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保障的應急預案(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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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保障的應急預案 篇1

爲切實做好我縣交通運輸系統安全生產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生命財產損失,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確保我縣交通運輸系統的平安與發展。根據省、市、縣及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對安全生產應急工作的相關要求,結合我縣交通運輸系統實際,特制定略陽縣交通運輸系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交通運輸保障的應急預案(通用3篇)

一、編制依據

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和省、市地方性法規、規章,根據略陽縣安全生產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加強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的通知》(略安委會發〔20__〕5號)等有關規定,結合略陽縣交通系統實際情況,爲便於我局開展預防和處置安全生產突發事件工作而編制。

二、名詞術語解釋

1.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影響和威脅本地區經濟社會穩定和政治安定局面的,有社會影響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

2.應急預案:是指爲了有效預防控制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或者在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後能夠採取有效應對處理措施,防止事態和不良影響擴大,最大限度減少人民生命財產損失,而預先制定的事前預防和事後處置的工作方案。

3.本預案所稱縣交通運輸局是指略陽縣交通運輸系統,包括公路事業單位和營運企業,公路場站的建設施工單位和營運管理企業。

4.事件現場主管單位:本預案所稱事件現場主管單位是指事發當事人所屬的單位、企業或事發現場所在的屬地管理責任單位、責任企業。

三、交通系統安全生產應急工作任務

1.社會常見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突發社會安全事件等各類突發公共事件需要交通系統提供快速反應、調運及時、安全高效的交通運輸保障,預防和處置社會突發公共事件需要交通系統的運輸場站、公路相關經營企業提供公共場所和基礎設施方面的配合和保障。

2.交通系統發生突發事件,交通系統應急指揮機構必須在第一時間做出快速反應,採取有效措施進行預防控制和協調處理,確保行業穩定和社會穩定,將人民生命財產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3.縣交通運輸局必須儘快建立體系完備、覆蓋面廣、高效運轉、反應靈敏的應急統一指揮系統,紮紮實實做好行業預防控制與應急準備工作,全力配合縣政府應急處置機構做好交通應急保障和維護交通行業穩定的應急工作。

4.遵循原則。以人爲本,保護羣衆,保障人民羣衆的生命財產安全是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始終將人民羣衆的生命財產安全放在應急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採取措施優先保護人民羣衆的切身利益,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人民羣衆的利益損失。

5.責任明確,分級負責。建立健全應急預案體系要責任明確,落實到人。發生突發公共事件時,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職責明確,分工負責,按既定程序和方法快速上報和處置。按照分級管理、分級響應,條塊結合、以塊爲主,基層先行、逐級處置的應急處置模式,建立交通系統配合縣政府執行任務應急預案、全局統一指揮處置行業重大突發事件預案、交通系統行業和單位專項應急子預案三級預案體系,按接報突發事件的信息類別快速啓動相應預案,分級控制和處理,分級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6.有效預防,快速啓用。科學建立健全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體系,科學預防,準確預防,有效預防。首先要建立反應靈敏的信息接報和信息服務體系,準確確認信息,準確預測預警。要防患於未然,採取措施防止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防止或控制突發公共事件的惡劣影響和災難性後果。應急工作預案要注重操作性、適應性、實用性,一看就懂,一看就能操作;要建立健全交通運輸系統信息報告體系,實行“上下結合、條塊結合、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信息網絡,及時、迅速、有效收集和上報突發公共事件信息,保持信息暢通、通訊暢通,接報突發事件信息能快速反應,依法快速啓動相應應急預案,實現早預防,早控制,早處理。

7.平戰結合,常備不懈。要樹立應急工作日常做的意識,平時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思想準備、預案准備和機制準備,做好預防和演練工作,確保事發時能夠高效快速發揮作用,經常性的日常工作與事發時的應急工作結合進行,做到常備不懈,事發即來,來之能戰。

8.依法規範,系統聯動。應急工作要以交通運輸系統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爲指導,與有關政策相銜接,全面規範和健全交通運輸系統主體應急預案、配合縣政府執行任務的運力保障預案、系統內各行業各單位的專項子預案,建立統一指揮、專項負責、責任到人、處理得當的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模式。整合全縣交通運輸系統所有運力保障和應急保障資源,構建功能完善、內容全面、覆蓋面廣、信息共享、決策科學的應急技術支持平臺;準備一批統一管理、質量過硬、技術熟練、反應迅速的應急保障運力資源;建立一批專業知識精湛、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經驗豐富的交通運輸行業決策諮詢專家組織,在發生突發事件時能夠集體聯動,各自發揮作用,科學解決問題。

9.公衆知情,羣防羣救。預測到即將發生公共事件或發生公共事件後,要按照有關信息披露制度規定,通報一定範圍內知曉;對於關係社會公衆利益的事件要及時通過社會媒體向社會公開,避免謠傳的信息先入爲主擾亂公衆視聽,引起不必要的損失。對於需要全社會人民羣衆共同協防控制的公共事件,要及時向人民羣衆傳達正確的處理辦法,做到羣防羣救,防止不法分子藉機生事,擾亂社會正常秩序。

