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實施方案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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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產品質量安檢實施方案範文

產品實施方案4篇

爲進一步搞好我鎮的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進一步強化我鎮農產品安全監管力度,全面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水平,結合我鎮實際,現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檢測工作承擔單位

鎮農林水辦公室負責全鎮農產品生產環節檢測監管工作;清溪工商分局負責全鎮農貿市場、超市農產品流通環節的檢測監管工作;鎮獸醫站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組和清溪動物衛生監督分所具體承擔全鎮蔬菜生產基地、水果種植基地的蔬菜、水果農藥殘留檢測工作,生豬養殖場和鎮食品公司屠宰場的畜禽獸藥殘留的檢測工作和對全鎮農貿市場、超市農產品農藥殘留的抽檢工作;全鎮各經營農產品的農貿市場及超市應建立蔬菜、水果農殘檢測室(點),負責對入場銷售的蔬菜、水果進行農藥殘留檢測。

二、檢測對象、品種和範圍

1、對全鎮範圍內生產基地上市前和市場上銷售的蔬菜產品進行農藥殘留定性檢測。檢測品種以葉菜類蔬菜爲主,適當抽取豆類、根莖類、瓜果類及其他品種。檢測範圍包括全鎮範圍內的生產基地、經營農產品的農貿市場、批發市場和超市等。

2、對全鎮範圍內生豬的例行抽檢工作和上級部門安排的檢測工作。檢測項目爲鹽酸克倫特羅、萊克多巴胺等。檢測範圍包括全鎮範圍內的生豬養殖場(含非法養殖場)及鎮食品公司屠宰場。

三、檢測的任務和要求

(一)生豬的檢測任務和要求

1、基本任務

外調的生豬必須是供莞基地的生豬,每日進行抽樣工作,並按任務要求均勻分配每日檢測數量。生豬藥物殘留檢測實行天天檢、車車檢、批批檢。生豬藥物殘留檢測樣本數爲(試紙法檢測):

鹽酸克倫特羅:屠宰場每天15份,全年不少於5500份。

萊克多巴胺:屠宰場每天7份,全年不少於2560份。

2、抽檢結果的報送

生豬速測結果應在次日上午10時前通過檢測監控信息系統完成數據錄入並上傳至農檢所。同時,化驗員應將結果及時向獸醫站(副)站長彙報,並出示化驗結果報告書。

對檢測結果合格的,由獸醫站(副)站長會同食品公司當班的負責人,對被抽檢的該批次生豬准以屠宰。

對檢測結果不合格的不準屠宰,同時獸醫站(副)站長應迅速將抽檢不合格豬隻的數量、來源產地、生豬商販名單向農林水辦彙報。

農林水辦主任(或分管副主任)召集農林水辦工作人員、獸醫站工作人員和食品公司負責人到屠宰場現場處理不合格生豬或生豬產品。

3、檢測不合格的生豬來源的追查

對檢測不合格的生豬,應覈查耳標號碼、檢疫合格證明的號碼及發證單位、簽發檢疫證的檢疫員姓名、畜主(生豬商販)的姓名,向畜主(生豬商販)詢問生豬購入來源,並將這些資料報告市獸藥與飼料監察所。對來自本鎮的生豬,由農林水辦會同獸醫站並實施跟蹤檢查,待複檢合格方允許出欄。

對來自本市其他鎮區或外市的生豬,由獸醫站向市獸藥與飼料監察所報告,交由市獸監所做出處理。

4、檢測結果不合格的生豬及其產品的處理

對經檢測不合格的生豬及其產品應予以無害化處理,不準屠宰、銷售,也不準讓畜主自行拉走,確保不合格的生豬及其產品不流入市場。對抽檢不合格的同羣豬(來自同一個養殖場)也須進行無害化處理。在處理前,應提醒畜主可提出對同羣豬進行全面檢測的請求,但有關費用由畜主承擔;檢測合格的可予以屠宰,檢測不合格的要進行無害化處理。無害化處理可在農林水辦和獸醫站人員監督下,由畜主自行進行,也可由畜主委託獸醫站代爲處理,但畜主應籤立書面委託處理書。若畜主既不同意自行處理又不同意委託處理時,由農林水辦和獸醫站2名以上執法人員依官方取樣程序取樣後,交由市獸醫飼料監察所對豬隻進行強行無害化處理。

(二)蔬菜、水果農藥殘留檢測任務和要求

1、基本任務

鎮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組任務:

蔬菜農藥殘留檢測樣本數每月不少於1700個,全年不少於XX0個,其中抽檢樣本不少於7000個,每天抽檢單位不少於2個;聯機檢測比例必須達到80%。

加強對蔬菜生產基地檢測數量,確保本地生產蔬菜的安全;加強對全鎮轄區內的批發市場、農貿市場、有經營蔬菜水果的超市等的抽檢力度,杜絕不合格蔬菜、水果流入市場,走入餐桌;加強對全鎮轄區內的重點酒樓(昌明、天天漁村、怡香閣、怡香食府等),以及機關單位、中國小校、幼兒園開辦的飯堂所購買的蔬菜進行抽檢,對抽檢不合格的應將結果抄送被抽檢單位的主管部門。

