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耕地建房摸排整治方案(通用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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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耕地建房摸排整治方案 篇1

爲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全面摸清我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底數,根據《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部際協調機制辦公室關於印發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 (協調機制辦發〔20xx〕1號)《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印發貴州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 (黔農房整治〔20xx〕1號)《遵義市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和《道真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農村耕地建房摸排整治方案(通用21篇)

一、工作目標

紮實開展摸排,摸清我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底數,建立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臺賬,重點查清強佔多佔、非法出售等惡意佔用耕地建房情況,爲下步分類穩妥處置奠定基礎。同時,找準農村宅基地管理薄弱環節,強化監管服務,依法依規保障農民合理建房用地需求。

二、組織領導

爲了推進我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摸排工作順利開展,將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摸排工作抓緊、抓實,抓出成效,根據上級有關工作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特成立農村亂佔耕地摸排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主要負責全鎮農村違法亂佔用耕地建房摸排工作的組織領導、業務技術培訓、監督指導和數據收集上報等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洛龍鎮自然資源所,由趙壽生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文件起草、方案制定、上下協調等日常工作。

三、工作任務

按照國家和省市縣統一部署,查清農村違法佔地,重點是20xx年1月1日以來全鎮農村違法佔用耕地建房。涉及強佔多佔、未批先建、非法出售土地建房等情況,建立分類清楚、要素完整、內容準確的工作臺賬摸排範圍。全鎮農村範圍農村村民建房、公共管理服務類用房、產業類用房及其他建(構)築物違法佔地建設情況。

(一)各村(社區)按照上級下發的相應圖斑作爲摸排輔助,對圖斑以外應納入摸排的,據實開展摸排。

(二)在下發的圖斑中,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不進行外業摸排,但要在相應圖中填寫基本信息和用地審批手續、不動產登記信息、臨時用地備案、設施農用地批准等信息。

(1)已依法取得農用地轉用審批土地上建設的房屋;

(2)已合法審批宅基地上建設的房屋;

(3)已依法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書(含之前依法頒發的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且未違法佔地擴建的房屋;

(4)已依法取得臨時用地手續,且尚未到期的臨時用地上修建的臨時建(構)築物;

(5)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已整改到位的設施農業用地上的房屋;

(6)符合《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於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自然資規〔20xx〕4號)和《貴州省自然資源廳、貴州省農業農村廳關於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黔自然資規〔20xx〕1號)規定,修建的生產設施和輔助設施;

(7)已納入全國違建別墅問題清查整治專項行動的房屋。

(三)摸排內容。摸排內容包括主體信息、佔地面積、土地來源、建設時間、地類信息、規劃情況、用地審批情況、行政處罰情況等,具體按本方案所附摸排信息採集表和摸排登記信息平臺要求填報的內容摸排填報。

四、摸排方法

利用省級統一開發的摸排登記信息平臺(手機APP),由鄉鎮各村(社區)幹部以外業摸排和內業填報相結合的方式開展摸排。

(一)外業摸排。鎮掛幫領導調度各村民委員會、鎮直部門包村民小組的方式開展外業摸排。

(1)外業摸排人員下載並註冊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省農房辦)研發的登記信息平臺(手機APP),由本級管理員通過後,按照《貴州省農村亂佔耕地建設摸排技術規程》,準確全面查清每一個摸排對象基本信息。單戶住宅類房屋以宗爲單元,其他類(包括公共管理服務類、產業類、無房屋的建構築物類)以項目爲單元開展摸排和填寫信息。

(2)本次摸排佔地面積沒有國土調查、確權登記或地籍調查(測量)等成果可準確確定的,可採取皮尺丈量等方式實測;像圖斑清楚的,也可採取圖上勾繪等方法確定;圖斑範圍內只有一個摸排對象的,可以省級下發的圖斑面積爲準。在分類處置時,根據實際需要再進行測量。

(3)外業摸排人員查清相關信息後,通過摸排登記信息平臺(手機APP)如實填報,從不同角度拍攝房屋或建(構)築物照片上傳。

(4)各採集員對所摸排成果的數據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實行每天一次真實性、完整性檢查,發現有問題的數據及時返回現場覈查。

(二)內業信息填報及審覈。縣級利用最新國土調查成果以及遙感、測繪、地理信息等技術成果,統籌利用農用地轉用審批、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農村宅基地房地一體確權登記、城鄉(村莊)規劃等現有資料,對外業摸排情況進行審覈,填寫基礎信息、管理信息(地類面積、規劃情況、用地合法性、行政處罰等)。

(1)外業摸排、內業審覈和相關信息填寫完成後,由村(居)爲單位對摸排結果、認定情況依法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10天。公示發現問題的,要認真進行復核糾正。

(2)各村要邊組織摸排、邊開展成果審查、邊進行數據匯交。數據匯交採取從一線開始逐級匯交的方式進行,每一個圖斑或建(構)築物摸排、審查完成後均可進行數據匯交。匯交後發現存在問題的,經上級同意可返回修改。上一級應及時對下級匯交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進行審查,發現問題及時指出並返回糾正。逐級審查完成後通過數據匯交平臺報送市級彙總。對涉及保密管理單位的房屋(含軍用土地上的房屋),須單獨紙質上報,不得在匯交平臺填報。

(3)鎮級建立成果數據審查制度,由鎮自然資源所、鎮農業服務中心、鎮綜合行政執法分局擔任鎮級成果數據匯交平臺審覈員,組織人員分別強化非宅基地類、宅基地類及處罰信息審覈,確保鎮縣摸排信息準確,並彙總成全鎮工作臺賬。

五、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20xx年9月10日至18日)

(1)鎮級向縣級領取輔助圖斑、試點摸排填報表冊、制定摸排方案、召開動員部署及培訓會,自然資源所、農業農牧中心、鎮綜合行政執法分局至少安排1人登錄摸排登記信息平臺(:8088/mp/#/map)進行用戶註冊,註冊爲鎮級成果數據匯交平臺主管理員和審覈員。

(2)利用上級下發的輔助圖斑套合用地審批矢量數據(審批宅基地、設施農用地、臨時用地等矢量數據)下發,各村建立專門摸排隊伍,做好摸排前期各項準備工作。

(二)開展摸排(20xx年9月18日至10月6日)

(1)各村組織開展外業摸排、基本信息填報和公示,並及時完成內業審查和外業抽查,及時利用手機APP上傳相關數據,同時,確保數據完整、真實。

(2)鎮級數據匯交平臺審覈員、管理員及時完成內業審覈和外業抽查,填報管理信息,確保數據完整、真實。

(三)初步成果上報(20xx年10月15日前)

(1)各村向鎮級提交初步摸排成果數據,同步提交“雙簽字”紙質摸排成果。

(2)鎮自然資源所、鎮農業服務中心、鎮綜合行政執法分局按照單位職責分工,將審覈成果數據經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簽字後提交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清理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再由鎮領導小組辦公室縣級匯交初步數據成果。

(四)最終成果上報(20xx年10月20日前)

(1)鎮級以內業審覈、外業抽查等方式開展覈實糾正。各村將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摸排情況及分類處置建議,經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雙簽字”後報鎮領導小組辦公室。

(2)鎮自然資源所、鎮農業服務中心、鎮綜合行政執法分局按照單位職責分工,將審覈成果數據經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簽字後提交鎮領導小組辦公室。

(3)鎮領導小組辦公室將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摸排情況及分類處置建議,由鎮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雙簽字”後報縣農房辦。

六、職責分工

(1)各村是摸排工作的責任主體,嚴格屬地管理,逐級壓實責任,村委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要靠前指揮,要嚴格按照國家、省市縣鎮摸排工作方案狠抓落實,按時上報摸排成果和分類處置建議,對摸排成果全面性、準確性、真實性負責。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是摸排工作的直接責任人,要壓緊壓實責任,精心組織摸排隊伍開展摸排,負責宅基地類、公共管理服務類、產業類、其它構築物類基本信息填報,並對摸排採集信息的全面性、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2)鎮自然資源所:負責對各地非農村宅基地類摸排工作指導和督促檢查;負責審覈非農村宅基地類(公共管理服務類、產業類、其它構築物類等)摸排數據;負責全鎮非農村宅基地類管理信息填報;負責將摸排過程中發現的新增違法佔地線索移交綜合行政執法部門查處;負責非農村宅基地類用地報批,確保各類項目用地需求。

(3)鎮農業服務中心:負責對農村宅基地摸排工作指導和督促檢查;負責審覈農村宅基地摸排數據;負責全鎮農村宅基地管理信息填報;負責將新增農村宅基地違法線索移交綜合行政執法部門查處;負責指導各地開展農村宅基地審批,滿足農村村民住宅用地剛性需求,維護農民羣衆合法利益。

(4)鎮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違法線索收集、立案查處等工作,負責審覈、填報各地摸排數據中的處罰信息。

(5)鎮派出所:負責配合提供和核對戶口、人員信息,對干撓、阻礙、恐嚇摸排工作和威脅摸排人員安全的予以從快處理。

(6)鎮司法所:負責及時完成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工作中的法治宣傳、涉訴案件,及違法案件強制執行工作。

(7)鎮直其他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能職責,負責提供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摸排工作相關信息。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是黨中央安排的一項重大政治任務。此次摸清底數是爲下步分類處置打下堅實基礎。各村要高度重視,想盡一切辦法,摸清轄區亂佔耕地情況。

(二)落實工作責任,強化工作落實。各村要細化工作責任,明確領導包村(居)、幹部包組,將摸排任務落實到人,對一線摸排的全面性、真實性負責。相關職能部門要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做好指導和督促檢查,配合做好摸排工作。各地摸排工作中要加強數據管理,不得泄露個人隱私等敏感信息。按照“誰調查、誰審覈、誰負責”的原則,明確責任人,層層壓實調查、錄入、審覈、彙總等環節的責任。摸排成果形成由村鎮主要領導“雙簽字”負責機制,把工作做細做實。要特別注意工作方式方法,不能把農民推到工作的對立面,確保摸排工作平穩有序推進。

(三)加強輿論宣傳,營造社會氛圍。各村(社區)要切實採取措施,廣泛宣傳動員,使廣大幹部羣衆充分認識保護耕地、保障糧食安全的極端重要性,支持和擁護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要以此次摸底調查工作爲契機,發揮調查人員進村入戶的宣傳作用,採取多種渠道和方式,加大耕地保護、農村宅基地、村民住宅規劃建設管理法律法規宣傳,加大對村民小組長等村幹部的教育培訓。向社會廣泛公告、宣傳農村村民建房“八不準”“十個一律”等相關規定,要設立舉報電話,接受大衆和媒體的監督。對打着專項整治名義侵害羣衆合法權益的,要嚴肅問責並公開曝光。

(四)強化督促檢查,保障成果質量。鎮直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工作的指導和督查,深入一線,充分了解情況,對發現的問題進行現場交辦或掛牌督辦,並持續跟蹤督促問題及時有效處理。鎮領導小組辦公室爲各村解答有關問題,聯繫人趙壽生,電話18786982,及時爲基層解疑釋惑。摸排工作全程接受紀委監委監督,對摸排中故意隱瞞事實、包庇縱容、混淆是非、敷衍塞責、工作不力的,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通報、約談等方式處理,對失職瀆職、不作爲、亂作爲或故意弄虛作假、虛報瞞報的,按照管理權限和程序,堅決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農村耕地建房摸排整治方案 篇2

爲全面摸清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底數,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市清查摸排政策,根據《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實施方案》,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摸排工作,全面摸清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底數,逐宗逐項查清違建時間、佔地面積、權屬性質、地類用途、審批備案等基本信息,建立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切實做到底數清、數字準、情況明,爲分步整治、分類處置存量問題奠定基礎。重點整治強佔多佔、非法出售等惡意佔用耕地建房行爲,依法保障農民合理建房需求,積極構建依法依規、科學有序的自然資源管理利用秩序。

二、工作任務

根據上級部門的安排部署,摸清20xx年以來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涉及用地情況、房屋建設、使用和非法出售情況,處罰情況等,建立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

(一)摸排範圍

本次摸排對象爲全鎮範圍內20xx年以來各類佔用耕地建設的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的房屋。

1、時間界限。主要摸排20xx年1月1日以來佔用耕地建設的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的房屋。之前個別或部分已經建設但與20xx年以來違法違規建房行爲有整體關聯性的房屋,要一併摸排。

2、耕地。佔用的耕地是指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以下簡稱“二調”)成果爲耕地且未依法依規變更用途或現狀爲應按耕地管理的土地,以及“二調”後各年度通過土地整理復墾開發等途徑新增加的耕地或按耕地管理的土地。具體情形如:長年耕種的耕地;休耕、撂荒的耕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園地、林地、草地、坑塘等用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設施農業用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地面已硬化的鄉村文化廣場等用地;自然資源管理部門數據庫爲耕地,但林業管理部門認定爲林地、草原管理部門認定爲草地的土地等。

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建設的房屋,無論全部或者部分違法佔用耕地(包括國有的和集體的),都要納入摸排範圍。對實際已經建設但因各種原因導致“二調”時調查爲耕地的土地上建設的房屋,要納入摸排範圍,但可以舉證說明。

3、用地手續。亂佔耕地建房,是指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或用地手續不全,佔用上述各類耕地建設房屋。如:因停批造成多年未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分戶條件等原因未能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規劃未能辦理用地手續的;沒有用地計劃指標未辦理用地手續的,沒有繳納相關費用未取得用地手續的;雖有手續但不合法合規的等。

4、不納入本次摸排範圍的幾種情形。已依法取得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的土地上的房屋,已合法審批的宅基地上建設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書(含之前依法頒發的土地使用證、房屋所有權證)且未擴建違法佔用耕地的房屋,已依法取得臨時用地手續尚未到期的臨時用地上的房屋,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巳整改到位的設施農業用地上的房屋,符合《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於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或省級相關主管部門出臺的設施農業用地相關規定興建的種植業、養殖業房屋,以及已經納入全國違建別墅問題清查整治專項行動的房屋。

(二)摸排類型

按照房屋的主要用途,分爲以下三類。

一是住宅類。對農村宅基地類住宅,以宗爲單元開展摸排,並認定房屋是否符合當地“一戶一宅”政策或“分戶條件”。對單元樓式的多戶住宅,以項目爲單元開展摸排。摸清房屋類型、建設和使用情況、土地違法和處罰情況等,最終形成住宅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摸排結果和認定情況要予以公示。

二是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以項目爲單元,摸清該類房屋用途、建設主體、建設依據、土地違法和處罰情況等,最終形成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

三是工礦、倉儲、商服、旅遊等產業類。以項目爲單元,摸清該類房屋用途、建設主體、建設依據、土地違法和處罰情況等,最終形成產業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

(三)杜絕新增違法佔用耕地問題。

對國家開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清查整治後出現的新增違法違規佔用耕地的問題,堅決做到“零容忍”,嚴格按照“既處理事又處理人”原則,立即自行查處整治到位,決不允許新增問題存在。

三、工作方式

(一)全面壓實責任。壓實壓緊各村黨委政府主體責任,以“零容忍”態度堅決遏制新增違法佔用耕地問題發生。按照“縣級牽頭推進、部門深度聯合、鄉鎮壓茬推進、村組全面參與、羣衆大力配合、鼓勵積極舉報”的工作模式,加大政策宣傳力度,逐級靠實工作責任,強化摸排工作措施,深入開展清查摸排,確保“無遺漏”“無死角”“全覆蓋”,全面摸清底數,一體推進整治。

(二)採取多種方式摸排。清查摸排工作採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結合等多種方式開展,堅持“以地找房、以房找地”的工作模式,發揮各自優勢,全面做好摸排工作。

1、工作資料數據

充分利用國家和省上統一下發的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最終成果數據庫及遙感影像底圖、20xx-20xx年度土地變更調查最終成果數據庫及遙感影像底圖,20xx-20xx年度土地衛片執法圖斑、20xx年四個季度和20xx年一、二季度土地衛片執法圖斑、土地利用規劃數據庫、基本農田和永久基本農田數據庫、20xx年以來新增耕地項目圖斑、農轉用審批備案數據庫、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項目備案數據庫等基礎資料,結合土地利用規劃數據、城鄉(村莊)規劃以及國土空間規劃數據、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初步成果及有關遙感影像資料、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發證、地籍調查(測量),以及土地承包經營權調查相關工作成果,作爲摸排工作基礎資料。

2、清查摸排方式

(1)自上而下的摸排方式:具體是指,以“二調”數據庫及年度變更數據、“三調”初步成果、全鎮房地一體調查數據庫及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數據爲依據,對數據庫耕地中未經依法批准新增的建設用地(房屋)提取圖斑,採取“以地找房”的工作方式,對用地情況逐宗進行覈查;對歷年國家土地衛片執法檢查中下發的衛星遙感監測違法圖斑以及歷年例行督察、各類國家、省、市巡視、巡查下發的疑似違法亂佔耕地圖斑,逐宗、逐圖斑進行覈查。重點核查歷年在土地調查變更和衛片執法檢查中,將違法佔用耕地的建設用地按設施農用地、臨時用地、僞變化進行變更和應拆除未拆除等問題。

(2)自下而上摸排的方式:具體是指,發揮鎮、村民委員會等各級基層組織作用,充分依靠基層組織最貼近羣衆、最熟悉情況、最掌握實情的優勢,發動羣衆、依靠羣衆逐村、逐社全面參與摸排工作。要清理彙總自然資源部門歷年發現的違法建房案件、收集基層幹部羣衆瞭解掌握的建房信息,釆取“以房找地”的工作方式,對20xx年以來新建房屋列出清單,根據佔用地類、審批情況等信息,逐宗、逐項排除清理出亂佔耕地建房問題。

(3)上下結合摸排的方式:具體是指,採取“人工+技術”的摸排方式,對近年來通過信訪渠道反映的涉及亂佔耕地建房問題,住建、林草等相關執法機關發現的問題,以及通過設立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線舉報電話受理的問題等進行全面彙總梳理,按照部門聯動、信息共享的要求,全部納入摸排範圍。.尤其對人工摸排有反映,圖斑監測有疑似的問題,縣自然資源局、縣農業農村局要充分運用遙感影像、農村承包經營權、設施農用地備案等基礎數據資料,結合技術手段,提取下發疑似圖斑,組織開展覈查摸排,確保清查摸排工作全覆蓋。

(三)分類建立臺賬。各村根據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列出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突出問題,對照國家標準深入細緻排查摸底,對摸排發現的問題,根據問題性質精準分類。一是以設施農用地、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耕地使用權後,違法建房的;二是因停批宅基地,造成村民佔用耕地自建的宅基地;三是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但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或沒有用地計劃指標、未繳納報批費用等未取得合法審批手續建設的基礎設施、公益性項目佔用耕地建房的;四是以其他方式擅自改變耕地用途,惡意違法佔用耕地建房的。

各村對摸排發現的各類問題要分類建立臺賬,並根據國家下發的信息採集表所列調查內容,結合工作實際,全面精準填報建設主體、土地來源、違建時間、歷史成因、佔地面積、性質用途等相關信息,形成全鎮信息調查成果,確保摸排結果準確詳實,有據可查。

