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辦學校教職工學年度考覈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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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民辦學校教職工學年度考覈方案

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和《寶安區教育改革與發展“258”行動計劃》文件精神,進一步實施我區教育均衡發展戰略,促進民辦教育的規範發展,調動廣大民辦教育工作者的積極性,優化民辦教師隊伍,建立和完善民辦學校人事管理和考覈制度。

二、考覈原則

堅持全面客觀的考覈原則,以考察和發現成績、優點爲主,突出實績和貢獻,並以此爲主要評價標準。同時,根據民辦教育的特點,考覈堅持自主性和靈活性的原則,把統一管理和自主考覈有機結合起來。

三、考覈對象

經區教育主管部門批准的民辦學校(含幼兒園)按照《深圳市寶安區民辦學校教師聘用管理暫行規定》聘用且時間在半年以上的工作人員。

四、考覈要點、辦法和基本程序

(一)考覈要點

1.對校領導的考覈要點

德:全面貫徹執行教育方針、政策、法規,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清正廉潔,作風正派,處事公道,遵守職業道德;維護董事會依法辦學,依法治校。

能:懂教育的常規管理,有豐富的辦學經驗和較高的管理能力;在辦學董事會的領導下,善於統籌謀劃,能把握方向,總攬全局;具有宏觀決策和微觀指導的能力,能帶領班子和全體人員爲實現本單位的目標而努力;具有正確的管理思想,管理觀念適應時代要求,在學校管理中突出人本觀念、體現人文關懷,有較強的效益觀念、競爭觀念和市場意識。

勤:勤奮工作;積極組織開展各項有利於學校發展,有益於師生身心健康的活動,認真營造良好的育人氛圍;經常深入教學一線,瞭解、熟悉學校各方面的情況。

績:較好地完成與辦學董事會簽訂的任期目標,辦學取得良好的社會效益和較好的經濟效益;從本單位實際出發,建立健全組織機構、規章制度、工作程序;本單位各要素、各部門、各環節協調聯繫,各項工作按計劃統籌開展,形成一個有機整體,充分發揮整體效能;在辦學理念和管理創新等方面有積極的探索並取得一定成效。

2.對教職工的考覈要點

德:包括政治方向、政治立場、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事業心責任感、職業道德等方面,把“要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大力弘揚愛國主義精神、求實創新精神、拼搏奉獻精神、團結協作精神”作爲思想政治表現考覈的主要參照內容。

能:主要包括學術(技術)水平和業務能力。學術(技術)水平主要是掌握的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在工作中實際的運用情況;業務能力主要是指在實際工作中表現出來的思考問題、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的實際本領。具有良好的協作精神和較強的溝通能力。

勤:主要考覈工作人員的勤勉情況和工作態度。勤勉情況包括在工作時間是否盡心盡力,專心致志,精力充沛,是否遵守工作制度和紀律等;工作態度包括服務性、主動性、事業心、責任感,是否勤勤懇懇,任勞任怨等。

績:是指在工作中經過自己的勞動和努力所取得的成果、成績和效果,所培養教育學生的總體質量。教育教學在學生、家長中的滿意率較高。

(二)考覈辦法

考覈按一級考覈一級的辦法進行:

1.校長由上級主管部門組織考覈,先由校長本人進行自評,然後向全校教職工述職報告,用考覈量化評分表進行民主測評,辦學董事會再根據自評和民主測評結果進行審議,評定等級,報上級考覈領導小組審定。

2.副校長及教職工的考覈由各單位組織,按規定程序進行,等級由單位考覈領導小組審定,結果報辦學董事會覈准。

3.各單位要根據本方案精神制訂本單位學年度考覈的具體實施辦法。

(三)考覈程序

1.對校長、副校長的考覈

(1)本人填寫考覈登記表,並按要求打上自評分。

(2)向本單位全體教職工述職報告。考覈校長時,上級考覈領導小組派員前往聽取意見。

(3)民主測評。

(4)董事會根據民主測評結果,對校長進行考覈和評價。

(5)上級考覈領導小組審定考覈等級。

(6)考覈結果與本人見面。

2.對教職工的考覈

(1)單位宣傳發動。

(2)個人填寫相應的考覈登記表並打出自評分。

(3)分管領導或科(處)室負責人打分並作出評價。

(4)單位考覈領導小組審議評定等級。

(5)考覈結果報辦學董事會審定。

(6)上級考覈領導小組審批。

(7)考覈結果與本人見面。

(四)考覈等級

考覈等級分爲: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等級。其中,校長優秀等級由各單位辦學董事會提出,報上級考覈領導小組按10%—20%的比例審定;其他人員的優秀等級由各單位考覈領導小組按10%—20%的比例確定,報上級考覈領導小組審定。

五、考覈結果管理及使用

1.考覈結果彙總由區教育局人力資源科保存。

2.考覈表由各單位人事部門存入個人工作檔案,直至其離開本單位後一年。

3.考覈結果作爲辦學單位對工作人員聘用、辭退、評優評先、獎懲、職稱評聘或正式調入的參考依據。考覈稱職以上的,方可續聘;考覈基本稱職的,建議予以解聘;考覈不稱職的,一律予以解聘。

4.各辦學單位須根據各自的實際,建立學年度考覈獎勵制度和確定獎金標準,獎勵考覈優秀的人員。各辦學單位對考覈優秀人員發放獎金的標準爲不少於被考覈人一個月的全額工資。考覈爲優秀的民辦中、國小校長,除辦學單位發給考覈獎金外,區教育局給予每人XX元的獎勵。

5.考覈結果可供管理者或本人查閱、複印。

六、考覈組織和要求

(一)組織和領導

1.考覈由教育局統一組織進行,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直屬民辦學校的考覈由教育局人力資源科具體組織,社會辦學管理辦公室協助;鎮(街道)轄屬民辦學校的考覈由各鎮(街道)宣傳文教辦公室具體組織,教育局人力資源科、社會辦學管理辦公室參與。

2.區教育局、鎮(街道)成立考覈領導小組,加強對考覈工作的組織和領導,各單位相應成立由辦學董事會成員、校長、黨、工、團、婦、教職工代表共同組成的考覈領導小組,具體實施考覈。

(二)考覈要求

1.堅持原則,按照規定程序考覈。考覈工作一般包括以下程序:本人述職、羣衆評價、組織審議、小組覈定、記入檔案等。

2.堅持領導、羣衆、本人相結合,儘量避免脫離羣衆的封閉式神祕化的考覈形式。

3.考覈結束後各單位須認真總結,寫出書面材料,填寫相關報表,報區教育局人力資源科和社會辦學管理辦公室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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