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佔用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方案範文(通用22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5.39K

違法佔用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方案範文 篇1

一、工作目標

違法佔用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方案範文(通用22篇)

通過開展衛片執法,及時發現亂佔耕地建房違法行爲,爲進一步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對亂佔耕地建房行爲進行整改處置,根據區農房辦20xx年下發到我鄉的44個“月衛片”圖斑,經覈實該44個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月衛片”圖斑相關情況(詳見附件1)。已整改到位通過省級審覈10個,還需對剩餘的34個圖斑進行問題整改。

二、成立工作領導小組

爲加大對亂佔耕地建房整治力度,進一步遏制新增亂佔耕地建房行爲,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糧田“非糧化”。現對剩餘的34個圖斑處置情況進行統籌推進、指揮調度和部署落實,經鎮黨委政府研究決定成立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名單見附件)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鄉國土所,由雍金龍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滕友志、楊玉坤兼任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負責對亂佔耕地建房衛片圖斑整治跟蹤、覈查、資料收集上報等相關工作。

三、處置整治時間

總下發到我鄉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月衛片”圖斑44個,整治到位的10個,剩餘34個未整治,現對剩餘的這34個圖斑進行問題整治處置,20xx年2月28日前完成問題整治到位率要達到80%以上。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政治站位。村、鄉屬各部門要進一步學習中央、省、市、區有關亂佔耕地建房行爲的重要會議及文件精神,要採取“長牙齒”的硬措施保護耕地,要採取“零容忍”的態度堅決遏制新增佔用耕地,進一步強化思想認識,把“嚴起來”的要求貫穿始終,堅持“源頭嚴防、過程嚴管,後果嚴懲”,嚴守永久基本農田和生態保護紅線。

(二)壓實責任,成立包保責任制。及時發現和處置新增,根據黨委政府聯席會議研究決定,建立領導包保責任制,明確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月衛片”圖斑包保責任人(詳見附件2)。擔好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和管理,做好“八個不準”和“十個一律”宣傳工作,對符合建房條件的要按照程序進行申請審批,完善用地手續。

(三)加強部門聯動。請各村涉及剩餘的`34個“月衛片”圖斑符合用地條件的,督促農戶完善用地手續,不能完善用地手續的,由各村包村領導及支書組織拆除復墾,堅決遏制亂佔耕地建房行爲。村、鄉屬各部門要加強聯動,整合力量,協調個人、單位做好拆除復墾工作,各村收集好已經完善用地手續相關印證材料,及拆除復墾前中後的圖片,上報到鄉國土所,鄉農業服務中心,國土所收集好相關資料上傳審覈。

(四)追究問責。對工作進展遲緩、推諉扯皮、工作整治不力,導致我鄉違法問題整治不能通過上級各部門的檢查驗收及上報審覈或出現新增管控處置不力的,從嚴進行追責問責。對無視法律法規、固執己見,亂佔耕地建房不肯拆除復墾,嚴重破壞耕地和生態紅線的單位和個人,移交給相關部門,依法嚴肅處置。

違法佔用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方案範文 篇2

一、總體要求

全面查清我縣20xx年以來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底數,堅決遏制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爲,依法分類推進整治存量消化,建立健全日常管理機制,保障農民合理建房需求。

二、組織領導和責任分工

(一)組織領導

隆安縣成立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縣房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和督促全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組長由縣人民政府主要領導擔任,副組長由縣政府分管副縣長擔任,成員單位由縣紀委監委、縣委組織部、縣委宣傳部、縣委編辦、縣法院、縣自然資源局、縣農業農村局、縣住建局、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司法局、縣財政局、縣“兩違辦”及各鄉鎮人民政府、華僑管理區等單位組成,整治工作涉及其他部門的,按照部門職責參與工作。

“縣房治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縣房治辦”),地點設在縣自然資源局,負責日常事務工作。縣房治辦主任由縣自然資源局、農業農村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副主任由縣自然資源局、縣人民法院有關負責同志擔任。從上述三個單位各派2名專職業務人員集中辦公,確保按時保質完成整治各項任務。

(二)責任分工

1.縣紀委監委:負責加強對各相關職能部門在推進整治工作中履職情況的監督檢查,對因清理整治工作推進不力導致轄區內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嚴重的鄉鎮、部門,以及包庇縱容、失職瀆職導致耕地流失的領導幹部,嚴肅追責問責。

2.縣委組織部:負責指導督促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發揮村“兩委”作用,激發基層組織在整治工作中的積極性、引領力和執行力。

3.縣委宣傳部:負責指導協調本行動網絡輿情監測、通報、研判和應對處置引導工作,根據工作需要和進展情況,宣傳報道成功經驗和做法,曝光重大、典型案件。

4.縣委編辦:負責指導釐清行政執法和“四所合一”改革後鄉鎮行政執法權力和責任邊界,指導推進落實審批和監管責任。

5.縣自然資源局:作爲牽頭單位,負責會同縣農業農村局、縣人民法院履行職責,共同建立縣級協調機制,統籌協調全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清理整治工作;負責組織編制、提供調查工作底圖,指導各鄉鎮、管理區調查農民建房佔用耕地基本情況,摸清底數,建立數據庫;指導各鄉鎮、管理區按要求規範開展補充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整改補劃工作;指導各鄉鎮、管理區編制“多規合一”的實用性村莊規劃,落實農村宅基地用地計劃指標,加快農房農用地轉用審批,督促指導各鄉鎮、管理區嚴格執行鄉村建設規劃許可制度,做好農村不動產確權登記發證。

6.縣農業農村局:負責會同縣自然資源局、縣人民法院履行職責,共同建立縣級協調機制,制定工作指引,統籌協調全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清理整治工作;負責農民非法佔用耕地建住宅問題的清理整治工作;配合指導村莊規劃編制,研究制定農村宅基地管理、分配、使用、流轉、審批等相關政策,指導規範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轉、糾紛仲裁管理、宅基地合理佈局、用地標準、違法用地查處等,建立農村宅基地管理的長效機制;加強與自然資源、住建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做好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與農房建設、不動產登記等工作的有序銜接。

7.縣人民法院:負責會同縣自然資源局、縣農業農村局履行職責,共同建立縣級協調機制,制定工作指引,統籌協調全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清理整治工作;負責依法受理、裁判與農村亂佔耕地建房相關的行政訴訟案件,在法定審限內儘快審結;負責受理、審查行政機關對當事人拒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強制執行申請,對符合強制執行條件的,裁定準予組織實施強制執行;研究制定全縣法院審理涉及農村亂佔耕地建房的相關案件的專項方案。

8.縣住建局:負責指導督促各鄉鎮、管理區農房質量安全監管和建築風貌管控。

9.縣財政局:負責保障落實農房建設佔用耕地調查經費,加大對村莊規劃編制獎補力度。各成員單位開展整治行動所需的經費優先從各單位年度部門預算中統籌調劑解決,涉及預算調整的,按規定程序報批。縣財政局按規定辦理預算調整相關事項。

10.縣公安局:負責指導督促各鄉鎮派出所做好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清理整治涉及的戶籍認定工作;嚴厲打擊在整治工作中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務的行爲。

11.縣民政局:負責指導督促鄉村基層羣衆自治建設,通過建立村民理事會等形式,加強農村建房的自我調整、自行監管。

12.縣司法局:負責對整治工作中涉及的行政行爲進行監督,承辦因房屋拆除行爲向隆安縣人民政府提出行政複議申請的案件,指導涉及拆除房屋引起的行政訴訟案件。

13、縣“兩違辦”:負責指導各鄉鎮、華僑管理區開展違法用地實地核查,按照“兩違”程序依法依規拆除整改。

14.各鄉鎮、華僑管理區:作爲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清理整治工作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負責轄區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巡查,宣傳發動和入戶做好羣衆思想工作。負責組織村莊規劃編制以及具體清理整治和農村宅基地審批、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核發工作。建立村級監管員制度,發揮村級組織作用。加強巡查,及時發現、嚴厲制止、依法打擊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爲;負責組織國土規建環保安監站、村委、村民小組逐戶排查,逐宗摸清農村建房真實現狀,逐宗登記造冊,按要求報送調查數據;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具體組織實施分類整治。

三、工作步驟

(一)遏制增量階段(20xx年7月起)。縣自然資源局制定印發宣傳材料,確保全縣“零增量”。各鄉鎮、華僑管理區發佈公告,正確引導農村村民依法建房。重點遏制亂佔耕地建房最突出的`八種情況,主要包括佔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強佔多佔耕地建房、在流轉買賣的耕地上違法建房、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巧立各種名目佔用耕地違法建房、違反一戶一宅規定佔用耕地建房、非法出售、違法審批佔用耕地建房等類型。

加大巡查打擊力度。縣自然資源局結合衛片執法工作,對各鄉鎮、華僑管理區上報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情況進行比對覈查。縣農業農村局每月至少2次開展實地巡查抽查,各鄉鎮每週至少組織6次轄區範圍內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巡查。落實“零報告”制度,各村民小組每天向所在村民委員會報告,各村民委員會每3天向所在鄉鎮政府報告,各鄉鎮每週向縣房治辦報告,以便縣房治辦每半個月向市房治辦報告。對新增亂佔耕地建房行爲,各鄉鎮、管理區要在第一時間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要在7個工作日內組織依法拆除復耕。縣農業農村局要配備專業執法設備,保障現場執法,鄉鎮執法力量不足的,及時調配處理。縣自然資源局、農業農村局組織研究制定政策措施,進一步規範農民用地建房申請和審批程序,對符合農村宅基地申報條件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對符合現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的農民合理建房,將落實好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安排及耕地佔補平衡;對不符合現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的農民合理建房,將依法依規從快開展規劃修改(調整)工作,切實保障農民合理建房用地需求。

(二)調查摸底階段(20xx年4月至11月)。縣自然資源局會同縣農業農村局開展全縣摸排清查工作,綜合運用歷年遙感監數據、第三次國土調查初步成果、日常監管臺賬或清單,組織各鄉鎮進行實地核查;查清戶籍、佔地面積、地類、規劃、建築物面積等情況,按照“一宗一臺賬”要求進行登記造冊,20xx年10月20日前,以村民小組、村、鄉鎮爲單位逐級彙總上報至縣房治辦,縣房治辦彙總向南寧市上報初步調查成果,配合上級部門開展調研、督導,內業審覈和外業抽查。20xx年11月30日前,全縣完成糾正工作,將摸排最終成果數據報送市房治辦。

(三)存量整治階段(20xx年1月至20xx年6月)。縣自然資源局、農業農村局按職責分工制定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處置細案,做好分類整治處置工作,並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整治政策,按照尊重歷史、分類處置的原則,採取完善手續、拆除、部分拆除、沒收建築物等措施進行整治處置對符合“一戶一宅”的,保障村民合法居住權,完善宅基地審批及建設手續;對“一戶多宅”、超批准面積多佔、非法出售的,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依法分類處置。重點打擊社會反映強烈損害羣衆利益強佔耕地建別墅、莊園行爲。按照既處理事又處理人的原則,該通報的通報,該督辦的督辦,該問責的問責,該追究刑事責任的移送公安機關。

20xx年1月至6月開展試點工作,全縣選擇1-2個鄉鎮結合調查摸底情況開展試點整治工作,並結合試點推進存量問題整治。

20xx年7月,完成試點經驗總結,並依據國家政策措施制定我縣可執行、可操作的整治方案,全面開展存量問題整治工作。

20xx年6月底前穩妥解決我縣存量問題。

(四)建立長效管理機制階段(20xx年6月起)。縣農業農村局、縣自然資源局和縣住建局按照各自職責,認真全面梳理現有的宅基地法律法規政策,按照新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農業農村部、自然資源部關於規範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的通知》(農經發﹝20xx﹞6號)、《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農業農村部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農發﹝20xx﹞11號)精神,結合實際,研究制定依法規範村莊規劃、農村建房審批和監督管理等相關政策,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堅決防止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期間國家另有部署安排的,工作步聚可根據國家規定適時調整。縣房治辦根據國家政策及時完善指導意見,研究新情況新問題,組織調研、督查、實地指導,對重大典型案件進行公開掛牌督辦,紀檢監察機關對弄虛作假、整治不力、問題嚴重的地區進行責任追究,確保按要求完成整治任務並上報情況。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深刻吸取秦嶺違建別墅事件教訓,要扛牢政治責任、歷史責任,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把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作爲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實際行動,作爲我縣鄉村振興的重要基礎。各有關職能部門要切實負起主體責任,從保障羣衆合法權益、保護耕地紅線、維護國家糧食安全的高度推進整治工作,強化組織領導,部門協同作戰,協調各方力量共同參與,形成工作合力。

(二)全面摸排,確保成效。各鄉鎮、華僑管理區要做細做實排查摸底,充分發揮村屯組織和基層黨員的先鋒作用,依靠和發動羣衆自查,統籌有關執法機構和職能部門通過各方信息、技術手段全面排查,掌握真實情況。要做到清查全方位、無“死角”,不漏一戶一宗,信息填報準確、數據真實可靠,社會認可、羣衆滿意。

(三)依法依規,分類整治。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歷史遺留問題多、積累矛盾多、涉及面廣。各鄉鎮、華僑管理區要堅持積極穩妥,有效化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存量問題,在精準摸排情況基礎上,加強共性問題研究,堅持依法依規分類制定整治措施,分步推進整治工作,倒排時限,疏堵結合,穩妥處置,既要防止急躁冒進、“一刀切”和簡單粗暴,又要避免久拖不決、整而不治、治而無果。借鑑“大棚房問題”、“違建別墅問題”整治經驗,注意工作方法,認真做好拆除建築物行爲的風險評估,維護安全和社會穩定。

(四)宣傳政策,加強引導。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事關人民羣衆切身利益,政策性強,敏感度高。各有關單位要加強法律法規宣傳和政策解讀,及時迴應社會關切問題和羣衆訴求。要充分做好羣衆思想工作,消除誤解和疑慮,爭取羣衆理解和支持。要加強輿情監測及研判,對不實報道或惡意炒作信息,及時予以澄清,防止負面炒作和激化矛盾。

(五)建章立制,長效管控。各有關單位要充分認清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複雜性、艱鉅性,着力在推進農村村民建房審批改革、聯合執法監管等方面下功夫,加快補齊規劃管控缺失、審批不具可操作性、執法力量薄弱等各項短板,建立健全預警預防機制,規範農村住房建設,爲鄉村振興建設提供有力保障。

違法佔用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方案範文 篇3

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行爲的通知〉的通知》、《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建立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月衛片”工作制度的通知》和《省自然資源廳省農業農村廳關於進一步做好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進一步把思想認識和行動統一到中央、省、市、縣的決策部署上來。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和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月衛片”工作制度的貫徹落實,壓實主體責任,主動擔當作爲,堅持實事求是,採取有效措施和辦法,分類審慎處置,防止“一刀切”簡單化。以“零容忍”態度管住亂佔耕地建房新增問題,依法依規處置存量問題,嚴肅查處頂風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嚴肅查處包庇縱容、失職瀆職導致耕地流失及搞利益輸送等嚴重問題,不折不扣抓好清理整治工作,堅決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亂象。

二、清理整治範圍

全鄉範圍內違反《貴州省土地管理條例》和《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貴州省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實施意見貴州省加強農村住房規劃建設管理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等相關文件精神,非法佔用基本農田保護區耕地的行爲。及《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行爲的通知〉的通知》、《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建立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月衛片”工作制度的通知》和《省自然資源廳省農業農村廳關於進一步做好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工作的通知》等相關文件要求。

三、組織保障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鄉農業服務中心,郭繼軍任辦公室主任,張維勇任辦公室副主任,吳剛、彭毅、範桂馨、姚金娣、郭啓鬆、方門政、方洪玉負責具體辦公,具體辦公人員實行片區負責制,負責對本區域內的業務指導和數據審覈。

四、工作職責

農業服務中心:負責全鄉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整治的業務指導,指導各村依法開展宅基地分配、使用和宅基地合理佈局、用地標準、依法及時確權登記發證,協助縣農業農村局對本轄區內亂佔耕地建房違法行爲的查處、同時統籌好全鄉範圍內的國土空間規劃和村莊規劃,負責業務數據上報,與上級部門業務溝通協調,及黨委政府所安排的相關工作。

國土所:協助農業服務中心對全鄉宅基地分配、使用和宅基地合理佈局、用地標準、依法及時確權登記發證,對全鄉農用地進行指導,協助縣農業農村局對本轄區內亂佔耕地建房違法行爲的查處,負責全鄉範圍內的`國土空間規劃和村莊規劃。

鄉村建所:負責協助農業服務中心工作,根據集鎮規劃,除羣衆自建外,負責搞好龍井晏明兩個集鎮宅基地統建規劃工作。

村支兩委:負責對本村轄區內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整治工作的會議貫徹落實、宣傳、資料審覈、巡查、制止和上報,完善會議圖片、會議記錄、巡查記錄、巡查臺賬等階段性資料,實行片區包保責任制,明確到人,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制止,堅決遏制新增亂佔耕地建房。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鄉直相關部門和各村按照“一把手負總責,相關部門協同配合、層層抓落實”的原則,加強組織領導,壓實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明確責任分工,各村包村領導和第一書記要做到親自部署、親自過問、親自協調。

(二)密切配合協作。本次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由鄉農業服務中心牽頭,派出所、國土所、村建所、綜治辦等有關部門密切配合,合力推進全鄉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做到發現一起、處置一起、曝光一起,絕不姑息,堅決做到“零容忍”。

(三)依法依規審慎處置。各部門要根據部門職責,充分發揮部門的職能,根據違法佔用耕地面積、違法問題性質、違法發生時間、違法責任主體等內容,綜合考慮歷史因素和現實情況,依法依規分類審慎處置,防止“一刀切”簡單化,積極穩妥處置問題。對存量已建房未辦證等問題進行分類處置,從實際出發,尊重歷史,實事求是,依法採取拆除、部分拆除、罰款等措施,分類穩妥處置到位,對無視法律法規、嚴重破壞生態的單位和個人,要協助縣執法部門依法嚴肅處置到位,對違法違規審批的,要明確責任,協助相關部門依法查處,對存在“互有責任”行爲的,要理清責任,嚴格依法依規,科學合理處置,保障合法權益,確保經得起社會監督和歷史檢驗。

(四)嚴肅追究責任。強化政治監督,加強中央、省、市、縣關於堅決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的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鄉紀委要將此項工作納入督查內容,決不允許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對村民違法佔地建住宅,自違法動工之日起3日內未發現、5日內未處理,鄉紀委進行跟蹤覈查處理,黨員領導幹部參與亂佔用耕地建房的,要帶頭自查自糾。對清理整治工作措施不力、推諉扯皮、避重就輕、進展緩慢的,予以公開通報、約談;對禁而不止、弄虛作假、瞞報漏報,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五)強化業務指導。鄉農業服務中心牽頭,會同國土所、村建所、司法所等有關部門加強業務指導,做好法律法規、政策解讀工作,推進此項工作的有序開展。

(六)加強輿論引導。各村和各部門,要加強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違法行爲進行宣傳,作好正面引導,加強輿情監測和研判,有針對性地迴應社會關切和羣衆訴求,爲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違法佔用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方案範文 篇4