(四)詳細調查存量。各村要以村組爲單位,對數據庫爲耕地的村鎮規劃區域內無法耕種的耕地和設施農用地以及農村宅基地閒置、出售和前期通過拆違拆臨、“大棚房”問題整治後的潛在農用地、存量建設用地進行詳細調查,甄別分類、區別對待,結合中央、省、市、縣相關法律政策規定,建立臺賬和信息數據庫,爲進一步盤活存量宅基地和有效保障農民合理建房需求提供數據支撐。

四、工作步驟

(一)20xx年9月一10月15日,清查摸排階段。各村要全面摸清本轄區20xx年1月1日以來各類佔用耕地建設的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的房屋。按照“住宅類,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工礦、倉儲、商服、旅遊等產業類”三種類型摸排,逐一準確真實填寫信息採集表,按要求以村組爲單元完成公示,經審覈無誤後,錄入摸排數據信息系統。

(二)10月16日一10月20日,審覈彙總上報階段。根據省市縣要求,鎮政府對各村已提交的摸排數據信息系統的數據進行審覈,經審覈無誤後,上報上級單位匯交審覈。

(三)10月21日-11月5日,覈實糾正階段。根據上級對上報錄入數據的信息審覈要求,各村及時開展覈實糾正工作。

(四)11月6日一11月20日,彙總上報階段。11月2O日前,各村將摸排工作情況及分類處置意見建議方案上報鎮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各村報送的工作情況報告及分類處置意見建議,開展集中分析研判。

五、質量管控

(一)數據審覈報送。摸排數據成果質量監控和審覈工作自下而上、逐級負責把關,信息採集表必須由填報人、審覈人、複覈人(均可多人)簽字齊全,確保填報信息可追溯。住宅類房屋的摸排要以村(社)爲工作單元,充分發揮村“兩委”的作用。通過摸排認定、成果公示等方式,使摸排結果公開、透明、準確,摸排結果和認定情況公示時間一般不少於10天,公示內容要留存影像資料備查。摸排數據採集、彙總、報送自下而上進行,由村級審覈簽字報鎮政府,並由鎮黨委、政府主要領導“雙簽字”後報送縣自然資源局,並對摸排數據的真實性負責並承擔責任。

(二)數據複覈抽查。各村要加強摸排結果數據的管理,不得泄露個人隱私等敏感信息。對涉及保密管理單位的房屋(含軍用土地上的房屋),不得在非保密信息系統或數據匯交平臺中填報,必須單獨上報。

(三)排查範圍監督。對上級部門專項清理整治製作下發的疑似圖斑、歷年土地衛片執法檢查下發的違法圖斑,以及例行督察發現問題、各類巡視、巡查、審計反饋問題涉及的違法佔用耕地的項目全面做到實地核查,鎮領導小組要對各村覈查圖斑的質量和數量進行審覈監督,防止出現漏查、漏報以及虛假覈查等問題。同時,對覈查區域要按照鎮不漏村、村不漏戶、戶不漏地塊的全域覈查要求,不放過每一塊耕地和每一條投訴舉報線索,自下而上實行覈查結果“零報告”制度,切實做到無死角、不遺漏、非例外。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是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做好摸排工作是順利完成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基礎。各村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政治高度,充分認識做好摸排工作的重要意義。深刻認識黨中央、國務院開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的極端重要性,以更堅決的態度、強有力的舉措,紮實做好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

(二)靠實工作責任。各村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在鎮耕地保護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開展,統籌摸排工作,協調解決重大、疑難問題。鎮黨委、政府是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的責任主體。每村確定1名村幹部做好本轄區問題臺賬建立,信息系統數據彙總、審覈、上報等工作。每村確定1名填報員,負責本村摸排信息的核實填報工作。

(三)嚴格技術標準。各村要嚴格執行摸排工作規定的技術標準、操作規範,防止出現有失公平公正、損害羣衆利益的情況發生。摸排舉證過程中,要從不同角度拍攝能全面反映房屋及佔地狀況的現場照片。信息採集表填寫要嚴格分類標準,填寫信息全面、真實、準確、規範,內容和數據要符合邏輯。數據把關審覈要按照審覈要求、審覈標準、審覈程序逐宗落到實處,確保摸排工作嚴謹規範。

(四)強化監督檢查。各村摸排工作要主動接受紀委監委的全程監督,及時向紀委監委通報工作進展情況。在摸排工作中,對應發現未發現,應上報未上報,以及對清查摸排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敷衍塞責、包庇縱容、失職瀆職等問題,嚴肅追責問責,對摸排工作中發現的相關違紀違法線索,將移送紀檢監察機關。

農村耕地建房摸排整治方案 篇3

爲切實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確保耕地保護“一攬子”政策措施真正落地,根據《關於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行爲的通知》《關於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的意見》等文件精神,結合20__年度國土變更調查初步成果,經縣政府研究,決定對20__年度耕地流出問題進行全面排查整治,現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總體情況

根據三調數據成果,20__年初耕地面積 36.8834 萬畝,20__年初耕地面積36.8734萬畝。20__年度國土變更調查“一上”數據成果顯示,20__年初耕地面積 36.8438 萬畝,比上年度耕地面積淨減少 295.50 畝。

二、目標任務

堅決貫徹落實關於耕地保護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關於遏制耕地“非農化”、防止“非糧化”決策部署,堅決糾正各類違法違規佔用耕地行爲,結合20__年度耕地“非農化”“非糧化”過程中的流出問題,開展逐圖斑逐地塊排查,對不合理的耕地流出問題,在變更調查成果確認之前,限時整改,並將整改到位的情況納入到國土變更調查中,確保20__年度國土變更調查數據科學、合理、真實、準確。

三、工作步驟

(一)全面排查階段(7 月 15 日-22 日)

縣自然資源局分鄉(鎮)做好排查表,建立排查臺賬,將排查圖斑切片,在調查雲 APP 中將排查圖斑同時分發至各鄉(鎮)。

(二)集中整改階段(7 月 23 日-31 日)

1.明確各鄉(鎮)長爲第一責任人,壓實鄉(鎮)包村掛點領導和村、組責任,確保 7 月底前按時保質完成整改;

2.完成整改後,及時反饋自然資源部門,自然資源部門通過國土調查雲 APP 及時舉證上傳;

3.對確實難以整改的圖斑,逐一圖斑制定整改方案,對一般耕地流出無法整改圖斑,由各鄉(鎮)分別制定耕地進出平衡方案;

4.將整改臺賬及時上報縣整改辦。

(三)考覈督察階段(8 月 1 日-7 日)

對未按時完成整改任務面積較大的鄉(鎮),社會影響較廣的圖斑,將嚴肅追責問責,達到刑案標準的將移送公安機關立案查處。

四、職責分工

(一)各鄉(鎮)黨委、政府:爲耕地流出問題圖斑排查整改的責任主體,負責轄區內需要整改圖斑的組織實施,嚴格按照省、市整改要求,對確實無法整改的,從三調地類耕地後備資源中標註爲“即可恢復”地塊數量中整改補足,實現鄉鎮區域內耕地總量自行平衡,堅決防止“簡單化” “一刀切”,按時保質完成整改任務。

(二)縣自然資源局:爲耕地流出問題圖斑排查整改工作業務主管部門,負責組織人員對各鄉(鎮)排查整改情況進行技術指導、督促檢查;負責彙總耕地流出問題圖斑覈定整改結果,形成年度國土變更調查成果上報。

(三)縣農業農村局:爲耕地“非糧化”問題整改業務主管部門,負責組織人員對各鄉(鎮)耕地流出到園地及農業設施用地的圖斑,拋荒耕地成林、成草和以河流、溼地、湖泊治理爲名,擅自佔用耕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整改的技術指導,督促對已恢復耕種條件的地塊,落實耕種晚稻或四季作物。

(四)縣林業局:負責覈定耕地變更爲林地地塊是否符合退耕還林政策,在國家批准的生態退耕計劃和類型外擅自擴大退耕還林還草規模、技術指導,對於不符合政策的地塊負責督促指導各鄉(鎮)做好復墾工作。

(五)縣交通運輸局:負責覈定超標準在公路、鐵路等用地兩側紅線外佔用耕地建設綠化帶的(縣鄉道路綠化帶超過 3米,其他道路綠化帶超過 5 米)技術指導。

(六)縣水利局:負責督促指導各鄉(鎮)超標準在河渠 側、水庫周邊佔用耕地建設綠色通道的圖斑技術指導,對已恢復耕種條件地塊完善配套水利設施。

五、排查整改

耕地流向其他農用地排查整改要求。耕地流向林地、園地、草地等其他農用地的,分類排查覈實,區分情況進行整改。自然資源部門前期在內業判斷和外業覈實後,製作了20__年度變更調查永久基本農田流向其他農用地分析表,20__年度變更調查一般耕地流向其他農用地分析表。

(一)永久基本農田中的耕地流失問題。20__年新發生的永久基本農田中的耕地轉爲其他農用地的,除以下情形外,應整改恢復爲耕地並及時耕種。

1.20__年底前栽種的林(苗)林、果樹;

2.在不穩定耕地上實施生態退耕,並符合國家退耕計劃和要求的;①25 度以上坡耕地;②重要水源地 15-25 度坡耕地;③陡坡梯田;④嚴重沙漠化耕地;⑤嚴重污染耕地。

3.20__年 11 月 27 日,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國家林和草原局印發《關於嚴格耕地用途管制有關問題的通知》之前,由永久基本農田轉爲農業設施建設用地、且符合相關用地政策的;

4.在土地整理復墾開發和高標準農田項目中配套建設的灌溉及排水設施、田間道路、農田防護林,以及其他因害設防需要依法合規建設的農田防護林涉及少量佔用或優化永久基本農田佈局,並按要求補劃到位的。

(二)一般耕地流失問題。20__年新發生的一般耕地轉爲其他農用地的,屬於以下情形的,應整改恢復爲耕地並及時耕種。

1.在國家批准的生態退耕計劃和類型外擅自擴大退耕還林還草規模的;

2.未經批准佔用一般耕地實施國土綠化的;

3.超標準在公路等用地兩側紅線外佔用一般耕地建設綠化帶的(縣鄉道路綠化帶超過 3 米,其他道路綠化帶超過 5 米);

4.超標準在河渠兩側、水庫周邊佔用一般耕地建設綠色通道的;

5.以河流、溼地、湖泊治理爲名,擅自佔用耕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的;

6.撂荒耕地自然成林、成草的。

(三)落實年度耕地“進出平衡”存在的問題。

一般耕地違規轉爲其他農用地,確實難以恢復的,可通過落實耕地“進出平衡”,從其他農用地恢復耕種的方式補足。但屬於上述“一般耕地流失問題 5”所列情形的,應限期恢復整改爲耕地,不得以“進出平衡”方式落實整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以縣政府分管領導爲組長的20__年度耕地流出問題排查整改領導小組,縣自然資源局局長爲副組長,縣自然資源、農業農村、林業、水利、交通等部門分管領導及各鄉(鎮)長爲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自然資源局,縣自然資源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分管領導兼任辦公室副主任,對各鄉(鎮)耕地流出問題排查整改工作進行跟蹤指導。

(二)加強部門配合。對照自然資源部下發的各類圖斑,縣自然資源、農業農村、水利、林業、交通等部門要各司其職,通力配合,提出排查整改意見,共同督促相關鄉(鎮)切實整改到位。

(三)嚴格分類處置。對不符合流出要求的,嚴肅整改。對符合要求無需整改的,逐地塊提交照片、影像等舉證材料,對難以確定的特殊情況要研究決定。在排查整改工作中,要結合實際,周密部署,做好政策解釋工作,積極穩妥推進,防止簡單化,“一刀切”;防止損害羣衆利益,防止造成社會負面影響。

(四)強化督導考覈。國家對耕地保護的要求越來越嚴,措施越來越實。因此,要建立耕地保護的長效機制,強化源頭防控,加強耕地日常監測監管;建立完善耕地“進出平衡”制度,嚴肅執法問責,嚴格落實耕地保護黨政同責、一票否決、終身追責的考覈要求,對耕地“佔補平衡”“進出平衡”落實不到位的和違法違規佔用耕地嚴重的,要予以追究問責。

農村耕地建房摸排整治方案 篇4

一、整治工作背景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守土地公有制性質不改變、耕地紅線不突破、農民利益不受損三條底線,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像保護大熊貓一樣保護耕地,着力加強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三位一體”保護,着力加強耕地管控、建設、激勵多措並舉保護,採取更加有力措施,依法加強耕地佔補平衡規範管理,落實藏糧於地、藏糧於技戰略,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爲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構築堅實的資源基礎。

國家相繼開展了“大棚房”專項整治,違建別墅專項整治。

20__年4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強調“六保”工作,“六保”之一就是保糧食能源安全。

爲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奠定基礎。

二、整治工作的目的意義

土地是不可再生資源,保護土地關乎國計民生,而耕地是糧食生產的重要基礎,保護耕地對保障國家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和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隨着我國經濟的不斷髮展和人口的持續增長,土地資源尤其是耕地儲備資源日漸匱乏。目前農村亂佔耕地違法建房的事件不斷涌現,呈現出愈演愈烈之勢,導致耕地面積急劇減少,亂佔耕地違法建房的問題亟待嚴加處理。

1、耕地保護關係到國家的糧食安全,關係到農民的長久生計

國家一直在不斷強調着國家糧食安全和耕地保護,我國人口基數龐大,是世界上人口基數最大的國家,一旦發生戰爭或者重大事故,保障全國人民維持生計的吃飯問題成爲了頭等大事,所以,保證國家糧食安全,最根本的是保護耕地。基於我國特殊的國情,實現耕地佔補平衡、防治亂佔耕地建房等問題成爲了保障我國糧食安全的首要任務。

2、耕地保護事關我國經濟發展

我國是一個人口衆多的農業大國,人多地少,人均耕地數量少,耕地的後備資源不足,爲了穩固農業基礎,必須切實保護耕地。土地作爲一個不可再生資源,具有不可移動性、地域性、整體性、有限性等特點,在我國近年來經濟迅速發展的前提下,土地利用需做到可持續發展,則更需強化土地管理、對違法使用耕地等問題進行嚴格管控。

3、耕地保護事關社會矛盾穩定

20__年豬瘟在我國蔓延開來,導致了豬肉的稀缺,由此而引起的各類相關產品價格紛紛上漲,此情況對於農產品來說亦是同理,若耕地稀缺,農產品供給不足,導致物價大幅度上漲,與此同時我國人口持續增長,那麼,人口增長與耕地減少的矛盾越來越突出,糧食供給問題越來越大,保持糧食的供給平衡的任務十分艱鉅。

三、《關於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

1.不準佔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

根據最新的《土地管理法》規定,國家實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制度,永久基本農田經依法劃定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佔用或者改變用途,農村村民建住宅亦不得佔用永久基本農田。爲此,通知明確"不準佔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並將其擺在8類亂佔耕地建房情形的首位,以突出不準亂佔耕地特別是永久基本農田建房的總要求。

2.不準強佔多佔耕地建房

根據新規規定,超過批准的數量佔地建房,多佔的土地以非法佔用土地論處。強佔耕地建房行爲未經合法審批,多佔耕地建房行爲超出了合法批准的面積,均應明令禁止。

3.不準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

國家實行用途管制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用於建房等非農業建設。以買賣、流轉耕地等方式建房,改變了耕地的農用地性質,應明令禁止。

4.不準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

在《土地管理法》和《土地承包法》中規定,承包經營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保護和按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未經依法批准不得將承包地用於非農業建設。因此,《通知》明確不準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

5.不準巧立名目違法佔用耕地建房

"鄉村振興"、"美麗鄉村"、"新農村建設"、"設施農業"、易地扶貧、移民搬遷等涉及非農業建設的,均須依法辦理用地審批手續。《通知》針對這些情況作出禁止性的規定,旨在防止再出現以各種名義未經批准佔用耕地搞休閒、旅遊、養老等非農業產業。

6.不準違反"一戶一宅"規定佔用耕地建房

在此次新規中明確了,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予住宅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違反"一戶一宅"規定佔用耕地建房,應明令禁止。

7.不準非法出售佔用耕地建的房屋

違法佔用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特別是耕地建的房屋屬於違法建築,相關買賣行爲不受法律保護,不能辦理不動產登記。因此,應予以禁止。

8.不準違法審批佔用耕地建房

農用地轉用手續等用地審批須由有權機關依照法定權限及法定程序作出。單位或者個人非法批准佔地建房的,批准文件無效。

四、排查工作相關解釋

(一)如何認定亂佔耕地建房

按照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部際協調機制辦公室印發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規定,亂佔耕地建房,是指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或用地手續不全,佔用各類耕地建設房屋。如,因停批造成多年未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分戶條件等原因未能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規劃未能辦理用地手續的;沒有用地計劃指標未辦理用地手續的;沒有繳納相關費用未取得用地手續的;雖有手續但不合法合規的等等。

需要指出的是,國家方案中指出的亂佔耕地建房情形,僅是摸排的政策標準,下步如何分類處置,需待處置政策出臺後按規定辦理。

(二)本次摸排的對象包括哪些

本次摸排對象包括四類:

一是住宅類,包括單戶住宅和多戶住宅。單戶住宅是指一戶一棟的村民住宅,多戶住宅是指一棟房屋由多戶人居住的農村村民住宅。

二是公共管理服務類。指農村用於公共管理服務的房屋,包括村“兩委”辦公用房,機關單位辦公用房,學校、幼兒園等教育設施,敬老院等養老服務設施,圖書館、閱覽室、禮堂及硬化了的公共廣場等文化娛樂設施,衛生站、垃圾處理站、公共廁所等醫療衛生設施,祠堂、寺廟、教堂等設施。

三是產業類用房。包括農產品加工點、工業生產用房、商業用房、旅遊用房、倉儲物流用房等。

四是無房屋的其他設施。包括交通、水利、能源礦產、工業、商業、倉儲物流、旅遊等用途,但無房屋的建(構)築物。如公路、礦山採場和堆場、停車場、魚塘等。

(三)什麼是建設主體

指出資建設房屋或建(構)築物的單位或者個人(合夥人)。

(四)關於個人幹部身份問題

幹部包括在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羣衆自治組織和國有企業有編制和長期固定工作的人員,臨時聘用人員不按幹部填寫。村(居)支部委員會、村(居)民委員會中經選舉產生的人員按幹部身份填寫。

(五)關於本村村民、外村村民、城鎮居民的判定

本村村民是指戶籍在本村(居)的村民,判斷時以戶籍登記爲準,長期在本村生活但戶籍不在本村的不屬於本村村民。外村村民是指戶籍在其他村(居)的村民。城鎮居民通常指非農業人口,包括落戶在鄉鎮集體戶的人員。

(六)關於摸排時間問題

主要摸排20__年1月1日以來佔用耕地建設的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的房屋。之前個別或部分已經建設但與20__年以來違法違規建房行爲有整體關聯性的房屋,要一併摸排。

(七)關於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

耕地是指主要用於種植小麥、水稻、玉米、土豆、蔬菜等農作物並經常進行耕耘的土地。根據《土地管理法》和原國土資源部頒佈的《土地利用現狀分類》的規定,耕地是指種植農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開發整理地、復墾地、輪歇地、草田輪作地;以種農作物爲主,間有零星果樹、桑樹或其他樹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證收穫一季的已墾灘地和海塗。耕地中還包括溝、渠、路和田埂。耕地又可分爲五種:

(1)灌溉水田,指有水源保證和灌溉設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用於種植水生作物的耕地,包括灌的水旱輪作地;

(2)望天田,指無灌溉設施,主要依靠天然降雨,用於種植水生作物的耕地,包括無灌溉設施的水旱輪作地;

(3)水澆地,指水田、菜地以外,有水源保證和灌溉設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的耕地;

(4)旱地,指無灌溉設施,靠天然降水種植旱作物的耕地,包括沒有灌溉設施,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

(5)菜地,指常年種植蔬菜爲主的耕地,包括大棚用地。

永久基本農田是指根據一定時期人口和社會經濟發展對農產品的需求,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不得佔用的耕地。

區別:基本農田只是耕地的其中一部分,而且主要是高產優質的那部分耕地,並不是所有的耕地都是永久基本農田。一般而言,只有那些劃入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區內的耕地,才視爲永久基本農田。

本次摸排任務中的耕地是指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以下簡稱“二調”)成果爲耕地且未依法依規變更用途或現狀爲應按耕地管理的土地,以及“二調”後各年度通過土地整理復墾開發等途徑新增加的耕地或按耕地管理的土地。具體情形如:長年耕種的純耕地;休耕、撂荒的耕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園地、林地、草地、坑塘等用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設施農業用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地面已硬化的鄉村廣場等用地;自然資源管理部門認定爲耕地,但林業管理部門認定爲林地、草原管理部門認定爲草地的土地等等。

(八)關於設施農業用地和臨時用地

設施農業用地包括農業生產中直接用於作物種植和畜禽水產養殖的設施用地。其中,作物種植設施用地包括作物生產和爲生產服務的看護房、農資農機具存放場所等,以及與生產直接關聯的烘乾晾曬、分揀包裝、保鮮存儲等設施用地;畜禽水產養殖設施用地包括養殖生產及直接關聯的糞污處置、檢驗檢疫等設施用地,不包括屠宰和肉類加工場所用地等。

臨時用地是指建設項目施工和地質勘查需要臨時使用國有土地或者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批准。其中,在城市規劃區內的臨時用地,在報批前,應當先經有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土地使用者應當根據土地權屬,與有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或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簽訂臨時使用土地合同,並按照合同的約定支付臨時使用土地補償費。

臨時使用土地的使用者應當按照臨時使用土地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並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築物。

臨時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過二年。

(九)關於一戶一宅、一戶多宅

1、一戶一宅:“一戶”根據公安機關戶籍管理的戶口來判定。也就是說,如果在戶口本上登記的是一家人,那麼該戶口本所登記的家庭就屬於一戶,一戶只能申請一處宅基地。同時“戶”是指具有本村常住戶口且享受集體資產分配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家庭。一戶擁有一個獨立戶口本,一個大家庭也可能是一戶。一宅的標準是申請到的土地只有一塊。

2、“一戶多宅”是指農村村民一戶擁有兩處及以上宅基地。

(十)分戶的條件是什麼

一是家庭成員中的子女年滿18週歲,有完全民事能力,生活能自理,可申請分戶;二是結婚成家,可申請分戶。

(十一)關於土地來源

1.承包地:承包地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承包的土地。

2.自留地:自留地是我國農業合作化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分配給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長期使用的土地。

3.集體自營:指集體經濟組織自己經營的土地。

4.租賃:指向集體經濟組織或他人按約定支付租金獲得使用權、經營權的土地,以租賃事實關係存在爲認定標準。

5.購買:指一次性支付一定費用獲得長久使用權的土地。

6.土地流轉:農村土地流轉是指農村家庭承包的土地通過合法的形式,保留承包權,將經營權轉讓給其他農戶或其他經濟組織的行爲。

(十二)房屋(項目)總佔地面積

村民建房,房屋面積指房屋垂直投影面積。其他房屋(項目)總佔地面積除房屋垂直投影面積外,還包括與該房屋相關聯的庭院、停車場等佔地面積。

房屋面積如何確定?

有國土調查、確權登記或地籍調查等成果的,按照該成果填報。沒有該成果的,可採取皮尺、紅外測距儀等方式測量。圖斑影像清楚的,也可採取圖上勾繪方式計算。省級下發圖斑時,會有相應圖斑總面積,圖斑範圍內只有一個摸排對象的,可以省級下發的圖斑面積爲準。

關於宅基地面積標準。

按照《貴州省土地管理條例》第三十條的規定認定,各地屬於哪種限額標準,根據當地地形認定。

(十三)關於宅基地附屬設施

附屬設施是指村民主房外的其他設施,包括伙房(廚房)、廁所、院壩、畜禽圈舍等。爲掌握農村村民住戶附屬設施情況,爲下步分類處置奠定基礎,此次摸排要求填寫附屬設施面積。

(十四)什麼是建築物、構築物?

簡單的識別方法爲人可以進去活動的就爲建築物,人不可以進去活動的就爲構築物。通常建築物就指房屋,一般指供人們進行生產、生活或其他活動的房屋或場所。房屋指由圍護結構組成的能夠遮風檔雨,供人們在其中居住、工作、生產生活、娛樂儲藏物品或進行其他活動的空間場所。如住宅、公寓、宿舍、辦公、商場、賓館、酒店、影劇院等。構築物是指房屋以外的建造物,人們一般不在其中進行生產生活活動。如煙囪、水井、道路、橋樑、隧道、水壩等。通常情況下,所謂構築物就是不具備、不包含或不提供人類居住功能的人工建造物。

(十五)是否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認定?

判定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應當將違法的界址範圍(或者界址座標)與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紙質圖件(或者數據庫矢量圖件)套合比對、對照,將項目名稱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文本對照。與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紙質圖件(或者數據庫矢量圖件)進行套合比對,用地位於規劃城鄉建設用地區域的,應當判定爲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紙質圖件(或者數據庫矢量圖件)進行對照,用地位於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交通廊道內、獨立工礦用地區域的,應當判定爲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文本進行對照,用地項目已列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重點建設項目清單的,應當判定爲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十六)佔用基本農田的認定

判定用地是否佔用基本農田,應當將用地的界址範圍(或者界址座標)與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紙質圖件(或者數據庫矢量圖件)進行套合比對,對照所標示的基本農田保護地塊範圍進行判定。用地位於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上標示的基本農田保護地塊範圍的,應當判定爲佔用基本農田。

(十七)涉及保密房屋的如何上報

按照信息採集表(公共管理服務類)填寫相關信息,以紙質資料報送。

(十八)大棚房清理整治、違建別墅整治情況如何填寫

將清理整治情況填入相應圖斑的備註欄中。

農村耕地建房摸排整治方案 篇5

爲落實國家、省、市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會議要求,進一步加強耕地保護,保障耕地安全,特制定我區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摸排整治行動工作方案。

一、目標任務

結合國家、省下發的摸底排查工作基礎資料,摸清20xx年以來全區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涉及用地情況,房屋建設、使用和非法出售情況,處罰情況等,建立全區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臺賬。根據國家、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處置政策,結合我區實際,科學制定整治措施,依法依規分步、分類處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重點整治強佔多佔、非法出售等惡意佔用耕地建房行爲,保障農民合理的建房需求。工作中既要堅持依法依規、公正公平,又要講究策略、注重方式方法。對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爲“零容忍”,切實保障農民合理建房需求,建立完善農村土地管理長效機制。

二、基本原則

(一)黨政同責,協同聯動。堅持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協同、上下聯動,各鄉街黨政主要負責同志爲第一責任人,認真履行主體責任,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敢於動真碰硬;自然資源分局要加強督促指導,及時跟蹤問效,各負其責,各司其職,密切協同,齊抓共管,形成合力,推進各項任務落地落實。

(二)實事求是,依法依規。深入開展摸底排查,全面準確摸清問題底數,堅持以政治紀律爲原則、以事實爲依據、以法紀爲準繩、以羣衆滿意爲標準,客觀分析問題形成的歷史原因,認定事實、分清責任、依法整治,確保經得起歷史和法律檢驗。對情況複雜、時間較長的歷史遺留問題,分類處置、精準施策,不搞“一刀切”,依法保障羣衆和企業合法權益,確保社會大局和諧穩定。

(三)分類施策,標本兼治。緊盯排查出的突出問題,區分不同時期、不同類型、不同原因,尊重歷史、實事求是、分類施策,着眼長遠,主攻治本,按照“源頭嚴控、過程嚴管、後果嚴懲”要求,健全完善常態化監管機制,穩妥有效推進整治,全面規範全區耕地管理秩序。

三、摸排整治範圍和類型

(一)摸排整治範圍

對20xx年1月1日以來,佔用耕地(包括國有和集體)建設的、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的房屋進行摸排整治,之前個別或部分已經建設,但與20xx年以來違法違規建房行爲有整體關聯性的房屋,一併摸排整治。

(二)摸排整治類型

按照房屋的主要用途,分爲住宅類、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及工礦、倉儲、商服、旅遊等產業類三種類型。對農村宅基地類住宅,以宗爲單元開展摸排,對不符合當地“一戶一宅”政策或分戶條件進行整治。對單元樓式的多戶住宅,以項目爲單元開展摸排,摸清房屋類型、建設和使用情況、土地違法和處罰情況,對違法項目進行整治。對公共管理、公共服務類和工礦、倉儲、商服、旅遊等產業類,摸清該類房屋用途、建設主體和建設依據情況、土地違法和處罰的情況,對違法項目進行整治。

(三)政策界定

1、亂佔耕地建房是指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或用地手續不全,佔用各類耕地建設房屋。包括:因停批造成多年未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分戶條件等原因未能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規劃未能辦理用地手續的;沒有用地計劃指標未辦理用地手續的,沒有繳納相關費用未取得用地手續的;雖有手續但不合法合規的等等。

2、耕地是指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以下簡稱“二調”)成果爲耕地且未依法依規變更用途或現狀爲應按耕地管理的土地,以及“二調”後各年度通過土地整理復墾開發等途徑新增加的耕地或按耕地管理的土地。包括:長年耕種的純耕地;休耕、撂荒的耕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園地、林地、草地、坑塘等用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設施農業用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地面已硬化的鄉村廣場等用地;自然資源管理部門認定爲耕地,但林業管理部門認定爲林地、草原管理部門認定爲草地的土地等等。對實際已經建設但因各種原因導致“二調”時調查爲耕地的土地上建設的房屋,也要納入摸排整治範圍,但可以舉證說明。

3、已依法取得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的土地上的房屋,已合法審批的宅基地上建設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書(含之前依法頒發的`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且未擴建違法佔用耕地的房屋,已依法取得臨時用地手續且尚未到期的臨時用地上的房屋,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已整改到位的設施農業用地上的房屋,符合《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於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自然資規〔20xx〕4號)要求或省級相關主管部門出臺的設施農業用地相關規定興建的種植業、養殖業房屋,已經納入全國違建別墅問題清查整治專項行動的房屋,不納入本次摸排整治範圍。

四、職責分工

1.區政府職責:負責組織所轄鄉、街開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整治工作,組織開展專題培訓,協調解決具體問題,組織相關部門審查審覈鄉、街上報的數據資料,對數據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對清理出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進行整改。

2.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職責:在區委、區政府領導下,牽頭做好全區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整治相關工作。指導配合鄉、村做好農村亂佔耕地建房的排查,負責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信息採集表》《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統計表》進行審覈把關;協調解決相關業務問題,指導並應用系統軟件整理、審覈、彙總全區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情況。

3.鄉、街職責:負責組織村(社區)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情況逐一摸底排查,指導監督村(社區)採集佔用耕地情況信息,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信息採集表》《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統計表》內容進行審覈把關,確保真實準確,上報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

4.村(社區)職責:具體負責對本村(社區)範圍內的佔用耕地建房情況逐一進行排查摸底,按要求如實準確採集佔用耕地建房情況信息,對數據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直接責任,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信息採集表》《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統計表》進行確認,經村(社區)黨支部書記簽字後上報鄉、街。

五、工作安排

(一)動員部署(20xx年9月1日-20xx年9月30日)。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實施方案,組建工作機構,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安排部署,組織開展專題培訓,明確工作要求,推進工作落實。各鄉、街要確定一名聯絡員,專門負責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整治工作上下聯絡對接。9月16日前,各鄉、街工作方案和聯絡員名單(單位、姓名、職務、手機)報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備案。

(二)摸底排查(20xx年10月1日-20xx年11月15日)。根據省自然資源廳下發的結合“三調”成果提取的建設項目覈實數據,對照數據庫圖斑標識碼,對建設項目逐一排查摸底,按照“一個項目一張表,一個村(社區)一本花名冊,一個鄉、街一個統計表”的要求,全面準確摸清佔用耕地建房情況。對省下發覈實數據以外的佔用耕地建房情況一併開展排查摸底,確保全面徹底,不留死角。對排查出的問題,建立問題臺賬,列出問題清單、任務清單、責任清單,切實做到底數明、問題清。各鄉、街要確定一名工作指導員,專門負責做好村(社區)摸底排查政策業務、對接填報等工作的具體指導。堅持邊排查邊整改,對排查出的問題能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10月25日前,各鄉、街將經黨政主要負責同志簽字的階段性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整治工作情況報告(需附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信息採集表、統計表)報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

(三)整改規範(20xx年11月16日-20xx年6月30日)。各鄉、街緊密結合排查發現問題,依法依規分類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確時間表、路線圖、責任鏈,集中力量,掛圖作戰,合力攻堅,全面整改,真正做到整改一個核實一個,到位一個銷號一個。區政府組織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對各鄉、街整改情況進行全面覈查,形成效果清單。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將按照省廳出臺的整改指導意見,指導各鄉、街有效解決帶有普遍性的重點難點問題。堅持邊整改邊完善佔用耕地建房情況數據信息。

(四)鞏固提高(20xx年7月1日-20xx年12月31日)。對情況複雜、時間較長、涉及面廣的違法違規項目或需要通過法律渠道解決的項目,要制定專項方案,成立工作專班,拉條掛賬,加強督導,跟蹤問效。對已完成整改的問題,要通過“雙隨機”及專項執法等方式進行監督檢查,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回頭看”, 進一步鞏固整治成果,夯實整治成效,嚴防反彈和死灰復燃。整治行動結束前,各鄉、街將經黨政主要負責同志簽字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整治工作情況報告報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爲加強對全區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整治違法違規圈佔土地工作的組織領導,區政府成立由路國雲任組長、劉亞傑副區長、孟憲偉副區長任副組長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摸排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辦公室要切實發揮牽頭抓總作用,定期調度通報,組織專項督導,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重要情況及時上報區委、區政府;各鄉街要建立相應工作機制,強力組織推進,形成“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協同、公衆參與、上下聯動”工作局面,不折不扣抓好工作落實。

(二)嚴明責任。各鄉、街黨委政府是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摸排整治工作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定時組織專題研究,一對一”“點對點”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合力推進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整治工作。對清理摸底和整改整治情況,鄉村要逐級簽字背書,一級一級把責任落實到具體人,一層一層把壓力傳導到最基層,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確保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整治工作取得紮實成效。

(三)依法整治。堅持尊重歷史、實事求是、依法依規、分類施策的原則,積極穩妥處置各類違法違規用地問題。對歷史遺留違法違規用地,要充分考慮違法行爲發生時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定,按照從新從輕和從舊從輕並用原則,依法穩妥處理。對新增違法違規用地要以“零容忍”態度,從嚴從重處理,依法徹查到底,堅決杜絕邊整改邊違法現象發生。

(四)強化督導。區政府將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整治工作全程跟蹤問效和定期通報排名。成立專項督導組,分片包乾到鄉、街,通過內業卷宗查閱、外業現場踏勘覈實、明察暗訪等方式,加強督導檢查,堅決杜絕表面整治、虛假整治、敷衍整治。對工作組織不力、進展緩慢、成效不明顯的部門單位,報請區政府進行約談,對問題嚴重、整治不力、推諉扯皮、弄虛作假的,嚴肅追責問責。

農村耕地建房摸排整治方案 篇6

一、指導思想

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既保障好農民合理的建房需求,又要採取措施強化監管,要堅決遏制這一亂象。要依法依規,分類處置,重點整治強佔多佔、非法出售等惡意佔地建房行爲,對包庇縱容、失職瀆職導致耕地流失的領導幹部,要嚴肅問責”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認識耕地保護的極端重要性,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認識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上來,堅持問題導向,積極穩妥、有力有序有效推進整治工作,以“保紅線、促發展、惠民生”的戰略部署爲具體工作指導,嚴守耕地紅線,確保糧食安全。

二、總體目標

在市委、市政府領導下,遵循“屬地管理、聯合執法、突出重點、穩步推進、疏堵結合、依法行政”的原則,明確“控增量、處存量、建機制、保長效”的工作目標,相關部門全力配合、共同發力,完成四個工作目標:一是深化法制宣傳教育,進一步加大全辦耕地保護宣傳力度,提升羣衆對耕地安全、糧食安全的`認識度;二是堅決管控增量問題,以“零容忍”的態度,發現一起處理一起,建立全辦農村建房依法用地秩序;三是嚴格複覈存量信息,對存量農房疑似違法點位逐一複覈,夯實分類處置、分類整治工作基礎;四是完成科學分類處置,牢固把握目標導向、範圍鎖定、重點整治、妥善處置的思路,全面完成核實存量問題處置。

三、組織領導

爲紮實開展好分類處置試點工作,特成立木賈街道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分類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木賈街道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分類處置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市自然資源局木賈分局,令狐昌海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楊蕊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查蘭鬆、陳友林、唐祖國等同志爲辦公室成員,具體負責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四、工作步驟

根據《興義市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印發的通知》文件要求,木賈街道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分類處置工作分爲四個階段開展:

(一)覈實摸排工作信息

工作時間:20__年1月13日-20__年2月13日。

工作內容:由市自然資源局木賈分局牽頭,農服中心配合,對市農房辦提取並反饋疑似違法點,提出“分類處置思路”並組織有關人員對轄區內各疑似違法點逐一複覈,將複覈結果在“貴州省摸排登記管理系統”中進行更新填報。重點如實複覈以下內容:建設業主、業主性質、建設時間、建設面積、手續情況、是否符合一戶一宅等。街道辦複覈結束後,將轄區內確定爲違法的農房,逐一明確各擬分類處置思路,報送市農房辦。

(二)完善分類處置措施

工作時間:20__年2月13日——20__年3月15日。

工作內容:由市自然資源局木賈分局牽頭,農服中心配合,根據彙總數據,擬定分類處置措施報木賈街道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分類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研判並完善具體分類處置措施,經街道領導小組審覈後,報請黨政聯席會議研究審定後報市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批准實施。

(三)全面開展分類處置

工作時間:20__年3月15日——20__年5月31日。

工作內容:街道領導小組根據批准的分類處置方案組織相關人員開展分類處置,處置完成後,經主要領導簽字報市農房辦彙總。

(四)迎接檢查驗收。

工作時間:20__年6月1日——20__年6月15日。

工作內容:由街道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根據批准的分類處置方案收集相關工作開展資料後整理歸檔,一卷一宗,迎接市級檢查驗收。

