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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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象災害應急預案 篇1

一、總則

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十篇

(一)編制目的

加強氣象災害監測預警,建立健全氣象災害應急響應機制,提高氣象災害防範與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減輕或者避免氣象災害造成的人員和財產損失,爲全鎮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可靠保障。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氣象災害防禦條例》、《國家氣象災害應急預案》、《XX省氣象災害應急預案》、《XX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XX縣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鎮範圍內暴雨、暴雪、寒潮、乾旱、雷電、大風、低溫、高溫、霜凍、冰凍、大霧等氣象因素引發水旱災害、山洪災害、地質災害、森林火災等其他災害的處置,適用有關應急預案的規定,氣象災害事件的防範和應對。

(四)工作原則

1、以人爲本,減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作爲應急處置工作的首要任務,全面加強應對氣象災害的體系建設,最大限度減少災害損失。

2、預防爲主,科學高效。實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結合,提高氣象災害監測預警能力和防禦能力。充分利用現代科技手段,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3、依法規範,協調有序。依照法律法規和相關職責,做好氣象災害的防範應對工作。加強各村、各部門的信息溝通,做到資源共享,並建立協調配合機制,使氣象災害應對工作更加規範有序、運轉協調。

4、分級管理,屬地爲主。根據災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響,對氣象災害實施分級管理。鎮人民政府指導氣象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應急指揮機構組成

成立XX鎮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組織協調氣象災害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

指 揮

長:

副指揮長:

成 員:鎮黨政辦、應急辦、社會治理辦、財政所、國土所、民政所、農業農村辦、林業站、派出所、供電所、衛生院、中心學校等部門相關負責人。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應急辦,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工作,主任由擔任。

(二)指揮部職責

在鎮黨委、政府的領導下,負責組織、指揮和協調全鎮氣象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主要職責:

1、啓動和終止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爲鎮政府提供防災減災決策依據和建議;

2、負責氣象災害應急體系與設施建設,發佈災害性天氣預報、預警,並及時提供氣象服務信息;

3、負責調集氣象災害應急處置所需的人力、物力、財力、技術裝備等資源,協調解決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中有關問題;

4、指導和督促各村、各部門開展響應工作;

5、決定其它有關重要事項。

(三)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爲氣象災害應急處置的綜合協調機構。

主要職責:

1、承擔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指導氣象災害防禦的日常工作。

2、組織編制全鎮氣象災害應急預案,適時對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3、負責傳達指揮部工作指令,及時掌握氣象災害及應急工作動態,編印相關應急簡報。

4、組織、協調各村、各部門共同做好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5、負責氣象災害信息收集、分析、評估、鑑定、審覈和上報工作。

6、完成指揮部要求的其他保障事項。

(四)指揮部成員部門職責

按照分工,各成員部門負責職責範圍內的氣象災害防禦和應急處置工作,並確定應急工作聯絡員,及時向鎮指揮部上報應急處置工作動態和災情信息。

1、黨政辦:參與鎮政府氣象防災減災決策,發佈氣象災害預案預報信息,開展氣象防災減災服務。

2、應急辦:協調各村、企業防禦和抗擊氣象災害工作;指導受災地區做好災後房屋和基礎設施的修復等工作;負責提供氣象災害時的地質實況,地質災害監測等相關資料信息;組織應急調查和應急監測工作,並對氣象災害造成的地質災害發展趨勢進行預測,提出應急防治與救災措施建議;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實施必要的應急防治工作,減緩和排除險情、災情進一步發展;負責災區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指導,特別加強對水電站、礦山、尾礦壩等重要工程的施工安全監督;做好涉及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3、農業農村辦:負責對全鎮水利設施進行有效的監管,儘可能將損害降到最低程度;組織搶修被氣象災害損壞的自來水管道設施,保障自來水的供應;負責農業防禦氣象災害和災後農業救災恢復生產技術指導;負責農業災情調查覈實工作。

4、民政所:統一審覈發佈氣象災害災情和救助工作;組織、協調全鎮氣象災害的救助、救濟和救災工作,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檢查其使用情況;組織指導和開展救災捐贈工作;指導受災地區做好災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5、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協助做好氣象災害的搶險救援工作,協助轉移危險地區的羣衆,參加重要設施和重大險情的搶險工作;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搶險救災秩序和災區社會治安。

6、派出所: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依法打擊盜竊、哄搶防禦氣象災害物資和破壞防災救災工程設施的違法犯罪行爲,協助有關部門妥善處置因氣象災害引發的羣體性治安事件;負責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與秩序;防禦氣象災害緊急期間,協助組織羣衆撤離和轉移;協助提供部分道路實景信息。

7、財政所:負責防禦氣象災害和救災資金的籌集,及時下撥並監督使用。

8、國土所:負責組織搶修被毀的道路交通設施;組織做好道路除雪除冰防滑工作;負責向被困在公路上的車輛及人員提供必要的應急救援;負責協助各村及有關部門實施普通公路應急救援工作。

9、供電所:負責保障應急重點部門用電的供應;及時組織電力受損線路的搶修,保障電網的安全正常運行,保障電力供應。

10、衛生院:負責災區疾病預防控制、衛生監督和醫療救護工作;及時提供氣象災區疫情和防治意見,組織醫療人員趕赴災區開展防病治病工作;預防、控制疫病的發生和流行。

11、中心學校:負責全鎮中國小、幼兒園防禦氣象災害工作的監督管理,指導學校開展防災減災知識教育,提高師生防災減災意識和自救能力。

12、林業站:負責制定和實施林木及林業設施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及時瞭解和掌握林業受災情況,組織相關人員及部門對受災森林及林業設施進行評估和恢復提供技術指導和服務。

三、監測預警

(一)監測預報

1、監測預報系統建設

要建立和完善氣象災害預測預報和服務系統,加強對災害性天氣事件的分析,做好災害性、關鍵性、轉折性重大天氣預報和趨勢預測。

2、災害普查

建立以村爲基礎的氣象災害調查收集網絡,組織氣象災害普查、風險評估和風險區劃工作,編制氣象災害防禦規劃。

3、信息共享

根據村、部門向指揮部提供有關水情、災情、險情等監測信息。建立和完善氣象災情應急指揮部成員部門氣象及其衍生、次生災害監測預報預警聯動機制,實現有關災情、險情等信息實時共享。

(二)預警級別、發佈途徑

1、預警級別

根據對各類氣象災害的發展態勢上報氣象部門,氣象部門綜合預報評估分析確定預警級別。預警級別分爲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Ⅳ級(一般),分別用紅、橙、黃、藍4種顏色標示,Ⅰ級爲最高級別,具體分級標準見附則。

2、發佈規定

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發佈遵循“歸口管理、統一發布、快播傳遞”的原則,根據鎮指揮部上報的相關信息由氣象部門負責製作並按照預警級別分級發佈,其他任何組織、個人不得製作和向社會發布氣象災害預警信息。

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內容包括氣象災害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範圍、警示事項、應採取的措施和發佈機關等。

3、發佈途徑

通過電視、廣播、報刊、手機短信、互聯網、電子顯示屏等有關媒體以及一切可能的傳播手段及時向社會公衆發佈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發佈Ⅱ級、Ⅰ級氣象災害預警,由有關主管部門協調電視臺、電臺、通信運營商,根據縣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指令,電視臺1小時內,電臺1小時內,通信運營商30分鐘內(全網或分區域)向公衆用戶發送預警信息。

加大農村氣象綜合信息服務系統、農村大喇叭廣播系統、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佈系統等建設,暢通預警信息發佈渠道,擴大預警信息覆蓋面。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羣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應當採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

(三)應急準備

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發佈後,各村、各部門要密切關注天氣變化及災害發展趨勢,有關責任人員應立即到崗、組織力量深入分析、評估可能造成的影響和危害,尤其是對本村、本部門風險隱患的影響情況,有針對性地提出預防和控制措施,落實搶險隊伍和物資,做好啓動應急響應的各項準備工作。

(四)預警知識宣傳教育

各村和相關部門要做好預警信息的宣傳教育工作,普及防災減災知識,增強社會公衆的防災減災意識,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四、應急響應

(一)應急響應級別及啓動

按照氣象災害種類、程度和範圍,應急響應級別分爲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Ⅳ級(一般)4個等級,分別對應4個氣象災害預警級別。

氣象災害預警發佈後,或者氣象災害已經在本鎮某區域造成特別重大影響時,鎮指揮部辦公室將迅速組織有關人員分析研判,對氣象災害影響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並提出啓動響應應急級別響應的建議,報縣政府同意後作出決定,根據處置需要,可作出提升或降低響應級別的決定。啓動、變更、終止Ⅰ級、Ⅱ級應急響應,由指揮長或其授權人宣佈啓動、變更、終止應急響應命令。啓動、變更、終止Ⅲ級、Ⅳ級應急響應,由副指揮長或其授權人宣佈啓動、變更、終止應急響應命令。

按照不同氣象災害種類及其響應級別,受影響的村以及有關部門進入應急響應狀態。

當同時發生2種以上氣象災害且分別發佈不同預警級別時,按照最高預警級別啓動應急響應。當同時發生2種以上氣象災害且均沒有達到預警標準,但可能或已經造成損失和影響時,根據不同程度的損失和影響在綜合評估基礎上啓動響應級別應急響應。

(二)信息報告

各村、各部門要及時收集和提供氣象災害防禦以及損失情況,在第一時間向鎮指揮部辦公室報告。特別重大、重大及較大突發事件信息,鎮政府及時將災害信息上報縣政府和有關部門。

(三)分級響應

氣象災害應急工作遵循“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社會參與、分級響應”的原則,根據氣象災害的種類、級別和危害程度,啓動響應的應急響應程序。

1、一般氣象災害應急響應

發生一般氣象災害,鎮指揮部迅速啓動本預案,組織、指揮、協調全鎮氣象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

(1)鎮指揮部指揮長或副指揮長主持召開會議,動員部署防範和應對氣象災害工作。確定防禦目標和重點,根據需要向災害發生地派出工作組指導工作,組織指揮重大險情的搶險救災工作。

(2)鎮指揮部辦公室要及時掌握災害天氣發展趨勢、災害影響動態、搶險救災情況等;做好災情彙總、覈查和信息上報。

(3)災害發生時鎮黨委、政府主要領導主持會議,根據上級指揮部要求,動員部署氣象災害防範和應對工作。及時發佈氣象災害及次生、衍生災害的預報、預警,根據預案轉移危險地區羣衆,加強電網、通信、地質災害隱患點等巡查,組織人力、物力搶險救災,營救被災害天氣圍困羣衆。及時將氣象災害情況報縣指揮部辦公室。

2、特別重大、重大、較大氣象災害應急響應

發生特別重大、重大、較大氣象災害,鎮指揮部迅速啓動本預案,組織、指揮、協調全鎮氣象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並向縣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提出支援請求。

(四)分部門響應

災害發生後,各村、各部門按鎮應急指揮部的指令,啓動響應預案,按照本部門有關預案和職責分工,指導、協助受影響村、部門做好各項防災搶險應急處置工作。

農業農村辦進入應急響應狀態,關注氣象部門更新的預報預警並及時報告指揮部。

當氣象災害造成嚴重損失,需進行緊急生活救助時,社會事務辦公室啓動有關應急預案。

當氣象災害引發水旱災害時,農業農村辦啓動有關應急預案。

當氣象災害造成地質災害時,國土所啓動有關應急預案。

當氣象災害引發森林火災時,林業站、消防部門啓動有關應急預案。

當氣象災害造成羣體性人員傷亡或可能導致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衛生院啓動有關應急預案。

當氣象災害造成重大環境事件時,國土所啓動有關應急預案。

當氣象災害引發洪澇時,農業農村辦、國土所啓動有關應急預案。

當氣象災害造成涉及農業生產事件時,農業農村辦啓動有關應急預案。

當氣象災害引發生產安全事故時,安全生產委員會啓動有關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當氣象災害造成供電保障工作出現重大突發問題時,供電所啓動供電保障工作應急預案。