四、適用範圍

1.本預案適用於交通系統機關事業單位、各經營企業、交通公共場所和交通工程建設工地等。

2.本預案適用範圍爲:配合縣政府執行應急工作任務,用於略陽縣交通系統公路、機動車服務、出租車、交通工程建設管理等交通領域所發生的各類突發公共事件。

3.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4.分類分級

(1)略陽縣突發社會公共事件

略陽縣突發社會公共事件是指略陽縣行政區內突然發生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主要有四類: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突發公共安全事件。

(2)略陽縣交通系統突發公共事件

略陽縣交通系統各事業單位、各經營企業、各交通場站交通系統公路運輸、機動車服務、出租車、交通基礎設施管理、交通工程設施建設等行業領域發生的安全事故、自然災害、恐怖事件、行業從業人員集體過激行動、主幹道路不暢、重要節假期(含黃金週、春運)運力緊張、重大活動現場運力緊張、行政執法衝突、公共衛生(如新冠、禽流感等)等公共事件。

(3)突發公共事件分級

按照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交通運輸系統應對的突發公共事件原則上分爲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四個等級。

(4)一般突發公共事件是指事態比較簡單,僅對小範圍內的人身財產安全、交通行業穩定、社會穩定造成危害和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但相關科室、基層單位和企業能夠處置的事件。

(5)較大突發公共事件是指事態比較複雜,對一定範圍內的人身財產安全、行業穩定、社會政治穩定造成危害和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較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或環境污染等後果,但只要職能部門、基層單位和企業調度有關資源,必要時由縣交通運輸局相關專項應急機構業務指導就能夠處置的突發公共事件。

(6)重大突發公共事件指事態複雜,對一定範圍內的人身財產安全、行業穩定、社會政治穩定造成嚴重危害和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污染等後果,需要縣交通運輸局或縣相關專項應急機構調度縣有關部門、單位聯合處置的突發公共事件。

(7)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指事態非常複雜,對略陽縣的政治穩定、社會秩序造成嚴重危害和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污染等後果,需要縣安委會統一協調、指揮各方面資源和力量處置的突發公共事件。

(8)突發公共事件預警分級

按照突發公共事件嚴重性和緊急程度,可分爲一般(Ⅳ級)、較重(Ⅲ級)、嚴重(Ⅱ級)、特別嚴重(Ⅰ級)四級預警,並依次採取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

藍色預警(Ⅳ級):預計將要發生一般以上的突發公共事件,事件即將臨近,事態可能會擴大。

黃色預警(Ⅲ級):預計將要發生較大以上的突發公共事件,事件已經臨近,事態有擴大的趨勢。

橙色預警(Ⅱ級):預計將要發生重大以上的突發公共事件,事件即將發生,事態正在逐步擴大。

紅色預警(Ⅰ級):預計將要發生特別重大以上的突發公共事件,事件已經發生,事態正在蔓延。

(9)分級規範

具體突發公共事件分級和預警級別的量化標準,由相應專項應急預案參照有關法規政策、結合實際情況確定。

五、組織機構和職責

成立略陽縣交通運輸局處置突發事件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張秦嶺

副組長:裴明勇古久能

成員:王永軍劉黎明康健樊浩馬繼武

黃海軍湯波王輝周宗濤楊月亮

方世超郭華成彭翠萍

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1.統一編導,協調指揮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負責全系統突發事故應急救援所需各類物資、設備、人員調用。

3.根據事故發生情況,統一部署《預案》的實施工作,及時解決救援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問題。

4.適時發佈、通報(並向上級報告)事故的原因,責任和處理情況。

5.負責對事故危害進行預測,對重大危害控制系統進行評價。

6.爲救援決策提供依據和方案,爲救援工作的實施提供技術支持。

7.及時分析事故源的變化,爲救援行動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提出科學合理的解決辦法(必要時邀請有關部門參與救援工作)。

突發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下設信息工作組、應急救援隊、醫療救護組、後勤保障及善後工作組、事故調查組。

(一)信息工作組

組長:裴明勇

成員:湯波付建菲張洋黃敏邵春彥

工作職責:

1.負責對網絡輿情進行24小時不間斷監控,及時、全面掌握與該事件密切相關的各種信息,給決策者在較短時間內做出正確決策提供有力支撐;

2.及時彙集、整理、分析突發事件產生的網絡輿情,與相關部門會商解決對策,及時做好與相關網絡媒體溝通工作,在第一時間內發出官方聲音,有效引導輿論,最大限度減少突發事件產生的不良影響;