五、分類處置範圍

(一)工作範圍。

根據市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分類處置試點工作要求,納入分類處置工作範圍的爲住宅類、公共管理服務類、產業類用房三類農村建房,前期摸排工作中的其他構築物類(包括交通、水利、能源礦產、工業、商業、倉儲物流、旅遊等用途,但無房屋的建、構築物,如公路、礦山採場和堆場、停車場、魚塘等)不納入本次分類處置試點工作。

1.住宅類(包括單戶住宅和多戶住宅)。單戶住宅是指一戶一棟的村民住宅,多戶住宅是指一棟房屋由多戶人居住的農村村民住宅。

2.公共管理服務類。指農村用於公共管理服務的房屋,包括村“兩委”辦公用房,機關單位辦公用房,學校、幼兒園等教育設施,敬老院等養老服務設施,圖書館、閱覽室、禮堂及已硬化的公共廣場等文化娛樂設施,衛生站、垃圾處理站、公共廁所等醫療衛生設施,祠堂、寺廟、教堂等設施。

3.產業類用房。包括農產品加工點、工業生產用房、商業用房、旅遊用房、倉儲物流用房等。

(二)處置重點。

1.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建設,一戶多宅、強佔多佔、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違法佔用永久基本農田等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建設的。

2.在城市、鄉鎮規劃區建房,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的規定進行建設等違反城鄉規劃法律法規建設的。

3.城鎮居民、公職人員非法買賣農村土地進行建設的行爲。

4.未經批准佔用重點區域土地(含林地、草地、自然保護區、溼地、森林公園等保護區,河道、水域、水利設施、水源保護區,國道、省道、縣道、鄉道、村道保護範圍,油氣管道兩側保護範圍等)進行建設的。

5.未經批准備案擅自佔用、租用、流轉集體耕地從事養殖、種植,輔助設施用地超標準建設等違法違規佔用耕地行爲。

6.應辦理臨時用地而未辦理,且違法修建永久性建築物及其他設施等行爲。

六、職責分工

(一)領導小組辦公室

1.負責全辦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分類處置工作全程的分析、研判、指導工作;及時草擬、彙報、傳達、解讀分類處置試點工作政策;積極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對接溝通,貫徹落實上級部門精神、政策。

2.負責全程跟蹤工作進度,及時總結開展經驗、發現存在不足,針對性地提出分類處置試點工作中各類突發情況的解決方案、措施,爲街道黨工委、辦事處決策作參考。

3、負責開展轄區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存量問題分類處置,組織協調自然資源、農業、交通、水務、住建、環保、公安、衛生、消防、市監、稅務等有關部門,按照處置措施逐一處置到位。

(二)各村(社區)

1.各村(社區)承擔轄區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分類處置工作主體責任,嚴格落實屬地管理;明確各村(社區)主要負責人爲直接責任人。

2.負責本村(社區)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日常政策宣傳、動態巡查、監管處理,堅決遏制轄區內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

3.負責貫徹落實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分類處置相關整治政策和工作紀律,紮實開展處置前後信訪維穩工作,確保社會大局穩定。

(三)農業服務中心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負責對分類處置工作中的住宅類違法行爲開展行政處罰,並指導各村(社區)對經處罰可以完善手續的住宅類房屋依法完善手續。

2.負責全辦農村宅基地的改革、管理,加快完善農村宅基地合理審批渠道,堅持“一戶一宅”的基本管理制度下,確保“戶有所居”。

3. 負責轄區內設施農業用地的審查、批准、備案工作。會同自然資源分局開展設施農業用地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自然資源分局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等法律法規,負責對分類處置工作中的公共管理服務類、產業類用房違法行爲開展行政處罰,並指導各村(社區)對經處罰可以完善手續的公共管理服務類、產業類用房依法完善手續。

2.負責開展全辦設施農業用地信息管理系統架構工作,會同農業服務開展農業設施用地的日常管理工作。

3.負責開展全辦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實施工作,指導各村(社區)完善農村村莊建設區域、經濟發展區域、生態保護區域等規劃佈局管理。

(五)城鄉規劃建設綜合辦公室

1.負責根據工作需要對納入整治範圍的農村建房安全性進行認定調查覈實。

2.配合各村(社區)開展建築物的其他相關認定調查覈實工作。

(六)財政分局

負責開展經行政處罰沒收的建築物及其他設施的後續處置工作。

(七)綜合行政執法分局

負責配合街道辦開展分類處置工作中的強制拆除工作。

(八)水務、電力部門

1.負責配合各村(社區)對分類處置試點工作中需停水、斷電的違法用地、違法建設,依法停止供水、供電。

2.將合法審批建設手續作爲批准供水或供電前置條件,不得給違法用地、違法建設供水或供電。

(九)文體廣電、電信等通訊部門

1.負責配合各村(社區)對分類處置試點工作中需停止提供通訊網絡、閉路或數字電視信號的違法用地、違法建設,依法處理到位。

2.將合法審批建設手續作爲批准安裝通訊網絡、閉路或數字電視信號前置條件,不得給違法用地、違法建設辦理上述設施。

(十)紀委監委

1.負責對分類處置試點工作全程跟進監督。

2.負責查辦全辦分類處置試點工作過程中發現的各類黨員幹部、公職人員違規、違紀、違法參與亂佔耕地建房行爲。

3.負責檢查、查辦分類處置試點工作中各部門、各村(社區)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等違紀違法行爲。

(十一)羣衆工作站(信訪辦)

負責指導各村(社區)妥善處置分類處置工作中信訪維穩情況。

(十二)派出所

1.負責依法打擊惡意阻撓分類處置試點工作的違法行爲。

2.負責查處全辦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中,涉嫌非法佔用農用地、非法倒賣轉讓土地使用權等刑事案件。

(十三)司法所

負責分類處置試點工作的司法解釋、司法調解、司法公證、法律援助等工作,積極開展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

(十四)其他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根據街道辦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安排,結合職能職責積極配合、參與分類處置試點工作。

七、分類處置措施

根據“一戶一宅”、“戶有所居”、還地於耕、還地於農等指導原則,制定分類處置措施爲拆除、處罰完善手續、合同制管理使用三類,具體如下:

(一)拆除類。

1.定性爲20__年7月3日以後的違法亂佔農村耕地增量問題,一律予以拆除。

2.以20__年1月1日—20__年7月3日前爲時間節點。

(1)住宅類:

①農戶未經有權機關批准佔用基本農田建房,經覈實非歷史成因和政策性因素造成的,予以拆除。

②農戶不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或違反“一戶一宅”政策,佔用集體土地建設的房屋,予以拆除。

③農戶建房不符合城鄉規劃的,且無法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影響的,予以拆除。

④城鎮居民、公職人員非法買賣農村土地建房的,予以拆除。

(2)公共管理服務類和產業類:

①未經有權機關批准佔用基本農田,經覈實不屬於永久基本農田劃定不實問題的,又不能調整補劃基本農田的,予以拆除。

②不符合城鄉規劃的,且無法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影響的,予以拆除。

③農業設施用地按照“黔自然資規〔20__〕1號”文件規定執行,超過規定輔助設施用地比例修建的建築物及其他設施,予以拆除。

④臨時用地上修建的永久性建築物及其他設施,予以拆除。

(二)處罰完善手續類

以20__年1月1日—20__年7月3日前爲時間節點。

(1)住宅類:

①非法佔地建房:本村村民未經有權機關批准佔地建房,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的,且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對其違法行爲按10-30元/平方米予以罰款,處罰後由原建設農戶提出申請,補辦完善宅基地手續。

②超批准面積建房:

超過宅基地審批面積,但不超過最高用地限額(200平方米)建設的房屋,對其超面積佔用土地違法行爲按30元/平方米予以罰款,處罰後由原建設農戶提出申請,按照木賈街道辦事處基準地價住宅類的30%收繳土地收益金用於村級公益性事業發展,完善宅基地手續,其中屬於脫貧攻堅明確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和“八類重點人羣”,允許經村(居)委員會出具困難證明並經辦事處覈准後,實施合同制管理。

超過最高用地限額(200平方米)建設的房屋,對其超面積佔用土地違法行爲按30元/平方米予以罰款,處罰後按照木賈街道辦事處基準地價住宅類標準全額收繳土地收益金用於村級公益性事業發展,並由辦事處實施合同制管理,並明確不予辦理手續、拆遷不予補償等。

前款“①非法佔地建房”超過區域宅基地允許審批面積外佔用的土地,適用本款規定。

②違反城鄉規劃建房:農戶建房在城市、鄉鎮規劃區內,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符合城鄉規劃但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的,經原建設農戶申請予以補辦完善規劃手續,不符合城鄉規劃但尚可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影響的,處建設工程造價5%—10%的罰款,補辦完善規劃手續。

(2)公共管理服務類和產業類:

①公共管理服務類房屋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的(含可以調整後符合規劃的),對其違法建設的房屋依法予以沒收,並對其違法佔地行爲按10元/平方米並處罰款,處罰後由辦事處按程序完善建設手續,並管理使用。

②產業類房屋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的(含可以調整後符合規劃的),且符合當地產業政策和供地目錄的,對其違法建設的房屋依法予以沒收,並對其違法佔地行爲按30元/平方米並處罰款,處罰後沒收的建築物及其他設施交由市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處置。

(三)合同制管理類

以20__年1月1日—20__年7月3日前爲時間節點。

(1)住宅類:

農戶未經有權機關批准非法佔用土地建住宅的,且不符合“處罰完善手續類”處置措施的,但又是該戶唯一住房,暫不宜拆除的,由辦事處實行合同制管理,暫提供給原建設人居住,明確無產權、拆遷不予補償等內容,並在後期逐步消化拆除。

(2)公共管理服務類:

公共管理服務類房屋未經有關機關批准非法佔用土地建設的,且不符合“處罰完善手續類”處置措施的,又爲社會經濟發展必須建設的,經業主單位提出申請,由辦事處主要領導簽字同意後,實行合同制管理,並在後期逐步消化拆除。

(四)其他情形

針對整體建築物的部分應予以拆除、部分合法或符合“處罰完善手續類”處置措施的,由業主自行聘請第三方有資質公司評估並出具拆除影響整體安全鑑定情況,經住建部門簽字認定後,同整體建築物主體部分處置。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清醒認識

一是充分認識該項工作的重要性。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是中央批示、部際聯動、省級統籌的重大工作,各部門、各村(社區)要準確地把握住本項工作具有的耕地保護戰略意義,切實地上升到政治高度來抓落實。

二是充分認識該項工作的緊迫性。亂佔耕地建房、耕地“非農化”是耕地保護紅線、國家糧食安全的重大威脅,切實摸清、整治、處置農村耕地上違法違規建設的問題,還地於耕、還地於農,穩住人民羣衆的“糧袋子”,是當前勢在必行的政治工作。

三充分認識到該項工作的複雜性。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形式多樣、淵源各異、類型複雜,各部門、各村(社區)要細化方案、深思熟慮,講究方式方法,工作全過程要結合實際情況開展,避免造成城鄉矛盾激化和社會不穩定因素。

(二)科學統籌推進,確保處置到位

一是全力履職,摸清覈准轄區底數。各村(社區)主要負責人要親自牽頭,全面發動村組集體,按照疑似問題信息覈實要求,對所有納入範圍的房屋逐一梳理、登記造冊,務求翔實地核準轄區數據底數。

二是把握政策,分門別類處置到位。整治工作秉承分步整治、分類處置的基本原則,各涉及職能部門、各村根據職責、屬地,對納入臺賬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違法行爲,要正確採取分步分類的方法開展妥善處置,杜絕假整治,不搞一刀切,確保問題整治處置到位、合理保障用地需求、經濟發展持續向好、社會秩序有序穩定。

三是建立機制,強化耕地保護監管。要切實利用本次分類處置試點工作契機,充分探索、積極總結,建立完善農村耕地保護強有力的長效監管機制,全面遏制違法佔耕增量、減少違法佔耕存量,切實保護好耕地,尤其是優質好地;進一步規範全市各類土地用地管制區域,建立合理開發、有序利用、良性發展的節約集約型社會發展模式。

農村耕地建房摸排整治方案 篇7

一直以來,起房建屋是農村生活的重要內容,是家庭經濟發展、羣衆生活質量提高的重要體現,透露着一個地區文化脈絡傳承、歷史變革沿襲、經濟水平發展及政府治理能力提升等諸多信息。因此,抓好農村村民建房工作對於提升羣衆滿意度、化解社會風險矛盾、樹立政府良好形象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大方縣下轄29個鄉、鎮、街道辦事處,經濟發展及人口增長得到很大發展,農村建房數量及農業設施建設激增,受地域差異、民族習俗、文化教育程度及職能定位等綜合因素影響,整治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雖然取得一定成效,但面臨的形勢依然嚴峻,下面筆者結合工作實際就整治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提出解決措施。

一、存在問題

一是程序意識“缺”,羣衆無辦理建房手續的意識。部分羣衆在開展村民建房時具有盲目性、隨意性的特點,沒有形成先申請建房後開工建設的思路流程,以宅基地是否方便宜居,風水是否吉利爲主要考量因素,根據資金預算建設滿足自身需求的樓層、面積,待人員、資金到位後就開始建房,沒有事先諮詢相關部門,積極主動地瞭解用地手續、規劃條件、許可證辦理的相關政策,無證、少證施工現象易發多發。20xx年7月以來,大方縣共查處4000餘例無證、少證建房行爲,多數農戶對於辦證建設的合理程序知之甚少乃至於一無所知。

二是法律觀念“薄”,羣衆相關知識儲備不足。部分羣衆對於基本農田、生態紅線的概念瞭解不清、理解不透。20xx年7月以來,大方縣共查處佔用基本農田建房7.018畝,其中一部分爲羣衆不懂什麼是永久基本農田,缺乏基本農田保護意識。另外一部分是僥倖心理作祟,在允許建設範圍邊界試探。例如:筆者在接待羣衆時,部分羣衆分不清楚基本農田與農田、耕地的定義,將三者混而爲一,理直氣壯地提出自己選擇的宅基地不佔良田好土爲何就佔用了基本農田的疑問,主觀認爲在自家承包的土地上或者荒山上佔地建房天經地義,無需任何個人和單位的同意和授權,客觀上形成情理與法理相悖的情形。其結果是相關部門指導選擇宅基地時,羣衆往往帶有牴觸情緒,配合意願不強烈。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兩個方面:一方面是部分羣衆文化水平不高、知識獲取渠道狹窄、區域發展仍然不平衡、不充分,導致部分地區羣衆嚴重缺乏法律法規知識,不能完全理解和支持相關部門的統一規劃、法律宣傳、業務指導、違法查處等行爲。另一方面是基層幹部隊伍力量薄弱,鄉、鎮人民政府及街道辦事處承擔各級各部門較多的業務工作,能有效開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的人員較少。導致宣傳教育流於形式,知識系統不完善、法理層次不深入、效果影響不理想、普法教育不全面。

三是部門定位“偏”,部門職責劃分不準確。事業單位機構改革後,相關部門職能職責劃分仍待明確,縣直部門指導建設與查處違規行爲的定位交叉,羣衆諮詢瞭解政策渠道不暢通。具體體現在如下方面:一方面,大方縣已將農村宅基地審批權下放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但部分鄉鎮仍未徹底壓緊壓實責任,存在過分依賴縣級部門的現象,部分鄉鎮領導對於整治亂佔耕地建房的認識不到位、態度不堅決、措施不具體,上熱下冷的現象頻發。另一方面,羣衆到鄉鎮人民政府諮詢瞭解建房相關事宜時,相關工作人員解釋不清楚、口徑不一致,一些地方甚至存在“領導見不着,部門說不清”等問題,同時,部分鄉鎮人民政府經常推薦羣衆來縣級部門諮詢,出現羣衆在縣級部門、鄉鎮人民政府之間往返諮詢的情況。此類行爲不僅嚴重拖延了羣衆建房進度,延長建房週期,損害人民利益。更有可能滋生社會風險,構成社會不穩定因素,加重基層治理負擔。長此以往,必將降低羣衆期待值,嚴重損害政府公信力,動搖執政根基。

四是處置難度“大”,羣衆牴觸情緒高。相關部門在對違規建房進行拆除復墾時,羣衆阻撓力度大。箇中原因不難理解:一方面,農村建房耗費一個家庭多年的積蓄,是幾輩人辛苦努力奮鬥結出的碩果,讓人輕易拆除心有不甘實屬正常,如若採取強制措施會加劇幹羣衝突,激發社會矛盾,增加上訪維權風險。另一方面,法不責衆觀念根深蒂固,觀望風氣嚴重,存在“出頭鳥”效應,一戶頂風作案,街坊鄰居紛紛效仿,搶建、亂建行爲死灰復燃。相關部門進行查處的時候,以事實爲依據,認真查看不同農戶建房之間存在的差異性,針對性進行處罰。這樣一來,羣衆往往會以同一地區、同一規劃來質疑工作人員的專業性、合理性和權威性,先入爲主地篤定工作人員肯定收受了好處,或者是有親戚裙帶關係及利益糾葛纔會允許部分羣衆修建房屋、強行拆除其餘違規建設的房屋。如此一來,羣衆勢必會將執法人員模型化、片面化,成了強詞奪理、濫用職權、以權壓人、亂作爲的典型,羣衆容易採取過激行爲對抗處置,加大了處置難度,通過口耳相傳或網絡傳播,造成不良輿論影響,不利於法治政府建設。

五是受理週期“長”,羣衆建房剛需辦證難。在如今查處亂佔耕地建房的高壓態勢下,部分羣衆確需急於建房時,現有審批流程辦證難、受理週期長,嚴重影響羣衆生產生活。例如,原有房屋不能滿足子女結婚,或老舊房屋破損無法居住、舉家外出務工,常年在外回家無房等客觀原因迫切需要建房的`,因相關部門調查覈實程序煩瑣、基層幹部隊伍人少事多等原因,拉長建房週期,客觀上造成羣衆生產生活困難的現實。如筆者接待的一戶人家,舉家在外務工多年後,因孩子成家,需回原籍建房。在提交建房申請之後許久仍未辦理好建房手續,在到大方縣自然資源局反饋相關情況時,筆者瞭解到,意向性選址不符合規範,相關部門反覆選址、審批程序煩瑣、工作人員解釋不到位是造成建房手續辦理時間長的主要原因,這樣的辦事效率,行爲作風拉遠了幹羣關係,違背了以人爲本的宗旨。

二、措施建議

一要“強”宣傳,豐富羣衆知識儲備。相關部門要以宣傳教育爲根基,最大範圍內在農村地區廣泛開展普適性政策法規宣傳,逐點逐條認真細緻地解答羣衆疑惑。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充分發揮屬地管理優勢,利用轄區內村情民情針對性進行宣傳。以通俗易懂和羣衆喜聞樂見的方式,從正反兩方面着手,加強《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十個一律”等相關政策法規宣傳普及。同時,不斷強調程序合理、法制清晰的辦證建設手續,普及基本農田、生態紅線等基本概念,使羣衆在意向性選址時即可一步到位,縮短建房週期。另外,相關部門要充分發揮反面事例的警示教育和震懾作用,對頂風違規建設的典型案例公開處置過程,形成專題利用新興網絡媒介,開展多輪次、多維度的警示宣傳,以達到懲治一戶、教育一片、震懾一方的效果。