經營農產品的農貿市場、超市的任務:

蔬菜、水果農藥殘留檢測樣本數每單位每月不少於250個,全年不少於3000個。

2、工作職責

鎮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組主要工作職責:

負責對全鎮範圍內蔬菜生產基地蔬菜產品質量安全進行監督檢測,對檢測不合格樣品要發出延期上市通知,追查用藥情況,對生產者進行宣傳教育,並監督整改。

負責全鎮範圍內蔬菜生產者安全生產宣傳指導及監督,確保不出現因食用殘留農藥蔬菜中毒事件。

檢測結果要及時存檔,按時報送檢測報表。

每月一次到全鎮範圍內銷售農藥的農藥店檢查,如有發現銷售違禁農藥、假冒農藥、過期農藥,馬上通知鎮農林水辦及有關部門處理。

經營農產品的農貿市場、超市農藥殘留檢測室(點)的工作職責:

對檢測不合格的蔬菜水果一律不準進入市場銷售,應自行銷燬,該單位負責人要馬上將不合格的蔬菜或水果的貨主(或種植者)的姓名、來源地、數量報告鎮獸醫站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組。

3、檢測結果的報送

鎮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組每日將檢測結果通過全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監控信息系統上報市農檢所。其中,蔬菜使用rp410聯機檢測的,檢測結果實時上傳;使用pr3000、酶標儀等儀器進行檢測的,應在當天下午15時前通過檢測監控信息系統完成數據錄入並上傳至市農檢所。

經營農產品的農貿市場、超市的檢測室應在每天上午12時前,將當天的檢測結果傳真或電郵至鎮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組辦公室。

4、檢測不合格的蔬菜、水果來源的追查及處理

本鎮大田檢測含有禁用農藥的蔬菜、水果,必須進行銷燬處理;對檢測出農藥殘留量超標的蔬菜、水果,要發出延期上市的通知,並實施跟蹤檢查。

農批市場、農貿市場、超市檢測出農藥殘留量超標的蔬菜、水果,各檢測單位應當場予以銷燬,所有銷燬費用由貨主承擔同時各檢測單位要追問貨主本批次蔬菜水果的產地來源,並報告鎮獸醫站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組。

鎮獸醫站(副)站長將檢測不合格的蔬菜、水果的產地來源報告農林水辦。產地屬本鎮的,由農林水辦會同鎮農產品檢測組按第一款處理,產地屬本鎮以外地區的,由農林水辦報告市農業局,交由市農業局處理。

四、工作要求

1、爲確保檢測結果的科學性、客觀性和可比性,各檢測單位應按照有關抽樣程序和檢測標準嚴格開展檢測工作,抽樣地點及品種應具代表性,採樣地點、採樣時間應相對固定,採樣品種及數量應相對穩定。

2、被確定的抽樣單位不得拒絕抽樣,否則其產品視同不合格產品處理。

3、鎮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組應逐步推行使用酶標儀等檢測容量大、準確度更高的檢測設備,進一步完善檢測手段,提高檢測效能。同時,要注意加強對各類檢測設備和儀器的維護,按規定做好儀器檢定工作,確保檢測結果準確。

區委畜禽水產品質監安全實施方案產品實施方案(2) | 返回目錄

根據省政府《年-年省食品安全整頓工作實施方案》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爲切實加強我區畜禽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各部門依法履行各自職責,建立畜禽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長效機制,使我區畜禽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責任進一步得到落實,畜禽水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得到提升,現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年全區畜禽水產品質量安全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年,全區畜禽水產品質量安全工作堅持以人爲本,認真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堅定不移加快發展步伐,堅定不移加快發展方式轉變,繼續圍繞“兩個千方百計、兩個努力確保”的目標任務,立足“防範風險保安全”,堅持一手抓執法監管,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爲,確保我區不發生一起重大動物疫情事件;一手抓標準化生產,推進養殖業生產方式轉變,不斷提升畜禽水產品質量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標

通過各級各部門共同努力,使我區畜禽水產品質量安全長效監管機制不斷完善,畜禽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不斷提高,養殖業投入品質量得以保障,養殖業生產經營企業的責任意識明顯增強,養殖業生產經營秩序得到明顯好轉,全年不發生重大畜禽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