爲進一步做好耕地保護,紮實推進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面查清我縣20xx年以來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底數,堅決遏制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爲,依法分類推進整治存量消化,建立健全日常管理機制,保障農民合理建房需求。

二、組織領導和責任分工

(一)組織領導

隆安縣成立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縣房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和督促全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組長由縣人民政府主要領導擔任,副組長由縣政府分管副縣長擔任,成員單位由縣紀委監委、縣委組織部、縣委宣傳部、縣委編辦、縣法院、縣自然資源局、縣農業農村局、縣住建局、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司法局、縣財政局、縣“兩違辦”及各鄉鎮人民政府、華僑管理區等單位組成,整治工作涉及其他部門的,按照部門職責參與工作。

“縣房治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縣房治辦”),地點設在縣自然資源局,負責日常事務工作。縣房治辦主任由縣自然資源局、農業農村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副主任由縣自然資源局、縣人民法院有關負責同志擔任。從上述三個單位各派2名專職業務人員集中辦公,確保按時保質完成整治各項任務。

(二)責任分工

1.縣紀委監委:負責加強對各相關職能部門在推進整治工作中履職情況的監督檢查,對因清理整治工作推進不力導致轄區內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嚴重的鄉鎮、部門,以及包庇縱容、失職瀆職導致耕地流失的領導幹部,嚴肅追責問責。

2.縣委組織部:負責指導督促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發揮村“兩委”作用,激發基層組織在整治工作中的積極性、引領力和執行力。

3.縣委宣傳部:負責指導協調本行動網絡輿情監測、通報、研判和應對處置引導工作,根據工作需要和進展情況,宣傳報道成功經驗和做法,曝光重大、典型案件。

4.縣委編辦:負責指導釐清行政執法和“四所合一”改革後鄉鎮行政執法權力和責任邊界,指導推進落實審批和監管責任。

5.縣自然資源局:作爲牽頭單位,負責會同縣農業農村局、縣人民法院履行職責,共同建立縣級協調機制,統籌協調全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清理整治工作;負責組織編制、提供調查工作底圖,指導各鄉鎮、管理區調查農民建房佔用耕地基本情況,摸清底數,建立數據庫;指導各鄉鎮、管理區按要求規範開展補充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整改補劃工作;指導各鄉鎮、管理區編制“多規合一”的實用性村莊規劃,落實農村宅基地用地計劃指標,加快農房農用地轉用審批,督促指導各鄉鎮、管理區嚴格執行鄉村建設規劃許可制度,做好農村不動產確權登記發證。

6.縣農業農村局:負責會同縣自然資源局、縣人民法院履行職責,共同建立縣級協調機制,制定工作指引,統籌協調全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清理整治工作;負責農民非法佔用耕地建住宅問題的清理整治工作;配合指導村莊規劃編制,研究制定農村宅基地管理、分配、使用、流轉、審批等相關政策,指導規範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轉、糾紛仲裁管理、宅基地合理佈局、用地標準、違法用地查處等,建立農村宅基地管理的長效機制;加強與自然資源、住建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做好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與農房建設、不動產登記等工作的有序銜接。

7.縣人民法院:負責會同縣自然資源局、縣農業農村局履行職責,共同建立縣級協調機制,制定工作指引,統籌協調全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清理整治工作;負責依法受理、裁判與農村亂佔耕地建房相關的行政訴訟案件,在法定審限內儘快審結;負責受理、審查行政機關對當事人拒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強制執行申請,對符合強制執行條件的,裁定準予組織實施強制執行;研究制定全縣法院審理涉及農村亂佔耕地建房的相關案件的專項方案。

8.縣住建局:負責指導督促各鄉鎮、管理區農房質量安全監管和建築風貌管控。

9.縣財政局:負責保障落實農房建設佔用耕地調查經費,加大對村莊規劃編制獎補力度。各成員單位開展整治行動所需的經費優先從各單位年度部門預算中統籌調劑解決,涉及預算調整的,按規定程序報批。縣財政局按規定辦理預算調整相關事項。

10.縣公安局:負責指導督促各鄉鎮派出所做好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清理整治涉及的戶籍認定工作;嚴厲打擊在整治工作中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務的行爲。

11.縣民政局:負責指導督促鄉村基層羣衆自治建設,通過建立村民理事會等形式,加強農村建房的自我調整、自行監管。

12.縣司法局:負責對整治工作中涉及的行政行爲進行監督,承辦因房屋拆除行爲向隆安縣人民政府提出行政複議申請的案件,指導涉及拆除房屋引起的行政訴訟案件。

13、縣“兩違辦”:負責指導各鄉鎮、華僑管理區開展違法用地實地核查,按照“兩違”程序依法依規拆除整改。

14.各鄉鎮、華僑管理區: 作爲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清理整治工作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負責轄區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巡查,宣傳發動和入戶做好羣衆思想工作。負責組織村莊規劃編制以及具體清理整治和農村宅基地審批、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核發工作。建立村級監管員制度,發揮村級組織作用。加強巡查,及時發現、嚴厲制止、依法打擊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爲;負責組織國土規建環保安監站、村委、村民小組逐戶排查,逐宗摸清農村建房真實現狀,逐宗登記造冊,按要求報送調查數據;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具體組織實施分類整治。

三、工作步驟

(一)遏制增量階段(20xx年7月起)。縣自然資源局制定印發宣傳材料,確保全縣“零增量”。各鄉鎮、華僑管理區發佈公告,正確引導農村村民依法建房。重點遏制亂佔耕地建房最突出的八種情況,主要包括佔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強佔多佔耕地建房、在流轉買賣的耕地上違法建房、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巧立各種名目佔用耕地違法建房、違反一戶一宅規定佔用耕地建房、非法出售、違法審批佔用耕地建房等類型。

加大巡查打擊力度。縣自然資源局結合衛片執法工作,對各鄉鎮、華僑管理區上報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情況進行比對覈查。縣農業農村局每月至少2次開展實地巡查抽查,各鄉鎮每週至少組織6次轄區範圍內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巡查。落實“零報告”制度,各村民小組每天向所在村民委員會報告,各村民委員會每3天向所在鄉鎮政府報告,各鄉鎮每週向縣房治辦報告,以便縣房治辦每半個月向市房治辦報告。對新增亂佔耕地建房行爲,各鄉鎮、管理區要在第一時間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要在7個工作日內組織依法拆除復耕。縣農業農村局要配備專業執法設備,保障現場執法,鄉鎮執法力量不足的,及時調配處理。縣自然資源局、農業農村局組織研究制定政策措施,進一步規範農民用地建房申請和審批程序,對符合農村宅基地申報條件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對符合現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的農民合理建房,將落實好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安排及耕地佔補平衡;對不符合現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的農民合理建房,將依法依規從快開展規劃修改(調整)工作,切實保障農民合理建房用地需求。

(二)調查摸底階段(20xx年4月至11月)。縣自然資源局會同縣農業農村局開展全縣摸排清查工作,綜合運用歷年遙感監數據、第三次國土調查初步成果、日常監管臺賬或清單,組織各鄉鎮進行實地核查;查清戶籍、佔地面積、地類、規劃、建築物面積等情況,按照“一宗一臺賬”要求進行登記造冊,20xx年10月20日前,以村民小組、村、鄉鎮爲單位逐級彙總上報至縣房治辦,縣房治辦彙總向南寧市上報初步調查成果,配合上級部門開展調研、督導,內業審覈和外業抽查。20xx年11月30日前,全縣完成糾正工作,將摸排最終成果數據報送市房治辦。

(三)存量整治階段(20xx年1月至20xx年6月)。縣自然資源局、農業農村局按職責分工制定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處置細案,做好分類整治處置工作,並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整治政策,按照尊重歷史、分類處置的原則,採取完善手續、拆除、部分拆除、沒收建築物等措施進行整治處置對符合“一戶一宅”的,保障村民合法居住權,完善宅基地審批及建設手續;對“一戶多宅”、超批准面積多佔、非法出售的,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依法分類處置。重點打擊社會反映強烈損害羣衆利益強佔耕地建別墅、莊園行爲。按照既處理事又處理人的原則,該通報的通報,該督辦的督辦,該問責的問責,該追究刑事責任的移送公安機關。

20xx年1月至6月開展試點工作,全縣選擇1-2個鄉鎮結合調查摸底情況開展試點整治工作,並結合試點推進存量問題整治。

20xx年7月,完成試點經驗總結,並依據國家政策措施制定我縣可執行、可操作的整治方案,全面開展存量問題整治工作。

20xx年6月底前穩妥解決我縣存量問題。

(四)建立長效管理機制階段(20xx年6月起)。縣農業農村局、縣自然資源局和縣住建局按照各自職責,認真全面梳理現有的宅基地法律法規政策,按照新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農業農村部、自然資源部關於規範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的通知》(農經發﹝20xx﹞6號)、《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農業農村部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農發﹝20xx﹞11號)精神,結合實際,研究制定依法規範村莊規劃、農村建房審批和監督管理等相關政策,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堅決防止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期間國家另有部署安排的,工作步聚可根據國家規定適時調整。縣房治辦根據國家政策及時完善指導意見,研究新情況新問題,組織調研、督查、實地指導,對重大典型案件進行公開掛牌督辦,紀檢監察機關對弄虛作假、整治不力、問題嚴重的地區進行責任追究,確保按要求完成整治任務並上報情況。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鄉鎮、華僑管理區要深刻吸取秦嶺違建別墅事件教訓,要扛牢政治責任、歷史責任,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把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作爲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實際行動,作爲我縣鄉村振興的重要基礎。各有關職能部門要切實負起主體責任,從保障羣衆合法權益、保護耕地紅線、維護國家糧食安全的高度推進整治工作,強化組織領導,部門協同作戰,協調各方力量共同參與,形成工作合力。

(二)全面摸排,確保成效。各鄉鎮、華僑管理區要做細做實排查摸底,充分發揮村屯組織和基層黨員的先鋒作用,依靠和發動羣衆自查,統籌有關執法機構和職能部門通過各方信息、技術手段全面排查,掌握真實情況。要做到清查全方位、無“死角”,不漏一戶一宗,信息填報準確、數據真實可靠,社會認可、羣衆滿意。

(三)依法依規,分類整治。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歷史遺留問題多、積累矛盾多、涉及面廣。各鄉鎮、華僑管理區要堅持積極穩妥,有效化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存量問題,在精準摸排情況基礎上,加強共性問題研究,堅持依法依規分類制定整治措施,分步推進整治工作,倒排時限,疏堵結合,穩妥處置,既要防止急躁冒進、“一刀切”和簡單粗暴,又要避免久拖不決、整而不治、治而無果。借鑑“大棚房問題”、“違建別墅問題”整治經驗,注意工作方法,認真做好拆除建築物行爲的風險評估,維護安全和社會穩定。

(四)宣傳政策,加強引導。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事關人民羣衆切身利益,政策性強,敏感度高。各有關單位要加強法律法規宣傳和政策解讀,及時迴應社會關切問題和羣衆訴求。要充分做好羣衆思想工作,消除誤解和疑慮,爭取羣衆理解和支持。要加強輿情監測及研判,對不實報道或惡意炒作信息,及時予以澄清,防止負面炒作和激化矛盾。

(五)建章立制,長效管控。各有關單位要充分認清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複雜性、艱鉅性,着力在推進農村村民建房審批改革、聯合執法監管等方面下功夫,加快補齊規劃管控缺失、審批不具可操作性、執法力量薄弱等各項短板,建立健全預警預防機制,規範農村住房建設,爲鄉村振興建設提供有力保障。

違法佔用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方案範文 篇5

爲落實國務院、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要求,做好我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根據《安徽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清理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印發安徽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皖農發[20__]2號)、《鳳臺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鳳農房辦[20__]2號),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目標任務

通過開展摸排工作,摸清全鎮20__年以來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底數,涉及用地情況,房屋建設、使用和非法出售情況,處罰情況等,建立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爲分步整治、分類處置存量問題莫定基礎,重點整治強佔多佔、非法出售等惡意佔用耕地建房行爲,保障農民合理的建房需求。

二、摸排範圍和類型

(一)摸排範圍。

摸清20__年1月1日以來佔用耕地建設的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的房屋,無論全部或者部分違法佔用耕地(包括國有的和集體的),都要納入摸排範圍。之前個別或部分已經建設但與20__年以來違法違規建房行爲有整體關聯性的房屋,要一併摸排。

(二)範圍界定。

1、耕地。是指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以下簡稱“二調”)成果爲耕地且未依法依規變更用途或現狀爲應按耕地管理的土地,以及“二調”後各年度通過土地整理復墾開發等途徑新增加的耕地或按耕地管理的土地。具體情形如:長年耕種的純耕地;休耕、撂荒的耕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園地、林地、草地、坑塘等用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設施農業用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地面已硬化的鄉村廣場等用地;等等。

2、用地手續。已依法取得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的土地上的房屋,已合法審批的宅基地上建設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書(含之前依法頒發的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且未擴建違法佔用耕地的房屋,已依法取得臨時用地手續且尚未到期的臨時用地上的房屋,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已整改到位的設施農業用地上的房屋,符合《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於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自然資規[20__]4號)《安徽省自然資源廳安徽省農業農村廳關於進一步加強設施農業用地管理助推鄉村振興的通知》(皖自然資規[20__]3號)相關規定,興建的種植業、養殖業房屋,以及已經納入全國違建別墅問題清查整治專項行動的房屋,不納入本次摸排範圍。

3、亂佔耕地建房。是指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或用地手續不全,佔用上述各類耕地建設房屋。如,因停批造成多年未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分戶條件等原因未能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規劃未能辦理用地手續的;沒有用地計劃指標未辦理用地手續的,沒有繳納相關費用未取得用地手續的;雖有手續但不合法合規的;等等。

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建設的房屋,無論全部或者部分違法佔用耕地(包括國有的和集體的),都要納入摸排範圍。對實際已經建設但因各種原因導致“二調”時調查爲耕地的土地上建設的房屋,也要納入摸排範圍,但可以舉證說明。

(三)摸排房屋類型。

1、住宅類。對農村宅基地類住宅,以宗爲單元開展摸排,並認定房屋是否符合當地“一戶一宅”政策或分戶條件。對單元樓式的多戶住宅,以項目爲單元開展摸排。摸清房屋類型、建設和使用情況、土地違法和處罰情況等,最終形成住宅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摸排結果和認定情況要予以公示。

2、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以項目爲單元,摸清該類房屋用途、建設主體、建設依據、土地違法和處罰情況等,最終形成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

3、工礦、倉儲、商服、旅遊等產業類。以項目爲單元,摸清該類房屋用途、建設主體、建設依據、土地違法和處罰情況等,最終形成產業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

三、工作安排

鎮級層面組聘請第三方技術力量,組建本鎮技術摸排團隊,做好基礎數據,資料收集和應用的技術保障,參與鎮級實施方案的制定、以及鎮級覈查技術保障工作,及時利用國家層面下發的20__年以來亂佔耕地建房遙感監測圖斑,爲摸排工作人員提供技術指導服務,參與摸排成果數據審覈和統計彙總分析。

本鎮聘請的第三方單位指導各村在安徽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摸排數據填報信息平臺上填報摸排信息,記錄房屋位置信息、上傳現場照片、上報摸排結果,形成統計彙總結果。

各村要建立嚴格的質量控制機制,認真複覈摸排結果,充分採用公開、公示等方式,確保摸排結果真實、準確。每宗宅基地房屋或每個項目均要明確記錄填報人、審覈人、複覈人等(均可多人),確保填報信息可追溯。要採取多種方式,層層把關,嚴格檢驗摸排結果,對發現存在弄虛作假等問題的,要堅決予以糾正,並嚴肅追究相關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責任,摸排期間,鎮級層面將採取明察暗訪、督導調研、內業覈查和外業抽查等方式,對各村摸排成果質量進行檢驗。

四、責任分工

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明確責任主體,逐級壓實責任,切實把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摸排工作落到實處,確保取得實效。

(一)鎮級抓總。鎮級層面組織自然資源、農業農村等部門、第三方單位和鎮(成立嶽張集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清理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鎮整治領導小組”),統一組織調度、統籌協調推進摸排工作。鎮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鎮整治辦”)設在鎮自然資源和規劃所,承擔日常工作,制定鎮級實施方案,完成相關資料準備,組織開展督導,調度通報進展情況,抽查彙總摸排成果,建立臺賬,研究提出分類處置的意見、建議,並向縣、鎮整治領導小組報告。加強對村摸排工作督導檢查,對摸排數據成果質量進行監控和審覈。

(二)鎮抓落實。鎮黨委和政府承擔本地區摸排工作主體責任,負責摸排工作的組織落實。按照縣級摸排工作實施方案,組織各村全面摸排本村佔用耕地建房情況,包括土地獲得方式、房屋使用情況、土地和房屋的非法交易情況,涉及違法違規審批和處罰情況等,建立工作臺賬,並對數據的真實性承擔責任。

五、時間安排

從20__年10月開始,至20__年11月底前完成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上報摸排成果。具體進度安排如下:

(一)準備階段(20__年10月10日前)。鎮級層面制定摸排工作方案,落實工作經費,確定第三方單位,明確技術路線,開展基礎數據處理和分發,組織業務培訓。各村根據鎮級摸排工作方案,明確各村職責,進行動員部署,做好摸排工作。

(二)摸排調查階段(20__年10月20日前)。各村對20__年以來所有佔用耕地房屋進行拉網式排查,摸排工作人員要進村入戶進行現場覈查,形成初步摸排成果,以村爲單位彙總形成臺帳、清單,通過信息平臺上報,鎮級層面加強對摸排工作檢查指導。

(三)覈實糾正階段(20__年11月10日前)。各村利用國家和省下發20__年以來亂佔耕地遙感監測圖斑,對初步摸排成果進行覈實糾正,上報最終摸排成果。各村委會作爲填報主責單位,對填報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鎮黨委和政府作爲摸排成果質量審覈責任單位,須嚴格履行審覈責任,並在11月10日前向縣整治辦報送摸排工作情況報告及分類處置的意見、建議。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清理整治是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做好摸排工作是順利完成清理整治工作的重要基礎。各村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做好摸排工作的重要意義,把落實清理整治工作要求作爲檢驗“四個意識”是否堅定、“兩個維護”是否牢固的具體行動,精心組織,集中力量,採取強有力措施,把摸排工作抓實抓好。各村支部書記是第一責任人,要親自抓部署,靠前指揮,狠抓落實,加強摸排工作組織領導,確保責任落實到位。

(二)確保成果真實準確

摸清底數對於做好下一步分類處置工作至關重要。各村要切實擔起責任,逐級壓實屬地責任。要形成由村委會主任、支部書記在《信息採集表》及《摸排彙總表》中籤字的逐級“雙簽字”負責機制。對住宅類房屋的調查要以村組爲單元,充分發揮村黨組織和村民自治組織的作用,通過民主決策、成果公示等方式,使摸排結果和認定情況公開、透明、準確。摸排結果和認定情況公示時間一般不少於10天。