二要“理”職能,明確部門職責定位。要徹底理順基層各部門職能關係,使責任明晰、權力合規,加強幹部隊伍培訓,着力提升幹部能力素質。對基層職責交叉重疊部分認真組織研討細化,形成清晰明確的職責分工,提高辦事效率。同時,注重政策解釋的邏輯正確性和規範性,既要避免部門間相互傳球甩鍋,也要避免不同人員解釋不規範、口徑不統一的情形發生。加大培訓力度,及時掌握相關政策,組織鄉鎮主要領導、分管領導、自然資源、農業農村等相關部門開展業務能力提升培訓,結合專業技能與口語實踐,把規範性政策轉化爲融合民族特色、地域文化、涵蓋各文化層次都能聽懂並理解的術語,杜絕出現“你講你的,我做我的”案例,不斷提高服務效率,解決實際問題。

三要“細”方案,進行分類處置。儘快制定出臺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分類整治方案,詳細區分存量與增量、擴建與改建、有房與無房等建房類別,針對性提出合理的解決措施,優化處置方案,在保護基本農田,合理節約利用土地資源的基礎上,最大限度降低人民羣衆經濟損失、化解幹羣矛盾,控制社會風險,提升羣衆滿意度,增進人民福祉。

農村耕地建房摸排整治方案 篇8

一、目標任務

二、清查整治範圍

國家保護耕地,嚴格控制耕地轉爲非耕地。此次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清查整治工作主要聚焦“亂佔耕地”和“建房”兩個重點,主要清查整治全鄉10個村(社區)範圍內亂佔耕地建房的行爲。

“亂佔耕地”是指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有關規定,非法佔有基本農田保護區耕地的行爲。對於亂佔耕地,將耕地轉爲非耕地的行爲要嚴厲打擊,堅決遏制。嚴禁土地非法交易和非法轉讓。

“建房”是指單位或個人在不符合建房條件、用地規劃、建房手續缺失等情況下非法佔用耕地建成房屋(包括農宅、瓦窯、圈舍、鋼架棚、臨時搭建簡易房屋等構築物)。對於佔用耕地建房以及在基本農田保護區內建房的,應立即停止建設行爲,能補辦用地手續的補辦手續後建設;不能補辦手續的,責令自行拆除,恢復原狀,逾期不拆除的,由鄉人民政府組織綜合執法依法強制拆除。

三、組織保障

爲確保我鄉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清查整治工作有效開展,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整治整改,特成立金坡鄉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清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鄉黨政辦全體工作員、農業服務中心全體工作員、國土資源所全體工作員、村鎮建設規劃站全體工作員和各村村兩委班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金坡國土資源所。辦公室主任由高凡同志兼任。辦公室成員由農業服務中心、村鎮建設規劃站、國土所工作員組成。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清查整治各項工作;向上對接和報送相關信息報表。

四、工作步驟

(一)自查自糾階段

鄉人民政府按照管委會工作要求及時研究部署,綜合運用遙感監測、資料審覈、實地核查等多種手段進行“地毯式”摸排不留死角,摸清底數,全面查清現有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情況。各(社區)要逐宗登記摸排在建建房項目的有關情況,及時上報。鄉人民政府根據各村(社區)上報情況認真梳理問題清單,逐宗覈實,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認定是否屬於亂佔耕地建房,確保查清問題。同時建立問題臺賬及銷號制度,按照“一個問題一個臺賬”實行問題臺賬銷號管理,做到整改一個問題、覈銷一個問題,確保問題整治到位。

(二)集中整治階段。鄉人民政府聚焦清查整治重點區域、重點問題,制定整治時間表和路線圖,掛圖作戰,倒排工期,採取有力有效措施開展集中整治,整治一項銷號一項。按照既處理事又處理人的`原則,採取通報、督辦、約談、問責等形式推動整治工作,在20xx年8月20日前,完成農村違法佔用耕地建房清查整治工作並將落實情況上報。

(三)構建長效機制階段。對20xx年7月3日後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制定整治方案,明確處置責任主體、處置時限、處置措施等,掛賬監管,限期落實整治。由鄉人民政府組織各村(社區)、各站辦所形成工作合力,消除管理盲區、明晰執法範圍、完善規章制度,建立健全長效工作機制,堅決防止農村違法佔用耕地建房亂象反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鄉人民政府按照“第一把手負總責,單位各部門協同配合、層層抓落實”的原則,加強組織領導,壓實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明確責任分工。主要領導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要環節親自協調。

(二)密切配合協作。本次專項行動鄉人民政府組織,各村(社區)、黨政辦、農業服務中心、村鎮建設規劃站、國土資源所等多部門密切配合。建立巡查監測和綜合執法聯動機制,做到發現一起、處置一起、曝光一起,絕不姑息,堅決做到“零容忍”。

(三)依法依規審慎處置。鄉人民政府組織各職能站辦所充分發揮綜合執法力量作用,根據違法佔用耕地面積、違法問題性質、違法發生時間、違法責任主體等內容,綜合考慮歷史因素和現實情況,依法依規分類審慎處置,防止“一刀切”、簡單化,積極穩妥處置問題。對存量項目分類處置,從實際出發,尊重歷史,實事求是,依法採取拆除、部分拆除、沒收、保留建築物、沒收銷售耕地違法所得、罰款等措施,分類穩妥處置到位;對無視法律法規、嚴重破壞生態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嚴肅處置到位;對違法違規審批的,要明確責任,依法查處,注意保障無過錯方的合法權益;對存在“互有瑕疵”行爲的,要釐清責任,嚴格依法依規、科學合理處置,保障合法權益,確保經得起社會監督和歷史檢驗。

(四)嚴肅追究責任。

(五)強化業務指導。鄉人民政府分管領導對接上級有關部門派出指導組,加強對各有關站辦所、各村(社區)的業務指導,做好法律法規、政策解讀工作,研究解決專項行動推進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着力解決“不會幹”的問題,推動專項行動順利開展。

(六)加強宣傳和輿論引導。各村(社區)要加強對農村違法亂佔耕地建房行爲的制止力度,加大宣傳,對有建房需求的羣衆要做好正面引導,加強輿情監測和研判,有針對性地迴應社會關切問題和羣衆訴求,爲專項行動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農村耕地建房摸排整治方案 篇9

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根據農業農村部、生態環境部《關於進一步做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的通知》(農辦科〔20xx〕13號)、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徽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皖政〔20xx〕116號)、黃山市人民政府《黃山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黃政〔20xx〕25號)和安徽省土壤污染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安徽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風險管控工作推進方案》(皖土壤辦〔20xx〕5號)要求,全力推進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相關工作,從源頭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確保各項目標任務按時保質完成,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全面加強土壤污染防治,嚴格管控土壤污染風險的系列部署安排,以耕地爲重點,以農產品質量安全爲核心目標,推廣適用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術,加強重度污染耕地區域用途管理,突出風險管控,強化監測評價,堅持重點突破,狠抓督導考覈,切實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促進鄉村振興和農業綠色發展。

二、目標任務

20xx年底前,建立全縣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清單,完成全縣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積11427.15畝、嚴格管控面積1131畝,全縣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1%左右。

三、工作任務

(一)建立分類清單。由市農業農村局統一安排,根據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成果,按照國家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技術要求,市農業農村局牽頭通過購買第三方服務的方式完成歙縣的耕地質量類別劃分任務,並於8月中旬前將歙縣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分類清單、分類圖件、技術報告和工作報告等彙總、審覈後提交省農業農村廳。

(二)全面摸清底數。在市農業農村局的指導下,結合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工作,組織開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入戶調查行動,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務分解落實到具體農田地塊,確認到具體種植經營主體和農戶,準確摸清受污染耕地20xx年以來種植制度、田間管理記錄等基本情況,填寫入戶調查表(附件1),建立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臺賬(包含工作記錄、文件、方案、合同、經費資料等所有與工作相關的書面材料)。入戶調查工作於7月15日前完成。

(三)推進措施落實。在市農業農村局的指導下,制定《歙縣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與嚴格管控方案》,深入分析受污染耕地特徵與成因以及對農產品質量安全影響程度,參照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輕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與治理修復推薦技術名錄(20xx年版)》(農辦科〔20xx〕14號),分區分類分級提出風險管控措施。對於安全利用類耕地,優先採取石灰調節、優化施肥、深翻耕及種植結構調整等農藝調控類技術措施阻斷或減少污染物進入農作物可食部分,降低農產品超標風險。安全利用類措施難以奏效時,再選取不影響農業生產、不降低土壤生產功能的修復治理類措施,修復治理不得對土壤和周邊環境造成二次污染。對於嚴格管控類耕地,主要採取種植結構調整、退耕還林等風險管控措施;農業種植結構調整,建議選擇改種蠶桑、麻、花卉苗木,以及經過安全評估的特色水果、玉米、糖料作物、油料作物、飼用作物等農作物。嚴格管控類農產品超標嚴重區域,要根據農業農村部辦公廳《特定農產品嚴格管控區劃定技術導則(試行)》(農辦科〔20xx〕3號)要求,提出退出食用農產品生產建議,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無論安全利用或是嚴格管控方案,但凡涉及食用農產品種植,都應包含農產品監測方案。制定的方案經專家論證後報同級政府批准後實施,同時報市農業農村局、省農業農村廳備案,7月中旬前完成方案論證和報備。

(四)強化監測評價。配合市農業農村局開展土壤和農產品協同監測與評價,及時掌握受污染區域農作物種植和耕地土壤環境質量動態變化情況。委託第三方機構對我縣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實施過程、治理效果進行評估,配合省農業農村廳完成受污染耕地水稻等樣品採集、製備等任務。

(五)做好安全利用率覈算。要依據國家出臺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覈算方法,開展我縣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自評估。12月上旬前,全面總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覈算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整理工作臺賬,報送工作總結

(六)加強源頭防控。各鄉鎮要加強農藥、肥料、農膜等農業投入品使用管理,推進農業投入品包裝廢棄物回收及無害化處理,控制和減少農業生產活動對耕地造成的污染。配合生態環境等部門開展涉重金屬行業企業排查整治,強化耕地土壤污染防治的源頭管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20xx年是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嚴格管控任務的攻堅年、考覈年。各鄉鎮要高度重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克服時間緊、任務重等困難,加強組織領導和協調配合,明確任務分工,將責任落實到人,落實到地塊,及時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確保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按時保質保量完成。

(二)加強資金保障。要根據本地區耕地安全利用任務,爭取國家及省專項資金支持和地方財政保障,確保相關調查監測、方案制定、措施落實、效果評估等工作正常開展。對已經下達和即將下達的土壤污染防治資金,要制定資金使用計劃,規範專項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三)加強技術支撐。充分發揮高校、科研院所及專家團隊的作用,在市農業農村局的統一安排下,擬聘請業內高水平專家團隊爲我縣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提供技術支撐。根據我縣種植制度和耕地安全利用重點任務,切實梳理一批適合不同區域的安全利用模式,因地制宜,精準施策。

(四)加強宣傳引導。多渠道、多形式開展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宣傳活動,提高經營主體、農民等參與的積極性。強化新聞媒體正向宣傳,爲全面推進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營造良好氛圍。嚴格耕地土壤環境類別劃分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數據管理,嚴防信息泄露事件。

(五)加強監督考覈。要堅持問題導向,加強監督指導。建立工作臺賬和推進機制,注重文件、照片、會議紀要、報告等證明資料收集歸檔,爲自評估及考覈提供依據。

農村耕地建房摸排整治方案 篇10

爲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市關於土壤污染防治攻堅戰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政府《關於印發的通知》(川府發〔20xx〕63號)、市政府《關於印發的通知》(德府發〔20xx〕7號)、省農業農村廳《關於印發的通知》(川農函〔20xx〕1025號)和市委農領辦《關於印發的通知》(德農領辦〔20xx〕2號)要求,結合羅江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改善耕地土壤質量、保障農產品安全和人民身體健康爲出發點,重點針對受鎘、汞、鉛、砷、鉻污染耕地,採取安全利用類措施,有效控制耕地的環境風險和健康風險,推動解決我區突出耕地污染問題和當前面臨的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和農業高質量發展。

二、工作目標及工作原則

(一)工作目標。以《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德陽市工作方案》和《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成果》爲依據,我區安全利用類耕地有3.22萬畝。20xx年全面開展安全利用類耕地的安全利用,確保全區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4%以上,到20xx年全區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5%以上。

(二)工作原則

一是堅持保護優先、利用爲主原則。立足我區耕地環境質量現狀,以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爲目標,優先保護耕地環境質量,加大優先保護類耕地保護力度,強化措施,嚴格管理,避免新的污染產生。同時嚴守耕地紅線,針對安全利用類耕地土壤類型、種植特徵等基本狀況,通過治理修復、種植結構調整等方式,有效降低耕地土壤環境風險,使之始終用於農業生產。

二是堅持分類管理、降低風險原則。以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以下簡稱“詳查”)和農產品產地土壤重金屬污染普查(以下簡稱“普查”)結果爲基礎,按污染程度將耕地劃分爲優先保護、安全利用和嚴格管控三個類別。對未污染的耕地實行優先保護,將符合條件的優先保護類耕地劃爲永久基本農田,實行嚴格保護,確保面積不減、質量不降;對安全利用類耕地,充分考慮當地主栽作物品種和種植習慣,大力實施農藝調控、土壤改良及生物調控等措施,有效降低農產品污染風險;對嚴格管控類耕地,結合國土空間佈局調整、綜合安全利用技術、種養結構調整等方式進行保護利用。

三是堅持明確責任、統籌推進原則。全面貫徹《土壤污染防治法》及“土十條”,按照“誰污染,誰治理”,嚴格督促造成耕地污染的單位或個人承擔損害評估治理與修復的主體責任。充分發揮政府在組織引導、政策支持、要素投入、強化服務等方面的作用,確保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持續深入推進。借鑑、總結國內外耕地安全利用試點示範經驗,加強技術集成和推廣應用,加大宣傳引導力度,以典型帶動,重點突破,全面推進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示範區建設。

三、工作內容

(一)着力推進安全利用

採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與治理修復推薦技術,並結合種植結構調整,綜合推進安全利用工作。

1.因地制宜選用農藝調控技術

(1)品種選用。加強與省農科院、川農大等科研院所合作,開展重金屬鎘低積累作物品種篩選研究和試驗示範;

(2)水肥調控。主要包括優化施肥、水分調控等,減少污染物從土壤向作物特別是可食用部分的轉移;

(3)土壤調理。通過施用鈍化劑、土壤調理劑等,降低污染物在土壤中的活性,阻控作物對土壤污染物的吸收;

(4)葉面阻控。噴施硅、硒、鋅等葉面阻控劑;

(5)綜合技術。結合農產品產地土壤污染類型、污染程度,集成聯合技術措施,如“VIP”技術。

2.優化種植模式

(1)發展專用特色作物。加強與酒企等企業合作,發展專用水稻、小麥、玉米和高粱等特色作物;

(2)小春改種油料作物。在適宜地區大力發展“雙低”油菜、高芥酸專用油菜;

(3)發展稻漁綜合種養。因地制宜適度發展稻漁綜合種養,實現耕地安全利用。

(二)切實加強優先保護

各地要嚴格保護優先保護類耕地,將符合條件的劃爲永久基本農田,確保面積不減少,土壤環境質量不下降。除法律規定的重點建設項目選址確實無法避讓外,其他任何建設項目不得佔用;嚴格控制在優先保護類耕地集中區域建立存在重金屬污染風險的企業;嚴格按照土壤環境保護方案,切實保護耕地土壤環境質量。

(三)加強聯合攻關

因耕地土壤污染區域性強,治理難度大,污染成因複雜,目前全國無成熟、可複製、易推廣的技術模式,要加強與科研機構、高等院校合作,開展安全利用技術研發和試驗示範。

(四)加強動態調整

在耕地安全利用區內按照100-1500畝建立1個綜合效果監測點的要求,對土壤和農產品進行重金屬污染物檢測。開展受污染耕地監測評估和利用效果評價,及時對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結果進行動態調整。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鎮要認真落實食品安全黨政同責要求,建立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領導責任制,突出黨政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的職責。統籌推進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加強部門協調聯動,認真落實土壤污染治理和種植、收購、儲存、加工、銷售、消費等環節的監管責任,確保糧食質量安全責任落到實處。

(二)強化源頭管控。各鎮、各職能部門要加強對轄區內存在環境污染風險的各類工礦企業,特別是化工企業的日常監督檢查,對因生產造成耕地污染的工礦企業要依法嚴格查處,切實減少大氣沉降對土壤重金屬積累的輸入。

(三)強化資金投入。利用資金由本級財政保障,區財政局要牽頭做好財政資金保障,相關責任單位要因地制宜探索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第三方治理、事後補貼等形式,吸引社會資本主動投資參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

(四)強化技術利用。各鎮及區農業農村局、羅江生態環境局、區自然資源局等相關部門要及時總結提煉現有安全利用技術,充分運用效果好、成本低的土壤污染治理技術及產品。

(五)強化宣傳引導。各鎮要結合當地實際,把握宣傳導向,堅持內緊外鬆,在充分尊重社會羣體意願的前提下,正確、審慎、有序引導羣衆自覺開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不斷提升社會各方的參與度,共同推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

農村耕地建房摸排整治方案 篇11

耕地安全利用是淨土保衛戰的重要任務,爲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國發〔20xx〕31號),紮實推進我市耕地安全利用與治理修復,逐步改善耕地土壤環境質量,從源頭上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依據《關於印發的通知》(魯政發〔20xx〕37號)和《山東省農業農村廳關於印發山東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等工作方案的通知》(魯農科教字〔20xx〕15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四個全面”戰略佈局,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把住生產環境安全關,淨化農產品產地環境,全面落實《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堅決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堅戰,強化土壤污染管控與修復。以耕地爲重點,以農產品質量安全爲核心目標,以耕地土壤環境類別劃定的安全利用類和嚴格管控類耕地爲重點區域,按照“政府主導、分類施策、預防爲主、治用結合”的原則,推廣適用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術和治理修復技術,加強耕地重度污染區域用途管理,統籌產品產地一體化管理、用地養地協調發展,全面落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突出風險管控,強化監測評價,堅持重點突破,狠抓督導考覈,建立我市耕地可持續安全利用長效機制。

二、總體要求

(一)完成設定目標。20xx年底前,全面完成上級下達的輕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務,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6%。

(二)突出問題導向。將全市耕地劃分爲優先保護、安全利用、嚴格管控三類區域,建立分類清單,針對問題突出區域提出技術措施,守住農產品質量安全的土壤環境質量底線。

(三)分類綜合治理。根據耕地土壤污染程度,按照優先保護類、安全利用類和嚴格管控類分別採取措施綜合治理。優先保護類耕地要實行嚴格保護,確保其面積不減少、土壤環境質量不下降;安全利用類主要是農藝調控類措施,包括低吸收品種替代種植、調節土壤酸度、開展水肥調控等,在農藝調控的基礎上,進一步實施土壤調理、開展原位鈍化、實施生物修復等。嚴格管控類措施主要是針對重度污染耕地,可依據特色農業或具有較成熟鏈條的相關產業,改種或實行休耕及退耕還林還草,逐步退出超標食用農產品生產。