3.根據網絡輿情反映事件的程度,必要時及時組織新聞發佈會。對於特別重大網絡輿情,由局新聞發言人統一對外發布權威消息。

(二)應急救援隊

根據交通運輸行業特點,決定成立公路施工應急救援分隊、客貨運輸應急救援分隊、水上運輸應急救援分隊、道路安全應急救援分隊。

總隊長:古久能

隊員:王永軍馬海鵬康健劉黎明楊月亮

方世超郭華成彭翠萍湯波馬繼武

周忠濤周衛國李慶朝王輝李慶豐

周小華黃海軍王龍王新政葉飛

劉光輝楊俊樊浩張洋蒲建

黃靖彭泰雲李鋼陳明春陳立志

葉小軍

1.公路施工應急救援分隊。隊長由黃海軍同志擔任,隊員:劉黎明馬繼武李慶朝王輝張洋彭泰雲葉小軍。職責爲:

①負責各類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物資調運;

②及時組織把應急救援人員、物資和設備運送到救援現場;

③負責重特大事故人員、物資的疏散運送工作;

④執行突發事故中上級賦予的其他任務。

2.客貨運輸應急救援分隊。隊長由康健同志擔任,隊員:李慶豐楊月亮周忠濤蒲建

方世超郭華成彭翠萍。職責爲:

①迅速調集人員趕赴事故現場;

②按照事故應急救援專家組的意見實施救援;

③協助事故調查組和善後工作組做好相關工作。

3.水上運輸應急救援分隊。隊長由樊浩同志擔任,隊員:湯波李鋼陳明春劉光輝

周衛國楊俊。職責爲:

①迅速調集水上救援人員、船隻及設備,必要時請求上級海事部門救、撈人員及設備支持;

②負責指揮事故水域、航道的管制;

③協助水上事故的調查工作。

4.道路安全應急救援分隊。隊長由王永軍同志擔任,隊員:馬海鵬周小華王龍王新政葉飛陳立志職責爲:

①接到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報告後,要立即趕赴現場,組織人員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開展救援工作,堅持先救人的原則,首先對受傷人員進行救治,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力爭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②負責各類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物資調運;

③維護事故現場秩序,做好警戒、保衛、疏散等工作;

④負責重、特大事故人員、物資的疏散運輸工作;

⑤執行突發事故中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醫療救護組

組長:

成員:張紅瑞全漢莉陳芬芬陳明春

工作職責:

1.負責協調醫療救護中心及醫療機構進入緊急救援狀態;

2.協助醫療部門做好事故現場的緊急救助工作;

3.配合醫療部門出具醫療報告,爲事故技術分析及善後處理提供依據。

(四)後勤保障及善後工作組

組長:劉黎明

成員:郭自軍葉飛陳一閩賈睿黃靖

工作職責:

1.維護事故救援現場秩序,做好警戒、保衛、疏散等工作;

2.協調有關部門做好道路管制,爲救援物資、人員的及時到位,搶險車輛、設備的正常運行提供保障;

3.籌措緊急救援過程中所需資金;

4.爲現場救援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生活物資保障。

5.負責事故單位職工、家屬的救助、安置及各種相關政策解釋工作;

6.負責工傷鑑定、賠償、保險等政策解釋及相關業務。

(五)事故調查組

組長:王輝

成員:黃海軍李慶朝周宗濤樊浩張洋王龍裴春豔陳立志

工作職責:

1.負責事故的調查,進行現場取證,分析事故原因(必要時邀請有關部門參與調查處理);

2.分清責任,對事故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

3.制定預防措施。

六、應急工作組織體系

1.專項子預案

縣交通運輸局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包括縣交通運輸局處置突發事件主體預案和各類專項子預案。各單位和交通系統各企業要根據本預案成立應急組織結構,負責本領域、本單位專項應急預案的具體編制、演練、應急啓用和實施、完善等工作,並接受縣交通運輸局處置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辦公室的領導和管理。各專項子預案要列出工作人員通訊表,並及時更新和公佈。專項子預案工作人員負責做好日常準備工作,遇到與職責相關的突發事件發生時如無特殊原因必須無條件立即到崗執行應急工作任務和指令,啓動應急預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2.應急組織體系

縣交通運輸局預防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按照一定的應急組織體系、工作流程、信息流程進行,應急機構人員要及時更新聯絡方式,保持通訊暢通。

3.應急值班

實行24小時接警值班制度,交通運輸系統各有關單位要做好政務值班和信息報送工作,確保對突發公共事件信息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縣交通運輸局處置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辦公室及交通系統各單位和個人一旦掌握突發公共事件徵兆或發生突發公共事件的情況,有責任迅速通過值班電話0916-4x2xx15或110、119、120等特服電話報告突發事件信息。

4.通過預測預警支持系統,對報警事件的風險係數、發展趨勢等及時進行分析,科學預測,按程序向縣交通運輸局處置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報告分析結果,提出處理建議和啓動相應應急預案的建議,提請應急指揮中心向社會統一發布預警信息。