通信、中心學校、文廣等部門做好有關行業領域協調、配合工作。公安、消防、交警以及民兵預備役、地方羣衆搶險隊伍等,要協助鎮政府和有關部門做好搶險救援工作。

(五)現場處置

氣象災害現場應急處置由鎮政府統一組織,各有關部門依據職責參與應急處置工作。包括組織營救、傷員救治、疏通撤離和妥善安置受到災害威脅的人員,及時上報災情和人員傷亡情況,分配救援任務,協調各級各類救援隊伍的行動,查明並及時組織力量消除衍生災害,組織公共設施搶修和救援物質的接收與分配等。

(六)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各村、各部門根據氣象災害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和範圍,廣泛調動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氣象災害突發事件處置,緊急情況下可依法徵用、調用車輛、物資、人員等。

氣象災害發生後,各村、各部門要組織各方面力量搶救人員,開展自救和互救,鼓勵社會團體、企事業部門以及志願者等參與應急救援工作,形成羣策羣防羣控隊伍體系;必要時,向鄰近的鄉鎮人民政府尋求援助。

鼓勵和引導自然人、法人、部門和社會組織(包括國際組織)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進行捐贈和志願援助服務等活動。審計監察部門對捐贈資金與物資使用情況進行審計和監督。

(七)信息公佈和報道

氣象災害的信息公佈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災情公佈由有關部門按照規定辦理。

信息公佈形式主要包括權威發佈、提供新聞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採訪,舉行新聞發佈會等。

信息公佈內容主要包括氣象災害種類及其衍生、次生災害的監測和預警,災中或災後的災害評估,因災人員傷亡,經濟損失情況,災害救援情況等。

新聞媒體向社會公衆報道的災害性天氣預警信息,必須是來源於統一發布的信息。

(八)應急終止或解除

氣象災害得到有效處置後,經評估,短期內災害影響不再擴大或已減輕,根據氣象部門發佈的災害預警降低或解除信息,啓動應急響應的機構或部門宣佈降低應急響應級別或終止響應。

五、恢復與重建

(一)制訂規劃和組織實施

各村、各部門要在鎮政府的統一指揮下,制訂恢復重建計劃上報鎮政府,儘快組織修復被損毀的民居、學校、醫院等公益設施,交通、水利、電力、通信、供排水、廣播電視等基礎設施,使受災地區早日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積極鼓勵和引導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災後恢復重建工作。

(二)調查評估

災害結束後,鎮指揮部組織有關部門對氣象災害造成的損失及氣象災害的起因、性質、影響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對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進行總結,分析氣象災害應對處置工作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災情覈定由社會事務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開展。調查評估結果與應急處置工作情況報送縣人民政府。特別重大災害的調查評估結果與應急工作情況亦應上報。

(三)徵用補償

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後,應及時歸還因救災需要臨時徵用的房屋、運輸工具、通信設備等;造成損壞或無法歸還的,應按照有關規定採取適當方式給予補償或作其他處理。

(四)災害保險

鼓勵公民積極參加氣象災害事故保險。保險機構應當根據災情,主動辦理受災人員和財產保險理賠事項。保險監管機構依法做好災區有關保險理賠和給付的監管。

六、應急保障

(一)通信與交通保障

通信部門應以公用通信網爲主體,建立跨部門、跨地區氣象災害應急通信保障系統。災區通信管理部門應及時採取措施恢復遭破壞的通信線路和設施,確保災區通信暢通。

國土和村鄉(鎮、街道)建設服務中心要完善搶險救災、災區羣衆安全轉移所需交通工具的調配方案,確保搶險救災物資運輸暢通。

派出所、交警負責保障交通安全暢通,維護災區治安。

(二)物資與裝備保障

民政所一是要做好搶險救災所需的救援裝備、醫藥和防護用品等重要工業品生產和調運協調工作;二是要加強生活類救災物資儲備,完善應急採購、調運機制,確保災區羣衆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

農業、林業部門做好救災備荒種子儲備、調運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農業、林業救災物資、生產資料的儲備、調劑和調運工作。

鎮政府及其防災減災部門應按照規範儲備重大氣象災害搶險物資,並做好生產流程和生產能力儲備有關工作。

(三)技術儲備與隊伍保障

氣象部門組織有關業務、科研部門開展氣象災害預警、預測和應急處置技術研究,做好氣象災害應急技術儲備。

鎮政府加強氣象災害防禦應急隊伍建設。要組織村幹部和有經驗的人員組建氣象災害應急隊伍,主要任務是接收和傳達預警信息、收集並向有關方面報告災害性天氣實況和災情,做好氣象災害防禦的科普知識宣傳工作,參與本村氣象災害防禦方案的制訂、應急處置和調查評估等工作。

(四)資金保障

鎮政府根據氣象災害應急工作的需要安排專項資金,爲氣象災害應急處置提供經費保障。

財政所對達到《XX省重特大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規定的應急響應等級的災害,根據災情及騰衝自然災害救助標準、安排響應救助資金。

七、預案管理

(一)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在氣象災害應急工作中貢獻突出的部門和個人,依照國家和省、市、縣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因參與重大氣象災害應急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響應的補償和撫卹。

對在氣象災害應急工作中違反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責任部門和責任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有關規定處理。

(二)預案修訂與完善

預案實施後,隨着應急救援有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工作發生變化,或者應急過程中發現存在問題和出現新情況,鎮指揮部適時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進行評估,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各村、各部門要根據本預案,制訂本村、本部門的氣象災害應急預案。

(三)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鎮指揮部負責制定與解釋。

(四)發佈實施日期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八、附則

(一)氣象災害預警標準

1、Ⅰ級預警

暴雨:過去48小時7個以上(含7個)鄉(鎮)持續出現日雨量50毫米以上降雨,且上述鄉(鎮)中大部分鄉(鎮)有日雨量超過100毫米的降雨,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鄉(鎮)仍將出現50毫米以上的降雨。

暴雪:過去48小時4個以上(含4個)鄉(鎮)出現25毫米以上的降雪,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鄉(鎮)仍將出現10毫米以上降雪。

乾旱:14個以上(含14個)鄉(鎮)達到氣象乾旱重旱等級,且其中7個以上(含7個)鄉(鎮)出現氣象乾旱特旱等級,預計乾旱天氣或乾旱範圍進一步發展。

霜凍:預計未來24小時,7個以上(含7個)鄉(鎮)將出現最低氣溫下降至零下5℃的霜凍天氣。

各種災害性天氣已對羣衆生產生活造成特別重大損失和影響,超出本鄉(鎮)處置能力,需要由縣人民政府組織處置的,以及上述災害已經啓動Ⅱ級響應但仍可能持續發展或影響其他鄉(鎮)的。

2、Ⅱ級預警

暴雨:過去24小時7個以上(含7個)鄉(鎮)持續出現日雨量50毫米以上降雨,且上述鄉(鎮)中大部分鄉(鎮)有日雨量超過100毫米的降雨,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鄉(鎮)仍將出現50毫米以上的降雨。

暴雪:過去24小時4個以上(含4個)鄉(鎮)出現10毫米以上降雪,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鄉(鎮)仍將出現5毫米以上降雪,或者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鄉(鎮)中大部分鄉(鎮)將出現15毫米以上降雪。

寒潮:預計未來48小時7個以上(含7個)鄉(鎮)日平均氣溫將下降12℃以上,且上述鄉(鎮)中大部分鄉(鎮)最低氣溫降至0℃。

乾旱:11個以上(含11個)鄉(鎮)達到氣象乾旱重旱等級,且其中至少4個以上(含4個)鄉(鎮)出現氣象乾旱特旱等級,預計乾旱天氣或乾旱範圍進一步發展。

霜凍:預計未來24小時,全縣7個以上(含7個)鄉(鎮)將出現最低氣溫下降至零下3℃的霜凍天氣。

冰凍:過去48小時4個以上(含4個)鄉(鎮)已持續出現冰凍天氣,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鄉(鎮)仍將出現冰凍天氣。

各種災害性天氣已對羣衆生產生活造成特別重大損失和影響,以及上述災害已經啓動Ⅲ級響應但仍可能持續發展或影響其他鄉(鎮)的。

3、Ⅲ級預警

暴雨:過去24小時7個以上(含7個)鄉(鎮)持續出現日雨量25毫米以上降雨,且上述鄉(鎮)中部分鄉(鎮)有日雨量超過50毫米的降雨,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鄉(鎮)仍將出現50毫米以上的降雨。

暴雪:過去24小時4個以上(含4個)鄉(鎮)出現5毫米以上降雪,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鄉(鎮)仍將出現5毫米以上降雪,或者預計未來24小時4個以上(含4個)鄉(鎮)將出現10毫米以上降雪。

寒潮:預計未來48小時4個以上(含4個)鄉(鎮)日平均氣溫將下降10℃以上,且上述鄉(鎮)最低氣溫降至0℃。

乾旱:7個以上(含7個)鄉(鎮)達到氣象乾旱重旱等級,且其中至少4個以上(含4個)鄉(鎮)出現氣象乾旱特旱等級,預計乾旱天氣或乾旱範圍進一步發展。

大風:預計未來24小時4個以上(含4個)鄉(鎮)可能受大風影響,平均風力可達8級以上,或者陣風9級以上,或者已經受8級以上大風影響,未來可能持續。

低溫:過去72小時4個以上(含4個)鄉(鎮)平均氣溫低於規定臨界值(4℃),且最低氣溫在0℃以下的低溫天氣,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鄉(鎮)持續低溫。

高溫:過去48小時4個以上(含4個)鄉(鎮)持續出現最高氣溫達37℃及以上,預計未來48小時上述鄉(鎮)仍將持續出現37℃以上(含37℃)高溫天氣。

霜凍:預計未來24小時,7個以上(含7個)鄉(鎮)將出現最低氣溫降至0℃的霜凍天氣。

冰凍:預計未來24小時4個以上(含4個)鄉(鎮)將出現冰凍天氣,或者24小時內已出現並可能持續。

大霧:預計未來24小時4個以上(含4個)鄉(鎮)將出現濃霧,並可能導致交通運輸受到較大影響;或者已經出現並導致交通運輸受到較大影響,機場、主要公路已經關閉,且未來可能持續。

各種災害性天氣已對羣衆生產生活造成較大損失和影響,以及上述災害已經啓動Ⅳ級響應但仍可能持續發展或影響其他鄉(鎮)的。

4、Ⅳ級預警

暴雨:預計未來24小時7個以上(含7個)鄉(鎮)將出現50毫米以上降雨,或者已經出現並可能持續。

暴雪:預計未來24小時4個以上(含4個)鄉(鎮)將出現5毫米以上的降雪。

寒潮:預計未來48小時4個以上(含4個)鄉(鎮)日平均氣溫將下降8℃以上(或24小時平均氣溫下降6℃以上),且上述鄉(鎮)最低氣溫降至5℃。

乾旱:7個以上(含7個)鄉(鎮)達到氣象乾旱重旱及以上等級,預計乾旱天氣或乾旱範圍進一步發展。

雷電:預計未來12小時4個以上(含4個)鄉(鎮)可能發生較強的雷電活動或發生雷暴大風、暴雨、冰雹等氣象災害,或雷電已造成人員傷亡,未來仍將持續或加強。

大風:預計未來24小時4個以上(含4個)鄉(鎮)可能受大風影響,平均風力可達6級以上,或者陣風7級以上;或者已經受6級以上大風影響,未來可能持續。

低溫:過去72小時4個以上(含4個)鄉(鎮)出現平均氣溫低於規定臨界值(6℃),且最低氣溫在0℃以下的低溫,預計未來24小時低溫持續。

高溫:預計未來48小時4個以上(含4個)鄉(鎮)持續出現最高氣溫達35℃及以上;或者已經出現並可能持續。

大霧:預計未來24小時4個以上(含4個)鄉(鎮)將出現大霧,並可能導致交通運輸受到影響;或者已經出現並導致交通運輸受到影響,車輛限速,機場、主要公路準備關閉且未來可能持續。

各種災害性天氣已對羣衆生產生活造成一定損失和影響。

(二)各類氣象災害預警分級表

災種

分級

暴雨

暴雪

寒潮

乾旱

雷電

大風

低溫

高溫

霜凍

冰凍

大霧

Ⅰ級

Ⅱ級

Ⅲ級

Ⅳ級

(三)多種災害預警

當同時發生2種以上氣象災害且分別達到不同預警級別時,按照各自預警級別分別預警。當同時發生2種以上氣象災害,且均未達到預警標準,但可能或已經造成一定影響時,視情況進行預警。