(四)動態類別調整。隨着耕地環境質量數據資料的不斷完善,以及耕地土壤環境質量的變化,如突發事件導致的新增受污染耕地或已完成治理與修復的耕地等,將類別變化耕地適時調整到相應類別;如需退耕的重度污染耕地屬於永久基本農田的,根據生態退耕檢查驗收和土地變更調查結果,經上級部門同意,以實際退耕面積覈減我市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在國土空間規劃修編時予以調整。

三、工作目標

一是完成萊州市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建立分類管理清單。二是編制耕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修復的實施方案,加快推進萊州市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進區(包括安全利用、治理修復和種植結構調整)建設,建立核心試驗區,開展安全利用技術、治理修復技術和種植結構調整等技術篩選、集成、驗證、示範和推廣,完成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進區建設,實現重度污染耕地種植結構調整或退耕還林還草。三是開展效果評估和安全利用率覈算。編制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區域跟蹤監測方案,開展土壤和農產品協同監測與評價,完成萊州市耕地安全利用技術效果評估和安全利用類覈算。開展技術推廣應用,到20xx年底,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6%,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受污染耕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環境風險得到基本管控。

四、主要任務

(一)強化重金屬污染源管控。

1、深入推進涉鎘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排查整治,打擊非法排污,切斷鎘等重金屬污染物進入農田的`途徑,切實防止邊治理邊污染。(責任單位:煙臺市生態環境局萊州分局)

2、對於難以有效切斷重金屬污染途徑,且土壤重金屬污染嚴重、農產品重金屬超標問題突出的.耕地,加快實施種植結構調整、退耕還林還草等嚴格管控措施,降低農產品超標風險。(責任單位:各鎮街;配合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農業農村局、煙臺市生態環境局萊州分局)

3、安全利用類和嚴格管控類農用地地塊的土壤污染影響或者可能影響地下水、飲用水水源安全的,要制定防治污染方案,並採取相應的措施。(責任單位:煙臺市生態環境局萊州分局;配合單位:各鎮街、市農業農村局)

4、持續推進化肥、農藥減量增效,大力治理白色污染,加強秸稈資源化利用,推進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促進養殖生產清潔化和產業模式生態化。(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配合單位:各鎮街、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煙臺市生態環境局萊州分局)

(二)開展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依據《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技術指南》(環辦土壤〔20xx〕53號),在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成果基礎上,綜合應用農業農村、自然資源、生態環境等多部門歷史調查的土壤和農產品數據,在企業污染源、土地利用類型、土壤類型、行政邊界等矢量數據及最新高分遙感影像數據的輔助下,針對鉛、汞、鉻、鎘、砷等重金屬指標,初步劃分全市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結合農產品調查數據和實地踏勘、邊界確認結果,完成全市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建立分類清單,編制《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技術報告》,繪製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圖件,並逐級上報。(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配合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煙臺市生態環境局萊州分局)

(三)全面落實耕地安全利用任務。結合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責任目標,逐一確認安全利用類和嚴格管控類耕地範圍、面積、主要污染物等特徵,編制安全利用實施方案,各鎮街因地制宜選用農藝措施、修復治理、種植結構調整、退耕還林、休耕等措施分類施治,以實現土壤安全利用率達標,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責任單位:各鎮街;配合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農業農村局、煙臺市生態環境局萊州分局)

(四)開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進區建設。依據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結果,在相關鎮街建設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進區,重點開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種植結構調整或退耕還林還草、治理修復等工作。(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配合單位:各鎮街、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煙臺市生態環境局萊州分局)

(五)覈算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20xx年起,在安全利用類耕地採取安全利用與治理修復措施前後,開展主要農產品質量安全跟蹤監測,加強主要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力度,增加農產品監測樣品量,建立監督抽查和發現問題、查處問題的長效機制,對落實了安全利用類措施的耕地開展農產品抽測;對落實了嚴格管控類措施的耕地,採取檢查臺賬、實地走訪等形式,現場查看嚴格管控措施落實情況。根據《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情況評估考覈規定(試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覈算辦法(試行)》等相關標準,組織開展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的自評估,20xx年12月底前,將覈算的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核算過程,報送上級農業農村、生態環境部門備案,並依據評估結果,及時優化調整技術措施,實時推進落實土壤污染防治。(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配合單位:各鎮街、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煙臺市生態環境局萊州分局)

五、進度安排

20xx年6月底前,在完成耕地質量類別劃分的基礎上,組織編制《萊州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進區實施方案》,開展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術的培訓,對輕中度污染耕地落實安全利用各項技術措施,開展小麥產品質量安全抽檢,同時對嚴格管控類耕地開展種植結構調整;對玉米播種期集中實施安全利用、治理修復技術措施。

20xx年7-8月,玉米田完成實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修復技術措施。

20xx年9月,對污染耕地土壤和產出的玉米進行抽樣檢測,對安全利用、治理修復效果進行評價,合算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說明覈算過程、編制總結報告,並逐級上報。

20xx年11-12月,全面開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術推廣和應用,實現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6%,開展安全利用效果評估工作,建立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術規範及推進機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長爲組長,相關單位分管負責同志爲成員的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專班,各鎮街要成立由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的領導小組,加強指導、強化督導、推動落實,形成上下聯動、協同推進的工作格局。

(二)強化政策扶持。切實加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資金投入,重點支持調查評估、科研試點、推廣示範等工作。積極爭取中央財政支持,完善多元化投融資機制,發揮財政資金引領作用,引導和鼓勵社會資金參與,形成工作合力。

(三)建立推動機制。明確責任主體,建立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公衆參與、協同推進的工作機制。制訂本地區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實施方案,明確工作目標、工作措施、部門分工、時間節點等要求,認真組織實施,確保取得實效。

(四)強化科技支撐。充分發揮省內外科研院校技術優勢,開展產學研用協同攻關,集成一批可複製、可推廣、易操作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術模式。各地要加強相關技術培訓指導,編制安全利用推薦技術目錄,強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術水平。

(五)突出監督評估。對開展安全利用的區域,先期進行耕地—農產品污染情況綜合評估,制定安全利用目標。建立目標考覈機制,開展階段性績效考覈和終期評估,保證實施前有目標、實施中有監督、實施後有效果。嚴格資金監管,確保資金使用安全有效。

(六)做好宣傳培訓。市農業農村部門要深入開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的宣傳工作,廣泛動員和組織社會各界力量積極參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加大技術培訓力度,舉辦各種形式的技術培訓班,提高隊伍技術水平和業務素質。

農村耕地建房摸排整治方案 篇12

一、指導思想

提高政治站位,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進一步把思想認識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區委、區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以“零容忍”態度堅決遏制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依法依規處置存量問題,全力抓實我鄉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

二、目標任務

按照“保護耕地,遏制新增;分類處置,有序推進;突出重點,落實責任;保障權益,確保穩定”要求,重點圍繞20__ 年以來我區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情況,堅決遏制住農村亂佔耕地建房亂象和依法依規處置好存量問題,全力確保亂佔耕地建房問題無新增和省下發我鄉疑似圖斑得到全面整改銷號。

三、整治範圍

整治範圍爲20xx年以來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內容包括佔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強佔多佔耕地建房、買賣或流轉耕地違法建房、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巧立名目違法佔用耕地建房、違反“ 一戶一宅”規定佔用耕地建房、非法出售佔用耕地建的房屋、違法審批佔用耕地建房等違反國家“八不準”規定的行爲。同時,在整治工作開展期間要嚴格落實耕地保護“八不準”(不準佔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不準強佔多佔耕地建房;不準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不準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不準巧立名目違法佔用耕地建房;不準違反“一戶一宅”規定佔用耕地建房;不準非法出售佔用耕地建的房屋;不準違法審批佔用耕地建房)和“十個一律”(違法佔用基本農田建房,一律依法拆除,限期恢復耕種條件;強佔多佔耕地建房、巧立名目違法佔用耕地建房、違反“一戶一宅”規定佔用耕地建房,一律按照非法佔地依法處罰;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一律實行“雙懲處”,既追究轉讓方責任,又追究受讓方責任;非法出售佔用耕地建的房屋,一律不予登記,對違法佔用耕地建房行爲依法處理;違法審批佔用耕地建房,一律實行“雙追究”,既追究違法審批者的責任,又依法追究違法佔用耕地建房行爲;“八不準”之外的其他亂佔耕地建房,一律依法依規予以處理;國家公職人員參與違法佔用耕地建房,堅決依法依規給予處分;亂佔耕地建房涉嫌犯罪,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聽制止頂風違法,一律從嚴處罰和問責;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監管執法不力,一律追究有關領導和人員責任)要求,特別是對20__年7月3日全國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電視電話會議後,對新增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爲“零容忍”,凡發現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爲,一律按頂風違法從嚴處理。

四、組織保障

爲確保我鄉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處置整治工作有效開展, 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整改,特成立六盤水市水城區新街鄉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處置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王典軍

副組長:王 龍朱 琨塗開義

成員:各村支書、主任,各股室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業務指導、公益訴訟、現場維穩、追責問責等5個工作組,辦公室設在國土資源所。

(一)辦公室

主任:朱 琨塗開義

成員: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全體成員、國土資源所全體成員

職責:負責統籌、指導、督促各工作組、各村、各有關單位開展好我鄉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處置整治各項工作。

(二)業務指導組

1.住宅業務指導組

組長:柏發君

成員:鄉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全體成員

職責:負責指導、監督各村處置整治農村村民違法佔地建住宅,審覈並“鄉級上報”疑似新增佔耕建房系統中的住宅類“月衛片”圖斑。

2.非住宅業務指導組

組長:李安江

成員:新街國土資源所全體成員

職責:負責指導、監督各村處置整治農村村民違法佔地建房中的'產業類、公共服務類、其他構築物類等非住宅類房屋,審覈並“鄉級上報”疑似新增佔耕建房系統中的非住宅類“月衛片”圖斑。

(三)公益訴訟組

組長:王 龍

成員:楊孔雲、片區法律顧問

職責: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出現的突出問題,要提供及時、全面、有效的司法服務和保障,確保法律適用準確,在保障農民合理建房需求基礎上,依法嚴懲強佔多佔、非法出售等惡意佔地建房行爲。做好移交強制執行案件的受理審查工作。對各行政機關在耕地、違建有監管職責但相互推諉的,要及時下達建議書,督促各單位依法履職,並通過公開聽證的方式明確監督對象,實現精準監督、精準起訴。

(四)現場維穩組

組長:王 龍 鮑安呂

成員:派出所全體人員、羣衆工作站全體人員

職責:要提前安排部署,做好涉及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期間的重點問題、重點羣體和重點人員的滾動排查,組織有關單位及時開展矛盾糾紛化解,防止赴省進京非訪、羣訪和極端事件的發生;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拆除中暴力、恐嚇事件作應急處置,對以暴力、威脅等方式抗拒執法部門依法履行職責的違法人員,依法予以嚴厲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督查問責組

組長:唐鈺嵋

成員:隆如冬

職責:持續加大督促檢查力度,對工作不重視,宣傳不到位,管控處置不力,工作緩慢,推諉扯皮的,立即進行督查通報;對組織不力、監管不力,未能及時發現、及時制止、及時處置的,或存在壓案不查、隱瞞不報、失職瀆職等不作爲、亂作爲的,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責任人責任。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視抓落實。是守牢耕地紅線、維護國家糧食安全的決策部署,是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蔓延勢頭、保障羣衆合理建房的迫切需要。各村各單位要嚴格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行爲的通知》 《中共貴州省委辦公廳 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通知》 《省自然資源廳 省農業農村廳關於進一步做好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部署上來,強化責任擔當,精心組織力量,採取有力措施,堅決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爲,全面摸清存量,依法依規進行處置。

(二)要強化責任抓落實。領導小組各副組長要按照“管行業管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整治”要求,堅持問題導向,重點聚焦省下發的疑似圖斑,切實加強對所分管領域涉及違法佔用耕地建房問題的督促處置。業務指導組要將各村明確包保責任人,落實好包保責任,指導好和督促好各村依法依規將亂佔耕地建房及省下發疑似圖斑問題處置整治到位。各村、各單位要嚴格按照“一把手負總責、制定包保方案,建立整治臺賬,明確分工,壓實責任,全面抓實亂佔耕地建房及省下發疑似圖斑問題整治;同時,要立即成立巡查處置專班,每天對所轄區域開展巡查排查,並同步做好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十個一律”等相關政策宣傳,一旦發現違法佔用耕地建房線索,經覈實並確認的,一律以“零容忍”的態度依法依規堅決拆除或採取動員違法羣衆自願自行的方式限時拆除,並及時將整治情況上報系統,確保全部“清零”。農村公共設施、公益和產業等項目,要對接主管部門和涉及平臺公司,要強化項目合法用地監管,對本部門和本行業領域內的違法佔用耕地的情況,特別是省下發的疑似圖斑,要採取有力措施開展整治,確保件件有落實、事事有迴音,真正整治一項銷號一項。

(三)要形成合力抓落實。各村、各單位、各駐新街鄉企業要在領導小組辦公室的統籌指導下,結合自身職責,密切配合,形成聯動,紮實開展好宣傳發動、矛盾化解、法律服務、應急處置等相關工作,嚴防推諉扯皮、踢皮球等現象發生。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對村、各單位、各工作組工作開展情況,實行“一日一調度、一天一通報”,並將當日數據彙總後報鄉委鄉政府。同時,各村務必於20__年11月26日前將本村整治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包組方案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農村耕地建房摸排整治方案 篇13

一、指導思想

提高政治站位,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進一步把思想認識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區委、區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以“零容忍”態度堅決遏制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依法依規處置存量問題,全力抓實我鄉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

二、目標任務

按照“保護耕地,遏制新增;分類處置,有序推進;突出重點,落實責任;保障權益,確保穩定”要求,重點圍繞20__ 年以來我區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情況,堅決遏制住農村亂佔耕地建房亂象和依法依規處置好存量問題,全力確保亂佔耕地建房問題無新增和省下發我鄉疑似圖斑得到全面整改銷號。

三、整治範圍

整治範圍爲20__年以來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內容包括佔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強佔多佔耕地建房、買賣或流轉耕地違法建房、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巧立名目違法佔用耕地建房、違反“ 一戶一宅”規定佔用耕地建房、非法出售佔用耕地建的房屋、違法審批佔用耕地建房等違反國家“八不準”規定的行爲。同時,在整治工作開展期間要嚴格落實耕地保護“八不準”(不準佔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不準強佔多佔耕地建房;不準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不準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不準巧立名目違法佔用耕地建房;不準違反“一戶一宅”規定佔用耕地建房;不準非法出售佔用耕地建的房屋;不準違法審批佔用耕地建房)和“十個一律”(違法佔用基本農田建房,一律依法拆除,限期恢復耕種條件;強佔多佔耕地建房、巧立名目違法佔用耕地建房、違反“一戶一宅”規定佔用耕地建房,一律按照非法佔地依法處罰;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一律實行“雙懲處”,既追究轉讓方責任,又追究受讓方責任;非法出售佔用耕地建的房屋,一律不予登記,對違法佔用耕地建房行爲依法處理;違法審批佔用耕地建房,一律實行“雙追究”,既追究違法審批者的責任,又依法追究違法佔用耕地建房行爲;“八不準”之外的其他亂佔耕地建房,一律依法依規予以處理;國家公職人員參與違法佔用耕地建房,堅決依法依規給予處分;亂佔耕地建房涉嫌犯罪,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聽制止頂風違法,一律從嚴處罰和問責;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監管執法不力,一律追究有關領導和人員責任)要求,特別是對20__年7月3日全國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電視電話會議後,對新增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爲“零容忍”,凡發現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爲,一律按頂風違法從嚴處理。

四、組織保障

爲確保我鄉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處置整治工作有效開展, 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整改,特成立六盤水市水城區新街鄉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處置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業務指導、公益訴訟、現場維穩、追責問責等5個工作組,辦公室設在國土資源所。

(一)辦公室

主任:朱 琨塗開義

成員: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全體成員、國土資源所全體成員

職責:負責統籌、指導、督促各工作組、各村、各有關單位開展好我鄉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處置整治各項工作。

(二)業務指導組

1.住宅業務指導組

組長:柏發君

成員:鄉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全體成員

職責:負責指導、監督各村處置整治農村村民違法佔地建住宅,審覈並“鄉級上報”疑似新增佔耕建房系統中的住宅類“月衛片”圖斑。

2.非住宅業務指導組

組長:李安江

成員:新街國土資源所全體成員

職責:負責指導、監督各村處置整治農村村民違法佔地建房中的產業類、公共服務類、其他構築物類等非住宅類房屋,審覈並“鄉級上報”疑似新增佔耕建房系統中的非住宅類“月衛片”圖斑。

(三)公益訴訟組

組長:王 龍

成員:楊孔雲、片區法律顧問

職責: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出現的突出問題,要提供及時、全面、有效的司法服務和保障,確保法律適用準確,在保障農民合理建房需求基礎上,依法嚴懲強佔多佔、非法出售等惡意佔地建房行爲。做好移交強制執行案件的受理審查工作。對各行政機關在耕地、違建有監管職責但相互推諉的,要及時下達建議書,督促各單位依法履職,並通過公開聽證的方式明確監督對象,實現精準監督、精準起訴。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視抓落實。各村各單位要嚴格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行爲的通知》 《中共貴州省委辦公廳 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通知》 《省自然資源廳 省農業農村廳關於進一步做好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部署上來,強化責任擔當,精心組織力量,採取有力措施,堅決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爲,全面摸清存量,依法依規進行處置。

(二)要強化責任抓落實。領導小組各副組長要按照“管行業管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整治”要求,堅持問題導向,重點聚焦省下發的疑似圖斑,切實加強對所分管領域涉及違法佔用耕地建房問題的督促處置。業務指導組要將各村明確包保責任人,落實好包保責任,指導好和督促好各村依法依規將亂佔耕地建房及省下發疑似圖斑問題處置整治到位。各村、各單位要嚴格按照“一把手負總責、制定包保方案,建立整治臺賬,明確分工,壓實責任,全面抓實亂佔耕地建房及省下發疑似圖斑問題整治;同時,要立即成立巡查處置專班,每天對所轄區域開展巡查排查,並同步做好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十個一律”等相關政策宣傳,一旦發現違法佔用耕地建房線索,經覈實並確認的,一律以“零容忍”的態度依法依規堅決拆除或採取動員違法羣衆自願自行的方式限時拆除,並及時將整治情況上報系統,確保全部“清零”。農村公共設施、公益和產業等項目,要對接主管部門和涉及平臺公司,要強化項目合法用地監管,對本部門和本行業領域內的違法佔用耕地的情況,特別是省下發的疑似圖斑,要採取有力措施開展整治,確保件件有落實、事事有迴音,真正整治一項銷號一項。

(三)要形成合力抓落實。各村、各單位、各駐新街鄉企業要在領導小組辦公室的統籌指導下,結合自身職責,密切配合,形成聯動,紮實開展好宣傳發動、矛盾化解、法律服務、應急處置等相關工作,嚴防推諉扯皮、踢皮球等現象發生。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對村、各單位、各工作組工作開展情況,實行“一日一調度、一天一通報”,並將當日數據彙總後報鄉委鄉政府。同時,各村務必於20__年11月26日前將本村整治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包組方案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農村耕地建房摸排整治方案 篇14