(三)堅決遏制新增違法

遏制新增違法是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清理整治工作的當務之急,20__年4月3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通知,要求堅決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對亂佔耕地正在違法建房的,強佔多佔、非法出售等惡意佔地建房的,一律由鎮人民政府依法責令立即停止。20__年7月29日,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聯合印發的《關於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自然資發[20__]127號,以下簡稱“八不準”),要求對“八不準”通知下發後出現的新增違法違規行爲,要以“零容忍”的態度,依法嚴肅處理,該拆除的要拆除,該沒收的要沒收,該復耕的要限期恢復耕種條件,該追究責任的要追究責任,做到“早發現、早制止、嚴查處”。各村要完善土地執法監管體制機制,採取堅決、果斷、有力的措施,強化日常監管,務必堅決遏制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爲,防止再增加違法違規佔用耕地面積,牢牢守住耕地保護紅線。

(四)嚴格監督檢查

摸排工作要接受紀檢監察機關的全程監督,主動邀請鎮紀委監委參加有關會議,及時報告有關情況。決不允許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有關職能部門在摸排工作中,發現相關黨員幹部和其他公職人員違紀違法問題線索,要及時向鎮紀檢監察機關移送。鎮黨委和政府加強對各村的監督檢查,對摸排工作進展緩慢、敷衍塞責、推委扯皮、避重就輕、弄虛作假、虛報瞞報的,予以公開通報;對問題嚴重的,要約談各村相關負責同志。堅決查處摸排工作中幹部失責失職,不作爲、亂作爲問題,對授意弄虛作假、虛報確報的幹部,要嚴肅問責。

(五)加強輿論宣傳

要綜合運用多種形式和載體廣泛宣傳土地管理法律法規、耕地保護政策以及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等相關規定,使廣大幹都羣衆充分認識保護耕地、保障糧食安全的極端重要性,擁護和支持黨中央、國務院開展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清理整治的重大決策部署,要及時瞭解幹部羣衆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有效化解相關影響社會穩定的苗頭和隱患。要發揮輿論監督作用,對清理整治工作中打着專項行動旗號侵害羣衆合法利益的行爲和地方,要公開曝光、嚴肅問責。

違法佔用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方案範文 篇6

爲有效整頓和規範城鎮規劃建設管理秩序,嚴厲打擊違法佔地及私搭亂建違法建設行爲,切實維護社會公共利益,營造良好的經濟社會發展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陝西省開山採石削山建房管理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縣政府決定對全縣範圍內各類違法佔地及私搭亂建違法建設行爲進行集中整治,現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標

凡在我縣城鎮規劃區域內,未經國土、住建和水利等相關管部門許可擅自佔地、佔河道建設的行爲,均屬違法佔地及私搭亂建違法建設行爲。按照“發現苗頭嚴格管、在建工程立即停、影響惡劣堅決拆”的要求,建立健全查處違法佔地及私搭亂建違法建設長效管理機制,依法查處各類違法建設案件,有效遏制違法佔地及私搭亂建違法建設行爲,規範土地使用秩序,不斷優化城鄉發展環境,爲建設美麗富裕新鎮坪奠定堅實基礎。

二、整治範圍

(一)城鎮規劃區內的違法違規用地建設行爲。

(二)嚴重影響城鎮規劃和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違法工程。

(三)違法開山採石削山建房的行爲。

(四)侵佔國有資產、公共道路、公共場所的違法建築。

(五)侵佔道路、管線、河道、違反水保管理的違法建築。

(六)縣城、鎮村主幹道、巷道兩側的違法建築。

(七)違反規劃,擅自改建、加建、擴建的違法建築。

(八)各住宅小區、居民樓、私人住宅樓內及附近的違法建築。

(九)其他嚴重影響居民生產生活的違法建築。

三、責任單位及職責分工

各鎮政府:負責各自轄區範圍內的違法佔地及私搭亂建違法建設的查處,重點是對城鄉結合部、重要節點、主要出入口、居民小區範圍內的行爲進行查處。同時要摸清具體數量、面積等,歸集分類、建立臺賬,爲整治工作提供基礎數據。妥善處理專項整治工作期間羣衆的來訪、接訪工作。

縣綜合執法辦:負責專項整治工作的日常事務,執行領導小組的工作部署,抓好綜合協調,掌握工作動態,檢查督促推進工作。對縣城規劃區範圍內的違法佔地及私搭亂建違法建設情況進行詳細調查,摸清具體數量、面積等,歸集分類、建立臺賬,爲整治工作各責任單位提供基礎數據。組織公安、住建、國土、水利等部門對未依法辦理規劃許可證和未按照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擅自施工的違法佔地、佔河道、私搭亂建違法建設及造成水土流失的主體進行查處。

縣國土局:負責依據土地管理法規及《陝西省開山採石削山建房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對非法轉讓土地、非法佔地、破壞耕地等違法佔地行爲進行查處。

縣住建局:負責對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未經批准進行臨時建設的,未按照批准內容進行臨時建設的,臨時建築物、構築物超過批准期限不拆除的行爲的查處。

縣文旅廣電局:負責綜合整治工作的宣傳報道工作,及時曝光典型案件,營造良好整治氛圍。

縣林業局:負責對侵佔或毀壞林地的`私搭亂建違法建設行爲的查處。

縣交通局:負責對公路沿線的私搭亂建違法建設行爲的查處。

縣司法局:負責對違法佔地及私搭亂建違法建設主體的法律引導及糾紛的調解工作。

縣監察局:負責對黨員幹部及公職人員參與違法佔地及私搭亂建違法建設行爲的查處。

縣公安局:負責依法處置集中整治工作中出現的阻擾執行公務等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爲。

縣信訪局:負責對集中整治工作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妥善處理專項整治工作期間羣衆的來訪、接訪工作。

縣氣象局:對違法建築不得辦理防雷設施審覈。

縣電力局:對私搭亂建違法建設及違法建築不予供電。

縣水利局(供水公司):對私搭亂建違法建設及違法建築不予供水。

縣環保局、安監局、文旅廣電局、衛生局、工商局、質監局、食藥監管局、農業局、林業局、國稅局、地稅局等部門,對違法建設的建築物、構築物以及其他設施投入經營使用的,或者擅自改變建築物、構築物以及其他設施使用功能的,依法不予核發相關許可證照。

四、方法步驟

集中整治工作採取集中部署、聯合執行的方式進行,自20__年8月17日開始至11月底結束。

(一)宣傳動員階段(8月17日—8月21日)。各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優勢,採取各種行之有效的宣傳方式,廣泛深入開展宣傳。一是在縣有線電視臺、縣政府門戶網站、美麗鎮坪微信平臺及鎮村組重要地段、街道社區宣傳欄發佈或張貼專項整治通告。二是通過電視、網絡等新聞媒體及採取懸掛宣傳橫幅、發放宣傳材料、出動宣傳車等形式對整治活動及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宣傳,努力做到家喻戶曉,爲整治活動營造良好的氛圍。與此同時,面向社會公開“8828606、8828001”投訴熱線,積極引導社會各界支持和參與整治活動。

(二)自行整改階段(8月22日—9月20日)。組織相關人員上門對違法佔地及私搭亂建違法建設主體宣講政策法規,努力做通其思想工作,引導違法建設主體自行停工、自行拆除和消除影響。對當事人在接到停工通知書、責令限期自行整改或拆除要求後,認錯態度良好,按照規定立即停工且在期限內自行整改或拆除,並積極消除不良影響的,可以酌情從輕或減輕處罰。自行整改後,各鎮、有關部門可以協助其補辦相關手續。

(三)重點整治階段(9月21日—11月30日)。對在限期內未自行整改、態度惡劣,且羣衆反映強烈、社會負面影響較大的違法佔地及私搭亂建違法建設行爲要進行重點整治,堅決依法予以強制停工、查封或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違法收入,並處罰款。對阻擾或煽動老弱病殘阻擾執法人員執法的,辱罵毆打執法人員的`,嚴格按照治安處罰法處理,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對惡意侵佔、損壞國有資產、耕地、林地、河道以及造成水土流失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同時,對典型的案例通過電視、網絡等媒體予以曝光處理。通過集中強制整治活動,達到“預防一批、制止一批、查處一批、拆除一批,震懾一批“的目的,堅決遏制全縣違法佔地及私搭亂建違法建設盲目跟風及瘋狂蔓延的勢頭。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各鎮、各相關單位要嚴格按照整治工作部署,統一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周密部署,精心組織。各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要親自部署,親自調度,及時研究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分管領導要深入一線,靠前指揮,確保各項整治任務順利推進。

(二)明確各自責任,加強相互配合。各鎮要抓好本責任區域內的整治工作。縣綜合執法辦要加強組織協調,抓好督促落實,定期向縣城鎮規劃建設管理領導小組彙報工作進展情況。各責任單位要明確責任,認真履行法定職責,嚴肅查處各類違法建設行爲,同時要加強與相關部門緊密配合,採取“疏堵結合”的方式化解違法建設、私搭亂建違法建設與建房戶確需建房的矛盾,避免年年拆、年年建的惡性循環。

(三)注重整治效果,嚴格落實責任。嚴厲打擊違法佔地及查處私搭亂建違法建設集中整治行動實行統一巡查、統一整治,發現一處,拆除一處,對應拆未拆的違法違章建設,由相關責任人指導、督促當事人拆除,對不積極履行崗位職責,不及時依法處理責任範圍內新發生的違法佔地及私搭亂建違法建設的,要追究其主要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對不積極履行職責、干擾阻擾整治工作的,以及濫用職權、參與或者包庇各類違法違章建設的黨員幹部及公務人員,由監察部門依法依紀進行問責和處理。

(四)鞏固整治成果,建立長效機制。集中整治結束後,各鎮、各相關部門要對集中整治行動成效進行總結驗收,對工作中積極配合的單位和個人進行通報表彰,對推諉扯皮甚至阻撓行動的單位和個人按照黨政紀規定嚴肅處理。縣綜合執法辦要建立日常巡查、部門聯動、過錯責任追究等長效機制,工作進入常態化,對已整治到位的區域加強巡查,對新出現的違法佔地及私搭亂建違法建設堅決扼殺在萌芽階段,嚴防嚴管,嚴防反彈,鞏固專項整治成果。

違法佔用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方案範文 篇7

按照《遼陽市全面開展“城市管理年”活動兩年行動方案(20__-20__年)》(遼市委發〔20__〕7號)和《關於印發<違法建設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遼市委辦發〔20__〕22號)文件要求,現就弓長嶺區開展違法建設專項整治行動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範圍和重點整治任務

(一)整治範圍

在弓長嶺區行政區域內的建設用地上,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未按照規劃許可證規定進行建設的建築物、構築物、設施等(以下簡稱“違法建設”)。

(二)重點整治任務

1、堵塞消防通遒、佔壓市政管線、使用易燃材料建設等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違法建設。

2、擅自佔用規劃確定的道路、廣場、公園、綠地、公交場站、燃氣設施、供熱設施、給水排水設施、公共服務設施等用地的違法建設。

3、居民樓院內擅自侵佔公共場地、公共部位實施的各類私搭亂建、亂圈亂佔。

4、在建違法建設。

二、目標任務

按照“黨政同責、屬地管理、部門聯動、重點突出、控新拆舊、司法保障”原則,用1年左右時間,在全區深入開展違法建設專項整治工作。20xx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違法建設排查認定工作; 20__年3月底前,完成重點整治任務總面積的70%; 20__ 年6月底,全面完成重點整治任務。

三、整治方法及完成時限

(一)既有違法建設拆除工作

採取“邊排查、邊認定、邊拆除”方式,同步推進排查認定、宣傳發動、自拆整改、集中攻堅、檢查驗收、建章立制等6個方面工作。本着“先易後難、拆除爲先”原則,對各方面工作不設啓動時間,只設完成時限,合理利用有限時間,統籌推進,壓茬落實,全力確保違法建設專項整治工作在短時間內取得成效。

1.排查認定。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要以社區(村)爲單位,將社區(村)、規劃、消防部門及各類管線產權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物業公司組成排查工作組,對所有既有違法建設進行摸底排查、鑑別認定,形成包含具體位置、現場照片、建築形式、違建面積、使用性質及相關人信息等信息的數據臺賬。在排查違法建設過程中,要注重調查是否有黨員、非黨公職人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民主黨派代表人士建設或參與建設、佔有或使用情況。完成排查認定後,街道、鄉(鎮)主要領導簽字確認,報區全面開展“城市管理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區綜合執法大隊牽頭、區自然資通分局、區行政審批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農業農村局配合)審覈後,報區政府。區政府複覈後,經區政府主要領導簽字,報市全面開展“城市管理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各案。全部排查認定工作要在20xx年9月底前完成。逾期未完成的由區全面開展“城市管理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向區委、區政府報告,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將分別約談鄉(鎮)街黨政主要負責人。

2.宣傳發動。在排查結束後,區政府統一向全區發佈違法建設整治政策的通告和《致全區居民的公開信》,正式啓動違法建設拆除工作。區全面開展“城市管理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外公佈排查結果,設置熱線電話,徵集羣衆意見。各相關部門、鄉(鎮)街要採取羣衆喜聞樂見的宣傳方式,有效發動轄區居民參與違法建設專項整治行動,爲違法建設排查繼續提供線索,補充排查信息。區宣傳部門在排查認定工作開展過程中,應對違法建設排查認定工作進行全面報道,對典型違法建設進行集中曝光,全方位向社會傳達違法建設危者,營造出全民支持造法建設指除工作的良好氛圍。在20xx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宣傳發動工作。

3.自拆整改。堅持自拆爲主、強拆爲輔的工作思路,高效推動違法建設拆除工作,在啓動抗法程序至強制拆除期間,不間斷開展督促自拆工作。從認定違法建設之日起,督促自拆工作要隨之啓動。街道辦事處,各鄉(鎮)政府要充分發揮基層組織優勢,廣泛動員社區黨員、網格員、樓長等人員,積極發動人民羣衆和違法建設的“左鄰右舍”,想方設法督促違法建設當事人自行拆除違法建設。在排查認定過程中,區全面開展“城市管理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有關單位,運用工商稅務調查、取消社保政策、限制房產交易、納入失信管理等手段,對違法建設當事人(違法建設佔有人)進行懲戒,督促其自行拆除。對違法建設相關人(違法建設建設者、使用者)進行調查,對存在黨員幹部、非黨公職人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建設或參與建設,佔用或使用違法建設的,要第一時間向相關人員管理單位報送情況;對逾期不自行拆除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及取消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身份資格;對當事人同意自行拆除但無力實施的違法建設,由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在取得當事人書面申請後進行助拆,但助拆要嚴格限制次數,並做好評估,優先適用於帶頭拆除違法建設且生活困難的當事人。黨員幹部、非黨公職人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一律自拆,不得助拆。

4.集中攻堅。在違法建設排查認定工作後,由區自然資源分局等相關部門及屬地配合區綜合執法大隊按照法定程序對違法建設下達相關執法文書,確保拆除違法建設具備行政強制執行所需的合法條件,區綜合執法大隊對違法建設實施強制拆險,公安、應急、信訪等部門要全力配合保制拆除工作。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對確定實施強制拆除的違法建設建立強拆臺賬。20__年4月底前,所有重點整治任務中的違法建設要具備強制拆除合法條件,

5.檢查驗收。區全面開展“城市管理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本地區違法建設專項整治行動開展情況實行“排查拆違”雙驗收機制。一方面,要將摸底排查結果向社會公佈,通過熱線電話、公衆微信號等途徑徵求羣衆意見,並組建巡查組,對羣衆上報的不在排查結果中的既有違法建設進行覈實,對確定屬漏報的違法建設上報區委、區政府,區委、區政府將予以追責問責,並責成鄉(鎮)街立即採取行動,履行法律程序實施拆除。如發現漏報涉及違紀問題,立即將問題線索移交紀檢監察部門。另一方面,對本地區重點整治任務完成情況進行驗收,對未完成的相關部門報區委、區政府,由區委、區府主要領導分別約談部門主要負責人,在20xx年10月底前,將摸底排查結果向社會公佈。在20__年8月底前,形成驗收報告,經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審調後、報市委、市政府。

6.建章立制。區全面開展“城市管理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牽頭研究違法建設方面存在的歷史遺留問題,20__年8月底前制定出在我區實行違法建設清零的系統方案,確保爲後續違法建設拆除工作提供保障。區綜合機法大隊會同鄉(鎮)街要制定常態化的違法建設管控機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已拆除的違法建設反彈,並堅決杜絕發生新的各類違法建設,自20__年1月起,區政府開始實施違法建設管控常態化工作機制。在20__年6月底前,完成對剩餘違法建設實施強制拆除的法定程序履行準備工作,爲執行強制拆除工作打好基礎。

(二)在建違法建設查處工作

對於在建的所有類型違法建設,嚴格實行“零容忍”制度,一經發現,堅決將其遏制在萌芽狀態,第一時間實施拆除,實現“嚴打擊、停增長”,全面彰顯我區打擊違法建設的決心和能力,爲拆除既有違法建設帶好頭。

各鄉(鎮)街、社區(村)要發揮網格員作用,區綜合執法大隊要充分利用智慧城管平臺作用,及時發現新生違法建設行爲,及時上報到區全面開展城市管理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區綜合執法大隊牽頭),由其牽頭迅速啓動法定程序優先予以拆除。

凡發現行動啓動之日後的新生違法建設,區委組織部、區紀委監委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決不姑息。同時,迅速啓動法定程序優先予以拆除。

四、職責分工

區全面開展“城市管理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區綜合執法大隊牽頭)負責區違法建設專項整治工作組日常工作,對造法建設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組織指導、協調調度,監督考覈。

(一)拆違行動方面

各鄉(鎮)街是違法建議整治工作的責任主體,黨政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區全面開展城市管理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區綜合執法大隊牽頭)要建立完善違法建設治理工作指揮協調機制,統籌組織、調度、推進轄區內的整治工作。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積極發揮統籌協調作用,組織、協調轄區內違法建設摸底排查及防控、查處、拆除等工作。

區委宣傳部負責按照相關職能部門提供的新聞線索和素材,指導新聞媒體做好宣傳報道工作。

區自然資源分局負責對違法建設的鑑別認定工作。

區營商局(區行政審批局)負責配合區自然資源分局對違法建設的鑑別認定工作。

區應急局負責配合區政府,協調消防救援機構、公安機關基層單位對堵塞消防通道的違法建設的鑑別認定工作。

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綜合執法大隊負責配合鄉(鎮)街道對佔用綠化區域、壓佔市政管線的違法建設的鑑別認定工作;對自行拆除或強制拆除違法建設後的場地進行綠化、硬化和設置便民設施。

(二)配合保障方面

區委政法委負責協調公檢法部門全力配合區政府拆除違法建設。

區法院負責對接同級法院或上級法院對拆除違法建設工作中出現的涉法涉訴問題做好法律解答,對拆除違法建設訴訟案件依法審理。

區公安分局負責保障執法人員及工作人員在執法過程中人身安全受到不法侵害時,及時出警查處,並配合黨委政府及信訪部門做好社會維穩工作。

區司法局負責強制拆除違法建設工作的法律指導、行政複議等工作。

區財政局負責提供整治行動經費保障。

區信訪局負責整治行動中接待信訪羣衆和協調調度工作。

區供電、供水、供氣、供熱等企事業單位應當按照法定職責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三)督促問責方面