(四)名詞術語

暴雨:降雨強度和量均相當大的雨,會引發洪澇、滑坡、泥石流等災害。其標準爲24小時內累積降水量達50毫米以上(含50毫米),或者12小時內累積降水量達30毫米以上(含30毫米)。其中24小時內累計降水量大於等於100毫米小於250毫米的爲大暴雨,24小時內累計降水量大於等於250毫米的爲特大暴雨。

暴雪:降雪強度和量均相當大的雪,會對農牧業、交通、電力、通信設備等造成危害。其標準爲24小時內純雪累積量達10毫米以上(含10毫米),或12小時內純雪累積降雨量達6毫米以上(含60毫米)的固態降雨。

寒潮:極地或寒帶的冷空氣大規模向中低緯度地區的侵襲活動,其帶來的大風、降溫等天氣現象,會對農牧業、交通、人體健康、能源供應等造成危害。

乾旱:指長期無雨或少雨導致土壤和空氣乾燥的現象,會對農牧業、林業、水利以及人畜飲水等造成危害。

大風:平均風力大於6級、陣風風力大於7級的風,會對農業、交通、水上作業、建築設施、施工作業造成危害。

低溫:氣溫較常年異常偏低的天氣現象,會對農牧業、能源供應、人體健康等造成危害。

高溫:日最高氣溫在35℃以上的天氣現象,會對農牧業、電力、人體健康等造成危害。

雷電:發展旺盛的積雨雲中伴有閃電和雷鳴的放電現象,會對人身安全、建築、電力和通信設施等造成危害。

冰雹:堅硬的球狀、錐狀或形狀不規則的固態降水,會對農業、人身安全、室外設施等造成危害。

霜凍:土壤表面或植物表面溫度降到0℃或以下導致植物損傷乃至死亡的氣象災害。

冰凍:雨、雪、霧在物體上凍結成冰的天氣現象,會對農牧業、林業、交通和電力、通信設施等造成危害。

大霧:貼近地面的大氣中懸浮的微小水滴或冰晶使能見度顯著降低的天氣現象,會對交通、電力、人體健康等造成危害。其中水平能見度小於500米大於等於50米的爲濃霧;水平能見度小於50米的爲強濃霧。

氣象災害應急預案 篇2

一、編制及範圍

1、編制目的。爲做好氣象災害防禦與處置,保證氣象災害應急工作高效、有序進行,全面提高應對重大氣象災害的綜合管理水平和應急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減輕或者避免氣象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保障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態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2、編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沙治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人工影響天氣管理條例》、《山西省氣象條例》、《山西省氣象災害應急預案》、《晉城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

3、適用範圍。本預案適用於暴雨、暴雪、寒潮、大風、沙塵暴、低溫、高溫、乾旱、雷電、冰雹、霜凍、霧等氣象災害,以及因氣象條件影響,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和重大社會影響的氣象次生災害應急處置。

本鎮範圍內氣象災害應急工作,應當遵守本預案的規定。

4、工作原則。堅持以人爲本,防災與抗災並舉,以預防爲主的原則。堅持政府統一領導、分級管理,部門分工負責、協調聯動的原則。堅持快速響應、協同應對,實行資源整合、信息共享,形成應急合力。堅持依靠科技進步,提高氣象災害應急的現代化水平。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1、成立蟒河鎮氣象災害應急防治指揮部,鎮長爲總指揮,分管農業副鎮長爲常務副總指揮,各村單位負責人爲成員。主要職責是:貫徹落實縣應急指揮部工作部署,協調指揮全鎮氣象災害預防、預警工作,在發生重大氣象災害時,負責協調、指揮、督促各村各單位做好防災、減災和救災工作。決定啓動和終止實施本預案等重大事項。

2、成立鎮政府氣象災害指揮部辦公室。設在政府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行政祕書擔任。主要職責是:執行鎮應急指揮部調度指令,協調處理氣象災害應急工作中的具體問題。負責建築物及相關設施的防禦氣象災害檢查和落實工作,並組織危房、倒塌房屋等人員、物資的轉移和疏散;組織有關部門會商災害發生髮展趨勢;收集、調查和評估氣象災情;制定和實施氣象災害防禦預案;管理氣象應急物資和裝備儀器;建設和完善氣象信息監測預警體系;彙集、上報險情災情和應急處置與救災進展情況;提出具體的應急處置與救災方案和措施建議。負責宣傳動員和新聞報道。

3、鎮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聯校、鎮中學:負責組織做好學校災前預防和災害防禦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災後校舍恢復重建;負責對學生進行防災減災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負責災害發生時在校學生的安全和疏散工作。

派出所:負責密切注視氣象災害事件發生時的社會動態,負責做好交通疏導,保障應急處理車輛、人員迅速抵達事發地區。依法、及時、妥善地處置各類治安事件,查處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治安秩序,確保社會穩定。積極參與氣象災害現場應急救援。

民政:負責組織、協調救災工作;負責受災信息的收集、分析、評估、審覈、上報和發佈工作;組織轉移、安置、慰問災民;負責困難災民的生活救助;組織指導救災捐贈;儲備救災物資。

財政所:負責安排氣象災害事件應急處理所需經費,並做好經費和捐贈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

國土資源所:負責及時提供和交換地質災害等信息,對易發生地質災害的地區及相關設施等採取緊急處置措施,並加強監控。

林業站:負責鄉鎮樹木的防風修枝,遭遇災害時,及時通知供電部門切斷電源;負責扶正和清理影響交通的樹木。縣林業局:負責及時提供和交換森林分佈及火情等信息,對易發生森林火情的地區及相關設施等採取緊急處置措施,並加強監控。

公路站:負責儘快恢復被破壞的公路和有關設施,保障災民疏散公路暢通,並組織運力做好搶險救援人員、物資運輸和災民疏散運輸等工作。

水利站:負責災害性天氣氣候的監測、預測預報、警報的製作和統一發布,爲應急指揮部啓動和終止實施本預案、組織氣象防災減災提供決策依據和建議。對水利工程設施等採取緊急處置措施,並加強監控。承擔本預案的修訂工作。

農科站:負責及時提供和交換農牧業生產等信息,對農業生產及相關設施等採取緊急處置措施,並加強監控。

衛生院:負責組織調度衛生技術力量,搶救傷病員;採取有效措施做好災區防疫工作,防止疫情、疾病的發生和蔓延。

環保所:負責及時提供和交換環境監測等信息,對易遭受損害的地區和設施採取緊急處置措施,並加強監控。

安監站:負責災區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管理工作。

武裝部:負責組織民兵應急分隊參加搶險救災行動。

供電所:負責管轄區供電設備的安全供電,配備足夠的供電應急搶修隊伍和材料、物資,及時修復故障。

各職能部門應當制定和實施本轄區防禦氣象災害的具體應急搶險預案,並報鎮政府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三、預警和預防機制

1、信息監測與報告。突發氣象災害發生後,知情單位和個人應及時通過氣象災害報警電話等多種途徑報告有關信息。報告內容應包括:氣象災害種類和特徵、發生時間、地點和範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已經採取的措施等。

2、預警預防行動。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對氣象災害信息進行研究分析,達到預警級別的,及時向指揮部報告;對可能達到重大、特別重大預警級別的,應急指揮部在採取相應措施的前提下,應及時報告縣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

3、預警級別。按照氣象災害的影響範圍、嚴重性和緊急程度,氣象災害預警級別分爲一般(Ⅳ級、藍色)、較大(Ⅲ級、黃色)、重大(Ⅱ級、橙色)和特別重大(Ⅰ級、紅色)四級。

四、應急響應

1、分級響應程序。氣象災害預警時,根據縣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調度,進行應急處置。

2、基本應急響應。指揮部辦公室嚴格按應急工作流程及時將各種氣象預警信息提供給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並加強應急值守。各成員單位和相應責任單位應按職責和指揮部的要求做好應急響應工作。

3、應急值守。預案啓動時,氣象災害應急工作的各有關單位的應急人員全部到位,實行全天24小時主要負責人帶班制度,保證24小時通信暢通,並將值守電話和輔助通信方式向上級氣象主管機構報告。

4、指揮與協調。預案啓動後,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指揮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設立現場指揮部,具體負責指揮事發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

5、應急處置。氣象災害發生後,災害發生地村委會和有關部門、單位應立即進行應急處置,並根據需要組織羣衆開展自救互救,全力控制事態擴大,努力減輕氣象災害損失。

6、應急安全防護。災害發生地和有關部門應當做好必要的應急安全防護。根據預測預報信息,及時指導人員疏散,儘量避開災害可能影響和波及的區域。

7、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拓寬社會力量參與的渠道,充分動員社會力量,組織志願者隊伍和公衆參與氣象災害應急工作。處置

8、氣象災害調查。民政部門負責組織氣象災害調查,調查結果及時上報鎮政府。

9、新聞報道。根據應急指揮部要求,及時將氣象災害及其衍生、次生災害監測預警情況、災害損失情況、救援情況等及時準確地向社會公佈。

10、應急結束。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完成後,由縣應急指揮部發布結束應急狀態的公告,並報上級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備案。

五、後期處置

1、氣象災害的評估。要及時組織調查、統計氣象災害事件的影響範圍和危害程度,評估覈實氣象災害事件所造成的損失情況,並及時上報鎮政府,必要時按規定向社會公佈。

2、善後處置。氣象災害事件結束後,應急指揮部和災害發生地依法做好災害救助和災民安置、災害現場清理等工作,保障災民的基本生活。

3、總結提高。氣象災害應急工作結束後,應急指揮部應及時對災害應急工作進行全面的總結,分析整個應急過程的經驗教訓,查找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問題的措施和建議並進行整改,逐步提高應急工作的水平。

六、保障措施

1、通信與信息保障。應急救援現場應與縣應急指揮部之間保持通信暢通,災害發生地負責協助現場應急處置的通信保障。確保氣象預警信息及時、可靠、準確地傳遞到相關村單位和人民羣衆。各成員單位村和相關應急責任單位應當及時將與氣象災害有關的信息向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2、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各村委會和有關部門應當加強氣象災害應急救援和減災等方面的專用物料、器材、工具的儲備,建立相應的物資數據庫,並對其購置、庫存、使用和銷燬等環節進行嚴格管理。

3、應急隊伍保障。各村各單位按照應急指揮部的指令,組織應急救援隊伍,開展氣象災害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組建各類羣衆性的應急救援隊伍,對突發性的氣象災害進行先期處置。

4、認真做好交通運輸、醫療衛生、治安、物資、經費和緊急避難場所保障

七、監督管理

1、宣傳、培訓。應當充分利用廣播、電視、互聯網、報紙、課堂、版報、宣傳手冊等各種媒體和手段,向社會公衆宣傳普及氣象災害預警信號及防禦指南的有關知識,使公衆掌握正確的氣象災害防禦應急技能。

2、預案演練。各成員單位應對本單位應急工作人員進行應急技術、服務、管理等方面的培訓,鎮應急指揮部定期、不定期組織開展氣象災害預警、救援應急演練。

3、獎勵與責任追究。對在氣象防災、減災、救災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氣象防災、減災、救災工作中表現突出而英勇獻身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追認烈士。對因參與重大氣象災害應急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卹。

各有關部門工作人員由於玩忽職守,導致氣象災害應急工作遭受重大損失的,依據有關規定追究相應的責任。發生重大氣象災害後,有關部門謊報災情或者知情不報,或者拒不履行本預案規定的應急處置職責,或者拒不配合、阻礙、干擾災情收集和救助工作,致使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嚴肅處理。

氣象災害應急預案 篇3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氣象災害應急響應機制,着力提高氣象災害防範、處置能力,最大限度減輕或避免氣象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爲促進全市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提供可靠保障。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江蘇省氣象災害防禦條例》、《江蘇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氣象災害應急預案》、《江蘇省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等規範性文件,編制本預案。

