會、殘疾人聯合會等組織按照職責依法維護農民工獲得工資的權利。(責任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市司法局、市自然資源局、市審計局、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市殘聯、市稅務局、中國人民銀行仁懷支行)

(四)強化屬地管理責任。各鄉鎮(街道)、經開區(名酒工業園區)作爲本轄區預防和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的第一責任主體,要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切實履行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的屬地管理責任,加強組織領導,推進工作落實。加強對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排查和調處工作,對小的勞資糾紛要及時化解,不能化解的要及時上報相關職能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共同施策,將矛盾糾紛消滅在萌芽中。建立健全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預案,明確指揮權限和部門分工,規範分級響應和處置流程。推行勞動保障監察“網絡化、網格化”管理,暢通農民工維權舉報渠道等。(責任單位:經開區、名酒工業園區,各鄉鎮人民政府)

(五)強化工程建設單位具體監管責任。工程項目建設單位要按照“誰發包誰負責”的原則,切實履行好農民工工資支付的具體責任。明確專人負責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工作,督促總承包企業、專業承包企業落實好“8個100%”工作,同時將“8個100%”制度納入施工合同約束條款。指導和監督所發包的各工程建設項目配備勞資專管員,及時將農民工工傷保險繳費、考勤等相關信息錄入實名制管理信息系統,實時通過實名制管理信息系統在線填報施工項目農民工務工信息。精準掌握項目建設中農民工工資支付的進度,在劃撥工程進度款時,要將農民工工資款項單獨劃到農民工工資專戶,監督施工企業通過銀行代發給農民工。對沒有落實“8個100%”制度的項目要停止劃撥工程款,待工程項目整改後再繼續推行項目建設,將“8個100%”制度落實與安全生產同檢查、同考覈。對發生欠薪問題的項目要重點監管,督促施工單位履行工資支付主體責任,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因拖欠工程款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要積極籌措資金,履行農民工工資清償責任。(責任單位:市直各行業主管部門,各項目業主單位)

六、督查問責

各鄉鎮(街道)、經開區(名酒園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各項工作和政策落到實處,最終實現我市“工程無欠薪”。市委督查局要加大對各單位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情況督查力度,對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高發頻發、舉報投訴量大的地方和部門以及重大違法案件,要進行重點督查督辦,對行動遲緩、工作力度不夠、成效不明顯的予以通報批評;對工作不力引發重大羣體性的事件的依法依規追究有關單位及人員責任。(牽頭單位:市委督查局;責任單位:市直各行業主管部門,經開區,各鄉鎮人民政府,各市屬國有企業)

農民工工資拖欠方案範文 篇20

爲貫徹關於根治農民工欠薪問題重要批示精神,落實國務院《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要求,切實維護廣大勞動者合法權益。根據省、市、縣相關文件要求,確保我鎮根治欠薪工作落到實處,現結合我鎮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關於根治農民工欠薪問題重要批示精神,堅決扛起“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就是我們的奮鬥目標”政治使命,切實維護廣大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二、主要目標

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以人民爲中心,繼續紮實做好“六穩”“六保”工作,通過猛藥去痾,重點治欠,多方合力拉起一道道欠薪高壓線,紮起不敢欠、不能欠的制度籠子,織牢農民工工資“保障網”,做到“兩清零”目標,即:當年發生的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國企項目以及各類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項目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在當年年底前全部清零,其他欠薪案件在次年春節前動態清零。

三、具體措施

以貫徹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爲抓手,以招用農民工較多的工程建設領域和勞動密集型加工製造行業爲重點,從根治欠薪法律法規政策貫徹落實情況進行督查整治,主要包括:

(一)深入排查用人單位依法按時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情況。

(二)深入排查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國企項目及各類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項目審批管理、資金監管和工程款(人工費)按期足額撥付情況。

(三)深入排查工程建設領域落實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施工總承包單位代發工資、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工資保證金存儲、維權信息公示等保障工資支付制度情況。

(四)依法處置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行爲,嚴厲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情況。

(五)加大力度根治欠薪工作失職失責行爲,依法依規追究責任情況。

四、職責分工

鎮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規上企業欠薪案件查處;要進一步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加大欠薪案件查處力度,爲農民工提供高效便捷的維權服務。

洋口派出所、小洋口邊防派出所:負責做好欠薪案件治安維穩、人員信息排查工作,根據情節情況決定立案刑事追究。

鎮建設局、小洋口旅遊區建設局:負責各自轄區內因掛靠承包、違法分包、轉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排查及欠薪線索統計移送。