5.預警信息發佈後,縣交通運輸局處置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辦公室及相關單位根據預警級別及時通知交通系統有關單位採取行動,進行事態控制和預防準備工作。

七、應急響應

1.分類響應。縣交通運輸局處置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發出的社會重大突發事件應急指令或接到交通系統重大突發事件信息後立即啓動縣交通運輸局主體預案,根據需要即時啓動交通系統專項預案、調動相應機構人員執行應急工作任務。

2.縣交通運輸局處置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突發事件警情信息和上級指令後立即按程序啓動相應專項應急預案。

3.縣交通行業發生安全事故時,啓動《略陽縣交通運輸局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4.縣客運行業出現不穩定警情或發生突發事件,影響行業正常運營和社會安定,啓動《客運行業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5.在特殊地區或特殊時期出現部分或大面積人員滯留情況時,啓動相應運力保障預案,如《黃金週運力應急預案》、《春運運力應急預案》等。

6.縣交通運輸局其他各行業、各單位、各企業發生突發事件,根據應急工作需要,事件主管單位、主要責任企業分別按程序啓動相應的應急預案,最大限度減少事件所造成的損失和不良影響。

7.各單位、各運營企業發生突發事件或接到應急工作機構下達的指令信息後應立即啓動本單位、本企業的應急預案,對突發事件進行先期應急處理或配合應急工作機構執行應急工作任務。

8.分級響應。交通系統一般或較大突發事件,突發事件現場主管單位、責任企業應立即啓動本單位、本企業的應急預案,採取措施進行先期應急處理,同時將情況及時上報縣交通運輸局處置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辦公室。若事件主管單位、責任企業不能獨立處理時,再報請縣交通運輸局處置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辦公室,決定啓動相關專項應急預案,成立現場處理小組,組織應急處置工作,並由縣交通運輸局處置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負責信息上傳下達和對外發布。

9.基本響應程序。交通系統突發公共事件現場主管單位和業務主管部門作爲第一響應責任單位,應在事發接警後15分鐘內啓動本單位(企業)、本行業爲主體的先期處置預案機制,並報所在地政府機構參與處理。30分鐘內有關人員趕赴現場開展警戒、疏散羣衆、控制現場、救護、搶險等基礎處置工作;第一響應責任單位應收集現場動態信息,對初步判定屬於重大或特別重大級別的突發公共事件,應在事發接警後30分鐘內向縣交通運輸局處置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必要時同時向上一級報告。

10.縣交通運輸局處置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接報初步判斷爲重大或特別重大級別的突發事件,要在30分鐘內快速做出綜合分析,啓動相應應急預案,按照分級響應權限通知相關單位,並立即組織專項人員前往事發現場。

11.重大和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系統啓動後,專項應急機構或事件主管單位應根據專項應急預案,積極開展應急處置工作。事發現場在縣城內的,參與處置工作的應急行動組應在30分鐘內趕到現場並開展工作;事發現場在縣城外的,參與處置工作的應急行動組應在1小時內趕到現場並開展工作。

八、應急結束

處置工作完畢後,縣交通運輸局處置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辦公室或事件現場主管單位應及時研判,適時決定應急工作結束。

九、善後處置

應急工作結束後,縣交通運輸局處置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十、調查和總結

縣交通運輸局處置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辦公室事後工作組在善後處置階段對交通運輸系統突發公共事件事發原因、處置經過、損失、責任單位獎懲、援助需求等做出綜合調查評估,並及時將工作情況報告縣交通運輸局處置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辦公室,縣交通運輸局處置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辦公室再向上級報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的單位和企業應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總結並書面報縣交通運輸局處置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調查評估報告,對在處置突發公共事件中有重大貢獻的單位、企業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處置突發公共事件中瞞報、漏報、遲報信息及其他失職、瀆職行爲的單位、企業和個人,追究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一、應急裝備保障

縣交通運輸局各單位、各企業要建立應急裝備信息數據庫,明確裝備的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相應的維護、保養和調用制度,確保事發時能夠應急使用,保障應急人員和應急經費。各單位、各企業要組織一批年富力強、技能熟練、素質較好的員工成立應急救援工作隊伍,確保在發生突發公共事件時能夠迅速集中,開展應急救援處置工作。各單位、各企業每年要安排應急工作專項經費,用於購置、完善、更新應急裝備設施和應急處置工作,確保應急工作的高效開展。

十二、宣傳、培訓和演習

縣交通運輸局處置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督促交通系統各機關股室、各單位、各企業、各交通場所有組織、有計劃地向基層幹部職工和社會公衆廣泛開展應急宣傳教育活動。要向社會公佈應急值班電話,向各企業事業單位幹部職工和公衆提供技能培訓和知識講座,在電視、電臺、報刊、網絡等媒介開闢應急知識公益欄目,在中、國小普及交通安全常識和交通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知識,讓公衆掌握髮生交通公共事件的科學避險、互救、自救、減災、逃生等基本知識和技能。