1.3氣象災害預警分級標準

1.3.1 Ⅰ級預警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包括海域),氣象主管機構所屬氣象臺監測、預報出現颱風、暴雨(雪)、氣象乾旱、霾等災害性天氣氣候過程,其強度達到市級以上氣象主管機構制定的特別重大災害性天氣氣候標準。

(1)颱風:預計未來48小時將有颱風影響我市,受影響地區影響時平均風力將達11級或陣風13級及以上,並伴有大暴雨以上強降水。

(2)暴雨:過去48小時我市5個及以上縣(市、區)大部地區持續出現特大暴雨天氣,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地區仍將出現大暴雨天氣。

(3)暴雪:過去24小時我市5個及以上縣(市、區)大部地區出現大暴雪,部分地區特大暴雪天氣,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地區仍將出現暴雪天氣。積雪特別嚴重,對道路、交通等產生嚴重影響。

(4)乾旱:我市5個及以上縣(市、區)大部地區達到氣象乾旱重旱等級,且至少2個縣(市、區)大部地區出現氣象乾旱特旱等級,預計乾旱天氣或乾旱範圍進一步發展。

(5)霾:過去24小時我市5個及以上縣(市、區)大部地區已出現嚴重霾,預計未來24小時仍將持續。

(6)氣象及其衍生災害已出現,且造成人員特別重大死亡和經濟特大損失的;氣象預報、預測出現歷史罕見的極端天氣氣候事件,將可能對社會、經濟及羣衆生產、生活等造成特別嚴重影響。

(7)災害性天氣已對羣衆生產生活造成特別重大損失和影響,超出我市處置能力,需要由省政府組織處置的,以及上述災害已經啓動Ⅱ級響應但仍可能持續發展或影響周邊地區時。

1.3.2 Ⅱ級預警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包括海域),氣象主管機構所屬氣象臺預報預測出現颱風、暴雨(雪)、氣象乾旱、寒潮、大風、冰凍、高溫熱浪、霾等災害性天氣氣候過程,其強度達到市級以上氣象主管機構制定的重大災害性天氣氣候標準。

(1)颱風:預計未來48小時將有颱風影響我市,受影響地區影響時平均風力將達10級或陣風12級,並伴有暴雨以上強降水。

(2)暴雨:過去48小時我市5個及以上縣(市、區)大部地區出現大暴雨天氣,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地區仍將出現暴雨天氣。

(3)暴雪:過去24小時我市5個及以上縣(市、區)大部地區出現暴雪,部分地區大暴雪天氣,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地區仍將出現大雪天氣;或者預計未來24小時我市5個及以上縣(市、區)大部地區將出現大暴雪天氣。積雪嚴重,對道路、交通等產生較大影響。

(4)乾旱:我市5個及以上縣(市、區)大部地區達到氣象乾旱重旱等級,且至少1個縣(市、區)的大部地區出現氣象乾旱特旱等級,預計乾旱天氣或乾旱範圍進一步發展。

(5)冰凍(道路結冰):預計未來48小時我市5個及以上縣(市、區)大部地區出現由於降雨(雪)造成的冰凍天氣,對道路、交通有嚴重影響。

(6)寒潮:預計未來48小時我市5個及以上縣(市、區)大部地區最低氣溫下降16℃以上並伴有6級及以上大風,上述地區最低氣溫降至0℃以下。

(7)大風:預計未來48小時我市5個及以上縣(市、區)大部地區將出現平均風力達10級及以上大風天氣。

(8)高溫:過去48小時我市5個及以上縣(市、區)大部地區連續出現日最高氣溫達37℃及以上,且有成片地區出現40℃及以上高溫天氣,預計未來48小時上述地區仍將出現37℃及以上高溫天氣。

(9)霾:過去24小時我市3個及以上縣(市、區)大部地區已出現嚴重霾,預計未來24小時仍將持續。

(10)霧:過去24小時我市5個及以上縣(市、區)大部地區出現強濃霧天氣,且預計未來24小時我市5個及以上縣(市、區)大部地區將出現持續12小時及以上強濃霧天氣。

氣象災害應急預案 篇4

一、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以人爲本、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指導思想,針對近年來我省我地區多發頻發的強降、強降雪、大風、大霧(陰霾)、雷電、高溫、冰凍等極端氣象災害,以及由此可能對煤礦、非煤礦等重點行業或領域安全生產造成的影響和危害,採取必要強制措施,堅決預防和遏制生產事故發生。

二、工作制度

(一)分析評估制度

根據本地區地理條件、環境、氣象和事故規律及特點,對極端天氣可能引發的生產安全事故風險組織評估,制度可行的預防防範措施,並做好防災搶險的必要物資準備。

(二)預警預告制度

廠成立預防極端氣象災害引發安全事故領導小組,並設立辦公室,由廠預防極端氣象災害引發安全事故領導小組組長每天公佈關於極端氣象災害情況,並由領導小組成員負責向職工發佈極端氣象災害預警信息。

(三)預防極端氣象災害引發安全事故領導小組組織機構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由各分廠領導擔任

(四)、值班帶班制度

在極端氣象災害易發季節,廠預防極端氣象災害引發安全事故領導小組要嚴格遵守礦預防極端氣象規定,領導小組成員密切關注和及時收聽氣象部門災害預警信息,並在極端氣象災害易發季節安排好值班關注工作,堅守崗位,重點時段領導小組主要領導帶班並做到雙人值班,隨時處置可能的突發情況。

(五)、停產撤人制度

在遇到極端氣象災害威脅安全生產的情況下(如:雷電、強風、強雨等氣象),極端氣象災害領導小組對氣象可能發生的災害進行評估,並應採取停產撤人,同時做好安全防範措施。

(六)通告報告制度

氣象部門發佈極端氣象災害預警報告後,廠預防極端氣象災害領導小組應及時向本單位職工通告,由領導小組提出應對措施,並向上級極端氣象災害預防辦公室報告。

三、預案措施規定

當氣象部門發佈“藍色”及以上氣象等級預警預告後,廠極端氣象災害領導小組必須按照下列預案措施規定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一)、強降雨天氣

廠極端氣象災害領導小組要詳細檢查重點防汛部位、地段安全措施落實情況,準備好防汛工具、防汛人員、隨時應對災害的可能發生,做好防汛搶險準備工作。

(二)強降雪天氣

廠極端氣象災害領導小組要認真檢查供暖保溫、供水、供氣、供電和房屋設施防寒保溫措施落實情況,及時清除積雪。

(三)大風天氣

廠極端氣象災害領導小組要認真檢查房屋房蓋、室外設施、高空懸掛物和通信設施,室外焊工作業要備好防火用具,必要時停止作業。

(四)、大霧(霾)天氣

廠極端氣象災害領導小組要及時檢查照明設施,廠工作車輛停止使用,對重點作業場所、地點設燈光警戒。

(五)、雷電天氣

廠極端氣象災害領導小組要及時檢查房屋、庫房、機械設備防雷裝置,停止高空作業和焊接作業,有雷電時,停止高頻生產設備用電,並切斷電源。

(六)、高溫天氣

廠極端氣象災害領導小組要及時檢查室內生產車間高溫環境通風和室外高溫作業場所防範設施並做好防暑作業人員安全工作,合理安排戶外作業人員作業時間調整,防範機械設備高溫故障。

(七)冰凍天氣

廠極端氣象災害領導小組要及時檢查並修復供暖管路保溫設施清除生產廠區道路和作業環境的結冰,做好設備油壓、車輛保暖、保溫和清除房檐冰溜子等工作。

氣象災害應急預案 篇5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保證氣象災害應急工作高效、有序進行,全面提高應對重大氣象災害的綜合管理和應急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減輕或避免重大氣象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社會發展。

(二)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地質災害防治條例》、《人工影響天氣管理條例》、《福建省氣象條例》、《中國氣象局重大氣象災害預警應急預案》、《福建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xx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福建省氣象局重大氣象災害預警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制定本預案。

(三)總體原則

1、堅持以人爲本的原則,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體現“公共氣象、安全氣象、資源氣象”新理念,保障人民羣衆的生命財產安全。

2、堅持以防爲主的原則,做好災前預警、災中應急、災後恢復重建等氣象保障服務工作。

3、堅持人民政府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條塊結合、以塊爲主的原則。各級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氣象災害預警應急工作。

4、堅持依靠科技進步的原則。加強氣象災害監測、預警信息顯示、信息收集與共享、組織協調等氣象災害預警應急系統建設,實行資源整合、信息共享、形成合力,做到早發現、早預警、早響應、早處置。

(四)適用範圍

1、重大氣象災害,是指由於颱風、暴雨、大雪、寒潮、大風、低溫、乾旱、雷電、冰雹、霜凍等天氣氣候事件的影響,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等涉及公共安全,可能造成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和重大社會影響的氣象災害。

2、本預案適用於行政管轄區內的重大氣象災害監測、預測預報、警報等應急工作。

二、組織機構體系與職責

(一)氣象災害預警應急組織機構

xx市人民政府設立重大氣象災害預警應急工作協調小組(以下簡稱協調小組),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其他組織和個人共同做好氣象災害預警應急工作,適時啓動實施及終止氣象災害預警應急預案,具體協調處理預警應急預案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有關問題。

組長由市政府分管副祕書長,副組長由市氣象局局長擔任,成員單位由市委宣傳部、經貿委、農辦、公安局、氣象局、水利局、農業局、林業局、畜牧獸醫水產局、國土資源局、建設局、交通局、廣電局、教育局、旅遊局、電業局、菸草專賣局、水文分局、煤管局、無線電管理局,鐵路有限責任公司、棉花灘水電開發有限公司、萬安溪水力發電有限公司、電信分公司、移動通訊公司、中國聯通分公司等有關部門組成。協調小組統一組織協調全市氣象災害預警應急工作,下設辦公室,掛靠市氣象局。各有關部門或單位應當按照各級人民政府的統一部署和各自職責配合做好重大氣象災害預警應急工作。

(二)應急支持保障部門職責

建立相應的重大氣象災害預警應急工作流程和制度;貫徹落實指揮部的決定;按照職責分工和管理權限,做好氣象災害預警應急工作,以及職責範圍內災情收集上報。

1、防汛抗旱部門:根據重大氣象災害預測預警信息,啓動相應應急預案,組織做好防汛抗旱協調、指導、調度工作,並及時提供轄區內的水情、雨情和旱情等監測信息。

2、水利局、水文分局、國土資源局:負責提供江河流域、水文、乾旱、地質災害環境監測等信息,對易於發生氣象衍生災害的地區採取緊急處置措施並加強監控,防止災害擴展。

3、農辦、農業局、林業局、畜牧獸醫水產局:農辦負責組織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氣象災害防禦工作,提供龍頭企業災害影響信息;農業局負責提供農業災害影響分類信息,組織農業氣象災害防禦工作;林業局負責提供林業災害影響分類信息和森林火災發生、發展動態信息,組織林業氣象災害、森林火災防禦工作;畜牧水產局負責組織畜牧水產氣象災害防禦工作,提供畜牧水產災害影響信息。

4、廣電局、新聞媒體:按照有關規定及時播發重大災害性天氣氣候的監測、預報預測、警報等信息,做好有關廣播電視宣傳動員和新聞報道;其他新聞媒體做好相應的宣傳動員和新聞報道。

5、菸草專賣局:負責提供菸草災害影響信息,組織菸草氣象災害防禦工作。

6、棉花灘水電公司、萬安水電公司:根據重大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啓動相應應急預案,及時提供實時監測的水情、雨情信息。

7、其他成員單位,收到重大氣象災害預測、預警信息後,要迅速反應,制定應對措施,確保在第一時間將預警信息和應對措施傳遞到所屬單位、企業及重點區域的相關責任人,組織做好可能受重大氣象災害影響的防災抗災應急排險工作。

三、預警和預防機制

(一)災害性天氣監測、預測與報告

1、氣象災害預警信息來源

市氣象主管機構所屬各級氣象臺站應當做好災害性天氣氣候監測、預報預測、警報,及時提供預測預報、警報、實況和氣象災害信息,並向市應急指揮部報告氣象災害監測、預警最新信息。突發氣象災害發生後,知情單位或個人應及時通過多種途徑,向當地氣象主管機構報告有關氣象災害信息。