區委組織部、區委統戰部負責教育引導有違法建設行爲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自行拆除違法建設。結合換屆選舉,取消拒不實施自行拆除違法建設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提名資格。人大機關和政協機關相關部門做好配合工作。對有違法建設行爲且不按要求自拆的黨員幹部,相關職能部門應提交認定的.事實及違法違規線索,按幹部管理權限,由其任免

機關或區紀委監委依規依紀依法處理。

區紀委監委負貴對全區違法建設整治工作中違紀行爲依規依紀進行問責。

區發改局負貴將造法建設情節嚴重的當事人納入誠信懲戒體系,按照有關規定實施信用懲戒。

區住建局(不動產登記中心)負責對附有違法建設的房產限制交易。

區人社局負責對存在違法建設行爲且不自行拆除的行政編制以外公職人員,依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區營商局(區行政審批局)負責對存在違法建設的企業停止審批工作。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對存在違法建設的商戶停止審批工作;負責依法配合對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被認定爲違法建設,將實施強制拆除的,責令限期辦理(經營場所)變更登記,或督促、引導經營者辦理註銷登記。

區民政局負責對存在違法建設行爲且不自行拆除的社會組織,按照業務主管單位意見進行後續處理直至撤銷其登記;對存在違法建設行爲且不自行拆除的當事人,暫緩受理臨時救助。

區稅務局負責對整治行動中發現的稅務案件進行跟踩檢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開展違法建設專項整治行動是改善城市環境、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塑造城市文明形象的一項重要舉措。區全面開展“城市管理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每月召開一次工作點評會,聽取各成員單位工作彙報,研究解決難點問題,提出具體工作要求。各成員單位要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實行“一把手”負責制,按照各自職能,全力配合區政府做好違法建設拆除工作。各級黨員領導幹部要站在講政治的高度,做到“不干預、不阻礙、不縱容”。

(二)落實責任。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作爲拆除違法建設工作的責任主體、信訪主體、維穩主體,要按照“項目化標準、工程化推進、臺賬式管理”總體要求,建立工作臺賬,實行銷號管理,做到拆除一片、清理一片、美化一片、鞏固一片,各鄉鎮街道要出臺本轄區的違法建設治理方案,並充分徵各方意見,提前公示,加強溝通協調,爭取羣衆理解支持,減少治理工作阻力。依法和諧、安全有序推進違法建設整治,遇到重大問題及時研究,依法依規妥善處置。

(三)強勢宣傳。要製作違法建設專項整治行動發動宣傳視頻和標語,在各類大中型廣告顯示屏、企事業單位LED顯示屏循環播放。組織各新聞媒體開設專題、專欄,利用網絡自媒體,對整治工作全程跟蹤報道。各鄉(鎮)街道、區直有關部門要採取多種形式,充分利用自有宣傳渠道開展大力宣傳,贏得廣大市民支持和理解,努力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和參與的良好氛圍。

(四)示範引領。黨員幹部、非黨公職人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有關方面人士必須深刻認識違法建設專項整治行動的重要性,積極發揮帶頭示範作用,自覺主動拆除本人建設或參與建設、佔有或使用的違法建設。上述人員管理單位、組織要落實管理職責,督促相關人員在20xx年10月30日前履行自拆義務。所有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都要實行違法建設零報告和承諾制度,如實填寫“違法建設報告表”和簽訂“違法建設整治承諾書”,報告表及承諾書由本單位人事管理部門保存,形成情況彙總報區全面開展城市管理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五)責任追究。各鄉 (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直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責任,區委、區政府建立責任迫完制度,對工作中不執行或執行不力等推諉,扯皮,不作爲、慢作爲的黨員幹部依法、依規、依紀問責。對黨員幹部不按規定時限完成拆除違法建設或自拆不達標的,謊報、瞞報、拒報建設的,干擾、阻撓、抗拒或煽動他人干擾、阻撓、抗拒有關部門依法執行公務的,由區組織部、人社局按照幹部管理權限,依照有關規定追究行政責任、給予組織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對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有關方面代表人士有上述行爲的,換屆選舉時不予提名。

違法佔用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方案範文 篇8

爲統籌做好全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監督工作,按照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和省委、市委和縣委決策部署,立足紀檢監察機關職責,制定以下專項監督工作方案。

一、目標任務

堅持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到哪裏、政治監督就跟進到哪裏,把整治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作爲全縣紀檢監察機關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踐行“兩個維護”的具體檢驗,充分發揮監督保障執行、促進完善發展作用,以人民爲中心,統籌問題整改與問責追究,立足監督的再監督,嚴格按照三個步驟,聚焦三個關鍵點,跟進監督、精準監督、全程監督,推動黨中央和省委、市委、縣委關於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的決策部署落到實處。

二、監督檢查重點問題

重點監督檢査三個方面11項重點內容。

(一)專項整治履職盡責不力問題

1、各鄉鎮黨委和政府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市委和縣委關於專項整治的重大決策部署態度不堅決、工作不紮實、敷衍應付等問題。

2、相關職能部門履行監管責任不力,對遏制增量指導督促不夠,不能按期保質完成清理整治任務。特別要緊盯自然資源、農業農村等部門,是否把握好時間節點,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推動徹底解決問題。

3、紀檢監察機關推動主體責任和監督監管責任一貫到底不力。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存在的腐敗和作風突出問題監督檢査不夠,該發現的問題沒有發現,發現問題不查處、不問責或者執紀問責失之於寬鬆軟等問題。

(二)農村亂佔耕地建房領域腐敗問題

4、各鄉鎮黨委和政府以及職能部門包庇縱容、失職瀆職導致耕地流失的問題。

5、領導幹部以權謀私和爲利益集團謀私利等嚴重侵害羣衆利益問題。

6、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背後的濫用職權、利益交換、收受賄賂等腐敗問題。

7、專項整治期間頂風亂佔耕地亂建違建問題。

(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

8、專項整治工作過程中搞形式、走過場,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虛假調研和虛假整改以及加重基層不必要負擔等行爲。

9、專項整治工作不務實,不從實際出發,搞一刀切。

10、專項整治工作中不切實際編材料、填報表、搞檢查等問題。

11、工作中推誘扯皮,不作爲、慢作爲、亂作爲等問題。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強化組織保障。縣紀委監委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全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間題監督工作,負責督促本級黨委政府壓實主體責任,加強監督執紀問責和監督調查處置,推動協助職責和監督責任貫通協同、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一貫到底。紀委機關相關內設機構要緊密配合,各負其責,做好統籌協調、監督檢查、線索處置、案件核査、通報曝光等工作。

(二)健全協調協作機制。建立健全與自然資源、農業農村、法院等專項整治相關職能部門的溝通協作機制,加強信息互通、線索移交、成果共享等。強化紀律監督、監察監督、派駐監督、巡察監督的統籌銜接,增強監督工作協同性有效性,形成強大工作合力。

(三)多渠道收集問題線索。發揮信訪主渠道作用,在做好來信、來訪、來電等常規信訪舉報的同時,充分利用互

聯網、手機客戶端、微信等現代科技手段,爲羣衆提供更方便、更快捷的信訪舉報途徑。督促有關職能部門及時移送在整治中發現的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加強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線索的處置工作,優先研判處置專項治理、巡視巡察、專項審計等工作中發現的問題線索,對重大典型問題要提級督辦。

(四)加強重點監督檢查。按照專項整治確定的三個步驟及四個明確要求,分階段開展專項監督檢查,對問題反映比較集中或者工作推進不力的鄉鎮,深入一線進行督查,有針對性地“解剖麻雀”。針對各地情況不同、問題各異的實際,既要加強面上統一部署和要求,又要鼓勵鄉鎮紀委監察室因地制宜開展工作,做到對症下藥、靶向監督。

(五)做好工作信息報送。各鄉鎮紀委監察室每月向縣紀委監委報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基礎數據及典型案例,每季度報送督辦情況,每半年報送工作總結,對開展的集中整治、明察暗訪等情兄要及時報送。相關派駐紀檢監察組對開展的監督執紀問責工作情況也要及時報送信息。

(六)做深做實“後半篇文章”。及時通報曝光査處的典型案件,深入剖析違紀違法案件規律,推動以案促改、以案促建。深入分析本地區在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方面責任落實、監督管理、制度執行、作風建設等突出問題,督促鄉鎮黨委、政府和有關職能部門舉一反三、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建立管根本、利長遠、重實效的長效機制。

四、工作步驟

從今年3月起至20xx年底,在堅決遏制新增問題同時,用大約3年時間,基本完成專項整治監督工作,按照“動員調研摸底”“地方整治”“檢查複覈長效監管”思路分三個階段開展監督工作。

(一)調研摸底階段(20xx年12月底前)。紀檢監察機關要以先遇制增量、再逐步消化存量的思路開展監督,將監督推動調研摸排作爲今年工作重點,按照《大同市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實施方案》,督促推動各鄉鎮各部門先搞清情況、摸清底數,然後分類研究,區別施策,分步實施。要督促本級黨委政府,進一步明確清理範圍、整治標準、整治時限和工作要求,壓實屬地管理主體責任,督促相關職能部門及時梳理彙總全縣摸底排查數據,建立問題線索臺賬、工作臺賬,全面掌握全縣摸底排查情況。

(二)全面推進整治階段(20xx年至20xx年上半年)。

在全面推進整治階段,紀檢監察機關要督促本級黨委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對經過努力可以解決的問題,要倒排工期,明確時限,逐一銷號;要開展專項監督檢查,對整治不到位和羣衆反映強烈的重點區域、重點問題進行督導問責;要敢於觸及深層次的矛盾,從嚴從快集中查處一批典型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尤其是專項整治期間頂風違紀、不收斂不收手的案件。

(三)複覈長效監管階段(20xx年下半年)。紀檢監察機關要督促本級黨委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針對專項整治中暴露出來的突出問題、薄弱環節、制度漏洞和工作短板,注重在源頭治理、效能提升、制度糾偏上下功夫,建立健全長效監管機制,強化永久基本農田用途特殊管制措施,嚴厲打擊農村違法亂佔耕地建房、違法違規佔用、破壞耕地行爲,堅決防止農村違法亂佔耕地建房反彈回潮以及違法行爲蔓延等問題。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紀檢監察機關要貫通學習領會整治“大棚房”問題、違建別墅問題、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等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從政治的高度認識專項整治的重要意義,切實增強責任感、使命感,強化對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落實情況的政治監督,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決不允許落實中央決策部署陽奉陰違、自行其是,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決不允許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二)準確把握政策。嚴格把握政策界限,統一執紀尺度、平衡處理標準,防止簡單化、“一刀切”,防止侵害羣衆利益。綜合考慮問題產生的歷史原因、現實狀況和社會危害

等因素,客觀公正、審慎穩妥作出處置,以糾正整改爲主,鼓勵自查自糾,以查定則、以責促改、以改定處,統籌問題整改與問責追責。堅持依規依紀依法,在情況的精準、過程的精準和結果的高質量上下功夫,精準落實“三個區分開來”精準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努力實現政治效果、紀法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三)嚴防形式主義。專項整治要堅持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地穩妥推進,把握好工作的節奏,要把情況摸準,把問題搞清。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能立即整改的問題,要立查立改、即知即改,對一時解決不了的,要制定目標,盯住不放,持續整改。堅決防止脫離實際、報假賬花賬、虎頭蛇尾等苗頭性傾向性問題。

違法佔用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方案範文 篇9

爲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全面查清全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底數,根據貴州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印發的通知》(黔農房整治〔20xx〕1號)、市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印發的通知》(遵農房整治〔20xx〕3號)要求,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摸排,查清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底數,建立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重點查清強佔多佔、非法出售等惡意佔用耕地建房情況,爲分步整治、分類處置存量問題奠定基礎。同時,找準農村宅基地管理薄弱環節,規範農村建房審批和管理,保障農民合理的建房需求。

二、組織領導

爲保證我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有序推進,特成立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及分組職責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於花秋鎮自然資源所,馬駒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馮江天、陳東、楊文華、孫朝玉同志負責具體辦公,統籌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摸排工作的培訓指導,幫助解決在摸排工作中遇到的政策、技術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立業務指導、排查摸底、督導三個專班,負責督促指導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過程中涉及的各項工作。

(一)業務指導專班

組長:婁雲鵬

副組長:鄭波、黃鏡

成員:馬駒、馮江天、陳東、楊文華、孫朝玉

職責:負責對全鎮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釆集APP及有關政策進行培訓、問題解答,及時提供與摸排有關的基礎資料,對釆集員採集的信息進行查看並提出修改意見,收集處理上報全鎮的各種數據資料。

(二)排查摸底專班

組長:各掛村領導

副組長:各村(社區)黨(總)支部書記

成員:各村幹部、鎮採集員,具體見附件1。

職責:負責組織村幹部和鎮採集員,尤其是對手機APP操作熟練、熟悉村組情況、責任心強的幹部參與信息採集,要將圖斑、地塊、區域分解到人。鎮村幹部相互配合,統籌推進,倒排工期,按要求完成本轄區亂佔耕地建房的摸排任務,及時上報摸排數據。

(三)督導工作專班

組長:曹幫勇

成員:曾凌鬆、劉嬋

職責:負責督導督查各村、各部門按時據實開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定期向領導小組彙報督查情況。

三、工作任務

按照國家和省市縣統一部署,查清我鎮農村違法佔地底數,重點是20xx年1月1日以來全鎮農村違法佔用耕地建房涉及的用地情況,房屋建設、使用和非法出售(租)情況,規劃情況,處罰情況等,建立分類清楚、要素完整、內容準確的工作臺賬。

四、時間安排

此次摸排按三個階段開展:

(一)數據採集(20xx年9月27日至10月17日)

鎮自然資源所和農業服務中心將各村圖斑數量以及圖斑圖紙下發給各村,各村(社區)聯合鎮級採集員開展外業摸排、基本信息填報和公示,確保數據完整、真實。

(二)數據審覈(20xx年10月18日)

各村(社區)通過匯交平臺向鎮領導辦公室匯交初步摸排成果數據,同步提交“雙簽字”(村黨(總)支部書記和掛村領導)紙質摸排成果。

自然資源所、農業服務中心按照單位職責分工,將審覈成果數據經主要負責同志簽字後提交鎮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最終成果上報(20xx年10月19日)

鎮、村以內業審覈、外業抽查方式開展覈實糾正。各村(社區)將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摸排情況及分類處置建議經村(社區)村黨(總)支部書記和掛村領導“雙簽字”後報鎮領導小組辦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責任,細化工作任務

實行掛村領導包村,在編幹部包圖斑和房屋(建、構築物)的方式開展外業摸排,將摸排任務落實到人。摸排成果形成由村→鎮級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雙簽字”負責機制,把工作做細做實。要特別注意工作方式方法,不能把農民推到工作的對立面,確保整治工作平穩有序推進。

(二)強化宣傳,營造良好氛圍

各村(社區),相關部門要採取措施,廣泛宣傳,使廣大幹部羣衆充分認識保護耕地、保障糧食安全的極端重要性,支持和擁護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要以此次摸底調查工作爲契機,發揮調查人員進村入戶的宣傳作用,採取多種渠道和方式,加大耕地保護、農村宅基地、村民住宅規劃建設管理法律法規的宣傳。向社會廣泛公告、宣傳“八不準”和“十個一律”等相關規定。鎮級設立舉報電話,各村(社區)均要分別設立舉報電話,接受廣大民衆和媒體的監督。

(三)倒排工期,確保按時完成

各村(社區)在摸排中,要做好摸排計劃,根據本村(社區)圖斑數量,實行網格化包保,責任到人,排好倒排工期,確保節前完成50%,10月17號前各村(社區)全面完成外業摸排工作,18號前內業審覈全部完成,19號將我鎮數據上傳縣農房辦。

(四)加強督查,確保成果質量

自然資源所、農業服務中心等部門要加強對各村(社區)摸排工作的指導,發現問題要及時研究解決。各村(社區)在摸排中,要加強數據管理,對涉密數據和成果,只能採取紙質填報,嚴禁使用網絡傳輸和使用手機APP平臺提交。全鎮摸排工作全程接受紀委監委的監督,對摸排工作中出現的違法違規行爲,將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追責問責。

違法佔用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方案範文 篇10

爲提升城市人居環境,創建文明城鎮,規範寶昌鎮建成區管理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物業管理條例》《城鄉規劃條例》《城市綠化管理辦法》《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城市容貌標準》(GB50449—20__)等相關規定,結合我旗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認真落實自治區黨委、政府和盟委、行署關於城市建設工作的有關部署和要求,堅持“政府組織、部門協調、屬地管理、全民參與、科學治理、社會監督”的原則,着力改善城市人居環境,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加快創建自治區文明城鎮步伐,不斷提高我旗人居環境質量、人民生活質量和城鎮綜合競爭力。

二、工作目標

以整治羣衆反映強烈的住宅小區和街巷私搭亂建爲突破,進一步發揮日常巡查、物業管理及羣衆監督舉報和集中強制拆除相結合的機制,全面推進住宅小區和街巷私搭亂建整治工作,嚴厲打擊各類私搭亂建違法行爲,實現遏制增量、遞減存量,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三、整治時限

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2月30日。

四、整治範圍

太僕寺旗寶昌鎮各社區、菜園村及工業園區內。

五、組織機構

爲全面推動整治工作,特成立太僕寺旗私搭亂建清理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如下:

組長:陳豔豹旗委副書記、政府旗長

副組長:靳永河旗委常委、政府常務副旗長

成員:李樹宏自然資源局局長

王海江住建局局長

楊寶軍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

孟福軍交通運輸局局長

呂萬明園區綜合服務中心主任

張海公安局副局長

李琛法院副院長

張彥飛檢察院副檢察長

左志國寶昌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旗自然資源局,辦公室主任由李樹宏同志兼任。爲切實加大對亂搭亂建整治工作的力度,進行全方位、無死角巡查管控,保證私搭亂建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實效,特在旗私搭亂建清理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下設集中清理整治工作專班,組成人員名單如下:

組長:靳永河旗委常委、政府常務副旗長

副組長:翟建軍自然資源局副局長

袁淑梅住建局副局長

王強城管局副局長

張海濤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張海公安局副局長

苑俊傑園區綜合服務中心副主任

劉陽法院警務辦主任

劉麗娜檢察院第二檢察部主任

楊曉輝寶昌鎮副鎮長

成員:孫麗忠自然資源局綜合執法大隊隊長

瀋海濤住建局城鄉技術服務中心副主任

薛志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監察隊隊長

白慧鵬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隊長

楊志利園區綜合服務中心項目建設服務股股長

肖忠新華派出所所長

劉曉雷常青派出所所長

趙愛法院執行局副局長

王彪檢察院第二檢察部副主任

許寶童寶昌鎮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

五、整治內容

1.工業園區內所有未經批准不符合園區規劃私搭亂建的建築物、構築物及其他建築附屬設施的,由政府公告責令限期拆除或清除、恢復原貌;逾期未拆除、清除的,依法予以強制拆除、清除,拆除費用由業主承擔。