1.培訓

縣交通運輸局處置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辦公室和交通系統各單位、各企業要定期或不定期舉辦應急管理和救援人員培訓班;縣交通運輸局各單位要將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教育列入幹部學習培訓的內容。

2.演習

縣交通運輸局處置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有計劃,主動組織或配合進行與各單位的合成演練和協同演習。演練要從實戰角度出發,深入發動交通系統幹部羣衆參與,達到普及應急知識和提高應急技能的目的。縣交通運輸局處置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參與應急工作的各單位和個人應按照預案要求,做好應急運輸車輛、應急技術設備、救援隊伍等事項的檢查工作,並制定相應的獎懲措施。

交通運輸保障的應急預案 篇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爲提高我縣突發事件交通運輸保障應急工作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組織突發事件交通運輸保障應急處置行動,從交通運輸保障上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環境和社會影響,保證突發事件受災羣衆、搶險人員、物資及時運輸,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以及《平武縣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試行)》等。

1.3工作原則

(1)以人爲本、以防爲主、防抗結合。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積極開展突發事件交通運輸保障工作,爲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提供最大限度的交通運輸支持保障。

(2)統一領導、屬地配合、分級響應。在縣委縣政府統一領導下,在縣應急委和相應指揮部(領導小組)的統籌調配下,交通運輸、公安、應急、發展改革等相關部門負責本級突發事件交通運輸應對工作。

(3)快速反應、協調聯動、高效保障。完善應急工作響應程序,做好突發事件的信息處理和報送工作,整合行業和社會應急資源。加強部門協作,建立健全分工明確、反應靈敏、運轉高效、協同應對的應急協調聯動機制。

1.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縣發生較大、重大、特別重大突發事件。需交通運輸行業提供公路、水路等交通保障應急的情形。

1.5事件分類和分級

按照《平武縣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試行)》規定,各類突發事件按照其性質、造成損失、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分爲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四級。具體分級標準在縣級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中予以明確,發生響應突發事件時,本預案根據規定參照執行。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包括四大類。突發事件交通運輸保障的事件主要分爲以下四類:

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森林火災和生物災害等。

事故災難:主要包括生產安全事故、交通運輸事故、公共設施和設備事故、火災事故、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等。

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傳染病疫情、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職業危害事故和動物疫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衆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各類重大刑事案件、恐怖襲擊事件、金融突發事件、以及衝擊黨政機關和要害事件等。

2.組織體系及職責

當發生突發事件時,在縣委、縣政府、縣應急委的統一領導下,縣級層面成立“平武縣應對事件指揮部”,在指揮部下設平武縣交通運輸保障應急領導小組,負責指導、組織和協調突發事件時的搶通保通保運等交通運輸保障應急工作,落實縣級應對突發事件指揮部安排的有關交通運輸保障應急任務,主要職責是組織協調突發事件時的搶通保通保運等交通運輸保障應急工作,落實各級突發事件指揮部安排的有關交通運輸保障應急任務。

2.1縣交通運輸保障應急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組長由縣政府分管副縣長擔任,副組長由交通運輸局局長、應急局分管副局長擔任,成員單位交通運輸局、公安局、應急局、發展改革局、運輸企業等組成。必要時可吸收其他單位(部門)參加。工作職責如下:

交通運輸局:牽頭組織協調突發事件交通運輸保障應急工作,做好搶通保通人員、機械、物資準備和客、貨運運力準備,負責組織開展公路水路搶通保通保運工作。

公安局:負責受突發事件影響區域的交通秩序和交通管制、確保應急運輸暢通保障等應急工作。

應急局:指導、協調應急救援隊伍參與突發事件交通運輸保障應急工作。

發展改革局:負責交通運輸保障應急相關物資供應。

運輸企業:在交通運輸保障領導小組指揮下,具體負責運力準備,開展受災羣衆,救援力量及救援救災物資、裝備運輸工作。

2.2辦公室組成及主要職責

交通運輸保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交通運輸局,辦公室主任由交通運輸局分管負責同志擔任,副主任由各成員單位分管負責同志擔任,辦公室成員由各成員單位相關人員擔任。

主要負責組織交通運輸保障領導小組的集結;與各成員單位保持密切聯絡,做好綜合協調;與指揮部取得聯繫,上報有關信息,傳達有關指令;安排應急值守,收集彙總各項工作開展情況;承辦會議和文電工作。

2.3前線指揮部

必要時,在縣指揮部或縣應急委專項指揮機構統一領導下,由交通運輸局會同公安、應急、發展改革等部門在事發地聯合成立前線指揮部,由縣交通運輸局主要(或分管)負責同志擔任指揮長,各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主要(或分管)負責同志擔任副指揮長,加強與當地鄉鎮黨委政府溝通協調,具體負責組織協調現場指揮交通運輸保障應急工作。