2、氣象災害應急預警信息審覈

各級氣象主管機構對收集到的氣象災害監測、預報、預警等信息進行分析審覈,符合氣象災害預警標準的,報送上級氣象主管機構和同級人民政府,並建議啓動應急預案。

(二)應急預案級別的確定

氣象災害日常預警級別及按中國氣象局《突發氣象災害預警信號試行辦法》執行。

xx市氣象災害預警應急預案級別按照氣象災害的影響範圍、嚴重性和緊急程度,分爲:特別重大災害(一級)、重大災害(二級)、較大災害(三級)和一般災害(四級),共四級。預案級別及啓動標準詳見附表。

(三)預報預警

市、縣(市)氣象部門要加強災害性天氣發生、發展情況監測、趨勢分析,及時作出準確判斷,適時預報預警。根據氣象災害監測、預報預測、警報信息,對可能發生重大氣象災害的情況,立即進行相關工作部署,上報上級氣象部門、同級人民政府及應急指揮部,提出適時啓動重大氣象災害預警應急預案。

(四)預警支撐系統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加大投入,加強氣象災害預警支撐系統建設,保證氣象災害預警應急工作順利進行。市、縣(市)氣象主管部門要健全和完善災害天氣監測預報預警平臺,不斷提高氣象災害的監測預警能力。

四、應急預案啓動與響應

(一)應急預案啓動

氣象災害預警應急預案的啓動按照氣象災害發生或可能發生的程度和區域範圍分兩級。啓動標準按《xx市重大氣象災害預警應急預案級別及啓動標準表》(見附表)執行。

1、縣(市、區)級啓動。氣象災害發生或可能發生在某縣(市、區),當災害程度達到或可能達到預警標準時,啓動該縣(市、區)重大氣象災害預警應急預案。

2、市級啓動。當災害程度達到或可能達到一般(四級)預警標準以上時,啓動市級重大氣象災害預警應急預案。

(二)應急預案響應

1、市級響應:指揮長主持召開氣象災害應急會議,各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蔘加,做出相應的工作部署。

2、縣(市、區)級應急響應:依照應急預案,結合當地具體情況制定相應的響應程序並組織實施。

3、重大氣象災害在本行政區域可能發生或已經發生,當地人民政府根據需要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及向鄰近行政區域人民政府請求災害應急救助。

4、所在地氣象主管機構的應急人員全部到位,實行24小時領導領班值班制度,密切監視災害性天氣的發展、變化情況,加強天氣會商和情報收集,做好跟蹤服務工作。

(三)氣象災害信息處理

1、氣象災害的監測、預報、服務等信息實行分級上報,由氣象主管機構處理;其它相關部門在收到氣象災害信息時,應及時報告同級氣象主管機構。

2、氣象災害信息的報送和處理應快速、準確、詳實;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隨後補報詳情。

3、當地政府應及時將本地重大氣象災害信息向可能影響的本行政區域周邊地區通報。

五、應急結束

(一)重大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終止。由應急辦公室提出建議,報經應急指揮部批准後,向社會公佈。

(二)調查評估。應急指揮部會同相關部門及時組織調查、統計、分析氣象災害事件的影響範圍和受災程度,評估、覈實及時啓動重大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後避免或減少的損失情況,總結氣象應急響應工作並提出改進建議,報同級人民政府、上級應急指揮部和相關部門。

六、保障措施

(一)通信保障

建立多渠道、快速、安全、穩定、可靠的氣象災害應急信息通信網,確保應急期間信息暢通。

(二)信息保障

氣象主管機構應在現有的業務平臺基礎上,健全和完善氣象災害應急管理系統,並與其他相關部門實現互聯互通。健全和完善氣象災害監測、預報、預警系統建設,建立氣象災害應急資源數據庫;明確和規範本市氣象災害預警信號辦法,傳播渠道、方式等。

(三)裝備保障

加強對氣象災害應急救援和減災等方面的資料、器材、裝備等的儲備與使用管理。各級人工影響天氣組織應當加強裝備、彈藥的日常管理與儲備工作,確保一旦接到指令,能夠適時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

(四)技術保障

建立氣象災害應急專家諮詢機制,依託相應的科研、業務機構,建立相關的氣象災害應急技術支撐系統。積極開展氣象災害監測、預報、預警、應急處置和綜合防災減災的技術研究,加強氣象災害應急技術儲備。

七、宣傳、培訓及演練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互聯網、報紙等各種媒體,加強對公衆的防災減災應急常識、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等的宣傳普及工作,增強公民防災減災意識,掌握正確的氣象災害防禦應急技能,提高全社會防禦氣象災害的能力。加強對相關責任人員的重大氣象災害應急技能和組織能力培訓,適時組織應急演練。

八、附則

(一)氣象災害預警。是指各級氣象主管機構所屬氣象臺站監測或判定出某一區域即將發生或正在發生某種氣象災害,爲避免其影響,氣象主管機構利用廣播、電視、短信、網絡等各種手段和途徑發出氣象災害警報,提醒各級政府、有關部門和社會公衆採取對應防禦措施的過程。

(二)氣象災害預警信號。是指爲有效防禦和減輕突發氣象災害,由有權的氣象臺站向社會公衆的信息圖案。預警信號由名稱、圖標和含義三部分構成。

(三)根據工作需要和社會經濟發展狀況,應急指揮部對本預案進行相應的修訂,並報市政府批准。

(四)對本預案實施過程中,有突出表現、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五)對本預案實施過程中,因工作失誤,造成重大損失的,追究有關單位相關責任人和領導責任。

(六)本預案由xx市氣象局負責解釋。

(七)本預案自之日起施行。

氣象災害應急預案 篇6

第一條 爲了保證氣象災害應急工作高效、有序進行,全面提高應對氣象災害的綜合管理水平和應急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減輕或者避免氣象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制定本預案。本預案所稱的氣象災害是指由於暴雨、高溫、大雨、大風等天氣氣候事件影響,造成或者可能造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的氣象災害。

第二條 工作原則

(一)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氣象災害應急工作;

(二)氣象災害應急工作應當堅持防災與救災並舉、以防爲主的原則,做好災前預警、災中應急、災後恢復重建工作;

(三)氣象災害應急工作應當實行資源整合、信息共享,形成應急合力。

第三條 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

2、《人工影響天氣管理條例》;

3、《地質災害防治條例》;

4、《氣象行政處罰辦法》;

5、《防雷減災管理辦法》;

6、《北京市防禦雷電災害若干規定》。

第二章 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第四條 應急指揮機構

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由總經理擔任,組員由各部門經理和項目經理部經理組成。指揮機構設在公司行政辦公室。

第五條 職責

組織制定、實施氣象災害應急預案;決定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的啓動和終止;指揮和協調有關部門、其他組織和個人共同做好氣象災害應急工作;對發生氣象災害的地區和設施採取緊急處置措施並加強監控,防止災害擴展;參加搶險救災,並做好社會治安維護工作;組織對被破壞的給排水、市政設施進行搶排險,儘快恢復工程生產;負責災情的收集上報;負責災後恢復重建計劃的制定和實施;建立相應的氣象災害應急工作流程和制度;加強氣象災害監測、預警系統建設。

第三章 預警和預防機制

第六條 信息監測、預測與報告

(一)氣象災害信息來源和發佈

天氣氣候預測機構預測12、24、48小時內有暴雨、大雨、大風、等災害性天氣時,辦公室應在30分鐘內通過電話、郵件等形式將預報信息傳遞到各分公司或各項目或各項目。由各分公司或各項目或各項目負責及時通知到各項目部、各班組。

(二)氣象災害信息審覈

辦公室對收集到的氣象災害信息進行分析審覈,符合氣象災害預警標準的,立即通知各分公司或各項目或各項目,並報送主管領導。

(三)預警預防行動

收到氣象災害預測預報、警報信息後,屬於可能發生氣象災害的情況,立即進行相關工作部署,分別從思想、組織、人員、技術、物資、資金等方面做好啓動本預案的準備,確保預案的順利實施。

各分公司或各項目或各項目應當做好災害性天氣氣候預測預報、警報,及時提供警報和氣象災害情況。

第四章 應急預案響應

第七條 應急響應

應急指揮辦公室主持召開災害性天氣會商,各分公司或各項目或各項目主要負責人蔘加,做出相應的工作部署並將有關情況上報上級部門。

第八條 信息處理

氣象災害信息的報送和處理,應快速、準確、詳實,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了解情況,隨後補報詳情。

第九條 緊急處置

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啓動後,有關部門應當根據指揮機構的部署,迅速採取以下措施:

(一)立即發佈啓動內部相關的應急程序的命令,各崗位應急人員全部到位,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全程跟蹤災害性天氣的發展、變化情況;

(二)根據應急工作需要,各崗位做好實時監測、加密觀測、滾動預報、跟蹤服務;

(三)迅速調派應急隊伍,進入救災現場,做好相關的災害監測、現場服務等工作,並參與現場搶險救災;

(四)做好現場緊急醫療救護,做好疾病控制和衛生防疫工作,維護社會治安和生活秩序。

第五章 應急保障

第十條 參與對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的培訓;組織相關機構和單位開展氣象災害預警、預測和應急處置技術研究,做好氣象災害應急技術儲備。

第十一條 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應急知識教育、培訓計劃,對員工開展氣象災害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知識教育。

第十二條 加強對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執行情況的監督和檢查,保證各項應急措施及時到位。對執行不力的部門和分公司,責令改正,情況嚴重的予以通報批評。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四條 對在參加氣象防災、減災、救災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分公司或項目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十五條 發生氣象災害後,有關部門謊報災情或者知情不報,或者拒不履行本預案規定的應急處置職責,或者拒不配合、阻礙、干涉災情收集和救助工作,致使公司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給予處罰;情節嚴重的,對其主要負責人、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十六條 結合相關法律法規,適時對本預案進行週期性評審與修訂。

第十七條 各分公司或各項目應及時修訂完善本分公司或項目的氣象災害應急預案,並上報公司工程管理部備案。

第十八條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氣象災害應急預案 篇7

爲進一步貫徹落實遼礦安監【20xx】257號文件關於轉發《xx省極端氣象災害引發生產安全事故預防和應對措施,經廠班子研究結合本廠實際特制定xx廠預防極端氣象災害引發安全事故預案措施。

一、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以人爲本、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指導思想,針對近年來我省我地區多發頻發的強降、強降雪、大風、大霧(陰霾)、雷電、高溫、冰凍等極端氣象災害,以及由此可能對煤礦、非煤礦等重點行業或領域安全生產造成的影響和危害,採取必要強制措施,堅決預防和遏制生產事故發生。

二、工作制度

(一)分析評估制度

根據本地區地理條件、環境、氣象和事故規律及特點,對極端天氣可能引發的生產安全事故風險組織評估,制度可行的預防防範措施,並做好防災搶險的必要物資準備。

(二)預警預告制度

廠成立預防極端氣象災害引發安全事故領導小組,並設立辦公室,由廠預防極端氣象災害引發安全事故領導小組組長每天公佈關於極端氣象災害情況,並由領導小組成員負責向職工發佈極端氣象災害預警信息。

(三)預防極端氣象災害引發安全事故領導小組組織機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由各分廠領導擔任

(四)、值班帶班制度

在極端氣象災害易發季節,廠預防極端氣象災害引發安全事故領導小組要嚴格遵守礦預防極端氣象規定,領導小組成員密切關注和及時收聽氣象部門災害預警信息,並在極端氣象災害易發季節安排好值班關注工作,堅守崗位,重點時段領導小組主要領導帶班並做到雙人值班,隨時處置可能的突發情況。

(五)、停產撤人制度

在遇到極端氣象災害威脅安全生產的情況下(如:雷電、強風、強雨等氣象),極端氣象災害領導小組對氣象可能發生的災害進行評估,並應採取停產撤人,同時做好安全防範措施。

(六)通告報告制度

氣象部門發佈極端氣象災害預警報告後,廠預防極端氣象災害領導小組應及時向本單位職工通告,由領導小組提出應對措施,並向上級極端氣象災害預防辦公室報告。

三、預案措施規定

當氣象部門發佈“藍色”及以上氣象等級預警預告後,廠極端氣象災害領導小組必須按照下列預案措施規定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一)、強降雨天氣