三、工作重點

(一)加大畜禽水產品質量安全整頓力度。

一是瘦肉精等違禁物品和濫用添加劑的專項整頓。重點針對“瘦肉精”等違禁物品的非法添加,重點對象針對養殖場戶,加大監管力度開展不定期抽檢,做到檢查不留死角,發現一起,查處一起,追根溯源,依法從重處罰。確保飼料產品中違禁物品檢出率爲零,外調生豬檢出率爲零。二是獸用抗菌藥物專項整治。進一步加強獸用抗菌藥物使用等環節的監管,促進養殖業合理應用抗菌藥物,確保畜禽水產品質量安全。加強養殖用藥監管。重點加強養殖場(小區、戶)用藥安全監管,督促養殖企業建立完善獸藥購入記錄和用藥記錄,嚴格執行休藥期制度,對不規範使用獸藥抗菌藥物和使用人用抗菌藥物的行爲依法嚴厲查處。保證養殖業在獸醫指導下安全用藥。三是水產禁用藥物專項整頓。嚴格規範水產苗種生產行爲,重點查處無證水產苗種生產單位。開展以硝基呋喃類、氯黴素和孔雀石綠等違禁藥品和有毒有害化學物質專項治理,清查收繳養殖環節違法使用禁用藥物和有毒有害化學物質。加大水產品藥殘監督抽查,公開曝光監督抽查不合格生產單位,採取檢打聯動措施,嚴厲查處陽性樣品生產單位。

(二)加快推進養殖業標準化建設

一是抓好標準化養殖小區建設。要整合養殖業發展資金,積極爭取各級財政投入,支持標準化規模養殖。要充分調動養殖者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加大規模養殖場的新建和改造力度,提高標準化養殖水平。二是完善檔案制度建設。要求養殖場和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如實記載使用投入品的名稱、來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動物疫病的發生、防治和死亡情況,屠宰或者捕撈的日期等等。

(三)推進市場準出和市場準入制度。

強化動物衛生監督管理,抓好動物標識、疫病可追溯體系建設,強化產地檢疫和流通監管,提高動物及產品質量衛生水平,減少動物疫病的傳播,產地檢疫率應達到100%,按照湘政辦明電[XX]42號的要求,繼續實行生豬檢疫與“瘦肉精”等違禁物品檢測同步進行。對上市出售的生豬,在出欄前全面開展“瘦肉精”等違禁物品抽檢,每戶每批至少抽檢1頭,規模養殖場(戶)要適當增加抽檢數量,不合格的不得發給檢疫證明。

(四)抓實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

繼續抓好全區鄉鎮動物防疫站站房建設;加大動物疫病防控力度,進一步加強口蹄疫、豬藍耳病、禽流感等重大動物疫病強制免疫,突出抓好重點區域和規模養殖場的免疫,確保重大動物免疫密度達到100%;加強疫情監測,重點抓好規模養殖場疫情監管,發生疫情及時處置,確保全區無重大動物疫病擴散事件發生。

(五)廣泛開展畜禽水產品質量安全宣傳培訓

一是高度重視畜禽水產品質量安全宣傳工作。圍繞畜禽水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的重點、熱點、難點,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宣傳教育活動,把新聞報道和知識傳播相結合,把曝光違法行爲與宣傳先進典型相結合,客觀、公正報道。廣泛宣傳優質產品、優良品牌和優秀企業,提高我區畜區禽水產品質量信譽,增強羣衆消費信心和鑑別能力。深入貫徹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二是大力開展畜禽水產品質量安全培訓。加大畜禽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人員培訓力度,不斷提高質量安全監管能力和服務水平。對養殖業生產經營人員進行食品安全管理體系、食品安全法律法規以及食品安全基礎知識等內容的培訓。重視對廣大農民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訓,向農民傳授養殖的安全知識,使農民自覺抵制使用違禁物品。

關於維護和使用地理標誌農產品品牌的實施方案產品實施方案(3) | 返回目錄

近年來,我縣按照“135610”現代農業發展思路,大力實施品牌戰略,成功申報××冬草莓、××枇杷、××二荊條辣椒3個國家地理標誌產品品牌,成爲全省擁有地理標誌農產品品牌最多的縣。爲有效維護和使用公共品牌,促進現代農業提質增效,按照國家地理標誌產品品牌建設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縣現代農業發展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目標任務

重點圍繞××冬草莓、××枇杷、××二荊條辣椒3個國家地理標誌產品品牌,切實維護品牌形象,不斷提升品牌價值,加速構建西部一流、國內領先的品牌建設與使用體系。同時,加強地理標誌產品標準化生產基地建設和市場營銷,着力把公共品牌轉化爲推動現代農業發展的生產力,加快推動成都近郊現代農業發展示範基地建設。

二、建設內容

(一)打造標準化生產示範區。按照國家地理標誌產品保護和發展有機農業的相關要求,採取標準化生產方式,建設××冬草莓生產示範區0.5萬畝,其中合江0.2萬畝、永興0.3萬畝;建設××枇杷生產示範區2萬畝,其中永興0.1萬畝、白沙0.7萬畝、太平1.2萬畝;建設××二荊條辣椒生產示範區0.3萬畝,均位於永安。具體做好四項工作:一是做好提純復壯,維護品種特性;二是積極引進新品種,提升產品品質;三是加強栽培管理,提高產出效益;四是加強產地相關指標的調查、監測和評價,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

