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滅火和應急預案

來源:瑞文範文網 1.54W

增強全員的消防安仝意識和自救逃生能力,預防和遏止人員傷亡事故發生。以下是消防滅火和應急預案,歡迎閱讀。

消防滅火和應急預案
消防滅火和應急預案1

一、組織機構人員分工(應明確到人或崗位)

(一) 指揮部

1. 總指揮:由單位值班領導擔任,消防安全責任人到場後,移交指揮權。

2. 成員:由單位各部門負責人組成。下設滅火行動組、疏散引導組、通訊聯絡及設施保障組、安全防護救護組。

3. 職責:掌握現場情況做出決策,向各組下達指令,指揮滅火、人員疏散行動,在公安消防隊到達後,移交指揮權,配合公安消防隊行動。

(二)滅火行動組

1. 負責人:單位自定

2. 成員:單位自定

3. 職責:第一滅火力量在60秒內採取措施控制火情,第二滅火力量在接到火情後3分鐘內到達現場並根據現場情況展開滅火行動。

(三) 疏散引導組

1. 負責人:單位自定

2. 成員:單位自定,要求對應每個樓層、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明確疏散引導員,負責組織引導在場人員安全疏散。

3. 職責:接到火警信息後,引導單位內的工作人員和顧客疏散,清查各樓層有無人員滯留。

(四)安全防護救護組

1、負責人:單位自定

2、成員:單位自定

3、 職責:接到火警信息後,疏通室外消防車道,打開地下消火栓井蓋,協助疏散,對受傷人員進行初步救護,視情況撥打“120”求救,並協助醫務人員送傷員至醫院救治;設置安全防護警戒區,避免樓面跌落物品擊傷行人,制止無關人員進入樓內。

(五)通訊聯絡及設施保障組:

1、負責人:由主管工程設備部門負責人擔任。

2、成員:工程設備部門相關人員組成。

3、職責:切斷非消防動力電源,保障照明及消防設施、設備電源,迫降消防電梯,在一層停止並鎖定客用、貨運電梯,停止空調運行,操控防排煙設施、防火捲簾、消防泵等自動消防設施,如聯動控制發生故障,則由工程設備部門值班人員趕到設備處實施手動控制,爲防火和疏散提供設備保障。

二 、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

(一)發現火情

任何單位人員發現火情應立即按下附近手動報警按鈕或用電話向消防控制室報告,發生火情部位的巡查人員(或就近工作人員)應立即形成第一滅火力量並在60秒內採取措施控制火情,直至第二滅火力量(滅火行動組)趕到現場展開行動。

(二 )火警確認

消防控制室對任何火警信號必須覈實,覈實火警以人員語言確認爲準。

(三)報警及進入應急狀態

確認火警後,按以下程序操作:

1、消防控制室將自動消防設施聯動控制置於“自動”狀態,迫降消防電梯,配合滅火組及疏散組隨時控制、啓動起火層應急廣播,防排煙系統及相關的自動滅火設施。

2、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向“119”公安消防指揮中心報警。

3、消防控制室通知配電室切斷起火層日常用電路,通知配電室確保照明用電及消防設施、設備用電,確認消防設施、設備電源控制櫃狀態;關停中央空調電源。

4.通知當班人員就位,各級人員到位,展開滅火疏散行動:

1)、第二滅火力量(滅火行動組)在3分鐘內趕到起火部位,利用就近消防設施(滅火器、室內消火栓等)開展初期火災的撲救,公安消防隊(第三滅火力量)到場後協助開展火災撲救;

2)、應急疏散組通知單位工作人員通過廣播、喊話等方式,各疏散引導員在預案規定的崗位上,引導人員利用最近的安全疏散通道疏散至安全地帶,並清點人數,向到場消防隊報告。