廠極端氣象災害領導小組要詳細檢查重點防汛部位、地段安全措施落實情況,準備好防汛工具、防汛人員、隨時應對災害的可能發生,做好防汛搶險準備工作。

(二)強降雪天氣

廠極端氣象災害領導小組要認真檢查供暖保溫、供水、供氣、供電和房屋設施防寒保溫措施落實情況,及時清除積雪。

(三)大風天氣

廠極端氣象災害領導小組要認真檢查房屋房蓋、室外設施、高空懸掛物和通信設施,室外焊工作業要備好防火用具,必要時停止作業。

(四)、大霧(霾)天氣

廠極端氣象災害領導小組要及時檢查照明設施,廠工作車輛停止使用,對重點作業場所、地點設燈光警戒。

(五)、雷電天氣

廠極端氣象災害領導小組要及時檢查房屋、庫房、機械設備防雷裝置,停止高空作業和焊接作業,有雷電時,停止高頻生產設備用電,並切斷電源。

(六)、高溫天氣

廠極端氣象災害領導小組要及時檢查室內生產車間高溫環境通風和室外高溫作業場所防範設施並做好防暑作業人員安全工作,合理安排戶外作業人員作業時間調整,防範機械設備高溫故障。

(七)冰凍天氣

廠極端氣象災害領導小組要及時檢查並修復供暖管路保溫設施清除生產廠區道路和作業環境的結冰,做好設備油壓、車輛保暖、保溫和清除房檐冰溜子等工作。

氣象災害應急預案 篇8

一、總則

爲有效地防範和處置因乾旱少雨、冰雪等惡劣氣候引發的災害,切實保障行車和倉庫物資財產安全及廣大職工的安全,建立健全氣象災害應急響應機制,提高氣象災害防範、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減輕或者避免氣象災害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爲公司安全發展提供保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沙治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人工影響天氣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抗旱條例》、《森林防火條例》、《草原防火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結合我公司倉庫和道路運輸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以下部門:

1、東區倉庫

2、黃土坡倉庫

3、昆沙倉庫

4、小屯倉庫

5、運輸部

6、集裝箱部(昆南項目部)

7、施救站、修理組

8、黃土坡停車場

9、公司各職能部門

公司各部門以及安技、機務、調度等相關人員發生災情時應立即向組長和副組長報告,並同時採取有效措施組織人員進行搶險,應急救援處置辦公室設在安技部,電話:。

三、本預案啓動時機

部門根據對各類氣象災害的發展態勢,綜合預評分析氣象災害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範圍、警示事項、應採取的措施,即應啓動本預案。

1、組長職責是及時聽取事態情況報告,立即召集小組成員研究、制定處置對策,組織開展應急工作。

2、副組長職責是在組長的統一部署下,及時向上級領導和相關管理部門報告,並按照研究制定的處置方案,指揮各有關部門開展應急和善後等相關工作。

3、成員職責是按照應急領導小組的指令,具體落實所負擔的職責和任務,並及時報告完成情況。

四、應急響應準備

公司各運輸、倉儲、安全職能部門要在特殊季節和氣候變化較大及運輸旺季期間,安排專門人員(調度員)收集中、短期氣象信息,及時瞭解天氣變化情況、車輛沿途道路通行等情況,立即通知在途駕駛員同時做好各項應急響應準備工作。

五、處置程序

1、遇有達到啓動本應急預案條件時,應及時向組長和分管領導報告,由組長或副組長確定相關人員和職能部門負責開展應急工作。應急指揮負責人視事態發展程度,必要時可成立現場領導小組,部署現場處置方案,同時立即組織相關人員,確保疏運和疏散物資工作安全有序的進行。如遇暴雪,凡屬簡易倉庫、工棚的屋頂積雪厚度超過5釐米以上的須採用消防高壓龍頭水噴去屋頂積雪和易結冰情況,結冰厚度超過2釐米以上的採用工業用鹽進行潑灑,除去結冰。如遇高溫,提醒車輛減速,防止因高溫產生爆胎等事故,並採取積極措施應對可能出現的高溫中暑事件。如遇暴雨,車輛減速慢行或到安全地點停放,各庫區須做好篷布、水桶、陰溝等準備工作,巡視庫內是否漏雨、庫外排水溝是否暢通,確保客戶倉儲物資安全度汛。

2、參加應急疏運和疏散物資的工作人員(裝卸工)應積極配合,齊心協力,聽從現場指揮負責人的統一指揮和調度,如現場處置需要增加人力、物力支援時,應及時向組長報告,由組長統一協調調配。

3、根據確定的疏散、疏運方案和現場處置方案,由組長確定設立相關的工作小組,並開展相應的具體工作。

六、應急疏散、疏運措施

1、安技部門和保安人員及相關工作人員要加大維持現場治安保衛秩序力度,確保現場及倉庫物資的安全。

2、對已經裝卸危險貨物、重要生產、生活等貴重物資待定但尚未出發的貨運車輛,要將車輛停放或將貨物儲存於應急領導小組或物資單位指定的位置,安排人員做好看護守衛工作,並隨時準備好道路通行恢復後的啓運工作。

3、在途危險貨物、重要生產、生活必需物資運輸車輛駕駛員、押運人員,要切實履行職責,確保自身和貨物安全的.情況下,隨時保持與公司的聯繫,同時,服從現場疏導工作人員的指揮,根據所載物資性質,必要時可向現場疏導工作人員或屬地公安、環保等管理機關報告相關情況,防止其它意外事故的發生。

4、要運用GPS監控系統,密切關注車輛行駛及道路通行情況,做好車輛調度準備工作,確保在通行恢復後及時疏運物資,確保安全,平安地將物資送達目的地。

氣象災害應急預案 篇9

第一章原則

第一條爲了保證氣象災害應急工作高效、有序進行,全面提高應對氣象災害的綜合管理水平和應急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減輕或者避免氣象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制定本預案。本預案所稱的氣象災害是指由於暴雨、高溫、大雨、大風等天氣氣候事件影響,造成或者可能造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的氣象災害。

第二條工作原則

(一)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氣象災害應急工作;

(二)氣象災害應急工作應當堅持防災與救災並舉、以防爲主的原則,做好災前預警、災中應急、災後恢復重建工作;

(三)氣象災害應急工作應當實行資源整合、信息共享,形成應急合力。

第三條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

2、《人工影響天氣管理條例》;

3、《地質災害防治條例》;

4、《氣象行政處罰辦法》;

5、《防雷減災管理辦法》;

6、《北京市防禦雷電災害若干規定》。

第二章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第四條應急指揮機構

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由總經理擔任,組員由各部門經理和項目經理部經理組成。指揮機構設在公司行政辦公室。

第五條職責

組織制定、實施氣象災害應急預案;決定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的啓動和終止;指揮和協調有關部門、其他組織和個人共同做好氣象災害應急工作;對發生氣象災害的地區和設施採取緊急處置措施並加強監控,防止災害擴展;參加搶險救災,並做好社會治安維護工作;組織對被破壞的給排水、市政設施進行搶排險,儘快恢復工程生產;負責災情的收集上報;負責災後恢復重建計劃的制定和實施;建立相應的氣象災害應急工作流程和制度;加強氣象災害監測、預警系統建設。

第三章預警和預防機制

第六條信息監測、預測與報告

(一)氣象災害信息來源和發佈

天氣氣候預測機構預測12、24、48小時內有暴雨、大雨、大風、等災害性天氣時,辦公室應在30分鐘內通過電話、郵件等形式將預報信息傳遞到各分公司或各項目或各項目。由各分公司或各項目或各項目負責及時通知到各項目部、各班組。

(二)氣象災害信息審覈

辦公室對收集到的氣象災害信息進行分析審覈,符合氣象災害預警標準的,立即通知各分公司或各項目或各項目,並報送主管領導。

(三)預警預防行動

收到氣象災害預測預報、警報信息後,屬於可能發生氣象災害的情況,立即進行相關工作部署,分別從思想、組織、人員、技術、物資、資金等方面做好啓動本預案的準備,確保預案的順利實施。

各分公司或各項目或各項目應當做好災害性天氣氣候預測預報、警報,及時提供警報和氣象災害情況。

第四章應急預案響應

第七條應急響應

應急指揮辦公室主持召開災害性天氣會商,各分公司或各項目或各項目主要負責人蔘加,做出相應的工作部署並將有關情況上報上級部門。

第八條信息處理

氣象災害信息的報送和處理,應快速、準確、詳實,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了解情況,隨後補報詳情。

第九條緊急處置

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啓動後,有關部門應當根據指揮機構的部署,迅速採取以下措施:

(一)立即發佈啓動內部相關的應急程序的命令,各崗位應急人員全部到位,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全程跟蹤災害性天氣的發展、變化情況;

(二)根據應急工作需要,各崗位做好實時監測、加密觀測、滾動預報、跟蹤服務;

(三)迅速調派應急隊伍,進入救災現場,做好相關的災害監測、現場服務等工作,並參與現場搶險救災;

(四)做好現場緊急醫療救護,做好疾病控制和衛生防疫工作,維護社會治安和生活秩序。

第五章應急保障

第十條參與對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的培訓;組織相關機構和單位開展氣象災害預警、預測和應急處置技術研究,做好氣象災害應急技術儲備。

第十一條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應急知識教育、培訓計劃,對員工開展氣象災害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知識教育。

第十二條加強對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執行情況的監督和檢查,保證各項應急措施及時到位。對執行不力的部門和分公司,責令改正,情況嚴重的予以通報批評。

第六章附則

第十四條對在參加氣象防災、減災、救災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分公司或項目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十五條發生氣象災害後,有關部門謊報災情或者知情不報,或者拒不履行本預案規定的應急處置職責,或者拒不配合、阻礙、干涉災情收集和救助工作,致使公司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給予處罰;情節嚴重的,對其主要負責人、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十六條結合相關法律法規,適時對本預案進行週期性評審與修訂。

第十七條各分公司或各項目應及時修訂完善本分公司或項目的氣象災害應急預案,並上報公司工程管理部備案。

第十八條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氣象災害應急預案 篇10

1.總則

1.1目的

建立健全氣象災害應急響應機制,提高氣象災害防範、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減輕或者避免氣象災害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爲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提供保障。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氣象災害防禦條例》、《國家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人工影響天氣管理條例》、《防雷減災管理辦法》、《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佈與傳播辦法》、《國家氣象災害防禦規劃(20__—20__年)》、《陝西省氣象條例》、《陝西省氣象災害應急預案》、《漢中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漢中市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佈與傳播管理辦法》、《x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x縣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鎮範圍內暴雨、暴雪、寒潮、大霧、大風、低溫、高溫、乾旱、雷電、冰雹、霜凍等氣象災害事件的防範和應對。

因氣象因素引發的洪澇、乾旱災害、地質災害、森林火災等其他災害的處置,適用有關應急預案的規定。

1.4災害分級

氣象災害按影響種類、區域、程度以及危害程度等,分爲特別重大氣象災害(Ⅰ級)、重大氣象災害(Ⅱ級)、較大氣象災害(Ⅲ級)和一般氣象災害(Ⅳ級)四級。相關標準之一達到即爲達到該等級的級別。

1.4.1特別重大氣象災害

(1)暴雨、暴雪、乾旱等災害性天氣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失蹤,或產生生活秩序受到特別嚴重影響,或造成特別嚴重經濟損失的氣象災害。

(2)本鎮範圍內將出現極端天氣氣候事件或極強災害性天氣過程,並會造成特別重大人員傷亡和巨大經濟損失的氣象災害。

1.4.2重大氣象災害

(1)暴雨、暴雪、大風、高溫、冰凍、乾旱等災害性天氣造成10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生產生活秩序受到嚴重影響,或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氣象災害。

(2)本鎮範圍內將出現較強災害性天氣過程,並會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嚴重經濟損失的氣象災害。

1.4.3較大氣象災害

(1)暴雨、暴雪、大風、低溫、高溫、冰凍、大霧、乾旱等災害性天氣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生產生活秩序受到較大影響,或造成較重經濟損失的氣象災害。