(二)加大宣傳營銷力度。強化監督管理,統一宣傳營銷品牌和標識,杜絕不用、亂用和濫用地理標誌產品品牌的現象。拓寬宣傳渠道,利用報刊、電視、網絡、廣播等多種平臺,推廣普及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的有關知識。強化品牌營銷,充分發揮龍頭企業、專合組織、行業協會、農村經紀人的作用,大力舉辦產品展銷、一三產業互動節會、網上交易等多種營銷活動,積極開發配套延伸產品,加快在大型超市、農貿市場、機場等設立××地理標誌產品專櫃,切實提高××地理標誌產品的市場知名度和美譽度。

(三)構建信息服務系統。建立地理標誌產品信息查詢平臺,將已登記註冊的地理標誌產品進行彙總、公佈,爲經營者提供生產管理技術、相關法律法規、品牌使用注意事項等方面的諮詢服務,向消費者介紹地理標誌產品的鑑別方法、維權途徑等知識,並設立地理標誌產品的統一包裝,制定統一的使用辦法,統一推進××地理標誌產品品牌做大做強。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統籌推進

成立地理標誌產品品牌維護和使用工作領導小組,由縣委分管農業的負責人任組長,縣政府分管農業的副縣長任副組長,××質監局、縣農發局、縣財政局、縣科技局、縣環保局、縣水務局等部門及有關鎮負責人爲成員。領導小組定期召開聯席會議,統籌安排相關事宜,確保各項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進。

(二)明確職責,分工協作

1、××質監局負責地理標誌產品品牌維護和使用工作的統籌規劃、組織協調、任務分解等工作,加強產品質量抽查,註冊地理標誌產品的證明商標,指導業主正確使用地理標誌,會同相關部門對違法使用地理標誌的行爲進行查處。

2、縣農發局負責統籌推進標準化生產示範區建設,積極引進和推廣新品種、新技術,加大農業投入品監管力度,加快生產、營銷等服務體系建設。

3、縣科技局負責圍繞全縣農村科技工作的總體目標,抓好相關科技項目建設,認真落實科技獎勵政策。

4、縣財政局負責安排資金和監管資金使用情況。

5、縣水務局負責指導有關鎮做好水環境治理和農業灌排水基礎設施建設。

6、縣環保局負責每年對地理標誌產品生產區域及周邊的環境情況進行調查和整治,確保區域內水源、土壤等指標達到標準要求。

7、縣氣象局負責做好氣象預報,及時提供準確的氣象信息。

8、縣旅遊局負責組織推動“一品一節”活動,促進一三產業互動。

9、××電視臺、××新聞中心負責充分發揮輿論宣傳作用,大力宣傳地理標誌產品,創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10、有關鎮要結合各自實際,建設標準化生產示範區,嚴格落實標準化生產相關要求。

(三)加強扶持,保障發展

加大資金投入,在現代農業發展資金中設立國家地理標誌產品品牌維護和使用專項資金,主要用於建設標準化生產示範區、申banzheng明商標、統一產品包裝、建設信息服務系統、開展品牌創建培訓、開發相關延伸產品等。同時,加強項目包裝,積極吸引社會資金,努力形成多渠道、多元化的資金投入機制。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相關部門,每年對示範區內生產單位進行專項考評,根據考評結果實行以獎代補,促進地理標誌產品維護和使用工作持續深入推進。

鄉鎮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產品實施方案(4) | 返回目錄

爲解決當前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根據全省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電視電話工作會議精神及《東莞市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結合本鎮實際,鎮政府決定從現在起到今年底,在全鎮範圍內開展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

一、總體要求

各村(社區)、有關單位要切實加強領導,進一步落實生產經營者的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和政府部門監管責任;各有關部門要聯合行動,普查建檔,分類整治;要突出重點產品、重點單位和重點區域,加強巡查監管,探索建立長效機制,建立健全從產品設計、原料進廠、生產加工、出廠銷售到售後服務的工業品全過程監管鏈條,建立健全從種植養殖、生產加工、流通銷售到餐飲消費的食品全過程監管鏈條,建立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的追溯體系和責任追究體系,建立覆蓋全社會的產品質量監管網絡,規範管理與幫扶發展相結合,把我鎮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加強督促檢查,使專項整治行動取得明顯成效。

二、主要任務

(一)農產品質量安全整治(鎮農辦牽頭)。

1、主要任務:

(1)開展農產品安全生產的執法檢查,全面開展對農產品生產過程用藥檢查;查處畜禽養殖環節使用“瘦肉精”、萊克多巴胺、禁用獸藥和蘇丹紅等化學物質的行爲;查處蔬菜生產環節使用禁用、限用農藥等行爲;堅決打擊非法生產銷售國家明令禁止的藥物和化學物質的行爲。

(2)強化農(水)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和監督抽查,加大我鎮農(水)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的品種、範圍和頻次,及時對當地生產、銷售的大宗農產品和質量安全問題突出的農產品進行監督抽查和現場檢查,對監測不合格率較高的區域和單位進行跟蹤督導整治,依法處理不合格的農(水)產品及其經營者。