2.佔用小區公共空間(含公共通道、消防通道、人行步道等)、公共綠地修建建築物、構築物、種植其他草木,或對公共綠地進行硬化鋪裝的,由政府公告責令限期拆除或清除、恢復原貌;逾期未拆除、清除的,依法予以強制拆除、清除,拆除費用由業主承擔。

3.在建築物頂樓、轉換層平臺或在一樓房屋主體外牆、車庫門前的`公共區域搭建鋼架結構、磚混結構建築物、構築物的,由政府公告責令限期拆除;逾期未拆除的,依法予以強制拆除,拆除費用由業主承擔。

4.在各街巷兩側主體建築物外搭建鋼架、彩鋼、磚混建築物、構築物的,由政府公告責令限期拆除或清除、恢復原貌,逾期未拆除的,依法予以強制拆除,拆除費用由業主承擔。

5.在房屋外或露臺(陽臺)上搭建陽光房及其他建築物、構築物,不符合城市容貌標準,影響原建築風格的,責令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的規定予以沒收,並處工程造價10%以下罰款,沒收的實物按《罰沒財物管理辦法》進行處置。

六、工作步驟

(一)自查摸排階段(20xx年11月1日—20__年6月30日)

旗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住建局、自然資源局對照清理整治內容,對寶昌鎮範圍進行拉網式排查,全面摸清底數、分類登記,務必做到底數清、情況明、數據準。對排查出來的私搭亂建行爲建立臺賬,同時設立舉報電話受理廣大羣衆對私搭亂建的投訴舉報。

(二)集中整治階段(20__年6月30日—8月30日)

旗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住建局、自然資源局按照摸排臺賬逐項問題進行事前告知、限期自行拆除,並逐一張貼或送達《太僕寺旗人民政府關於拆除違章建築物的公告》,嚴格做好執法過程記錄及公文送達程序。做到依法、依規、公平、公開、公正,按照相關的法律規定,集中清理整治一批。

(三)集中拆除階段(20__年9月1日—12月30日)

針對集中整治階段期間,未主動拆除或清除、恢復原貌的各類違法違規、私搭亂建等違法行爲由公檢法及相關單位組成清理整治組,進行集中清理整治。集中清理整治期間,切實做到整治清理一片、完善提高一片、長效鞏固一片。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寶昌鎮及各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私搭亂建整治工作,按照方案的統一部署,周密安排、精心組織,全面、快速、有效推進工作的開展。整治期間各責任單位要抽調專人蔘與,確保清理整治工作落到實處。

(二)大力宣傳,營造氛圍。寶昌鎮及各相關單位要開展巡迴宣傳,利用電視、廣播、報紙、網絡等新聞媒體,積極向羣衆宣傳開展私搭亂建集中整治工作的重大意義,公佈投訴舉報熱線電話,鼓勵羣衆積極舉報私搭亂建行爲,對私搭亂建行爲進行曝光,逐步形成不敢建、不能建、不想建的法律意識和人人監督、人人負責的良好法治社會氛圍。

(三)嚴格監督,目標考覈。將私搭亂建清理整治工作納入各相關單位、寶昌鎮及各社區(街道)年度績效考覈的範疇。

違法佔用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方案範文 篇11

一、總體目標

提高政治站位,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充分認識耕地保護的極端重要性和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的緊迫性,既保障好農民的合理建房需求,又要採取措施,強化監管,堅持遏制亂象,要依法依規,分類處置,重點整治強佔多佔、非法出售等惡劣佔地建房行爲,切實加強領導,全力做好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堅決守住耕地紅線。

二、宣傳內容

(一)宣傳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結合工作實際,深入學習貫徹7月3日、7月13日中央、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和7月22日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專題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大對整治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的宣傳力度,向社會廣泛公告、宣傳基本農田“五不準”、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十個一律”等相關規定,讓老百姓充分認識到亂佔耕地建房的嚴重性和危害性。

(二)提高人民羣衆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知曉度。結合我縣具體情況,大力宣傳各類有關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不斷提高人民羣衆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知曉度。

(三)加強對耕地保護的相關法律法規宣傳。

加強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宣傳。

三、宣傳方式

(一)媒體宣傳

1.新聞媒體集中宣傳。藉助電視媒體、廣播等媒體播放宣傳內容,展示整治過程、整治成果的專題、專刊,動態報道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典型案例。

2.縣級通報。通過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定期督查通報,召開會議,大力宣傳整治過程的做法、措施。

(二)社會宣傳

1.各部門、各鄉鎮(街道)要及時更新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宣傳欄,利用滾動屏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相關宣傳內容。

2.各鄉鎮(街道)的主幹道、重要節點、戶外廣場等場所設置宣傳標識、標語,張貼戶外宣傳海報營造濃厚的整治氛圍。

3.各鄉鎮(街道)利用趕集日設立諮詢臺和展示宣傳展板,發放有關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宣傳內容的資料。

4.各鄉鎮(街道)充分發揮基層幹部作用,進村入戶發放宣傳小冊,利用櫥窗、黑板報、宣傳牆、宣傳欄等進行宣傳,提高羣衆的知曉率。

(三)文化宣傳

開展文藝進社區(下村)活動。組織轄區各類文藝團隊,創作以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爲主題的文藝節目進行演出宣傳。

(四)教育宣傳

1.在全縣中國小宣傳有關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宣傳內容,播放宣傳短片;利用校園廣播、宣傳板報等陣地開展豐富多彩的宣傳教育活動。

2.在學校開展挑戰基本農田“五不準”、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和“十個一律”背誦等活動,擴大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宣傳的覆蓋面。

四、宣傳報送流程

各部門、各鄉鎮(街道)要嚴格按照本方案的工作要求,在宣傳工作中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及時反饋、及時制止,構成違建及時移交執法部門依法查處,把當月開展工作情況製作臺賬,彙總後於每個月28號前將工作情況上報黎平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便準確掌握和分析研究。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強組織領導

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要把整治工作作爲當前重要政治任務,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抓實、抓細、抓出成效。各鄉鎮(街道)、各部門也要組織專門人員來抓,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完成工作任務。

(二)認真策劃

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要根據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目標任務,結合各自的職能和實際情況,認真制定宣傳計劃,精心策劃組織本轄區、本單位的宣傳工作。

(三)積極協調配合。

各鄉鎮(街道)、各部門一定要高度重視本部門、本轄區工作領域範圍亂佔耕地建房的有關問題。要以“零容忍”的態度依法嚴肅處理,該拆除的要拆除,該沒收的要沒收,該復耕的要限期恢復耕種條件,該追究責任的要追究責任,做到“早發現、早制止、嚴查處”,嚴肅追究監管不力、失職瀆職、不作爲、亂作爲問題,堅決守住耕地保護紅線。要相互溝通聯繫、做到上下聯動、協調配合,保障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穩妥有力有序有效推進。

(四)周密考慮部署。

1、集中力量對轄區內亂佔耕地建房問題開展全覆蓋、拉網式排查清理,在摸清底數、掌握情況的基礎上,根據佔地性質、佔地人羣等情況分類施策,既要保障好農民合理建房需求,又要重點整治強佔、多佔、非法出售、惡意佔地等行爲。

2、要認真總結大棚房整治、違建別墅整治經驗教訓,健全預防預警、綜合整治等長效機制,抓住問題根本,實施長期監管,爲整治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工作提供參考借鑑。

3、要加強政策研究,深入學習有關政策要求,積極爭取上級部門工作指導,吃透摸準工作方向,研究出臺相關工作流程步驟,實行疏堵結合,爲順利開展整治、宣傳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以紮實的行動確保黨中央、省、州、縣的決策部署落到實處。

(五)增強宣傳效果。

要做好宣傳發動,加強思想工作預熱,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要將其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持續推進,重點向農村廣大幹部、羣衆進行廣泛深入宣傳教育,教育農村幹部、羣衆正確處理個人和集體的關係、眼前利益和長遠利益的關係,決不允許任何個人和單位亂佔濫用耕地。

(六)加強宣傳保障。

該項宣傳工作尤爲重要,各鄉鎮(街道)、各部門一定要高度重視,將該項工作作爲首要任務來抓好落實,在宣傳工作中確保做到“三保障”交通工具有保障、宣傳經費有保障、工作專班有保障。

違法佔用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方案範文 篇12

根據縣委 、縣政府決定開展爲期一個月的農村亂佔耕地違法建房專項清理整治“攻堅月”行動及會議精神,結合我鎮實際情況,依法依規對全鎮20xx年1月1日以來的農村建房行爲進行專項 清理行動,堅決遏制亂佔耕地建房的不法行爲、不良傾向和發展趨勢。經黨委政府決定特制定本方案,請各村嚴格執行。

一、指導思想

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防止“非糧化”,切實守住耕地紅線,保障糧食安全,維護農民利益,爲建設我縣的“一區三地、紅色通江 ”提供支撐和保障。

二、組織領導

爲切實抓好落實農村亂佔耕地違法建房專項清理整治“攻堅月”行動落實落地,我鎮併成立了以黨委書記、鎮長爲組長,分管領導爲副組長,以各村的聯村領導、農業綜合服務中心主任、綜合行政執法辦主任、副主任、各村村支部書記爲成員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農業綜合服務中心,由分管領導具體負責組織協調農村亂佔耕地違法建房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工作。

三、目標任務

堅持“八不準”“七個堅決”和“六個嚴禁 ”,各村要對我鎮20xx年1月1日以來的所有農村建房行爲進行一次拉網式全面排查,分類建立臺賬, 嚴厲打擊農村亂佔耕地違法建房行爲。一 是對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7月3日的農村違法建房行爲進行專項清 理。其中因歷史原因造成的違法違規亂佔亂建行爲,各村負責清理工作,並將清理結 果報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因事施策,協助完善用地審批等相關 手續。二是對20xx年7月3日以來的新增違法建房行爲,按照“三個 凡是 ”(即 凡是建房審批手續不全的一律堅決予以查 處、凡是 雖然 取得建房審批手續,但超過建房最後期限的一律堅決予以查處、凡是頂風 作案的一律堅決予以查處),採取鐵的手腕,分類建立臺賬,一件 一件依法依規處理,絕不姑息。

四、實施步驟

(一)清理排 查階段(10 月 20 日— 10 月 31 日)

各村組織專人對本轄區內佔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強佔多佔耕地建房、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巧立名目違法佔用耕地建房、違反“一戶一宅”規定佔用耕地建房、非法出售佔用耕地建的房屋 、違法審批佔用 耕地建房等情況進行拉網式排查,分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7月3日、20xx年7月3日至今兩個階段,分別建立清理排查登記臺賬,於11月1日前報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處。

(二)集中整治階段(11月1日—11月5日)

各村根據排查情況,分類建立問題排查移交清單,明確整改措施,紮實開展整治工作,逐一銷號,於11月5日前報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處。

一是佔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強佔多佔耕地建房、買賣(流轉)耕地建房、20xx年7月3日以後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等必須拆除;二是以“鄉村振興”“美麗村”“新農村建設”“設施農業”“易地搬遷”等巧立名目,未依法辦理審批手續的必須拆除。三是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予住宅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符合“一戶一宅”的,各村應組織完善手續;“一戶多宅”情況要及時收回宅基地。四是違法佔用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特別是耕地建的房屋屬於違法建築,相關買賣不受法律保護,不得辦理不動產登記。五是農用地轉非農用地等用地審批,由相關單位依照法定權限及法定程序審批。六是對20xx年7月3日以後出現的違法審批佔用耕地建房的,及時收回無效批准手續,並對相關人員嚴肅追責。

(三)檢查複覈階段(11月5日—11月20日)

我鎮將組織相關部門成立檢查組,對各村摸排及整改情況進行抽查。對摸排不精準、整改不落實的村,進行通報處理,涉及違規違紀的移送鎮紀委嚴肅查處。各村要及時收集掌握農村宅基地使用、農房建設施工等情況,對違法違規行爲做到早發現、早制止、早報告、早查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村要提高政治站位,嚴格落實主體責任,成立工作專班,制定工作方案,壓實責任,明確誰負責、誰分管、誰摸排、誰整改。整改措施要具體到違法建房戶,根據每戶具體情況拿出整改措施、責任人、整改時限,確保工作實效。

(二)加強協調,嚴厲打擊。鎮級各牽頭部門要主動對接各村,實時掌握工作進展,嚴格工作流程。對發現的違法建房線索,按照相關規定,依法從嚴快處,該制止的必須制止,該拆除的必須拆除。對涉嫌公職人員違規批地、用地等情況,一案雙查、頂格處理。

(三)加強保障,長效運行。各村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認識到農村亂佔耕地建房的危害性。落實至少1名專職人員負責此項工作 。

違法佔用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方案範文 篇13

一、出臺背景

爲貫徹落實對堅決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蔓延勢頭重要精神,嚴守耕地紅線,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全力整治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既採取措施,強化監管,又保障農民合理建房用地需求。

二、政策依據

《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農村土地承包法》、《關於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自然資發〔20__〕127號)等文件規定。

三、主要內容

(一)整治範圍。根據市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整治分類處置工作要求,納入分類處置工作範圍的爲住宅類、產業類、公共服務類三類農村建房。

住宅類(包括單戶住宅和多戶住宅):單戶住宅是指一戶一棟的村民住宅,多戶住宅是指一棟房屋由多戶人居住的農村村民住宅。

產業類:包括農產品加工點、工業生產用房、商業用房、旅遊用房、倉儲物流用房等。

公共管理服務類:指農村用於公共服務的房屋,包括“兩委”辦公用房,機關單位辦公用房,學校、幼兒園等教育設施,敬老院等養老服務設施,圖書館、閱覽室、禮堂及已硬化的公共廣場等文化娛樂實施,衛生站、垃圾處理站、公共廁所等醫療衛生設施,祠堂、寺廟、教堂等設施。

(二)整治措施。

住宅類:一是對符合“一戶一宅”政策、符合分戶條件且在規定宅基地標準內的農村居民住宅,佔用耕地建住宅的,按照《農業農村部自然資源部關於規範宅基地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雲農經發〔20__]5號)文件要求,由農業農村部門完善用地手續;二是對超出宅基地標準,超出面積較小的建議鼓勵自行整改拆除;三是對於惡意侵佔的情況,堅決拆除;四是對於不符合規劃或者涉及佔用永久基本農田的,一律拆除復墾。產業類:一是對符合設施農用地政策實屬農用地管理(不佔基本農田)的,由各鄉鎮完善備案手續;二是對違反農村建房“八不準”、“農地非農化”建設經營性建築的,按照“土地管理法”相關法律法規依法進行查處,拆除違法建築並復墾到位。對20__年7月3日後新增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零容忍”,實現“零新增”,發現一起堅決查處一起;三是對於重點項目等違法用地項目,由項目行業主管部門會同鄉(鎮)人民政府、農場社區制定整改計劃和整改措施,協調建設用地指標、佔補平衡等要素,統籌安排完善用地手續和違法用地項目,按照“先查處、再完善”的.原則。

公共管理服務類:一是土地現狀和規劃都爲建設用地的公共設施,按要求完善用地手續;二是違法建設的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由村集體組織負責整改,未在規定期限內處置到位的,由市自然資源局立案查處,並交由相關部門對村集體組織負責人進行問責。

四、文件執行範圍和有效期限

執行範圍爲景洪市轄區內的住宅類、產業類、公共管理服務類亂佔耕地建房行爲;有效期限爲文件印發之日至20__年12月25日止。

五、什麼是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

一是不準佔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二是不準強佔多佔耕地建房;三是不準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四是不準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五是不準巧立名目違法佔用耕地建房;六是不準違反“一戶一宅”規定佔用耕地建房;七是不準非法出售佔用耕地建的房屋;八是不準違法審批佔用耕地建房。

需要注意的是,《通知》規定了不準亂佔耕地建房的8種情形,並不意味着沒有列入的行爲就是允許的。對“八不準”未涵蓋的其他農村亂佔耕地行爲,也要依法依規予以嚴厲打擊。

違法佔用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方案範文 篇14

爲有效推進我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實現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爲的“早發現、早制止、早報告和早處置”,嚴厲打擊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爲,遏制新增亂佔耕地建房,防止耕地非農化、非糧化,根據連協調機制[20xx]2號文件精神,結合實際,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強化組織領導

成立以鎮長爲組長,分管領導爲副組長的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整治工作專班,對各村亂佔耕地問題整治工作情況進行常態化督導檢查。明確具體負責部門及人員,負責組織落實專班日常工作和領導交辦事項,逐項細化分解、逐級責任分工,落實到具體人,實施點對點跟進,建立臺賬,辦結銷號。要加強與連城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縣際協調機制辦公室日常工作的協調配合,確保整治工作有效開展。

二、全面摸底巡查

(一)巡查區域

巡查區分爲三級。一級巡查區爲集鎮和省道以東往城區、園區、文亨鎮的銜接部的村莊和基本農田保護區;二級巡查區爲省道以西的基本農田保護區及村莊;三級巡查區爲未劃入一、二級巡查區的區域。

(二)巡查責任主體

鎮人民政府行使轄區巡查監管職能,對轄區亂佔耕地建房頂風違建巡查工作負總責。鎮主要負責人是動態巡查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掛村領導、包村工作隊、村兩委、村級自然資源協管員是動態巡查的實施主體,對巡查工作負具體責任。

(三)巡查頻率

村兩委對所在轄區每月巡查次數不少於8次,包村工作隊對所在轄區每月巡查次數不少於4次。

(四)巡查職責

各村按各自實際制定明確各片區組責任人,進行網格化巡查,不留死角,各村級協管員每天將巡查情況報告村兩委,各村每週定期將巡查週報表彙總上報至鎮裏(委託自然資源所收集),鎮裏每月定期將巡查整治月報表提交至縣自然資源局。

三、加大宣傳力度

要堅持“集中與日常”相結合的方式,充分利用橫幅標語、鄉村廣播、宣傳手冊、微信、電視臺等不同形式,大力宣傳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要深入宣傳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規定和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着力引導形成依規劃、守政策、按程序、惜耕地的共識和氛圍。對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典型案例,與縣融媒體中心加強配合,製作強拆正面宣傳專題片,堅決做到“發現一起、打擊一起、曝光一起”。同時,設立公開舉報電話,廣泛發動羣衆監督舉報,實行有獎舉報制度,對亂佔耕地建房的行爲,舉報並經查實的,每次獎勵300元。

四、責任追究制度

(一)對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村級未及時發現、制止、上報的,將按以下方式追究村書記的工作責任,第一次警示約談,第二次依情況問責,第三次就地免職。

(二)對村級謊報、瞞報、包庇、縱容的,一經查實從嚴從重處理,涉及違反黨紀政紀的移送縣紀委監委處理。

(三)對轄區內新增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出現以下幾種情況的,將案件線索移交紀委監委,追究相關領導和其他相關人員的責任。

1.對國家和省級下發衛片圖斑經覈實確定爲新增亂佔耕地建房的;

2.對轄區新增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導致被省市通報批評的;