3)、通訊聯絡及設施保障組保障指揮部與各組之間通訊暢通,消防用電不間斷,各消防設施運行正常。

4)、 安全防護救護組實施區域警戒,清理車場通道,打開地下消防井蓋迎候消防車;設置安全防護警戒區,避免樓面跌落物品擊傷行人,制止無關人員進入樓內。

(四)火警解除

火災撲滅後,徹底清查起火現場及相關部位,確認已完全撲滅,煙氣已基本排除,所有被疏散對象都已安全疏散完畢,徵詢公安消防人員同意後下達火警解除指令。

火警解除後,派出人員負責保護現場,協助公安消防機構進行火災原因調查。

消防滅火和應急預案2

爲了確保本單位幹部職工人身、財產和公共財產安全,提高滅火技術水平和應急疏散技能,在緊急情況下,能快速處置初期火災事故,及時有效地撲滅火災,迅速疏散人員減少火災造成的財產損失,保障人員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

成立青白江區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滅火和應急疏散管理領導小組。局黨組書記、局長程福中任組長,紀檢組長羅驥任副組長,局辦公室和各科室負責人爲成員。

二、報警程序和接警處置程序

(一)無論任何部門(人員)發現火災應立即通知單位保衛人員和“119”公安消防隊;

(二)報警時講清楚以下幾個內容:

1.報警人的姓名、地址、工作單位、聯繫電話;

2.失火的準確地理位置;

3.能夠了解失火的情況,如起火時間、燃燒特徵、火勢大小、有無被困人員、有無重要物品、失火周圍有何重要建築、行車路線、消防車和消防隊員如何方便地進入或接近火災現場等等。

4.耐心回答“119”接警人員的詢問;

5.打完電話,應組織人員到各個路口等待消防車的到來,以便引導消防車和消防隊員快速進入火災現場。

(三)保衛人員接到報警後,應立即採取以下措施:

1.組織義務消防隊趕赴現場,並及時通知事故發生部位的人員或電工切斷着火部位的電源;

2.通知相關人員迅速聚集,按本預案(四)的程序和措施組織疏散和撲救,並立即向有關領導報告;

3.值班人員在火災事故期間,嚴格控制出入車輛和人員。

三、應急收疏散組織程序和措施

單位保衛人員在發生火災時,要以人員疏散爲主。先疏散被火勢圍困的員,其次在進行火勢周圍的物資疏散,同時要注意疏散人員自己的安全。消防隊到達火災現場後,應聽從公安消防人員的指揮進行疏散工作。

四、撲救初期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一)保衛人員在接到火警後,應迅速趕往失火地點,聽衆消防安全負責人的統一指揮實施滅火,防止火勢蔓延;

(二)單位保衛人員發現有人員被火勢圍困,應先救人,後滅火,如發現有易然易爆危險物品受到火勢威脅時,應迅速組織人員將易燃危險物品轉移到安全地點。

(三)如起火物爲化學藥品或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時,應在確定無爆炸危險的情況下,用乾粉滅火器、沙子等物品進行撲救,用火將周圍的可燃物品淋溼,但嚴禁用水撲救化學藥品或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火災;如不能確定有無爆炸危險的,應在安全地點做好準備,等待消防部門的指揮人員的調令和火災現場總指揮、副總指揮的命令。

(四)在公安消防隊到達火災現場後,應聽從公安消防部門指揮人員的指揮,配合滅火工作。

五、通信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一)通信聯絡

1.發生火災後,保衛人員或值班人員應第一時間立即通知單位領導及消防安全責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到達火災現場;

2.根據總指揮的指令,及時將破拆、停電、供水、車輛調配等滅火指令傳達到火災現場;

3.將火場的進展情況及時反饋,保障火災現場與外界的信息暢通和尋求相鄰單位支援的聯絡工作。

(二)安全防護

1.發生火災後,保衛人員應首先控制車輛和無關人員進入火災現場;

2.派一名人員到路口引導消防車和消防隊員快速進入火災現場;

3.火災撲滅後,要全面檢查現場,消滅遺留火種,並派人保護好火災現場,等待公安消防部門的監督檢查,協助對火災現場進行調查。

(三)救護

如有人受傷或中毒,應根據傷勢情況及時處理,必要時撥打“120”救護。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