(3)開展認證農產品專項檢查,強化對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和有機農產品的監督管理。

(4)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長效機制,落實蔬菜生產環節屬地管理責任制,明確產地所在村、土地發包方及蔬菜種植戶在蔬菜生產質量安全上的責任;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監控系統,實現檢測數據管理信息化。

2.整治重點:

重點產品:蔬菜、生豬及其肉品、雞肉和其他質量安全問題突出的農產品;農藥、獸藥、飼料和肥料、種子等農業投入品。

重點單位:主要農產品(含水產品)生產基地、農業標準化示範區(點)、科技示範園區,以及農產品種養企業、大戶、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和大型農產品批發市場;獸藥、農藥、飼料和肥料、種子等農資生產、經營場所(廠、門店),特別是近年來農產品質量抽檢不合格、羣衆投訴多、社會反映強烈的農資品種和生產經營場所。

重點區域:主要農產品(含水產品)產區、農產品消費和集散地。

3.工作目標:

到今年底,全鎮大型農產品(含水產)批發市場100%納入質量安全監測範圍;農產品生產基地、規模種植(養殖)場、農業標準化示範區(點)使用違禁藥物問題基本解決;蔬菜、畜禽、水產品的農藥、獸藥、漁藥殘留陽性率進一步下降,其中:全鎮蔬菜農藥殘留抽檢陽性率低於8%,全鎮生豬“瘦肉精”檢測率(含快速檢測)不低於4.5%,生豬養殖場“瘦肉精”殘留陽性率低於1%,生豬屠宰環節“瘦肉精”殘留陽性率低於4.5%,全鎮水產健康養殖示範場、出口原料註冊場、無公害水產品生產基地及個體小型養殖場的禁用漁藥殘留抽檢總體合格率達到95%以上;杜絕違規生產、銷售和使用國家禁用禁售的甲胺磷、對硫磷、甲基對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種高毒農藥。

(二)生產加工食品質量安全整治(鎮工商分局、經貿辦牽頭)。

1.主要任務:

(1)依法對食品生產企業和小作坊進行整治,堅決取締無衛生許可證、無營業執照、無食品生產許可證的非法生產加工企業。

(2)大力推行食品生產許可工作,完成對食品生產企業的發證工作。嚴格市場準入,嚴肅查處獲證企業生產不合格產品等違法行爲。

(3)嚴厲打擊製售假冒僞劣食品、使用各種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產加工食品違法行爲,基本遏止濫用防腐劑、色素等食品添加劑違法行爲;對質量問題突出的行業實施專項整治,實現行業規範化管理。

(4)加強日常監督力度,貫徹落實“六項制度”監管措施,深入開展普查、巡查、抽查、許可和回訪工作;強化食品生產加工企業使用添加物質備案制度,建立、實施存在食品安全隱患食品召回制度,保證食品安全水平逐步提高。

2.整治重點:

重點產品:肉製品、豆製品、水產加工品、白酒、飲料、兒童食品、食用植物油、調味品。

重點單位:生產必備條件差、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差、隱患多、質量問題突出和非法生產加工食品的企業;食品生產加工小企業、小作坊。

重點區域:農村、城鄉結合部等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集中區域,行業比較集中,監督抽查合格率較低的區域以及消費者投訴較多、被媒體曝光較多的區域。

3.工作目標:

到今年底,我鎮食品生產加工企業100%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並在產品上加貼qs標誌;小作坊100%簽訂食品質量安全承諾書;徹底解決我鎮無食品生產許可證的生產加工問題。

(三)流通領域食品質量安全整治(鎮工商分局牽頭)。

1.主要任務:

(l)嚴把市場準入關,堅持依法登記,先證後照,證照齊全,確保主體資格合法有效。

(2)檢查食品經營者是否建立健全進貨檢查驗收、索證索票、購銷臺賬、不合格食品召回和退市等自律制度;檢查市場開辦企業、櫃檯出租企業、展銷會舉辦企業是否建立並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責任制度。

(3)集中開展食品安全專項執法檢查,有針對性地開展流通環節食品質量監測,加大監測的後續處理力度,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食品經營違法行爲,要按照有關規定依法查處;以中秋、“十一”、元旦爲重點,突出抓好應節食品整治;結合“農村食品市場整頓年”活動,加強對農村食品進貨渠道和農村集市的管理。

2.整治重點:

重點產品:飲用水、奶製品、月餅、糖果、餅乾、方便麪等。

重點單位:農副產品和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商場、超市等。

重點區域:農村和城鄉結合部。

3.工作目標:

到今年底,大型商場、超市100%建立進貨索證索票制度;鎮、村和社區食雜店100%建立食品進貨臺賬制度。

(四)餐飲消費安全整治(鎮衛生防疫組牽頭)。

1.主要任務:

(l)全面開展餐飲經營單位衛生許可證清查,規範餐飲業食品衛生許可程序和資料歸檔保存,並對衛生許可證發放情況進行公示。全面實施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加強日常監管的力度。

(2)對餐飲業、自制食品的商場、超市及學校飯堂的食品原料使用進行專項檢查,嚴厲查處使用不合格或來源不明的食用油、肉及其製品、不合格調味品、過期重複使用原料、濫用添加劑、不按規定要求索證等行爲。

(3)按照《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衛生規範》規定,檢查餐飲單位的餐具消毒情況,對餐具集中消毒單位配送的餐具消毒情況進行抽樣檢查。

2.整治重點:

重點產品:餐飲業衛生條件、餐具消毒、原料採購等。

重點單位:小型餐飲業、學校食堂、工廠飯堂。

重點區域:農村、城鄉結合部。

3.工作目標:

到今年底,徹底解決餐飲經營單位無證照經營的問題;餐飲經營單位100%建立原料進貨索證制度;杜絕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製品行爲,杜絕使用有毒有害物質加工食品的行爲;學校食堂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實施率達100%。

(五)藥品質量安全整治(鎮國藥、衛生防疫組牽頭牽頭)。

1.主要任務:

(l)開展藥品註冊覈查及一、二類醫療器械註冊申請資料覈查,打擊虛假申報行爲。

(2)開展注射劑類藥品生產工藝和處方覈查,向注射劑(高風險品種)生產企業派駐監督員,對藥品生產企業進行gmp飛行檢查,開展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質量體系複查工作,以國家及省重點監管、發生嚴重不良反應被舉報有違規行爲的企業進行質量管理體系專項監督檢查。

(3)認真執行《廣東省開辦藥品零售企業驗收實施標準(XX年修訂)》,嚴格市場準入;重點規範經營主體行爲,進一步完善特藥監管;加強對高風險醫療器械品種的監管力度,開展對植入醫療器械在流通環節的專項檢查。

(4)加強藥品不良反應(事件)的監測,提高臨牀合理用藥和安全用藥水平。

2.整治重點:

重點產品:大容量注射劑、中藥注射劑、多組分注射劑、生物製品、特殊藥品、植入醫療器械、避孕套等高風險品種。

重點單位:高風險品種的生產、經營企業。

重點區域:製售假劣藥品、醫療器械違法行爲高發地區、農村和城鄉結合部。

3.工作目標:

到今年底,完成藥品註冊現場覈查和對境內在審、已獲准註冊的醫療器械註冊資料的真實性覈查工作;建成特殊藥品監控信息網絡;基本解決掛靠經營、超方式和超範圍經營藥品問題;禁止並取締以公衆人物、專家名義證明療效的藥品廣告。

(六)豬肉質量安全整治(鎮經貿辦牽頭)。

1.主要任務:

(1)制定《**鎮生豬屠宰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對豬肉質量安全、生豬屠宰進行全面專項整治,我鎮與屠宰企業簽訂《保障生豬穩定供應和質量安全責任書》。

(2)建立和完善舉報制度,嚴厲打擊私屠濫宰等不法行爲,保證舉報查處率100%;加強鎮屠宰管理人員和執法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增強思想和業務素質,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線。

(3)完善鎮定點屠宰場設置規劃和硬件設施建設並認真檢查督促落實,實行專業技術人員持證上崗。完善定點屠宰場的生豬進場檢查檢驗制度和肉品銷售臺帳管理制度,落實病害無害化處理制度,加強對定點屠宰企業肉品品質檢驗工作的監督檢查。

(4)認真貫徹屠宰方面的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文件;針對某些薄弱環節,加強政策研究,探索新的整治和管理方法。

2.整治重點:

重點產品:出場生豬產品。

重點單位:鎮內定點屠宰場。

重點區域:鎮內偏僻結合部、舊村落出租屋等私宰行爲高發地方。

3.工作目標:

到今年底,我鎮進點屠宰率達到98%以上,私屠濫宰、定點屠宰企業違規違法查處率達100%;完善生豬進廠驗收制度、臺帳管理制度及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實現病害肉無害化處理率100%,出廠肉品檢驗合格率100%。

(七)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產品質量安全整治(鎮工商分局、質監站牽頭)。

1.主要任務:

(l)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重點產品生產企業全面建立質量檔案並進行現場覈查,逐步實現動態監管。

(2)擴大監督抽查覆蓋面,加大後處理工作力度,進一步提高監督抽查檢驗的能力和水平。

2.整治重點:

重點產品:家用電器、兒童玩具、勞動防護用品、汽車配件、低壓電器、建築鋼材、人造板、扣件、電線電纜、燃氣器具等10類產品以及國家質檢總局《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產品質量安全整治實施細則》裏列入的實施生產許可證管理的危險化學品、電熱毯、防爆電器、農業生產資料等產品,特別是納入生產許可或3c認證管理的上述產品的終端產品。