鎮經濟發展局:負責風電項目欠薪案件和規下企業的欠薪案件排查及欠薪線索統計移送。

鎮農業農村和社會事業局:負責農業農村及水利工程欠薪案件排查及欠薪線索統計移送。

鎮政法和社會管理局:負責信訪、欠薪案件的`協調處理及集體討薪案件應急排查處理及欠薪線索統計移送。

鎮爲民服務中心:負責第三方公司的審查備案,杜絕不符合條件的第三方公司在我鎮的經營,對違反欠薪備案制度的及時清理。

鎮財政局:負責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建設全過程的資金監管,按規定及時撥付財政資金。

新天順投資集團:負責本級及其子公司建設或代管、代建工程項目欠薪案件排查及欠薪線索統計移送。

其他相關部門和工會要根據職責分工,積極做好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及時排查,及時線索統計移送。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高度重視。要從講政治的高度,拿出更有效舉措,根治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中的突出問題,對惡意拖欠的要依法依規從嚴懲處。

(二)組織有力,強化保障。各相關職責部門和單位,要進一步完善排查機制,突出在易發多發農民工工資欠薪的工程建設領域和企業爲重點扎實開展打擊根治欠薪專項行動,做到不遺漏一處,不遺漏一人;各責任單位做好農民工工資專項檢查、排查、督查工作的同時,落實一名信息聯絡員,負責案件信息的收集上報工作;信息上報至縣級部門的同時,按時間節點報送至鎮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辦公室。

(三)加強督查,失職追責。鎮紀檢部門通過及時督,後期查的方式實現精準監督,對在專項行動中工作措施不得力,排查底數不清晰,報送信息不及時等問題進行督查督辦,情節嚴重的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農民工工資拖欠方案範文 篇21

爲深入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有關決策部署,有效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和經濟下行壓力影響,持續鞏固根治欠薪工作成果,維護社會大局和諧穩定,根據《西峽縣根治拖欠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開展集中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專項行動的通知》(西治欠辦[20xx]5號)要求,決定自20xx年8月20日至20__年春節前,在全鎮開展集中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專項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行動目標

堅持以人民爲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系統治理、標本兼治,超前發力、精準施治,以工程建設領域等欠薪易發多發行業企業和新就業形態爲重點,對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實施集中整治,全面推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落實落地,切實防範化解重大欠薪風險隱患,堅決防止因欠薪問題引發重大羣體性或極端事件,爲經濟發展、社會穩定、保障改善民生作出新的貢獻。

二、主要任務

(一)開展集中排查,進一步摸清欠薪風險隱患

8月下旬至9月下旬,各村、各相關單位要組織開展欠薪風險隱患集中排查活動,不打折扣、不走過場、不留隱患。

1.突出排查重點。綜合採取拉網式排查、重點排查、線上排查等方式,對工程建設領域、加工製造業、礦山沙場、新就業形態等欠薪問題易發多發的行業企業進行排查。其中工程建設領域重點排查政府、國企項目以及社會投資的房地產開發項目。

2.明確排查內容。各村落實必地監管責任,對轄區內所有扶貧項目、新農村建設項目、工程建設項目、礦山沙場等欠薪問題易發多發的行業企業進行排查。住建、水利、交通、公路、教育等主管部門將轄區內所有工程建設項目納入監管,開展拉網式排查,實施“人盯項目”,全面排查農民工工資及時足額支付情況,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實名制、總包代發等制度落實情況,同時發揮農民工工資支付監控預警平臺智能監測作用,持續進行線上動態排查。財政所負責排查政府投資項目足額撥付政府投資資金以及工程進度款支付比例等情況;人社所對加工製造業、新就業形態的行業企業進行重點排查,結合企業勞動保障守法誠信等級評價、水電燃氣等經營指標變化情況,及時排查欠薪風險,妥善化解欠薪隱患。

3.建立排查臺賬。對排查中發現的風險隱患和欠薪線索,能立即解決的要立行立改;對需要一定時間解決的問題要建立臺賬、列出清單,明確可操作、可落地、可檢查的整改舉措,逐條確定責任人、責任單位和整改時限。

(二)開展集中處置,着力化解欠薪突出問題

9月中旬至10月中旬,鎮牽頭打好行政執法、調解仲裁、刑事司法“組合拳”,集中處置排查發現的欠薪問題、信訪案件、平臺欠薪線索,並予以妥善化解。

1.開展專項接訪,強力化解欠薪信訪案件。鎮綜治中心開展欠薪問題專項接訪活動,帶班領導帶頭接訪,直接處理重大敏感欠薪問題。對接訪過程中發現的複雜疑難案件,要制定具體化解方案,實行領導包案。對涉及人數較多、金額較大、造成一定社會影響的重大欠薪案件,要成立專案組,掛牌辦理、一查到底。對涉及多部門職責的歷史遺留案件,要協同行業主管部門、司法部門等聯合查辦、合力攻堅。