3.預防預警

3.1預防預警機制

各成員單位在日常工作中開展如下預防預警工作。建立會商機制,做好信息傳遞。當有關部門發佈重大及以上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預警信息時,同氣象、地震、水利、自然資源、應急等部門積極交流對接,加強信息分析,並落實專人及時傳遞預報預警信息,重點做好極端惡劣天氣、地質災害等預警信息的應對準備工作,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報告、早處置。針對其他(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可能對交通運輸運行產生影響的情況,按照相關程序處置預警信息。做好人力、車輛、機械、設備、物資等應急準備工作,準備好衛星電話等應急狀態下緊急聯絡方式。

3.2預警信息收集

縣交通運輸保障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加強日常溝通聯繫,強化預警信息互通,爲科學決策提供依據。

信息收集內容及主要來源如下:國家省市縣重點或緊急物資運輸通行保障需求信息;氣象、地震、水利、自然資源、衛生、公安、應急等有關部門提供(含公佈信息和祕密情報信息)的監測和災害預報預警等信息;交通運輸和公安等部門提供的公路損毀、交通中斷阻塞、旅客滯留,碼頭、交通樞紐、客貨場站等監測信息,以及其他可能誘發交通運輸系統風險的信息;其他有關信息。

信息收集內容包括預計發生事件的類型、出現的時間、地點、規模、可能引發的影響及發展趨勢等。

3.3預警信息處理

縣交通運輸保障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在接到預警信息時,立即安排佈置預警地區各自領域應急防範工作,督促落實有關交通運輸保障應急工作。

4.應急響應

4.1先期處置

突發事件發生後,縣人民政府啓動應急預案,採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縣交通運輸保障應急領導小組迅速做好保障應急物資、隊伍和裝備的部署,積極開展搶通保通保運及有關搶險作業先期處置工作,並立即向上報告情況。重大或特別重大突發事件發生時,各成員單位相關領導和人員立即趕赴應急指揮場所組織開展先期應急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立即趕赴縣指揮部或縣專項應急指揮機構領受任務。

各成員單位在發現或獲知突發事件發生時,摸清掌握基本情況和交通應急搶險力量儲備情況,迅速準備各項交通運輸保障應急物資、隊伍和裝備部署,積極開展搶通保通保運及有關搶險作業先期處置工作。

4.2響應啓動

發生一級(特別重大)突發事件,啓動一級應急響應後,縣交通運輸保障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相關領導和人員立即趕赴各自單位應急指揮場所組織開展相關先期保障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同志立即趕赴縣指揮部領受相關指令。

發生二級(重大)突發事件時,對應啓動二級響應,各成員單位在縣應急專項指揮機構統一領導下依職責開展交通運輸保障應急工作。

發生三級突發事件時,對應啓動三級響應,各成員單位在縣應急專項指揮機構統一領導下依職責開展交通運輸保障應急工作。

發生四級突發事件時,對應啓動四級響應,在縣人民政府分管領導的組織領導下,各成員單位依職責開展交通運輸保障應急工作。

4.3分級響應

當啓動應急響應時,各成員單位組織開展各項交通運輸保障應急工作,包括但不限於以下:

(1)做好突發事件信息分析研判和情況摸排;

(2)組織開展搶通保通保運以及有關搶險作業工作,根據需要派出工作組及技術專家到現場給予指導;

(3)根據應急處置需要,在應急隊伍、裝備、物資、資金等方面給予必要支持和協調;

(4)做好與其他相關應急機構的聯絡,及時通報情況。必要時可向指揮部、縣人民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申請相關幫助。

4.4信息報告與處理

重大及以上突發事件發生後,相關部門按規定需向上級主管部門報送的突發事件的信息,電話首報由值班人員報部門主要負責人同意,電話報縣委總值班室、縣政府總值班室後,再向上級主管部門報送;事件涉及相關指揮部第一時間收集彙總相關情況(包括但不限於交通運輸保障應急)向縣委總值班室、縣政府總值班室報送,不得遲報、漏報、謊報和瞞報,書面上報信息必須先報縣委縣政府分管領導同意,按程序送審,方可上報,並同步報送縣委總值班室、縣政府總值班室,避免渠道失靈、信息“倒灌”。

(1)信息發佈與輿情

重大及以上突發事件的信息發佈,在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前提下,由縣級指揮部或專項應急指揮機構統一管理,以確保信息準確、有效、及時傳遞。同時,加強輿情分析,及時迴應社會關切,迅速澄清謠言,引導網民依法、理性表達意見,形成積極健康的社會輿論。