3.對轄區新增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導致被國家通報批評或省市問責的。

(四)主動拆除違法建築消除不良影響的,可依紀依法從輕處理或免除有關問責。

(五)對黨員幹部、公職人員亂佔耕地建房、縱容親屬亂佔耕地建房等頂風違紀行爲嚴肅處理;對工作中監管不力、失職瀆職、不作爲、亂作爲等問題嚴肅追責問責。

違法佔用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方案範文 篇15

現將《石壩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爲嚴格執行20xx年7月3日國務院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決策部署,按照省、市、縣領導有關批示要求,爲進一步加強我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落實主體責任,嚴肅查處督察發現問題,依法依規追究責任,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正確把握耕地保護工作的極端重要性,牢固樹立政治意識、法治意識和底線思維,以督察指出問題爲警醒。按照國家、省和市有關要求,堅持問題導向,嚴格落實耕地保護責任,以鐵的決心、鐵的手腕、鐵的紀律,堅決查處違法違規佔用耕地行爲,堅決遏制新增亂佔耕地建房亂象。

二、組織領導

成立石壩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督促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鎮黨委書記黃作林擔任組長,鎮黨委副書記、鎮長鍾少珍擔任常務副組長,其他班子成員爲副組長,各有關部門負責人和各村支書(主任)爲成員。

三、部門責任分工

1﹒紀檢監察辦公室。負責加強對各部門、各村在推進整治工作中履職情況的監督檢查。對因清理存量和新增問題整治工作推進不力導致轄區內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嚴重的村、部門,以及包庇縱容、失職瀆職導致耕地流失的領導幹部,嚴肅追責問責。

2﹒自然資源所。負責統籌協調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指導和督促各村開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的存量摸排和打擊新增工作,彙總統計全鎮摸排情況;根據國家、省、市、縣有關要求,結合摸排工作成果,研究提出分類處置的政策意見建議。督促指導各村落實對於新增亂佔耕地的整治工作,指導各村按要求規範開展補充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整改補劃工作;指導各村編制村莊規劃,落實農村宅基地用地計劃指標,加快農房農用地轉用審批;督促指導各村嚴格執行鄉村建設規劃許可制度,做好農村不動產確權登記發證。

3﹒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負責對整治工作中涉及的行政執法行爲進行監督,指導涉及拆除房屋引起的行政訴訟案件應訴工作。

4﹒村建所。負責指導督促各村對已辦理施工許可的農房建設的質量安全進行監管,會同自然資源所、農業農村辦公室指導督促各村實施建築風貌管控。

5﹒農業農村辦公室。負責配合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參與編制國土空間規劃和村莊規劃,研究制定農村宅基地管理、分配、使用、流轉、審批等相關政策,指導規範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轉、糾紛仲裁管理、宅基地合理佈局、用地標準、違法用地查處等,建立農村宅基地管理的長效機制;加強與自然資源所、村建所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做好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與農房建設、不動產登記等工作的有序銜接。

6﹒綜合治理辦公室。依法處理非法上訪行爲,做好維穩工作。

7﹒文化站。負責指導協調相關網絡輿情監測、通報、研判和應對處置引導工作,根據工作需要和進展情況,宣傳報道成功經驗和做法,曝光重大、典型案件。

8﹒派出所。負責做好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清理整治涉及的戶籍認定工作;嚴厲打擊在整治工作中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務的行爲。

9﹒供電所。在通電前,須覈准用地及報建手續完善後方可通電,並對亂佔耕地建房的實施斷電處理。

10﹒包村領導和包村負責人。負責督促農村基層黨組織充分發揮落實上級決策部署的戰鬥堡壘作用,積極引導村“兩委”幹部特別是村黨組織書記在落實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中示範帶頭、擔當作爲。

11﹒各村委會。作爲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清理整治工作的責任主體,負責轄區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的存量摸排和打擊新增的工作;負責整治工作的宣傳發動和做好羣衆思想工作。建立村級監管員制度,發揮村級組織作用。加強巡查,及時發現、嚴厲制止,依法打擊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爲;按照國家、省、市有關政策具體組織實施分類整治。

四、網格設置和層級動態管理機制職責

按照全覆蓋、無縫隙的工作要求,將全鎮劃分爲四級網絡進行管理。

(一)一級網格

以石壩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爲一級網格,負責指導、督促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改工作,並進行相關情況通報。由鎮政府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國土工作的領導負有直接領導責任。

(二)二級網格

以包村領導幹部爲二級網格,各村以包村領導爲網格單位第一責任人,包村幹部爲第二責任人,對本村內發生的亂佔耕地建房負責,督促、指導、協調所包村做好用地巡查和亂佔耕地建房的整改工作。

(三)三級網格

以各村爲三級網格,各村支書、主任爲網格內的第一責任人,各村幹部爲第二責任人,負責對轄區土地的巡查,協助自然資源所宣傳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等相關政策,發現亂佔耕地建房行爲及時制止和彙報,做好亂佔耕地建房整改工作。各村負責國土工作的村幹部爲網點信息員,有關情況由網點信息員及時向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報送。

(四)四級網格

以村民小組爲四級網格,各村民小組長爲網格內的責任人,負責對轄區土地的巡查,發現亂佔耕地建房及時制止和彙報,協助鎮、村兩級做好亂佔耕地建房整改落實工作。

五、工作內容

(一)遏制新增違法佔耕行爲

要以“零容忍”的態度,對20xx年7月3日後新增的違法佔用耕地建房行爲(包括農房摸排圖斑、土地衛片圖斑、線索舉報及日常巡查發現的)進行全面摸排,建立“新增問題動態清單”,對照清單實行“一個問題一個臺賬”進行銷號管理,切實做到整改一個問題、覈銷一個問題,確保問題整治到位。

(二)存量問題摸排整治

對存量問題組織再次摸排,嚴防“存量變新增”情況再次出現。

1﹒在前期(20xx年11月)上報摸排數據基礎上,綜合運用遙感監測、資料審覈、實地核查等多種手段,按照《博羅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有關方法和統計口徑,對轄區內亂佔耕地建設行爲再次進行全面覈查,重點對國家、省、市、縣下發的52437個農房摸排圖斑中。已上報不納入農房摸排範圍的24139個圖斑進行再次覈查,並再次完善鎮(街道)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存量工作臺賬。

2﹒按照“尊重歷史、分類處置、先易後難、審慎推進”的原則,結合實際情況,對存量問題的處置情況提前組織研判,待國家、省和市下達分類處置政策後再依法處置。期間國家、省、市、縣另有部署安排的,工作步驟可根據國家、省、市、縣規定適時調整。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強化領導

各部門、各村要深刻吸取惠陽區萬林山泉農場事件教訓,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把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作爲全鎮整治“兩違”工作中的重點內容和落實耕地保護責任的重要手段,夯實鄉村振興工作的重要基礎。切實負起職能責任,從保障羣衆合法權益、保護耕地紅線、維護國家糧食安全的高度推進整治工作,強化組織領導,協同作戰,形成工作合力。

(二)全面摸排,確保成效

各部門、各村要做細做實排查摸底,在前期摸排整治成果基礎上再次全面覈查,除了國家、省下發疑似圖斑外,還要對所有耕地紅線範圍內的自主摸排,建立存量清單和新增清單,全面摸清農村佔耕建房問題底數。要做到清查全方位、無“死角”,不漏一戶一宗,信息填報準確、數據真實可靠。

(三)分類整治,嚴控新增

切實將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擺上工作突出位置和重要議事日程。對於存量問題遵循“分類施策、尊重歷史、妥善處理”的原則,下來依據國家、省、市政策意見分類處置,但對於佔耕問題嚴重的項目要主動作爲,從嚴從速整改到位。對20xx年7月3日以後的新增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採取“零容忍”態度,嚴肅查處整改,該拆除的拆除,該復耕的限期恢復耕種條件,該追究責任的依法依規追究責任。對無視法律法規、嚴重佔用破壞耕地特別是永久基本農田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嚴肅處置到位;對違法違規審批的,要明確責任、依法查處,注意保障無過錯方的合法權益,確保經得起社會監督和歷史檢驗。

(四)加強監督,嚴明紀律

自然資源所、農業農村辦公室、村建所要建立定期通報制度。根據整改情況實行“一月一通報”制度。通報情況定期上報鎮委、鎮政府,同時抄報鎮紀委監委。鎮紀委監委將結合通報情況,對工作進展緩慢的視情況約談提醒;對在整治工作中空泛表態、敷衍塞責、弄虛作假、失職失責或在約談提醒後仍拒不整改的,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五)宣傳政策,營造氛圍

各部門、各村要高度重視土地政策宣傳工作,充分發揮農村羣衆在遏制新增亂佔耕地建房中的主體地位和主力作用,通過電視、廣播、微信宣傳和張貼海報、懸掛橫幅等方式,在農村地區開展廣泛深入的輿論宣傳,使農民羣衆依法守法,通過合法渠道辦理建房用地手續。各部門、各村要充分認清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複雜性、艱鉅性,着力在推進農村農民建房審批改革、聯合執法監管等方面下功夫,加快補齊規劃管控缺失、審批不具可操作性、執法力量薄弱等各項短板,建立健全預警預防機制,規範農村住房建設,爲鄉村振興建設提供有力保障。

違法佔用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方案範文 篇16

爲紮實做好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廣東省城鄉規劃條例》、《自然資源部 農業農村部 關於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自然資發〔20xx〕127號)、《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部際協調機制辦公室關於印發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的通知》(協調機制辦發〔20xx〕1號)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整治範圍

大柘鎮行政區域內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或無用地手續建房行爲。

二、整治內容

1.未經許可或未經批准改建、擴建、新建的建(構)築物,以及未經批准或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構)築物;

2.少批多佔、批甲佔乙的建(構)築物;

3.佔用基本農田、耕地建房的建(構)築物;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違法佔用地建設行爲。

三、整治目標

通過進一步清查治理,增強廣大羣衆保護耕地、依法用地、依法建設意識;完善查處和制止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爲的長效管理機制;妥善處理歷史遺留問題,對新出現的農村亂佔耕地違法建房行爲發生一起、查處一起,堅決有效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爲。

四、整治任務

(一)對所有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或無用地手續建房行爲進一步集中清理。

1.耕地。佔用的耕地是指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以下簡稱 “二調”)成果爲耕地且未依法依規變更用途或現狀爲應按耕地管理的土地,以及“二調”後各年度通過土地整理復墾開發等途徑新增加的耕地或按耕地管理的土地。具體情形如:長年耕種的純耕地;休耕、撂荒的耕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園地、林地、草地、坑塘等用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設施農業用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地面已硬化的鄉村廣場等用地;自然資源管理部門認定爲耕地,但林業管理部門認定爲林地、草原管理部門認定爲草地的土地;等等。

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建設的房屋,無論全部或者部分違法佔用耕地(包括國有的和集體的),都要納入摸排整治範圍。對實際已經建設但因各種原因導致“二調”時調查爲耕地的土地上建設的房屋,也要納入摸排整治範圍,但可以舉證說明。

2.用地手續。亂佔耕地建房,是指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 或用地手續不全,佔用上述各類耕地建設房屋。如因停批造成多年未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分戶條件等原因未能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規劃未能辦理用地手續的;沒有用地計劃指標未辦理用地手續的,沒有繳納相關費用未取得用地手續的;雖有手續但不合法合規的;等等。

已依法取得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的土地上的房屋,已合法審批的宅基地上建設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書(含之前依法頒發的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且未擴建違法佔用耕地的房屋,已依法取得臨時用地手續且尚未到期的臨時用地上的房屋,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已整改到位的設施農業用地上的房屋,符合《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於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自然資規〔20xx〕4號)要求或各省級相關主管部門出臺的設施農業用地相關規定興建的種植業、養殖業房屋,以及已經納入全國違建別墅問題清查整治專項行動的房屋,不納入本次摸排整治範圍。

各村在滿足本方案規定的前提下,可結合本地區實際對摸排範圍和內容進行拓展。

(二)切實加強巡查、監管、查處工作。對全鎮範圍內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7月3日之間各類佔用耕地建設的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的房屋涉及用地情況,房屋建設、使用和非法出售情況,處罰情況等,進行現狀摸排、底冊固化,建立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對20xx年7月3日以後新出現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爲,以“零容忍”的態度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違建一處拆除一處。

(三)制定規範大柘鎮用地和建設管理的相關配套措施,建立治理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爲的長效機制。

五、整治原則

(一)堅持依法整治,長效管理。堅持依法查處,構建長效管理機制,堅決杜絕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爲,有序推進行政區域內建設和管理的規範化、制度化、法制化。

(二)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各村成立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健全鎮、村、村小組三級組織網絡體系。落實屬地管理主體責任,切實抓好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的綜合整治工作。明確鎮各掛村領導和村支部書記、主任爲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爲治理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爲直接責任人,鎮屬各部門要按“誰主管誰負責”原則,積極配合各村開展治違工作。

(三)堅持羣衆參與,社會監督。強化宣傳,廣泛動員單位、企業和羣衆,自覺擔負起建設、管護城鎮義務,積極勸阻、制止和舉報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爲,動員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爲主體自行消除違法違規行爲。

(四)堅持集中力量,綜合整治。整合執法力量,強力開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治理行動,切實加大現場巡查力度,採取行政、經濟和法律等手段,及時有效打擊新出現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爲,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教育一片、懲戒一方。

(五)堅持嚴肅紀律,懲防並舉。結合“不作爲、慢作爲、亂作爲”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切實加大對整治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爲的督查督辦力度,狠抓典型,開展預防教育,強化幹部履職的責任監督,嚴肅查處發生在羣衆身邊的違法違紀行爲,強力推進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整治工作。

(六)堅持分類處理,重點整治。開展清理整治工作後頂風亂佔亂建的,一律依法查處,堅決杜絕出現新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爲;對嚴重影響城鄉規劃,佔用基本農田、耕地,危及公共安全,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現有正在建設的違法建築,按照有關規定立即拆除;對具體的分類整治辦法,由鎮村鎮辦、自然資源所擬製,鎮整治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七)堅持自行整改和強制整治相結合。充分發揮黨員幹部帶頭作用、村集體經濟組織宣傳發動作用和依法強制整改的教育震懾作用,專項整治工作以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爲主體自行整改爲主、執法部門依法整治爲輔。

六、工作步驟

整治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爲工作分爲宣傳動員和清理調查、集中整治、鞏固提高三個階段。

(一)宣傳動員和清理調查階段(20xx年8月15日至9月15日)

1.廣泛宣傳發動。鎮級層面召集各行政村(居委)召開“大柘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會議”,會上,鎮主要領導對整治農村亂佔耕地建房作出指示,要求鎮村幹部要充分認識保護耕地、保障糧食安全的極端重要性,要一以貫之支持和擁護黨中央、國務院開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重要決策部署;發放《關於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的宣傳冊和宣傳橫幅。各村要制定詳細工作方案,召開動員大會,做好準備工作,及時瞭解羣衆的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有效化解本行政區域內相關影響社會穩定的苗頭和隱患;鎮紀委、派出所、農業農村辦、自然資源所和各村要及時公佈舉報電話;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參與監督。

2.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活動。以宣傳《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水利法》《防洪法》《森林法》《廣東省城鄉規劃條例》《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爲重點,採取召開動員會議、印製宣傳冊(單)、設置固定宣傳標語、“村村響”大喇叭、宣傳車巡迴宣傳等方式,進村、進校園開展宣傳,使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爲整治工作做到家喻戶曉。

3.做好清理調查覈實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村對本行政區域管轄範圍內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爲進行全面調查摸底,逐一進行清理審覈,並分清類別、界定性質、認定身份、覈定面積、逐戶建立檔案後彙總再交給主管部門。

4.加強常態巡查。一是固化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8月15日之間行政村域內房屋現狀,以村兩委和各小組爲單位,對農戶現狀居住房屋進行底冊固化,做到底數清;二是各村和鎮相關部門要持續開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爲整治常態化工作,對20xx年8月15日至9月15日之間新建或仍在續建的,由掛村領導牽頭村“兩委”及時告知建房戶立即停止建設並彙總上報鎮領導小組辦公室,鎮相關部門到現場覈查建房地類並對建房戶發放責令停止違建通知書,並報領導小組主要領導進行研討;三是各掛村工作組和村“兩委”幹部按網格化片區分工,是整治亂佔耕地建房的主體責任人,發現有違建行爲應及時阻止、及時上報到鎮,不得瞞報、漏報,對不主動作爲的行政村,將由鎮紀委嚴格追究責任,堅決杜絕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的行爲。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9月15日至12月15日)

各村和鎮相關部門要嚴格按照工作機制和職責分工開展日常整治工作,切實加大對20xx年7月3日後新發生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爲的查處力度。對20xx年7月3日以前動工,現仍在施工,不聽勸阻的,視爲新發生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爲從嚴查處。對存量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建(構)築物實行自行整改與依法整改。

1.自行整改。有關責任部門要積極宣傳政策,動員農村亂佔耕地建房違法主體自行整改。機關、企事業單位,黨員、幹部職工及其親屬有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爲的,應在限期內帶頭自行整改;其他人員有違法建築的,應在限期內自行整改。自行拆除違法建築的,拆除前應向所在的村申請安全指導;無能力自拆的,可向鎮申請助拆。各村建立拆違指導組,對於自拆住戶,指導組派員到場指導住戶安全拆除。

2.依法整改。對限期內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違法主體,依法實施整治。對以暴力等手段妨礙、阻撓公務或執法的,司法機關依法從嚴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進行重點整治,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影響惡劣、有重大安全隱患的要先行拆除:

(1)佔用基本農田、耕地正在進行建設的;

(2)未批先建、不報批相關建房手續正在建設的;

(3)鎮屬各單位、各部門和幹部職工的違法建築物、構築物;

(4)佔用農村公共道路的;

(5)已下達限期拆除違法建設決定書還未拆除的;

(6)正在進行違法建設的;

(7)其他應拆除的情形。

(三)鞏固提高階段(20xx年12月15日至12月30日)

1.總結前期工作開展情況,完善土地、規劃、建設管理措施,規範建房行爲,加大土地和規劃執法力度,實現城鎮建成區範圍內無新增違法佔地和違法建設現象。

2.結合整治活動,查找存在問題,深刻剖析形成問題的原因,總結整治活動取得的成效和經驗,制定出符合實際的管理制度,形成一套土地管理、房屋建設長效機制,使我鎮用地建設管理走上規範化、制度化、法制化軌道。

3.疏堵結合。加大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整治的同時,鎮級依據上級部門的規劃職能下放,結合已審批的空間規劃、村莊規劃等相關法定規劃,對各行政村已劃定的集中安置點、農村居民建房點、村莊建設用地等類別,按照合理的規劃佈局、建設用地規模、房地一體登記信息等進行逐批受理合規合法的報建手續。

七、責任分工

(一)鎮屬各部門做好如下工作職責:

1.鎮黨政綜合辦公室負責做好相關協調工作;起草或審定以鎮黨委、政府名義印發的工作文件、目標責任書。

2.鎮紀委監察辦公室負責制定關於黨政機關公職人員、黨員和幹部參與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爲的處理辦法;及時查處黨政機關公職人員、黨員和幹部參與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爲;做好整治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工作監督檢查,嚴格追究履職不到位、“不作爲、慢作爲、亂作爲”的單位及個人責任;派紀檢監察人員對鎮村開展日常督查工作,對鎮治違領導小組辦公室已建立的工作責任機制及工作制度執行情況予以督查。