2.強化行業治理,系統解決欠薪問題。住建、水利、交通、公路、教育等行業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監管責任,加大力度督辦因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掛靠、拖欠工程款等導致的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強化相關問題整治,有效規範工程建設發承包秩序;要會同有關單位對本行業政府投資項目欠薪問題進行有效整治,對相關責任人進行約談,依法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報酬權益。

3.強化行裁聯動,推動欠薪案件快處快結。對符合勞動保障監察立案條件的,要依法依規快立、快處、快結,通過責令改正等行政手段,促使企業履行工資支付主體責任;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欠薪線索,可採取協調等方式,儘快促成雙方達成書面協議,提高協調的有效性、權威性;對存在勞動爭議的欠薪案件,可通過內部聯動機制引導勞動者及時轉入調解仲裁程序,會同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快調速裁,採取當天立案、優先調解、一次性通知、專門速裁庭等舉措,及時有效維護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

4.加強司法協同,嚴厲打擊欠薪犯罪。公安機關對有關部門移送的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案件,要及時受理、及時審查,對符合立案條件的,及時立案偵辦,依法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行爲,形成有力震懾。需要提請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依法公正審判的,做好協調溝通,並掌握動態,做好回訪,切實保障當事人勞動報酬權益。司法行政部門要加大農民工欠薪案件法律援助力度,依法對申請支付勞動報酬的農民工免予覈查經濟困難狀況,實行優先受理、優先審查、優先指派。工會要依託自身資源,依法爲農民工提供法律諮詢等法律服務。

(三)開展集中督導,推動治理欠薪措施落實落地

1.集中督導平臺線索辦理情況。9月中旬至10月下旬,鎮政府將組織專門力量,對欠薪隱患排查臺賬處置情況進行抽查,重點抽查政府投資項目、國企項目,涉及人數較多、金額較大的線索,工資支付協議後續履行等情況,建立抽查臺賬和問題清單。對抽查發現的問題線索,要持續跟蹤督辦、扭住不放、一督到底,確保案結事了。

2.集中督導重大欠薪案件。10月份,鎮將對重大欠薪案件以及久拖不決的疑難案件進行督導,組織力量現場督導、聯動處置,協調解決案件處置中的難點問題,督促加快案件處置進度,對一時難以解決的,綜合運用工資保證金、應急週轉金等手段,千方百計化解欠薪問題。

3.集中督導工作薄弱地區。鎮政府將適時對20xx年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考覈中發現問題較多的,特別是工作措施落實不到位、工作薄弱環節多、欠薪案件量大、負面輿情頻發的縣市區進行重點督導,督促地方落實落細治欠舉措,補短板強弱項,形成系統治理欠薪工作格局。

(四)開展集中整改,鞏固拓展根治欠薪工作效果

10月份,各村、各相關單位要結合行動期間查處的欠薪案件,對照中央要求、對照勞動法律法規、對照問題清單,逐一銷號、徹底整改,舉一反三、完善制度,不斷促進解決欠薪問題長效機制建設。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加強統籌協調,確保專項行動取得紮實成效。20__年春節前,各村、各相關單位要繼續對欠薪問題保持高度警覺,把整治欠薪問題擺在突出位置,做到思想不鬆、行動不停、要求不降、力度不減,持續深化推進,全力維護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和社會穩定。

(二)樹牢底線思維,切實防控風險。各村、各相關單位要召開欠薪風險研判會議,做好案件統計分析和發展趨勢研究,對發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組織開展欠薪風險評估,制定有針對性的應對預案,嚴防“灰犀牛”“黑天鵝”事件。盯緊盯牢重點行業企業,對重大欠薪案件和突發性、聚集性事件及時啓動應急預案,快速妥善解決,堅決防止發生衝擊社會底線的極端事件。

(三)層層壓實責任,狠抓工作落實。要嚴格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充分發揮工作協調機制的職能作用,強化督促檢查,做到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信訪接待大廳要暢通欠薪舉報投訴渠道,加強部門協同配合,強化欠薪案件處置。行業主管部門要依法履行監管責任,切實發揮職能優勢。對推諉責任、監管不力、執法不嚴等導致重大風險和嚴重後果的,要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追責問責。

(四)加強宣傳教育,營造良好氛圍。要加強統籌協調,通過多種方式,大力宣傳《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營造尊重勞動、關愛農民工的良好氛圍。鎮宣傳口要會同人民法院等單位選取欠薪典型案例集中曝光、以案普法,對工程項目有關負責人和勞資專管員進行警示教育,提高企業依法支付農民工工資的法律意識。對欠薪輿情要堅持線上監測和線下處置相結合,從速查清事實,穩妥處置化解,牢牢把握輿論引導的主動權。

請各村、各相關單位於20xx年9月25日前將排查臺賬上報至鎮黨政辦公室;20xx年10月25日前向鎮黨政辦報告本村、本單位專項行動進展情況;行動結束後2個工作日內,報送專項行動總體工作情況。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