(2)本鎮範圍內將出現明顯災害性天氣過程,並會造成較大人員傷亡和較重經濟損失的氣象災害。

1.4.4一般氣象災害

(1)暴雨、暴雪、低溫、大霧、霾、乾旱等災害性天氣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生產生活秩序受到一定影響,或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的氣象災害。

(2)本鎮範圍內將出現明顯災害性天氣過程,並會造成一定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的氣象災害。

1.5工作原則

以人爲本、減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羣衆的生命財產安全作爲首要任務和應急處置工作的出發點,全面加強應對氣象災害的體系建設,最大程度減少災害損失。

預防爲主、科學高效。實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結合,提高氣象災害監測預警能力和防禦標準。充分利用現代科技手段,做好各項應急準備,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依法規範、協調有序。依照法律法規和相關職責,做好氣象災害的防範應對工作。加強各縣(區)、各部門的信息溝通,做到資源共享,並建立協調配合機制,使氣象災害應對工作更加規範有序、運轉協調。

分級管理、屬地爲主。根據災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響,對氣象災害實施分級管理。災害發生地人民政府負責本地區氣象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

2.組織指揮體系

鎮應急指揮機構組成。

2.1應急指揮機構

成立x鎮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組織協調氣象災害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

2.1.1鎮指揮部組成

總指揮:趙志剛。

副指揮:周濤(鎮政府副鎮長)

成員:朱鎖鎖(鎮人大主席)

陳海彥(鎮黨委副書記)

楊豔霞(鎮組織委員)

潘毅(鎮紀委書記)

李歡(鎮政府副鎮長)

黃新雲(鎮武裝部長)

馬志鵬(鎮維穩辦主任、司法所所長)

高建平(鎮食藥所所長)

各村(居)支部書記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政務大廳,由周濤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康偉負責日常事務

2.1.2鎮指揮部職責

在鎮黨委、鎮政府的領導下,負責組織、指揮和協調全鎮氣象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主要職責:

(1)啓動和終止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爲鎮政府提供防災減災決策依據和建議

(2)負責氣象災害應急體系與設施建設,組織災害性天氣氣候監測、預報、預警及有關信息的收集和傳播。

(3)負責調集氣象災害應急處置所需的人力、物力、財力、技術裝備等資源,協調解決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中有關問題。

(4)指導和督促各村、單位開展相應工作。

(5)決定其他重要事項。

2.1.3成員單位職責

按照分工,各成員單位負責職責範圍內的氣象災害防禦和應急處置工作,並確定應急工作聯絡員,及時向鎮指揮部上報應急處置工作動態和災情信息。

(1)鎮氣象工作站:參與鎮鎮府氣象防災減災決策,發佈氣象災害預報預警信息,開展氣象防災減災服務,承擔鎮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

(2)鎮農經辦:配合協調各村、企業防禦和抗擊氣象災害工作,負責對全鎮水利設施進行有效的監管,儘可能將損害降到最低程度;負責農業防禦氣象災害和災後農業救災恢復生產技術指導;負責鎮級抗災種子儲備和區域性應急調用安排;做好抗災救災柴油安排;負責農業災情調查覈實。

(3)鄉企辦:組織搶修被氣象災害損壞的自來水管道設施,保障自來水的供應;指導受災地區做好災後房屋和基礎設施的修復等工作。

(4)民政辦:統一審覈發佈氣象災害災情和救助工作;組織、協調全鎮氣象災害的救助、救濟和救災工作;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檢查其使用情況;組織指導和開展救災捐贈工作;指導災區做好災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5)綜治辦:協助做好氣象災害的搶險救援工作;救助轉移危險地區的羣衆、參加重要設施的重大險情的搶險工作;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搶險救災秩序和災區社會治安。

(6)橫縣河派出所: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依法打擊盜竊、哄搶防禦氣象災害物資和破壞防災減災工程設施的違法行爲;協助有關部門妥善處置因氣象災害引發的羣體性治安事件;負責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與秩序;防禦氣象災害緊急期間,協助組織羣衆撤離和轉移;協助提供部分道路實景信息。

(7)財政所:負責防禦氣象災害和救災資金的籌集,及時下撥並監督使用。

(8)橫縣河國土資源所:負責提供氣象災害時的地質實況,地質災害監測等相關資料信息;組織應急調查和應急監測工作,並對氣象災害造成的地質災害發展趨勢進行預測,提出應急防治與救災措施建議;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實施必要的應急防治工作,減緩和派出險情、災情進一步發展。

(9)電信所:負責指導、協調和督促各基礎電信運營企業做好防禦氣象災害通信保障和相關信息傳遞工作;及時指揮、協調相關電信運營企業調配應急機動通信設施,保障應急指揮通信的暢通。

(10)供電所:負責保障應急重點部門用電的供應;及時組織電力受損線路的搶修,保障電網的安全正常運行,保障電力供應。

(11)衛生院:負責災區疾病預防控制、衛生監督和醫療救護工作;及時提供氣象災區疫情和防治意見,組織醫療人員趕赴災區開展防病治病工作;預防、控制疫病的發生和流行。

(12)教育組:負責全鎮各類學校防禦氣象災害工作的監督管理,指導學校開展防災減災知識教育,提高師生防災減災意識和自救能力。

(13)廣播電視站:根據指揮部辦公室提供的氣象災害情況,及時向公衆發佈氣象、災情信息,做好防禦氣象工作的宣傳報道。

2.2日常辦事機構

鎮指揮部下設辦公室,爲氣象災害應急處置的綜合協調機構。

主要職責:

(1)承擔鎮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市氣象災害防禦的日常工作

(2)組織編制全鎮氣象災害應急預案,適時對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3)負責傳達鎮指揮部工作指令,即使掌握氣象災害及應急工作動態,編印相關應急簡報。

(4)組織、協調各村、單位共同做好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5)負責氣象災害信息收集、分析、評估、鑑定、審覈和上報工作。

(6)鎮指揮部要求的其他保障事項。

3.監測預警

3.1災害普查

建立以村爲基礎的氣象災害調查收集網絡,組織氣象災害普查、風險評估和風險區劃工作,編制氣象災害防禦規劃。

3.2預警信息發佈

3.2.1發佈制度

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發佈遵循“歸口管理、統一發布、快速傳播”的原則。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由氣象部門負責製作並按《漢中市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佈與傳播規定》執行,其他任何組織、個人不得製作和向社會發布氣象災害預警信息。

氣象此生、衍生災害的預警信息,可以由有關監測部門會同氣象部門聯合發佈。

3.2.2發佈內容

根據氣象災害的種類、影響程度、影響時間和發展態勢,適時發佈氣象災害性天氣消息、警報、緊急警報及預警信號。按照氣象災害分級標準,鎮指揮部綜合預評估分析確定預警級別。

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內容包括氣象災害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範圍、警示事項、應採取的措施和發佈機關等。

3.2.3發佈途徑

建立和完善公共媒體、應急廣播系統、移動通信羣發系統、無線電數據系統、中國氣象頻道等多種手段互補的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發佈系統,發佈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同時,廣播、電視、手機短信、電子顯示屏、有線廣播等相關媒體以及一切可能的傳播手段及時、準確向社會公衆發佈氣象災害預警信息。涉及可能引發次生、衍生災害的預警信息通過有關信息共享平臺向相關部門發佈。

學校、醫院等人員密集公共場所,重要道路和易受氣象災害影響的橋樑、涵洞、彎道、坡路等重點路段,以及各村、山區等建立起暢通、有效的預警信息發佈與傳播渠道,擴大預警信息覆蓋面。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羣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應當採取由針對性的公告方式。

3.3預警準備

各村、各部門要認真研究氣象災害預報預警信息,密切關注天氣變化及災害發展趨勢,有關責任人員應立即上崗到位,組織力量深入分析、評估可能造成的影響和危害,尤其是對本村、本單位風險隱患的影響情況,有針對性地提出預防和控制措施,落實搶險隊伍和物資,做好起動應急相應的各項準備工作。

3.4預警知識宣傳教育

各村和相關部門應做好預警信息的宣傳教育工作,普及防災減災知識,增強社會公衆的防災減災意識,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4.應急處置

4.1信息報告

鎮指揮部辦公室要及時收集和提供氣象災害防禦以及損失等情況,在2小時內向鎮指揮部報告。特別重大、重大及較大突發事件信息,鎮政府向縣政府報告,必要時向市政府、省政府報告。

4.2應急啓動

按氣象災害程度和範圍,及其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類別,有關部門按照其職責和預案啓動響應。

當同時發生兩種以上氣象災害且分別發佈不同預警級別時,按照最高預警級別災種起動應急響應。當同時發生兩種以上氣象災害且均沒有達到預警標準,但可能或已經造成損失和影響時,根據不同程度的損失和影響在綜合評估基礎上啓動相應級別應急響應。

4.3分級響應

氣象災害應急工作遵循“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社會參與、分級響應”的原則,根據氣象災害的種類、級別和危害程度,啓動相應的應急響應程序。

4.3.1一般氣象災害應急響應(級)

發生一般氣象災害,鎮指揮部迅速啓動本預案,組織、指揮、協調全鎮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1)鎮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主持召開會議,動員部署防範和應對氣象災害工作。確定防禦目標和重點,根據需要向災害發生地派出工作組指導工作,組織指揮重大險情的搶險救災工作。

(2)鎮指揮部辦公室要及時掌握災害天氣發展趨勢、災害影響動態、搶險救災情況等;做好災情彙總、覈查和信息上報。

(3)災害發生時鎮黨委、政府主要領導主持會議,根據上級指揮部要求,動員部署氣象災害防範和應對工作。及時發佈氣象災害及次生、衍生災害的預報、預警,根據預案轉移危險地區羣衆,加強電網、通信、地質災害隱患點等巡查,組織人力、物力搶險救災,營救被災害天氣圍困的羣衆。及時將氣象災害情況報縣指揮部辦公室。

4.3.2特別重大、重大、較大氣象災害應急響應

發生特別重大、重大、較大氣象災害,鎮指揮部迅速啓動本預案,組織、指揮、協調全鎮氣象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並向縣政府及其相關部門提出支援請求。

4.4分部門響應

當氣象災害發生時,根據災害所造成的影響和災害類別,相關部門牽頭實施相應的應急響應行動。

4.5分災種響應

當啓動應急響應後,各村和單位要加強值班,密切監視災情,針對不同氣象災害種類及其影響程度,採取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新聞媒體按要求隨時播報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及應急處置相關措施。

4.5.1暴雨

加強監測預報,及時發佈暴雨預警信號及相關防禦指南,適時加大預報時段密度。

農辦負責組織指導抗洪搶險和水毀防洪工程的修復工作。做好農業生產監測預警、落實防禦措施,組織抗災救災和災後恢復生產。

民政辦負責受災羣衆的緊急轉移安置並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教育組根據防禦指引、提示,通知幼兒園和中國小做好停課準備。

供電所加強電力設施檢查和電網運營監控,及時排除危險、排查故障。

交通中隊對積水地區實行交通引導或管制。

施工單位必要時暫停在空曠地方的戶外作業。

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啓動搶險應急方案。

災害發生後,民政、城建、農業等部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災情調查、收集、分析和評估工作。

4.4.2暴雪、低溫、冰凍

加強監測預報,及時發佈低溫、雪災、道路結冰等預警信號及相關防禦指引,適時加大預報時段密度。

交警中隊在危險路段設立醒目的警示標誌,提示車輛防凍、積雪路段減速慢行;加強交通秩序維護,注意指揮、疏導行駛車輛;必要時,實行道路警戒和交通管制;會同有關部門根據積雪情況,及時組織力量或採取措施做好道路清掃和積雪融化工作。