一、起草意義

爲了認真貫徹落實關於農村亂佔耕地建房重要批示精神,進一步規範全鎮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嚴厲打擊農村各類土地違法違規行爲,堅決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亂象。根據《合水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意見》(合耕領辦發〔20xx〕1號)文件要求,起草了《太白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二、主要內容

《方案》共有工作目標、主要任務、組織領導、工作步驟、工作要求五部分。

(一)工作目標

紮實開展拉網式排查工作,全面摸清我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底數,建立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確保登記精準、覈查精準。重點整治強佔多佔、非法出售等惡意佔用耕地建房行爲,保障農民合理的建房需求。

(二)工作任務

1、摸排範圍

20xx以來佔用耕地建設的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的房屋。

2、摸排類型

(1)住宅類。對農村宅基地類住宅,以宗爲單元開展摸排,並認定房屋是否符合當地“一戶一宅”政策或“分戶條件”。對居民點、安置小區等多戶住宅,以項目爲基準開展摸排。摸清房屋類型、建設和使用情況、土地違法和處罰情況等。

(2)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以項目爲基準,摸清該類房屋用途、建設主體、建設依據、土地違法和處罰情況等,最終形成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

(3)工礦、倉儲、商服、旅遊等產業類。以項目爲基準,摸清該類房屋用途、建設主體、建設依據、土地違法和處罰情況等,最終形成產業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

(4)相關內容解釋。

㈠耕地。是指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以下簡稱“二調”),成果爲耕地且未依法變更用途或現狀爲應按耕地管理的土地,以及“二調”後各年度通過土地整理復墾開發等途徑新增加的耕地或按耕地管理的土地。包含以下情形:

①長年耕種的純耕地;

②休耕、撂荒的耕地;

③應按照耕地管理的園地、林地、草地、坑塘等用地;

④應按照耕地管理的設施農業用地;

⑤應按照耕地管理的地面已硬化的鄉村廣場等用地;

⑥自然資源管理部門認定爲耕地,但林草管理部門認定爲林地、草地的土地等等。

㈡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建設的房屋,無論全部或者部分違法佔用耕地(包括國有的和集體的),都要納入摸排範圍。對實際已經建設但因各種原因導致“二調”時調查爲耕地的土地上建設的房屋,也要納入摸排範圍,但可以舉證說明。如:

①因停批造成多年未批准宅基地的;

②不符合分戶條件等原因未能批准宅基地的;

③不符合規劃未能辦理用地手續的;

④沒有用地計劃指標未辦理用地手續的;

⑤沒有繳納相關費用未取得用地手續的;

⑥雖有手續但不合法合規的等等。

(5)不納入本次摸排範圍的情形。

①已依法取得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的土地上的房屋;

②已合法審批的宅基地上建設的房屋;

③已依法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書(含之前依法頒發的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且未擴建違法佔用耕地的房屋;

④已依法取得臨時用地手續且尚未到期的臨時用地上的房屋,

⑤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已整改到位的設施農業用地上的房屋;

⑥符合《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於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自然資規〔20xx〕4號)要求或各省級相關主管部門出臺的設施農業用地相關規定興建的種植業、養殖業房屋;⑦已經納入全國違建別墅問題清查整治專項行動的房屋,不納入本次摸排範圍。

(三)、組織領導

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在太白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附件1)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統籌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協調解決重大、疑難問題,指導鎮域範圍內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摸排工作。各黨支部、村委會、轄區各林業單位要求切實履行各自職責,真正做到周密安排部署、統籌協調推進,推動摸排工作穩妥有序有力開展,確保摸排無例外、無死角。

(四)、工作步驟

1、基礎資料準備(20xx年9月25日至9月30日)。向縣耕領辦申領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永久基本農田、“二調”數據庫中的耕地、農房補調數據、20xx-20xx年衛片執法檢查數據、歷年變更調查數據和歷年建設用地審批資料。

2、全力摸底排查(10月1至10月9日)。各黨支部、村委會、轄區各林業單位按照“住宅類,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工礦、倉儲、商服、旅遊等產業類”三種摸排類型,全面摸清本區域20xx年以來,各類佔用耕地建房的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的房屋。逐一準確真實填寫信息採集表,拍攝四個方位照片各一張留存。

3、數據對比分析(10月10至10月13日)。根據各村、轄區各林業單位摸排臺賬、具體座標,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永久基本農田、“二調”數據庫中的耕地、農房補調數據、20xx-20xx年衛片執法檢查數據、歷年變更調查數據和歷年建設用地等數據進行比對分析,確定項目佔地面積、類型及合法性。

4、數據上傳匯交(10月14日至10月20日)。根據數據對比分析結果,錄入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的房屋,並進行初步審覈,由鎮黨委、政府主要領導“雙簽字”後,並上報縣耕地保護與土地開發利用領導小組進行再次審覈,經覈對無誤後統一匯交省級摸排數據信息監管平臺。

5、二次覈實糾正(10月21日至11月10日)。對存在問題的錄入數據信息,開展覈實糾正工作。上報摸排工作情況報告及分類處置的意見建議。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各黨支部、村委會、轄區各林業單位要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政治高度,深入學習領會關於加強耕地保護、堅決遏制農地非農化的重要批示指示,深刻認識黨中央、國務院開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是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充分認識做好摸排工作是順利完成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基礎。要集中力量,精心組織,迅速行動,以堅決的態度、有力的舉措,紮實做好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

2、嚴格工作要求。數據把關審覈要按照審覈要求、審覈標準、審覈程序逐級落到實處,確保摸排工作嚴謹規範。信息採集表必須填報人、審覈人、複覈人簽字齊全,確保填報信息可追溯。住宅類房屋的摸排要以村(組)爲工作單元,充分發揮村“兩委”的作用,通過摸排認定、成果公示等方式,使摸排結果公開、透明、準確,摸排結果和認定情況公示時間一般不少於10天,公示內容要留存影像資料備查。摸排數據採集、彙總、報送自下而上進行,並由各黨支部、村委會、轄區各林業單位主要負責人、分管領導“雙簽字”後逐級報送,各級對摸排數據的真實性負責並承擔責任。同時,要加強摸排結果數據的管理、不得泄露個人隱私等敏感信息。

3、加強監督檢查。鎮紀委要加強對摸排工作的全程監督檢查,決不允許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對摸排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避重就輕、摸排不實的,予以公開通報;對問題嚴重的,將約談各村、轄區各林業單位負責同志;對在摸排工作中失責失職、不作爲、亂作爲的,授意弄虛作假、虛報瞞報的領導幹部,將嚴肅問責。

4、加強輿論引導。各黨支部、村委會、轄區各林業單位要利用職工羣、村組羣等向羣衆廣泛宣傳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相關內容,使廣大幹部羣衆充分認識保護耕地、保障糧食安全的極端重要性,支持和擁護黨中央、國務院開展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的重大決策部署。要注意輿情監測和研判,有針對性地迴應社會關切和羣衆訴求,及時化解相關影響社會穩定的苗頭和隱患。

農村耕地建房摸排整治方案 篇15

爲切實加強我鄉耕地保護,嚴厲打擊各類非法佔用耕地建房行爲,確保我鄉耕地總量平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等有關規定以及管理區黨工委、管委會相關工作部署,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進一步把思想認識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管理區的決策部署上來。深刻汲取“大棚房”、“違建別墅”等問題教訓,壓實主體責任,主動擔當作爲,堅持實事求是,採取有效措施和辦法,分類審慎處置,防止“一刀切”、簡單化。以“零容忍”態度管住亂佔耕地建房新增問題,依法依規處置存量問題,嚴肅查處頂風亂佔耕地建房、嚴重破壞生態的違法行爲,嚴肅查處羣衆反映強烈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嚴肅查處包庇縱容、失職瀆職導致耕地流失及搞利益輸送等嚴重問題,不折不扣抓好清查整治工作,堅決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亂象。

二、清查整治範圍

國家保護耕地,嚴格控制耕地轉爲非耕地。此次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清查整治工作主要聚焦“亂佔耕地”和“建房”兩個重點,主要清查整治全鄉10個村(社區)範圍內亂佔耕地建房的行爲。

“亂佔耕地”是指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有關規定,非法佔有基本農田保護區耕地的行爲。對於亂佔耕地,將耕地轉爲非耕地的行爲要嚴厲打擊,堅決遏制。嚴禁土地非法交易和非法轉讓。

“建房”是指單位或個人在不符合建房條件、用地規劃、建房手續缺失等情況下非法佔用耕地建成房屋(包括農宅、瓦窯、圈舍、鋼架棚、臨時搭建簡易房屋等構築物)。對於佔用耕地建房以及在基本農田保護區內建房的,應立即停止建設行爲,能補辦用地手續的補辦手續後建設;不能補辦手續的,責令自行拆除,恢復原狀,逾期不拆除的,由鄉人民政府組織綜合執法依法強制拆除。

三、組織保障

爲確保我鄉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清查整治工作有效開展,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整治整改,特成立金坡鄉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清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鄉黨政辦全體工作員、農業服務中心全體工作員、國土資源所全體工作員、村鎮建設規劃站全體工作員和各村村兩委班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金坡國土資源所。辦公室主任由高凡同志兼任。辦公室成員由農業服務中心、村鎮建設規劃站、國土所工作員組成。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清查整治各項工作;向上對接和報送相關信息報表。

四、工作步驟

(一)自查自糾階段。

鄉人民政府按照管委會工作要求及時研究部署,綜合運用遙感監測、資料審覈、實地核查等多種手段進行“地毯式”摸排,不留死角,摸清底數,全面查清現有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情況。各村(社區)要逐宗登記摸排在建建房項目的有關情況,及時上報。鄉人民政府根據各村(社區)上報情況認真梳理問題清單,逐宗覈實,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認定是否屬於亂佔耕地建房,確保查清問題。同時建立問題臺賬及銷號制度,按照“一個問題一個臺賬”實行問題臺賬銷號管理,做到整改一個問題、覈銷一個問題,確保問題整治到位。

(二)集中整治階段。

鄉人民政府聚焦清查整治重點區域、重點問題,制定整治時間表和路線圖,掛圖作戰,倒排工期,採取有力有效措施開展集中整治,整治一項銷號一項。按照既處理事又處理人的原則,採取通報、督辦、約談、問責等形式推動整治工作,在20xx年8月20日前,完成農村違法佔用耕地建房清查整治工作並將落實情況上報。

(三)構建長效機制階段。

對20xx年7月3日後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制定整治方案,明確處置責任主體、處置時限、處置措施等,掛賬監管,限期落實整治。由鄉人民政府組織各村(社區)、各站辦所形成工作合力,消除管理盲區、明晰執法範圍、完善規章制度,建立健全長效工作機制,堅決防止農村違法佔用耕地建房亂象反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鄉人民政府按照“第一把手負總責,單位各部門協同配合、層層抓落實”的原則,加強組織領導,壓實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明確責任分工。主要領導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要環節親自協調。

(二)密切配合協作。

本次專項行動鄉人民政府組織,各村(社區)、黨政辦、農業服務中心、村鎮建設規劃站、國土資源所等多部門密切配合。建立巡查監測和綜合執法聯動機制,做到發現一起、處置一起、曝光一起,絕不姑息,堅決做到“零容忍”。

(三)依法依規審慎處置。

鄉人民政府組織各職能站辦所充分發揮綜合執法力量作用,根據違法佔用耕地面積、違法問題性質、違法發生時間、違法責任主體等內容,綜合考慮歷史因素和現實情況,依法依規分類審慎處置,防止“一刀切”、簡單化,積極穩妥處置問題。對存量項目分類處置,從實際出發,尊重歷史,實事求是,依法採取拆除、部分拆除、沒收、保留建築物、沒收銷售耕地違法所得、罰款等措施,分類穩妥處置到位;對無視法律法規、嚴重破壞生態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嚴肅處置到位;對違法違規審批的,要明確責任,依法查處,注意保障無過錯方的合法權益;對存在“互有瑕疵”行爲的,要釐清責任,嚴格依法依規、科學合理處置,保障合法權益,確保經得起社會監督和歷史檢驗。

農村耕地建房摸排整治方案 篇16

爲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以及上級關於提高依法依規管地用地意識,引導全社會自覺保護耕地,以“零容忍”的態度堅決遏制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爲的指示精神。及時發現,及時制止,及時處置新增亂佔耕地建房行爲,落實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切實做好耕地保護工作,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非糧化”。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堅決遏制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爲

全面貫徹上級關於耕地保護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實最嚴格耕地保護制度。通過強化宣傳、源頭疏解、網格管理、巡查防控、嚴厲查處、責任追究等強有力措施,堅決遏制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爲,對新增違法亂佔耕地建房行爲“零容忍”。

(二)保障合理用地,加強部門協作

各村對遏制新增亂佔耕地建房問題要實行網絡化管理,建立包保責任制,建立分管領導包村,幹部包組,落實包保責任人,負責及時發現和處置新增違法問題。村級要切實承擔起一線管理職責,對未開展巡查導致未及時發現轄區內違法建設,或發現違法建設不制止、不處置、不上報,或接到舉報後不依法處理造成嚴重後果的,要依法追究責任。各村、各部門對新增亂佔耕地建房,要態度堅決,該拆除的拆除,該沒收的沒收,該追究刑事責任的堅決追究刑事責任。

農村村民違法佔地建住宅,由鎮、村負責發現、制止,農業農村部門負責指導、監督;公共管理和服務類、產業類以及其他違法佔地建房,由縣、鄉負責發現和制止,自然資源部門負責指導、督促。各村巡查發現違法佔地,要及時上報黨委政府。

(三)構建違法用地處理共同責任機制

積極推進各村(社區)、各相關部門鞏固和完善執法監管共同責任機制。從發現違法行爲、收集違法線索、制止違法狀態、查處違法用地等工作環節與部門職責相結合,將遏制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爲整治與基層綜合治理相結合,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二、工作措施

(一)強化宣傳

結合我鎮實際,採取有效的方式進行宣傳,如製作宣傳海報,宣傳橫幅等貼到公共場所、召開村民小組會議、走訪宣傳、微信等新媒體宣傳。爲遏制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工作有序開展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切實增強全鎮廣大人民羣衆保護耕地、依法用地的意識。

(二)強化巡查,嚴格耕地保護

堅決遏制新增問題。各村(社區)要實施好、發揮好基層戰鬥堡壘作用,發動村民組組長、包組幹部、護林員、地災巡查員、護路員等做好巡查工作,實行動態巡查工作機制。對轄區開展拉網式、無死角排查,實行網格化管理、責任到人,暢通舉報渠道,方便羣衆提供舉報線索,多措並舉收集、發現、上報違法線索,有效制止違法行爲,堅決做到對新增違法亂佔耕地建房行爲“零容忍”。

三、嚴格執法,職責分工

鎮自然資源所、農業服務中心、執法分局等部門及各村(社區)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對亂佔耕地建設的責任主體,要依法依規從嚴查處。發現存在不作爲、亂作爲、失職瀆職的幹部,鎮紀檢監察部門將嚴肅追責。

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明確責任主體,堅持村級與部門協同的原則,切實把實施方案落到實處,確保取得實效。堅持鎮、村(社區)屬地責任,堅持黨政同責,對本區域負總責,按照文件要求全面加強巡查、排查、信息報送,建立相關臺賬等工作。

農村耕地建房摸排整治方案 篇17

爲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嚴格保護耕地的決策部署,完善早發現、早制止、嚴查處的工作機制,採取“長牙齒”的硬措施,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堅決遏制新增違法佔用耕地問題及龍巖市20xx年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行動及遏制耕地“非農化”、防止耕地“非糧化”緊密結合起來。爲確保工作依法有序進行,根據上級有關部門文件精神,特制定如下行動方案:

一、專項行動領導小組

組長:鄭錦洪黨委副書記、鎮長

常務副組長:謝 健副鎮長

副組長:李秀峯綜合執法大隊長

林 泓 第一片區片長

陳 贇 第二片區片長

張木權 第三片區片長

成 員:徐彬彬 紀委書記

林秋芳 黨委委員

郭麗平 宣傳、統戰委員

羅曉燕人武部長

張玉聰 副鎮長

謝 瑩 司法所長

吳列平二級主任科員

張興華 便民服務中心主任

郭永綏 鄉村振興和企業發展服務中心

黃亮斌 大池派出所所長

陳庭斌 大池自然資源所所長

任 磊 新羅區城市管理局大池中隊隊長

池金龍 大池生態中隊隊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李秀峯擔任,主要成員由大池自然資源所、城市管理局大池中隊、生態中隊人員組成。

二、時間及範圍

1.時間安排:20xx年

2.重點區域:基本農田保護區、319國道兩側及集鎮周邊。

三、重點任務

拆除重點:涉及佔用基本農田保護區、耕地建房及“非農化、非糧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爲更好推進我鎮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行動工作,定期組織相關人員進行研判,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上下聯動、部門協調的工作機制,及時解決行動推進過程中的`困難和問題,確保專項行動順利實施,工作任務落到實處。

(二)明確片區包乾。明確整治措施,明確問題清單及整治清單,分片實施,確保拆除整治專項行動有序有力推進。

(三)強化督查考評。爲確保拆除整治專項行動有效開展,各片要認真落實“三張清單”,一是明確區域範圍內的衛片清單,劃清任務區域;二是梳理問題清單,明確拆除過程中可能存在的問題;三是強化責任清單,各片要落實拆除責任,層層分解任務,責任到人。領導小組將按片區進行“每週一通報、每週一排名”,同時,鎮黨委、政府將按有關規定予以正向激勵、逆向懲戒,拆除整治行動納入鎮績效管理考評內容,具體績效管理考評辦法另行制定。

(四)廣泛宣傳發動。充分發揮廣播村村響、網絡微信、橫幅標語等媒體作用,廣泛宣傳《土地管理法》、“八不準”的重要意義、法律法規。充分發揮村級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幹部帶頭作用,增強羣衆參與亂佔耕地整治及“非農化、非糧化”的積極性、主動性,營造濃厚氛圍,紮實推進亂佔耕地建房整治專項行動,切實保障國家糧食安全。

農村耕地建房摸排整治方案 篇18

一、重點整治問題

(一)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按照國務院電視電話會議精神,20__年7月3日以後違法佔用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新建、擴建、續建、翻建或非法出售的房屋,包括住宅類、產業類和公共管理服務類房屋,均屬於頂風違法建設。要以“零容忍”的態度依法依規嚴肅處理,消除違法狀態。重點整治產業類、公共管理服務類項目實質性違法違規佔用耕地,尤其是佔用永久基本農田問題;對住宅類房屋,要統籌考慮農村村民住房用地保障情況,依法穩妥處置,重點整治強佔多佔、非法出售等惡意佔地建房行爲,其中屬於其他部門管轄的,要依法依規移交。

(二)違法違規佔用耕地挖湖造景問題。國辦發明電〔20__〕24號明確要求“嚴禁違規佔用耕地挖湖造景”。對20__年以河流、溼地、湖泊治理爲名,新增違法違規佔用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的,以及在城市建設中違規佔用耕地建設人造溼地公園、人造水利景觀的,要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對佔用的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要最大限度恢復爲耕地、消除違法狀態。確實無法恢復的,必須按照有關規定落實耕地佔補平衡、補劃永久基本農田的要求,確保耕地總量不減少、質量不降低。