3.鎮經濟發展辦公室負責經費保障及經費使用、檢查工作。

4.鎮綜合治理辦公室負責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爲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與市、縣信訪部門銜接,做好上訪人員解釋疏導工作。

5.鎮公共服務辦公室負責會同相關部門及相關村做好涉及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爲特困家庭審覈、認定和救濟工作,保障其基本生活;做好進一步整治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工作宣傳報道,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典型案例跟蹤曝光,開闢集中整治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宣傳專欄。

6.鎮農業農村辦公室、自然資源所負責組織實施全鎮集體土地上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爲整治工作,查處率達100%;對全鎮集體土地上發現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爲,及時制止和查處,確保不出現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爲;負責統計全鎮有關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爲情況上報鎮黨委、政府;負責對各村、各部門治理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爲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促檢查考覈;負責全鎮建設用地上合規合法的規劃建設審批工作,督促指導全鎮範圍內的違法建設查處整治、亂佔耕地摸排上報工作。

7.派出所負責抽調人員充實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整治公安專案組警力;負責治違辦依法停工、依法拆除及集中整治行動的治安保障;負責偵辦整治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爲中妨礙公務、妨礙社會管理和非法經營等相關違法犯罪案件。

8.鎮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自然資源所負責全鎮土地違法用地執法工作,有效遏制我鎮集體土地和國有存量土地上出現新增違法用地;督促指導全鎮違法用地清理整治工作。

9.鎮綜合治理辦公室、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負責組織民兵應急分隊,積極配合治違領導小組辦公室做好依法停工和依法拆除工作。

10.水務所負責實施河道整治和水務執法工作,查處河道兩邊行洪保護範圍內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爲;指導相關村河道管理工作。

11.林業站負責制止和處罰違法佔用林地建設行爲和違法進行設施農用地建設的行爲。

12.水務所、供電所嚴格按照有關法律規定要求,配合做好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爲整治工作,不得爲農村亂佔耕地建房項目提供供水、供電等服務;查處違法佔地建設中涉及違規使用水、電、通訊等行爲。

(二)各村委做好如下工作職責:

切實履行本行政區域內整治職責,控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爲的主體責任,負責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爲動態日常巡查和控管工作,發現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爲,及時組織人員到現場瞭解情況、做好記錄,做好宣傳勸阻工作,直到停工拆除爲止。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爲按屬地管理原則由各村承擔巡查、控管責任,確保不出現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爲。配合鎮開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查處工作,做好在整治行動中涉及羣衆勸導及維穩工作。負責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爲摸底清理登記工作,以村委會和村民小組爲單位,進村入戶,對各類違法用地違法建設情況逐戶逐宗調查,登記造冊,摸清情況,並彙總報送鎮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實行週報制度,每週定時向鎮報告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治理工作開展情況。負責將自然資源管理和城鄉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納入本村年度目標考覈內容,明確工作目標任務,層層簽訂責任書。按屬地管理原則,切實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爲安全監督管理。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爲加大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綜合整治工作的開展力度,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農村違法用地情況得到明顯改善,特成立大柘鎮整治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具體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李菲丹(黨委副書記、鎮長)

副組長:肖愛蘭(人大主席)

吳欽福(黨委副書記)

丘曉欽(黨委副書記)

王波旋(黨委委員、副鎮長)

凌徵賢(黨委統戰委員)

王興健(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鍾 友(黨委委員、武裝部長)

張智華(黨委委員)

鄭 躍(黨委組織委員)

余文揚(黨委委員)

姚亮平(副鎮長)

曹鋒玫(副鎮長)

王淦宏(三級主任科員)

卓標廉(三級主任科員)

林 珊(三級主任科員)

林升珊(派出所所長)

成 員:謝紅燕(黨政辦)

姚菲珍(財政結算服務中心)

林麗媛(農業辦)

林文友(社會事務辦)

張偉權(自然資源所)

林 玲(司法所)

劉志江(綜治辦)

謝秀華(社會保障事務辦)

姚永才(農業服務中心—農業站)

邱錦霖(農業服務中心—水務所)

姚凱霖(農業服務中心—林業站)

陳宜軒(安監辦)

陳玉李(供電所)

各村支部書記、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吳欽福同志兼任,副主任由余文揚同志擔任,辦公室設在鎮村鎮辦,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各村是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整治工作的主體責任單位,採用網格化包片負責制,由工作組和村委包片負責人負責片區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整治的核查、巡查監管、數據彙總工作。(詳見附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整治工作分工一覽表》)

(二)強化隊伍建設。在全鎮抽(選)調幹部職工和聘用協管人員充實鎮治違工作隊伍。設執法隊、內勤組、宣傳報道組、督查監督組、司法專案和治安保障組、綜合執法辦案組。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各司其職、分工協作、統一管理、統一調度。

(三)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治理工作經費由鎮財政預算安排。

九、加強監督檢查

(一)實行目標管理。從20xx年8月15日起,鎮政府將國土資源、城鄉規劃建設執法工作納入對各村和有關部門目標考覈。凡工作人員中有不認真履職,不遵守紀律、不能完成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治理工作任務等情況的,鎮紀委將會同有關部門嚴肅查處;觸犯法律的,依法處理;對授意弄虛作假、虛報瞞報的領導幹部,嚴肅問責。

(二)嚴格監督檢查。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參與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和妨礙執法的,違建戶家屬是國家工作人員而不配合查處工作的,各村和鎮相關部門不按工作方案開展工作的,對摸排整治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避重就輕、填飽數據不認真的,予以公開通報;對問題嚴重的,鎮紀委負責約談相關責任同志。

(三)責任追究。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鎮紀委、黨政辦將定期和不定期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情況進行督查,並將督查情況予以書面通報,對弄虛作假、謊報事實的予以全鎮通報;對查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爲不作爲、查處不及時、處罰不到位且造成負面影響的,由紀檢監察機關根據性質和造成負面影響的程度,對涉及部門的黨政負責人和辦案人員嚴格責任追究。

違法佔用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方案範文 篇17

按照省、市、縣關於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整治的相關規定,爲做好我街道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整治的工作,確保前期摸排信息準確,結合街道實際,擬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摸排,查清我街道轄區內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底數,建立全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爲分步整治、分類處置存量問題奠定基礎,重點整治強佔多佔、非法出售等惡意佔用耕地建房行爲,保障村民合理的建房需求

二、組織保障

成立街道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清理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自然資源所,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具體辦公。

(一)下設工作專班

領導小組辦公室下設十一個工作專班,分別如下:

1.x村工作專班

組長:

副組長:

成員:x村全體包保幹部

2.x村工作專班

組長:

副組長:

成員:x村全體包保幹部

3.x村工作專班

組長:

副組長:

成員:x村全體包保幹部

4.x社區工作專班

組長:

副組長:

成員:x社區全體包保幹部

5.x社區工作專班

組長:

副組長:

成員:x社區全體包保幹部

6.x社區工作專班

組長:

副組長:

成員:x社區全體包保幹部

7.x社區工作專班

組長:

副組長:

成員:x社區全體包保幹部

8.x社區工作專班

組長:

副組長:

成員:x社區全體包保幹部

9.x社區工作專班

組長:

副組長:

成員:x社區全體包保幹部

10.x社區工作專班

組長:

副組長:

成員:x社區全體包保幹部

11.業務指導工作專班

組長:

副組長:

12.督查工作專班

組長:

副組長:

(二)工作職責

1.領導小組工作職責

領導小組辦公室承擔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根據上級要求,起草街道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摸排整治工作方案。統籌調度各工作專班工作開展,確保各項工作及政策措施抓牢抓實,向領導小組報告工作開展情況,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2.工作專班職責

(1)x村、x村、x村、x社區、x社區、岷山社區、x社區、x社區、x社區、x社區工作專班。根據街道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組織隊伍入戶開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整治摸排工作,按照邊抓外業摸排邊抓內業審覈邊進行數據交匯的要求,完成摸排採集APP上報,收集整理摸排信息,對特殊情況由專班工作組組長(包村領導)組織進行研判,並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相關信息。

(2)業務指導專班。負責根據省、市、縣各級工作方案和政策解讀要求,指導各村(社區)開展信息摸排和錄入工作,及時對接縣農房辦處置摸排過程中的各種業務問題,確保APP錄入工作正常、有序推進。

(3)督查工作專班。負責督導、檢查各村(社區)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整治工作開展及各項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確保工作按期推進、按時完成。對督查過程中發現工作進度緩慢、信息報送不及時、措施落實不到位等情況的,及時進行通報。

二、工作任務

按照統一部署,查清農村違法佔地,重點是20xx年1月1日以來全街道農村違法佔用耕地建房涉及用地情況,房屋建設、使用和非法出售情況,處罰情況等,建立分類清楚、要素完整、內容準確的工作臺賬。

(一)摸排範圍。街道範圍農村村民建房、公共管理服務類用房、產業類用房及其他建(構)築物違法佔地建設情況。以上級下發相應圖斑作爲摸排輔助,對圖斑以外應納入摸排的,據實開展摸排。

(二)摸排內容。摸排內容包括主體信息、佔地面積、土地來源、建設時間、地類信息、規劃情況、用地審批情況、行政處罰情況等,具體按本方案所附摸排信息採集表和省級摸排登記信息平臺要求填報的內容摸排填報。

三、摸排方法

利用省級統一開發的摸排登記信息平臺(手機APP)組織幹部進行外業摸排和內業填報相結合的方式開展。

(一)外業摸排。由包組包片幹部包圖斑和房屋(建、構築物)的方式開展外業摸排。充分結合脫貧攻堅、人口普查、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等調查成果,減少重複工作,加快摸排進度。外業摸排人員查清相關信息後,通過摸排登記信息平臺(手機APP)如實填報,從不同角度拍攝房屋或建(構)築物照片提交到摸排數據庫。摸排成果數據實行每天一次真實性、完整性檢查,發現有問題的數據返回進行現場覈查。

(二)內業信息填報及審覈。摸排上報縣級後由縣級對外業摸排情況進行審覈,填寫管理信息(地類、面積、規劃情況、用地合法性、行政處罰等)。外業摸排、內業審覈和管理信息填寫完成後,各村(社區)對摸排結果、認定情況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10天。公示發現問題的,要認真進行復核。

四、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20xx年9月1日至10日)。建專門摸排隊伍,完成摸排培訓,做好摸排前期各項準備工作。

(二)開展摸排(20xx年9月11日至10月15日)。各村(社區)組織開展外業摸排、管理類信息填報和公示。

(三)初步成果上報(20xx年10月18日前)。街道於期限內通過匯交平臺向縣級匯交初步摸排成果數據。

違法佔用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方案範文 篇18

爲堅決制止私搭亂建違法建設行爲,從重打擊和遏制鎮轄區內違法建設的惡性勢頭,切實整改拆除違法建築,規範集鎮區建築秩序,美化城鄉環境,鎮黨委、政府決定在集鎮區範圍內開展“私搭亂建違法建設集中整治”行動。具體方案如下:

一、整治範圍

305省道從加油站至橋頭段、向湖路、湖濱路、羅坪新街所有集鎮道路兩旁。

二、組織領導

爲確保此次拆違工作的順利完成,成立以鎮黨委書記趙鋼爲總組長,黨委副書記、鎮長範海強同志爲常務副組長,其他班子成員爲副組長,羅坪鎮全體幹部職工、各村支書爲成員的違章建築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此次集中拆除工作的組織實施。

三、整治時間

經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本次集中整治行動時間定於20__年4月15日-5月30日。

四、工作原則

(一)集鎮規劃區內已取得規劃許可手續,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有超層擴面違法建設行爲的建設項目(個人),其超層擴面的違法行爲在對規劃實施未造成影響,且沒有相鄰糾紛的,予以補辦規劃許可手續。

(二)集鎮規劃區內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進行建設的建設項目(個人),在建設位置和用地性質符合規劃的情況下,補辦規劃許可手續。不符合規劃的,由農業農村辦牽頭鎮綜合執法大隊、國土等相關部門配合,予以拆除。

五、工作要求

1、工作臺賬管理及報送。鎮農業農村辦負責對私搭亂建違法建設拆除前後對比的相關佐證資料臺賬進行收集、歸檔,對已處理到位的私搭亂建行爲進行銷號。

2、統一思想。要召開好動員會,統一好思想,參加人員要一切行動聽指揮,要根據自身職責明確好內部分工、人員方位、工作措施、力量佈置等情況,並將有關情況報組長審定。

3、周密部署。所有參加人員要按規定的時間要求,到達指定地點,確保此次集中整治行動的正常開展,要做好相關準備工作,確保工作落到實處。

4、做好維護穩定工作。各組對整治行動中的維穩工作要有處置預案,確保不發生暴力抗法事件,不發生當事人越級上訪、重複上訪和集體上訪事件,切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5、認真做好對象的來訪接待處置工作。要按照法規政策進行說服教育和勸導,避免矛盾激化。要做好宣傳,進行正面引導,營造全鎮控違拆違工作的良好輿論氛圍。

6、除以上工作要求以外,還要督促集鎮各住戶做到“門前三包”,果皮紙屑不亂扔、垃圾污水不亂倒、牛皮廣告不亂貼、車輛雜物不亂放等,努力營造整潔優美、文明有序的生活環境。

違法佔用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方案範文 篇19

一、出臺背景

爲嚴守耕地紅線,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全力整治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既採取措施,強化監管,又保障農民合理建房用地需求。

二、政策依據

《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農村土地承包法》、《關於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自然資發〔20xx〕127號)等文件規定。

三、主要內容

(一)整治範圍。根據市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整治分類處置工作要求,納入分類處置工作範圍的爲住宅類、產業類、公共服務類三類農村建房。

住宅類(包括單戶住宅和多戶住宅):單戶住宅是指一戶一棟的村民住宅,多戶住宅是指一棟房屋由多戶人居住的農村村民住宅。

產業類:包括農產品加工點、工業生產用房、商業用房、旅遊用房、倉儲物流用房等。

公共管理服務類:指農村用於公共服務的房屋,包括“兩委”辦公用房,機關單位辦公用房,學校、幼兒園等教育設施,敬老院等養老服務設施,圖書館、閱覽室、禮堂及已硬化的公共廣場等文化娛樂實施,衛生站、垃圾處理站、公共廁所等醫療衛生設施,祠堂、寺廟、教堂等設施。

(二)整治措施。

住宅類:一是對符合“一戶一宅”政策、符合分戶條件且在規定宅基地標準內的農村居民住宅,佔用耕地建住宅的,按照《農業農村部自然資源部關於規範宅基地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雲農經發〔20xx]5號)文件要求,由農業農村部門完善用地手續;二是對超出宅基地標準,超出面積較小的建議鼓勵自行整改拆除;三是對於惡意侵佔的情況,堅決拆除;四是對於不符合規劃或者涉及佔用永久基本農田的,一律拆除復墾。產業類:一是對符合設施農用地政策實屬農用地管理(不佔基本農田)的,由各鄉鎮完善備案手續;二是對違反農村建房“八不準”、“農地非農化”建設經營性建築的,按照“土地管理法”相關法律法規依法進行查處,拆除違法建築並復墾到位。對20xx年7月3日後新增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零容忍”,實現“零新增”,發現一起堅決查處一起;三是對於重點項目等違法用地項目,由項目行業主管部門會同鄉(鎮)人民政府、農場社區制定整改計劃和整改措施,協調建設用地指標、佔補平衡等要素,統籌安排完善用地手續和違法用地項目,按照“先查處、再完善”的原則。

公共管理服務類:一是土地現狀和規劃都爲建設用地的公共設施,按要求完善用地手續;二是違法建設的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由村集體組織負責整改,未在規定期限內處置到位的,由市自然資源局立案查處,並交由相關部門對村集體組織負責人進行問責。

四、文件執行範圍和有效期限

執行範圍爲景洪市轄區內的住宅類、產業類、公共管理服務類亂佔耕地建房行爲;有效期限爲文件印發之日至20xx年12月25日止。

五、什麼是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

一是不準佔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二是不準強佔多佔耕地建房;三是不準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四是不準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五是不準巧立名目違法佔用耕地建房;六是不準違反“一戶一宅”規定佔用耕地建房;七是不準非法出售佔用耕地建的房屋;八是不準違法審批佔用耕地建房。

需要注意的是,《通知》規定了不準亂佔耕地建房的8種情形,並不意味着沒有列入的行爲就是允許的。對“八不準”未涵蓋的其他農村亂佔耕地行爲,也要依法依規予以嚴厲打擊。

違法佔用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方案範文 篇20

爲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決策部署,全面查清我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底數,根據縣委縣政府工作安排和《貴州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摸排,查清鎮域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底數,建立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爲分步整治、分類處置存量問題奠定基礎,重點整治“八類”違法佔用耕地建房行爲,保障農民合理的建房需求。

二、工作任務

按照國家統一部署,查清我鎮農村違法佔地,重點是20xx年1月1日以來全鎮農村違法佔用耕地建房涉及用地情況,房屋建設使用和非法出售情況,處罰情況等,建立分類清楚、要素完整、內容準確的工作臺賬。

(一)摸排範圍。全鎮農村範圍農村村民建房、公共管理服務類用房、產業類用房及其他建(構)築物違法佔地建設情況。以省級製作下發的圖斑作爲摸排輔助,其餘應納入摸排的,各村(居)據實開展摸排。

對省級下發圖斑中按照全國《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不納入摸排範圍的,各村(居)在相應圖斑中填寫基本信息和用地審批手續、不動產登記信息、臨時用地手續、設施農用地手續以及大棚房清理整治、違建別墅整治情況後,不納入摸排範圍,可不進行外業摸排。

(二)摸排內容。摸排內容包括主體信息,佔地面積、土地來源建設時間、地類信息、規劃情況、用地審批情況、行政處罰情況等,具體按本方案所附摸排信息採集表和省級摸排登記信息平臺要求填報的內容摸排填報。

三、摸排方法

各村(居)要充分利用省級統一開發的摸排登記信息平臺(手機APP),組織幹部開展外業摸排和內業填報。

(一)外業摸排。實行鎮級領導包村、村級領導包組,包組幹部包戶,摸排幹部包圖斑和房屋(建、構築物)的方式開展外業摸排。要充分利用脫貧攻堅、人口普查、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等調查成果,減少重複工作,加快摸排進度。

外業摸排人員按照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省農房辦)制定的《貴州省農村亂佔耕地建設摸排技術規程》,準確全面查清每一個摸排對象基本信息。單戶住宅類房屋以宗爲單元,其他類(包括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產業類、無房屋的建構築物類)以項目爲單元開展摸排和填寫信息。

佔地面積沒有國土調查、確權登記或地籍調查(測量)等成果可準確確定的,可採取皮尺丈量等方式實測,影像圖班清楚的也可採取圖上勾繪等方式確定。在分類處置時,根據實際需要再進行測量。

外業摸排人員查清相關信息後,通過摸排登記信息平臺(手機APP)上如實填報,從不同角度拍攝房屋或建(構)築物照片提交到摸排數據庫。

(二)內業信息填報及審覈。鎮級利用最新國土調查成果以及遙感測繪、地理信息、航拍影像等技術成果,統籌利用農用地轉用審批、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農村宅基地房地一體確權登記城鄉(村莊)規劃等現有資料,對各村(居)外業摸排情況進行審覈,填寫管理信息(地類面積、規劃情況、用地合法性、行政處罰等)。