教育組提示學校做好防雪、除雪準備,停止室外教學活動,保護已經抵達學校的學生安全。

農辦組織種植業、畜牧業、水產業主做好防雪、防凍等有效防禦措施。

民政辦根據需要開放緊急避難場所,妥善安排受災羣衆生活。

供電所加強電力設施檢查和電網運營監控,及時排除危險、排查故障。

城建部門加強危房檢查,會同有關部門及時動員或組織撤離可能因雪壓倒塌的房屋內的人員。

媒體應及時傳播氣象局發佈的有關天氣預報信息。

4.5.3寒潮

加強監測預報,及時發佈寒潮預警信號及相關防禦指引,適時加大預報時段密度;瞭解寒潮影響,進行綜合分析和評估工作。

民政辦採取防寒措施,開放避寒場所,實施應急防寒保障,特別是貧困戶以及流浪人員等採取緊急防寒防凍應對措施。

企業、農業、林業等部門指導果農、菜農和水產養殖業主採取一定的防寒和防風措施,做好牲畜、家禽的防寒保暖工作,以及樹木、花卉等防寒防凍。

衛生院採取措施,加強低溫寒潮相關疾病防禦知識的宣傳教育,做好醫療救治工作。

媒體應及時傳播寒潮預警信號。

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啓動搶險應急方案。

4.5.4高溫

加強監測預報,及時發佈高溫預警信號及相關防禦指引,適時加大預報時段密度;瞭解高溫影響,進行綜合分析和評估工作。

供電部門注意高溫期間的電力調配及相關措施,保證居民和重要電力用戶用電,根據高溫期間電力安全生產情況和電力供需情況,制訂拉閘限電方案,必要時依據方案執行拉閘限電措施;加強電力設備巡查、養護,及時排查電力故障。

水利等部門做好用水安排,協調上游水源,保證羣衆生活生產用水。

建築、戶外施工單位做好戶外和高溫作業人員的防暑工作,必要時調整作息時間,或採取停止作業措施。

公安部門做好交通安全管理,提醒車輛減速,防止因高溫產生爆胎等事故。

衛生院採取積極應對措施,應對可能出現的高溫中暑事件。

農業、林業部門指導緊急預防高溫對農、林、畜牧、水產養殖業的影響。

各單位加強本責任範圍內檢查,停止集體露天活動;提醒羣衆儘量減少戶外活動和採取適當防護措施,減少使用電器。

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啓動搶險應急方案。

4.5.4乾旱

加強監測預報,及時發佈乾旱預警信號及相關防禦指引,適時加大預報時段密度;瞭解乾旱影響,進行綜合分析;適時組織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減輕乾旱影響。

農業、林業部門指導農牧戶、林業生產單位採取管理和技術措施,減輕乾旱影響;加強監控,做好森林草原火災預防和撲救準備工作。

水利部門加強旱情、墒情監測分析,合理調度水源,組織實施抗旱減災等方面的工作。

衛生部門採取措施,防範和應對旱災導致的食品和飲用水衛生安全問題所引發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民政部門採取應急措施,做好救災人員和物資準備,並負責因旱缺水缺糧羣衆的基本生活救助。

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啓動搶險應急方案。

4.5.5雷電、冰雹

加強監測預報,及時發佈雷雨大風、冰雹預警信號及相關防禦指引,適時加大預報時段密度;災害發生後,有關防雷技術人員及時趕赴現場,做好雷擊災情的應急處置、分析評估工作,併爲其他部門處置雷電災害提供技術指導。

城建部門提醒、督促施工單位必要時暫停戶外作業。

供電部門加強電力設施檢查和電網運營監控,及時排除危險、排查故障。

農業部門針對農業生產做好監測預警、落實防禦措施,組織抗災救災和災後恢復生產。

各單位加強本責任範圍內檢查,停止集體露天活動;提醒羣衆儘量減少戶外活動和採取適當防護措施,減少使用電器。

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啓動搶險應急方案。

4.5.6大霧、霾

加強監測預報,及時發佈大霧預警信號及相關防禦指引,適時加大預報時段密度;瞭解大霧的影響,進行綜合分析和評估工作。

供電部門加強電網運營監控,採取措施儘量避免發生設備污閃故障,及時消除和減輕因設備污閃造成的影響。

交通部門加強對車輛的指揮和疏導,維持道路交通秩序。

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啓動搶險應急方案。

4.6現場處置

氣象災害現場應急處置由指揮機構統一組織,各部門按照職責參與應急處置工作,包括組織營救、傷員救治、疏散撤離和妥善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及時上報災情和人員傷亡情況,分配救援任務,協調各級各類救援隊伍的行動,查明並及時組織力量消除次生、衍生災害,組織公共設施的搶修和援助物資的接收與分配。

4.7社會動員

氣象災害事件發生時,各村可根據氣象災害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和範圍,廣泛調動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氣象災害突發事件的處置,緊急情況下可調用車輛、物資、人員等。

氣象災害事件發生後,各村組織各方面力量搶救人員,組織基層單位和人員開展自救和互救。

鼓勵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捐贈和援助。審計監察部門對捐贈資金與物資的使用情況進行審計和監督。

4.8信息公佈

氣象災害的信息公佈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災情公佈由有關部門按規定辦理。

信息公佈形式主要包括權威發佈、提供新聞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採訪、舉行新聞發佈會等。

信息公佈內容主要包括氣象災害種類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的監測和預警,因災傷亡人員、經濟損失、救援情況等。

4.9應急終止

氣象災害得到有效處置後,經評估,短期內災害影響不再擴大或已減輕,氣象部門發佈災害預警降低或解除信息,鎮指揮部視情況宣佈終止應急響應。

5後期處置

5.1調查評估

災害結束後,鎮指揮部組織有關部門對氣象災害造成的損失及氣象災害的起因、性質、影響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與總結,分析氣象災害應對處置工作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災情覈定由民政部門會同有關單位開展。調查評估結果與應急工作情況應報送上級人民政府。特別重大災害的調查評估結果與應急工作情況應逐級上報。

5.2徵用補償

氣象災害應急工作結束後,應及時歸還因救災需要臨時徵用的房屋、運輸工具、通信設備等;造成損壞或無法歸還的,應依法給予補償或作其他處理。

5.3保險理賠

鼓勵通過保險形式提高氣象災害防禦和災後自救能力。氣象部門應無償爲保險理賠等活動提供氣象證明材料或者組織有關專家對氣象災害進行調查鑑定,提供氣象災害調查鑑定報告。保險部門應根據災情,主動辦理受災人員和財產的保險理賠事項。保險監管機構依法做好災區有關保險理賠和給付的監管。

5.4恢復重建

鎮指揮部制定恢復重建計劃,儘快組織修復被破壞的學校、醫院等公益設施及交通、水利、供電、通信、供排水、廣播電視等基礎設施,使受災地區早日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6.應急保障

6.1通信保障

通信管理部門做好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通信保障,及時採取措施恢復遭破壞的通信線路和設施,確保災區通信暢通。

6.2交通運輸保障

綜合辦會同有關單位保障人員轉移以及救災人員、物資運輸和車輛調配。

6.3資金保障

財政部門負責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和抗災救災資金保障。

6.4物質保障

各村、有關單位,特別是水利、民政、農業、衛生等部門要加強並督促做好氣象災害應急救援和搶險救災的專用物料、器材、裝備、工具等的儲備,加強生活、醫療、防護用品類救災的儲備,加強農業救災物資、生產資料的儲備。

6.5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加強災區和社會治安管理,做好重點部位的警衛和人員聚集場所秩序維護,依法嚴厲打擊破壞防災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爲,保證抗災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社會穩定。

6.6避災場所保障

民政、城建等有關部門確定本鎮各地的避災(避險)場所,設立標誌,確保防災避災的人員轉移安置需要。必要時,可依法徵用學校及社會公共場所,用於人員轉移安置。

6.7電力保障

供電部門負責落實抗災救災的供電需要和應急救援現場的臨時供電。

7.監督管理

7.1宣傳、培訓和演練

(1)各村、有關單位充分利用廣播、電視、互聯網、報紙等多種媒體,對社會公衆開展氣象災害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等知識教育,提高全社會的氣象放在減災能力。

(2)各村及有關單位要把氣象災害、預警知識、應急處置知識以及工作管理、救援人員上崗和其他常規性培訓工作,納入總體防災、減災、應急處置的培訓內容,有組織、有計劃地開展各方面的培訓,提高相關應急人員的素質。

7.2獎懲

對在氣象防災、減災、救災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於玩忽職守、處置不力,或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爲等致使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據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追究相應的責任。

8附則

8.1名詞術語

氣象災害是指由於暴雨、暴雪、冰凍、霜凍、低溫、大霧、龍捲風、大風、沙塵暴、灰霾、高溫、乾旱、雷電、冰雹等天氣氣候事件影響,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涉及公共安全的災害。

8.2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9附件

9.1.1 Ⅰ級預警

(1)暴雨:過去48小時持續出現日雨量100毫米以上降雨,或過去24小時出現日雨量超過250毫米的降雨,且預計未來24小時仍將出現100毫米以上降雨。

(2)暴雪:過去24小時出現25毫米以上降雪,預計未來24小時仍將出現10毫米以上降雪。

(3)乾旱:大部分出現氣象乾旱特旱等級,預計乾旱天氣或乾旱範圍進一步發展。

9.1.2 Ⅱ級預警

(1)暴雨:過去48小時持續出現日雨量100毫米以上降雨,或過去24小時出現日雨量超過250毫米的降雨,且預計未來24小時仍將出現50毫米以上降雨:或者預計未來24小時責任區域將出現250毫米以上降雨。

(2)暴雪:過去24小時出現10毫米以上降雪,預計未來24小時仍將出現5毫米以上降雪;或者預計未來24小時責任區域出現15毫米以上降雪。

(3)大風:預計未來48小時責任區域沿海將出現平均風力10級以上(含10級)或陣風12級以上(含12級)大風天氣,內陸將出現平均風力8級以上(含8級)或陣風10級以上(含10級)大風天氣。

(4)高溫:過去48小時持續出現最高氣溫達38℃及以上,且有3個以上自動站達40℃及以上高溫天氣,預計未來48小時將持續出現最高氣溫爲38℃及以上,且有成片40℃及以上的高溫天氣。

(5)道路結冰:過去48小時責任區域已出現對交通有很大影響的道路結冰,預計未來24小時仍將出現道路結冰。

(6)乾旱:大部分地區出現氣象乾旱重旱等級,預計乾旱天氣或乾旱範圍進一步發展。

9.1.3 III級預警

(1)暴雨:過去24小時出現100毫米以上降雨,且預計未來24小時仍將出現50毫米以上降雨;或者預計未來24小時將出現100毫米以上降雨,且有單點超過250毫米的降雨。

(2)暴雪:過去24小時出現5毫米以上降雪,預計未來24小時仍將出現5毫米以上降雪;或者預計未來24小時將出現10毫米以上降雪。

(3)大風:預計未來48小時責任區域沿海將出現平均風力9級以上或陣風11級以上大風天氣,內陸將出現平均風力7級以上(含7級)或陣風9級以上(含9級)大風天氣。

(4)低溫:過去72小時出現平均氣溫或最低氣溫較常年同期(最新氣候平均值)偏低5℃以上的持續低溫天氣,預計未來48小時上述地區平均氣溫或最低氣溫偏低5℃以上(11月值翌年3月)。

(5)高溫:過去48小時持續出現最高氣溫達38℃及以上,預計未來48小時仍將持續出現38℃及以上高溫天氣。

(6)道路結冰:預計未來48小時將出現對交通又很大影響的道路結冰;或者過去24小時內已出現並可能持續。

(7)大霧:預計未來24小時大部分地區將出現能見度小於500米的霧,且有成片的能見度小於200米的霧;或者已經出現並可能持續。

(8)乾旱:大部分地區出現氣象乾旱中旱等級,預計乾旱天氣或乾旱範圍進一步發展。

9.1.4 IV級預警

(1)暴雨:預計未來24小時將出現50毫米以上陣雨,且有單點超過100毫米的降雨;或者已經出現並可能持續。

(2)暴雪:預計未來24小時將出現5毫米以上降雪,且有單點超過10毫米的降雪。

(3)低溫:過去24小時平均氣溫或最低氣溫較常年同期(最新氣候平均值)偏低5℃以上的持續低溫天氣,預計未來48小時平均氣溫或最低氣溫持續偏低5℃以上(11月至翌年3月)

(4)大霧:預計未來24小時大部分地區(按照分級發佈標準)將出現能見度小於1000米的霧,且有成片的能見度小於500米的霧;或者已經出現並可能持續。

(5)霾:預計未來24小時將出現能見度小於3000米的霾。

(6)乾旱:部分地區出現氣象乾旱中旱等級,預計乾旱天氣或乾旱範圍進一步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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