重點單位:無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非法生產或獲證後降低取證時生產條件的企業或黑窩點;近兩年各級監督抽查問題較突出的獲證企業;曾經有過質量違法行爲、消費者投訴和媒體曝光比較集中、生產假冒僞劣產品的企業。

重點區域:無證生產企業集中地區;監督抽查合格率低地區;已形成產業集羣區域的中小企業、質量不穩定企業比較集中的地區(視普查建檔的情況確定重點區域整治範圍)。

3.工作目標:

到今年底,我鎮家用電器等終端產品生產企業100%建立質量檔案,做到“一企一檔”;基本解決納入生產許可、3c認證管理的企業無證生產問題;加強獲證企業證後監管,證後監管覆蓋率達到100%;對重點產品、重點區域監督抽查覆蓋率達到100%,抽查合格率提高到90%以上,其中大型企業達到95%以上;已售出的危及人身安全的不合格產品100%召回;重點區域的製假售假重大違法活動基本得到杜絕。

(八)進出口產品質量安全整治(鎮外經辦牽頭)。

1.主要任務:

(l)對出品玩具獲證企業進行專項整治,對不符合要求的企業限期進行整改,整改期間產品不得出品,經整改仍達不到要求的,吊銷其出口質量許可證。

(2)對出口食品衛生註冊登記企業進行全面清查和整治,對不符合要求的企業限期進行整改,整改期間產品不得出口,經整改仍達不到要求的,註銷其衛生註冊登記資格。

(3)加強實施出口運輸包裝加貼檢驗檢疫標誌的監督檢查工作,確保檢驗合格的出口食品運輸包裝100%加貼檢驗檢疫標誌,依法嚴懲出口食品不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加施標誌的違法行爲。

(4)加強對出品燈具、小家電、摩托車、兒童服裝、與食品接觸器皿、傢俱等高風險敏感產品的重點監管,提高抽查率和檢出率,嚴防不合格產品流出國門。

(5)通過拉網式清查加強對備案或註冊養殖場、蔬菜種植場及加工企業的監督管理,對違反出入境檢驗檢疫法律法規的備案和註冊種養殖場、註冊出口食品加工企業,堅決依法予以嚴懲。

(6)對進口廢物原料的碼頭進行全面清查,對涉嫌非法入境的廢物原料,堅決予以100%退貨或銷燬;對進口廢物原料衛生檢疫監管工作進行全面摸底檢查,規範衛生處理的流程及檢驗秩序,確保工作質量。

(7)全面推廣和應用加工貿易地區檢驗檢疫執法監管輔助系統,建立和完善電子通關聯網核查制度,全面加大對進出境貨物的抽查和稽查力度,逐步實現對進出口商品質量風險預警,落實對《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實施檢驗檢疫的進出境商品目錄》處進出境商品的全面質量監管。

(8)全面清查異地轉單進口貨物、異地貨源及市場採購出口貨物的檢驗落實情況,嚴格落實產地檢驗監管制度,提高檢出率,確保產品質量的監督管理落到實處。

(9)加大對逃避檢驗檢疫行爲的稽查和處罰力度,利用全申報系統覈銷數據,對集裝箱等法檢物報檢進行一次專項稽查與清查,對查出問題立案調查,確保違法違紀行爲得到嚴肅查處。

(10)結合年審,對代理報檢公司進行一次拉網式全面清理,通過簽訂《承諾書》及開展知識競賽等形式對其進行法制宣傳教育;通過報檢員扣分制度及誠信分級管理等措施,嚴防“飛單”現象的發生,規範代理報檢行爲。

2.整治重點:

重點產品:進出口食品及其他涉及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進出口產品。

重點單位:凡有過進出口產品質量違法行爲、國外政府機構和國家質檢總局通報有過產品質量安全問題的進出口企業;國家質檢總局公佈的“黑名單”企業;在檢驗檢疫監管中發現生產不合格出口產品的企業;逃避檢驗檢疫監管的進出口企業和代理報檢機構。

重點區域:整治工作中要重點把好口岸查驗關,批次管理關,源頭管理關和標準適用關。

3.工作目標:

到今年底,非法進口廢物100%退貨或銷燬;備案種養殖場、註冊出口食品加工企業100%得到清查;出口玩具獲許可證企業100%得到清查;出口食品運輸包裝100%加貼檢驗檢疫標誌;進出口高風險敏感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監管水平提高到一個新水平;逃避檢驗檢疫監督管理等違法違規行爲得到有效遏制。

三、時間安排

(一)第一階段爲動員部署階段(10月1日至10月15日):各村委會及有關部門要逐級建立健全領導機制,提出工作方案,並進行宣傳動員和部署。

(二)第二階段爲普查整治階段(10月16日至12月10日):開展聯合檢查,全面摸清本行政區域內生產經營單位情況,建立檔案,分類組織實施專項整治工作。突出重點產品、重點單位、重點區域,切實解決我省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問題。