(2)響應終止與降級

應急響應的終止與降級按照縣政府或縣應急專項指揮機構統一部署落實。

5.應急保障

5.1應急隊伍保障

由縣交通運輸局牽頭,縣交通運輸局公管所、航務所組織建立公路水路搶通保通應急隊伍,運管所、航務所、通力龍州公司、水晶客運公司等組建道路(水路)運輸應急隊伍,公安、發展改革、應急等部門按照職責安排人員參加相應應急隊伍,各隊伍按類別建立聯絡名單報縣交通運輸保障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5.2裝備物資保障

建立完善交通運輸各類應急裝備物資儲備保障體系,按照實物儲備與商業儲備相結合、生產能力儲備與技術儲備相結合、政府採購與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應急裝備物資儲備方式,強化應急裝備物資儲備能力。建立完善應急物資管理規章制度,加強監管、規範程序,及時補充和更新物資。

5.3專家技術保障

加強與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的合作,建立健全突發事件基礎數據資料儲備庫,包括交通運輸保障應急所需的應急資源清單、專家庫、知識儲備、應急預案、應急隊伍與裝備物資資源等,並具備互聯互通能力。定期更新交通應急隊伍、裝備物資的數據資料。

5.4應急資金保障

加強交通運輸保障應急物資存儲和應急經費籌集,將突發事件交通運輸保障應急經費納入預算管理,鼓勵社會捐贈和援助,規範應急經費的使用管理,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

5.5應急演練保障

建立應急演練制度,組織開展實地演練與桌面推演相結合的多形式應急演練活動,應急演練每年不少於一次。演練結束後,組織相關單位及時進行評估。有條件情況下,委託第三方進行演練評估。

5.6應急培訓保障

加強交通運輸應急救援隊伍的應急培訓,建立一支業務精湛、行動迅速、能打硬仗的應急救援隊伍;將應急教育培訓納入日常管理,應急相關人員至少每年接受一次培訓,並依據培訓記錄,對應急人員實行動態管理。

6.附則

6.1責任與獎懲

對突發事件運輸保障應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及時給予宣傳、表揚和獎勵。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重要信息,或有其他失職、瀆職等行爲的,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6.2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縣交通運輸局牽頭制訂,報縣政府批准實施。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由縣交通運輸局牽頭會同各成員單位修改完善本預案。預案依據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變化或調整的;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重要的應急資源發生變化的;在突發事件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進行重大調整的;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預案制定單位認爲需修訂的其他情況。

6.3預案監督與檢查

根據職責,適時組織對相關單位搶通保通、應急運輸、應急路面管控等應急預案編制與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予以通報。

監督檢查內容主要包括應急預案編制、組織機構及隊伍建設、裝備物資儲備、信息報送與發佈、應急培訓與演練、應急資金落實、應急評估等情況。

6.4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交通運輸保障的應急預案 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規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管理,增強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辦發〔20xx〕101號)、《天津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津政發〔20xx〕3號)、《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88號)和《天津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津政辦發〔20xx〕54號),結合本市交通運輸行業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應急預案,是指市交通運輸委及其部門、基層組織、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爲依法、迅速、科學、有序應對突發事件,最大程度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而預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條應急預案的編制、審批、發佈、備案、宣傳、培訓、演練、修訂等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應急預案管理遵循統一規劃、分類制定、依法規範、功能齊全、分級負責、歸口管理的原則。

第五條應急預案管理工作應當納入本行業績效管理考評體系。

第二章應急預案體系

第六條天津市交通運輸行業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由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及相關單位子預案組成。

第七條總體應急預案

總體應急預案是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及總體預案,是市交通運輸委應對特別重大或重大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規範性文件和應對較大和一般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指導性文件,由市交通運輸委制定並公佈實施,報市政府部門備案。

第八條專項應急預案

交通運輸突發事件專項應急預案是市交通運輸委爲應對某一類型或某幾種類型交通運輸突發事件而制定的專項應急預案。主要涉及公路橋樑氣象災害、水災與地質災害、地震災害、重點物資運輸、危險貨物運輸、重點交通樞紐的人員疏散、施工安全、特大橋樑安全事故、特長隧道安全事故、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方面。

(一)專項應急預案由市交通運輸委各相關單位編制,報市交通運輸委批准公佈實施。

(二)各專項應急預案要詳細制定各級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具體響應措施,明確專項應急機構及相關負責人、聯繫人,並及時更新和公佈。

第九條專項預案子預案

由市交通運輸委相關部門或其下屬有關單位根據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各部門職能職責,爲應對該專項特定突發事件而編制的應急預案,子預案的編制以特定突發事件的具體應對措施爲主,注重操作性、適應性、實用性。

第三章應急預案編制

第十條應急預案編制的格式規範,一般應符合市政府部門及市交通運輸委的公文規範要求。

第十一條市交通運輸委及其部門、基層組織、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編制應急預案應遵守以下基本要求:

(一)符合國家、本市及市交通運輸委有關規定。

(二)體現以人爲本、預防爲主、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快速反應、協調聯動的編制原則。