外業摸排、內業審覈和管理信息填寫完成後,由鎮政府以村(居)爲單位對摸排結果、認定情況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10天。公示發現問題的,要認真進行復覈對涉及保密管理單位的房屋(含軍用土地上的房屋),須單獨上報,不得在平臺上填報。

四、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20xx年9月1日至10日)

成立土坪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摸排工作方案,召開全鎮動員部署會,組建鎮工作專班及摸排隊伍,完成摸排培訓,做好摸排前期各項準備工作。

(二)開展摸排(20xx年9月11日至9月30日)

各村(居),開展外業摸排和信息填報,鎮級包村領導對所包村的摸排成果數據實行每天一次真實性、完整性檢查,發現有問題的數據立即返回重新覈查,要及時對各村(居)提交的摸排數據進行審覈,不定期對各村進行外業抽查,發現問題及時反饋,確保摸排數據精準,填報信息準確,各村(居)要明確專人負責統計上根,並將摸排情況於每週二、週五下午5:00前報鎮領導小組辦公室包義才。

(三)初步成果上報(20xx年10月20日前)

鎮級於9月30日前將各村(居)提交的摸排數據及時分類彙總審覈,通過匯交平臺上報全縣初步摸排數據成果。

(四)最終成果上報(20xx年11月15日前)

省、市、縣、鎮以內業審覈、外業抽查方式開展覈實糾正,最終成果由村(居)再到鎮級經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雙簽字”後於11月10日前將我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摸排情況及分類處置建議書面報縣領導小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

開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是做好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存量問題分類處置工作的重要基礎。各村(居)主要負責人爲摸排工作第一責任人,務必嚴肅工作紀律、細化工作方案、部門協同推進、保障工作經費、精心組織實施。要成立村工作領導小組,組建工作專班,集中力量完成摸排任務。

(二)明確職責,壓實工作責任

各村(居)要細化工作方案,將摸排任務責任細化到人,各村(居)主要負責人對一線摸排數據的全面性、真實性負責。鎮領導小組辦公室結合本鎮實際,提供摸排圖,指導摸排工作。摸排工作涉及的戶籍、人口統計、項目情況等資料,各相關部門按規定配合提供,自然資源所、農業服務中心等部門按照職能分工,做好相應數據填報、審覈工作。各村(居)在摸排工作中要加強數據管理,不得泄露個人隱私等敏感信息。

(三)加強督查,確保成果質量

鎮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對下級工作的指導和督查,發現問題要及時研究解決。摸排工作全程接受紀委監委監督,對摸排中故意隱瞞事實、包庇縱容、混淆是非、敷衍塞責、工作不力、失職瀆職、不作爲、亂作爲或故意弄虛作假、虛報瞞報的,要嚴肅追責問責。

(四)強化宣傳,營造良好氛圍

各村(居)要採取措施,廣泛宣傳,使廣大人民羣衆充分認識保護耕地、保障糧食安全的極端重要性,支持和擁護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要充分了解人民羣衆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法律政策解釋和正面引導工作,有效防範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苗頭和隱患,要發揮輿論監督作用,對打着專項整治名義侵害羣衆合法權益的,要公開曝光並嚴肅問責。

違法佔用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方案範文 篇21

爲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農村亂佔耕地建房的各項決策部署和省、市、區有關要求,切實加強我鄉耕地保護,嚴厲打擊各類非法佔用耕地建房行爲,確保耕地總量平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等有關規定以及中央和省、市、區的有關要求,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提高政治站位,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進一步把思想認識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區委、區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以“零容忍”態度堅決遏制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依法依規處置存量問題,全力抓實我鄉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

二、目標任務

按照“保護耕地,遏制新增;分類處置,有序推進;突出重點,落實責任;保障權益,確保穩定”要求,重點圍繞20xx 年以來我區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情況,堅決遏制住農村亂佔耕地建房亂象和依法依規處置好存量問題,全力確保亂佔耕地建房問題無新增和省下發我鄉疑似圖斑得到全面整改銷號。

三、整治範圍

整治範圍爲20xx年以來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內容包括佔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強佔多佔耕地建房、買賣或流轉耕地違法建房、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巧立名目違法佔用耕地建房、違反“ 一戶一宅”規定佔用耕地建房、非法出售佔用耕地建的房屋、違法審批佔用耕地建房等違反國家“八不準”規定的行爲。同時,在整治工作開展期間要嚴格落實耕地保護“八不準”(不準佔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不準強佔多佔耕地建房;不準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不準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不準巧立名目違法佔用耕地建房;不準違反“一戶一宅”規定佔用耕地建房;不準非法出售佔用耕地建的房屋;不準違法審批佔用耕地建房)和“十個一律”(違法佔用基本農田建房,一律依法拆除,限期恢復耕種條件;強佔多佔耕地建房、巧立名目違法佔用耕地建房、違反“一戶一宅”規定佔用耕地建房,一律按照非法佔地依法處罰;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一律實行“雙懲處”,既追究轉讓方責任,又追究受讓方責任;非法出售佔用耕地建的房屋,一律不予登記,對違法佔用耕地建房行爲依法處理;違法審批佔用耕地建房,一律實行“雙追究”,既追究違法審批者的責任,又依法追究違法佔用耕地建房行爲;“八不準”之外的其他亂佔耕地建房,一律依法依規予以處理;國家公職人員參與違法佔用耕地建房,堅決依法依規給予處分;亂佔耕地建房涉嫌犯罪,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聽制止頂風違法,一律從嚴處罰和問責;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監管執法不力,一律追究有關領導和人員責任)要求,特別是對20xx年7月3日全國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電視電話會議後,對新增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爲“零容忍”,凡發現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爲,一律按頂風違法從嚴處理。

四、組織保障

爲確保我鄉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處置整治工作有效開展, 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整改,特成立六盤水市水城區新街鄉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處置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王典軍

副組長:王 龍朱 琨塗開義

成員:各村支書、主任,各股室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業務指導、公益訴訟、現場維穩、追責問責等5個工作組,辦公室設在國土資源所。

(一)辦公室

主任:朱 琨塗開義

成員: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全體成員、國土資源所全體成員

職責:負責統籌、指導、督促各工作組、各村、各有關單位開展好我鄉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處置整治各項工作。

(二)業務指導組

1.住宅業務指導組

組長:柏發君

成員:鄉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全體成員

職責:負責指導、監督各村處置整治農村村民違法佔地建住宅,審覈並“鄉級上報”疑似新增佔耕建房系統中的住宅類“月衛片”圖斑。

2.非住宅業務指導組

組長:李安江

成員:新街國土資源所全體成員

職責:負責指導、監督各村處置整治農村村民違法佔地建房中的產業類、公共服務類、其他構築物類等非住宅類房屋,審覈並“鄉級上報”疑似新增佔耕建房系統中的非住宅類“月衛片”圖斑。

(三)公益訴訟組

組長:王 龍

成員:楊孔雲、片區法律顧問

職責: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出現的突出問題,要提供及時、全面、有效的司法服務和保障,確保法律適用準確,在保障農民合理建房需求基礎上,依法嚴懲強佔多佔、非法出售等惡意佔地建房行爲。做好移交強制執行案件的受理審查工作。對各行政機關在耕地、違建有監管職責但相互推諉的,要及時下達建議書,督促各單位依法履職,並通過公開聽證的方式明確監督對象,實現精準監督、精準起訴。

(四)現場維穩組

組長:王 龍 鮑安呂

成員:派出所全體人員、羣衆工作站全體人員

職責:要提前安排部署,做好涉及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期間的重點問題、重點羣體和重點人員的滾動排查,組織有關單位及時開展矛盾糾紛化解,防止赴省進京非訪、羣訪和極端事件的發生;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拆除中暴力、恐嚇事件作應急處置,對以暴力、威脅等方式抗拒執法部門依法履行職責的違法人員,依法予以嚴厲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督查問責組

組長:唐鈺嵋

成員:隆如冬

職責:持續加大督促檢查力度,對工作不重視,宣傳不到位,管控處置不力,工作緩慢,推諉扯皮的,立即進行督查通報;對組織不力、監管不力,未能及時發現、及時制止、及時處置的,或存在壓案不查、隱瞞不報、失職瀆職等不作爲、亂作爲的,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責任人責任。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視抓落實。開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是是守牢耕地紅線、維護國家糧食安全的決策部署,是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蔓延勢頭、保障羣衆合理建房的迫切需要。各村各單位要嚴格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行爲的通知》 《中共貴州省委辦公廳 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通知》 《省自然資源廳 省農業農村廳關於進一步做好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部署上來,強化責任擔當,精心組織力量,採取有力措施,堅決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爲,全面摸清存量,依法依規進行處置。

(二)要強化責任抓落實。領導小組各副組長要按照“管行業管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整治”要求,堅持問題導向,重點聚焦省下發的疑似圖斑,切實加強對所分管領域涉及違法佔用耕地建房問題的督促處置。業務指導組要將各村明確包保責任人,落實好包保責任,指導好和督促好各村依法依規將亂佔耕地建房及省下發疑似圖斑問題處置整治到位。各村、各單位要嚴格按照“一把手負總責、制定包保方案,建立整治臺賬,明確分工,壓實責任,全面抓實亂佔耕地建房及省下發疑似圖斑問題整治;同時,要立即成立巡查處置專班,每天對所轄區域開展巡查排查,並同步做好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十個一律”等相關政策宣傳,一旦發現違法佔用耕地建房線索,經覈實並確認的,一律以“零容忍”的態度依法依規堅決拆除或採取動員違法羣衆自願自行的方式限時拆除,並及時將整治情況上報系統,確保全部“清零”。農村公共設施、公益和產業等項目,要對接主管部門和涉及平臺公司,要強化項目合法用地監管,對本部門和本行業領域內的違法佔用耕地的情況,特別是省下發的疑似圖斑,要採取有力措施開展整治,確保件件有落實、事事有迴音,真正整治一項銷號一項。

(三)要形成合力抓落實。各村、各單位、各駐新街鄉企業要在領導小組辦公室的統籌指導下,結合自身職責,密切配合,形成聯動,紮實開展好宣傳發動、矛盾化解、法律服務、應急處置等相關工作,嚴防推諉扯皮、踢皮球等現象發生。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對村、各單位、各工作組工作開展情況,實行“一日一調度、一天一通報”,並將當日數據彙總後報鄉委鄉政府。同時,各村務必於20xx年11月26日前將本村整治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包組方案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違法佔用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方案範文 篇22

爲嚴格執行20xx年7月3日國務院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決策部署,按照省、市、縣領導有關批示要求,爲進一步加強我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落實主體責任,嚴肅查處督察發現問題,依法依規追究責任,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刻認識,正確把握耕地保護工作的極端重要性,牢固樹立政治意識、法治意識和底線思維,以督察指出問題爲警醒。按照國家、省和市有關要求,堅持問題導向,嚴格落實耕地保護責任,以鐵的決心、鐵的手腕、鐵的紀律,堅決查處違法違規佔用耕地行爲,堅決遏制新增亂佔耕地建房亂象。

二、組織領導

成立石壩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督促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鎮黨委書記黃作林擔任組長,鎮黨委副書記、鎮長鍾少珍擔任常務副組長,其他班子成員爲副組長,各有關部門負責人和各村支書(主任)爲成員。

三、部門責任分工

1﹒紀檢監察辦公室。負責加強對各部門、各村在推進整治工作中履職情況的監督檢查。對因清理存量和新增問題整治工作推進不力導致轄區內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嚴重的村、部門,以及包庇縱容、失職瀆職導致耕地流失的領導幹部,嚴肅追責問責。

2﹒自然資源所。負責統籌協調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指導和督促各村開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的存量摸排和打擊新增工作,彙總統計全鎮摸排情況;根據國家、省、市、縣有關要求,結合摸排工作成果,研究提出分類處置的政策意見建議。督促指導各村落實對於新增亂佔耕地的整治工作,指導各村按要求規範開展補充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整改補劃工作;指導各村編制村莊規劃,落實農村宅基地用地計劃指標,加快農房農用地轉用審批;督促指導各村嚴格執行鄉村建設規劃許可制度,做好農村不動產確權登記發證。

3﹒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負責對整治工作中涉及的行政執法行爲進行監督,指導涉及拆除房屋引起的行政訴訟案件應訴工作。

4﹒村建所。負責指導督促各村對已辦理施工許可的農房建設的質量安全進行監管,會同自然資源所、農業農村辦公室指導督促各村實施建築風貌管控。

5﹒農業農村辦公室。負責配合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參與編制國土空間規劃和村莊規劃,研究制定農村宅基地管理、分配、使用、流轉、審批等相關政策,指導規範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轉、糾紛仲裁管理、宅基地合理佈局、用地標準、違法用地查處等,建立農村宅基地管理的長效機制;加強與自然資源所、村建所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做好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與農房建設、不動產登記等工作的有序銜接。

6﹒綜合治理辦公室。依法處理非法上訪行爲,做好維穩工作。

7﹒文化站。負責指導協調相關網絡輿情監測、通報、研判和應對處置引導工作,根據工作需要和進展情況,宣傳報道成功經驗和做法,曝光重大、典型案件。

8﹒派出所。負責做好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清理整治涉及的戶籍認定工作;嚴厲打擊在整治工作中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務的行爲。

9﹒供電所。在通電前,須覈准用地及報建手續完善後方可通電,並對亂佔耕地建房的實施斷電處理。

10﹒包村領導和包村負責人。負責督促農村基層黨組織充分發揮落實上級決策部署的戰鬥堡壘作用,積極引導村“兩委”幹部特別是村黨組織書記在落實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中示範帶頭、擔當作爲。

11﹒各村委會。作爲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清理整治工作的責任主體,負責轄區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的存量摸排和打擊新增的工作;負責整治工作的宣傳發動和做好羣衆思想工作。建立村級監管員制度,發揮村級組織作用。加強巡查,及時發現、嚴厲制止,依法打擊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爲;按照國家、省、市有關政策具體組織實施分類整治。

四、網格設置和層級動態管理機制職責

按照全覆蓋、無縫隙的工作要求,將全鎮劃分爲四級網絡進行管理。

(一)一級網格

以石壩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爲一級網格,負責指導、督促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改工作,並進行相關情況通報。由鎮政府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國土工作的領導負有直接領導責任。

(二)二級網格

以包村領導幹部爲二級網格,各村以包村領導爲網格單位第一責任人,包村幹部爲第二責任人,對本村內發生的亂佔耕地建房負責,督促、指導、協調所包村做好用地巡查和亂佔耕地建房的整改工作。

(三)三級網格

以各村爲三級網格,各村支書、主任爲網格內的第一責任人,各村幹部爲第二責任人,負責對轄區土地的巡查,協助自然資源所宣傳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等相關政策,發現亂佔耕地建房行爲及時制止和彙報,做好亂佔耕地建房整改工作。各村負責國土工作的村幹部爲網點信息員,有關情況由網點信息員及時向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報送。

(四)四級網格

以村民小組爲四級網格,各村民小組長爲網格內的責任人,負責對轄區土地的巡查,發現亂佔耕地建房及時制止和彙報,協助鎮、村兩級做好亂佔耕地建房整改落實工作。

五、工作內容

(一)遏制新增違法佔耕行爲

要以“零容忍”的態度,對20xx年7月3日後新增的違法佔用耕地建房行爲(包括農房摸排圖斑、土地衛片圖斑、線索舉報及日常巡查發現的)進行全面摸排,建立“新增問題動態清單”,對照清單實行“一個問題一個臺賬”進行銷號管理,切實做到整改一個問題、覈銷一個問題,確保問題整治到位。

(二)存量問題摸排整治

對存量問題組織再次摸排,嚴防“存量變新增”情況再次出現。

1﹒在前期(20xx年11月)上報摸排數據基礎上,綜合運用遙感監測、資料審覈、實地核查等多種手段,按照《博羅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有關方法和統計口徑,對轄區內亂佔耕地建設行爲再次進行全面覈查,重點對國家、省、市、縣下發的52437個農房摸排圖斑中。已上報不納入農房摸排範圍的24139個圖斑進行再次覈查,並再次完善鎮(街道)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存量工作臺賬。

2﹒按照“尊重歷史、分類處置、先易後難、審慎推進”的原則,結合實際情況,對存量問題的處置情況提前組織研判,待國家、省和市下達分類處置政策後再依法處置。期間國家、省、市、縣另有部署安排的,工作步驟可根據國家、省、市、縣規定適時調整。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強化領導

各部門、各村要深刻吸取惠陽區萬林山泉農場事件教訓,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把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作爲全鎮整治“兩違”工作中的重點內容和落實耕地保護責任的重要手段,夯實鄉村振興工作的重要基礎。切實負起職能責任,從保障羣衆合法權益、保護耕地紅線、維護國家糧食安全的高度推進整治工作,強化組織領導,協同作戰,形成工作合力。

(二)全面摸排,確保成效

各部門、各村要做細做實排查摸底,在前期摸排整治成果基礎上再次全面覈查,除了國家、省下發疑似圖斑外,還要對所有耕地紅線範圍內的自主摸排,建立存量清單和新增清單,全面摸清農村佔耕建房問題底數。要做到清查全方位、無“死角”,不漏一戶一宗,信息填報準確、數據真實可靠。

(三)分類整治,嚴控新增

切實將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擺上工作突出位置和重要議事日程。對於存量問題遵循“分類施策、尊重歷史、妥善處理”的原則,下來依據國家、省、市政策意見分類處置,但對於佔耕問題嚴重的項目要主動作爲,從嚴從速整改到位。對20xx年7月3日以後的新增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採取“零容忍”態度,嚴肅查處整改,該拆除的拆除,該復耕的限期恢復耕種條件,該追究責任的依法依規追究責任。對無視法律法規、嚴重佔用破壞耕地特別是永久基本農田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嚴肅處置到位;對違法違規審批的,要明確責任、依法查處,注意保障無過錯方的合法權益,確保經得起社會監督和歷史檢驗。

(四)加強監督,嚴明紀律

自然資源所、農業農村辦公室、村建所要建立定期通報制度。根據整改情況實行“一月一通報”制度。通報情況定期上報鎮委、鎮政府,同時抄報鎮紀委監委。鎮紀委監委將結合通報情況,對工作進展緩慢的視情況約談提醒;對在整治工作中空泛表態、敷衍塞責、弄虛作假、失職失責或在約談提醒後仍拒不整改的,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五)宣傳政策,營造氛圍

各部門、各村要高度重視土地政策宣傳工作,充分發揮農村羣衆在遏制新增亂佔耕地建房中的主體地位和主力作用,通過電視、廣播、微信宣傳和張貼海報、懸掛橫幅等方式,在農村地區開展廣泛深入的輿論宣傳,使農民羣衆依法守法,通過合法渠道辦理建房用地手續。各部門、各村要充分認清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複雜性、艱鉅性,着力在推進農村農民建房審批改革、聯合執法監管等方面下功夫,加快補齊規劃管控缺失、審批不具可操作性、執法力量薄弱等各項短板,建立健全預警預防機制,規範農村住房建設,爲鄉村振興建設提供有力保障。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