(三)違法違規佔用耕地超標準建設綠化帶、綠色通道問題。國辦發明電〔20__〕24號明確要求“嚴禁超標準建設綠色通道”。對20__年違規在鐵路、公路兩側用地範圍外以及在河渠兩側、水庫周邊佔用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超標準(縣鄉道路不得超過3米,鐵路、國道省道不得超過5米)建設綠化帶、綠色通道的,要穩妥處置並整改恢復爲耕地;對未經批准佔用永久基本農田建設綠色通道的,要穩妥處置並整改恢復爲耕地。

(四)違法違規佔用耕地綠化造林或將耕地轉爲園地等其他類型農用地問題。國辦發明電〔20__〕24號明確要求“禁止以城鄉綠化建設等名義違法違規佔用耕地”。對20__年違規佔用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造林,在國家批准的生態退耕規模和範圍外擅自退耕還林還草的,要穩妥處置並整改恢復爲耕地,不予覈實造林面積、不享受財政資金補助政策。對違法佔用永久基本農田種植苗木、草皮等用於綠化裝飾以及其他破壞耕作層植物的,要穩妥處置並整改恢復爲耕地。已毀壞種植條件的,還應處以罰款,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按照國辦發〔20__〕44號文件關於明確耕地利用優先順序、堅決防止耕地“非糧化”傾向的有關要求,對20__年將耕地轉爲園地等其他類型農用地的要嚴格管控,要督促引導恢復爲耕地。其中,永久基本農田要重點用於發展糧食生產;一般耕地應主要用於糧食和棉、油、糖、蔬菜等農產品及飼草飼料生產。未經批准改變一般耕地地類的,原則上整改恢復爲耕地,確實難以恢復的,由縣級人民政府統一組織落實耕地“進出平衡”。

對20__年未經批准違法違規佔用永久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或挖塘養魚的,要依據《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穩妥處置並整改恢復爲耕地,其中屬於20__年9月1日以後的,要依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責令限期改正、嚴肅整改查處。

以上重點整治工作中,涉及違法違規佔用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實施推填土的,要一併督促恢復爲耕地。

二、工作安排

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根據本通知要求,結合國土變更調查、土地衛片執法、耕地衛片監督、耕地保護督察等資料,立即組織市、縣開展自查自糾,20__年12月1日前全面啓動重點問題整治,要充分利用春節前工作時間,抓緊推進;12月31日前,要上報工作進展及初步整治成果;20__年1月31日前,上報最終整治工作成果明細清單、整治成效及工作報告。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認識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上來,切實認識到本次重點問題整治的重大意義;要強化重點問題整治的組織領導,將其納入重要議事日程進行安排部署。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要高度重視,切實擔起責,親自抓部署;分管負責同志要親力親爲,靠前指揮,將責任落實,工作層層分解壓實,採取強有力措施,將重點整治工作抓實抓細抓好。

(二)突出重點,統籌推進。本次重點整治工作時間緊,任務重,要求高。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精心組織,聚焦整治重點,列出問題明細表,統籌考慮實際情況,按照整治要求逐宗明確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限,消除違法狀態。堅決防止搞“簡單化”“一刀切”。要統籌安排日常工作與重點問題整治,協同推進,相互借力。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要結合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堅決遏制新增的任務一併推進;違法違規佔用耕地挖湖造景問題整治,要結合20__年耕地保護督察問題清單整改一併推進;違法違規佔用耕地超標準建設綠化帶和綠色通道問題、違法違規佔用耕地綠化造林或將耕地轉爲園地等其他類型農用地問題及違法違規佔用永久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問題,要結合耕地衛片監督發現問題圖斑的整改一併推進。整改落實情況納入省級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覈。

(三)強化監督,嚴肅問責。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加強對重點整治工作的監督檢查。對違法違規佔用永久基本農田、改變耕地地類的,要最大限度恢復爲耕地、消除違法狀態,確實無法恢復的,必須按照有關規定落實耕地佔補平衡、補劃永久基本農田的要求。對實質性違法建設行爲,要從重嚴處。對違法違規佔用耕地從事非農業建設,先凍結違法用地所在地區儲備庫內的補充耕地指標,拆除復耕後解除凍結。對項目批准責任人和違法當事人涉及黨紀政務處分的,要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追究責任;對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自然資源部將適時組織開展抽查,對發現弄虛作假、瞞報、漏報或整治不實等典型問題的地區,將予以公開通報,並嚴肅追究責任;對未能達到耕地“進出平衡”的地區,或者耕地流失數量較大的地區,將暫停新增建設用地審批。國家自然資源督察機構結合督察工作,督促地方政府落實責任,抓好整改。

農村耕地建房摸排整治方案 篇19

一、蘭考縣耕地現狀

(一)人地矛盾日益突出

蘭考縣人口89萬,總面積1116.2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積785.8平方公里,人均耕地面積僅爲1.258畝。農村亂佔耕地建房現象普遍存在,同時人口不斷增加,導致人地矛盾日益突出。

(二)耕地後備資源不足

蘭考縣主要耕地後備資源爲黃河灘塗的開發和農村居民點的整理與復耕。黃河灘塗的開發利用受行洪要求、生態保護等諸多因素的影響,具有較大的不確定性,開發整理復墾補充耕地難度較大。因此,蘭考縣適宜開發復墾的耕地後備資源不足。

二、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原因

(一)法治意識淡薄

部分農民認爲耕地歸自己所有是屬於個人的私人財產,自己怎麼支配,他人無權過問,覺得“我佔一點,不礙大局”。他們把良田先荒蕪不耕作,幾年之後良田變相成爲荒地,然後就在“荒地”上建房。實際上,農民所享有的只是對土地的使用權,而非所有權,不享有對土地隨心所欲的處置權。

(二)合理性住宅需求得不到保障

農村人口在不斷增長,當初分配宅基地時,是一戶一宅,但是隨着時間的推移,一戶變成兩戶、三戶,甚至更多,然而宅基地仍然只有一份。爲了保障住房需求,於是農民自然而然地把目光投向了耕地。

(三)監管執法力度不夠

農民佔用耕地建房時,村幹部與鄉鎮基層幹部信息溝通不通暢,沒能及時進行制止,導致農民亂佔耕地建房現象的發展和蔓延。還有部分基層幹部不作爲,爲村民佔用耕地建房開了方便之門,在一定程度上助長了耕地流失現象的發展。

三、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整治措施

(一)加大宣傳力度

線上利用電視、政府門戶網站、微信、短信、廣播電臺、抖音等媒介播報,線下通過入戶走訪,張貼宣傳海報、標語和版面,派出政策宣講車到村入戶,大力宣傳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政策和耕地保護法律知識,加強人民對觸犯法律的'敬畏之心,強化農民保護耕地意識,營造良好的全民保護耕地的氛圍。

(二)規劃預留空間

縣、鄉級國土空間規劃和實用性村莊規劃要爲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用地預留空間,統籌好保護耕地和保障村民住宅建設用地規模、佈局,切實保障農民合理的建房需求,引導村民住宅建設優先利用村內空閒地,儘量少佔耕地。

(三)嚴肅追責問責

在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整治工作中,對涉及國家工作人員違法違規的案件,同時立案、同步查處。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陽奉陰違、頂風違紀,支持、參與、包庇、縱容、串通非法買賣土地、非法批准用地、違法承諾用地、違法佔地建房,以及對農村違法建設行爲監督、制止、查處不力、懶政怠政、不作爲、慢作爲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後果的國家公職人員,從嚴從重追究法律和經濟責任。對拒絕糾正違法用地和違法建設行爲,以暴力、威脅等方式抗拒執法部門依法履行職責的違法人員,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嚴厲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堅決遏制增量

自20xx年7月3日以後,發生的亂佔耕地建房行爲一律採取“零容忍”態度從嚴從快處理。農民擬建房屋符合農村宅基地審批條件的,須嚴格按照農業農村部、自然資源部聯合下發的《關於規範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的通知》(農經發﹝20xx﹞6號)文件規定申請批准。凡未經過依法依規審批的,一律不準進行建設,堅決杜絕未批先建、邊申請邊建等行爲。

(五)加快處置存量

通過開展摸排工作,摸清全國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底數,建立全國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分步整治、分類處置存量,重點整治強佔多佔、非法出售等惡意佔用耕地建房行爲。

總之,要從源頭上防止亂佔耕地建房問題,一方面要保障村民住宅建設合理用地,另一方面要嚴格保護耕地,防止耕地“非農化”,兩者並行不悖。

農村耕地建房摸排整治方案 篇20

一、總體目標

提高政治站位,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充分認識耕地保護的極端重要性和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的緊迫性,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依法依規,分類處置,全力做好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堅決守住耕地紅線。

二、工作任務

省、市、縣、鄉層層建立協調機制,成立專門工作機構和工作專班;綜合用好密集調度、掛圖作戰、精準識別、督察指導、“影像+圖斑+數據+現場”等手段和方法;建立統一技術標準、統一管理系統、統一數據庫;確保在今年年底前形成真實準確、要素齊全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信息數據和整治清單。

三、組織機構

省廳成立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省整治工作牽頭統籌、組織協調,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按照領導小組的部署和安排,負責整治工作的具體推進和落實,辦公室主任由廳執法局局長兼任。辦公室成立工作專班,廳辦公室、法規處、登記局、空間規劃局、耕保處、督察辦、執法局明確專人負責整治工作。

四、工作步驟、時間安排

(一)完成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房地一體權籍調查和數據庫建設。加快推進房地一體的不動產權籍調查工作,通過不動產權籍調查和補充調查,形成滿足登記要求和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摸排工作需要的權籍調查成果。建立統一的全省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房地一體權籍調查數據庫。(20__年10月底前完成,責任單位:廳登記局、省不動產登記中心)

(二)確認全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清單。通過權籍調查數據庫,將自然資源部下發的整治圖斑遙感影像資料、20__年遙感影像和土地利用現狀圖(耕地範圍)進行套合比對,清理出20__年以來全省佔用耕地建房情況,將一戶一宅村民建房等可確定不納入整治範圍的排除後,形成全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線索。整治線索由廳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審覈分類,並提供給市縣政府進一步覈實舉證或完善信息,報廳領導小組審覈確定全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清單。(20__年11月底前完成,責任單位:廳督察各處室局、省不動產登記中心、各市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

(三)制定完善全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方案。

各縣市區按照依法依規、分類處置原則,對照整治政策要求,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清單逐宗制定處置方案,報廳領導小組審定,爲下階段整治做好全面準備。(20__年12月底前完成,責任單位:廳執法局)

(四)建立全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網上管理系統。在建立統一權籍調查數據庫的基礎上,開發全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網上管理系統,實現全省每一亂佔耕地建房戶在系統內有影像、有信息,可登記、可查詢、可統計,可實時調度整治進度,所有整治任務在一個系統內下發、舉證、反饋等。(20__年12月底前完成,責任單位:廳執法局、省不動產登記中心、省第三測繪院)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強組織領導。把整治工作作爲當前重要政治任務,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抓實、抓細、抓出成效。各市州、縣市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及時成立組織機構,制定本地區工作方案,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完成摸排工作任務。

(二)要保證進度質量。摸排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各有關單位要在保證工作質量的基礎上,加快工作進度,按時完成各階段工作。尤其是要克服當前疫情和災情的影響,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加快推進不動產權籍調查工作,確保按時匯交調查成果。

(三)加強協調指導。省廳各相關處室局要加強政策研究,深入市縣,加強協調指導,及時解決基層的難點堵點問題,確保摸排工作順利有序,確保整治精準到位。

農村耕地建房摸排整治方案 篇21

爲認真做好20__年違法違規佔用耕地重點問題整治工作,堅決遏制違法違規佔用耕地勢頭,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根據《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於開展20__年違法違規佔用耕地重點問題整治的通知》(自然資辦函〔20__〕2206號),貴州省自然資源廳《關於開展20__年違法違規佔用耕地重點問題整治的工作方案》(黔自然資發〔 20__〕23號),銅仁市自然資源 局《關於開展20__年違法違規佔用耕地重點問題整治的工作方案》及思南縣《關於開展20__年違法違規佔用耕地重點問題整治的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 總體要求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堅決制止耕地 “非農化”行爲的通知》(國辦發明電〔 20__〕24號)和《關於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的意見》(國辦發〔20__〕44號)要求,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嚴格管控“非糧化”, 從嚴查處各類違法違規佔用耕地或改變耕地用途行爲,堅決遏制 全鄉違法違規佔用耕地勢頭,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

二、加強組織領導

爲紮實做好20__年違法違規佔用耕地重點問題整治工作,堅決遏制違法違規佔用耕地勢頭,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經鄉人民政府研究,特成立20__年我鄉農村廁所革命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廖澤龍(鄉黨委副書記、鄉長)

常務副組長:周仁橋(鄉黨委委員、人大主席)

張濘(鄉黨委委員、政法委員、副鄉長)

副組長:雷朝永(鄉政協聯絡組負責人)

喻光富(鄉黨委副書記)

肖睿澤(鄉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詹志芳(鄉黨委委員、組織委員、宣傳委員、統戰委員)

袁浙隴(鄉黨委委員、武裝部部長、副鄉長)

成   員: 王紅(鄉黨建辦主任、綜合辦負責人)

肖仕雄(鄉財政分局局長)

劉道軍(鄉農業服務中心主任)

何明強(鄉綜治辦專職副主任)

餘輝(鄉計生協會專職副會長)

葉文(鄉司法所負責人)

黃軍(大壩場水務服務中心副主任)

陳正飛(鄉自然資源所負責人)

李勇(鄉衛生院院長)

沈茂良(鄉交管站負責人)

張白禹(鄉村管所負責人)

周光軍(鄉林業站站長)

代永軍(鄉市場監管站負責人)

伍應江(鄉文化服務中心副主任)

楊宇(鄉派出所所長)

彭曉軍(鄉畜牧站站長)

黃勇(鄉水安辦負責人)

黃成(鄉供電服務站負責人)

各村(社區)鄉村振興隊長、支書、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鄉農業服務中心,由劉道軍同志任辦公室主任、陳正飛任辦公室副主任,張明同志負責具體辦公。

三、重點整治

(一)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該類問題是指20__年1月以來違法佔用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新建、擴建、續建、翻建或非法出售房屋的問題。房屋包括住宅類、產業類和公共管理服務類房屋。

(二)違法違規佔用耕地超標準建設綠化帶,綠色通道問題。該類問題是指20__年1月以來違規在鐵路、公路兩側用地範圍外以及在河渠兩側、水庫周邊佔用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超標準(縣鄉道路不得超過3米,鐵路、國道省道不得超過5米)建設綠化帶、綠色通道,未經批准佔用永久基本農田建設綠色通道的問題。

(三)違法違規佔用耕地綠化造林或將耕地轉爲園地等其他類型農用地問題。該類問題是指20__年1月以來違規佔用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造林,在國家批准的生態退耕規模和範圍外擅自退耕還林還草;未經批准改變一般耕地地類,將耕地轉爲園地等其他類型農用地;未經批准違法違規佔本農田發展林果業或挖塘養魚的問題。

(四)違法違規佔用耕地實施推填土。該類問題是指20__ 年1月以來未經批准佔用耕地實施推填土擬進行非農業建設的問題。

四、整治措施

(一)關於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結合我鄉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堅決遏制新增的任務一併推進,以“零容忍”的態度依法依規嚴肅處理,消除違法狀態。重點整治產業類、公共管理服務類項目實質性違法違規佔用耕地,尤其是佔用永久基本農田問題;對住宅類房屋,要統籌考慮農村村民住房用地保障情況,依法穩妥處置,重點整治強佔多佔、非法出售等惡意佔地建房行爲。

(二)關於違法違規佔用耕地超標準建設綠化帶,特別是公路兩側用地範圍外以及在河渠兩側、水庫周邊佔用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超標準(縣鄉道路不得超過3米,鐵路、國道省道不得超過5米)建設綠化帶與綠色通道問題。結合我鄉耕地衛片監督發現問題圖斑的.整改一併推進,對超標準佔用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的,穩妥處置並整改恢復爲耕地。對未經批准佔用永久基本農田建設綠色通道的,穩妥處置並整改恢復爲耕地。

(三)關於違法違規佔用耕地綠化造林或將耕地轉爲園地等其他類型農用地問題。結合我鄉耕地衛片監督發現問題圖斑的整改一併推進,對20__年違規佔用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造林,在國家批准的生態退耕規模和範圍外擅自退耕還林還草的,結合實際穩妥處置整改恢復爲耕地;對違法佔用永久基本農田種植苗木等用於綠化裝飾以及其他破壞耕作層植物的,結合實際穩妥處置並整改恢復爲耕地。毀壞種植條件的,處以罰款,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對20__年將耕地轉爲園地等其他類型農用地的,結合實際督促引導恢復爲耕地。未經批准改變一般耕地地類的,原則上整改恢復爲耕地,確實難以恢復的,報請縣級人民政府統一組織落實耕地“進出平衡”;對於未經批准違法違規佔用永久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或挖塘養魚的,結合實際穩妥處置並整改恢復爲耕地。其中屬於20__年9月1日以後的,要依照《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責令限期改正,嚴肅整改查處。

(四)關於違法違規佔用耕地實施推填土問題,結合實際督促恢復爲耕地。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爲抓好該項工作,成立興隆鄉違法違規佔用耕地重點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調度違法違規佔用耕地重點問題整治工作。

(二)明確職責,認真組織自查。鄉級相關部門、各村(社區)要協調聯動、相互支持配合,確保工作順利推進。鄉自然資源所負責違法違規佔用耕地挖湖造景問題和違法違規佔用耕地 實施推填土問題摸排整治指導工作,並結合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工 作、國土變更調查、土地衛片執法,耕地衛片監督、耕地保護督察等資料梳理問題,將梳理出的`涉及各類重點整治的問題下發到各村(社區)進行整治。鄉自然資源所、鄉農業服務中心負責新增亂佔耕地建房問題的摸排整治指導工作,並結合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工作、國土變更調查、土地衛片執法、耕地衛片監督、耕地保護督察等。鄉自然資源所、鄉林業環保站、鄉交管站負責違法違規佔用耕地超標準建設綠化帶、綠色通道問題和違法違規佔用耕地綠化造林或將耕地轉爲園地等其他類型農用地問題的摸排整治指導工作,各村(社區)負責轄區內各類重點整治問題的摸排和整治工作。

(三)統籌有序推進,按時報送成果。本次整治工作時間緊、 任務重、要求高。立即全面啓動整治工作,各村(社區)開展自查自糾。對於自查發現問題,要按照問題清單,聚焦重點問題,結合實際,按照整治要求逐宗明確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限,消除違法狀態。堅決防止搞“簡單化”“一刀切”。

(四)強化整改查處,嚴肅追責問責。對違法違規佔用永久基本農田、改變耕地地類的,要最大限度恢復爲耕地,確實無法恢復的,必須按照有關規定落實耕地佔補平衡,補劃永久基本農田。對實質性違法建設行爲,要從重嚴處對違法違規佔用耕地,對從事非農業建設的,應拆除復耕,恢復土地原種植條件。對項目批准責任人和違法當事人涉及黨紀政務處分的,要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追究責任;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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