(三)加強相關地區、部門、單位的溝通協調,保持應急預案間的銜接配合。

(四)符合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實際,適應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風險狀況和具備的應急能力。

(五)要素齊全、內容完整、行文簡潔規範,應急措施科學、具體,操作性強。

(六)有涉密內容的,應標註密級,嚴格按照保密規定管理。

第十二條市交通運輸委及其部門、基層組織、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編制的應急預案一般應包括:總則、組織體系、監測與預警、應急處置、後期處置、應急保障、宣傳培訓和演練等。

第十三條預案的編制應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和本單位職能分工和工作實際,成立預案編制工作組,收集相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應急預案、典型事故資料等,對本地區、本部門和本單位存在的風險源開展風險評估,充分調研分析應急資源,對應急能力實施客觀評估,資料大全《市交通運輸委員會應急預案管理辦法》。

第十四條預案編制過程中應充分徵求相關單位意見,並組織行業專家進行評審,根據評審意見,進一步修改完善後以部門或單位正式文件的形式頒佈實施。

第四章應急預案審批、發佈和備案

第十五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本辦法規定,組織應急預案報審、發佈和備案等事項。

第十六條市交通運輸委總體應急預案經徵求有關監管部門和專家意見後,由市交通運輸委應急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委應急辦)提出編制說明,報送市交通運輸委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審定後,提請市交通運輸委主任辦公會審議,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名義印發。

第十七條市交通運輸委專項應急預案經委應急辦審覈後,由牽頭起草單位報交委分管領導審定,必要時經市交通運輸委主任辦公會審議,以行業監管機構名義印發。

第十八條市交通運輸委專項應急預案在提交委應急辦審覈時,應提交下列材料:

(一)編制或修訂背景、依據、過程及主要內容等。

(二)徵求意見和對反饋意見的採納情況,對分歧意見的處理結果和依據。

(三)應予以說明的其他事項。

第十九條市交通運輸委專項應急預案子預案由各單位自行編制,由行業主管部門審覈,經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審定後,以本單位名義印發。

第二十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在應急預案印發後20個工作日內,依照下列規定向有關單位備案:

(一)市交通運輸委總體應急預案報送市應急辦、交通部備案。

(二)各區交通運輸總體應急預案報送市交通運輸委備案。

(三)交通運輸企業突發事件預案是由各交通運輸企業根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要求,結合自身實際進行編制,報行業監管部門備案。

(四)應急預案備案應當同時報送紙質文本和電子文本。

第五章應急預案宣傳、培訓和演練

第二十一條市交通運輸委和各區交通運輸部門應當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等媒體公開發布非涉密的應急預案或應急預案簡本,普及應急預案常識。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製作有關應急預案宣傳資料,向公衆免費發放。

第二十二條市交通運輸委和各區交通運輸部門應將應急預案培訓作爲應急管理培訓的重要內容,納入領導幹部培訓、公務員培訓、應急管理幹部日常培訓內容。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通過編髮培訓材料、舉辦培訓班、開展工作研討等方式,對與應急預案實施密切相關的管理人員和專業救援人員等組織開展應急預案培訓。

第二十三條市交通運輸委和各區交通運輸部門及其所屬單位應建立完善應急預案演練制度,結合實際制定年度演練計劃,適時組織應急預案演練。

市交通運輸委總體應急預案原則上每3年至少演練1次,由應急預案編制單位組織開展;市交通運輸委專項應急預案原則上每2年至少演練1次;市交通運輸委專項應急預案子預案每年至少演練1次。

第二十四條應急演練組織單位應當組織演練評估。評估的主要內容包括:演練的執行情況,預案的合理性與可操作性,指揮協調和應急聯動情況,應急人員的處置情況,演練所用設備裝備的適用性,對完善預案、應急準備、應急機制、應急措施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等。

第六章應急預案修訂

第二十五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評估制度,分析評價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實現應急預案的動態優化和科學規範管理。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修訂應急預案:

(一)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二)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三)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四)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五)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六)在突發事件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作出重大調整的。

(七)應急預案編制單位認爲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第二十七條應急預案修訂涉及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應急處置程序、主要處置措施、突發事件分級標準等重要內容的,修訂工作應參照本辦法規定的預案編制、審批、備案、公佈程序組織進行。僅涉及其他內容的,修訂程序可視情簡化。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市交通運輸委應急辦指導本市行業應急預案體系建設規劃,督促指導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的落實。各區交通運輸應急管理部門負責本區行業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管理工作,指導轄區內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工作。

第二十九條市交通運輸委應急辦指導各專項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市交通運輸委相關部門和單位負責本部門、本單位應急預案的綜合管理工作。

第三十條各區交通運輸部門要明確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的主管領導和具體負責同志,併爲應急預案的編制、審批、發佈、備案、演練、修訂、宣傳教育和培訓等工作提供經費等必要保障。

第三十一條本辦法由市交通運輸委應急辦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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