(三)第三階段爲總結驗收階段(12月11日至12月31日):總結經驗,建立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監管長效機制。制定檢查驗收和考覈辦法,對專項整治工作逐級驗收,對工作開展好的村、部門進行表揚,對工作開展差的通報批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各村委會、各有關部門要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維護廣大羣衆切身利益,促進企業健康發展,維護國家形象出發,高度重視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要按照全省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電視電話會議要求,迅速成立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領導小組,統一指揮協調專項整治行動。各村、有關部門要根據本方案要求,結合本地區、本領域、本行業實際,制訂具體工作方案。

要切實落實生產經營者的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和政府部門的監管責任,根據屬地監管原則,將專項整治的任務逐級落實到各村委會及相關部門,分片負責,落實責任。全面貫徹實施《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特別規定》(國務院令第305號),加強對生產經營者的監管,進一步強化違法生產經營行爲的懲處力度,加大對製售假冒僞劣產品的懲處力度,建立健全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有效銜接機制,加大懲處震懾力度。

各有關部門要在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密切配合,加強信息溝通和交流,及時解決整治中的難點問題,做到步調一致,切實提高整治效能,鎮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領導小組要加強協調,督促檢查各項工作進展情況,認真分析輿情動態,及時研究問題,提出政策建議。

(二)普查建檔,分類整治。

各村委會、各有關部門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國發[XX]23號、國辦發[XX]57號文、《東莞市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和本方案要求,針對不同生產經營單位的性質、產品和服務,製作相應的檢查表,在證照辦理、生產經營條件、管理制度、工藝技術、質量和安全標準等方面提出明確的要求及其依據。組織相關部門,按照屬地管理、分片負責的原則,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地毯式聯合檢查,按照每一家經營單位一張表格的方式,填列各生產經營單位的基本情況,並按要求逐項對照,分類提出整治意見。

對無證無照非法生產、生產經營條件達不到基本要求、生產假冒僞劣產品的,要堅決取締,並依法嚴肅處罰,涉嫌觸犯刑律的,要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對證照不齊或雖具有證照但達不到發證條件的,要責令立即停業整頓,限期整改。對生產經營質量安全責任不明確,制度不完善,未採用相關質量標準進行生產經營,質量不穩定的,要加強指導,限期整改。對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原材料和半成品的,產品質量不合格的,責令召回產品,並嚴肅依法查處。

各村委會、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現有企業登記數據,全面普查建檔,實現信息共享。有條件的地方,可建立生產經營單位質量安全數據庫,實現動態監管。對生產經營單位責令整改的,要明確時限,並將監管責任落實到人。

(三)指導幫扶,建立機制。

要通過此次專項整治行動,指導和幫扶生產經營單位特別是中小企業和小作坊全面改善生產經營條件,改進工藝技術,健全管理制度,提高產品質量。

要充分利用此次普查成果,明確對生產經營單位的監管責任,加強日常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力度,特別加強對上述重點產品,重點單位和重點地區的監管。要加強對依法取締、停產停業單位的監管,嚴防違法生產紅營現象產生。要建立生產經營單位質量安全記錄,對有良好安全質量記錄的產品生產經營者,在市場準入、檢驗檢測、出口通關等方面提供便利。對具有不良記錄的生產經營者,要加強巡查抽檢的力度和頻度,並向全社會公佈。要抓緊研究和建立質量追溯和召回制度,加大對違法違規生產經營行爲的打擊處罰力度,形成產品質量安全長效機制。

各村委會、各有關部門要加大投入力度,加強技術支撐體系建設,加強產品質量安全應急能力建設。同時,要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和中介組織的行業自律作用,抓緊修訂我市特色產業,行業急需的強制性標準和地方性標準,創建一批食品安全放心社區,放心街道。

(四)加強宣傳,積極引導。

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作用,大力宣傳專項整治行動的重要意義,深刻揭露製售假冒僞劣的社會危害性,及時報道典型案件,曝光製假售假人員、單位和問題嚴重的地區、市場,大力宣傳整治行動成效。專項行動開展期間,各有關部門每個月至少聯合召開一次新聞發佈會,發佈權威信息,及時通報工作進展情況。

要廣泛深入宣傳國務院第503號令,加強對中小企業負責人的培訓,加強對法律法規政策、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制度,質量控制的方法和技術、質量安全標準等的教育,提高生產經營者依法生產經營的自覺性和加強質量安全監管的能力。

(五)加強督查,務求實效。

各村委會、各有關部門要在明確責任的基礎上,落實責任追究制度,要加強對專項整治行動情況的檢查和督促落實,凡不按本方案要求制訂措施、普查建檔、落實整改、落實責任、依法監管的,要予以通報批評,並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對產品安全事故頻發、區域製假問題長期不能解決、或是發生惡性質量安全事件的村,要依法追究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對在行動中搞地方保護主義、失職瀆職、包庇縱容製假售假活動、推諉扯皮的政府工作人員、部門鄰導和有關責任人,要堅決嚴肅查處,依紀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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